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礽
愛新覺羅·允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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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理親王 皇太子 | |
爵位 | 皇太子(后废)、和碩理密親王(追封) |
籍貫 | 右翼近支鑲藍旗第二族 |
族裔 | 滿族 |
旗籍 | 滿州正黃旗 |
原名 | 保成 |
府邸 | 理親王府(鄭家莊) |
世系 | 清聖祖系;胤礽支系 |
諡號 | 密 |
出生 | 康熙十三年五月初三已時 北京紫禁城 | 1674年6月6日
逝世 | 1725年1月27日 雍正二年十二月十四日戊刻 北京鄭家庄(今北京市昌平區北七家鎮鄭各莊村) | (50歲)
墓葬 | 天津市薊縣黃花山陵寢 |
配偶 | 嫡福晉瓜爾佳氏(又稱石氏) |
親屬 | 愛新覺羅·福臨 (祖父) 赫舍里·噶布喇 (外祖父) 愛新覺羅·弘晰 (子) 土默特達爾漢貝勒阿喇布坦 (婿) |
經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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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新覺羅·允礽(滿語:Aisin gioro yūn ceng,1674年—1725年),幼名保成[1],清朝宗室,康熙帝時的废太子。本名胤礽,后避其弟雍正帝之諱,改名允礽。他也是清朝第一位公开册立的皇太子,爾後清朝改用秘密立儲制度。
出生與早年
允礽出生于康熙十三年(1674年)五月三日,是嫡次子。母親是康熙嫡后孝诚仁皇后。他是康熙皇帝两个嫡子中唯一成年的。在康熙十四年(1675年)十二月十三日,聖祖以太皇太后、皇太后之命立為大清帝國皇太子,頒詔中外,加恩肆赦[2]。皇帝公開冊立皇儲,在清朝歷史上是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3] 立皇太子詔書全文為:
——詔曰:
自古帝王繼天立極、撫禦寰區,必建立元儲、懋隆國本,以綿宗社無疆之休。朕纘膺鴻緒、夙夜兢兢。仰惟祖宗謨烈昭垂。付託至重。承祧衍慶、端在元良。
嫡子胤礽、日表英奇。天資粹美。茲恪遵太皇太后、皇太后慈命。載稽典禮。俯順輿情。謹告天地、宗廟、社稷。
於康熙十四年十二月十三日、授胤礽以冊寶。立為皇太子。正位東宮、以重萬年之統、以系四海之心。
太子允礽在出生当天,其母孝诚仁皇后不幸崩于坤宁宮。因聖祖寵爱孝诚仁皇后,就把全部的爱妻之情移情到兒子身上,于是便對她这個遗孤十分宠爱,比對其他皇子之間的情分特為不同,傾注更多心血。聖祖是位學識淵博之人,對於自己未來的接班人寄予了很高期望,從小太子允礽就被聖祖向優秀繼承人的目標重點培養,幼年時就親自教他四書五經。
六歲時,聖祖令名儒張英、李光地為允礽之師並令熊賜履授以性理諸書,康熙二十五年 (1686年),特召江寧巡撫、著名理學家湯斌以禮部尚書之位為詹事府詹事,直隸大名府兵備道耿介為少詹事,允礽能熟練使用滿語、漢語、蒙古語三種語言,馬術出眾,能左右開弓,儒家基本經典亦能粗通,並且時常聽聞聖祖宣講治國之道,在其他兄弟面前身為「君」,聖祖面前身為「臣」的允礽,在這種特殊情况下,不但漸漸被其他皇子孤立,這也成為允礽以後種種行為的出發點。
青年树敌
允礽14岁时,开始了与皇长子允禔的高压关系。允禔号称武力强壮,而允礽在文学方面有些成果。形成习惯后,允礽在每方面都要与允禔交手与比较。到了20岁左右,因為「君臣名分」的關係,成年皇子裏幾乎都不與允礽往來;事实上,其他成年皇子已在背后,發動把允礽儲君地位废除的运动。
太子被废
因由
