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特朗条约
外观
拉特兰条约是于1929年2月11日由墨索里尼代表意大利政府和枢机主教加斯佩里代表罗马教廷所订立的条约。1948年意大利共和国宪法对此条约予以承认。
拉特兰条约申明罗马教廷承认罗马作为意大利国家的首都;意大利政府承认罗马教廷对梵蒂冈44公顷范围内的主权。条约规定梵蒂冈具有主权,其管辖的部分教堂具有治外法权和豁免权,但意大利境内所有的其他主教任命必须报意大利政府批准,而且必须具有意大利国籍,必须宣誓效忠国家。
由于拉特兰条约规定允许在初等和中等公立学校讲授宗教课,并规定主教对讲课的教师有任免权,国家不得任用被教会谴责的人担任这一职务。因此导致1952年在米兰、1953年在那不勒斯发生了“反新教”的骚乱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