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理回疆事務參贊大臣
外观
總理回疆事務參贊大臣,是清代新疆回部地方的駐紮大臣,“總理回部各城事務”[1]。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始置,駐喀什噶爾(今新疆喀什市)。乾隆三十年(1765年)移駐烏什,改為烏什辦事大臣。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復移駐喀什噶爾。此後通稱“喀什噶爾參贊大臣”。光緒八年(1882年)裁撤,改置疏勒州知州,兩年後新疆建省。
沿革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清軍平定大小和卓之亂,置總理回疆事務參贊大臣,辦理回部南八城[2]事務,受伊犁將軍節制。首任參贊大臣為納世通,駐喀什噶爾新城(徠寧城)。乾隆三十年(1765年),因烏什回亂作,以永貴為參贊大臣,駐烏什。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仍以喀什噶爾參贊大臣總理回疆,駐喀什噶爾。此後,因其長駐喀什噶爾,被稱為“喀什噶爾參贊大臣”。嘉慶二年(1797年),設英吉沙爾領隊大臣,管轄原屬喀什噶爾的英吉沙爾地方。
回部南八城的重要軍事、行政事務,也由喀什噶爾參贊大臣辦理,重大事宜須上奏伊犁將軍。南八城的其他駐紮大臣(葉爾羌辦事大臣、和闐辦事大臣、阿克蘇辦事大臣、烏什辦事大臣、庫車辦事大臣、喀喇沙爾辦事大臣、英吉沙爾領隊大臣),均受喀什噶爾參贊大臣節制。東路的哈密辦事大臣、吐魯番領隊大臣則由烏魯木齊都統節制。
轄區
喀什噶爾參贊大臣直接管轄喀什噶爾地方,其所轄區域為:伯什克勒木、伊克斯哈拉、牌租阿巴特(今伽師縣)、阿爾巴特、汗阿里克、塔什巴里克、赫色勒布伊、托璞魯克、提斯袞、岳譜爾和(今岳普湖縣)、英吉沙爾(今英吉沙縣)、塞爾們、哈喇刻爾、托克庫爾薩克、鄂坡勒、阿斯騰阿喇圖什、鄂什、霍爾干、玉斯屯阿喇圖什、阿喇古、巴爾昌、和什庫珠克、阿喇楚勒、葉什勒庫勒。
屬員
- 喀什噶爾協辦大臣一員。
- 章京四員,掌管四部衙門,筆帖式四員、委筆帖式九員,見辦事衙門。
- 卡倫侍衛十八員。
- 管理滿營協領一員、佐領二員、防禦二員、驍騎校三員、前鋒校三員、委筆帖式一員。
- 管理錫伯營佐領一員、驍騎校一員。
- 管理索倫營佐領一員、驍騎校一員。
- 管理綠營副將(原為總兵)一員、遊擊一員、千總三員、把總三員、經制外委六員、聽差都司守備二員。
- 英吉沙爾領隊大臣一員。
辦事衙門
- 印房,章京一員、筆帖式二員、委筆帖式四員。
- 回務處,掌管回人(穆斯林)事務,置章京一員、筆帖式一員、委筆帖式二員。
- 糧餉局,乾隆二十七年(1761年)設,置章京一員、筆帖式一員、委筆帖式一員。
- 經牧處,章京一員、委筆帖式二員。
注釋
參考書目
- 嘉慶重修《大清一統志》,商務印書館《四部叢刊》影印殿本
- 光緒《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影印殿本
- 《清史稿》 ,中華書局點校本
- 譚其驤等,1974,《中國歷史地圖集》,北京:中國地圖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