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七月,聖祖親征噶尔丹,在烏蘭布通之戰前夕,駐古魯富爾堅嘉渾噶山,聖祖患疾,召太子及皇三子允祉至行宫。太子侍疾無憂色,聖祖傷心,遣太子先返燕京,這件事是父子情份產生裂痕的起因。
康熙三十三年,禮部向聖祖上奏祭祀奉先殿時的儀注,要將太子允礽的拜褥置於檻內,皇帝下令尚書沙穆哈將太子的拜褥設於檻外。沙穆哈請求康熙帝下旨在檔案中記錄此事,康熙帝卻下令奪了沙穆哈的官職。
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冊立石氏(瓜爾佳氏)為太子妃。這時候具有優秀繼承人之資的太子身體健壯,眉清目秀,一表人才,雖然有前述事件,但這個時期,皇太子已經進入青年時期,聖祖開始在實踐中鍛煉他,依舊對他充分信任,寄予莫大厚望[4]。
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二月,聖祖再次親征噶爾丹,命時年二十二歲的太子代行郊祀禮,同時坐鎮京師監國理政,各部院奏章聽從太子指示處理,如發生重要之事,大臣議定後,奏啟太子[5][6]。六月,戰勝噶尔丹,聖祖回京,太子在諾海河朔親迎,聖祖命太子先還。
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聖祖出兵寧夏,仍命太子留守。但此時已有對太子不利的流言傳至聖祖,權力與親情之間的矛盾開始生衝突,自此聖祖對太子的眷愛漸漸產生了變化。
過程
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三月,康熙帝分別冊封成年諸皇子爵位,受封諸子參與國家政務,相對削弱了皇太子的力量,加劇了諸年長皇子與皇太子的矛盾,諸皇子及其黨羽此時的共同打擊目標是太子身邊的「太子黨」。
於是,在天子與太子、諸皇子與太子之間的矛盾錯綜複雜,日益加劇。自聖祖立允礽為皇太子後,朝中就因自身利益的需要出現了擁護太子與反太子的兩大政治勢力。太子黨首腦人物索額圖,是康熙幼年首席輔政大臣索尼之子、孝誠仁皇后叔父,曾經是聖祖最信任的大臣之一,但是他後來因為自身權利需求陷入了天子與太子矛盾的旋渦。
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五月,聖祖以索額圖“議論國事,結黨妄行”之罪,令宗人府將其禁錮,不久死於幽所。聖祖又命逮捕索額圖諸子,交其弟弟心裕、法保拘禁,並命:“若別生事端,心裕、法保當族誅!”大臣麻爾圖、邵甘、佟寶等,也以黨附之罪,被禁錮,“諸臣同祖子孫在部院者,皆奪官。江潢以家有索額圖私書,下刑部論死”[7]。只要與太子黨稍有牽連者,都受到株連。
初廢
經過一系列的政治對抗後,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九月初四,聖祖在巡視塞外返回途中,在布爾哈蘇台行宮,召諸王、大臣、侍衛,文武官員等齊集行宮前。允礽被聖祖以“不法祖德、不仁不孝”等罪名为由被废黜太子身份,詔書全文:
——上垂涕諭曰:
朕承太祖、太宗、世祖弘業、四十八年於茲。兢兢業業,軫恤臣工、惠養百姓,惟以治安天下為務。今觀胤礽,不法祖德、不遵朕訓,惟肆惡虐眾、暴戾淫亂,難出諸口,朕包容二十年矣,乃其惡愈張,僇辱在廷諸王貝勒、大臣、官員、專擅威權、鳩聚黨與、窺伺朕躬起居動作,無不探聽。
朕思國惟一主,胤礽何得將諸王、貝勒、大臣、官員、任意淩虐、恣行捶撻耶?如平郡王訥爾素、貝勒海善、鎮國公普奇俱被伊毆打。大臣、官員,以至兵丁,鮮不遭其荼毒。朕深悉此情。因諸臣有言及伊之行事者、伊即讎視其人,橫加鞭笞。故,朕未將伊之行事,一一詢及於諸臣。
朕巡幸陝西、江南、浙江等處,或駐廬舍,或禦舟航,未嘗跬步妄出,未嘗一事擾民。乃胤礽同伊屬下人等、恣行乖戾。無所不至、令朕赧於啟齒。又遣使邀截外藩入貢之人,將進御馬匹、任意攘取,以至蒙古俱不心服。種種惡端、不可枚舉。朕尚冀其悔過自新、故隱忍優容至於今日。
