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銅鍱部 或銅鍱部(梵語:Tāmraparṇīya ,巴利語:Tambapaṇṇiya ),也叫做紅衣部 (梵語:Tāmraśāṭīya ),是傳至僧伽羅 國的分別說部 佛教支派。因斯里蘭卡 古稱「銅鍱洲」或「赤銅鍱」故得名。
支派
以巴利語 三藏為其主要特徵,又被稱為巴利文佛教。後分裂為三派:
大寺派 (巴利語: Mahavihara )。重要的論書有覺音 所作的《清淨道論 》。現今南傳上座部佛教 皆以此部為根源。
無畏山派 (巴利語: Abhayagirivihara )。
祗陀林派 (巴利語: Jetavanavihara )。
漢傳記載
傳承
斯里蘭卡 (古稱僧伽羅 國、師子國)的分別說部 佛教是第三次結集 後摩哂陀 尊者傳入。
公元489年 僧伽跋陀羅 譯《善見律毘婆沙 》:
“
如是大德帝須 。方便令王知已。七日在園林中。帝須教王 。是律是非律。是法是非法。是佛說是非佛說。七日竟。王勅。以步障作隔。所見同者集一隔中。不同見者各集異隔。處處隔中出一比丘。王自問言。大德。佛法云何。有比丘答言。常或言斷。或言非想。或言非想非非想。或言世間涅槃。王聞諸比丘言已。此非比丘。即是外道也。王既知已。王即以白衣服與諸外道。驅令罷道。其餘隔中六萬比丘。王復更問。大德。佛法云何。答言。佛分別說也 。諸比丘如是說已。王更問大德帝須。佛分別說不。答言。如是大王。知佛法淨已。王白諸大德。願大德布薩 說戒。王遣人防衛眾僧。王還入城。王去之後。眾僧即集眾六萬比丘。於集眾中。目揵連子帝須為上座。能破外道邪見徒眾。眾中選擇知三藏得三達智者一千比丘。如昔第一大德迦葉集眾。亦如第二耶須拘迦乾陀子[ 1] 集眾出毘尼藏無異。一切佛法中清淨無垢。第三集法藏九月日竟。大地六種震動。所以一千比丘說。名為第三集 也。 法師問曰。三集眾誰為律師。於閻浮利地。我當次第說名字。第一優波離 。第二馱寫拘。第三須那拘。第四悉伽婆。第五目揵連子帝須 。此五法師於閻浮利地。以律藏次第相付不令斷絕。乃至第三集律藏。從第三之後。目揵連子帝須臨涅槃。付弟子摩哂陀 。摩哂陀是阿育王 兒也。持律藏至師子國。摩哂陀臨涅槃。付弟子阿栗咤。從爾已來。更相傳授至于今日。…… 爾時於波咤利弗 國。集第三毘尼藏竟。……大德目揵連子帝須 。與眾僧遣摩哂陀 往師子洲 。……摩哂陀經六月日而至母所。爾時摩哂陀。次第到母國已。母出頭面作禮。作禮已竟。為設中食。即立大寺。名卑地寫。時摩哂陀少時住寺。……四月十五日眾僧集布薩時。便共籌量。於是眾僧各各答言。時可去矣。法師曰。往昔說偈讚言。『上座摩哂陀。大德欝地臾。大德欝帝臾。大德跋陀多。大德參婆樓。沙彌脩摩那。皆得三達智。婆塞槃頭迦。已得見道跡。此諸大士等。』爾時天帝釋。知聞茶私婆王便已終沒。……大德摩哂陀。已受天帝釋語已。即從卑地象山。與大眾俱飛騰虛空。到師子阿[少/兔]羅陀國。……爾時諸大德。到師子洲中已。摩哂陀為上座。於時佛涅槃已。二百三十六歲。佛法通流至師子洲中。
”
法顯 《高僧法顯傳 》:
“
