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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可否把小工具复制到繁体伪基?

如题。原因是维基百科有很多蛮实用的小工具。初步拟定会复制的小工具有:导航Popup、UTC时钟、参考文献提示工具、用删除线划去被封禁的用户。--一个正常人 2012年11月2日 (五) 07:05 (UTC)[回复]

维基百科的CC-BY-SA 3.0协议仍然适用,故与伪基协议不相容。-HW 2012年11月2日 (五) 14:14 (UTC)[回复]
意思是?--一个正常人 2012年11月2日 (五) 14:29 (UTC)[回复]
维基百科的内容不能复制至伪基百科,包括小工具。-HW 2012年11月3日 (六) 06:23 (UTC)[回复]
那么萌娘百科岂不是侵犯著作权?复制了WikiLove、HotCat、Popup等小工具……--广雅 范 2012年11月3日 (六) 07:24 (UTC)[回复]
萌娘百科很多图片本身就已经有严重的著作权问题。以百度娘这个条目为例,有什么问题我就不想说了。萌娘百科纯一“有中国特色”网站。--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3日 (六) 09:33 (UTC)[回复]
HW!你的说话前后矛盾。你第一句说小工具适用于CC-BY-SA 3.0,然后又说维基百科的小工具为著作权所有。--一个正常人 2012年11月3日 (六) 08:30 (UTC)[回复]
然后又说维基百科的小工具为著作权所有,你的话才是前后矛盾。--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3日 (六) 09:34 (UTC)[回复]
Edouardlicn,看来您有点误会。之前HW说“维基百科的内容不能复制至伪基百科,包括小工具。”即是说小工具乃维基百科著作权所有。--一个正常人 2012年11月3日 (六) 10:06 (UTC)[回复]
请你不要原创别人的观点乌拉跨氪 2012年11月3日 (六) 10:18 (UTC)[回复]
+1,不能复制不代表著作权所有,HW从未“暗示”任何类似内容。好好去看看CC著作权的条款,尤其是不同版本的差异再说,这种幼稚问题反正我不会解释。还有,跟以前的2011WP一样,警告你一句,维基百科不是你家电脑的127.0.0.1。--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3日 (六) 10:32 (UTC)[回复]
要是没有著作权那就是public domain 了,哪还有CCBYSA3.0啊,不同的CC不兼容却统称CC比较麻烦,很容易给人误解啊 --水树美月留言2012年11月3日 (六) 10:02 (UTC)[回复]
是否有著作权还要细看。不过我最不满是某人的嘴脸。什么“又说著作权所有”,哪句说过著作权所有?--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3日 (六) 10:17 (UTC)[回复]
那是暗示。--一个正常人 2012年11月3日 (六) 10:21 (UTC)[回复]

总之你喜欢复制就复制,只要你们伪基那里的人觉得违反CC没问题就照做就是了,我也不会BS你的(其他维基人和伪基人会不会我就不知道了),反正你不是香港人。--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3日 (六) 11:40 (UTC)[回复]

我认为伪基可以更改自己的协议:其他内容继续按现在的协议,从维基复制的小工具/模板按维基的协议。这样即可不侵权。--維基小霸王留言2012年11月3日 (六) 13:51 (UTC)[回复]
那也是伪基的事情,你去伪基提议去,这里不应该讨论这个问题。--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3日 (六) 14:35 (UTC)[回复]
我觉得两边都适宜谈。--223.19.103.148留言2012年11月4日 (日) 05:34 (UTC)[回复]
(※)注意若无反对将开始复制。--一个正常人 2012年11月10日 (六) 15:02 (UTC)[回复]

WP:非原创研究为基础去谈论东北裔台湾人分类是否适宜

User:星光下的人对于“东北裔台湾人”的分类提出意见,我翻了有关他几个讨论内容,并参照其它人的回应所对他的表示,有一个很重要是应该大家没发现到,User:星光下的人所讨论的基础是站在“WP:非原创研究”,所以在进入分类:东北裔台湾人讨论之前,得先从WP:非原创研究开始讨论起。--Kaize1216留言2012年11月3日 (六) 16:29 (UTC)[回复]

首先,WP:非原创研究是否适用于分类上,我翻阅许多分类来看,皆没引用资料来源,难道这些无凭无据的分类都要全按照WP:非原创研究提删吗?再者,将WP:非原创研究套用在分类,是否会衍生其它问题?若上述两项问题皆能解决,也才能顺利地谈到分类:东北裔台湾人。--Kaize1216留言2012年11月3日 (六) 16:29 (UTC)[回复]

(~)补充:我会发起这讨论,主要是因为目前所有人提出各种形式的分类方法,全都被User:星光下的人提出WP:非原创研究予以答复,因此就想回归到问题点是否出在WP:非原创研究还是出在User:星光下的人?--Kaize1216留言2012年11月3日 (六) 16:33 (UTC)[回复]

我认为XX裔台湾人是原创研究兼不中立分类。如果有其他的疑似原创研究的分类,可以提删。—Snorri留言2012年11月3日 (六) 22:02 (UTC)[回复]
请问依据哪一个方针或指引?“我认为”不适合在此作为理由。-Kolyma留言2012年11月4日 (日) 00:24 (UTC)[回复]
请问你认为““我认为”不适合在此作为理由。”又是根据那一个方针或指引?为什么又适合作为一个理由?—Snorri留言2012年11月4日 (日) 00:45 (UTC)[回复]
不予置评。--Kolyma留言2012年11月5日 (一) 11:44 (UTC)[回复]

(!)意见:似乎移至方针版讨论比较合适。题目建议改为“以‘原创研究’提删分类的合理性”或其他一般性叙述方式,而不要使用原分类名称,以避免失焦而跑出不必要的新议题。--Kolyma留言2012年11月4日 (日) 05:13 (UTC)[回复]

(:)回应:这是你自己认为。还有,请您不要随便地就把互助客栈的事情跑到别人家里去谈,你要做什么都是我管不着,但是跑到我的家就不能不管了。没人可愿因为讨论发起者是谁,此人就该被别人踏入家门找上,如此之举,不仅冒犯,也具有找别人麻烦的不良意图。--Kaize1216留言2012年11月4日 (日) 07:09 (UTC)[回复]
“冒犯”?“找别人麻烦的不良意图”?无法理解。-Kolyma留言2012年11月5日 (一) 11:43 (UTC)[回复]
话说“XX裔”是否有明确定义?纽伦堡法案? 百分之多少的血统?无法查证的怎么办?每遇到一个人就查上他/她几代的家谱?还有东北人如何定义?在东北出生,还是长期居住,还是在东北怀上的?--管闲事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 2012年11月7日 (三) 10:29 (UTC)[回复]
(~)补充,如果涉及原创研究的话,那么就确实需要找是否有这方面的研究资料,如果根本没有资料(例:火星裔地球人)提及的话显然就不必了。在可能有定义笼统的情况,比如说某文章介绍东北裔台湾人情况,但无具体定义的。如果一定没有明确的定义,不要这个分类改为“东北籍贯人”和“台湾人”这样的交集也可以吧。--管闲事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 2012年11月7日 (三) 10:50 (UTC)[回复]

英女皇还是英女王?

看到DYK投票的一个讨论,我突然想起这件事。英女皇与英女王哪个才是官方翻译?--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4日 (日) 10:44 (UTC)[回复]

女皇不是帝国么?--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11月4日 (日) 13:20 (UTC)[回复]
名字应该是“伊丽莎白二世”,头衔和称号都有很多,但由于她是“Head of State of the UK and 15 other Commonwealth realms”,所以应该是英女王或英联邦元首。—Snorri留言2012年11月4日 (日) 13:57 (UTC)[回复]
(~)补充:查Webster的定义,queen在这里的意思是a female monarch,也就是女性的君主。所以旧时的翻译会出现“英君”或“英君主”、“英女君”等等。伊丽莎白二世继承的是大不列颠与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君权,所以被称为女王。—Snorri留言2012年11月4日 (日) 14:15 (UTC)[回复]
那过往港英当局也是翻译女王?--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4日 (日) 14:41 (UTC)[回复]
过往港英当局的唯一法定语言是英语,所以所有的政令都是英语,也只有英语的版本才有正式的官方法定效力,虽然香港民间长期将The Queen翻译成女皇,但不表示这个翻译是“官方翻译”,只表示约定俗成。—Snorri留言2012年11月4日 (日) 15:10 (UTC)[回复]
“女皇”一词确实被香港政府使用,可见于主权移交前的法律条文(例如香港法例第521章《官方机密条例》)。另外自从1974年开始,中文成为了香港法定语言之一。 -- Kevinhksouth (Talk) 2012年11月4日 (日) 15:22 (UTC)[回复]
  • 在欧洲历史中,只有罗马和教廷才能称皇。罗马亡国后,皇帝一词由教皇(为何强迫使用台湾正体的人显示为教宗而非教 皇)封赐,罗马后第一个欧洲皇帝是查里曼大帝,拿破仑一世和三世都是自称为皇,神圣罗马帝国是挂上罗马一词才称皇帝。香港的人名翻译都是乱译,没有可信度--220.134.88.67留言2012年11月4日 (日) 15:46 (UTC)[回复]
  • 应该是英女王吧,英国有王(King)没有皇帝/天皇(Emperor)。英国是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这个"Kingdom"(王国)代表一个国王的领土。虽然在历史上有“大英帝国”(British Empire)这个词,没有一次英国皇家用过"emperor/empress"这词。德国的Kaiser Wilhelm有把自己当成Emperor,法国的Napoleon Bonaparte和罗马帝国的个个imperatore也一样,但英国没有一次有过emperor。所以,如果是直接从英文翻译,应该就是英女王。中文的这这那那我就不多说了,本人不熟习(汉语不是我第一语言)。-- 李博杰  | Talk contribs 2012年11月4日 (日) 15:59 (UTC)[回复]
    • 我认为此话题无讨论价值。不同地区自有不同译法,加入简繁转换即可。而且Kevinhksouth已经提供了一个可靠的来源,说明英女皇这个译法,官方是有使用,有一定参考价值。而且Kevin也已经说明,自1974年后,中文也是香港的官方语言之一,上述文件的参考价值,是十分高的。另外,英国君主,有多位是皇帝/女皇(印度),如爱德华八世,维多利亚,爱德华七世,等等。如果要所谓的“正确”,太平绅士,是不是也要移动到治安法官?另外,请IP用户,不要发表地域歧视言论。Gz deleted留言2012年11月4日 (日) 16:27 (UTC)[回复]
      • 英国君主同时是印度的皇帝/女皇,所以简称“英皇”、“英女皇”也是没有道理的,因为他们不是“英”“皇/女皇”,而是“印”“皇/女皇”。“英皇”、“英女皇”是香港地区约定俗成的错误翻译,所以应该用地区词转换。讲“道理上的正确”没有什么用。—Snorri留言2012年11月6日 (二) 12:57 (UTC)[回复]
      • 这个话题,如无记错,过去已经讨论过。我下次会记得在问题中加入简繁转换,免得旧事重提。Gz deleted留言2012年11月4日 (日) 16:25 (UTC)[回复]
      • 现在的地区词转换应该是大陆及台湾用英女王,香港澳门用英女皇。不过现时的香港政府改用英女王来称呼,社会上似乎也开始使用女王,也许过几年就不用转换了。—Snorri留言2012年11月4日 (日) 16:37 (UTC)[回复]
    • 有陆台的官方翻译用“英女王”吗? -CommInt'l留言2012年11月4日 (日) 20:12 (UTC)[回复]

那似乎应该是使用女王了。此外由于“王”与“皇”的差异并非简繁转换问题,所以不建议以这个理由使用简繁转换。--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5日 (一) 03:49 (UTC)[回复]

哦,天哪!乔治三世的港澳繁体居然出现了“皇国”、“国皇”,有什么比这更好笑的吗?——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5日 (一) 05:42 (UTC)[回复]

