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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式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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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式酒店

酒店式公寓公寓式酒店香港多称为服务式住宅英文Serviced Apartment﹞,都是提供类似居家的格局以及酒店式的服务。在格局上,通常除了一般酒店的卧室与卫生间外,还有厨房客厅、甚至书房等;而在配备上,也提供一般酒店没有之诸如厨具微波炉影碟机等设备。此外,亦提供类似酒店的服务,诸如入住与退房登记、家居清洁、送餐、衣服洗熨、叫醒服务等。两者主要的差别是在于产权与经营管理的模式。[1]

酒店式公寓是由开发商将酒店的每套客房分割成独立的产权出售给买主,并聘请专业的酒店管理公司负责经营与管理。买主拥有产权,所以可自住、可出租、可转售;一般买主都是收取租金以换取长期的投资收益,或是出售以赚取差价。而公寓式酒店指按公寓式分隔出租的酒店;简单地说,就是设置于酒店内部,以公寓形式存在的酒店套房,其产权一般由酒店经营者所有,经营与管理模式也与一般酒店无太大差异。

一般说来,在相同档次的房型与设施的基础上做比较,酒店式公寓的租金较一般酒店便宜,而公寓式酒店与一般酒店无异。

香港

早于1996年,这概念已经被莎玛﹝英文:Shama﹞引进[2],酒店式公寓现今在香港非常普遍[3]

参考

注解

  1. ^ 在2003 年10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并于2003 年12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名词解释中第13条:“公寓式酒店指按公寓式(单元式)分隔出租的酒店,按旅馆建筑处理”;第14条:“酒店式公寓指按酒店式管理的公寓,按居住建筑处理。”
  2. ^ 莎玛官方网页
  3. ^ 香港服务式住宅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