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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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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春华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
任期
2009年11月—至今
河北省省長
任期
2008年4月—2009年12月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
任期
2006年11月—2008年11月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63年4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
湖北五峰
籍贯湖北五峰
国籍 中国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经历

胡春华剛滿49歲,又名红兵湖北五峰人;北京大学中文系毕业,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8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委员。现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主任;曾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河北省省长等职。

早年经历

胡春华出生在湖北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马岩墩村的一个农民家庭。1979年,他以全县文科状元”的优异成绩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成为五峰历史上第一个考入北京大学的学生。1983年大学毕业之际,胡春华主动要求去西藏地区工作。在人民大会堂召开毕业生大会上,作为毕业生代表,胡春华表示正是有了“改革开放”的政策,才改变了自己的家乡,一个曾经闭塞的内陆少数民族地区,同时也改变了自己的命运。所以他下决心去西藏工作,帮助少数民族地区也能实现现代化[1]

从政经历

胡春华的从政经历创造了中共政坛的多项纪录,而他的升迁路线则与“共青团”分不开。有媒体总结如下,他于1990年2月,不足27岁的年龄,出任副厅级官职的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副书记;1997年12月34岁时,升任副部级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兼全国青联副主席;2006年11月,43岁的他,晋升为正部级官员,出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2008年4月,45岁的胡春华成为当时中国最年轻的省长[2]。 2009年11月胡春华接替储波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3]。2010年1月24日,当选为内蒙古人大主任。

初到西藏

1983年8月,胡春华入藏,并先后在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组织部,《西藏青年报》社,西藏饭店工作;1987年出任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副书记。1992年3月胡春华获得外放机会,到西藏林芝地区行政公署任副专员(相当于副市长);九个月后,他又回到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并升任书记;三年后,由外放至山南地区行政公署任专员(相当于市长),时年32岁。值得注意的是,在1988年1992年底的这段时间,担任中共西藏自治区委最高领导的,正是也曾担任过共青团领导的胡锦涛[4]

后来,胡春华在1996年9月到1997年7月间,回到北京,在中共中央党校培训部一年制中青班学习。学习结束后四个月(即,1997年11月),胡春华就被调入共青团中央工作,从而结束了他在西藏工作的第一阶段,共十四年。

二次进藏

共青团中央期间,胡春华一直担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兼全国青联副主席;同时还在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世界经济专业学习。四年团中央工作经历之后,2001年胡春华再次进藏,历任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常委、兼秘书长,自治区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自治区委党校校长等职。

经过五年历练之后2006年12月,胡春华又调回共青团中央,接替周强出任团中央第一书记。

任职河北、内蒙古

2008年3月,中共中央宣布任命胡春华任中共河北省委副书记;并提名河北省省长候选人[5]。4月,被河北省人大常委會任命為河北省副省長、代省長。2009年1月12日,正式当选河北省省長。在胡春华就职河北不久便发生了李家窪煤礦特別重大礦難瞞報事件,紧接着又发生了震惊全球、影响深远的三鹿奶粉事件,因事件最初被河北省政府掩盖,胡春華成為媒體和輿論質問和抨擊的焦點。[6]

一年后,2009年11月,中共中央调胡春华接替储波,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次年1月,又当选内蒙古自治区人大主任。胡春华被安排到内蒙古任职被外界视为镀金性质, [7]不料在内蒙古任职期间,内蒙古发生了因牧民被卡车轧死,爆发大规模的抗议。事件发生后,内蒙古部分地区实现了戒严。[8]有报道指出,内蒙古压死牧民事件本可以通过有效疏导化解,但因胡春华误判形势,过于偏执于事件背后所谓的“蒙独”因素,进而施行铁腕镇压,其做法被外界评论为误国之举,因为其思想僵化反而扩大了“蒙独”因子。[9]

参考文献

官衔
前任:
储波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2010年1月至今
繼任:
政府职务
前任:
郭庚茂
河北省人民政府省长
2008年4月-2009年12月
繼任:
陳全國
政党职务
前任:
储波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书记
2009年11月至今
繼任:
现任
前任:
周强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
2006年12月-2008年5月
繼任:
陆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