可是港英也是政府,而且还有正式文件在......能否作为一个时期的表述方式来承认?我觉得地域中心说得太重了。当然,跟上面一样我是不支持简繁转换使用这个称谓,而且我认为这种称谓应该逐步淘汰。在中文,“王”与“皇”的意义是有很大区别的。--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6日 (二) 08:37 (UTC)[回复]
                • 要说政府文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府文件里,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在香港目前“女王”、“女皇”都是常用名称,我觉得没有必要在维基使用错误拔高的称谓,更不用说“英皇乔治三世”、“国皇”等等了。再者说“港澳繁体”还包括澳门。作为解决方案,我认为维多利亚可以称为女皇,因为波斯系统的Padishah Hindi这个头衔基本等于印度皇帝(但也不是英国女皇),而维多利亚之前以及印度独立之后的UK国王绝对不可以称皇。--Gilgalad 2012年11月6日 (二) 09:41 (UTC)[回复]
  • 这样,港澳繁体也用“女王”,算是共识了吗?——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6日 (二) 10:40 (UTC)[回复]
    • 我认为现任女王的称呼上没问题。不过总领馆只提到了伊丽莎白二世为“英女王”。维多利亚的官方称呼还要考察。—Snorri留言2012年11月6日 (二) 10:47 (UTC)[回复]
      • 维多利亚是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女王兼印度女皇,既是女王也是女皇,如果有争议就直接称呼维多利亚好了,再加上内部链接。再次重申反对将香港割让前的英君称为“英皇”或“英女皇”。——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6日 (二) 10:53 (UTC)[回复]
      • 现在的共识是这样:港澳以外的转换中,“King”对应“王”或“国王”,“Kingdom”对应王国,“Queen”对应“王后”或“女王”。港澳的转换中,除了涉及殖民地时期的旧任英国君主:维多利亚一世、爱德华七世、乔治五世、爱德华八世、乔治六世,都和其他地区一样(也就是不用转换)。涉及殖民地时期的英国君主时,提到专有名词以及引用原始文献时,如“英皇”、“皇后”、“女皇”、“皇家警察”等字眼应该保留,非专有名词应该尽量使用名字或完整的头衔。—Snorri留言2012年11月6日 (二) 11:13 (UTC)[回复]
        • 这个我没意见,既然香港非殖民时期的英君称呼没异议了,那殖民时期的再议。反正“英皇”乔治三世、“皇国”、“国皇”之类称呼就是个笑话,可以动手改了。——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6日 (二) 11:28 (UTC)[回复]
          • (!)意见,我认为共识并未达成,参与讨论者来自的地区较为集中,不够广泛。另外,为何不准使用英女王、英女皇,却可以用德皇,沙皇等缩写?最后,维多利亚未有二世,何来一世。Gz deleted留言2012年11月6日 (二) 12:01 (UTC)[回复]
            • 不知道“讨论者来自的地区较为集中”是怎么得出来的,什么叫来自,什么叫较为集中,有何标准。是否都在亚洲就比较集中?是否因为“来自的地区比较集中”就一定无法采集到多重观点?是否来自同一个地方的人对所有事物的观点就一定相同?另外,德皇、沙皇是因为他们是帝国的皇帝,而不是王国的国王,本来就是两个不同的事物,为何要拿来作比较。维多利亚一世如果不存在的话,那么就改叫维多利亚女王兼女皇吧,反正两者都有。最后:没有不准用英女王,请不要扭曲他人的共识内容。—Snorri留言2012年11月6日 (二) 12:21 (UTC)[回复]
              • Gz deleted请你读读历史,原因我讲了好几次,你偏偏不看。德国前身是神圣罗马,挂罗马之名,因此可以称为皇(源自凯撒)。俄罗斯从来不属欧洲历史,是一支来自亚洲的民族,因此他们亦自称为皇。欧洲其它国家称皇都要教廷封赐。此外印度皇帝只是挂个名,事务多由当地总督管理--~~~~
                • 在下不才,听从阁下建议,阅读有关历史的书籍、网页,发现英国国王乔治三世本来可以做皇帝,却没有,原因不是教皇不赏赐,或者是担心教皇不满,而是因为他认为国王的头衔已经足够,同时,我居然发现,那时的英国居然有争取天主教徒与国教会教徒(看到这里我也有点惊讶,我以为英国是天主教国家)一样,享有平等权利的运动。最后,我认为,应邀请更多用户,讨论这个话题。将kxxx或是qxxxx翻译为英皇或是英女皇,的确是一个错误,或者不恰当的做法,但已经在某个地区得到广泛的运用,不应该取消这个字眼的简繁转换,即使这个翻译,或许是错的,我建议以注释等方式说明,这个皇与其他皇的不同之处。Gz deleted留言2012年11月6日 (二) 14:23 (UTC)[回复]
  • 如果在香港“英女皇”比“英女王”常用得多,那么应该用“英女皇”转换。如果两者都常用,那么根据名从主人的原则,应该用“英女王”。问题是,如何可靠地证明常用性。—Snorri留言2012年11月6日 (二) 15:13 (UTC)[回复]
  • 你只要用全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女王/国王”就知道用简称“英女皇/英皇”是多么可笑(女王/国王=女皇/皇?),所以出现“皇国”、“国皇”等更可笑的词语才更觉匪夷所思。——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6日 (二) 15:59 (UTC)[回复]

ip朋友请议事论事,注意WP:NPA--Gakmo留言2012年11月7日 (三) 09:23 (UTC)[回复]

分段

其实香港法律中也有用的:...任何女王陛下领地的高级法院...(见[2])--Gakmo留言2012年11月7日 (三) 09:18 (UTC)[回复]

不过,在香港,“皇”的确十分普遍(见右图)(见File:TheQueen-movie-zh-hk.JPG)。--Gakmo留言2012年11月7日 (三) 09:29 (UTC)[回复]
如果说法例中使用皇较多的话就没有意思了,如第200章第5条、第399章之类。话说回来,有条“香港回归条例”倒是用皇。orz....还真是混乱啊....卍田卐JC1 2012年11月7日 (三) 09:35 (UTC)[回复]
话说...fair use不只是用于条目的嚒...卍田卐JC1 2012年11月7日 (三) 09:38 (UTC)[回复]
谢谢,已修改。--Gakmo留言2012年11月7日 (三) 09:43 (UTC)[回复]

是否应该名从主人[3]?--Gakmo留言2012年11月7日 (三) 13:19 (UTC)[回复]

若是早“名从主人”就简单了,但一来这不是条目的命名问题,而是条目中的名词译名选择问题,“名从主人”是否适用存疑;二来反对者可以“常用名称”来反驳,因为“英女皇/英皇”似乎也是常用名称之一。我是呼吁香港的编者本着科学的态度看待这件事,不要将这明显的错误继续下去了。——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7日 (三) 13:56 (UTC)[回复]
“代表英国对香港行使权力的女皇”这个说法从何来?英国官方用的是“女王”,不是“女皇”。这个理由不成立。—Snorri留言2012年11月7日 (三) 16:14 (UTC)[回复]
再一次,我认为目前的繁简转换系统,不能有效用作地区词转换。不同的称呼往往是跨地区、跨社群、跨语言甚至跨时空的。最理想的系统是列出所有可能的名称,由读者自行选择内文显示的各种称呼。不论“英女皇”在某些人看来如何错误荒谬,这个词就是有其常用性及历史源由,但目前的系统却迫使社群必须在“英女王”和“英女皇”之间做一个选择。这对一本旨于收录各方知识的百科全书,实属不幸。Oneam 01:00 AM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01:35 (UTC)[回复]

考虑到英国官方网站的中文也是用“王”,为平衡香港使用的常用名称,可否在条目中第一次出现该词的地方作补充说明,如“...英女王(港称英女皇)...”。若不是在条目出现而是在句子或段落独立出现时,则可利用手动转换,如英-{zh-hans:女王;zh-hant:女王;zh-hk:女皇;}---Gakmo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02:09 (UTC)[回复]

但问题是,香港也不一定只用“英女皇”。“英女皇”一说或许有其地区性(香港出现),但却不是某地区统一使用的名称(香港经常是“英女王”与“英女皇”混用)。倘若百科要求条目统一使用“英女王”或“英女皇”,或在“港澳繁体”使用任何一个称呼,都必定会在条目消灭另一种有广泛使用的称呼。何时使用“英女王”或“英女皇”,应该是读者的决定,而非百科决定吧。若果无法把“繁简转换”/“地区词转换”变成“读者手动名词转换”,这种命名争议只会无日无之,而议决结果也不如人意。不过技术上的问题,我就无能为力了。Oneam 01:00 AM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03:09 (UTC)[回复]
虽然这属于“流毒无穷”的错误,但既然两个名称都常用,为了兼顾各方,我提议相关条目都加上“香港也常使用英女皇称谓”之类的注解,而区域转换就不必了,大家以为如何?——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8日 (四) 03:30 (UTC)[回复]
虽然英国驻香领事馆的中文版使用王,但不少官方法律条文,也有使用皇,不见得用王就是名从主人。我建议维持转换,加上注释说明英女皇并非empress。不必多次说“可笑”,甚至以“流毒”形容。Gz deleted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04:49 (UTC)[回复]
我说的可笑主要集中在“国皇”、“皇国”,而且没看见我的“流毒”使用了引号吗?再说上面也承认了这是一个翻译错误,在明知错误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我不认为是科学的态度。这里是中文维基,你认为用英文来解释此皇非彼皇,能让所有读者都明白吗?再者,维持地区转换中港澳繁体的“女皇”,有没有考虑到其他使用“女王”的港澳读者是否理解?——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8日 (四) 05:11 (UTC)[回复]
指出“皇”并非中文语意中“帝国之皇”不就好了?卍田卐JC1 2012年11月8日 (四) 05:25 (UTC)[回复]
汗!我觉得你这样解释我更糊涂了。话说回来,既然并非你说的中文语意中的“帝国之皇”,为什么还要存在于中文维基中呢?而且仍然没有解决另一部分使用“女王”的读者(包括官方)的需求。——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8日 (四) 05:30 (UTC)[回复]
那么,用中文解释即可,我个人反对一律译为王,不加转换。这好像太平绅士那样,一译为“治安法官”,似乎更为准确,可以表达出这个职衔的功能、职责,但使用范围较狭窄,次数较少,所以,应该用“错误”的翻译。Gz deleted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08:32 (UTC)[回复]
太平绅士的例子不妥,因为此译名已经在所有地区使用(不用地区转换),用“治安法官”的极少;但“英(女)皇”只在港澳地区使用,却还不是官方的译名,也不是唯一的常用名称。——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8日 (四) 08:53 (UTC)[回复]
法律条文中,也有“皇”字出现。Gz deleted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09:05 (UTC)[回复]
既然官方民间的用法都不统一,那么你觉得使用地区转换把港澳繁体统一为一种合适吗?——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8日 (四) 09:22 (UTC)[回复]

建议

香港有时使用“皇”,英国使用“王”,前者代表香港地区的普遍用法,后者代表名从主人(毕竟英女王是指英国的女王)。现在讨论如何调和两者。我的建议是,在条目中,第一次出现该词的地方作补充说明,如“...英女王(香港常称作“英女皇”)...”。若不是在条目出现而是当句子或段落独立出现,可利用手动转换,如英-{zh-hans:女王;zh-hant:女王;zh-hk:女皇;}---Gakmo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07:28 (UTC)[回复]

用ref形式即可。Gz deleted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08:34 (UTC)[回复]

建议很好,但我想指出一下几点。第一,“英(女)皇”未必是香港地区的“普遍”用法,多少人使用算是“普遍”?我觉得一半以上都不行,起码七成以上吧,可统计过“英(女)皇”在香港的使用程度(英皇集团不算,人家是正宗的emperor)?英皇英女皇条目中都说香港左派的媒体一直使用“王”而非“皇”,这比例在全港不会低于三分之一吧,当然只是我的猜测。第二,建议条目中英君第一次出现时使用全名“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国王/女王”来表述,这样虽然很长,却不会再有“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皇国国皇/女皇”的笑话出现。再次出现后若无特殊情况则直接用王号,不加头衔。第三,是通过这些讨论后的个人感慨,如骨鲠在喉不吐不快。我还是不明白个别香港的朋友为什么对“英(女)王”的称呼这么敏感,明明知道是正确的称呼为什么就不能使用?是不是“英(女)王”在香港是个错误的名词还是几乎没人使用?依照“英(女)皇”条目的说法,香港左派报纸都使用“英(女)王”,难道他们不是香港的一分子或者不能代表一部分香港人对这一词汇的使用态度?不知道你们在纠结什么,还是想要维护什么?多余的话我也不想再说下去,你们都懂的。——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8日 (四) 09:17 (UTC)[回复]
如果这就让人认为是维护什么,就像某些人不断指责香港会港独一样,违反了中央维持稳定的原意。个人意见...个人感慨。卍田卐JC1 2012年11月8日 (四) 11:41 (UTC)[回复]
我都已经说了你们都懂的,何必把话挑明了呢,没有一点神秘感。(笑)——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8日 (四) 15:21 (UTC)[回复]
  1. 有什么好维护?叫皇就是正统英国君主,叫王就不是么?
  2. 在维基,“英王”与“英女王”都重定向至英国君主,代表维基认为两者是英国君主的正式称谓
  3. 英皇”与“英女皇”条目出现,是为了解释两个特别用词的用法。以及英皇书院等衍生用法。
  4. 维多利亚女皇绝对是女皇。
  5. 伊丽莎白二世条目根本没有“女皇”二字。 ——CommInt'l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13:12 (UTC)[回复]
那个再澄清,本讨论乃试图将“王/皇”问题一次性解决,现在伊丽莎白二世不用“女皇”,不代表以后没人用,故希望社群在此做一规范。既然英(女)王被维基认可为正式称谓,那么非正式的“英(女)皇”应该属于从属地位,不适合作为正式称谓列入地区转换中。维多利亚的问题,再次重申没否认她是女皇,但她是印度女皇而非英女皇。——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8日 (四) 15:21 (UTC)[回复]

我想有数点需要澄清:

  1. 香港不是实验空间,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习惯,我们无法限制,因此我们没有可能找到一个“全部”香港人都使用的名词(例子:即使“奧巴馬”在香港很普遍,但也不能结论香港没有人使用“歐巴馬”等)。单就“英女皇/王”一例而言,两者都有人采用是自然不过的事,因此在决定港澳地区显示用词时,应考虑哪一个用词更为港澳地区常用。
  2. “英女皇”在历史上抑或是现在都是港澳地区更常用的用词,这是一脉相承和不可轻易割裂的事实。上面已有维基人说明,采用“英女皇”是具有历史背景,约定俗成,不可单凭字典字面上说“Queen=女王”,就结论“英女皇”是错误的用词。因此,字典只是从语言角度字面解读何谓“Queen”,忽略了社会、人文和历史因素,参考价值有限(另一例子是字典多把“Queen's Counsel”译作“英国王室法律顾问”,但香港采用的是“御用大律师”,当然,也不能否定港澳地区可能有人采用“英国王室法律顾问”)。
  3. 事实上,香港使用“英女皇”的例子多不胜数,例子包括法律文件(绝大多数法律条文均采用“女皇”[4])、以君主命名的建筑物(如伊利沙伯女皇二世青年游乐场馆)和事物(如:伊利沙伯女皇弱智人士基金)、立法局及立法会文件(参考搜索结果[5])、不少公开场合(如香港赛马会的“女皇杯”)、宪报、1997年前以至是现在的不少政府刊物、部分主流传媒、坊间著作、出版物(如在香港公演的好莱坞电影《英女皇》)、以至是日常谈话和讨论等。相较之下,采用“英女王”或“女王”属于少数。虽然香港主权在1997年移交中国,但结果是,香港人没有在1997年7月1日以后就自动自觉的弃用“英女皇”和改用“英女王”。我同意或许待一段时间以后,如果已再没有香港人使用“英女皇”,成为了历史名词,又或是采用“英女王”的香港人明显多于“英女皇”,届时才“命令”在港澳版本下显示“英女王”也不迟。
  4. 英国政府没有官方明令使用“英女皇”或“英女王”,目前的观察是,从英国政府的中文官方文件显示,使用“英女皇/王”似乎是取决于撰文人是具香港背景的华人抑或是具内地背景的华人。从网上所见,也有英国政府的中文官方文件采用“女皇”(如英国司法机构2007年发表的文件:[6]),因此不能断言“女王”为英国官方唯一采用的字词。除非英政府或英女皇名令华文媒体停用“英女皇”,否则我们不可结论英国官方采用“女王”。
  5. “英女皇”(Queen of the United Kingdom)是对应“Queen”和“United Kingdom”这个词,绝不指“印度女皇”(Empress of India)而是指“英国女皇”(正如“英皇”是指“英国国皇”而非毫无关联的“印度皇帝”),这点大家不应混淆。
  6. 我的结论是,在香港历史相关条目应使用“英女皇”,其余场合如有使用,应作地区繁简转换,那么其他地区读者都可以保险地读到“英女王”。多谢垂注。--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11月8日 (四) 13:15 (UTC)[回复]

