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電
外观
停電,又名 電力故障、電力事故 等。 原因是電力供應出意外,或者有計劃施行。 停電一般是指有一定的地區無電力供應,或可能只是一部手機電池無電。
原因
- 自然災害:風暴、火災、地震等令發電廠及供電設施(電塔、電線杆、電力變壓站)受損,或者短路等。如果基礎設施大量受損,停電歷時要較久才能修復。
- 電力供不應求:客戶等用電單位消費者需求超負荷,是在發展中國家常見,例如早期的台灣,要實施各地區輪流停電。
- 不法行為:對付釘子戶、或者黑社會收保護費等。
- 用戶長期欠交電費,電力公司迫於無奈,向個業單位實施停電。
後果
有計劃的停電,廠家及市民有預備,可以安排後備發電機、電筒等。 不過,意外停電則容易引發致命後果,例如醫院手術室、飛機場海關及保安檢查系統、電腦伺服器、升降機、工廠流水式生產線等。
在停電之後,突然回復輸送電力,又會產生意外,損壞電器,不可不防。
歷史上的大停電
- 1965年北美大停電(1965年11月9日) - 北美約2500萬人受到影響。
- 1971年九龍大停電(1971年8月16日) - 香港的九龍、新九龍及新界全面停電。
- 1977年紐約市大停電(1977年7月13日-14日) - 紐約市與臨近地區約900萬人受到影響。
- 729全台大停電(1999年7月29日) - 台南以北約846萬人受到影響。
- 加州電力危機(2000年6月-2001年5月) - 多次大小停電,其中2001年3月19日的停電影響約150萬人。
- 2003年美加大停電(2003年8月14日) - 北美約5000萬人受到影響。
- 東日本大震災(2011年3月11日)東北地方・茨城県全境计划停电,关东地方大多数县市计划停电。440万人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