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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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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萝卜炒饭与田中罗密欧留言 | 贡献2013年6月2日 (日) 12:54 將互助客棧加回主頁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此頁面探討维基百科的方針與指引


請注重礼仪、遵守方針與指引,一般問題請至互助客棧其他區知识问答提出,留言后请务必签名(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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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欄
# 💭 話題 💬 👥 🙋 最新發言 🕒 (UTC+8)
1 关于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地理,建议增加关于“来”字的论述 40 12 Sanmosa 2024-12-19 18:46
2 修订WP:外文重定向方针与首句MOS:外语名称格式指引,并将他们对应 87 8 自由雨日 2024-12-20 08:58
3 將WP:格式手冊所有方針與論述移動到MOS命名空間,並將MOS命名空間更名為「格式手冊」 1 1 Sanmosa 2024-12-20 08:58
4 应根据WP:用戶頁对WP:用戶框进行修订 1 1 Sanmosa 2024-12-20 09:17
5 赋予过滤器助理修改滥用过滤器权限 45 10 Sanmosa 2024-12-17 16:56
6 提議維基百科:抄襲併入維基百科:不要包含原始資料的副本 49 8 Sanmosa 2024-12-20 17:00
7 請求社群關注仲裁委員會在管理員的離任討論中相關的權限問題 48 9 0xDeadbeef 2024-12-20 13:23
8 重新讨论NT:MUSIC 1 1 Sanmosa 2024-12-17 16:42
9 維基百科:命名常规 (人名)中的例子姜太公已经移动 3 3 魔琴 2024-12-13 05:23
10 建議Wikipedia:愛好者內容擴增「交通迷內容」方針之請求與討論 20 4 Sanmosa 2024-12-19 19:06
11 被不限期封禁用户不应默认复审移除IP封禁豁免权限 1 1 Sanmosa 2024-12-18 07:27
12 欢迎就Wikipedia:格式手冊/無障礙/2025草稿提供意见 3 2 ItMarki 2024-12-16 12:58
13 提議DYK/GA/FA引入cooldown time(或譯冷靜時間) 60 11 Sanmosa 2024-12-20 15:38
14 提議WP:POINT引入反對言論規範。 1 1 Sanmosa 2024-12-20 08:48
15 控制複雜ANM案例 10 6 Lemonaka 2024-12-20 12:28
16 建議明確签名的「255字节」是以何种編碼計算 2 2 Sanmosa 2024-12-20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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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廣泛徵求意見的議題

以下討論需要社群廣泛關注:重新整理

維基百科格式與命名

Talk:加油!中村同學!! § 建議更名:“加油!中村同學!!”→“加油!中村同學!!”

加油!中村同學!!” → “加油!中村同學!!”:! or !--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06:30 (UTC)

Talk:南华大学 (湖南) § 建議更名:“南华大学 (湖南省)”→“南华大学 (湖南)”

南华大学 (湖南省)” → “南华大学 (湖南)”:原本的条目名是“南华大学 (湖南)”,不知道为什么要被移动到“南华大学 (湖南省)”。“湖南”已足够消歧义,且更符合习惯,类似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这里的括号不是维基百科的消歧义,但能体现常用的命名习惯)。--小林子冲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22:00 (UTC)

Talk:亨利·比索 § 有關為非漢字文化圈人事物擬定香港譯名的問題

該條目的中文部份由本人創建,一直利用香港音譯將Bishop寫成「比索」,早陣才留意到原來兩年前由淺藍雪將我的標題改為「亨利·畢曉普」,本人今天打算重新增幅,亦因為見已有Note TA而將標題改回為本人最初的用語時,卻被一名稱為向史公哲曰的騷擾,他以廣東話叫法為「原創研究」不斷回退我的修改,甚至不容許我用任何方式將「畢曉普」轉換為「比索」,甚至強行將我一直撰寫開的「比索」換為「畢曉普」,意圖不容許我日後再進行增減時再使用「比索」一詞。並且將香港慣常處理英文讀音的方法定義為「原創研究」和「無心中生有」。現在更剛在本人的討論頁上留下所謂「嚴重警告」的恐嚇。

從Google中我同意「畢曉普」、「畢夏普」的使用可能比「比索」為多,但向史公哲曰執着中文維基內只有使用「畢曉普」、「畢夏普」所以不可以有「比索」的寫法再硬塞以「原創研究」來打壓,完全是架空中文維基的包容性和容許多樣化,對此我需要提出社群的建議。

或是當我被向史公哲曰的橫蠻干預而無法再為條目貢獻時,我寧可以創建者的身份申請廢掉條目。--Foamposite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8:27 (UTC)

Talk:协调世界时 § 建议删除"现在时间"框

该框内显示的时间并不是当前的协调世界时,而只是上次按"刷新"获得的时间.该时间并没有实际意义.增加一个链接到显示当前协调世界时的网站即可.--Uwuw留言) 2024年12月5日 (四) 18:55 (UTC)

Wikipedia talk:條目命名一致性決議 § 提议:规范部分铁路条目站名的译法

现状

自2012年起,中维有关JR货物各货物大站条目“○○貨物ターミナル駅”出现了“某某货物总站”的译法。诸如2012年出现的条目札幌货物总站。此后接连出现了东京货物总站大阪货物总站等车站条目皆从其译法。

问题

一个大问题:貨物Terminal駅”翻译成“货物总站”的根据在哪?

查Google发现,在2012年前,网络来源中十分缺少有关车站译为货物总站的说法,反倒是2012年札幌货物总站等条目出现之后,类似的翻译多了起来。甚至在2019年,中国铁科院有关人士发表论文时,也引用了“总站”的说法(doi:10.16669/j.cnki.issn.1004-2024.2019.12.12)。因此我怀疑最初维基“货物总站”译法可能为原创研究,并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长达十余年的文献循环论证

查证

查铁道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铁道科技名词——汉英法德俄日六种语言》(简体中文)时,所谓“ターミナル駅”翻译为“区段站”。但是欠缺“貨物ターミナル駅”的翻译。

铁道综合技术研究所《铁道技术用语辞典》(日语)时,ターミナル駅,翻译为“枢纽站”,而“貨物ターミナル駅”翻译为“货运枢纽站”。

以上两例或可证明至少在中国大陆的铁路术语中,所谓“总站”的翻译是非常有问题的。

提议

因为不知道非中国大陆的地区术语是否也有对应翻译,需要请教社群中其他地区的有识者(如@鐵路1@雪雨73),并早日确定翻译方案以匡正对应诸多条目的名称。-- 西行寺海苔子 ハナノモトニテ 2024年12月15日 (日) 12:08 (UTC)

維基百科方針與指引

Wikipedia talk:互助客栈 § 有關互助客棧方針版的長度壓力問題

此前,互助客棧方針版的長度一度逾60萬位元組,在我搬運了若干已結束或stale了的討論後才降到40多萬,然而這個長度還是比起其他互助客棧的版塊來得長(互助客棧其他版的長度現在是20多萬位元組,條目探討版是10多萬,消息、技術與求助版不超過10萬),而且在頁面載入與編輯上也產生了一些問題(我在電腦嘗試載入或編輯頁面的話,頁面完全載入所需的時間顯著地延長了)。有鑒於此前曾有討論提議以WP:徵求意見機制取代互助客棧方針版的機能,我認為現在是合適的時機來提出這件事情。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3日 (三) 00:30 (UTC)

Wikipedia talk:可靠来源 § (硕士论文)怎样的影响可以算作“显著学术影响”

  • 硕士学位论文通常未经类似评估,因此不如博士学位论文可靠,除非其具有显著学术影响”是否需要用信息页说明“显著学术影响”?
  • 对于一般的(无“显著学术影响”)硕士论文而言,相关行文似乎也有模糊之处,只点出硕士论文“不如博士论文可靠”,而未明言其“不是可靠来源”。是否需要点出“除非具有显著学术影响,否则硕士论文不是可靠来源”(英维是明确点出的:“Masters dissertations and theses are considered reliable only if they can be shown to have had significant scholarly influence.”)?--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3日 (三) 16:21 (UTC)

Wikipedia talk:消歧义 § 2020年10月修订案与格式讨论

修订案主要涉及#章节安排问题(最简单的做法只需将一个三级标题改为二级标题),以及#修订WP:消歧义命名的问题。格式讨论涉及主从消歧义页面编写方式(若有必要则亦应修改指引)。——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39 (UTC)

Wikipedia talk:管理員的離任 § 仲裁委員會成立後的管理人員解任機制(續)

經共識訂立的仲裁機制及其他過往討論中均就仲裁委員會在處理管理人員解任案獲得社群廣泛同意,在維基百科討論:仲裁委员会#管理人員解任中就達成了「仲裁委員會有權調查管理人員行為是否失當後交社群再行決議」,但就仲裁委員會如何行使有關職權仍有待商榷。我想將這個議題分拆成多個部分去探討,期望獲得最大程度的共識。本討論分為以下部分:(※)注意此四機制並非僅能採納其中一個,這四個機制的設計是完全可以共容的。

--西 2024年10月27日 (日) 16:39 (UTC)

Wikipedia talk:封禁方针 § 完善WP:封禁「不限期不是永久」總方針

所謂「不限期」不應理解為「永久」,但WP:封禁並沒有指引給管理員對解封的指引,以確保符合這個目的。對此,建議修改WP:封鎖方針,引入擔保制及對巡查員或回退員進行擴權,以進行有條件解封。

想法:

  • 管理員需就不限期封鎖用戶的封鎖理由寫上解封條件。
  • 不限期封鎖用戶可在完成解封條件後找廷伸確認用戶請求擔保
  • 由廷伸確認用戶向管理員確定不限期封鎖用戶已完成解封條件,並聲明會負責監督該名用戶的編輯。
  • 廷伸確認用戶監管不力的話,會被剝奪擔保資格。
  • 巡查員或回退員對該名用戶的編輯進行二次確認。
  • 直至管理員認為那名編輯者真誠悔改,然後解除監管。
  • 只要擔保者決定不對該名用戶進行擔保或 巡查員或回退員 認為編輯有問題,隨即啟動即時封鎖程序,解封條件會較上一次更嚴格。

好處:減低管理員的工作壓力,從而達到不限期不是永久的目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9日 (六) 04:02 (UTC)

Wikipedia talk:非原创研究 § 關於非原創研究問題

1.假設美國某媒體報導:「2024年2月30日,川普發表了一場講話,關於他上任後會徵收關稅。」

那麼,我可不可以基於上述資料,斷定美國將會在川普上任後會徵收關稅?

