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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万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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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万得(1903年—1985年7月26日),台北人,原台湾共产党书记。

王万得于1918年毕业于台北大稻埕公学校,后又入台湾总督府交通局递信部通信练习所甲科进修,1919年毕业。其后,先后在新营淡水台北等地邮政局工作。1922年时加入台湾文化协会。1927年时曾来到大陆,加入中国共产党。次年转籍加入台湾共产党,1929年返台,1931年在台共第二次大会中被选为常务委员兼书记长。是年,台共遭日本警察镇压,于7月被捕,入狱12年。战后,于1946年任台湾省政治建设协会常委理事、台湾革命先烈遗属救济委员会常委。二二八事件后逃往大陆,加入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并任台盟华东总支部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台盟总部理事、顾问,后被批斗、下放。1983年,当选第六届全国政协委员。1985年逝世,新华社的官方讣告中称其为“台湾的名政治活动家、爱国老人”。[1][2][3]

参考资料

  1. ^ 陳芳明. 紀念王萬得先生. 《台灣文化》第六期(一九八六年六月). 
  2. ^ 王萬得. 
  3. ^ 王万得(1903--1985). 华夏经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