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又稱臺澎金馬地區、臺澎金馬、臺閩地區,在《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歷次版本中稱為「自由地區」,是指自1955年大陳島撤退之後,中華民國政府可以有效實施統治的地區。覆蓋範圍包括臺灣島、澎湖群島、金門群島、馬祖列島,東沙群島以及其他附屬島嶼。
「臺灣地區」與1949年國共內戰後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實際控制的「大陸地區」相對。
認知差異
「臺灣地區」一辭的意義,依各方立場解釋不同而有差異。
- 中華民國方面:兩大政黨陣營泛藍及泛綠各有不同的解讀。
- 泛藍陣營認為該用法因避談國號,傾向認為該詞彙是中立名詞,因為在《中華民國憲法》中,在中華民國固有領土之內不允許有其他國家的出現,而是以「大陸地區」(或中華民國大陸淪陷地區[來源請求])和「自由地區」的地區之間的關係去面對此問題。
- 泛綠陣營則傾向一邊一國,認為將「中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泛綠陣營視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國)稱作「大陸」、而將台灣稱作「台灣地區」,是對台灣的矮化及不尊重。
- 由於馬英九以民選總統身份支持「台灣地區」對「大陸地區」的觀念,再加上他的施政親共,他獲得「區長」這個綽號。
行政區劃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