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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強制拆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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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拆遷,簡稱強拆,是2000年代的一種在中國大陸時有發生的現象,在拆方與被拆方未有接觸或正在談判的時候,拆方先行將建築拆卸(或改建)的行為。在中國大陸各個城市村鎮,由於土地國有且不斷升值,在物權不清晰或在租賃有分歧的情況之下,經常以強拆方式「解決」。有人將這一時期的強制拆遷看作是英國圈地運動的中國版。[1][2][3][4]

內容

主要分三種情況:

  • 在住戶不知情的情況下,將住戶及屋內所有物件一同推倒並拆卸,通常在夜間施工及時間在一晚之內完成。
  • 在住戶不知情的情況下,將住戶的所有物件轉移;或者將房內住戶強行拖出,再進行拆卸。
  • 住戶在入住過程中,拆方會使用逐漸拆除的方式,先將住宅的一方牆體拆除,住戶若不肯遷走,則繼續減少住宅的面積。

註:行政強拆不在此三種情況內。

語錄

最高法院防止強拆的通知

2011年9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在官方網站上發布了一則通知,題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堅決防止土地徵收、房屋拆遷強制執行引發惡性事件的緊急通知》[12],被各大新聞網站和門戶網站紛紛轉載,但官網的通知很快被刪除,無法再次訪問瀏覽[13],引發社會猜測和議論。

參見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