无疑,“皇”在香港是较常用,见诸皇仁书院英皇书院英皇佐治五世学校等。至于英国官方的用法,英驻台办事处使用“王”[7],可见“皇”的使用是有其特定时空背景,大致是限于香港。故此,我尝试修改我之前的建议:

  • 在香港相关条目中,使用“皇”,但在第一次使用时作补充说明,如“...英女皇(香港用语,指“英女王”)...”。
  • 在其他条目,使用“王”,但在第一次使用时作补充说明,如“...英女王(香港常称作“英女皇”)...”。
  • 若不是在条目出现而是当句子或段落独立出现,可利用手动转换,如英-{zh-hans:女王;zh-hant:女王;zh-hk:女皇;}

至于什么是“香港相关条目”,可以根据其“分类”来决定。--Gakmo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15:55 (UTC)[回复]

  • 请区分各个名词之间的联系。“皇仁书院英皇书院英皇佐治五世学校”各自是专有名词,但我们讨论的是另一个名词“英女皇”,另外,我一直强调:英国政府现在在香港领事馆的网页用的是“英女王”,但一直被讨论各方忽视。根据名从主人的原则,如果英国官方倾向使用“英女王”,是否应该尊重呢?—Snorri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16:11 (UTC)[回复]
  • (:)回应:包含“英女皇”一词的条目名称应属非常少数,在有地区字词繁简转换系统的情况下,也没有特别的必要规范,这是累赘和重复的。对于一些专有名词,如“皇家香港警队”、“伊利沙伯医院”等,更不应作地区字词繁简转和附加“补充说明”(设想每个条目都要“温馨提示”,如应‘作“王家香港警队”或“伊丽莎白医院”’等,更有此地无银之嫌);目前的地区字词繁简转换系统能有效运作,确保了港澳地区看到不“英女王”、陆台看不到“英女皇”,是理想的情况。“英女皇”一词不仅包含香港人对殖民地背景的认知,我相信也包括了香港人对英国的认知,强行分类香港相关条目是划地为牢做法,我不同意。--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11月8日 (四) 16:17 (UTC)[回复]
    • (:)回应:上面也有列出英国政府采用“女皇”的例子,并不能断定“英女王”是英国政府唯一的所谓“官方”用词。我的建议是如果英国政府明令华文媒体停用“英女皇”和改用“英女王”,名从主人的原则才应适用。--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11月8日 (四) 16:17 (UTC)[回复]
      • 我不认为现在是理想状态。不让香港读者看到“英女王”是极其霸道的做法。另外乔治三世中的“国皇”、“皇国”问题主编者没有正面回答我。还有提醒部分香港朋友,香港现在已经不是英国的殖民地,如果还抱着对前宗主国的“思念”,那么我在上面的疑问以及近期中央的疑虑恐怕不是无缘无故的,话不说满,其他请自由想象。——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8日 (四) 16:28 (UTC)[回复]
        • 如要让香港读者看到“英女王”,那恐怕大陆读者也应该看到“英女皇”。这只是一个地区字词转换系统的问题,没有特别必要作特别处理。关于“国皇”和“皇国”等问题,并不是这个讨论的焦点,但作为主要编者,我承诺在短期内作出审视,但也欢迎任个编者对维基条目作出负责任的编辑。最重要的是,不论政治立场如何,在维基百科编辑均应以客观中立作为最高原则。--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11月8日 (四) 16:37 (UTC)[回复]
          • 现实是身在大陆的我确实看到了“英女皇”和“英皇”(不通过转换),但香港读者很可能因为地区转换的问题看不到“英女王”和“英王”。真正的客观中立不是让一方压倒另一方,如果香港压倒性地使用“英(女)皇”,也不会有现在的争议,就像对“Elizabeth”的译名那样,从没有谁对“伊利沙伯”还是“伊丽莎白”的转换产生疑问。我之所以提出“国皇”、“皇国”的问题,乃是因其与“英(女)皇”的使用问题一脉相承,况且你在上面仍然坚持使用,让我不得不一再提出,顺势一并解决好了。——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8日 (四) 16:55 (UTC)[回复]
      • “英国政府采用“女皇”的例子”在哪里?我指的是97之后。—Snorri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16:21 (UTC)[回复]
      • 另外,谁说过要把其他条目中的“皇”改成“王”?与此相反,我一直说的是只专注于“英女皇”,其他“皇家香港警察”等出现“皇”的专有名词不改动。自己立一个稻草人来攻击有什么意义呢?—Snorri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16:23 (UTC)[回复]
      • 如果检查英国政府网页中的称呼,会发现只有“英女王”,没有“英女皇”。这个事实一再被忽视,似乎好像无关紧要一样,好像香港才是英女王的主人,真是奇怪。—Snorri留言
        • (:)回应,在我上面主要发言第4点已附上链接。有关于“皇/王”的回应是针对Gakmo的意见,并不是送给您的稻草人,多谢您无意的推定。--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11月8日 (四) 16:28 (UTC)[回复]
          • 你给出的链接注明了是法令的粤语翻译,而不是中文翻译,可以作为粤语维基的参考,但不能作为中文的参考。多谢垂注。—Snorri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16:35 (UTC)[回复]
          • 综上所述,英国官方(无论是在哪个地区)的中文称呼已经是“英女王”而不是“英女皇”。所以鉴于香港现时“英女王”和“英女皇”都是常用,应该名从主人,优先使用“英女王”,但在后面也应该注释“也称英女皇”,才是正道。—Snorri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16:47 (UTC)[回复]
            • 文件名是“家庭暴力民事补救方式及刑事制裁指引”,第一页是注明“Chinese”,看不出文件有何模糊之处,注明是“Cantonese”更加说明了“女皇”确是一个地区用词。但总括而言,英国政府有关“英女皇/王”的中文资料太少,难以作准,基数太低,可以忽略。事实上,坊间“英女皇”仍远较“英女王”常用,故港澳地区应采用“英女皇”。另外提醒,在考虑名从主人原则前应先顾及普遍使用原则,否则“海参崴”就应该移至“符拉迪沃斯托克”,谢谢。--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11月8日 (四) 16:50 (UTC)[回复]
              • 该文件的模糊之处十分显然,因为“Cantonese”并非地区用语,而是全球多个地区使用的语言(经联合国文件指出),所以从文档名“domestic-violence-guide-march07-cantonese.pdf”说明了语言的版本,而Chinese的存在导致了“Cantonese for Chinese”(给华人的粤语)还是“Chinese for Cantonese”(给广东人的中文)的模糊之处。这也和英文中“Cantonese”和“Chinese”既能指语言,又能指某某地区的人不无关系。这样一份指意模糊的翻译文档要来做参考,实在是不够资格。如果你坚持的话,除了这一份文档,英国驻港领事馆网站有超过十篇文章使用的是“英女王”,没有一篇使用的是“英女皇”,数量上占绝多数,而且侧面说明了你提到的这份文档可能跟有疏漏翻译之处,不足为信。总之,英国官方几乎总使用“英女王”是现实,所以应当名从主人,使用“英女王”。多谢垂注。—Snorri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17:07 (UTC)[回复]
              • 另外要指出,坊间使用的比较上,由于粤语“英女皇”和“英女王”同音,所以单从口语是无法判断使用的是何者。而抛去口语使用的话,两者的差距可能并没有那么大。—Snorri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17:09 (UTC)[回复]

中文不是英国法定语言,较难想像它会明令不准用那个名称,若以此为名从主人的标准未免是不合理地高。外交部的用语反映正式场合时的认可用法,无论陆、台皆用“王”,可视为重要参考。--Gakmo留言2012年11月9日 (五) 02:41 (UTC)[回复]

在香港法例中[8],出现过“英皇”、“女皇”、“英女皇”、“皇后”。但这些用语是有其特定对象,抑或是通用于所有英国君主?--Gakmo留言2012年11月9日 (五) 02:41 (UTC)[回复]

给英国领事馆发邮件

这么费口舌,不如直接给英国领事馆发邮件,问他们应该怎么称呼queen。希望善于用英语写信的维基人进行。--維基小霸王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14:20 (UTC)[回复]

根据上面的讨论,似乎这个已经涉及地域的长期错误,也就是“错的多也就成了对的”的问题。如此一来,已经跟官方没有多大关系了。关键是繁体那边应该如何取舍,而不是官方怎么用。--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1日 (日) 03:49 (UTC)[回复]

中途整理

  • “英女王”似乎才是正确翻译。
  • “英女皇”似乎是香港部分人使用的约定俗成,在一定条件下应予保留。

似乎是这样子是吧。--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12:42 (UTC)[回复]


忽然想到,汉城改首尔的时候,咱们怎么就那么听话呢?—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12:51 (UTC)[回复]

韩国给出官方翻译,不参照是对别国不尊重。但英女王翻译官方从来没有特别强调,还不如港督们。--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6日 (五) 14:59 (UTC)[回复]

中文维基追近葡萄牙语

照目前进展来看,中文维基有望于3个月后超越葡萄牙语……--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1月5日 (一) 06:14 (UTC)[回复]

您似乎过于乐观了……要知道机器人的力量是有限的,最终还是要靠真人去追(目前的进度大约一天追一百多条)……--♥VC XC 2012年11月5日 (一) 06:49 (UTC)[回复]
追上了又能怎么样,又代表神马。乌拉跨氪 2012年11月5日 (一) 07:21 (UTC)[回复]
代表草泥马。--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5日 (一) 11:49 (UTC)[回复]
先刷完数据库的空间?ltdccba--Jason-Lin-->维基10年+60万条达成!(祝贺留言) 2012年11月5日 (一) 13:00 (UTC)[回复]
这样每天都2000条才行,目前进展也没那么快。-哆啦A梦220284 2012年11月8日 (四) 11:42 (UTC)[回复]
至少能抛砖引玉,同时规范下能写的条目格式——Sakamotosan 2012年11月5日 (一) 13:47 (UTC)[回复]
同时提高下少少的自尊——Sakamotosan 2012年11月5日 (一) 13:47 (UTC)[回复]

蛮好的,最近中文维基想吃了W哥一样Y火焚身、高潮迭起,坚挺又持久,推倒了一个又一个语种的维基百科。作为一个维基人,面对这种情况,我就像看了某老师的文艺片一样兴奋啊!--东京热北京也热->我很纯洁你们信吗? 2012年11月5日 (一) 13:58 (UTC)[回复]

在2014年前这个假设不太可能实现,一方面机器人的力量仍然取决于编者对数据库的整理和处理能力,尽管潜在的数据资源是无限的。我们在超过瑞典语的时候,葡萄牙语曾担心中文维基会像越南语一样乱爆发,于是也尝试了它们的机器人,也达到了1万/天的能量;换言之当我们接近他们到三万条目内,他们也会做出我们此前几月的举动。在条目、总页数、编辑数、活跃用户等项上,我们与葡萄牙语均存在显著差距。--Walter Grassroot () 2012年11月5日 (一) 15:12 (UTC)[回复]

这潜台词是,葡萄牙文维基也是机器人的帝国?乌拉跨氪 2012年11月5日 (一) 16:49 (UTC)[回复]
刷刷......刷条目是机器人的乐趣!!!ltdccba--Jason-Lin-->维基10年+60万条达成!(祝贺留言) 2012年11月5日 (一) 19:11 (UTC)[回复]
机器人大战?老大哥估计要气疯了。--从不认为别人是小受的A20120312 2012年11月5日 (一) 19:40 (UTC)[回复]
开会开幕式上老大哥还表扬过一个在某个语言版本用机器人刷条目的维基人呢。-Mys 721tx(留言) 2012年11月6日 (二) 00:45 (UTC)[回复]
英文版在2002年的1个月内从50,000条到100,000条...另外其实日文维基百科增长很慢。-哆啦A梦220284 2012年11月8日 (四) 11:45 (UTC)[回复]
这样刷真心没意义.......ltdccba--Jason-Lin-->维基10年+60万条达成!(祝贺留言) 2012年11月5日 (一) 19:51 (UTC)[回复]

呃。怎么说呢,中文维基活跃用户是比葡萄牙语高出一些,但也高不到哪里去......来日方长了。不过适度竞争竞争也是有好处的,社群是要历炼一下,有时候我反而挺希望瑞典语越南语再继续爆发一阵。 囧rz……--♥VC XC 2012年11月5日 (一) 21:36 (UTC)[回复]

葡语版在早期的确刷了不少机器人条目才有现在的量。机器人条目几乎大语版大家都在做,重点还是要维持住机器人条目起码的品质就好。ffaarr (talk) 2012年11月6日 (二) 00:24 (UTC)[回复]

