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號
外观
地號,為臺灣地籍用語,指土地的編號。地號主要用於不動產登記,由地政單位制訂、管理。
與地籍的地號相對,戶籍係利用門牌號碼作為編號。地號與門牌號之間通常沒有規律,需要製作對照表。
概論
土地的編號,法源為《土地法》第40條:「地籍整理以直轄市或縣(市)為單位,直轄市或縣(市)分區,區內分段,段內分宗,按宗編號。」
因此,完整的地號,形式為「○○市△△區□□段××地號」。有些地區有「小段」的設置,例如臺南孔子廟,其地號為「臺南市中西區幸段二小段48地號」[1]。
沿革
清領時期
臺灣在明、清時期,逐漸形成一種稱為「堡、里」的地方自治行政區域。通常數個聚落(稱為街、庄、社) 形成一堡。堡里與街庄社配合使用,可用來作為指示位置。然而,這套系統並沒有明確的空間界線,因此會產生「介於兩庄之間的土地,究竟是屬於A庄還是B庄」的疑問。
劉銘傳接任臺灣巡撫後,於光緒12年(1886年)在臺北、臺南成立「清賦總局」,實施「土地清丈」,是臺灣整理地籍之開端[2]。隨著清丈進行,各堡里、街庄之間劃定較為明確的界線[3]。清丈繪製的《魚鱗圖冊》,即載有土地編號(見右圖)[4]
日治時期
相關
參考
- ^ 民政-孔廟管理概況,內政統計年報
- ^ 臺灣地籍圖重測調查指界法制之研究,何維信、吳鴻銘,《台灣土地研究》第十卷第一期第71頁至第96頁,2007年5月
- ^ 導讀:《臺灣堡圖》日本治臺的基本圖導讀,遠流出版社,1996年,施添福
- ^ 參考重現劉銘傳清丈時所調製之魚鱗圖冊地號位置,2011年9月2日,歷史地圖繪製室-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歷史學研究所歷史GIS部落格
外部連結
- 地籍圖資網路便民系統,內政部地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