於是載商人大舶泛海。西南行得冬初信風晝夜十四日到師子國 。……佛至其國欲化惡龍。以神足力一足躡王城北。一足躡山頂。兩跡相去十五由延。王於城北跡上起大塔。高四十丈。金銀莊挍眾寶合成。塔邊復起一僧伽藍。名無畏山。有五千僧。……城中又起佛齒精舍。……其城中多居士長者薩薄商人。屋宇嚴麗巷陌平整。四衢道頭皆作說法堂。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鋪施高座。道俗四眾皆集聽法。其國人云。都可六萬僧。悉有眾食。王別於城內供養五六千人。……無畏精舍東四十里有一山中有精舍名支提。可有二千僧。……城南七里有一精舍名摩訶毘可羅(大寺)。有三千僧住。有一高德沙門戒行清潔。國人咸疑是羅漢。臨終之時王來省視。依法集僧而問。比丘得道耶。其便以實答言。是羅漢。既終王即按經律以羅漢法葬之。……闍維已收斂取骨即以起塔。法顯至不及其生存唯見葬。……法顯住此國二年。更求得彌沙塞律藏本 。得長阿含 雜阿含 。復得一部雜藏 。
”
玄奘 《大唐西域記 》:
“
僧伽羅 國。周七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四十餘里。土地沃壤氣序溫暑。稼穡時播花果具繁。人戶殷盛家產富饒。其形卑黑其性獷烈。好學尚德崇善勤福。……僧伽羅國。先時唯宗淫祀。佛去世後第一百年。無憂王 弟摩醯因陀羅 。捨離欲愛志求聖果。得六神通具八解脫。足步虛空來遊此國。弘宣正法流布遺教。自茲已降風俗淳信。伽藍數百所。僧徒二萬餘人。遵行大乘上座部 [ 2] 法。佛教至後二百餘年各擅專門。分成二部。一曰摩訶毘訶羅(大寺)住部。斥大乘習小教。二曰阿跋邪祇釐(無畏山)住部。學兼二乘弘演三藏。僧徒乃戒行貞潔定慧凝明。儀範可師濟濟如也。[ 3]
”
三藏
斯里蘭卡 分別說部 三藏 使用巴利語 。
《善見律毘婆沙 》:
學說
有分
有分 (巴利語:bhavaṅga )概念最早出現在《發趣論 》中[ 6] 。
玄奘 三藏譯世親 《大乘成業論 》:
梁 扶南 三藏僧伽婆羅 譯優波底沙 《解脫道論 》:
“
從有分 心、轉、見心、所受心、分別心、令起心、速心、彼事心。於是有分心者,是於此有根心如牽縷。轉心者,於眼門色事夾緣故,以緣展轉諸界。依處有分心成起,有分心次第,彼為見色事,成轉生轉心。轉心次第依眼應轉,現得見生見心。見心次第已見以心,現受生受心。受心次第以受義,現分別生分別心。分別心次第以分別義,現令起生令起心。令起心次第以令起義,由業心速行。速行心次第以速行義,不以方便,生彼事果報心。從彼更度有分心。
五識一一受其境界,非一一次第生,不前不後生,不散起。以五識不知所有法,除初起。以意界不知所有法,除意轉。以六識不安威儀,以迅速安之。以六識不受持身業、口業,以六識不受善、不善法,以迅速受之。以六識不入定、不安詳起,以迅速入定,以後分安詳。以六識不終、不生,或以後分、或以彼事終,以果報意識界生。以六識不眠、不覺、不見夢,以後分眠,以轉意覺,以迅速夢見。 緣眼、色、光、作意生眼識。於是眼者為眼識以四緣成緣,初生(pure-jāta )、依(nissaya )、根(indriya )、有(atthi )緣;色者,以三緣成緣,初生、事(ārammaṇa )、有緣;光者,以三緣成緣,初生、依、有緣;作意者,以二緣成緣,次第(an-antara )、非有(natthi )緣。緣耳、聲、空、作意得生耳識。以此分別當分別。緣鼻、香、風、作意得生鼻識。緣舌、味、水、作意得生舌識。緣身、觸、作意得生身識。緣意、法、解脫[ 8] 、作意得生意識。於是意者是後分(pacchā-bhāga )心;法者是法事,……[ 9] ;專心者心隨;如理[ 10] 作意者於意門轉;意識者速心。於是意者為意識以依緣成緣;法者以事緣成緣;解脫者以依緣成緣;作意者以二緣成緣,次第緣、有緣。
”
