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用航空器
外觀
軍用航空飛行器泛指專門為執行軍事相關任務的航空飛行器。這些飛行器可以是專門針對某種目的設計,經由改裝,或者是只是單純的使用軍用航空器編號擔負任務。但是這些航空器不包含作為武器的火箭或者是飛彈。
歷史上使用航空器於軍事用途的場合不少,但是真正建立正式編制並且大規模使用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期。到了現代,軍用航空飛行器已經是非常重要的作戰裝備,這些航空器可以執行的任務型態包括預警、偵查、奪取或控制制空權、反潛、反坦克、壓制防空系統、對地攻擊、電子作戰、空中指揮與管制、運輸、救難等等。
分類
飛行器類型
起降場地需求
駕駛類型
有人駕駛飛機和無人駕駛飛機。
固定翼飛機任務分類
戰鬥機(殲擊機、截擊機)、轟炸機、殲擊轟炸機、強擊機(攻擊機)、偵察機、預警機、電子作戰機、反潛機、空中加油機、軍用運輸機、教練機等。
直升機任務分類
武裝直升機、偵察直升機、通信指揮直升機、運輸直升機和多用途直升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