2.假設英國某媒體中文版報導:「2025年2月31日,白悟空將2026年2月31日於Google Play上架」

那麼,我可不可以基於上述資料,斷定白悟空不能在中國下載?

相關討論: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冊/電視#對於剛訂立的格式手冊/電視,細節上的疑問--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11:21 (UTC)

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 § 提議容許中華民國(中華臺北)體育代表隊使用「中華隊」簡稱

中華民國(中華臺北)體育代表隊使用「中華隊」簡稱,乃其來有自。又無論「中華民國(代表)隊」或「中華臺北(代表)隊」,均可簡稱為「中華隊」,行文實較簡易,且得維持一致格式。故比照港澳代表隊之例,建議放寬格式手冊規定,容許首次提及中華民國或中華臺北代表隊完整名稱後,於條目正文(不包含表格及模板等)使用「中華隊」簡稱;與此同時,仍繼續禁止使用「中華」稱呼,避免過度歧義。望社群斟酌。若有其他方案,亦可一併提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6日 (二) 18:32 (UTC)

Talk:亨利·比索 § 有關為非漢字文化圈人事物擬定香港譯名的問題

該條目的中文部份由本人創建,一直利用香港音譯將Bishop寫成「比索」,早陣才留意到原來兩年前由淺藍雪將我的標題改為「亨利·畢曉普」,本人今天打算重新增幅,亦因為見已有Note TA而將標題改回為本人最初的用語時,卻被一名稱為向史公哲曰的騷擾,他以廣東話叫法為「原創研究」不斷回退我的修改,甚至不容許我用任何方式將「畢曉普」轉換為「比索」,甚至強行將我一直撰寫開的「比索」換為「畢曉普」,意圖不容許我日後再進行增減時再使用「比索」一詞。並且將香港慣常處理英文讀音的方法定義為「原創研究」和「無心中生有」。現在更剛在本人的討論頁上留下所謂「嚴重警告」的恐嚇。

從Google中我同意「畢曉普」、「畢夏普」的使用可能比「比索」為多,但向史公哲曰執着中文維基內只有使用「畢曉普」、「畢夏普」所以不可以有「比索」的寫法再硬塞以「原創研究」來打壓,完全是架空中文維基的包容性和容許多樣化,對此我需要提出社群的建議。

或是當我被向史公哲曰的橫蠻干預而無法再為條目貢獻時,我寧可以創建者的身份申請廢掉條目。--Foamposite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8:27 (UTC)

Wikipedia talk: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 出版書籍、雜誌是否為WP:NOT

如題所述,請教以下情況甚麼時候屬WP:NOT及判定依據?

  • A)條目收錄自行出版之書籍或論文(有一手來源、但沒有二手、三手來源);
  • B)條目收錄自行出版之書籍或論文(有二手、三手來源);
  • C)條目收錄非自行出版之雜誌,雜誌內容包括照片、採訪(有一手來源、沒有二手、三手來源);
  • D)條目收錄非自行出版之雜誌,雜誌內容包括照片、採訪(有二手、三手來源);
  • E)條目收錄非自行出版之雜誌,雜誌內容包括照片,但沒有採訪(有一手來源、沒有二手、三手來源);
  • F)條目收錄非自行出版之雜誌,雜誌內容包括照片,但沒有採訪(有二手、三手來源);--Abcet10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4:31 (UTC)

Wikipedia talk:用戶框 § 应根据WP:用戶頁对WP:用戶框进行修订

从范围上来看,用户框是用户页的子集。用户框的内容也应受到WP:UPNOT的限制。想起这一点是因为近日又有新用户(Carl66066)连续建立多个在我看来并不合适的用户框。以该用户此前的用户页为例:

  • 视觉效果十分糟糕:颜色搭配不当,背景颜色和文字颜色接近,文本框宽度参差不一;
  • 反复宣告自己的观点:使用大量文本详细描述自己的观点,而这些观点基本上与维基媒体运动及社群协作毫无关联;
  • 名称不明确:模板名称与文本内容不相符,或存在歧义。

由于类似的编辑者以往也存在,我认为有必要按照WP:UP修订WP:UBX,把Template:Subcat guideline-enWP:UBX移掉,对目前的用户框进行整理,将文本内容过于注重表达个人意见的改为中性的陈述或简单的宣告,无可救药的模板批量送存废。——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5:19 (UTC)

(+)支持。另外除了根据中维的《WP:用户页》修订之外,也可以根据目前英维的en:WP:Userboxes修订?因为似乎中维的版本有些落后了……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4日 (三) 15:27 (UTC)

Wikipedia talk:命名空间 § 將WP:格式手冊所有方針與論述移動到MOS命名空間,並將MOS命名空間更名為「格式手冊」

因為此案涉及到方針指引的移動,故不放在技術區,放在方針區
前言

前次討論,已有初步共識,不過當時有意見認為需近一步討論,也因 此案涉及到方針指引的移動故需要在方針區確認共識或進一步討論。

方針/指引的部分即:

技術細節:

  • 將MOS更名為「格式手冊」,即:
  • 編輯以下頁面:
中填入格式手册格式手冊
正文

前次討論,因為MOS語言維基百科的創立,因此本站設立的MOS捷徑得以因此技術原因phab:T363538,被升格為命名空間。當時的討論主流共識認為,既然都有名字空間了,不如把對應頁面都(►)移动進去。

我現在的想法是,既然基金會都升格MOS為正式命名空間了,我們不使用實在浪費。且屆時上述更名技術操作全部完成後,移動到下面的頁面如維基百科:格式手冊/避免自我提及將會直接顯示為「格式手冊:避免自我提及」同當時「維基百科:XX專題」變為「專題:XX」的好處。

提及上次「關於本命名空間」之討論參與者@S8321414SunAfterRain魔琴歡迎再次發表意見。

  • (~)補充 現行「指引上」MOS的地位現在是偽命名空間,然而目前基金會已經將之升格為「真」命名空間,因此「技術上」MOS的地位現在是「真」命名空間。這次希望的修訂就是能充分利用這個「真」命名空間,同時修訂相關方針指引以滿足phab:T363538的現況。--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 2024年12月5日 (四) 04:06 (UTC)

Wikipedia talk:關注度 (音樂) § 重新讨论NT:MUSIC

各位编辑,在下长期以来在浏览编辑维基百科的过程中,发现存在大量的近似爱好者内容,这些作品大多以单曲、演唱会和部分音乐综艺节目为主,通常无法证明其关注度,内文更是不重要的内容堆砌。但是,这些条目又往往能绕过当前NT:MUSIC的相关论述,使编者很难在存废问题或其他条目编辑问题上达成共识。依在下所见,当前的NT:MUSIC至少存在以下问题:

  • 在关于来源的问题上,现今条文是他們曾經被多份獨立於該音樂家或團體以外的已出版可靠來源所提及,但是根据中国大陆当前现状,由于充斥大量的内容农场和宣传内容,使许多看似可靠来源实则存在潜在的不中立现象,如自己按门铃自己听中的中国网来源(《歌手·当打之年》今晚终极奇袭 周深首秀未发布新曲)之类,在下看不到任何属于可靠来源的证据。
  • 在关于音乐作品的内容中,维基百科:商业排行与认证是部分维基编者编辑部分单曲条目的重要依靠,但是中国大陆的音乐榜单要么是平台的自嗨、要么是粉丝的刷榜,毫无公信力可言。如被部分编辑推崇的腾讯音乐由你榜,就曾被举报过开通年会员可大大提高用户打榜(主要包括播放、收藏、下载、分析、点赞歌曲等)权重1),并且该榜单仅限腾讯拥有版权的音乐,此类排行榜获得什么周榜月榜第几名、有多少可信度自有公论,其他类似网易、酷狗等等推出的野鸡榜单更是不用再浪费时间。
  • 另外,在相当多内容的条目中存在大量毫无意义的内容,几乎要把维基百科变成Fandom。如“天外来物”世界巡回演唱会中什么“衢州新闻媒体中心在抖音官方账号上发布了视频,表达了对薛之谦的感谢”、自己按门铃自己听中类似“周深在演唱的時候,身穿一件珍珠裝飾的牛仔夾克,搭配黑色T恤和牛仔褲亮相”的表述,在下看不出放在条目内的必要。
  • 现存的NT:MUSIC中没有关于演唱会关注度的表述。

综上所述,现存的NT:MUSIC及其他相关页面均为论述或指引,并且部分表述相当模糊,大量的条目游走在关注度的边缘,因此在下建议社群对上述内容进行重新讨论并争取达成共识并升格为方针。由于刚刚提起讨论,在下暂不提出新的方案内容,待社群讨论后再进行总结。--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12月11日 (三) 01:22 (UTC)

Wikipedia talk:申请解除权限 § 被不限期封禁用户不应默认复审移除IP封禁豁免权限

Wikipedia:申请解除权限在议的多项提议和既往“判例”表明,永封用户经由“已封禁或除权用户复审”快速剥夺IPBE权限。然,本站用户对IPBE权限的使用多是因为GFW封锁下被迫使用代理编辑,为正常编辑所必须之权限,在用户尚未被移除编辑其讨论页权限前移除其IPBE权限在实践上剥夺了被封禁用户编辑其讨论页进行初步申诉的能力,显然是越俎代庖。此外,依据Wikipedia:IP封禁豁免#移除權限一节,被封禁用户虽可能已不被社群信任,但亦不太可能滥用其权限(IPBE),被完全封禁的用户的权限也会因为不活动而自动移除,并无主动快速移除其IPBE权限的必要性。综上所述,提议:

現行條文
提議條文

出于保留受GFW影响的用户在被封禁后使用其讨论页进行申诉的能力,对于拥有IPBE权限的无限期封禁用户,在无证据证明该用户可能滥用其IPBE权限的情况下,不应在其被不限期禁止编辑其讨论页前主动移除其IPBE权限。

此提议需要熟悉反破坏工作(如傀儡调查)的社群成员讨论,另ping之前在布告板参与讨论的@自由雨日Ericliu1912AllervousManchiu阿南之人。--HeihaHeihaHa-戒慎恐惧……(留言) 2024年12月13日 (五) 13:40 (UTC)

