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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商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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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市民使用「官商勾結」字樣的示威標語

官商勾結,是一個帯有負面性質的名詞,正面而言又名官商合作,一般是指政府或個別官員徇私瀆職,在制訂或推行政策時,向個別企業集團輸送利益,利用公權偏幫某些商人或財團,而這些企業集團亦可能透過種種方式回報這些官員。而正面可看成是官商合作,指政府和財團的合作,以改善就業等問題。

爭議事例

香港地區於1997年後,中央安排一個商人主導的政治選舉結構,如首任行政長官董建華便是商人,透過政治輸送經濟利益換取統治的穩定,更是昭然若揭。 例如數碼港李澤楷無公開招標、Tom.com李嘉誠創業板上市獲多項豁免等事件,更是市民所耳熟能詳,更使部份市民認定特區政府公然地進行「官商勾結」。[1] [2]

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助理教授黃鶴回作出測試,驗證有關問題。他根據 2000年的 800人選委會名單,找到有 128名成員,是上市公司的董事或主要股東,並將這些公司歸類為「有政治背景」的公司,學者將這些「政治公司」在回歸前後的股東權益報酬率、市場與賬面價比率等資料作出分析,發現他們在回歸後,明顯跑贏大市。。[3]

其他相關爭議

外部參考

  1. ^ 官商勾結?香港市民眼中的政商關係 -鄭宏泰‧黃紹倫香港大學亞洲研究中心 2006
  2. ^ 港立法會否決有關官商勾結動議【大紀元2005年2月3日訊】
  3. ^ 學者結論 港存在官商勾結 蘋果日報 2010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