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系统 (台湾)
台湾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系统(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简称ETC)[1],是准备用来取代人工收费的电子收费系统,2003年8月由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公开招标,吸引了多数厂商、企业投标,也创下了交通部以民间兴建营运后转移模式营运方式后,最多厂商参与投标的案例。目前是由交通部委托远通电收代办。于2006年2月10日正式上路启用。
何谓电子道路收费系统
电子道路收费系统(以下简称:ETC)是公路收费系统的一种新类型,就封闭型的道路系统而言,收费系统可分为“闸门式”与“匝道式”两类。闸门式收费系统多半出现于城际间、或者是桥梁之收费系统,其优点为人力与设备较为节省,但缺点为易影响车流、减低车流速度;匝道式收费站则主要用于需“里程计费”之公路,如日本之高速公路即为此类型,其优点为对于用路人收费较为公平,且不易对主线道车流构成影响。
电子收费系统除了能够提高车辆运行效率外,还能够运用“道路定价”(Road Pricing)的原理,以改善高速公路高峰时间的壅塞问题。所谓道路定价,简单来说是将车辆使用者所产生的外部成本内部化,如车辆产生之空气污染、噪音,以及车辆过多道路壅塞时所造成之拥挤成本,对于这些成本加以收费,即为道路定价。由于电子收费系统对于收费费率的改变有很大的弹性,且收费对于车流运行的影响程度低,因此使道路定价的实施变得较为可行。
以台湾高速公路系统来说,未来能够利用道路定价原理,实施尖离峰差别费率,如上下班时间及年节连续假日,实施高费率,其他离峰时间,实施低费率或甚至免费,以调节尖离峰的车流量,避免高峰时段过度拥挤。
為加速收費的速度與效率、並減低收費站對於主線或交流道之延誤,因而有ETC電子收費系統之成形。
- ETC电子收费系统主要可分为两类,一为VPS,另一为专用短距离无线通信系统(Dedicated Short Range Communications,DSRC);其中专用短距离无线通信系统(Dedicated Short Range Communications,DSRC)又可由讯号发送方式区分为红外线(DSRC-Infrared)系统、及微波(DSRC-Radio)系统。
目前台灣正在使用的系統為DSRC系統,訊號發送方式為紅外線系統。
- 高速公路计次电子收费系统建置时间已经于2005年底全部建置完成,并在2006年2月10日正式上路,从北到南可节省45分钟的车程,大幅舒缓交通状况。远通电收收也配合政府ETC政策,规划进入计程收费阶段,预计于2012年12月底前完成计程电子收费系统建置,想像未来使用高速公路不用停车,一路到底,车辆会更省油、制造更少的空气与噪音污染。
台湾ETC系统组成四大模组
车型辨识模组
- 车辆经过ETC车道前,车道上方架设有车辆感知/侦测器 TOM 2000,利用六道激光光束涵盖区域范围为车道整体范围。
- 侦测车道上行驶车辆,进行车种辨识,目前台湾高速公路收费站,针对不同车种有不同的收费标准(小型车/大客货车/联结车为40/50/65元)
车道感应扣款模组
- e通机感应收发器 IR-Transceiver:车辆行经e通机感应热区,唤醒车上e通机;与车上e通机进行系统沟通,并完成扣款动作
车道执法模组
- 摄影取像设备:
A:车牌辨识功能:车辆驶入电子收费车道,针对车辆车牌进行取像
B:确保该车辆为e通机申装之车主
录影存证模组
- 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进行录影
- 摄影补光设备:于光线不足时,提供足够光源协助摄影取像设备完成最佳取像动作;补光源采行不影响用路人之光源,确保用路人行车安全
e通机与储值卡
- 以下金额单位皆为新台币
e通机
只要在e通机车上插入高速公路电子收费卡或e通卡,就能在车辆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时自动从IC卡扣款付费
安装于车上的通讯设备
- 台湾e通机以颜色分类(小型车:深灰色;一般大客货车:金铜色;一般联结车:金属蓝色)。
e通机申装
- 车主本人请携带身份证或驾照及行照;非车主本人请预先填妥由车主签章之代办委托书、申办人的身份证或驾照及行照,到全台指定直营门市、加油站、汽车保养厂及汽车美容中心等服务据点安装 e 通机。
e通机插置
- 上路前e通机需放置于支架上(请勿手持)。
- e通机位置与角度会影响扣款感应,请勿扳动。
- e通机需按原登记的车号使用,随意挪用会有欠费违规之虞。
- e通机背面为红外线感应区,请勿遮蔽以免扣款失败。
e通机液晶萤幕显示
- 将高速公路电子收费卡或 e通卡插入e通机卡片插槽,并按下e通机右侧上方操作按钮,即可依序检视卡片余额、车型种类及电池电量。
- 电源供应:9V方型碱性电池
储值卡
- 使用COMBI双界面芯片卡
购卡地点
- 台湾直营门市、全台指定便利商店及特约商店。
加值地点
- 台湾直营门市、全台指定便利商店及特约商店。
ETC Club
- 持远通电收发行的ETC卡片,至全台超过百家的ETC合作签约厂商,提供用路人折扣优惠。
注意事项
- 卡片插入e通机及卡片之余额充足,电池电量是否维持在高电量,而固定在正确位置,以免无法扣款。
台湾ETC大事纪
- 2006年2月10日:开通后的前两个小时(下午2时至4时)之通行量,约为4,521辆次,其中,小型车3,545辆次,大型车976辆次,估算使用率为2.29%。[2]
- 2006年2月17日:ETC使用率继昨日达3.83%后,今日中午12时前已成长至4.37%,使用率首度超过4%。
- 2007年7月14日:ETC车道使用车次突破1亿辆车次数量
- 2007年8月21日:远通电收与高速公路局完成ETC合约签订仪式
- 2008年4月15日:中山高速公路(国道一号)泰山收费站增设南北向各一道小型车第二电子收费车道
- 2008年5月2日:ETC车道使用车次突破2亿辆车次数量
- 2008年7月30日:蒋渭水高速公路(国道五号)头城收费站开始收费,并发行国道五号龟山岛ETC纪念卡片。
- 2008年8月30日:远通电收官网提供线上信用卡缴费服务。
- 2009年1月12日:ETC车道使用车次突破3亿辆车次数量
- 2009年1月06日:福尔摩沙高速公路(国道三号)树林收费站增设南北向各一道小型车第二电子收费车道。
- 2009年8月16日:ETC车道使用车次突破4亿辆车次数量
- 2010年5月06日:中山高速公路(国道一号)泰山收费站南北双向增开一小型车第三电子收费车道。[3]
ETC各项使用数据
OBU申装量 | ETC车道使用车次 | ETC使用率 |
---|---|---|
884,359台 (截至09/06/2009止) |
409,121,276台 (截至09/03/2009止) |
单日最高:39.53% (09/02/2009) 小车最高:31.19% 大车最高:81.23% 小车平均使用率:27.91% 大车平均使用率:72.31% |
参考资料
- ^ 《民間參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契約簽定事宜》. 台湾区国道高速公路局.
- ^ 2.0 2.1 业务组. ETC運作統計. 国道高速公路局. 2007年11月30日 [2010年04月26日].
- ^ 99年5月6日零時起將於泰山收費站南下北上各增開第三線小型車電子收費車道. 国道高速公路局. 2010年04月23日 [2010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