Wikipedia talk:关注度 (人物) § 修订政治人物关注度指引

此討論正在公示7天,直至2024年12月27日 (五) 02:11 (UTC)結束;如有意見請儘快提出。

現擬修訂WP:关注度 (人物)如下:

現行條文

政治實體及一級行政區的領導階層(例如總統、總理和首相等等)、法律上事实上最上級及一級行政區行政機構的成員(例如,內閣成員、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立法機關的議長、議員或代表。

提議條文

現任、曾任及/或候任國際級、國家/地區[1]級及/或(採用聯邦制或類似政治體制的國家[2]的)一級行政區級權力機關的重要實權公職及/或立法機關成員[3]

参考資料

  1. ^ 「地區」指非國家之獨立或高度自治政治實體。
  2. ^ 雖然俄罗斯在其憲法上為联邦制國家,然而由於其国体高度中央集权,本條文在處理上不將俄羅斯視為採用聯邦制或類似政治體制的國家。
  3. ^ 共產主義國家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而言,僅限其常設機關的成員適用,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設機關為其常務委員會

Sanmosa Samāʾun la-ʿamruka ʾaw ka-s-samā 2024年12月13日 (五) 15:59 (UTC)

Wikipedia talk: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 § 提議WP:POINT引入反對言論規範。

現行條文
提議條文

如果你在一場討論中欲發表反對言論,但是您發現自己並沒有時間持續關注該討論內容。

理當不要發言,以免您因為對提案不理不睬的態度而妨礙其他人形成共識。

而不要只撇下反對意見卻沒有跟進其他編輯者就着您的反對意見進行深入討論。

現行條文
提議條文

如果你在一場討論中欲發表反對言論。

理當在討論階段表達反對意見。

而不要在公示/投票結束當天提出反對意見。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2月18日 (三) 14:53 (UTC)

維基百科提議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在本地啟用安全投票及electionadmin权限

原标题:SecurePoll elections with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我很抱歉用英语写作。请随意翻译此消息。)

Hello! My name is Joe Sutherland and I'm on the Trust and Safety team at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 In the past, your community has shown interest in holding elections with SecurePoll — perhaps you already have through votewiki. We are now looking into making this available to local communities to run elections themselves. This will require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to be enabled on your project, which is a right that allows access to sensitive information.

As such, it is likely that you will need to run a Request for Comment (or similar process) to ascertain consensu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is feature. To help guide such a discussion, we've put together a Meta-Wiki page with more information about what enabling the right will mean for your community.

If your community does discuss and decides to move forward with this, T&S would like to support you — please let us know via email ( ca@wikimedia.org ) if and when consensus is reached. Thank you!--JSutherland (WMF)留言) 2024年10月17日 (四) 20:07 (UTC)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WMF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本站是否应该关站抗议

原标题为:WMF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英维正在讨论关站抗议

2024年11月14日17:29 (UTC),也就是几个小时以前,英文维基百科用户发起民意调查,讨论是否就基金会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而闭站抗议。如果英维闭站抗议,本站是否跟随?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4日 (四) 20:09 (UTC)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重启Automoderator部署讨论

十余月前,该讨论向社群引介了自动化反破坏Automoderator工具,然其因热度不足而无疾而终。因此,我谨引用原留言:

大家好,我的名字是Sam Walton,是管理员工具(Moderator Tools)团队的产品经理。我们正在开发一个名为Automoderator的项目,该项目让社群能够根据社群自定义的规则自动回退破坏性编辑。我们正在寻求对我们项目的意见,并有一些问题需要巡查员和管理员的参与,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除了项目主页面上的概述和问题之外,我们还有两个子页面提供更具体的资讯:

如果您想研究Automoderator的准确率,并查看它在不同编辑上的表现,我们设置了一个测试流程。您可以帮助我们找到新的模式,并在Automoderator部署之前将其纳入考虑范围(译注:例如怎样改善误判问题、使用什么程度的准确率(cution levels)比较好)。 评估计划是用来确定Automoderator是否实现目标且不会产生负面影响的计划初稿。如果您对我们收集的数据或制定的指标有任何想法,那么您可以在这里分享!

如果您对Automoderator有任何疑问,或者您的社群是否想要使用这个工具,请告诉我!
— User:Samwalton9_(WMF)

还请社群评估该工具部署之可能性及价值为荷。——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18日 (三) 19:45 (UTC)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编辑提示已建设完毕,现提议将内容同步到首页“每日提示”版块展示

经过Tisscherry君最近一段时间的不懈努力,Wikipedia:提示的所有每日提示内容已经建设完成(终于完成了一个天坑orz)。有鉴于此,如Wikipedia:每日提示维护小组#任务所述,现提议将“提示”内容同步到首页“每日提示”版块更新,特此征求社群意见。--Jeffchu2014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10:43 (UTC)


數據庫是否屬關注度來源?

维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5/06#原田福三郎之討論,反方提出维基百科:关注度#脚注6:「此外,并不是可靠来源中的任何内容都能证明某一主题已符合创建条目的关注度要求。譬如,词典或数据库、广告或公告栏、小新闻故事都是这样的案例,尽管它们出现在可靠来源上,但它们不一定能真正支持其主题的关注度。」; 正方提出「不一定”≠一定不≠一定是;方针给的很模糊,没有说不允许使用数据库,只是说数据库不一定能作为关注度来源。在这种情况下,要看数据库的质量是否支撑的起条目。」。對該方針的解讀會影響大量如公交路線、基金、甚至是動漫角色的關注度存廢,希望大家討講厘清共識同時改寫方針中太模梭兩可的文字--Nivekin請留言 2013年5月13日 (一) 06:01 (UTC)[回复]

(!)意見:各位看见我都应该知道,我是支持数据库的。配音演员跟股票都是好例子。--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13日 (一) 09:06 (UTC)[回复]

那你當維基百科是甚麼?維基数据库?若條目只有数据库的來源,又怎能證明其關注度?--Risk留言 2013年5月13日 (一) 09:38 (UTC)[回复]
  • (:)回應 目前配音演员是根據已修改之维基百科:人物收錄準則:「電視或電影之製片、導演、編劇、以及主要演員或聲優,或多部影視作品的重要配角*」收錄的。如果單純用数据库作關注度來源,則不用配過主角或重要配角,配音新人剛入行配第一套片集中的途人聲也可收入維基了。這就是我對用數據庫作為關注度來源懷疑之處。數據庫本身是沒有選擇性,任何在該項目下事物的數據都會一定要列出的,比如即使一種基金只有10人買賣過,數據庫也不可能遺漏,這與我們一直談的關注度標準有很大的距離。以往以深入報導作關注度來源,背後有一個概念是媒體有編輯選擇性,會選擇有關注度/重要性的事物才作深入報導。這與數據庫追求的全面性有很大分別。而維基行的方向應是那一種,請大家討論。--Nivekin請留言 2013年5月13日 (一) 09:40 (UTC)[回复]
  • 前題:事物存在不代表它有關注度。
  • 推論:數據庫本身是沒有篩選,只能證明該事物存在。
  • 結論:數據庫不能證明事物的關注度。
  • 以上大家有沒有問題?--Risk留言 2013年5月13日 (一) 09:54 (UTC)[回复]
「xx地區野生動物線上圖錄」跟「xx市合法登記旅館業查詢系統」都是數據庫,但兩者在關注度的證明上不應相提並論。很明顯地前者可以用來證明某種生物的關注度,而後者不能做為一間旅館的關注度證明。--Reke留言2013年5月13日 (一) 10:11 (UTC)[回复]
兩者都是一樣,若「xx線上圖錄」的收錄只是基於某種生物存在,那就不可以用來證明關注度。同樣,「xx旅館業查詢系統」的收錄也只是基於某間旅館存在,也不能用來證明關注度。--Risk留言 2013年5月13日 (一) 11:35 (UTC)[回复]
胶灯朋友在等着你们。--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01:00 (UTC)[回复]
此話何解?--Risk留言 2013年5月15日 (三) 06:38 (UTC)[回复]

参考当年shizhao被罢免的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所谓的“数据库可靠性、可用性以及关注度”最终敌不过“民意”(或者说暴动)。也就是说,有一群人吵一下,数据库也可以成为可靠来源。欢迎各位批评指正我这句话(我看看大家有什么回应再说后话)。--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03:20 (UTC)[回复]

不無道理。為什麼黑色是黑色?因為人說它是黑色。如果絕大部份人叫它做白色,這種顏色就是白色。--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15日 (三) 03:26 (UTC)[回复]
那很簡單,在絕大部份人有共識後定立規則說明「黑色」以後改稱「白色」,公告天下便可。不然今天你說這是「黑色」, 明天他說這是「白色」,又如何處理?--Nivekin請留言 2013年5月15日 (三) 05:10 (UTC)[回复]
(※)注意,數據庫不屬關注度來源不是因為這是絕大部份人的共識,而是因為數據庫來源不能體現關注度。--Risk留言 2013年5月15日 (三) 06:45 (UTC)[回复]
可是为何属于少数人的一个群体,在维基百科大闹一场后,突然很多香港配音员都能够保留下来?在这个层面上,似乎“共识”并非决定性因素。--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06:47 (UTC)[回复]
“電視或電影之製片、導演、編劇、以及主要演員或聲優,或多部影視作品的重要配角”,这个资料又是从哪里来?电影电视剧总不可能将所有影片上传然后贴到后面当来源对吧。最终资料又是来自IMDB、香港电影资料库之类的数据库。--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06:52 (UTC)[回复]
那是對「演員」一詞在收錄準則裡的詮釋。演員,包括以聲音演出的配音員。收錄準則基本上沒變。--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15日 (三) 06:58 (UTC)[回复]
所以小结一下:

一个少数群体经过呼(dao)喊(luan)后,维基群体接受了他们所称的对象的知名度,然后认可了他们所认定的数据库资料。而且这个群体如果未获认定,他们就会以“维权”、“受打压”、“民主”为由组织活动扫除障碍。