刷不是问题,关键刷的方式,对资料库的格式整理程度和内容丰富度——Sakamotosan 2012年11月6日 (二) 03:57 (UTC)[回复]
坚决支持在质量保证的基础上超越其他语种,但是超不过也不要气馁。汉语是全球第一大语言,未来的国际化语言,中文维基百科理应在数量享有绝伦的地位,尽管达到这一地位可能需要漫长的过程。可惜的是我不会用机器人,但我会用自己的方式增加条目。——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6日 (二) 11:08 (UTC)[回复]
"汉语是全球第一大语言" - 最可惜大部分使用这个全球第一大语言的人喜欢用百度百科;最后还是编辑者少。中国人数比日本,德国,法国等等要高,然后根据各国互联网用户数目列表/各国宽带互联网用户数目列表,世界排第一应该是中国,可是中文维基百科只是第11最大的。当然将来如果能靠跟多编辑者写条目最好,现在因为没有那么多人只能多多使用机器人来补偿。-- 李博杰  | Talk contribs 2012年11月7日 (三) 02:43 (UTC)[回复]
那个慢慢来吧,最主要的是要有决心和信心。百度和维基走的本来就是两种道路,不具备可比性。要科普的话用百度就够了,但要本着科学的精神,则维基是首选,所以我们增加条目数量的前提是确保质量。——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8日 (四) 17:04 (UTC)[回复]
补偿2010年增长最慢期...P.S.早期是葡萄牙语不想被西班牙语追过...-哆啦A梦220284 2012年11月8日 (四) 11:33 (UTC)[回复]
我说阿......百度官方对我们维基的著作权问题视而不见就算了还想联手垄断市场........中国政府不管管么?那法律干么用的?ltdccba--Jason-Lin-->维基10年+60万条达成!(祝贺留言) 2012年11月7日 (三) 15:34 (UTC)[回复]
垄断?用着100多块才4M网速的ADSL,加着只涨不跌的汽油表示垄断已被无视了——Sakamotosan 2012年11月8日 (四) 13:03 (UTC)[回复]
北京的社区宽带还是可以的哦。我用的北京宽带通,10M网速毫无鸭梨。不走老路不走邪路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14:23 (UTC)[回复]
羡慕楼上....我家用糙他妈爱斯比的狗电信......138/2M/月......不稳定就算了还那么贵那么贵就算了还他妈才2M...搞得我还得自备联通的网卡做3G上网.......伤不起阿!ltdccba--Jason-Lin-->维基10年+60万条达成!(祝贺留言) 2012年11月8日 (四) 13:43 (UTC)[回复]
这段已经偏离主题了...-哆啦A梦220284 2012年11月8日 (四) 13:58 (UTC)[回复]
怀念在台湾的时候阿............3G随便一冲都可以飙到5-6Mbps阿.....想我在大陆最高记录也才1.5阿......还是在基地台下测的阿.......中国电信我恨你!!!ltdccba--Jason-Lin-->维基10年+60万条达成!(祝贺留言) 2012年11月8日 (四) 17:06 (UTC)[回复]

这里是入口,欢迎大家参与提删讨论,谢谢大家。--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6日 (二) 08:32 (UTC)[回复]

也邀请大家关注一下冰魔法。之前那个在条目讨论区的在提删前就被存档了。--管闲事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 2012年11月7日 (三) 03:28 (UTC)[回复]
总算over了。——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12日 (一) 04:37 (UTC)[回复]

近来钓鱼岛局势大家也都清楚,已经形成中日交叉管辖局面,日本单独控制局面已经不复存在,所以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现在归属很明白不止日本一家,所以我加入了中国,却被人回退,一看这人的用户页面,难怪。我也不想挑起编辑战,其实这个模板存在的意义实际不大(为什么以亚洲的东南部为限定?东亚和南亚也属于亚洲东南部?亚洲东南部不是东南亚吗?西亚和中亚就没有领土争议吗?),又容易产生争议,我的意思是可以提请删除。不管怎样,还请社群裁决。——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7日 (三) 13:48 (UTC)[回复]

支持宇文苏州。--Gilgalad 2012年11月7日 (三) 17:01 (UTC)[回复]
钓鱼岛在亚洲东南部吗????--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7日 (三) 14:36 (UTC)[回复]
亚洲东,南部.........--1.34.51.105留言2012年11月7日 (三) 15:40 (UTC)[回复]
说明名称不合适。——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8日 (四) 03:03 (UTC)[回复]

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人员登陆也没有,算什么“交叉管辖”?当然也希望中国共产党能更进一步。 -CommInt'l留言2012年11月7日 (三) 16:27 (UTC)[回复]

判断是否管辖也不一定以是否登陆为标准,实际上领土范围不仅局限于领陆,还有领海,中国大陆官方海监船连续进入钓鱼岛12海里海域执法巡航,承常态化,即说明对钓鱼岛领海有一定的管辖权。再说这“交叉控制”也不是我在这里说说的,可看[9][10],专家的话总比我们有权威是吧?——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8日 (四) 03:03 (UTC)[回复]
本来就还是日本在管、两个中国叫嚣罢了……再回退一次。还有这模板需要改名。--KOKUYO留言2012年11月7日 (三) 16:52 (UTC)[回复]
鉴于从你的用户名中隐隐透露出的对某国的倾向性信息(大家懂的),我请你注意一下你的措辞,谢谢!——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8日 (四) 03:03 (UTC)[回复]
不要歧视用户名嘛。我是觉得这个模板真的不好,过于模糊了。话说亚洲东南部应该是印尼和菲律宾来着。--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03:30 (UTC)[回复]
我可没有歧视用户名,我只是试图分析他为何会有不当措辞的原因,另外提醒他注意措辞而已,反正我对“两个中国”、“叫嚣”的说法很是不以为然。——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8日 (四) 03:37 (UTC)[回复]
本来就是两个嘛.....好歹他还说两个中国不是一中一台。此外我的用户名还是外日内法,那该怎么算?--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03:41 (UTC)[回复]
。。。好吧。但“叫嚣”的说法确实把我激怒了。——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8日 (四) 03:45 (UTC)[回复]
另外一个问题是,其实中亚和西亚也存在着领土争议,为何把南亚、东亚和东南亚的单列出来,而且还凑一堆?——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8日 (四) 03:45 (UTC)[回复]
+10086,删掉算了。--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7日 (三) 23:46 (UTC)[回复]
这年头是怎么了,用户铭也可以被拿来当讲话的梗。模板改名就好,从其他语言“Territorial disputes in East, South, and Southeast Asia”、“东・东南・南アジアにおける领有権纷争”、“동아시아, 남아시아, 동남아시아 지역의 영토 분쟁”就大概知道模板创建的想法。--KOKUYO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04:26 (UTC)[回复]
为何到了中文版就少了两个字???--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04:36 (UTC)[回复]
我猜方便使用吧,其实模板上头也明确写着“东亚南亚东南亚领土争议”……--2012年11月8日 (四) 04:42 (UTC)
不好意思,我还是不能同意把东亚、南亚和东南亚的单列出来再凑成一堆,再说中文维基也不必与其他语种保持一致。至于Kokuyo的用户名,我可没有一点歧视的意思,而是看到他用了“叫嚣”一词,把维护国家主权的正当行为说成是“叫嚣”,所以对其政治倾向有了一定的认识,看其编辑的很多条目与日本有关,猜想到其用户名可能是日文罗马字(我好歹也学过几句日语),才恍然大悟。可能我猜想的不对,但也不是毫无根据,如有冒犯还请见谅。但请Kokuyo解释一下使用“叫嚣”一词的用意以解我惑,谢谢!——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8日 (四) 04:57 (UTC)[回复]
让我想到以前的“残体字”“脑残”什么的。现在也没搞清是否贬义。--管闲事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 2012年11月8日 (四) 07:39 (UTC)[回复]
我也很想知道这里的“叫嚣”是什么意思,呵呵。--水树美月留言2012年11月9日 (五) 11:39 (UTC)[回复]
我想只要是正常人就不大会愿意别人说他/她“脑残”,除非他/她真的脑残了。——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8日 (四) 08:46 (UTC)[回复]
很正常User:爱学习的饭桶#荣誉称号卍田卐JC1 2012年11月8日 (四) 11:36 (UTC)[回复]
请不要搞笑好吗,这里是严肃的场合。(笑)——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8日 (四) 16:58 (UTC)[回复]
目前已经有大陆官方消息称大陆的政府船只驱逐了日本船只[11],考虑到大陆从来都是做的多说的少,“只有日本在管”已经无法成立了……但是现状应该不属于挂两家国旗的情况,而是各方均无法实际控制。另外回上面某位“实名用户”,人没上去过却能画出领海基线,反正我不信(虽然没有可靠来源)。另外支持删模板。 --达师218372 2012年11月8日 (四) 13:12 (UTC)[回复]
咱认为一来我们不知道中国政府认为这是一种宣示行为还是将来会持续这样做(我还蛮好奇会不会管台湾渔船……),二来中日交叉管辖这信息我只在中港澳三地媒体有找到较多着墨,日本仍顶多只是承述有海监船靠近钓鱼岛这事实。因此我认为在日本或其他海外媒体有提到以前都不能说是中日交叉管辖,要不从我的观点来看这并不是既成事实而是片面看法。另外其实可以把“实际控制/管辖者”这项资去掉,有些东西三言两语讲不完用导航模板处理难免都有争议。--KOKUYO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18:04 (UTC)[回复]
所以说不清的东西删除了可能是最好的选择。——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8日 (四) 18:14 (UTC)[回复]
支持,不如就链接到相关主权争议的条目和国家,如南千岛群岛日本/俄罗斯)。--管闲事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 2012年11月9日 (五) 00:57 (UTC)[回复]

不管有人是否同意,是否恢复原本的三方向名称应该要取得共识,不然我觉得这个东西如果用作描述钓鱼岛极不合理。--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13:21 (UTC)[回复]

我改变主意,支持改名。--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23:58 (UTC)[回复]
(?)疑问:南千岛群岛也属于亚洲东南部?--管闲事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 2012年11月9日 (五) 00:54 (UTC)[回复]
把那货踢出去。--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9日 (五) 03:25 (UTC)[回复]
我把模板移动到“模板:亚洲领土争议”了,并且改以地区来做划分,并另外加上一些内容。--KOKUYO留言2012年11月9日 (五) 07:18 (UTC)[回复]
泰国南部三府藏区应该删除,他们与其他争议领土性质不同,属于分离主义地区,这样的地区在亚洲太多了,光印度就有不少。白礁、中岩礁、伊拉克-沙特阿拉伯中立区也应该删除,它们的主权问题已经解决。哈拉伊卜三角区位于非洲,不属于亚洲。--Tianyamm2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02:01 (UTC)[回复]

先不说亚洲那个,Template:亚洲东南部领土争议是否应该改名?--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06:11 (UTC)[回复]

现在改名且删除争议内容后,似乎没什么问题了。——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12日 (一) 05:03 (UTC)[回复]

模板Outdent可以改用中文命名吗

Template:Outdent可不可以改称中文命名模板:反缩排?--36.232.214.198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08:43 (UTC)[回复]

(►)重定向了。--MakecatTalk 2012年11月8日 (四) 09:49 (UTC)[回复]

百度不让发维基链接,维基不也是一样?

囧rz……,最近发百度贴吧链接的时候才发现。--管闲事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 2012年11月9日 (五) 00:44 (UTC)[回复]

百科可以,贴吧不可以。--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9日 (五) 00:59 (UTC)[回复]
我说维基也把百度贴吧的链接拉黑了。tieba.baidu.com奇怪,我在互助客栈张灵甫讨论那一节发百度贴吧链接就不行--管闲事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 2012年11月9日 (五) 06:31 (UTC)[回复]
贴吧本来就是垃圾桶.....--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9日 (五) 06:58 (UTC)[回复]
百毒本来就是垃圾!ltdccba--Jason-Lin-->维基10年+60万条达成!(祝贺留言) 2012年11月9日 (五) 09:31 (UTC)[回复]

WP:SPOKEN可以用语音合成吗?

有声条目可以用语音合成软件制作吗?征求社群共识。--lavixcanvas RED - Taylor Swift T-Swifty<3 2012年11月9日 (五) 09:52 (UTC)[回复]

语音合成软件有著作权问题吧。如果有自由著作权的合成软件且效果过得去可能可以考虑,不过应该还没有吧。--YFdyh000 2012年11月9日 (五) 09:55 (UTC)[回复]

好诡异的设置

刚刚跑了去英文的新页面,发现和新页面巡查员一样的没检查的黄背景,而且进了其中一个,能标记巡查成功,新的en:Special:NewPagesFeed也可以标记巡查成功。但我并没有那边的巡查权,是BUG?是我火星了的设置?还是放松了巡查使用标准?--Sakamotosan 2012年11月9日 (五) 11:07 (UTC)[回复]

英文任何用户都能巡查,不过比较奇怪的是好像那边的人力能够把所有的edit都巡查一遍似的。--124.114.153.18留言2012年11月9日 (五) 11:11 (UTC)[回复]
果然我火星了,试过新的新页面巡查,是实用很多,期待开放(不过标记模板那里不知能完全兼容?)——Sakamotosan 2012年11月9日 (五) 11:15 (UTC)[回复]
那啥,英文版似乎是使用“review”来代替“patrol”的……--广雅 范 2012年11月9日 (五) 12:25 (UTC)[回复]
英文版是自动确认用户就可以巡查。另外很多条目都是积压到30天然后移出列表的……--MakecatTalk 2012年11月9日 (五) 12:26 (UTC)[回复]

俺愤怒了

话说最近GFW越来越过分了貌似!昨天一直连接不上Google,然后又发现Google Earth被和谐,VPN连接不上……突然间所有的翻墙手法都失效了……--广雅 范 2012年11月10日 (六) 02:14 (UTC)[回复]