《解脫道論 》用菴羅果 譬喻 詮釋了“夾勝心起”:在緊閉著宮門的宮殿中,國王躺臥睡覺(有分心),啞女在側服侍,王后坐在旁邊,臣屬站列於前,聾人在宮門口守門。果園守護人採摘了芒果帶到宮門前要獻給國王,他叩擊宮門(眼門色事夾)。國王聽到,命啞女去開門(有分心起)。啞女到宮門口用手勢告訴聾人開門(轉心,能引發)。聾人開門取得芒果(眼識、見心)。國王拿起了刀,啞女將芒果帶入宮殿交給臣屬(受持心,等尋求)。臣屬將芒果交給王后(分別心,等貫徹)。王后將芒果洗凈生熟分開放置後獻給國王(令起心,安立)。國王吃芒果(速心,勢用)。國王吃完後評說其好壞(彼事心,返緣)。國王繼續睡覺(有分心)。
玄奘 三藏譯無性 《攝大乘論無性釋 》:
“
釋曰。等謂聖者上座部 中。以有分 聲亦說此識。阿賴耶識是有因故。如說六識不死不生。或由有分。或由反緣而死。由異熟意識界而生。如是等能引發者。唯是意識。故作是言。五識於法無所了知。唯所引發。意界亦爾[ 11] 。唯等尋求。見唯照囑。等貫徹者。得決定智。安立是能起語分別。六識唯能隨起威儀。不能受善不善業道。不能入定。不能出定。勢用。一切皆能起作。由能引發。從睡而覺。由勢用故。觀所夢事。如是等分別說部 亦說。此識名有分識。[ 12]
”
玄奘 三藏《成唯識論 》:
真諦 三藏譯世親 《攝大乘論釋 》:
真諦 三藏譯《顯識論 》[ 15] :
“
若是他毘梨部 。名有分識 有者三有。即三界也。亦有七有。一中有 。二生有。三業有[ 16] 。四死有。通前三有為七有也。 有分者生處。即是生因生緣。此有分識體是果報。法決是自性無記也。四有者。從識支至六歲是生有。從七歲已上能分別生熟起貪至未捨命是業有。死有者唯一念。中有即中陰。就業有中六識起三種業。善不善不動等三。業有為[ 17] 有分識所攝持。六識自謝滅。由有分識攝持。力用在。[ 18] 問曰。何故立有分識。一期生中常緣一境。若生人天。此識見樓觀等事報。若起六識。用麁覆障。則不覺此識用。若生惡道。此識但緣火車等報。若[ 19] 起六識。用強。則不覺此識緣也。若欲界六識緣欲境。凡夫不能覺。乃至無色亦然。若無色。諸識滅。此有分識用則顯。如梨耶及意識也。
”
意根
心臟 (巴利語:hadaya ,梵語:hṛdaya )一詞出現在《分別論 》對意界 的定義中[ 20] 。
玄奘 三藏譯無性 《攝大乘論無性釋 》:
玄奘 三藏《成唯識論 》:
窺基 法師《成唯識論述記 》:
參見
註釋和引用
^ 原文誤為“須那拘”,依據《南傳大藏經》之《一切善見律注序》更正。
^ 慧立 《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 》:「又聞東北海畔有城,自城東南三千餘里至僧伽羅 國(唐言執師子。非印度境也)。國周七千餘里,都城周四十餘里,人戶殷稠,穀稼滋實,黑小急暴,此其俗也。……其國先無佛法,如來涅槃後一百年中,無憂王弟摩醯因陀羅厭捨欲愛,獲四沙門果,乘空往來,遊化此國,顯讚佛教,發示神通,國人信慕,建立伽藍。見百餘所,僧徒萬人,遵行大乘及上座部教。」道宣 《釋迦方志 》:「僧伽羅 國(非印度攝即執師子也)周七千餘里。都城周四十餘里人戶大盛。寺有數百。僧二萬餘人。上座部也。」「樹垣北門外。即摩訶菩提寺 。……其寺常僧減一千人。習大乘上座部。法儀清肅。是南海僧伽羅國王。請中印度大吉祥王立之。經今四百年矣故寺多師子國人。」水野弘元 《佛教的分派及其系統》:「據《西域記》的記載,上座部當時也相當流行。上座部區分為大乘上座部和單純被看成是上座部的 ( 小乘上座部 ) 這樣兩派。玄奘認為,所謂大乘上座部,指的是在錫蘭的巴利語佛教三派中帶自由主義色彩的無畏山寺派。他似乎把保守的大寺派看成是小乘上座部。」