又朕知胤礽賦性奢侈。著伊乳母之父淩普為內務府總管,俾伊便於取用。孰意淩普,更為貪婪,致使包衣、下人,無不怨恨。朕自胤礽幼時、諄諄教訓,凡所用物、皆系庶民脂膏,應從節儉,乃不遵朕言、窮奢極欲、逞其兇惡。
今更滋甚,有將朕諸子不遺噍類之勢,十八阿哥患病,眾皆以朕年高,無不為朕憂慮。伊係親兄,毫無友愛之意,因朕加責讓伊,反忿然發怒。更可異者,伊每夜逼近布城裂縫,向內竊視。從前,索額圖助伊潛謀大事,朕悉知其情,將索額圖處死。今胤礽欲為索額圖復仇,結成黨羽,令朕未卜今日被鴆?明日遇害?晝夜戒慎不寧。似此之人,豈可付以祖宗弘業?且胤礽生而剋母,此等之人、古稱不孝。
朕即位以來、諸事節儉。身禦敝褥、足用布襪。胤礽所用、一切遠過於朕,伊猶以為不足。恣取國帑,干預政事,必致敗壞我國家,戕賊我萬民而後已。若以此不孝、不仁之人為君,其如祖業何?諭畢。
又諭曰:
太祖、太宗、世祖之締造勤勞,與朕治平之天下,斷不可以付此人。俟回京,昭告於天地、宗廟、將胤礽廢斥。朕前命直郡王胤禔、善護朕躬、並無欲立胤禔為皇太子之意。胤禔秉性躁急、愚頑,豈可立為皇太子?其胤礽黨羽、凡系畏威附合者,皆從寬不究外,將索額圖之子格爾芬、阿爾吉善暨二格、蘇爾特哈什太薩爾邦阿、俱立行正法。杜默臣、阿進泰、蘇赫陳倪雅漢、著充發盛京。此事關係天下萬民、甚屬緊要。乘朕身體康健,定此大事。著將胤礽即行拘執。
爾諸王、大臣、官員、兵民等,以胤礽所行之事為虛為實、可各秉公陳奏。[8]
聖祖宣召時,痛哭撲地,廢除了太子之位,從此其他皇子為爭奪太子之位而爆發的一場「政治內戰」,就此開始。在這種情况下,朝廷不提人民大事,而每天只討論哪個皇子應該被立为太子。
復立
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三月辛巳,又以“虽被镇魇,已渐痊可”为托词,复立允礽为皇太子,妃復為皇太子妃,暂时解决了皇子争位的難題,但「父子君臣」之間卻已留下了不可磨滅的裂痕。
再廢
康熙五十年(1711年)十月,康熙帝南巡过程中聞奏,允礽与不正当人士接触,要不顾一切强行让康熙內禪,自己即位。聖祖听说后大怒,速歸京師,並且先譴責時任步軍統領的托合齊、尚書耿額、齊世武、都統鄂繕、迓圖等,這就是著名的「沈天生案」。又將托合齊以沈天生案中賄罪判絞死(最後死於獄中,剉屍焚之),齊世武等人被判絞死,鄂繕奪官幽禁,迓圖入辛者庫守安親王墓[9]。皇帝與儲君之間的矛盾,終於又發展到不可調和的地步,聖祖決定再廢皇太子。
康熙五十一年 (1712年)九月三十日,聖祖巡視塞外回京當天,即向諸皇子宣布:“皇太子胤礽自複立以來,狂疾未除,大失人心,祖宗弘業斷不可託付此人。朕已奏聞皇太后,著將胤礽拘執看守。”將允礽廢黜幽禁於咸安宮。十一月十六日,將廢皇太子事遣官告祭天地、太廟、社稷。
尾聲
自再廢太子後,聖祖宣稱不再立太子之位,于六十一年傳位于皇四子胤禛,將允礽移幽鄭家莊的王府。允礽于雍正二年十二月去世,死後被追封為理親王,諡曰密[10],其子弘晰襲爵,葬於今天津市薊縣黃花山園寢,歷經盜墓、抗日戰爭、國共內戰、文化大革命後現存馱龍碑。[11]。有詩見《熙朝雅頌集》。
家族
父母及兄弟
- 父亲清聖祖
- 母亲孝诚仁皇后
- 长兄胤禔、三弟胤祉、四弟胤禛(清世宗)、五弟胤祺、六弟胤祚、七弟胤祐、八弟胤禩、九弟胤禟、十弟胤䄉、十一弟胤禌、十二弟胤祹、十三弟胤祥、十四弟胤禵、十五弟胤䄔、十六弟胤祿、十七弟胤禮、十八弟胤祄、十九弟胤禝、二十弟胤禕、二十一弟胤禧、二十二弟胤祜、二十三弟胤祁、二十四弟胤祕
妻妾及兒女
嫡福晋瓜爾佳氏(都统、伯石文炳之女) | ||||
姓名 | 關係 | 生年 | 卒年 | 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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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主 | 第三女 | 康熙三十六年丁丑八月十一日卯時 | 雍正十三年乙卯四月十三日巳時 | 年三十九歲,康熙五十九年庚子五月,嫁土默特達爾漢貝勒阿喇布坦。 |
