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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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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年金保险,简称国民年金国保,是中华民国台湾)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目的是让年满25至65岁的中华民国国民,在没有参加军公教、劳、农等职业保险的期间,纳入国民年金保险的社会安全体系。

简介

国民年金的主管机关为内政部;由于政府并未设置如“国民年金局”之类的专责机关承办,故现阶段是由内政部委托劳委会劳工保险局办理相关事务。国民年金的法源依据──《国民年金法》,于民国96年(2007年7月20日立法院三读通过,民国96年8月8日总统令公布,民国97年(2008年10月1日正式开办。 国民年金保险属柔性强制,符合纳保对象者强制纳保柔性-对于不缴纳的人(除配偶外)并无特别设立罚则。

纳保对象

给付类型

国民年金提供民众老年保障、身心障碍保障、不幸身故时遗属保障及丧葬的给付等四大保障,给付项目有合计有七种:

  • 老年年金
  • 老年基本保证年金
  • 原住民给付
  • 身心障碍年金
  • 身心障碍基本年金
  • 遗属年金
  • 丧葬给付

给付方式

以下对于国民年金的各项给付的条件做说明。

老年年金

对于有参加国民年金保险,且有年资的民众于年满65岁时,可请领老年年金给付。核发标准共有A、B两式:
  • A式 (17280×保险年资×0.65%)+3000
  • B式 17280×保险年资×1.3%
两式择优给予,但如有以下情形,仅能以B式计算之:
  1. 有欠缴十年以上不列计保险年资之情事。
  2. 发生保险事故前一年,(64岁-65岁)期间,有保险费欠缴的情况。
  3. 领取社会福利津贴。[1]
  4. 已领取公教人员保险养老给付或军人保险退伍给付。
  5. 劳保年金实施后,领取劳保老年给付,劳保年资也在十五年以上。
  6. 国民年金法实施15年后领取劳保老年给付。
  7. 年满65岁劳工,劳保年资未达15年,与国民年金年资合并计算后满15年,并领取劳保老年给付者。

老年基本保证年金

前身为敬老津贴,月领3000元,在国民年金开办时,年满65岁的民众适用。与敬老津贴相同有排富条款,
国民年金开办后,排富条款在土地房屋限额方面有所放宽。
如有以下情形则不能申请:
  1. 申请之民众每年未在中华民国国内居住超过183天。
  2. 经政府全额补助收容安置。
  3. 领取军人退休俸、公务、公教人员领取月退休或是一次退休金者。
  4. 领取社会福利津贴。
  5. 最近一年个人所得总额超过50万。
  6. 个人所有之土地及房屋价值合计超过500万元以上。[2]
  7. 入狱服刑、因案羁押或拘禁。

原住民给付

年满55岁未满65岁之原住民,在国内设有户籍,无下列情况之一,可以请领每人每月3000元。
  1. 现职军公教及公、民营事业人员。
  2. 领取政务人员、公教人员、公营事业人员月退休金或军人退休俸。
  3. 已领取身心障碍者生活补助或荣民就养给付。
  4. 经政府全额补助收容安置。
  5. 最近一年个人所得总额超过50万。
  6. 个人所有之土地及房屋价值合计超过500万元以上。
  7. 入狱服刑、因案羁押或拘禁。
  • 原住民给付将发至年满六十五岁前一个月,年满六十五岁时如为国民年金被保险人,或是曾参加过国民年金,改请领国民年金老年年金。

身心障碍年金

被保险人在国民年金保险期间,遭受伤害或疾病,达重度以上领有身心障碍手册,经治疗终止症状固定或是再行治疗不能期待复原, 需经身心障碍医疗机构评定无工作能力。 如同时符合劳、公教保、军保、农保的残障给付,仅能请领一项。

给付标准
月投保金额X保险年资X1.3%
如不足4000元,未有下列的情况得核发4000元。
  1. 有欠缴保险费十年不列入保险年资的情事。
  2. 发生保险事故前一年,有保险费未缴纳的情况。
  3. 领取相关社会福利津贴。
  • 年满六十五岁时如为国民年金被保险人,或是曾参加过国民年金,改请领国民年金老年年金。

身心障碍基本保证年金

身心障碍基本保证年金是被保险人在第一次参加国保前,已领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碍手册,经身心障碍鉴定医疗机构评定为无工作能力, 且在国内居住每年满183天。 无下列的状况者,得申请一个月4000元年金。

  1. 已领取劳保第一、二、三等级残障给付,农保保第一、二、三等级残障给付,公教保全残废等级给付或军人保险一等残废给付。
  2. 经政府全额补助收容者。
  3. 领取社会福利津贴。
  4. 最近一年个人所得总额超过50万元以上。
  5. 个人所有土地及房屋价值超过500万以上。
  6. 入监服刑、因案羁押或拘禁。

遗属年金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就可以申请遗属年金,也就是将保险人之年金或是保险年资,给与遗属。
一、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3]死亡,并有遗属。
二、领取身心障碍或是老年年金期间死亡,并有遗属。
符合条件一者,给付金额为月投保金额X1.3%X保险年资,不足3000元者,以3000元发放。
符合条件二者,给付金额为年金之半数发放,不足3000元者,以3000元发放。