杕的关系吧,到处都很严。—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03:07 (UTC)[回复]
我会说我抓侵权用的百度么→_→--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03:10 (UTC)[回复]
这与CV有啥关系……好吧现在去不了外网了--广雅 范 2012年11月10日 (六) 03:13 (UTC)[回复]
[12]--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03:17 (UTC)[回复]
pk是哪个后缀……另,装了Google Chome是不是会更改host文件?--广雅 范 2012年11月10日 (六) 03:21 (UTC)[回复]
.pk。hosts不晓得,另外Kegns说是DNS服务器被污染了,所以Google上不去。--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03:24 (UTC)[回复]
现在VpnCup也不行了……好烦好烦好烦!--广雅 范 2012年11月10日 (六) 03:27 (UTC)[回复]
哈哈,平静等待吧。--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03:29 (UTC)[回复]
囧rz……--广雅 范 2012年11月10日 (六) 03:30 (UTC)[回复]
请问二楼,那个字的拼音是啥?不走老路不走邪路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06:22 (UTC)[回复]
shibada。乌拉跨氪 2012年11月10日 (六) 06:28 (UTC)[回复]
我当然知道是斯巴达,我就是单纯问“杕”字的汉语拼音。。不走老路不走邪路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06:29 (UTC)[回复]
dì,duò。乌拉跨氪 2012年11月10日 (六) 06:38 (UTC)[回复]
哪个是shibada?-哆啦A梦220284 2012年11月10日 (六) 07:17 (UTC)[回复]
某国政府把全民都当敌人一样看待了>>>>我擦!!!!ltdccba--Jason-Lin-->维基10年+60万条达成!(祝贺留言) 2012年11月10日 (六) 08:30 (UTC)[回复]
虽身为台湾人但还是要哀悼一下啊...-哆啦A梦220284 2012年11月10日 (六) 08:33 (UTC)[回复]
我同样是台湾人!ltdccba--Jason-Lin-->维基10年+60万条达成!(祝贺留言) 2012年11月10日 (六) 09:33 (UTC)[回复]
不顺带把维基也封了已经不错了。--♥VC XC 2012年11月10日 (六) 08:40 (UTC)[回复]
他们不敢ltdccba--Jason-Lin-->维基10年+60万条达成!(祝贺留言) 2012年11月10日 (六) 09:33 (UTC)[回复]
顺便反应一下https有时会被gfw拦截+破解=望基金会做256+AES!ltdccba--Jason-Lin-->维基10年+60万条达成!(祝贺留言) 2012年11月10日 (六) 09:50 (UTC)[回复]
维基貌似不会封,维基百科解封以来变得比Gmail还稳定,就是希望那些人开会的时候别把A片网站给关了,我还有几个种子没下完呢。。。Google的被封的情况我个人遇到的不多,而且18禁大会也就一周而已嘛。。。--东京热北京也热->我很纯洁你们信吗? 2012年11月10日 (六) 11:17 (UTC)[回复]
Google说是DNS污染--广雅 范 2012年11月10日 (六) 11:37 (UTC)[回复]
今天在北京一家饭馆吃饭,听邻桌两人聊天。A:开个杕,那些人为什么这样对我们?我们做错什么了?B:就因为你们什么都没做错,所以才这么对付你们。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不走老路不走邪路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15:43 (UTC)[回复]
偷听别人的说话是为大不敬!!!--一个正常人 2012年11月11日 (日) 03:17 (UTC)[回复]
他俩说话声音大,别说我了,就是便衣都听得见,怪谁?当然不排除钓鱼的可能。不走老路不走邪路留言2012年11月11日 (日) 10:06 (UTC)[回复]
点解?佢话事点解唔可以听到?ltdccba--Jason-Lin-->维基10年+60万条达成!(祝贺留言) 2012年11月11日 (日) 05:49 (UTC)[回复]
即使听到也不要随便公布于网络上。--一个正常人 2012年11月11日 (日) 12:43 (UTC)[回复]
忘记签名了。-哆啦A梦220284 2012年11月11日 (日) 05:47 (UTC)[回复]
这就是GFW的元里....ltdccba--Jason-Lin-->维基10年+60万条达成!(祝贺留言) 2012年11月10日 (六) 16:53 (UTC)[回复]

在条目中有出现没被创建的分类有必要被保留下来吗?

先前曾在李翊君编辑过,后来全被User:Reke给撤销编辑,虽然当下事后有向他反映,事隔多日,果然他不会理会,但我也不想与他发生编辑战,只好求助于互助客栈。--36.232.218.233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12:40 (UTC)[回复]

李翊君条目中有些杂事处理我都做了,因为全部被撤销掉了,才发生现在看到李翊君条目中仍有些杂事没被处理样子,其它事我就不挑起来说,就光说是没有被使用到的分类所显示红色字体,分类:英文女歌手分类:中文女歌手分类:台语女歌手这些没被创建,请问有需要在李翊君条目中被保留下来吗?--36.232.218.233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12:40 (UTC)[回复]

我所谓杂事指清除太多没必要的维基化链接,内文零散加以整理集中,过度细分的章节加以简化,格式排版调整……等等琐碎工作。--36.232.218.233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12:45 (UTC)[回复]
我是不知道是否因为看到IP编辑,就会认为是需要被全部撤销,若是这其中有着善意的编辑存在也是需要被撤销,那么请问各位,这到底发生什么事?--36.232.218.233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12:50 (UTC)[回复]
说实在,真会有种好心没好报的感受。--36.232.218.233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12:52 (UTC)[回复]

(※)注意:内容中,我从头到脚可没说谁对我存成见或敌意,我完全就事论事,别搞错方向。--36.232.218.233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12:54 (UTC)[回复]

已回退。--一个正常人 2012年11月10日 (六) 14:28 (UTC)[回复]
这个ip用户的版本删掉太多对专辑十分不错的介绍,所以当初才用回退来处理。而也因为他的编辑太夹杂,有些小细节也一并回退,这是不得已的事。我先回退回我的版本并清除了红字链接,另外36.232.218.233你在我的讨论页上的留言我之所以没回,是因为我根本看不懂你在写什么。你说:“我知道你没有看,就直接将我编辑全恢撤销状,不然现在李翊君条目也不会多出几个红链出来,你做的事,你自个瞧瞧吧。”,如果只是有红链出现那根本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我不晓得需要去注意哪个部分。如果你能明确指出是过细的分类问题,我当然可以做出相应的处理。--Reke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19:27 (UTC)[回复]

求助:机器人创建错误条目问题 - TianyammBOT创建大量问题文保单位条目

大约一周前,我发现中文维基新增了大量机器人创建的文保单位条目,为Tianyamm2所建。这些条目至少五千条,虽然增加了维基百科的条目数,使得中文维基突破六十万大关,但是条目中出现了大量的错误问题,影响了中文维基百科的形象与条目质量。

根据记录,Tianyamm2自10月29日起使用机器人账号TianyammBOT创建广东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吉林省文物保护单位、甘肃省文物保护单位、广西文物保护单位、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青海省文物保护单位、青海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等计五千余,中文维基第六十万条目即为其中之一(扎洛村)。但是这些条目中出现了大量的错误与缺陷。

TianyammBOT创建的文保单位条目,存在相当多的质量问题。创建条目之前对数据库和模板的准备明显不足,创建中亦不够认真细致,试举几例:

  • 原创研究
    • 广西的文物保护单位均使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区文物保护单位”的奇怪称呼,如三海岩摩崖石刻[13]。(其它例子见Category:广西区文物保护单位下的条目,200条以上)
    • 对于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草草地使用了奇怪的“某市某县文物保护单位”,如湛江市遂溪县文物保护单位,实际应为遂溪县文物保护单位。如卢陵周公墓[14]。其它例子:Category:湛江市遂溪县文物保护单位下的条目等(广东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条目均有此问题,接近2000条)
  • 分类错误。创建的河北文物保护单位条目,都被多余地归到了所在市的市级保护单位分类里。如曹鼐墓[15],正文与Infobox中均称是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却有一个邢台市文物保护单位的分类。(其它例子见Category:邢台市文物保护单位下的条目等,此类问题条目总数约600条)
  • 模板使用错误。创建的青海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条目,几乎都在模版中错用了参数,显示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如尕马吉遗址[16]。(其它例子见Category:青海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下的条目,300条以上)
  • 其它问题
    • 时间格式随意,格式与正文不协调,如唐绍仪故居[17],显然使用“公布时间为1994年8月23日”比“公布时间为1994.8.23。”要好得多。Tianyamm2所创的五千条目中大量存在此问题。
    • 不区分市级与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如八角楼寨[18]:“为潮州市的一个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其它例子可以在Category:潮州市饶平县文物保护单位等处找到,所有的广东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约2000条、青海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约300条)

这些错误,如果在创建前仔细核对数据库,创建时认真检查,本来可以避免。但是,很遗憾。

由于条目数众多,错误繁杂,手工修改必将耗费编者的大量精力。我以为,最好的解决途径是请Tianyamm2修正数据库,然后使用BOT重新编辑,修正错误。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我之前在Wikipedia talk:中国文化遗产专题张贴了相同主题的讨论。张贴之后Tianyamm2很快手工将其中提及的所有条目进行了修正,奇怪的是,一周多以来没有见到其对其它条目进行修改。我原以为该用户本是出于善意,将从这些举例开始一一修订,然而事情后来的发展让我产生了怀疑,这更像是为了掩盖该用户自己的错误而为。为此,我在这里使用条目的永久链接,以备不虞。

我就此事在Tianyamm2的讨论页多次留言并善意提醒,希望该用户以中文维基条目质量为重,使用BOT重刷或其它手段对这些错误和缺陷进行更正。然而至今Tianyamm2只对我进行了一次回复,回复中拒绝承认其条目存在问题。我之后的提醒,更是奇怪地被该用户直接在讨论页中移除,并在编辑摘要中注明“无意义留言”和“删除挑衅性语句”,我觉得Tianyamm2的举动已经远远超出了善意的范畴。我的最近一次留言更是直接被撤销。

由于我在Tianyamm2讨论页的留言屡屡被删除,我再与该用户进行协商显然无济于事。为此,我希望可以借助社群之力解决此问题。或者请大家督促该用户对所创条目进行修正,或者邀请其他具有技术水平并具有很强负责心的用户协助,早日解决这一问题,维护维基百科的条目质量与良好声誉。 --如沐西风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14:49 (UTC)[回复]

你与他之间到底存在着什么样过节?否则这类问题,不致于双方会闹到这地步。--36.232.218.233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14:52 (UTC)[回复]
我本不认识该用户,此事之前对Tianyamm2的印象是他/她主编了一些足球联赛的条目,我对他/她的印象本来不坏。此事的第一次留言是我第一次与其交流。我觉得我们之间没有什么过节,但是我确实不理解为什么我的提醒会引起他/她这样的反应。--如沐西风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14:56 (UTC)[回复]
首先,问题1只是简单的措辞错误,应该可以用机器人进行替换解决。问题2,是否存在重叠的问题?或本身如此。问题3,这类条目应该何如发现。问题4,前者可替换解决,后者是否存在重叠问题。此外,发现机器人编辑错误时,应即刻及时的提出,若错误的确存在即应立刻封禁机器人账号,而不是等其都创建完了再来说。乌拉跨氪 2012年11月10日 (六) 14:57 (UTC)[回复]
感谢猪笼草专家的关注。就我所知,重叠的问题是不存在的,根据大陆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国家级、省级、(地级)市级、县(区、县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是四个不同的文物保护单位级别,正常情况下不存在重叠;唯一重叠的情况是保护级别得到提升,但是提升后一般只会按最高级别来表述,这些条目不属于这个范畴,只是普通的(未升级)单位。第三个问题,就目前来看至少广东省的市县级条目都有这个问题。如果知道Tianyamm2使用的数据库来源,可以很快解决。我个人没有经验,确实不知道发现机器人错误时应当如何做。而且我在周中上维基的时间不多,这次的问题没能及时发现,发现时这五千条目都已建好。我发现后在Tianyamm2讨论页留了言,之后他/她再没有用机器人创建类似条目。--如沐西风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15:09 (UTC)[回复]
这下可好了,按紧急停止也无效了。--36.232.218.233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15:13 (UTC)[回复]
对于本人创建条目的问题,本人一直在努力修正,限于技术水平与精力(本人对AWB的使用,目前只限于csvloader插件;至于替换等功能本人还未掌握),目前尚未修正完毕。但是,对于最近某个用户在本人用户讨论页所用的词句(“一意孤行”等),本人不能认同。对于其在本人页面进行威胁性发言的内容,本人自然要删除。
对于以上“错误”,本人解释如下:1.广西壮族自治区简作“广西区”是很常见的用法,如[19]页面。2.至于“某市某县”,按照中国市管县的体制(某市是某县的上级),虽然不够通顺,但并不构成错误。3.至于条目信息框内文物级别显示错误,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模板:文物保护单位本身的缺陷导致的。该模板缺少自治区级这一级别;并且在“|市/县名 =”这一参数空缺时,会将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错误的显示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本人主要犯的错误是,在创建条目时没有认真阅读该模板的参数说明,导致显示BUG,但并不是有意为之,希望各位理解。--Tianyamm2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15:23 (UTC)[回复]
首先,若您的机器人出现错误编辑,别人是有权提出封禁要求的;而如果这样的错误确实存在,而您又不作回应,那您将处于不利之地。
就上述问题而言。1、没有必要也没有依据使用“广西区”这样的提法,其既不正式,也不常见。2、请给出原数据库数据的原始内容,这样事实即可清晰。3、请协助提议修改模板或修改条目模板内容。乌拉跨氪 2012年11月10日 (六) 15:43 (UTC)[回复]
对于Tianyamm2指称的所谓“威胁性发言”,我认为我不需要做出解释。孰是孰非,相信大家可以做出正确的判断。事实上,我不知道一个普通用户如何可以威胁到其他人(我倒想学学,防身用。烦请会这一招的用户联系一下我,我好拜师)。所谓的威胁,难道是指将这一话题提交到互助客栈这里吗?以下我将对上述三项辩解进行逐个分析:
  1. 广西壮族自治区可以简称为“广西区”,并不意味着“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可以简称为“广西区文物保护单位”。我在搜索引擎上搜不到这样的用法(Tianyamm2创建的条目除外),我相信大家也会看着别扭。我觉得广西人不会这样用,这会使人觉得广西是一个与县同级的区级单位。外地人也没见有这么用的。
  2. 不是通顺不通顺的问题,是一个原创研究的错误问题。是错误问题,而不是不规范的问题。我没有见过这样的用法,也查不到。还是同上一条,“湛江市遂溪县”的说法合理,并不能说明“湛江市遂溪县文物保护单位”的称呼合理。
  3. 这项Tianyamm2已经承认自己误用了模板。我觉得奇怪,明明是自己没有填对参数,导致模板显示不正常,反说是模板有BUG?

我想说,我确实与Tianyamm2没有任何过节,可能他/她误解了我的留言。我想,如果在我第二次留言之后Tianyamm2能够及时向我回复,哪怕说是模板的BUG而非承认失误,也不至于此。我的发言并非意在攻击。我甚至希望将来有机会与Tianyamm2在足球联赛条目编写方面进行合作。我觉得遗憾,为什么这样的沟通非得到这里才能顺利进行呢?