虽然结论比较悲剧,可的确就是这回事。--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06:56 (UTC)[回复]
(※)注意,這是因為IMDB等电影资料库能證明“電視或電影之製片、導演、編劇、以及主要演員或聲優,或多部影視作品的重要配角”,而不是因為电影资料库本身是關注度來源。--Risk留言 2013年5月15日 (三) 06:57 (UTC)[回复]
这样说来,IMDB如何证实其“重要”?--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07:01 (UTC)[回复]
是你指出IMDB能提供“電視或電影之製片、導演、編劇、以及主要演員或聲優,或多部影視作品的重要配角”这方面资料。不是所有IMDB收錄的演員都有關注度。--Risk留言 2013年5月15日 (三) 07:08 (UTC)[回复]
配音员是經過無數次客棧討論,再在方針版提請厘清(見维基百科讨论:人物收錄準則#提議厘清人物關注度中的演員是否包括聲優),正式修改了方針的結果。我要求的其實也類似,對方針有不清楚或不滿便提出討論再修改共識,但不能在正式修改程序之前各憑自已大腦的喜好亂來--Nivekin請留言 2013年5月15日 (三) 07:00 (UTC)[回复]
以人數或數字決定入選標準是不當。為何nivekin當時會支持以「5,000人」作標準?--Risk留言 2013年5月15日 (三) 07:13 (UTC)[回复]
我反而覺得5,000之數已經非常寬鬆。學校的關注度也應該用歷年校友人數作參考。同樣地,交通工具的關注度用乘搭人次作參考。--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15日 (三) 07:24 (UTC)[回复]
5,000是否寬鬆是主觀。以數字決定關注度不正是Nivekin最反對的?是不是公廁的關注度又要用使用人次作參考?--Risk留言 2013年5月15日 (三) 07:28 (UTC)[回复]
這種由太初中文維基開始已存在的法規,我真的不懂回答。可能是在英文翻譯過來的,要追本索源要找考古專家研究一下--Nivekin請留言 2013年5月15日 (三) 07:32 (UTC)[回复]
維基百科討論:人物收錄準則,這部份在八年前英文維基已刪除。而我問的是,您為何支持以數字為收錄準則?--Risk留言 2013年5月15日 (三) 07:38 (UTC)[回复]
你這樣追問她有甚麼用?你可以問當年投陳水扁一票的為什麼要選他嗎?--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15日 (三) 07:43 (UTC)[回复]
不是支持,只是完全沒想過要修改已有的法規。你若吉歡提出修改,可自行發起討論--Nivekin請留言 2013年5月15日 (三) 08:06 (UTC)[回复]
那我提出修改至貼近英文維基的方針,你會否考慮支持?--Risk留言 2013年5月15日 (三) 09:18 (UTC)[回复]
寫出來看看再詳細討論--Nivekin請留言 2013年5月15日 (三) 09:21 (UTC)[回复]
提出修改前,我今晚會先寫一篇,讓大家明白維基百科:關注度與平日生活所講的「關注」的分別。--Risk留言 2013年5月15日 (三) 09:25 (UTC)[回复]
我只是說人數應該是考慮之列。很難想像每日數千甚至數萬人次使用,但沒有媒體報道的巴士路線會缺乏關注度。建校數十年,校友無數,缺乏關注更加是違反邏輯。--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15日 (三) 07:34 (UTC)[回复]
「維基百科收錄值得關注的主題,亦即已被獨立來源在相當程度上予以關注的主題。」建校數十年也「沒被獨立來源予以關注」,不是缺乏關注是甚麼?閣下認為每日數千甚至數萬人次使用的公廁缺乏關注度難不難想像?--Risk留言 2013年5月15日 (三) 07:45 (UTC)[回复]
不吸眼球的新聞,就算關注度再高,都不獲報道。個人覺得沒有報道不代表沒有關注。--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15日 (三) 07:55 (UTC)[回复]
真可笑。那沒有公廁的報道也不代表各地的公廁沒有關注。--Risk留言 2013年5月15日 (三) 09:18 (UTC)[回复]

risk你怎么不问问,shizhao为何当年会被罢免?就因为一个配音员因为他“删除条目”而被迫辞职?--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08:15 (UTC)[回复]

這與以數字為收錄準則是否合理有何關係?--Risk留言 2013年5月15日 (三) 09:18 (UTC)[回复]
我对当年订立的数字毫不在意,我只在意一点:为何“民意”会迫使维基百科群体在事实上承认了数据库资料。严格来说,这个好像并不是共识,而是部分人的一种妥协。--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09:30 (UTC)[回复]

不吸眼球的新聞,就算關注度再高,都不獲報道。個人覺得沒有報道不代表沒有關注。

这句话很值得深思。--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09:32 (UTC)[回复]
  • WP:BIG:「在刪除討論中經常見到的意見之一就是「某某主題有 XXX 個 OOO,可見有其重要性」。實際上,如果編輯者認為自己知道多少位訂戶能決定一本书法雜誌的知名度、多少營收能決定一家紙箱工廠的知名度,以及多少隻大熊貓能決定一間動物園的知名度,他們只是在自欺欺人而已。更別提其他那些在每天刪除討論中被引用的97個不同的「重要數字」。編輯者應該去尋找一些值得信賴的獨立資料來源。那些在報社、雜誌社工作的人在撰寫文章之前,必須要先確定他們所寫的主題是有知名度、重要性的,因為要是他們不確定,沒有人會想看他們的文章,他們的薪水會減少,而且甚至還會被開除。因此我們可以信賴他們對於「要有多大才是重要」的判斷,但這方面我們很難依靠我們自己。」--Nivekin請留言 2013年5月15日 (三) 09:39 (UTC)[回复]
這話講的實在中肯,內容一語中的,好文我頂。--Znppo留言2013年5月18日 (六) 10:18 (UTC)[回复]
  •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维基百科现在承认媒体尤其是传统媒体的报导证实对象的关注度
  • 然后,值得讨论的是,是否只有媒体关注的才有关注度
  • 有用户提出,媒体并不会关心那些没有眼球吸引力的,但是大众关注的事情。

换言之,实际上是成了媒体无意中成为操纵维基百科内容的主导者,而不是“关注度”本身。这是一个可悲的事情,我们在追求关注度考核的同时,实际上是舍本逐末地去依赖(好听点叫相信)媒体的声音,而不是用更为灵活的眼光去看待关注度的真正含义。于是在这种情况下,当一群人说“我们其实很关心这个”的时候,有人就会说“这个报纸没写,没出书,就算是有来源也不可靠”,继而产生冲突。这就是关注度认定的冲突。--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16:18 (UTC)[回复]

所謂可靠來源並不只有传统媒体的报导,可靠來源也不只與关注度有關,亦是使內容可供查證。若一件事物無任何来源,憑甚麼寫出準確的內容?--Risk留言 2013年5月15日 (三) 16:29 (UTC)[回复]
你又岔开话题了,我说的是,媒体并不是绝对的关注度衡量。配音员就是好例子,直到大雄配音死那天,可能你才会知道她名字。但是其实很多人天天听着她声音,也很关心她是谁。--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16日 (四) 01:47 (UTC)[回复]
根本沒人說媒体是绝对的关注度衡量。若很多人很关心大雄的配音员是谁,真的會沒任何媒体报导嗎?一群人说“我们其实很关心这个”,是主觀的关注度衡量,唯有得到了可靠的第二手來源的有效介紹才是客觀的关注度衡量。--Risk留言 2013年5月16日 (四) 02:08 (UTC)[回复]
一边说“根本沒人說媒体是绝对的关注度衡量”,一边有“真的會沒任何媒体报导嗎”,我觉得这个是很难沟通下去了。反正你是解释不了这个问题,因为你自己就已经觉得它是绝对的衡量。--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16日 (四) 02:45 (UTC)[回复]
“根本沒人說媒体是绝对的关注度衡量”是事實,方針也不是這樣寫。沒任何媒体报导或可靠的第二手來源證明关注度,如何知很多人很关注大雄的配音员?靠集體讀心術?--Risk留言 2013年5月16日 (四) 02:52 (UTC)[回复]
我想我把“绝对”理解錯成“唯一”。不是所有关注度都是靠媒体證明。--Risk留言 2013年5月16日 (四) 02:59 (UTC)[回复]
那我反问一句,靠罢免管理员?risk又不是被罢免那位,当然不知道当年为什么要制定那些数字。说白了,站着说话不腰疼。--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16日 (四) 02:57 (UTC)[回复]
当年为什么要制定那些数字,與制定這些数字是否合理有何關係?這部份在八年前英文維基已刪除。你就是不能好好討論問題本質?--Risk留言
本质就是,你的方法无法结束“不当一回事-抗议-修法”的循环。你不是去深挖问题的核心,而是质疑来质疑去。你今天关掉了这个讨论渠道,关掉了这个限制,明日又来一个抗议,然后又出一个数字妥协。这样循环下去根本无法解决问题。几年前就有专家说,中国人体质不适宜喝牛奶。这个对中文维基也一样,不要拿英文维基的方法当作绝对的事情,这里文化及冲突不一样。我不是说数字限制很好,但我不觉得你在寻求解决之道。--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16日 (四) 03:08 (UTC)[回复]

为防止加载过慢另开标题

容我举个极端点的例子,以显示这个关注度制度的缺陷:

假设,某人出版了一本书叫做《上海街道大全》,里面详细列举了上海所有道路、小巷,甚至一部分农村烂泥土路的介绍。这本书应当算第三方可靠来源,因此,我以这本书为来源,批量刷了1000条上海农村土路条目;

然而,在北京,却没人出一本《北京街道大全》。因此许多北京的道路条目被提删了。某编辑于是对我提出异议,说,“北京一条长2千米的大道路因为没有足够的“第三方报道”被提请删除了,你这个100米长的农村土路,何以比大路的关注度还高,只因为那本《上海街道大全》?如果yhz1221不能对这个畸形的现象提出合理解释,我就到存废讨论去给每一个投保留票,WP:忽略所有规则。”

以上故事为假设,但如果真的发生了,我该咋办? --♥VC XC 2013年5月16日 (四) 03:11 (UTC)[回复]

