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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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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園是一種保留區,通常由政府所擁有,目的是保護某地不受人類發展和污染的傷害。

世界上最早的「國家公園」為1872年美國建立「黃石國家公園」,之後「國家公園」一詞為世界很多國家使用;國際上一直公認屬於自然保護區。1969年世界保護同盟印度新德里第十屆大會作出決議,明確國家公園基本特徵,其一,區域內生態系統尚未由於人類的開墾、開採和拓居而遭到根本性的改變,區域內的動植物種、景觀和生態環境具有特殊的科學、教育和娛樂的意義,或區域內含有一片廣闊而優美的自然景觀;其二,政府權利機構已採取措施以阻止或儘可能消除在該區域內的開墾、開採和拓居,並使其生態、自然景觀和美學的特徵得到充分展示;其三,在一定條件下,允許以精神、教育、文化和娛樂為目的的參觀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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