我觉得当务之急是修正条目的缺陷。还希望Tianyamm2可以提供更多的细节,比如数据库的来源,以助有能力的编者进行查错与修改。--如沐西风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15:45 (UTC)[回复]

对于沟通无法顺利进行的原因,毕竟某些人的发言记录都在,本人无需解释什么。其他问题:1.关于“广西区文物保护单位”的用法是客观存在的,还是请参见[20]页面—“本报讯北海市地角炮台,是被列为广西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湛江市遂溪县文物保护单位”是否合理,跟“广东省遂溪县文物保护单位”是否合理性质相同,前面的“湛江市”或者“广东省”,乃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只是描述“遂溪县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区的前置定语而已。3.误用模板是真,但是模板也存在可以改进的地方。--Tianyamm2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16:11 (UTC)[回复]
那请问阁下有没有要修正的意愿。乌拉跨氪 2012年11月10日 (六) 16:13 (UTC)[回复]
本人一直在积极解决问题,但是由于技术所限,基本上是手工修改。前面说道,本人对AWB的替换功能不知道如何使用,希望能有机器人高手能将AWB的替换功能写个使用说明,那样的话会大大提高修正速度。--Tianyamm2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16:18 (UTC)[回复]
看起来Tianyamm2的文保单位数据库只有地点、类型、级别、年份这几个信息,我建议暂时还是不要用AWB创建这类条目了。比如最近创建的抗日阵亡将士纪念亭
“位于中国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解放路,为青海省西宁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公布日期为1987年9月3日,类型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抗日阵亡将士纪念亭的历史年代为民国。”
按照WP:stub的要求,一个小条目最起码的要求是有“清晰、准确的定义或描述”,而抗日阵亡将士纪念亭甚至不满足这个要求,因为条目的正文实际上并没有描述该建筑最主要、最根本、能保证这个条目区别于其他条目的特征,因为位于同一地区、同批公布、属于同一类型的文保单位可以有很多。
关于如沐西风提到的格式有错误的条目,我建议Tianyamm2修正格式以后,用AWB重跑一遍。其实并不需要用正则表达式之类的高级替换功能,只要重新新建,用“replace”把原来的条目替换掉就可以了。--Gilgalad 2012年11月10日 (六) 16:24 (UTC)[回复]
另外很关键的一点,Tianyamm2新建的这批文保条目似乎没有标出来源?建议Tianyamm2重跑一遍bot,补上来源,方便查证。--Gilgalad 2012年11月10日 (六) 16:32 (UTC)[回复]
为什么我在AWB里面只找到Append/prepend两个选项,而没有找到replace这一项?--Tianyamm2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16:50 (UTC)[回复]

我已整理受影响的条目列表(已经有一些被移动过)。在修理期间请不要移动这些条目。Liangent留言 2012年11月10日 (六) 17:07 (UTC)[回复]

修正

发现存在“**(甲/乙/丙)遗址”命名的情况需清理。请等待对内容的处理完成后再进行Liangent留言 2012年11月10日 (六) 20:30 (UTC)[回复]

另外觉得这整句话应该可以考虑重写。如:

曹鼐墓(A),位于中国河北省邢台市东王里村(B),为邢台市宁晋县(G)的一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C),类型为古墓葬(D),公布时间为1993年7月15日(E)。

曹鼐墓的历史年代为明代(F)。

可以改写为:

曹鼐墓(A),是位于中国河北省邢台市东王里村(B)的明代(F)古墓葬(D),于1993年7月15日(E)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C)。

Liangent留言 2012年11月10日 (六) 21:16 (UTC)[回复]

那就用机器人全部改一次措辞吧。乌拉跨氪 2012年11月11日 (日) 06:25 (UTC)[回复]
“宁晋县”不知道放哪。Liangent留言 2012年11月11日 (日) 16:21 (UTC)[回复]
那个县就不用加了,地址已经很明确告诉方位了。对了,Liangent,能不能在他创建的河北文物单位条目的那句子后面加上来源:

<ref>{{cite book|author=张立柱、吴东风|title=《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通览》|year=2003年1月|location=科学出版社|isbn=703011049}}</ref>。

这样段落更完整。谢谢!--Walter Grassroot () 2012年11月13日 (二) 04:02 (UTC)[回复]

别的省呢?Liangent留言 2012年11月13日 (二) 04:30 (UTC)[回复]
参考文献格式是错的,应改为:乌拉跨氪 2012年11月13日 (二) 18:43 (UTC)[回复]

<ref>{{cite book|author=张立柱, 吴东风|title=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通览|year=2003.1|location=科学出版社|isbn=703011049}}</ref>。

维基加个王字会变成什么?算是维基百科中奇谭吗?

这个也能算是维基百科一种奇谭吗?--36.232.218.233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18:56 (UTC)[回复]

我觉得在这个版扯这个问题才是奇谈......--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1日 (日) 03:44 (UTC)[回复]
韩维基--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11月11日 (日) 03:55 (UTC)[回复]
确实强,也说明当初“wiki”翻译成“维基”是很有水准和底蕴的。——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11日 (日) 04:47 (UTC)[回复]
可能译者就是王维基--220.134.88.67留言2012年11月11日 (日) 05:05 (UTC)[回复]
维基百科:Wikipedia的中文名/投票结果。——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11日 (日) 05:10 (UTC)[回复]
是很久以前的投票啊...“纬亿百科”、“万拼百科”、“我评我定百科”...好奇怪的名字啊。-哆啦A梦220284 2012年11月11日 (日) 05:17 (UTC)[回复]
嗯,维基草创时代的投票。虽然是一次简单的投票,但一直影响至今,使“维基”的译名深入人心,今后只要有“wiki”打头的词语基本上都翻译为“维基”,比如维基解密。——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11日 (日) 06:16 (UTC)[回复]
那伪基呢?-哆啦A梦220284 2012年11月11日 (日) 06:19 (UTC)[回复]
汗!伪基=伪维基,就是说模仿但非真实的维基,虽然基于Wikia但不属于维基媒体基金会管理。对于伪基不予置评,反正我自认为没有幽默天赋,看着很费劲。——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1月11日 (日) 06:37 (UTC)[回复]
伪基是在遵守方针的前提下进行恶搞吧...P.S.又偏离主题了...-哆啦A梦220284 2012年11月11日 (日) 06:48 (UTC)[回复]
那“维基”这词岂不是妥妥的“原创研究+自我参照”...(大误)--Numenor留言2012年11月11日 (日) 10:08 (UTC)[回复]
此“维基”非彼“维基”。--Lanwi1(留言) 2012年11月11日 (日) 10:44 (UTC)[回复]
伪基很容易陷入“为恶搞而恶搞”的“为赋新词强说愁”状态,维基百科才是真正有意思,因为世界上本来就充满了欢乐的事情,比如金坷垃发正念……--水树美月留言2012年11月11日 (日) 12:14 (UTC)[回复]

私人工作区可以不断创建页面吗?

我看到User:KOKUYO有好多工作区,多达70余个页面,如此增长之下,请问维基百科有没有限制这举动呢?好像页面可以不断创建给私人使用,是否需要加以限制?--36.232.215.18留言2012年11月11日 (日) 10:19 (UTC)[回复]

没这个限制吧,而且子页可以作为用户的沙箱,工作区等私人与编辑有关用途,有些有提供对外使用工具的可能更多(见过某管理员好像是这样的),应该没关系,还有总感觉你在针对User:KOKUYO,和很喜欢裸奔(马甲很便宜,弄件穿吧)——Sakamotosan 2012年11月11日 (日) 13:10 (UTC)[回复]
以我所知并没有限制创建用户子页面的数量,不清楚技术上有没有,只需遵守用户页方针。我认为已足够。--Lakokat 2012年11月11日 (日) 13:20 (UTC)[回复]
没有限制吧。-哆啦A梦220284 2012年11月11日 (日) 13:22 (UTC)[回复]
虽说没有上限....但实际上维基的数据库也是有限的ltdccba--Jason-Lin-->维基10年+60万条达成!(祝贺留言) 2012年11月11日 (日) 13:38 (UTC)[回复]
至于维基的最大容量是多少...-哆啦A梦220284 2012年11月11日 (日) 13:42 (UTC)[回复]
真不知道....但基金会应该每年都有买新的服务器来用吧......所以容量还在增加?!ltdccba--Jason-Lin-->维基10年+60万条达成!(祝贺留言) 2012年11月11日 (日) 13:59 (UTC)[回复]
个人觉得比起担心多一个页面所占的微不足道的空间,整合更多内容的准条目作品是更有价值,而好的作品本身就是要好几个月的,积稿难免。—Ai6z83xl3g留言2012年11月11日 (日) 13:43 (UTC)[回复]
我不明白为何我要针对User:KOKUYO?重点不是在这吧,也很多人都是有这举动,所以刚好瞧见70余页,是我目前看到最多,所以才说不断增长,事情总有因果,不会莫名针对某人。我提出此疑问,就是不断增长下,空间变很浪费。--36.232.214.33留言2012年11月11日 (日) 18:38 (UTC)[回复]
真遗憾,L老大的机器人更多更何况本尊?——Sakamotosan 2012年11月11日 (日) 23:05 (UTC)[回复]
喂!太多了吧?ltdccba--Jason-Lin-->维基10年+60万条达成!(祝贺留言) 2012年11月12日 (一) 02:07 (UTC)[回复]
70个页面对于维基百科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光是那些侵权、垃圾内容或是完全没翻译就转贴过来的烂条目数量就不只是这个数字的千百倍。只要不是把维基的页面空间拿来当作个人收藏其他资料用途,而是真的跟维基的工作有关,就算是700页或7000页我都觉得无妨。--泅水大象讦谯☎ 2012年11月12日 (一) 03:15 (UTC)[回复]
楼上"不止千百倍"的意思是,现在六十万条目中有不止七万是垃圾、侵权?--♥VC XC 2012年11月12日 (一) 18:55 (UTC)[回复]
那些被删除条目的数据都还在数据库里的,只不过非管理员等有权限的人查阅不到而已。所以没必要担心这些占用的存储空间。--YFdyh000 2012年11月13日 (二) 05:23 (UTC)[回复]
不只是被删除的页面,维基百科的每一次编辑历史实际上都是独立的一页资料,所以虽然表面上条目数量是60万条,但假如每一条目平均被编辑10次,实际上就等同于600万页的资料。这600万页的历史页面里面可能夹着一堆侵权、未完成或没经过翻译的资料,只是被盖在底下平常不会去注意到而已,但它们其实还是都存在数据库里。--泅水大象讦谯☎ 2012年11月13日 (二) 07:09 (UTC)[回复]

求翻译

求大神把这个页面译成中文。-- ──★──  2012年11月12日 (一) 11:13 (UTC)[回复]

元维基同名页面翻译了一半。--MakecatTalk 2012年11月15日 (四) 06:13 (UTC)[回复]

当我尝试保存下面的签名时,发生了错误

贡南犬

-{<span style="text-shadow: purple 3px 10px 10px;"><big>'''[[用戶:一個正常人|一''個''<sup>正</sup><sub>常</sub><small>人</small>]]'''</big> [[用戶討論:一個正常人|<sup>讠</sup>''<sub>寸</sub>''讠<small>'''仑'''</small>]] [[特殊:電郵用戶/一個正常人|'''电'''<sub>由</sub>阝<sup>''我''</sup>]] [[特殊:用戶貢獻/一個正常人|贡南犬]]</span>}-

--一个正常人 2012年11月12日 (一) 12:55 (UTC)[回复]

WP:签名最长允许255字节,输入框截断到了“特殊:”。--YFdyh000 2012年11月12日 (一) 13:00 (UTC)[回复]
那该怎么办?--一个正常人 2012年11月12日 (一) 13:17 (UTC)[回复]
想办法简化,或者放弃这个方案。本身使用太长的签名就很不好,占用太多源码空间。--YFdyh000 2012年11月12日 (一) 13:24 (UTC)[回复]
即是我的签名不应该这么花巧,我尝试摘掉阴影的部分吧。--一个正常人 2012年11月12日 (一) 13:28 (UTC)[回复]
并表示我有用过一种500字符的签名,用手动添加的..............ltdccba--Jason-Lin-->维基10年+60万条达成!(祝贺留言) 2012年11月12日 (一) 13:40 (UTC)[回复]
我也使用过,见我的用户页......-哆啦A梦220284 2012年11月12日 (一) 13:43 (UTC)[回复]
我来吐个槽:专有软件截图似乎不能使用CCBYSA协议。--水树美月留言2012年11月12日 (一) 14:27 (UTC)[回复]
你们装过外挂或黑客软件!!!-- 贡南犬 2012年11月12日 (一) 23:08 (UTC)[回复]
其实我对著作权这些不是很清楚……那幅用来告诉人发生什么事的图才一晚就被删了……-- 贡南犬 2012年11月12日 (一) 23:12 (UTC)[回复]
搂主不是香港人吗?怎么会用简体呀????ltdccba--Jason-Lin-->维基10年+60万条达成!(祝贺留言) 2012年11月14日 (三) 13:48 (UTC)[回复]
别真相好不???!!!楼主是哪里人是“隐私”。--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09:11 (UTC)[回复]
用繁体简体关你鬼事啊?-- 贡南犬 2012年11月15日 (四) 11:59 (UTC)[回复]
算你们狠.......ltdccba--Jason-Lin-->维基10年+60万条达成!(祝贺留言) 2012年11月15日 (四) 13:22 (UTC)[回复]

New user messag是做什么用?为何冒充别人签名?

New user messag是机器人吗?为何看他都冒用他人签名来欢迎新用户?--36.232.222.174留言2012年11月12日 (一) 15:21 (UTC)[回复]

用户授权了。--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11月12日 (一) 15:24 (UTC)[回复]
New user messag是机器人,是专门用来欢迎新用户的。-哆啦A梦220284 2012年11月12日 (一) 15:26 (UTC)[回复]
也许是用户做的欢迎............ltdccba--Jason-Lin-->维基10年+60万条达成!(祝贺留言) 2012年11月14日 (三) 11:46 (UTC)[回复]
现在很多是New user messag来欢迎的,可查看历史。-哆啦A梦220284 2012年11月15日 (四) 09:15 (UTC)[回复]
串错了吗……-- 贡南犬 2012年11月16日 (五) 06:50 (UTC)[回复]
什么?-哆啦A梦220284 2012年11月16日 (五) 06:54 (UTC)[回复]
New user message才对。-- 贡南犬 2012年11月16日 (五) 08:36 (UTC)[回复]
的确。-哆啦A梦220284 2012年11月16日 (五) 13:17 (UTC)[回复]

刻意列出他人用户名告示这做法妥当吗?

