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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溪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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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溪春(1896年—1966年9月12日)晴波直隶省保定府蠡县人,中华民国军事将领,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家。

生平

他早年先后入直隶陆军小学堂清河陆军第一预备学校、保定陆军军官学校1918年民国7年)毕业后,他加入阎锡山领导的晋军1923年(民国12年),他升任陆军第20师主任参谋兼军官教育团大队长。1925年(民国14年),他任临时执政府卫队旅参谋长,不久回到山西省任教导团教育长。[1]

东北易帜后的1927年秋,阎锡山任命他为国民革命军第三集团军第7军少将参谋长,后来任左路军前敌总指挥参谋长。1928年(民国17年),他任北平中将宪兵司令,同年末任第125旅旅长。1930年(民国19年)11月,他升任第27师师长,并任北平警备司令兼平绥路护路司令。1931年(民国20年),他升任晋军第4军副军长。1934年(民国23年)他入陆军大学特别班第2期学习。1936年(民国25年)8月他获授陆军少将衔,翌年5月被授予陆军中将衔。[1][2]

抗日战争爆发后,楚溪春任山西民族革命同志会高级干部委员会委员、第二战区参谋长。1941年(民国30年)3月,他升任第8集团军副总司令,后来任第二战区北区军总司令。抗日战争结束后,他任大同日军受降主官。1947年(民国36年)9月,他任国民政府主席东北行辕总参议兼沈阳防守司令官。同年12月,他任河北省政府主席,并兼任北平督察总监及保定绥靖公署主任。[1][2]

1949年(民国38年)1月,楚溪春随傅作义参加北平和平解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他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参事、第2至4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民革)中央委员兼秘书长、全国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委员。[1][2]

1966年9月12日,他在北京市逝世。享年71岁。

注释

  1. ^ 1.0 1.1 1.2 1.3 徐主编(2007)、2189页
  2. ^ 2.0 2.1 2.2 刘主编(2005)、2322页。

参考文献

  中国国民政府
前任:
孙连仲
河北省政府主席
1947年12月 - 1949年1月
继任:
(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