  • 本质就是,維基百科收錄「值得關注的主題」,亦即已被獨立來源在相當程度上予以關注的主題。有人主觀地認為一些沒任何媒体报导或可靠的第二手來源、不符合維基百科:關注度的事物也有關注度,那就是偏見,因為這樣任何事物也可被認為有關注度。--Risk留言 2013年5月16日 (四) 03:17 (UTC)[回复]
    • 那你的意思是我刷那1000个土路没有问题?要不然哪天某人写《上海公共厕所一点通》,我也可以借此刷2000个公共厕所条目?另,三年前社群基本不认为乡镇有关注度,然而去年数万条乡镇条目、各国市镇条目,一举被创建了,所引用来源均为数据库,您对此怎么看?--♥VC XC 2013年5月16日 (四) 03:24 (UTC)[回复]
不需要举那种例子,点开大象的用户页,里面一大堆日本火车站。这些火车站对香港人来说关注度还不如配音员。请问可否以关注度为由全部提删?老实说那些火车站的资料也是来源于另一种形式的数据库。--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16日 (四) 03:30 (UTC)[回复]
插話一下,那些車站條目的內容不是來自數據庫,而是我以日文維基的條目為基幹,配合一堆不同的參考書籍、網站上所查得的資料、甚至分析Google Maps的地圖與衛星圖整理過而寫出來的。用數據庫刷車站條目另有其人,我個人是頗不屑那種省力的充數條目作法。--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16日 (四) 07:47 (UTC)[回复]
只要将那种书籍的内容换个形式,做成网页加个表格,就是数据库了。不过我还是比较喜欢将重点放在“关注度”这三个字。老实说除了各种山顶车站隧道车站,一个普通的小站可能就跟大陆某村的公交车站意义上差不多。这样的话,是否可以以“没有媒体报导”所以没有关注度为由删掉?--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16日 (四) 11:20 (UTC)[回复]
一个公交车站,若得到了可靠的第二手來源的有效介紹,就有关注度。--Risk留言 2013年5月16日 (四) 12:37 (UTC)[回复]
并不是说符合关注度要求的条目就不会被删除。关注度只是一方面而已--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5月16日 (四) 12:42 (UTC)[回复]
@学姐:关注度和性质真的没多大关系。@yhz1221:关注度的制定者认为这(没人写书就没法写条目)是系统特性,而不是问题,无论怎么绕来绕去最后还是要可靠来源说话,别的东西靠不住。公厕的问题,我之前举过一个电梯的例子,管条目收录的除了关注度之外还有WP:NOT。实际上一般而言只有一个可靠来源的条目是非常弱的,如果写得很少的话仍然不好用。个人认为判断的一个标准就是你的可靠来源自己有没有50字。 --达师 - 270 - 456 2013年5月16日 (四) 17:29 (UTC)[回复]
  • 目前關注度制度當然不是完美的,但是除了指出其缺點外,大家又可有提出甚麼改善方法?上面的例子,有部份可透過通用關注度外設立的特別範疇關注度解決,如說了很久但沒人動手的Wikipedia:关注度 (道路)。但是很明顯的是無論如何都要有一個標準需要存在。不能說現有標準有缺點,所以任何不合標準的條目都應該被創建並保留吧?--Nivekin請留言 2013年5月17日 (五) 03:43 (UTC)[回复]
我知道现在说出来,或者不能够实现。但我希望,将来大家可以考虑开设一个机制,对独立的个体(不单指数据库)进行审核,看它是否符合可靠来源。--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17日 (五) 04:11 (UTC)[回复]
以数据库为载体和通用关注度条件并不互斥(关注度指引里说的是可靠来源数据库的内容"不一定能够"支持关注度,而不是"一定不能够支持"关注度),问题是绝大多数数据库对每个项目的篇幅分配不会构成关注度指引里说的有效介绍的标准,所以仅仅包含在可靠来源的数据库内并不构成关注度的充分条件。举例来说,户口本不能拿来证明一个人的关注度。前面提到的股票建立关注度的原因是由于各种股情分析的存在,上市公司基本没有缺乏独立媒体报道的例外,所以建议认为上市不自动具有关注度的提删者额外小心,但是这并不代表这绕过了关注度条件。--Skyfiler留言2013年5月20日 (一) 21:42 (UTC)[回复]
被收录不自动建立关注度,得看收录的内容是否有效介绍。这个网站对单个球员分配的信息量和户口本差不多,应该不是有效介绍。--Skyfiler留言2013年5月21日 (二) 16:36 (UTC)[回复]

提醒:数据库本身也有关注度的吧?

不同数据库肯定关注度不同。中国知网的期刊论文数据库关注度好用,我们学校网络信息中心的流量监控数据库就不行。——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5月28日 (二) 13:13 (UTC)[回复]

你想說数据库能支持论文的关注度,還是数据库裏的论文能支持其他事物的关注度?若是後者,那與該数据库有沒有关注度無關。--Risk留言 2013年5月28日 (二) 14:47 (UTC)[回复]
(:)回應 把下面的貼文再貼一次:「其實再簡單一點說,比如你提出香港中學数据库(维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5/22#東華三院鄺錫坤伉儷中學)」可作關注度來源,其實與那「数据库」是否有知名度〈关注度〉沒有關係;因為你提出的其實是「所有香港中學」都具關注度。如果有任何一間香港中學沒有在該「数据库」列出,那是該数据库的資料錯誤。問題就是,為甚麼「所有」香港中學(或巴士線、或街道、或電視演員、或動漫角色)都具關注度?如果不靠媒體報導的選擇性作客觀判斷,這又回到要把全宇宙每一種事物分類都各自建立机制的問題上」--Nivekin請留言 2013年5月29日 (三) 12:26 (UTC)[回复]
数据库本身的关注度不能顺延到其内容,比如户口这个数据库有关注度,但是你不能拿户口本证明你的关注度。--Skyfiler留言2013年5月31日 (五) 19:38 (UTC)[回复]

維基不是紙張還是不是論文?

維基百科:人物收錄準則中有一句「儘管維基不是紙張,這裡還是有一些收錄的標準」。「維基不是紙張」譯至「wiki is not paper」。有基礎英語知識的都知道「paper」還有論文之意,很明顯這裏應譯作「維基不是論文」。大家沒意見我就去改過來。--Risk留言 2013年5月19日 (日) 12:38 (UTC)[回复]

請問,將資料從維基百科上列印下來,這方式能不能打破「维基百科不是纸本出版物」這論點呢?--36.232.223.155留言2013年5月23日 (四) 16:00 (UTC)[回复]

  • (:)回應 打印了下來的不是「维基百科」,只是「维基百科」的副本。「维基百科」本身就是連同整個系統及社群的一個概念--Nivekin請留言 2013年5月28日 (二) 08:03 (UTC)[回复]
    • (:)回應 照你這種邏輯說法,恐怕連維基百科版權都可以被列印下來,反正成立中文維基百科十年光景,也未見有一次因為列印維基百科而被控侵權,想必美國總部維基百科也沒想過這問題吧?--36.232.211.102留言2013年5月29日 (三) 16:08 (UTC)[回复]
      • 照你的逻辑,给大英百科全书拍一张照片,就能打破“大英百科全书不是照片”的论点了?什么是本体什么是副本都分不清。—Snorri留言2013年5月29日 (三) 17:02 (UTC)[回复]
        • (:)回應 我沒看清楚,經你這麼一提醒,我才留意到『「维基百科」本身就是連同整個系統及社群的一個概念』這段話表達意思,我對他這段話理解應該是想解釋說「维基百科是系統以及社群構成的總合體,不會因此就能完全被列印下來,理當也沒有侵權問題。」不知道我這麼說有沒有猜對他意思?若我理解無誤,那麼任何人從維基百科列印他自己找到資料下來,此舉也就沒有侵權問題。不過,「台灣當局」想要封鎖境外侵權網站,維基百科不知是否在此名單中?--36.232.217.20留言2013年5月30日 (四) 17:19 (UTC)[回复]
        • 因為我們討論都只是停留在我們自己的觀點所做出判定是否侵權,台灣當局或許不這麼想,難怪學校老師會擔心作業抄自維基百科,要去封鎖就冒出一堆民意在抗議。--36.232.217.20留言2013年5月30日 (四) 17:23 (UTC)[回复]

或者應該譯為「維基百科不是印刷品」比較好呢?,和下文的沒有版面限制等語句銜接更加smooth。Bluedeck 2013年5月27日 (一) 07:19 (UTC)[回复]

有關關注度的一些見解

在提出一些有關維基百科:關注度的方針修訂前,我想我有必要先寫此文,以釐清一些對關注度的理解誤區。

一个成千上万人交易的证券,其关注度還不如一条狗

此論調是由 黑雪姬在討論证券的關注度時提岀。這種論調有一大謬誤,就是這條「狗」不是因為「狗」的身份得到关注度,一如 達師所指,關注度和性質沒關係。在討論關注度方针時,我們是討論符合甚麼條件的事物屬於「值得關注的主題」,而不是先決定甚麼事物有關注度,然後再想甚麼的關注度方针能讓此事物符合標準。現時一些對「值得關注的主題」是「被獨立來源在相當程度上予以關注的主題」有強烈反感的維基人,其實就是後者。就如假定一个成千上万人交易的证券有關注度,然後由於欠缺方针要求的「可靠的第二手來源」證明關注度,因此認為關注度方针是畸型或不合理。
至於“成千上万”是否能證明關注度,及數據庫是否屬關注度來源,將在下面論證。

怎樣的數字能證明關注度?

目前在維基百科:人物收錄準則,有一系列以5,000為下限的收錄準則。這規則八年前英文維基己刪去,目前在中文維基依然有擁護者。
先提出英文維基的方針為例,Wikipedia:Notability_(music)中有一條關於音樂家(歌手)的關注度準則:

3.Has had a record certified gold or higher in at least one country.

“a record certified gold”即是金唱片。金唱片是按銷量決定,例如賣出一百萬張。以此角度看這條準則也是按數字(銷量)支持關注度。
對比一下,必須指出人物收錄準則裏的數字並無任何客觀上的關注度意義。一個演員參演過觀眾不少於5,000人的電影代表甚麼?音樂人賣出不少於5,000張作品代表甚麼?客觀來說,「5,000」在支持關注度上並無任何意義,而「金唱片」雖然都是由數字決定,但它對支持關注度的意義是不容質疑。若以無意義的數字證明關注度,會有以下兩個問題無法解決:

  1. 以哪個數字為準則較合適?五千還是五萬?
  2. 甚麼事物適合以數字為關注度準則?

