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唐仰杜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Sgsg留言 | 贡献2012年5月19日 (六) 23:37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唐仰杜

唐仰杜(1888年—1951年4月29日)[1],字露岩回族山东邹县人,生于四川成都中华民国政治人物。

生平

唐仰杜的父亲在清朝末年在四川省任知府,唐仰杜即生于四川成都。在京师译学馆学习俄语后,他中举人,被授予学部七品京官。

中华民国成立后,他任山东省议会议员。1923年民国12年)4月,他任山东省会市政厅总办。国民政府北伐期间济南事件发生,唐仰杜因有责任而辞职。此后,他一度任山东省政府主席韩复榘手下的北宁铁路局文书科长,不久便辞职。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后的1938年民国27年)3月,山东省公署(省长:马良)成立,唐仰杜被任命为财政厅厅长。翌年1月,他继马良之后任山东省省长[2],负责省内的治安强化及扫荡中国共产党的工作。

1940年(民国29年)3月,临时政府同汪精卫南京国民政府合流,唐仰杜继续担任山东省省长。同年9月,他兼任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翌年,日本方面认为其贡献很大,东条英机为他亲笔题赠感谢状。1945年(民国34年)2月,他改任华北政务委员会工务总署督办。同年中,他任全国经济委员会常务委员。

日本投降、汪精卫政权崩溃后,唐仰杜被蒋介石的国民政府在北平逮捕,押送南京。然而他没有被判刑,而是继续收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唐被移送济南,交山东省人民法院审理。1951年4月12日,唐以汉奸罪被判处死刑,4月29日执行。唐仰杜享年64岁。

注释

  1. ^ ‘最新支那要人伝’、163页作生于1889年。本条目则从“山东省情网”内“山东省省情数据库”的生于1888年之说。
  2. ^ ‘民国职官年表’、1125页作马良于1940年3月卸任省长,本条目则从“山东省情报数据库”。

参考文献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
前任:
马良
山东省长
1939年1月 - 1940年3月
继任:
(汪精卫政权继续)
  南京国民政府(汪精卫政权
前任:
(临时政府继续)
山东省长
1940年3月 - 1945年2月
继任:
杨毓珣
前任:
苏体仁
华北政务委员会
工务总署督办
1945年2月 - 8月
继任:
(废止)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