^ 慧立 《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 》:「是時聞海中有僧伽羅 國(此云執師子也),有明上座部 三藏及解《瑜伽論》者,涉海路七百由旬方可達彼。……建志城 即印度南海之口,向僧伽羅國水路三日行到。未去之間而彼王死,國內飢亂。有大德名菩提迷祇(抑鷄反)濕伐羅(此云自在覺雲),阿跋耶鄧瑟[唸-今+折]羅(此云無畏牙),如是等三百餘僧,來投印度,到建志城。法師與相見訖,問彼僧曰:「承彼國大德等解上座部三藏及《瑜伽論》,今欲往彼參學,師等何因而來?」報曰:「我國王死,人庶飢荒,無可依仗。聞贍部洲豐樂安隱,是佛生處,多諸聖跡,是故來耳。又知法之輩無越我曹,長老有疑,隨意相問。」法師引《瑜伽》要文大節徵之,亦不能出戒賢之解。」「貞觀十九年春正月景子,京城留守左僕射梁國公房玄齡 等承法師齎經、像至,乃遣右武侯大將軍侯莫陳寔 、雍州司馬李叔眘 、長安縣令李乾祐 等奉迎,……又安置法師於西域所得大乘經二百二十四部,大乘論一百九十二部,上座部 經、律、論一十五部,……」
^ 原文誤為“四”,據“宮本”更正。
^ 原文此處多出“二”字。
^ 水野弘元 《心識論與唯識說的發展》:「關於有分識,巴利論藏最後的《發趣論 》(Paṭṭhāna, i, p. 163ff.)各處皆有提到,在此以前的六論則完全沒有出現此名稱,其實初期論書以來所說的八十九心中,作為三界諸有情的基礎心的十九心,即是作為有分識而存續。關於這點,在論藏的註釋書或綱要書等中,有詳細的說明,但是,在此只想從其潛在識的立場簡單做介紹。巴利的有分識,即是作為過去善不善行為結果的異熟識,由前世一切行為的結果,而規定有情的下一生,決定其投生的命運。也就是,有情在結束前生時,依據前生的善惡業,投生到其對應的世界,前生的最後死心cuti-citta,以及接續往下一生的結生心paṭisandhi-citta,都是前生善惡業的果報、異熟。而投生到下一生的最初剎那之結生心,是此有情一生的基礎心,此基礎心稱為「有分識」。」
^ 異譯本公元541年 毘目智仙 譯世親 《業成就論 》:「如彼大德銅色弟子 。說有分識 。」
^ 優波底沙 《解脫道論 》:「解脫者是心屈曲。如水流深處。彼覺觀足處。」
^ 省略的優波底沙 《解脫道論 》原文:「此成四種:六內入。過去現在未來。第一種。五外入。過去未來現在。離除非入根。是第二種。法入第三種。十一種制名者。所謂眾生。方。時。犯罪。頭陀一切相。無所有入定。事、滅、禪定。實思惟。不實思惟。是第四種。此謂法事。」
^ 原文誤為“昱”,依據《中華大藏經 》相應的《校勘記》更正。
^ 《大毗婆沙論 》:「或復有執。意界是常。如執意界是常論者。彼作是說。六識雖生滅而意界是常。如是可能憶本所作。六識所作事。意界能憶故。」
^ 窺基 《成唯識論掌中樞要 》:「上座部師 立九心輪 。一有分.二能引發.三見.四等尋求.五等貫徹.六安立.七勢用.八返緣.九有分。然實但有八心。以周匝而言。總說有九。故成九心輪。且如初受生時。未能分別。心但任運緣於境轉。名有分心。若有境至心欲緣時。便生警覺。名能引發。其心既於此境上轉。見照矚彼。既見彼已。便等尋求。察其善惡。既察彼已。遂等貫徹。識其善惡。而安立心。起語分別。說其善惡。隨其善惡。便有動作。勢用心生。動作既興。將欲休廢。遂復返緣前所作事。既返緣已。遂歸有分。任運緣境。名為九心。方成輪義。其中見心通於六識。餘唯意識。有分心通死生。返緣心唯得死。若離欲者死唯有分心。既無我愛。無所返緣。不生顧戀。未離欲者。以返緣心而死。有變愛故。若有境至。則心可生。若無異境。恒作有分。任運相續。然見與尋求。前後不定。《無性攝論 》第二卷云。五識於法無所了知。先說見心也。復言見唯照矚。却結前心。」
