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外交信使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這是本頁的一個歷史版本,由安眠3對話 | 貢獻2011年10月3日 (一) 18:04 (新条目)編輯。這可能和目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異。

(差異) ←上一修訂 | 最新修訂 (差異) | 下一修訂→ (差異)

外交信使是傳遞國家間的信件,保證外交使團與本國政府的聯繫的外交人員。根據《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外交信使只能運送「官方信件和官方使用的物品」引用錯誤:沒有找到與<ref>對應的</ref>標籤在外交信使工作時享有外交豁免權

參考資料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