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鸿举
王鸿举(1945年10月—)出生于重庆市渝中区;四川大学数学系毕业。1979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中共第十六届、第十七届中央委员。曾一直在家乡任职,于2002年10月至2009年11月间,担任重庆市市长。现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简历
王鸿举1968年大学毕业后,被安排到四川省彭水县重晶石矿劳动、工作;后进入中共彭水县县委;历任工交部干事,县委办公室干事、副主任,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中共彭水县委书记。1985年出任四川省涪陵地委副书记;曾兼任涪陵市(县级市)市委书记,涪陵地区行政公署专员等职;1994年,晋升涪陵地委书记。在1996年,自涪陵升为省辖市后,出任涪陵市委书记、兼市政协主席。当年9月,出任原四川省重庆市委常委、涪陵市委书记。
1997年,在组建重庆直辖市时,涪陵并入重庆;王鸿举出任市委副书记、副市长。2002年10月,接替包叙定出任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2003年1月,在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正式当选重庆市市长。
王鸿举自重庆升直辖市后,共历经张德邻、贺国强、黄镇东、汪洋、薄熙来五任市委书记。2009年11月底,中共中央宣布免去王鸿举的职务;数天后,在12月3日举行的重庆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64岁的王鸿举辞去重庆市市长的职务;26日,他被增选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
离职原因
自2009年7月10日起,重庆市开展的打黑行动揭开了地方官场的腐败;包括司法局局长、公安局副局长等多位高官涉案。作为长期在重庆工作的本地官员,外界猜测王鸿举有可能涉案,至少是工作不力。[2] 但在辞职报告中,王鸿举称是因年龄原因而辞职的,而且经济已经开始复苏,重庆有这方面的干部。[3]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光国也在会上解释,“按照规定,正部级干部任职年龄为65岁,王市长还有一年才到。但是,他多次向中央提出要提前退出领导岗位,并且推荐了接替的人选... 显示出他胸怀宽广,高风亮节。”[4]
参考文献
政府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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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包叙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市市长 2002年10月—2009年12月 |
继任: 黄奇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