^ 窺基 《成唯識論述記 》:「分別論者 。舊名分別說部 。今說假部 。說有分識 。體恒不斷。周遍三界。為三有因。其餘六識時間斷故。有不遍故。故非有分。世親 《攝論 》無文。唯《無性釋 》有九心輪 。此是阿賴耶識 。九心者。一有分。二能引發。三見。四等尋求。五等觀徹。六安立。七勢用。八反緣。九有分心。餘如《樞要 》說。」
^ 惠沼 《成唯識論了義燈 》:「論。上坐部經分別論者。上坐部者以有引經。亦名經量部。非二十部中經部。此上坐部中有阿羅漢迦多衍那弗呾羅 。善閑論藏。難此上坐莫能對之。遂湊雪山。因名雪轉部。分別論者。即說假部。舊名分別說部。無性論中順古名分別說部。宗輪論中無分別部有說假部。俱說有分心。上坐九心。五門分別。一列名釋。二諸識分別。三三性分別。四生死分別。五前後分別。如樞要說。」印順 《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九章上座別系分別論者,第一節大毘婆沙論的分別論者,第一項分別論者與分別說部:「在真諦Paramārtha的『部執異論』,有分別說部,為『異部宗輪論』說假部的異譯。因此,有以為分別說部或分別論者,就是說假部,但這是錯誤的。我們知道,奘譯的說假部,真諦確是譯為分別說部的,梵語為Prajñaptivādin。鳩摩羅什 Kumārajīva譯為施設部。施設,就是假,也可譯為分別;如『施設論』的「世間施設品」,鳩摩羅什也曾譯為「分別世處分」。這雖可以譯為分別說部,但『大毘婆沙論』的分別說部,分別論者,梵語為Vibhajyavādin(毘婆闍婆提)。這二者,漢譯雖偶然相同,而梵語全異,所以不應以說假部為分別論者。 」
^ 從《無相論》出。
^ 大目乾連 《阿毘達磨法蘊足論 》:「云何有緣生。……復有一類。於人趣樂。繫心希求。彼作是念。願我當生人趣同分。與諸人眾。同受快樂。因此希求。造能感人趣身語意妙行。此三妙行。說名業有 。由此因緣。身壞命終。生於人趣眾同分 中。於彼諸生等生。乃至命根起說名生。此生緣有故起。是名有緣生。如說人趣。四大王眾天。乃至他化自在天。應知亦爾。……」
^ 原文此处多出了“有為”二字。
^ 此段斷句依據金克木 《說“有分識”(Bhavaṅga)——古代印度人對“意識流”心理的探索》,水野弘元 《心識論與唯識說的發展》斷句為:「有分者生處,即是生因生緣。此有分識體,是果報法,決是自性無記也。六識起三業,所攝持六識自謝滅,由有分識,攝持力用在。」
^ 此處“報若”原文作“若報”。
^ 水野弘元 《心識論與唯識說的發展》:「心、意、識之語,自原始佛教以來,乃至在部派佛教,多被作為同義語,不加區別而使用。例如,在Saṁyutta, ii, p. 24 中,有謂:「cittam iti pi mano iti pi viññāṇaṁ」(識又稱為心、意)。在巴利阿毘達磨定義中,對於心、意、識任何一語的語義,一定都是用同樣的語句做說明:「cittaṁ mano mānasaṁ hadaya ṁ paṇḍaṛaṁ mano manāyatanaṁ manindriyaṁ viññāṇaṁ viññāṇakkhandho tajjā manoviññāṇadhātu」(心、意、意所、心臟 、淨白﹝心﹞、意、意處、意根、識、識蘊、隨順﹝觸等法﹞的意識界)。Mahāniddesa, pp. 3, 176, 488 etc.; Paṭisambhidā-m. i, p. 189 etc; Dhammasaṅgaṇi, pp. 10, 11, 18, 19 etc; Vibhaṅga, p. 87 etc.」