丧葬给付

保险人在保险期间不幸身故,可领取月投保金额17280×5个月的给付金额(86400元)。

罚则

配偶有连带缴纳保险费的义务,没有依规定帮配偶缴纳,将会被处以新台币3000元-15000元的罚锾。但配偶没有谋生能力者,不予处罚。

补助项目

国民年金的保费计算是由第一级基本薪资17280元,乘上6.5%的倍率,得出1123元为月投保金额。 正常民众由政府提供补助40%保费自身负担60%部分,也就是一个月674元的保费。 对于身心障碍或是生活困苦的民众,只要符合以下的身份,就可以得到政府提高补助

身心障碍者

  • 重度以上:政府全额补助。
  • 中度 :每月缴337元。
  • 轻度 :每月缴505元。

低收入户

保费由政府全额补助。

所得未达一定标准资格认定


所得未达一定标准是依据社会救助法来实施,以全户人口的所得平均分配给每个人后所得的值,来做为审核的依据。

全户人口的定义

  • 配偶
  • 一等亲直系血亲
  • 同一户籍之直系血亲或兄弟姊妹
  • 认列所得税扶养免税额的税籍义务人

但有以下的情况者,不能列入全家人口计算

  • 不得在台湾地区工作之非本国籍配偶或大陆地区配偶。
  • 未共同生活,且无扶养能力之已结婚直系血亲卑亲属。
  • 应征集召集入营服兵役或替代役现役。
  • 在校领有公费。
  • 入狱服刑﹑因案羁押或依法拘禁。
  • 失踪,经向警察机关报案协寻未获,达六个月以上。

审核标准

  • 低于当年度最低生活费的1.5倍,且未超过台湾地区平均每人每月消费支出1倍,则由政府补助保费的70%,也就是民众负担30%保费,约为一个月缴337元保费。
  • 达最低生活费1.5倍,未达2倍,则由政府补助保费的55%,也就是民众负担45%保费,约为一个月缴505元
办理方式:由民众至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市公所,审核认定所得是否符合标准。

注解


  1. ^ 指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贴、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贴、身心障碍者生活补助、老年农民福利津贴、荣民就养给付。
  2. ^ 国民年金开办后,如土地为公共设施保留地及房屋是唯一拥有且实际居住的状况,可以扣除列计价值。
  3. ^ 指25岁到65岁之间为保险有效期间。

争议

权责不清

由于国民年金纳保(欠费、补发缴费单、电子账单)和各种给付等权力,都属于劳保局国民年金业务处所掌握。劳保局地方办事处和地方政府国民年金审核员,因无直接电脑连线,除了国民年金游戏规则外,诸如:补发缴费单、缴费单金额错误、溢缴保费退费、给付申请...等,作业细节的部分无法当着民众的面前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民众对于地方政府国民年金办事人员,留下办事不力、推卸责任、行政无效率的不良的印象。

扰民不便利

国民年金开办之后,原属于地方政府承办之老年年金给付、原住民津贴及敬老津贴等业务,全部移交给台北市的劳保总局国民年金业务处。由于国民年金业务处,并不会主动通知符合申请资格之民众前往申请,再加上申请书须申请人事先自行至劳保局网站下载后打印,或亲自至劳保局各地办事处索取,后直接向台北市的劳保总局国民年金业务处,而非地方政府。让许多不会使用电脑网络及电话通讯器材之偏远地区老年人求助无门,批评申请手续不便利扰民。

失业税

由于国民年金保险的对象是25岁以上65岁以下无军公教劳农保的人,此与失业人口有很大的重复性,因此国民年金从开办之日起,就一直被失业民众诟病为政府向人民征收失业税。

剥削替代役男

由于年满25岁之中华民国替代役男如同义务役士兵一般,都具有被国家强制征召而不能工作之特性,但是却因为没有现役军人身份无法参加军人保险,所以通通都是国民年金保险的纳保对象,甚至保费还需要自掏腰包缴纳,政府没有一毛钱的补助,不像军人保险是由政府买单。造成替代役男不满薪资与义务义一样低,还要另外缴保险费,数次透过媒体向内政部陈情抗议。

侨胞依靠国内亲属

国民年金为了避免全民健保的漏洞,因此旅居国外之民众不得办理暂时停保。但造成的缺点是即使是长期居住在国外之国民,只要户籍没有被户政机关除户,符合国民年金纳保资格,就会强迫收到国保缴费单。如果是长辈帮后辈缴交国民年金,大多没有伦理问题(因为现在的中年人可以由国民年金获得超额报酬、但年轻人则否);但除此之外,都容易造成侨胞依赖国内亲属缴费的问题。

怨偶制造者

国民年金是属于柔性强制加保,基本上欠费除了加计利息之外,并不会像健保一样强制执行。惟独一种情况例外,夫妻具有连带帮对方纳保费之义务。如果一方有积欠保费之情况,劳保局国民年金业务处会对另一方处以罚锾和强制执行。如此常让人诟病为制造夫妻之间的矛盾,怨偶会故意欠费报复对方,是造成结婚率下滑的助手、离婚率上升的推手、家庭革命的打手。

未来的破产顾虑

这是因为生育率下降,而国民年金的设计又是年轻人缴钱给老年人领取。现在的中年人可以以低额缴费获得高额给付;但目前的年轻人在未来的给付则是建立在未来拥有足够的年轻人口上,目前的年轻人很可能在未来无法获得合理给付。

参考资料

文献

  • 国民年金宣导折页,民国97年9月,劳工保险局编印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