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溪春
外观
楚溪春(1896年—1966年9月12日)字晴波,直隷省保定府蠡县人,中華民国军事将领,中華民国及中華人民共和国政治家。
生平
他早年先后入直隷陸軍小学堂、清河陸軍第一预備学校、保定陸軍軍官学校。1918年(民国7年)毕业后,他加入閻錫山领导的晋軍。1923年(民国12年),他升任陸軍第20師主任参謀兼軍官教育团大隊長。1925年(民国14年),他任臨時執政府衛隊旅参謀長,不久回到山西省任教導团教育長。[1]
东北易幟後的1927年秋,閻錫山任命他为国民革命軍第三集团軍第7軍少将参謀長,後来任左路軍前敵总指揮参謀長。1928年(民国17年),他任北平中将憲兵司令,同年末任第125旅旅長。1930年(民国19年)11月,他升任第27師師長,并任北平警備司令兼平綏路護路司令。1931年(民国20年),他升任晋軍第4軍副軍長。1934年(民国23年)他入陸軍大学特別班第2期学习。1936年(民国25年)8月他获授陸軍少将銜,翌年5月被授予陸軍中将銜。[1][2]
抗日战争爆发後,楚溪春任山西民族革命同志会高級幹部委員会委員、第二战区参謀長。1941年(民国30年)3月,他升任第8集团軍副总司令,后来任第二战区北区軍总司令。抗日战争结束後,他任大同日軍受降主官。1947年(民国36年)9月,他任国民政府主席東北行轅总参議兼瀋陽防守司令官。同年12月,他任河北省政府主席,并兼任北平督察总监及保定綏靖公署主任。[1][2]
1949年(民国38年)1月,楚溪春随傅作義参加北平和平解放。中華人民共和国建国後,他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参事、第2至4届中国人民政治協商会議全国委員会委員、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員会(民革)中央委員兼秘書長、全国政协文史資料研究委員会委員。[1][2]
注释
参考文献
- 徐友春主編.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已忽略文本“和書” (帮助)
- 劉国銘主編. 中国国民党百年人物全書. 団結出版社. 2005. ISBN 7-80214-039-0. 已忽略文本“和書” (帮助)
- 劉寿林等編. 民国職官年表. 中華書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已忽略文本“和書” (帮助)
中國(国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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