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強制拆遷
外觀
強制拆遷,簡稱強拆,是2000年代的一種在中國大陸極為普遍的現象,在拆方與被拆方未有接觸或正在談判的時候,拆方先行將建築拆卸(或改建)的行為。在中國大陸發達城市,由於土地緊張且不斷升值,在物權不清晰或在租賃有分歧的情況之下,經常以強拆方式「解決」。
內容
主要分三種情況:
- 在住戶不知情的情況下,將住戶及屋內所有物件一同推倒並拆卸,通常在夜間施工及時間在一晚之內完成。
- 在住戶不知情的情況下,將住戶的所有物件轉移;或者將房內住戶強行拖出,再進行拆卸。
- 住戶在入住過程中,拆方會使用逐漸拆除的方式,先將住宅的一方牆體拆除,住戶若不肯遷走,則繼續減少住宅的面積。
註:行政強拆不在此三種情況內。
語錄
“ | 我只懂拆遷法,不知道什麼《物權法》。 | ” |
——黑龍江省綏稜縣拆遷辦主任兼建設局副局長王洪軍答記者問,《黑龍江晨報》、《南方周末》[1] |
“ | 在英國,你說不拆,任何人不敢拆你的。在中國,你說不拆,肯定把你拆了。我就這一句話,這就是我們為什麼在全世界牛逼!
…… 幹啥啊?要點煤氣罐啊?澆汽油啊?那才是笨蛋呢!澆了汽油將來你兒子誰管呢?你以為澆了汽油,榮書記就免職了?李縣長就免職了?你澆了汽油,你兒子就缺了媽媽。你算過這賬了嗎?現在全國都在這兒擺着呢嘛,把誰處理了?處理了又到別的地方去了。 |
” |
——天津市寧河縣教育局黨委書記劉廣寶勸說小學老師張熙玲接受拆遷,千龍網、南方周末[2] |
“ | 為了發展,就得拆,沒有我們這樣幹,你們這些知識分子吃什麼。……今後凡是到北京非正常上訪的,第一次訓誡談話並罰款;第二次拘留;第三次勞教。 | ” |
——江西萬載縣黨委書記《陳曉平同志在全縣維護社會穩定集中整治月活動暨政府機構改革動員大會上的講話》,《天府早報》、《羊城晚報》[3][4][5] |
“ | 出了人命,最多網上熱鬧十幾天就過去了,對我們沒什麼影響,對你們有什麼好處? | ” |
——廣西北海市銀灘區警告待強拆居民不要抗爭,深圳版《南方都市報》[6] |
“ | 從某種程度上說,沒有強拆就沒有我國的城市化,沒有城市化就沒有一個個「嶄新的中國」,是不是因此可以說沒有強拆就沒有「新中國」? | ” |
——2010年10月12日,財新網全文刊載了宜黃縣一位以「慧昌」為名官員投書財新網的題為《透視江西宜黃強拆自焚事件》的文章,財新網[7] |
最高法院防止強拆的通知
2011年9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在官方網站上發佈了一則通知,題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堅決防止土地徵收、房屋拆遷強制執行引發惡性事件的緊急通知》[8],被各大新聞網站和入門網站紛紛轉載,但官網的通知很快被刪除,無法再次訪問瀏覽[9],引發社會猜測和議論。
參見
參考資料
- ^ 南方周末 - 黑龍江綏稜一房主阻強拆嚴重燒傷 官員稱不知物權法
- ^ 釘子戶曝光官員勸拆錄音:在中國你說不拆肯定拆,南方周末
- ^ 江西萬載縣委書記:我們不拆遷,你們知識分子吃啥
- ^ 江西萬載縣委書記:赴京非正常上訪3次者要勞教
- ^ 公開刊載於江西省萬載縣人民政府官方網站的《陳曉平同志在全縣維護社會穩定集中整治月活動暨政府機構改革動員大會上的講話(2010年8月31日,根據錄音整理)》原文百度快照,
- ^ 廣西北海銀灘強拆:銬走住戶_網易新聞中心,深圳版南方都市報
- ^ 宜黃一官員投書本網:透視強拆自焚事件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網站. 2011-09-09. 已忽略未知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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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 - ^ 南方都市报微博:【最高法发紧急通知 又删帖】. 2011年9月9日 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