^ 窺基 《成唯識論述記 》:「然《攝論 》第二。破上座 胸中色物 為意根 。」
^ 窺基 《成唯識論述記 》:「述曰。第二上座部 救。胸中色物 為其意根 非第七者。不然。意非色故。說七心界。皆是心故。意識應無二分別故。如五識等依色根故。不言自性分別者合有二解。一云五識實有自性。二云三種皆無。此隨彼語。如瑜伽第一抄。對法第二抄會。及下第七方可了知。」
^ 智周 《成唯識論演祕 》:「據無性論。此文雙破經部.上座亦應無失。傳釋云。肉摶心 藏四塵色法為意識依。又云。由此道理餘部所立胸中色物意識別依亦不成就。釋類破上座。同是色故。故此論初含於兩宗。後破經部理應允矣。」靈泰 《成唯識論疏抄 》:「然說論第三破上座部胸中色物為意根者。上座部被他難曰。五識六識攝。具有等無間根。及有同時俱有色根。第六識。是六識攝。既有等無間根。亦應有俱有根。上座部被師雖已。則立胸中細色。為其意根。非執胸中麤肉團心 。為其意根。胸中肉團心即是身根。此師亦心麤執法處別境色。以為意根。」
^ 水野弘元 《心識論與唯識說的發展》:「根據《成唯識論述記》卷2本,大43,275a,謂大眾部與法密部(法藏部)成立身勇、身精進之無表色,又說上座部所講的「胸中色物」亦為無表。身勇、身精進,類似於《舍利弗毘曇》的身進、身除等。在巴利佛教,身輕安(kāya-passaddhi)等是心所法所攝。上座部所說的「胸中色物」,我想可能是指巴利佛教所說的hadaya-vatthu(心基),但是,它是意識之依所─心臟,巴利佛教認為它是色法,完全與無表沒有關係。」水野弘元 《佛教的色(物質)之概念》:「除了心基之外,其餘的法處色皆已於Dhamma-saṅgaṇi , p. 134 f. 提及,心基的思想,雖然在Mahāniddesa, p. 276 ; Tikapaṭṭhāna, p. 163等中也可見到,但是卻沒有「心基」一語。「心基」一語是到了註釋時代才出現的。Tikapaṭṭhāna, 473, 486, 510, 514 ; Milindap. p. 281 ; Visuddhim. ii, p. 447.」印順 《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九章上座別系分別論者,第二節舍利弗阿毘曇論,第二項法數的比較研究:「法入(法處所攝)色,本論(《舍利弗阿毘曇論 》)立九,主要為三類:一、無教(表)色。其後說一切有部,專以無表色(業)為法處色。二、身精進與身輕安。這與大眾部、法藏部同;但說一切有部與銅鍱部,都把他看作心所法。三、正語、正業、正命,說一切有部以為就是無表色;銅鍱部卻看作心所法,而另立男根、女根等十四種。」
^ 優波底沙 《解脫道論 》:「法入者。是三無色陰(受、想、行)及十八細色(地界、水界、火界、風界、身作、口作、虛空界色、輕色、軟色、堪受持色、增長色、相續色、生色、老色、無常色、氣味揣食、界處色、睡眠色)及泥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