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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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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長行政長官

中国大陆的区一般是直辖市地级市下一级的行政区划。因此,区长低于直辖市地级市市长而高于乡长镇长。在中国大陆,区长是一个区政府的最高领导人,在本区的地位仅次于区委书记,一般区长也兼任该区的区委副书记。区长与县长县级市的市长平级。

罕见的县辖区行政长官也称为区长,其地位则与其他乡镇的乡镇长平级、本区下辖乡镇的乡镇长高一级。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行政區劃直轄市下分為,每區皆設有區長,由市長指派,與民選之鄉市、鎮市、縣轄市長不同。李登輝擔任總統時曾研議將鄉市、鎮市、縣轄市長改為由縣長指派;而馬英九在1998年競選臺北市長時,曾經提過區長直選的政見,但皆未實現。近來隨著一些縣市升格為直轄市,也出現前民選之鄉鎮市長轉任區長的相關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