就第二個問題,在人物收錄準則就有雙重標準,如畫家就要「必須是在所屬行業內取得特殊成就」,作家就「作品印數不少於5,000」。另外,編輯數達二十萬的維基人能不能收錄?觀看數達5,000的youtube影片呢?

數據庫是否屬關注度來源?

先看看方針是怎樣寫:

儘管它們(詞典或數據庫、廣告或公告欄、小新聞故事)出現在可靠來源上,但它們不一定能真正支持其主題的關注度。

IQ題:詞典或數據庫、廣告或公告欄、小新聞故事有甚麼共通點?就是一般它們只能證明該主題存在,而非關注度。數據庫的收錄準則是在某領域存在的事物,這與維基百科收錄「值得關注的主題」的理念是有出入。因此,數據庫不能支持任何主題的關注度。對於一般的來源,我建議可以用「證明存在還是支持關注度」的原則決定它是否屬可支持關注度的來源。

方針修訂

未來我將提出兩個方針的修訂,一是修訂維基百科:人物收錄準則為貼近英文維基的準則,至少加入“Basic criteria”的部份,否則人物收錄準則會與維基百科:關注度脱鈎,當然還有刪去「5,000」的準則。二是在維基百科:關注度明確寫明「詞典或數據庫、廣告或公告欄、小新聞故事」一般不能支持其主題的關注度,以消歧義,及避免某用户玩「不一定≠一定不」的文字游戲。
各位請提出意見,讓及後的方針修訂提案更完善。--Risk留言 2013年5月19日 (日) 14:37 (UTC)[回复]

要修的還有很多,那就修天吧。咳,其實我是要說,關注度很多部分都得慢慢來處理,然後不管它的門檻怎麼設計,有件事都應該注意,就是「關注度是否必須在條目內文中獲得呈現」。比方說有個歌手銷量曾到達金唱片水準,但條目中壓根兒都沒有提到此事,而且也沒有再提出其他關注度證明時,我們應該因為這個標準google得到而容許它存在,亦或是因為它沒被寫進條目裡而刪除?--Reke留言2013年5月19日 (日) 22:54 (UTC)[回复]
  • (-)反对,我不同意“数据库只能证明某样事物存在”。“非数据库的来源”也可以只能证明某样事物存在,而不一定确认其关注度。难道没听说过一些媒体可以按照政府下令或私人给钱而报道或炮制所谓新闻么。另外,“及避免某用户玩「不一定≠一定不」的文字游戲。”。risk提请修改方针原来只是为了我么?那些批量用机器人刷十万条条目的人,你怎么不去说?--♥VC XC 2013年5月19日 (日) 23:16 (UTC)[回复]
    • (:)回應:由於「不一定≠一定不」會使目前那條statement變得無效力,故此有必要修改。所謂「媒体可以按照政府下令或私人给钱而报道或炮制所谓新闻」,只是你個人推測,而如果國家法律也不能阻止這發生,維基方針能做甚麼?至少我們知道私人给钱做的廣告不能支持關注度,但若有人像你一樣說「不一定 不等於 一定不,我認為那個廣告沒問題」,那怎麼辦?
    • 另外,我一直認為那些(十萬條)鄉鎮、公車、道路條目沒關注度的話就應刪,這是我一向以來的立場。
    • 你不同意“数据库只能证明某样事物存在”是因為“非数据库的来源”也可以只能证明某样事物存在嗎?當中似乎沒邏輯關係。--Risk留言 2013年5月20日 (一) 10:19 (UTC)[回复]
      • 數據庫,例如股票交易所的數據庫,可以證實某些公司的股票每日成交量數以億元計。個人覺得可以作為關注度的佐證。--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21日 (二) 09:32 (UTC)[回复]
        • 請看一看上面內文,成交量不是關注度的考量之一,「證實某些公司的股票每日成交量數以億元計」當然也不是關注度的佐證。--Risk留言 2013年5月21日 (二) 09:35 (UTC)[回复]
          • 這正正是維基百科關注度方針的問題所在。方針已經跟大眾對「關注度」一詞的認知有所偏離。--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21日 (二) 09:43 (UTC)[回复]
            • 真的看看「怎樣的數字能證明關注度?」這部份。維基百科關注度方針是講求客觀的準則,「每日成交量數以億元計」客觀上也不代表大眾有關注。--Risk留言 2013年5月21日 (二) 09:55 (UTC)[回复]
              • (:)回應要客觀上「每日成交量數以億元計」代表大眾有關注,那億元標準是如何定?為甚麼不是五千萬或3億?紐約股市跟上海股市標準是否相同?股票以億作數目那一般公司營業額是否過億便合關注度?電影票房是否過億才合關注度?根本沒可能替世上每一樣事物定額標準吧?維基不用數字作標準後面是有其客觀理由的。--Nivekin請留言 2013年5月21日 (二) 11:18 (UTC)[回复]

所以我建议建立机制,维基人提出每个数据库资料个体后审核是否认定为知名度足够。--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28日 (二) 05:21 (UTC)[回复]

  • 其實再簡單一點說,比如你提出「香港中學数据库」可作關注度來源,其實與那「数据库」是否有知名度沒有關係;因為你提出的其實是「所有香港中學」都具關注度。如果有任何一間香港中學沒有在該「数据库」列出,那是該数据库的資料錯誤。問題就是,為甚麼「所有」香港中學(或巴士線、或街道、或電視演員、或動漫角色)都具關注度?如果不靠媒體報導的選擇性作客觀判斷,這又回到要把全宇宙每一種事物分類都各自建立机制的問題上--Nivekin請留言 2013年5月28日 (二) 05:36 (UTC)[回复]
所以我说,这些讨论(判断其可靠性)都需要重新制订规则。科技总是在进步的,维基的政策也是一样。至少我暂时有心无力。--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29日 (三) 12:39 (UTC)[回复]
將提出「明確訂明數據庫等來源不能支持其主題的關注度」的方針修訂,經Nivekin的詳盡解釋後,黑雪姬有何意見?--Risk留言 2013年5月29日 (三) 12:44 (UTC)[回复]
明确反对(笑)。但我也说,现在关心这事情的实际上只有三个人。我不期望今后可见的时间段会有改善,也懒得去推动这些。最近在做galgame,对此不太感冒。我只想提醒一句,这种政策(明確訂明數據庫等來源不能支持其主題的關注度)不得人心,尤其是不得粉丝团的心,做出来早晚要被推翻。--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29日 (三) 12:54 (UTC)[回复]
就算不得人心,至少也要得到你的心啊(笑),正如你也認為目前情況需改善。不考慮能否成功通過,只站在改善方針的立場,你會支持嗎?--Risk留言 2013年5月29日 (三) 13:00 (UTC)[回复]
对比起我支持的证券,我觉得更大问题在于港人的配音员。如果此例实行,几乎所有的配音员都可被证实无关注度。--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30日 (四) 03:27 (UTC)[回复]
配音員的收錄是根據维基百科:人物收錄準則:「電視或電影之製片、導演、編劇、以及主要演員或聲優,或多部影視作品的重要配角……」;在準則中加入「聲優」的過程請參考维基百科讨论:人物收錄準則#提議厘清人物關注度中的演員是否包括聲優,與數據庫直接作關注度來源是兩種情況--Nivekin請留言 2013年6月2日 (日) 10:01 (UTC)[回复]

無共識的提刪討論在沒有新論點的情況下重提,是否恰當?

這種情況其實一直都有發生,但今日連續有多個無共識的提刪討論,都在沒有新論點的情況下被重提,我終於忍不住要拿出來讓大家評理。究竟這種行為是否恰當呢?是否應該規定無共識的提刪討論需要特定條件(例如有新的刪除理據,又或者提出者必須是未曾參與過之前的討論)才可重提?--Hargau留言2013年5月20日 (一) 13:30 (UTC)[回复]

我记得以前好像是无共识保留1个月后可以再提。没有共识的原因很多,可能条目是否应该被删除处于一个方针的临界点上,可能是参与的人不足,或者其他各种原因--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5月21日 (二) 01:49 (UTC)[回复]
個人覺得非處於臨界點的條目,就算沒有共識,討論結束時,管理員都應該按照方針,決定刪除或保留。因為總會有些人,不理方針,胡亂投票。--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21日 (二) 01:56 (UTC)[回复]
在我來說純粹是隔一段時間後再把未完成的討論再提出,通常月頭月中各清理次一次。無論個人是否投刪除票的都會處理。總不成讓條目掛著關注度模版直到永遠。--Nivekin請留言 2013年5月21日 (二) 04:24 (UTC)[回复]
不過,最近有點感覺關注度模板掛得稍微有點浮濫了些,例如這幾天就有注意到推出的唱片曾經拿過排行榜冠軍、知名度非常高的歌手條目也被掛上關注度模板。雖說條目本身寫得不好有點fansite味道,但也應該是懸掛像是fansite或是cleanup之類的模板而非爭議其關注度會比較恰當才是。--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21日 (二) 09:34 (UTC)[回复]
問題是掛fansite或cleanup之類的模板沒有處理的迫切性,往往一掛便掛數年而從來沒有處理。--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21日 (二) 09:45 (UTC)[回复]
意思是說掛關注度模板的真正原因不是條目主題有關注度疑慮?果真如此的話那這種操作方式真的得好好檢討了。雖然我個人也很討厭fansite內容、尤其是大量取材自日文維基的條列式粉絲條目內容,恨不得把它們砍了重寫,但除非我真的有餘力動手去處理,否則用這種名目不對的手段意圖造成條目被砍,並不是個正確的處理事情方式。--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21日 (二) 09:52 (UTC)[回复]
(:)回應只能說,誰人要掛模版是沒法阻止的,只能在提刪跟存廢討論時大家判斷--Nivekin請留言 2013年5月21日 (二) 11:27 (UTC)[回复]
只要看看積壓工作,不難發現部份條目一早就應該掛notability,本人之前就從notability unreferenced和advert之中發現了一大堆,並成功提刪。--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21日 (二) 12:41 (UTC)[回复]
(:)回應:雖然用這種名目意圖將條目被砍不是妥當處事方式,但總是會有人這麼做的,這就好比大家都知道壞事不能做,但世界上就是有人會去做壞事,所以靠鍵盤打出這樣道理的人應該務實點,有些事並不是靠鍵盤打出道理來就可以,這也不是個正確的處理事情方式。--36.232.223.155留言2013年5月23日 (四) 15:57 (UTC)[回复]