我发现有讨论页发布“因联合国条目引发多次污蔑,故本人谢绝与黑色流星讨论。”这声明算不算违反Wikipedia:文明Wikipedia:礼仪?因为刻意列出他人用户名告示。我有去看Talk:联合国的讨论,原来冲突点只因为被人说“无理”这两字。--36.232.222.174留言2012年11月12日 (一) 17:33 (UTC)[回复]

虽然是有些刻薄,不过还可以稍微容忍吧。--管闲事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 2012年11月13日 (二) 06:16 (UTC)[回复]
他只声明不愿与特定用户沟通,但没有为文攻击该用户的话,似乎还不至于违反礼仪的原则吧。--泅水大象讦谯☎ 2012年11月13日 (二) 06:30 (UTC)[回复]

中文Planet Wikimedia中自己网志的链接出问题

最近刚在自己的网志写了一篇《中国/民国/共和国—XX关系?》,提及维基百科里面,双边关系条目的命名,某君使吾哭笑不得的做法,以至于如何解决以上问题。

不过,今天下午在学校公用电脑翻看中文Planet Wikimedia,结果这篇文章是看到的,不过一堆文字,没有分段,图片无法显示(分段那儿我修改了自己的网志)。现在(晚上),在我家电脑,再翻看之,结果鼠标移到自己网志的连接,出现了408: Request Timeout一行文字,自己那篇网志也找不到了。

因此而回报,但是怕不合乎互助客栈(技术)的主题,结果先把这个话题搁置在此。据吾所知,中文Planet Wikimedia好像只有书生一管理员,是故恳请与书生结交的同工,如果见到上面这段文字,请予以回复,以解决小弟遭遇之困境,谢谢/多谢/感恩。--春卷柯南夫子 ( 夫子茶寮 (茶聚) | 土木记 | 功名记 )2012年11月13日 (二) 14:04 (UTC)[回复]

现在看到的又是别的问题。之前的问题,Request Timeout应该是planet更新的时候恰巧遇到你的blog Request Timeout;而内容无分段应该是你的blog的RSS输出问题。现在的新问题是你的那篇文章到原文的链接是中文Planet Wikimedia的网址。另外关于rss feed,我在google阅读器里打开看到的内容和你blog里的排版基本上一样,但是在firefox里直接打开feed url[34],所有文章却都是与中文Planet Wikimedia里的一样,没有图片,没有分段。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但是应该和planet wikimedia关系不大。呃,新测试版的planet下输出正常[35]--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1月14日 (三) 01:37 (UTC)[回复]

对“出身”分类的处理投票

鉴于条目讨论版针对台湾出身份类(Category:台湾各地出身人物)的提删建议并未有得到共识,我建议在这里开设投票,就表述中文使用地区人士的“出身”分类问题尝试获得共识。此次投票并不会影响日语使用地区的出身份类。--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06:47 (UTC)[回复]

之前的讨论

支持合并所有包含“出身”字眼的Category至当地的无出身字眼分类

  1. (+)支持,--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06:49 (UTC)[回复]
  2. (+)支持,—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11:26 (UTC)[回复]
  3. (+)支持--Stevenliuyi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18:35 (UTC)[回复]
  4. (+)支持--MakecatTalk 2012年11月15日 (四) 06:11 (UTC)[回复]

支持停止使用所有包含“出身”字眼的Category,不做任何合并

  1. (+)支持--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1月14日 (三) 07:53 (UTC)[回复]

支持维持现状

  1. (+)支持-- 贡南犬 2012年11月14日 (三) 07:52 (UTC)[回复]
    (+)支持--Fyd09留言) 2012年11月14日 (三) 13:34 (UTC)投票规则更改划票。--ふゆきFyd092012年11月15日 (四) 04:21 (UTC)[回复]

支持更改为更适当的分类名称

此选项等于选项一,任何选票应合并至第一项。--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6日 (五) 14:47 (UTC)[回复]

意见区

严格来说,“出身地点”与“目前通常居住地点”可以不一样。所以“台湾各地出身人物”与“台湾各地人物”应该是两个分类。注意,“出身地”意思有别于“出生地”,后者容易理解,前者则比较模糊,而且没有既定的定义。建议删除“台湾各地出身人物”这分类。--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1月14日 (三) 07:17 (UTC)[回复]

请往上面投票,谢谢。--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07:47 (UTC)[回复]

我再考虑了一下,觉得投票应该一次性解决所有问题。所以我决定扩展至整个维基百科使用“出身”的分类。-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07:20 (UTC)[回复]

上面3个投票的方式都不一样啊....*#没有都出现了。....卍田卐JC1 2012年11月14日 (三) 11:05 (UTC)[回复]

我的总结陈词:我认为不应该使用“XX(地方)出身人物”的分类,而将其内容转移到“XX(地方)人”分类中去。详细理由见我在条目讨论版的留言。简而述之,“XX(地方)出身”是一个日语短语,虽然“出身”一词中文自古有之,但现代含义和日本语中的“出身”已经不同。现代中文中,出身指一个人最初从事的职业、经历和履历构成的身份,已经没有“XX(地方)出身”的用法(见各地汉语辞典),而中文中,与日语中的某人是“XX(地方)出身”的含义最贴近的是”XX人“,两者都包括对一个地方的主观认同,都可以指故乡或籍贯或成长地。更重要的是,“XX(地方)人”是中文,而“XX(地方)出身人物”是日文。中文维基方针指明应当尽量使用中文。因此,使用“XX(地方)人”分类是最合适的做法。—Snorri留言) 2012年11月14日 (三) 11:26 (UTC)—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11:26 (UTC)[回复]

上面的引号全倒转了,看不懂。卍田卐JC1 2012年11月14日 (三) 11:29 (UTC)[回复]

为什么只有合并、取消、不变三种,不能够有“改变用语”这种选项吗?就是不用“出身”两个字,而用其他正式中文语汇替代。例如“在某地成长”“在某地发迹”等等。“XX人”其实会大量混淆进“出生于x地”这样的人,不太符合原本“出身”的意思。--Reke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11:41 (UTC)[回复]

这是我的总结陈词,要讨论别的请另开一段谢谢。—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11:44 (UTC)[回复]
我把缩进符拿掉,表示有另开一段--Reke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11:49 (UTC)[回复]

另外补充一件事情就是,因为台湾习惯的“中文”本身是大量收纳日文语的,就像“达人”满天飞。直接判定出身只是日文,对台湾用户没受过专精中文训练的人很难理解,而在宣判一语是否为中文时,可能也得对台湾的习惯做出较为同情的理解与尊重。--Reke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11:48 (UTC)[回复]

一个中文地区习惯使用另一种语言,并不能成为所有的中文地区都要接受的理由。巴黎华人区普遍夹杂法语外来词,也不见得其他地区的人就要接受。显然中文维基应该尽量使用最能为各地中文用户理解并接受的纯正中文。—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12:10 (UTC)[回复]
另外,我不相信以普通台湾人的中文水平会难以理解出身的哪个义项是中文、哪个是日文的问题。一般来说查辞典就可解决的事情,不明白为何要说得好像两地中文完全不同(事实上辞典上是相同的)。—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12:21 (UTC)[回复]
台湾人毕业之后就很少在查字典。而且真有研究的话,两地中文使用习惯确实分歧颇大的,如果不把中文设置成编修速度很缓慢的字典上。我现在也不是说他地一定要接受,只是要说明有时候用语请多为对方着想,有很多词语对台湾人就中文的情况下,我觉得概念上理解成“维基比较适合使用正式书面语”的表述,会比指摘他人使用日文非中文稍微文明一点。--Reke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13:15 (UTC)[回复]
“台湾人毕业之后就很少在查字典。”、“两地中文使用习惯确实分歧颇大”:又是原创研究,即便你是社会学学者、两岸分析专家,也得引用参考来说话吧。你一味“埋怨”字典编修速度慢(又是一个原创研究),一面又可以不经调查直接为所有台湾人代言,是否过于万能了一点?如果你真的比字典更加权威,请给出足够的认证,否则你所说的不过是一家之言罢了。另外,我没有“指摘”什么东西,而是指出误用的情况。而且我的指出是有字典为据的,比起口空无凭还是好上那么一点。—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13:26 (UTC)[回复]
(&)建议:有些事的确是实情,建议不要动不动就祭出“原创研究”的大旗。--Kolyma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14:26 (UTC)[回复]
那我也说一句,我说的都是正确的,任何参考资料都不如我权威。这也是实情,请你接受,OK吗?—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14:35 (UTC)[回复]
另外,对于能够代表全台湾人,比字典更加权威的人来说,原创研究说不定是一种赞美呢。我等需要引经据典的普通人怎能理解?—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14:44 (UTC)[回复]
建议而已,听不听随您。--Kolyma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14:50 (UTC)[回复]
如此混帐的建议,听了就真成混帐了。—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14:53 (UTC)[回复]
实际上我也可以引经据典,在文学期刊中研院报告汉学相关系所硕论都有“出身+地名”的用法(中研院报告中是使用“本地出身”),足见这个用法早就普及到连专家都在使用了。--Reke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16:56 (UTC)[回复]

看来你不是很理解什么叫做存在量词和全称量词。我已经和你说过,有人用不表示就是对的。如果你能够找到证据,说明这个用法在台湾已经常用到“约定俗成”了,再来说话。—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17:15 (UTC)[回复]

如果你看过一本叫做《咬文嚼字》的杂志,你大概会知道,无论多么“权威”的文学作品,学术论文,都会有误用词语、写错别字的例子。这时候应该看的是词典,而不是凭着几本书的用法就开始说话。—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17:20 (UTC)[回复]

插一句,第一个提案是不是要把Category:大阪府出身人物移动到Category:大阪人呢?--Fyd09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13:27 (UTC)[回复]

是的。—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13:32 (UTC)[回复]
我还是更喜欢前者,所以投第3个提案了……--Fyd09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13:34 (UTC)[回复]
无力吐槽了。。。这就是投票啊!—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13:50 (UTC)[回复]
我投了第3个,有什么奇怪吗?有很多大阪出身的人已经长居东京了,叫大阪人很奇怪的。--Fyd09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13:56 (UTC)[回复]
请问什么叫大阪出身呢?这个用法是错的!再问:如果你上大学前都在南京,大学工作后在北京,请问你会称自己为南京人还是北京人呢?—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14:00 (UTC)[回复]

啊,抱歉,忘了豁免日本的出身。那是否应该在投票中加入“日本地区豁免”的字眼?此外,REKE认为可以改为出生或者成长,这已经是另一个分类的问题了。这个投票的目标应该是“出身”分类,任何解决方案都应该主要针对出身而非其它。如果增加转换选项,无形中等于有无限投票项。-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15:02 (UTC)[回复]

(!)意见:可否先订明什么是“出身”?住满多少年才算?例如,马英九在香港出生,但应该没有人认为他出身于香港吧!--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1月14日 (三) 23:42 (UTC)[回复]
在日本,出身有特殊含义(这还是某些人说的,其实我不是太懂),就跟户籍类似(如果有错请去问那个维基人,他觉得台湾应该跟风日本),这个我觉得应该作为特殊情况排除,不在这个投票中讨论。至于在其它地方,出身含义模糊,所以我才提出这样的一个投票。因此,我认为无需就马英九这种在两岸三地出生就业生活的人制作这个分类,所以也无需再继续订明。--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01:10 (UTC)[回复]
@Edouardlicn:自己不懂搞错就不要乱给人家按上啥“台湾应该跟风日本”这种莫名其妙的帽子,在台湾户籍是法定登记的目前居住地,跟“出身”根本是八竿子打不着的概念。日本的“出身”概念跟台湾户政资料里面的“籍贯”很类似,但是籍贯是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的概念,请别混为一谈。像马英九这种例子,应该同时放在“香港出生人物”跟“台湾人”的分类里面,假如无法更细分到更下层的分类,并没有必要强求。--泅水大象讦谯☎ 2012年11月15日 (四) 02:05 (UTC)[回复]
你说的上面的这句话只能证实两个可能,你的中文不好,或者你根本没看我在说什么。--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03:26 (UTC)[回复]
怎会看不懂呢?您想把问题栽赃到别人头上,但从头到尾我并没有看到有其他人说日本的“出身”跟台湾的“户籍”类似,所以这句其实是您自己移花接木的。我只是看懂您藏在桌面下的真正目的而直接点破而已。--泅水大象讦谯☎ 2012年11月15日 (四) 03:35 (UTC)[回复]
慢慢点,不送。--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03:42 (UTC)[回复]

如果大家没什么意见的话,我修改投票为对日本地区的内容豁免。--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03:27 (UTC)[回复]

我也建议日本人应该维持使用“出身”,毕竟这是日本人资料中一般都会列出的一项资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今天, 11:34 AM (UTC+8)

若是因为Category:台湾各地出身人物功能上是类似于“户籍”,又或者是出身是定义在身家背景、经历,那么就代表不一定指出生,回过来看Category:台湾各地人物就是不是有问题?用某县市地区分是采“户籍地”还是“出生地”,又或者是“两者皆有”?假如Category:台湾各地人物没有明确规范,事实上是容易与Category:台湾各地出身人物混淆,若能知道这两种分类是否在功能上完全重叠一部分重叠”,就可以清楚该保留或是更正分类了,不一定非得走上提删这条路。--36.232.223.146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14:48 (UTC)[回复]

“台湾各地人物”和“台湾人”作为分类来说有什么不同呢?有哪个“台湾各地”的“人物”不是台湾人呢?有哪个“台湾人”不是“台湾各地”之一的“人物”呢?实在不清楚。—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14:55 (UTC)[回复]
台湾人底下会有“以地域分”“以职业分”“以时代分”等等分类法,所以台湾人底下会有“台湾各地人物”“台湾各职业人物”“台湾日治时期人物”等分类,如果少了此一层级,“台湾人”底下会直接把“台北人、台南人、台中人”跟“台湾运动员、台湾政治人物、台湾艺人”混在同一层。--Reke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16:22 (UTC)[回复]
和上次“各国”的分类一样,我完全不明白“台中人”和“台湾艺人”放在一起有什么问题。仅仅为了不美观,就要牺牲正确性、中立性,实在是奇哉怪也。—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17:29 (UTC)[回复]
基本上把同类的分类与母分类之间多加一层像“以地域分”“以职业分”“以时代分”这类、整理用途分类的作法,在英文与日文维基中都存在(例如Category:Railway companies by countryCategory:Battleships by periodCategory:日本の企业 (都道府県别)都属于此类的中间分类),我不知道这样的分类方式对正确性或中立性有啥影响,不过请注意‘分类’是一种索引用的工具,它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让资料变得整齐美观好查找,而不是用来搞正名讲求正确中立的。我想有很多维基用户似乎都忘记很多维基百科的工具,它真正的目的是为了提升百科全书本身的使用便利性,而把一些原本是次要目的(例如讲求公平或是正面教育性等等的)的事项凌驾于百科全书本身的运作上,这是一种应该避免的迷思。所以,如果认为这样的分类方式不妥的话,应该是得要另外开一个讨论通盘性的检讨是否允许整理用中间分类的存在。毕竟在此处的讨论,只是一起针对‘用字’问题所产生的意见纷歧而已。--泅水大象讦谯☎ 2012年11月16日 (五) 05:53 (UTC)[回复]

问一下,若日本不受影响,这些分类是否要考虑保留给台湾日治时期出生的人物使用?当时的台湾人是日籍,也许会有“出身”的资料。--Reke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16:26 (UTC)[回复]

日治等于日本国民,无需考虑特例。--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6日 (五) 14:44 (UTC)[回复]

进一步的投票

似乎大部分参与者都表明,“出身”分类不宜继续续存。那我们可以进行下一步的讨论:出身份类应该改变为什么?