側福晋李佳氏(輕車都尉舒爾德庫之女) | ||||
(未有名) | 第一子 | 康熙三十年辛未十二月二十八日丑時 | 康熙四十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亥時 | 年十歲。 |
(早殤) | 第一女 | 康熙三十二年癸酉四月二十三日辰時 | 本年五月卒 | |
(早殤) | 第二女 | 康熙三十三年甲戌二月十六日寅時 | 本月卒 | |
弘晰 | 第二子 | 康熙三十三年甲戌七月初五辰時 | 乾隆七年壬戌九月二十八日卯時 | 年四十八歲,已革第二任理親王。 |
側福晋程佳氏(程世福之女) | ||||
郡主 | 第八女 | 康熙五十三年甲午元月十七日酉時 | 乾隆二十五年庚辰十月十四日巳時 | 年四十六歲,雍正八年庚戌十二月,嫁敖漢博爾濟吉特氏台吉彭蘇克拉氏。 |
(早殤) | 第十女 | 康熙五十六年丁酉六月十九日子時 | 康熙五十九年庚子元月卒 | 年三歲。 |
弘㬙 | 第十子 | 康熙五十七年戊戌十二月初八亥時 | 乾隆四十五年庚子八月二十七日巳時 | 年六十三歲,第三任多羅理恪郡王(依律降爵)。 |
弘晥 | 十二子 | 雍正二年甲辰九月二十一日丑時 | 乾隆四十年乙未五月初一寅時 | 年五十一歲,奉恩輔國公。 |
侧福晋唐佳氏 | ||||
(早殤) | 第四子 | 康熙四十三年甲申十月初四日寅時 | 康熙四十四年乙酉十二月二十一日巳時 | 年一歲。 |
和硕淑慎公主 | 第六女 | 康熙四十七年戊子元月初二丑時 | 乾隆四十九年甲辰九月初十亥刻 | 年七十六歲,雍正初,撫養宮中。四年丙午,年十八,下嫁科爾沁博爾濟吉特·觀音保,封今位號。十三年二月,夫亡。 |
弘曣 | 第六子 | 康熙五十一年壬辰七月初四丑時 | 乾隆十五年庚午四月十四日子時 | 年三十八歲,奉恩輔國恪僖公。 |
侧福晋王佳氏 | ||||
弘晀 | 第七子 | 康熙五十三年甲午五月初五卯時 | 乾隆三十九年甲午七月二十二日未時 | 年六十歲,已革輔國公。 |
弘昞 | 十一子 | 康熙五十九年庚子元月初一卯時 | 乾隆二十八年癸未三月二十二日卯時 | 年四十三歲。 |
侧福晋林佳氏 | ||||
弘晉 | 第三子 | 康熙三十五年丙子十月二十日未時 | 康熙五十六年丁酉三月十二日戌時 | 年二十一歲,奉恩輔國公。 |
縣主 | 第九女 | 康熙五十三年甲午十二月五日丑時 | 乾隆二十七年壬午閏五月二十一日丑時 | 年四十九歲,雍正七年十二月,嫁敖漢台吉策旺多爾濟;乾隆十六年六月初十,夫亡。 |
庶福晋范佳氏 | ||||
(早殤) | 第四女 | 康熙四十五年丙戌二月初二丑時 | 本日卒 | |
(早殤) | 第五女 | 康熙四十六年丁亥十二月十二日午時 | 康熙五十一年壬辰元月 | 年五歲。 |
庶福晋劉佳氏 | ||||
(早殤) | 第七女 | 康熙五十年辛卯十月十六日戌時 | 康熙五十五年丙申十月 | 年五歲。 |
(早殤) | 十一女 | 康熙五十六年丁酉六月十九日子時 | 雍正三年乙巳二月十六日酉時 | 年八歲。 |
妾劉氏 | ||||
(早殤) | 第五子 | 康熙四十七年戊子十一月初五未時 | 本日卒 | |
妾錢氏 | ||||
(早殤) | 第八子 | 康熙五十四年乙未一月二十六日寅時 | 雍正四年丙午六月初五午時 | 年十一歲。 |
妾邱氏 | ||||
弘暚 | 第九子 | 康熙五十五年丙申五月十四日卯時 | 乾隆四十八年癸卯正月十一日申時 | 年六十七歲,三等侍衛。 |
媵妾朱氏 | ||||
(早殤) | 十三女 | 康熙五十七年戊戌正月初五亥時 | 康熙五十八年己亥四月 | 年一歲。 |
媵妾祁氏 | ||||
郡主 | 十二女 | 康熙五十六年丁酉十月十二日巳時 | 乾隆四十一年丙申三月十三日巳時 | 年六十歲,雍正十年正月嫁喀喇沁一等塔布囊喀英阿。 |
媵妾裴氏 | ||||
(早殤) | 十四女 | 康熙六十一年壬寅三月初十未時 | 本年七月 |
理親王世系圖
过继 | |||||||||||||||||||||||||||