电影多地区封面的一些问题

存废复核中注意到一个电影条目信息框同时使用{{Infobox film}}的cn_image,hk_image和tw_image参数,调用了三个地区的电影封面。之后shizhao把其中两个地区的封面删除,只保留了英文(原cn_image)的封面。

  • 但现在问题在于电影信息框使用多地封面参数已经有很长时间了,而且这种方法可以解释为不违反WP:FUC——for #3a(最少使用),类似使用NOGALLERY魔术字的分类,只链入不展示就不算使用,无论哪种用字也只在条目中展示一个封面;for #7(有条目使用),的确所有的封面都有被(一种用字的)条目使用。
  • 但另一方面,这也可以认为条目展示了多张封面图片(或者说多张图片被一个条目独占用作展示),违反FUC#3a。
  • 还有一种就是认为:正体中文/大陆简体只是一种用字,美国的人也可以用,所以这个技术不该用作展示在台湾/大陆发行版本的封面;zh-hans/hant则不适合在条目中使用。

同时注意到一些软件条目也会使用字词转换展示其简繁版本,比如avast!使用了“-{zh-hans:[[File:Avast! Antivirus zh-hans.png|250px]]; zh-hant:[[File:Avast! Antivirus.png|250px]];}-的方式展示了两种软件界面。

WP:FUC是从英文维基翻译过来的,那边不存在这类问题,所以似乎没有涉及到这点。所以对于这个中文维基“特色”,应该是允许使用字词转换技术调用多地封面,还是只允许使用一张,比如优先使用最早发行中文版的封面(但碰到港陆台同时发行就囧了),或是按上传时间先到先得?--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5月22日 (三) 11:31 (UTC)[回复]

这种做法导致的是不同用户看到的内容不一致。应该尽量使用电影原始发行语言/地区的海报或封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5月23日 (四) 01:38 (UTC)[回复]
我個人不反對優先採用原始發片國的海報,避免地區用語差異的問題。不過如果大家真的同意這樣的原則的話,是否該找個地方把相關的原則寫下,以方便後來的人遵循,或是在進行訂正而遇到爭議時也有個本?(嘗試到處找了一下沒找到相關說明,如果已經存在只是我沒找到,請多包涵)--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23日 (四) 03:29 (UTC)[回复]
同意原始發片國其第一版本或者最主要版本的海報為優先,實際上動漫類的封面也應該如此做才對。--KOKUYO留言2013年5月23日 (四) 04:01 (UTC)[回复]
地區差異並不是什麼問題,維基有專門處理地區差異的工作小組,且此種機制本就是給各地維基人方便,我不解何以有些人對於地區差異如此懼怕?事實上如果沒有地區性封面,本就是以原發行地之資料為考量,兩者並不衝突。現在的問題是此事還沒有成為方針,就已經有人把它當作不可挑戰的定律、禁止別人進行跟他意見不同的修改,只要有修改即憑行政員之權威予以回退,這樣的作法本身就違反維基的現行方針吧?--Gonbom留言2013年5月23日 (四) 06:32 (UTC)[回复]
個人偏向海報一張就足夠,如果有原產地的海報當然最好,沒有的話隨便一張華語地區的海報都可以(應挑選攝影質素最好的)。--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23日 (四) 06:39 (UTC)[回复]
閣下沒有看清楚上面討論的重點:上面在討論的是牽涉到有版權圖片依照合理使用原則發佈時的版權限制之解釋,因為在某些解釋角度之下這種依照地區進行轉換的作法等同是在同一個條目中張貼複數的合理使用圖片,而有侵權疑慮,因此為了避免這問題而統一使用原始發片國的海報版本。所以大家懼怕的不是啥地區差異問題,而是圖片侵權問題!--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23日 (四) 06:38 (UTC)[回复]
OK,那麼是否能說明「在同一個條目中張貼複數的合理使用圖片,而有侵權疑慮」根據何在?既然當初有此疑慮,就不應該設置這個功能;既然功能做下去了,在方針沒有明確規定之前任意回退他人編輯,難道就是對的嗎?先把自己不喜歡的內容用主觀回退,然後再趕快找幾個人私下來討論把它定為正式方針,這種行為不是等於「先射箭、再畫靶」嗎?如果中文維基都是這樣搞,也難怪公正性一直被質疑了。--Gonbom留言2013年5月23日 (四) 06:50 (UTC)[回复]
這功能當初並沒有限制使用在哪種授權狀態的圖片(例如自製的地圖,上面的中譯可以依照地區用語習慣切換之類的),是被用在合理使用圖片上之後才會產生版權疑慮,所以「既然當初有此疑慮,就不應該設置這個功能」這理由不存在。至於「在同一個條目中張貼複數的合理使用圖片,而有侵權疑慮」根據何在?這……您要不要去閱讀一下合理使用的規則呀?這種問題讓人很難跟您繼續解下去耶!--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23日 (四) 07:17 (UTC)[回复]
根據Wikipedia:非自由内容使用准则第3條,必須是最小限度的使用,但前面就有人提到該方針是英文翻譯而來,所以無此類疑慮,這跟中文維基的狀況並不相同。而前面的討論基本上無一注意到中文維基的現況,如果說是懼怕地區差異,大概也沒什麼問題吧?如果不是懼怕為什麼不敢討論它?既然都說要「廣納百川」,遇到問題就應該勇敢面對,而不是像鴕鳥一樣,以為把頭埋進沙子就以為問題不見了。--Gonbom留言2013年5月23日 (四) 07:21 (UTC)[回复]
根據最小限度的使用原則,如果可以用一張發行國的海報圖片取代三張不同的中文海報圖片,這樣算不算使用限度的精簡呢?所以這邊就是在進行用法的解釋並討論尋求共識。--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23日 (四) 07:22 (UTC)[回复]
你的說法還是沒有解釋到「英文方針是否能直接套用到中文維基」的問題,這也是我一再強調的,基本上除了開此主題的版友之外,我沒有看到有任何一個回應者有認真面對這個問題。如果方針的討論就只是文章拿出來,然後大家鼓掌通過、沒有任何異議,就算有也不會有人認真看待,那請問討論的用意何在?
我這麼說好了,既然中文維基包涵世界各地的華語使用者,也設有不同的界面以方便大家,在這樣的情況下,不同地區的海報對於不同地區使用者而言,都各自為「最小使用」,台版海報對台灣用戶而言是最小使用、港版海報對香港用戶而言是最小使用,除非同時存在兩張台版或港版海報才明確違反最小使用。如果是不同地區的使用,這個是可以討論的,我想這也是討論重點所在,但沒有人認真去想這個問題,不覺得這樣有點草率嗎?--Gonbom留言2013年5月23日 (四) 07:36 (UTC)[回复]
英文维基的方针是不能直接在中文维基生效,但是基金会政策可以。xD--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5月23日 (四) 07:40 (UTC)[回复]
其實我比較好奇的這樣認定讀者必是中文地區的某人,或許早已違反了維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另外咱以為最小使用計算的主題應該是維基百科本身,是維基百科應該減少使用合理使用的圖片才對。--KOKUYO留言2013年5月23日 (四) 08:12 (UTC)[回复]
即便是避免地域中心的方針,也不能忽視系統偏好的存在。如照閣下說法,維基就乾脆不要分語系,統統用英文最沒有地域中心的問題。更何況各華語區社會本身立場未必一致,這是現實社會不可迴避的問題,如果方針毫不考慮現實情況,只會進一步減損中文維基的公信力而已。--Gonbom留言2013年5月23日 (四) 09:54 (UTC)[回复]
所以才說好奇而已,反正我是覺得得跟維基百科的價值比起圖片這種合理使用來說更為重要,如同咱後頭的話:「最小使用計算的主題應該是維基百科本身,維基百科應該減少使用合理使用的圖片才對」。另外後頭就搞不懂你在想甚麼了(抱歉最近熬夜比較難保持判斷力),是指方針參考英語維基百科還是圖片要求用英語等請講明白,因為我搞不懂這整件事跟公信力有甚麼關聯。--KOKUYO留言2013年5月23日 (四) 10:02 (UTC)[回复]


這關英文維基或中文維基啥問題?這應該是版權政策相關的事務,套用到哪個版本的維基百科都適用。現在的問題關鍵應該是「在同一個頁面之內貼複數以上的合理使用圖片,但只會根據轉換版本顯示其中一張」到底算不算是違反一個頁面只能貼一張合理使用圖片的基本原則?還有另一個重點就是,貼中文版本的海報圖片,在介紹主題事物的效果上,真的有比貼原文版本的高很多,所以值得這樣做嗎?顯然上面參與討論的用戶大都認為無此必要,貼原文版的可以達到大部分的介紹效果但可以免掉版權疑慮。我認為這不是草率,只是利弊衡量之後尋找一個平衡點而已。--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23日 (四) 10:07 (UTC)[回复]
前面我就說到要注意「現實狀況」,我想這不難理解吧,華語圈的現實狀況就是除了都算是中文外,彼此之間還是有相當程度的差異,所以英文維基的方針是不是能夠直接套用是有疑慮的。雖然英文維基的政策是用一張,但如果考慮到現實狀況,是不是能考慮各地區一張、而不是全部只一張?這就是問題所在。而我是認為,如果沒有版權疑慮,各地區一張是沒有關係的,畢竟轉換無非就是為了使用上的方便,至於如果要全部只一張,是因為什麼原因?前面雖然已有討論,但很少有人把這個原因講清楚,只是說「不同用戶看到的內容不一致」、「避免地區用詞的差異」,講難聽一點,我覺得這根本不算理由。為什麼用戶看到的內容都要完全一樣?又為什麼要避免地區用詞的差異?以及最重要的,它跟開版在講的「版權」有什麼關係?這些東西都不釐清,又怎麼能怪別人認為這樣是草率呢?如果中文維基的管理決策都是這樣,所謂討論只是比人數、而不是把話說清楚,等於說類似的討論只要人多的一方就一定會贏,不管說得有無道理都一樣,這樣長期下來不會影響到它的公信力嗎?
樓上算是少數開始有把問題講清楚的,我想這應該也是討論的本意。所謂討論除了你同意與否外,更重要的應該是你「為什麼」同意或為什麼反對。--Gonbom留言2013年5月23日 (四) 11:45 (UTC)[回复]