出身改变为出生

(-)反对:出身≠出生。-- 贡南犬 2012年11月16日 (五) 15:17 (UTC)[回复]

出身改变为籍贯

(-)反对:出身≠籍贯。-- 贡南犬 2012年11月16日 (五) 15:26 (UTC)[回复]

出身改变为出身

(+)支持。-- 贡南犬 2012年11月16日 (五) 15:43 (UTC)[回复]

让后面的维基参与者自由选择“出身”以外的分类

  1. (+)支持:这是更为灵活的方式。既然之前的讨论大部分参与者觉得出身对华人地区不合理,则只要出身不存在就可以解决问题了。至于其它人想改成什么,这是他们的自由。--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6日 (五) 15:06 (UTC)[回复]
我换个更准确的说法。--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6日 (五) 16:26 (UTC)[回复]

立刻停止投票,待讨论完善再继续

第二阶段意见区

之前有人问到日治时期台湾人如何处理,我认为台湾人当时应该属于日本国民,参考其它在A政权出生B政权生活的人的做法,我认为日治时期台湾人的“出身”应完全参照日本保留。--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6日 (五) 14:57 (UTC)[回复]

欢迎追加选项。--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6日 (五) 15:02 (UTC)[回复]

“更改为更适当的分类名称”只是移动,与选项一合并不一样吧。也就是说暂时根本未成功产生共识.....卍田卐JC1 2012年11月16日 (五) 15:10 (UTC)[回复]
短期共识可认定为“出身”不合理,需要更改。至于是合并还是删除,其实原来的选项一根本没有说“完全合并”。您可以再去看看。--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6日 (五) 15:57 (UTC)[回复]
被改了就不是了。卍田卐JC1 2012年11月16日 (五) 16:04 (UTC)[回复]
为什么贸然地开始了投票,然后又没有经过讨论就贸然用已经获得结论的理由,把所有人的投票与讨论意见全都隐藏了?难道不能再放一阵子,多收集点意见再下结论吗?这样草率的处理方式,总感觉对所有参与的用户,都是件非常不尊重的事。连被人家删除一个分类标题都可以介意成那样的人,竟然连这种同理心都无,还真是‘严以待人,宽以律己’。还有,至少我投下的那票并不赞同删除那些分类,也不赞成改成出生或籍贯(因为不见得是相同的概念),更不可能赞成选项一,我只是建议先进行讨论看是否有更适合的分类名称可改。但是这边所有列出的选项全都曲解了先前的意见,难道这投票是用来愚弄所有参与讨论的维基人的吗?--泅水大象讦谯☎ 2012年11月16日 (五) 15:18 (UTC)[回复]
赞同,应重开旧投票,暂停新的。卍田卐JC1 2012年11月16日 (五) 15:39 (UTC)[回复]
既然原本的投票并无设置起止时间,且之前的讨论已有大部分人同意出身选项不合理,因此开设进一步的投票(而不是关闭整个投票)就显得很有必要了。欢迎各位继续发表意见。--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6日 (五) 15:48 (UTC)[回复]
用不用将“出身”二字加入Mediawiki:Titleblacklist?-- 贡南犬 2012年11月16日 (五) 15:31 (UTC)[回复]
  • 麻烦上面的数位。请想好了再开投票好吧。无投票规则,无资格限定,无投票起始日期的三无投票是要搞到什么时候。难道又要像某次投票那些,投票开始了还可以改投票截至日期和投票项目的?还有项目是“出身”改成“出身”,能别这么奇葩么。乌拉跨氪 2012年11月16日 (五) 15:45 (UTC)[回复]
投票一开始就没有设置起止时间,则应该在大部分参与者有共识时进行进一步的讨论。至于某选择是否奇葩,我觉得见得太多奇葩的朋友相信也不会觉得奇葩,而且是否奇葩不是你乌拉一个人定的,要看那个人自己觉得是否真的奇葩。比如说你觉得奇葩,他自己不觉得奇葩,那就未必是真奇葩。--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6日 (五) 15:54 (UTC)[回复]
出身→出身是我加的。-- 贡南犬 2012年11月16日 (五) 16:05 (UTC)[回复]
Justincheng的想法正是我的初衷。与其让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均有问题的用户去组织讨论,不如大家定几个方向走走看。--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6日 (五) 15:55 (UTC)[回复]

到底是分歧不明的原投票,还是有望达成共识的新投票,我相信大家都很清楚。希望大家继续增加新的投票选择。我支持大家自由表达自己的意见。另就之前的不完整共识做个小结:

即使是与我意见存在分歧的某用户,也同意“日本本土或日治政权”以外地区使用“出身”这一字眼存在不合理性,需要修改。

--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6日 (五) 16:03 (UTC)[回复]

大概只要是不符合Edouardlicn君期望结果的投票,都会被他认为是分歧不明的投票吧(比较逗趣的是明明投票就是该君发起、大部分的可投选项也是他订的)。我认为应该停止此处的投票,继续先把该讨论的事情讨论完之后再看有没有厘清出一些适合认真发起投票的可行选项,还有,之前那些被隐藏的讨论内容请撤销,我认为里面有许多比投票本身还重要的意见,值得保留供后续讨论作参考。--泅水大象讦谯☎ 2012年11月16日 (五) 17:39 (UTC)[回复]
也请各位仔细参详之前大象的投票,谢谢。--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7日 (六) 00:50 (UTC)[回复]

请Edouardlicn不要随便将正在讨论的东西丢到页面存废讨论好吗?tntchn 对话 · 贡献 2012年11月16日 (五) 19:51 (UTC)[回复]

好的。谢谢你的意见。--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7日 (六) 00:48 (UTC)[回复]
已全数取消所有提删。--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7日 (六) 02:21 (UTC)[回复]

似乎大象君并没有否认我对之前的讨论作出的小结,欢迎大象及其它维基人对此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7日 (六) 02:20 (UTC)[回复]

@Edouardlicn:您完全曲解了别人的意见,把事情的前后顺序颠倒了,怎还说‘没有否认’?我的意见是‘在没有讨论出更适合的分类名称前先不要作任何动作’,您却把它写成‘先删除之后后续要改什么都随便’的意思,根本是十万八千里。--泅水大象讦谯☎ 2012年11月17日 (六) 05:38 (UTC)[回复]
你不是提出要暂停投票继续讨论?那请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请。此外,我说的没有否认,是指“‘日本本土或日治政权’以外地区使用‘出身’这一字眼存在不合理性,需要修改。”这句话,请问你是否同意?--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7日 (六) 06:19 (UTC)[回复]

我说楼上这位仁兄呀!一下子设立投票区,一下子又把自己创建出分类拿去提删,实在令人看不懂你是要做什么?你自己不也是还在参与讨论当中吗?重要的是,请你自己问自己,是不是知道你自己正在做什么?而你心里是想要表达什么或追求什么?免得你做出下一步是改来改去的。--36.232.221.189留言2012年11月17日 (六) 07:08 (UTC)[回复]

我记得当初这个议题发起时,是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这里才开始讨论起来的,不知为何怎变成这议题丢到这来了?而且为何变成是一下子是投票区,又一下子是意见区,那这情况究竟是怎回事?有人可以解释吗?记得这议题在最前面开始是没有搞投票的,现在我看来是似乎乱掉了。--36.232.221.189留言2012年11月17日 (六) 07:16 (UTC)[回复]

续:重定向后面被加入无用内容

Wikipedia:重定向后面被加入无用内容

之前的不知为何存档了,继续。--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03:57 (UTC)[回复]

列表内大部分内容已经修正,请管理员检查是否需要合并历史。--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10:22 (UTC)[回复]
有管理员提出此页面不合理,我提删了,请之前打算合并历史的管理员翻看存档内容。--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10:36 (UTC)[回复]

似乎大部分已经清理,我直接给一个新表吧。

mysql> select page_namespace,page_title,page_len from page where page_is_redirect=1 and page_len>300;
+----------------+------------------------------------------------+----------+
| page_namespace | page_title                                     | page_len |
+----------------+------------------------------------------------+----------+
|              4 | 聊天                                         |      711 |
|             10 | 药学分支                                   |      504 |
|              1 | 扑克                                         |      957 |
|              3 | 枫…秋絮                                   |      304 |
|              1 | 符合教規的食物_(伊斯蘭教)           |     1360 |
|             10 | 手提電話標準                             |     1652 |
|              4 | 特色條目複審                             |     1030 |
|              3 | LittleBot                                      |      302 |
|              5 | 数学专题                                   |     2211 |
|              0 | 华师大                                      |      315 |
|              3 | Dennybrosh                                     |     1587 |
|             10 | NOKIANseriesphones                             |      865 |
|              3 | Gruschke                                       |     1772 |
|             10 | Star_Trek_character                            |      791 |
|              3 | Macc1992                                       |      641 |
|              0 | 死神_(动画电视版)_分集剧情          |      385 |
|             10 | Sinon_bulls                                    |      620 |
|              3 | Frank5308000                                   |      584 |
|             10 | Royal_house                                    |      669 |
|              3 | 楷叔讲古                                   |     1852 |
|              0 | 华师                                         |      315 |
|              5 | 专题/ACG                                     |     2340 |
|             10 | 台中捷運彰化延伸線                    |      681 |
|              3 | Sheyi                                          |     2071 |
|             11 | Infobox_Country                                |      865 |
|             10 | 航天器信息框                             |     1080 |
|              1 | 内比都                                      |      567 |
|              3 | P5693852                                       |     3877 |
|              3 | Kszkkk                                         |     1649 |
|              2 | Bylouis                                        |      661 |
|              3 | JustbeBPMF                                     |    21686 |
|              3 | Ciked                                          |      524 |
|              0 | Google_Checkout                                |     1971 |
|              3 | Edisonabcd                                     |     1586 |
|              5 | 條目質量提升計畫/生物學提升計畫 |     3975 |
|              3 | Danny010309                                    |     1577 |
|              0 | 林地_(华盛顿州)                          |      371 |
+----------------+------------------------------------------------+----------+
37 rows in set (0.92 sec)

Liangent留言 2012年11月15日 (四) 10:57 (UTC)[回复]

似乎应该这样处理,好点一些:

mysql> select concat('[[{{fullurl:Template:Ns:',page namespace,':',page_title,'|action=edit}} 编辑]]'),page_len from page where page_is_redirect=1 and page_len>300;
+------------------------------------------------------------------+----------+
| concat('[[{{fullurl:Template:Ns:',page namespace,':',page_title,'|action=edit}} 编辑]]') | page_le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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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gent留言 2012年11月15日 (四) 10:59 (UTC)[回复]

真的很方便,我已经解决了。--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12:19 (UTC)[回复]

是佈局还是布局?

烦请港台朋友验证,谢谢!百家姓之四 讨论 2012年11月15日 (四) 05:07 (UTC)[回复]

根据教育部国语辞典的说法,“佈”在“安排、设置”的情况下通“布”,所以“佈局”或“布局”都可以用。tntchn 对话 · 贡献 2012年11月15日 (四) 15:37 (UTC)[回复]
台湾的标准中(教育部国语辞典),“布”“布”在用作动词时相通,但在法律用词中一般用“布”。—Snorri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15:46 (UTC)[回复]
感谢二位的解释。看来用“布局”比较稳妥。百家姓之四 讨论 2012年11月16日 (五) 04:42 (UTC)[回复]

GeoHack 会支持 here.com 吗?

最近新发现诺基亚出了一个名叫 Here 的网络地图,不知咱们的 GeoHack 什么时候会支持?-- ──★──  2012年11月15日 (四) 08:31 (UTC)[回复]

完成已在中文版添加,已生效。--YFdyh000 2012年11月15日 (四) 17:31 (UTC)[回复]

IRC

各位都是用什么方法来连接IRC的?--广雅 范 2012年11月15日 (四) 09:53 (UTC)[回复]

qwebirc--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09:58 (UTC)[回复]
直接连过去吧。-哆啦A梦220284 2012年11月15日 (四) 10:18 (UTC)[回复]
Pidgin, IPv6 6to4, port 7070, SSL --YFdyh000 2012年11月15日 (四) 16:27 (UTC)[回复]

问:ref的标签问题

关于:ref标签存在,但没有找到references/标签,我一直想知道他的原因及解决方法--浅蓝雪留言2012年11月16日 (五) 16:59 (UTC)浅蓝雪[回复]

因为你没有根本没写references啊![1]这个东西要自己写,不会随着你写ref时自动跑出来的。我也曾经因此被机器打枪而不解--克劳棣留言2012年11月16日 (五) 17:48 (UTC)[回复]
  1. ^ 请注意我这段留言的维基码是怎么写的
ref相关的注释语法和模版,我以前花了很多的时间学习,才看懂那些参数分别所代表的意思。不用急,慢慢依样画葫芦试着用一用、改改看,也是可以上手的。加油。--章安德鲁留言2012年11月16日 (五) 18:09 (UTC)[回复]
@克劳棣大:不要忘记 <references/> 那个最重要的“ / ”,害我刚刚要帮章安德鲁大手动签名...tntchn 对话 · 贡献 2012年11月16日 (五) 20:05 (UTC)[回复]
總之,如果裡面有 <ref> </ref> 包起來的,記得在裡面放上 <references/> 或 {{reflist}} 讓 <ref> </ref> 裡的東西可以列出來,千萬不要忘記 <references/> 裡面的「 / 」喔。tntchn 对话 · 贡献 2012年11月16日 (五) 20:0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