理密親王允礽 1674-1725 | |||||||||||||||||||||||||||
已革理親王弘晳 1694-1723-1739-1742 | 理恪郡王弘㬙 1718-1739-1780 | ||||||||||||||||||||||||||
貝勒永曖 1742-1780-1788 | |||||||||||||||||||||||||||
貝子綿溥 -1789-1801 | |||||||||||||||||||||||||||
奉恩鎮國公奕灝 -1801-1830-1838- | 奕芝 | ||||||||||||||||||||||||||
奉恩輔國公載寬 -1830-1838 | 奉恩輔國公載岱 -1839-1874 | ||||||||||||||||||||||||||
奉恩輔國公溥豐 -1875-1896 | |||||||||||||||||||||||||||
奉恩輔國公毓炤 -1896-? | |||||||||||||||||||||||||||
注釋
- ^ 不少人常把「承瑞」或「承祜」誤當成胤礽的原名;康熙帝共有35子,其中有11人早殤並未排序,因此「(35子)生序」和「(24子)排序」並不一致。承瑞生序排行第一子、排序未排行,承祜生序排行第二子、排序未排行、在孝誠仁皇后兩子中生序排行嫡長子,胤礽生序排行第七子、排序排行第一子、在孝誠仁皇后兩子中生序和排序分別排行嫡次子和嫡長子,以上原因看得出來承瑞「(35子)生序」、承祜「(嫡庶)生序」和胤礽「(24子)、(嫡庶)排序」一樣都排行「第一子」、「嫡長子」,因此容易混淆。
- ^ 參考《清史稿》列傳七、《清實錄》,康熙朝實錄卷之五十七。
- ^ 聖祖的皇太子之位乃世祖遺詔所立,《清史稿》世祖本記。
- ^ 聖祖硃批:“皇太子所問,甚周密而詳盡,凡事皆欲明悉之意,正與朕心相同,朕不勝喜悅。且汝居京師,辦理政務,如泰山之固,故朕在邊外,心意舒暢,事無煩擾,多日優閒,冀此豈易得乎?朕之福澤,想由行善所致耶!朕在此凡所遇人,靡不告之。因汝之所以盡孝以事父,凡事皆誠懇敦切,朕亦願爾年齡遐遠,子孫亦若爾之如此盡孝,以敬事汝矣。因稔知爾諸事謹慎,故書此以寄。”(《宮中檔康熙朝奏摺》第八輯《滿文諭折》)
- ^ “二月丁亥朔,上谒陵。辛卯,上还京。壬辰,以硕鼐为蒙古都统。癸丑,告祭郊庙社稷。甲寅,命皇太子胤礽留守。丙辰,上亲统六师启行。”
- ^ “代行郊祀禮;各部院奏章,聽皇太子處理;事重要,諸大臣議定,啟皇太子。”(《清聖祖實錄》卷一七一、《清史稿》列傳七)
- ^ 《清史稿》卷二六九《索額圖傳》
- ^ 《清史稿》聖祖本紀、列傳七,允礽傳
- ^ 迓圖奪官前任安郡王馬爾渾的都統。
- ^ 參考《清史稿》本紀九
- ^ 馮其利,《重訪清代王爺墳》,北京燕山出版社,ISBN:9787540219369
允礽 理密親王世系 清聖祖世系的分支 出生于:6月6日1674年逝世於:1月27日17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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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治者頭銜 | ||
前任: 愛新覺羅·玄燁 |
皇太子 任職期間:1675年-1708年;1709年 - 1712年 |
廢立 原因:制度改變 |
王室頭銜 | ||
新頭銜 追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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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親王 任職期間:1724年 |
繼任: 二子已革理親王弘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