其实简繁转换器也可以用来显示不同的图片。--某人的移动城堡|欢迎调♂教 2013年5月23日 (四) 06:51 (UTC)[回复]

不同用戶看到的內容不一致当然很重要。海报在不同地区/国家都常常会做不同的版本,有时差异很大,甚至风格都会大变。如果用繁简转换的方式来做这种事情,已经超出了繁简转换的本意了。另外,前面提到的合理使用政策,不是依据的英文维基的政策,而是以基金会的政策为依据设立的。你说了半天也没说为何要各地区一张?如果各地区一张,那么美国华人怎么办?英国华人怎么办?俄罗斯华人怎么办?泰国华人怎么办?肯尼亚华人怎么办?......是不是所有公映地区的海报都要贴一张?要知道,各国华语圈之间也是存在相当程度的差异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5月24日 (五) 02:15 (UTC)[回复]
閣下的類比不太正確,首先台港中各自有出各自的海報,美英俄泰華人有嗎?況且後者只能算是各國國內的一個族群而已,跟台港中的現實情形根本不同。這也是我強調說現實情況的原因,一定要比喻的話,台港中等地的關係比較接近印度和巴基斯坦,這兩國的族群、語言基本上大同小異,用中文術語來講就是「同文同種」,但語言因為信仰不同發展成印地語和烏爾都語,印象中各自的維基也是分開的。而台港中等地的狀況則是堅持合一,合一的話就是得面對這個情況怎麼解決的問題。而我提出的解決方案就是各自分開,如此一來可以避免彼此間的歧見衝突(如各位所知,台港中之間的歧見並不會因為同用中文就變得很小),只要法律上不構成侵權,這應該會是後遺症最小的解決方案。至於風格方面我想並非重點,維基是百科全書不是美術館,重點是在於讓使用者知道這是在講哪部片,不是讓大家討論海報風格問題。而且講到風格等的,難免牽涉到主觀因素,而主觀因素並不是適合維基去處理的問題。--Gonbom留言2013年5月24日 (五) 03:22 (UTC)[回复]

我的意見是:

  1. 無論如何應該要把Wikipedia:非自由内容使用准则確認為方針,版權問題會引起法律風險,理應跟隨伺服器所在地的做法跟基金會政策,沒有什麼地方差異的空間。
  2. 而在Wikipedia:非自由内容使用准则成立的情況下,依地區調用不同的海報是否等於沒有減少合理使用的數量,需要經過比較詳細的討論,建議是把討論結果明示出來,以為後人依循,並延伸至所有有版本差異問題的版權物上,例如不同版本的小說動漫封面等等。
  3. 我個人認為版權問題絕對優先於讓讀者好理解,應該不要留存那麼多種合理使用檔案於伺服器。為避免地域中心的問題,所有的翻譯版權物都以最初出品國的為主。

--Reke留言2013年5月24日 (五) 11:35 (UTC)[回复]

似乎並非如此,如果圖片並非用於使「讀者容易理解」,那麼把圖片留在伺服器上則是侵權行為,因為此違反了合理使用的條件。故「符合版權」是源自於「讀者容易理解」,若圖片未能使讀者容易理解,理應立刻刪除該圖片。同樣,出品國的圖片未必幫助某地(甚至全部)讀者理解,故亦應刪除這些圖片……卍田卐JC1 2013年5月24日 (五) 12:21 (UTC)[回复]
沒回應了?還是應該把圖片都刪除?卍田卐JC1 2013年5月29日 (三) 13:04 (UTC)[回复]
數一下上面的發言方向,應該可以判定以原作品國的海報取代所有中文海報,似乎是大部分的人都支持的共識。--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29日 (三) 18:58 (UTC)[回复]
乾脆全站投票表決算了,這邊幾個人討論也沒共識,如果只因為贊成人數多就認為這是「共識」、表示已通過,不免有黑箱作業之嫌。討論就是一種協商、大家討論出一個共同可行的方案;如果認為哪方意見人多就代表討論結束、人多的一方獲勝,這是把討論跟表決搞混了。討論歸討論、表決歸表決,隨便混在一起感覺不是一個很負責的態度。
另我是覺得,要認為侵權,應該有個客觀、全面的標準,例如你說侵權根據只在維基方針,有考慮過現實法規嗎?如完全照原文方針派說法,那麼各地區出版的海報也都侵犯原出品國的版權。如果完全只照方針派(而且堅持照原文字面解釋)的一面之詞,未免過於偏頗,偏頗就不是維基應該有的精神了。--Gonbom留言2013年5月30日 (四) 03:18 (UTC)[回复]
今天狀況並不是正反方意見都有相當人數支持,只是其中一方人數略多,而是所有的人裡面只有Gonbom君一人抱持與其他人相反的意見(沙田友君的意見與其他大多數參與討論的用戶不同,但是他也沒有支持您的意見),所以如果這種只有一人反對的情況還不算是共識的話,也很難找到意見一致性更高的討論了。至於啥法規不法規的我不知道您是在扯啥,各國代理的片商在原廠的授權之下製作當地使用的海報版本,哪來的啥侵權問題?且上面已經有人說明過了,維基百科是註冊在美國的網站,所以基金會根據美國的版權法規所制訂的合理使用規則,原本就是所有語版都應該遵循的基本準則,並不會因為是中文維基就可以整個翻盤。--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30日 (四) 12:21 (UTC)[回复]
你沒有看到我的意見,囧。我反對只放原語區版本。一張不會使讀者理解的原語區版本圖片理應刪除,因為合理使用就是源於要使讀者容易理解。卍田卐JC1 2013年5月30日 (四) 12:26 (UTC)[回复]
您的意見不是不管啥版本,全面刪除合理使用的海報圖片嗎?--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30日 (四) 12:40 (UTC)[回复]
沒有這樣的意思,我只是表達我認為「如果使用當地語種的海報可以幫助讀者理解的話屬於合理使用,如果使用原語區版本海報無助幫助讀者理解則屬違反合理使用。」好像Wikimania問一下legal比較好,反正寄電子郵件又不會回答,囧。卍田卐JC1 2013年5月30日 (四) 12:59 (UTC)[回复]
如果要把這件事建立在「使用當地語種的海報可以幫助讀者理解的話屬於合理使用」的基礎上,將會發生一個狀況:
  • 如果上傳中國大陸簡體海報到伺服器上,對於看不太懂簡體字的台灣用戶而言,這張海報不具有幫助讀者理解的效果 → 刪除檔案!
  • 如果上傳台灣繁體海報到伺服器上,對於看不太懂台灣譯名的香港用戶而言,這張海報不具有幫助讀者理解的效果 → 刪除檔案!
  • 如果上傳香港繁體的海報到伺服器上,對於看不懂粵式音譯人名的北方內地用戶而言,這張海報不具有幫助讀者理解的效果 → 刪除檔案!
  • 如果上傳原出版國版本的海報到伺服器上,對於外文不太靈光的中文用戶而言,這張海報不具有幫助讀者理解的效果 → 刪除檔案!
所以到頭來,因為沒有任何一張海報能讓每一個中文維基的用戶透過「使用當地語種的文字敘述來幫助讀者理解」的方式或獲得幫助,所以全部的電影海報都免不了被從伺服器上刪除的命運。
如果退而求其次,所謂的「幫助理解」可以不限於文字資料上的完全閱讀理解,就算看不太懂上面的文字敘述,但透過觀賞背景圖片大致瞭解作品要表達的意象,也可算是「幫助理解」的話,那麼上面四種海報都可以達到接近的效果。但是,在四種海報之中,使用出版國原版的版本除了畫面意象的表達外,還多加了一項可以避免特別偏頗任何中文地區用戶的公平效果,所以兩害相權取其輕,那就考慮使用原出版國的海報來代表各版本的海報吧!→我相信上面大部分參與討論的用戶都是因為這理由而支持此作法的。--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30日 (四) 14:15 (UTC)[回复]
所以應該尋求讓所有讀者皆有更幫助讀者理解的效果呀,當然大前題是符合合理使用的要求,所以我希望能問一問Legal究竟如何才算作合理使用。卍田卐JC1 2013年5月30日 (四) 15:22 (UTC)[回复]
所謂「共識」應是所有人都能接受(至少不表反對)才叫做共識,這也是討論最重要的目的。為了形成共識,參與討論者應盡可能將自己的想法說清楚,所有看法無論大眾小眾,都一起討論直到形成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案,這才叫做共識。而大象兄的說法是「表決」,表決就是單純數人頭,看正反方哪個人多,兩者完全不一樣,這我前面已經說過,大象兄身為管理員,卻一再將之混淆,令人遺憾。
既然討論無共識,可行的方法是全站投票表決,又或者你覺得要遵從原版方針,那就直接請維基基金會裁決算了,這樣應該可以吧?--Gonbom留言2013年5月31日 (五) 11:14 (UTC)[回复]
啥時存在過「所謂共識應是所有人都能接受(至少不表反對)才叫做共識」這種說法了?這是閣下自創的吧?請參閱Wikipedia:共識這頁,在定義部分有提到「共識不強求一致同意。理想情況下,共識不會存在任何反對意見;但假如無法實現這點,共識應採納多數人的意見,並和重要少數的意見作出適當妥協。重大修改更應獲得絕大多數的同意。」我認為在一個有七、八個人參與的討論中,只有一個用戶反對,另一個用戶不支持但有其他建議的狀況,基本上是符合「絕大多數人同意」的標準的。還有,我在此討論中從沒有使用過管理員的身份發表意見,所以我不懂您在這兒扯啥管理員不管理員的是有啥用意?更何況一再將之混淆的人明明是閣下您自己。--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31日 (五) 14:45 (UTC)[回复]

關於電影海報之使用

用戶User:Shizhao屢次刪除敝人所上傳之電影條目地區海報,並未附任何理由;經質問才說「只用原始海报,除非中文地区海报有需要讨论的议题」,想請問此說法有無根據?如沒有根據請管理員制止其行為。 另附:地區海報本身是透過繁簡轉換系統顯示,故可以於同一條目使用不同地區之海報。--Gonbom留言2013年5月23日 (四) 05:30 (UTC)[回复]

您沒有看到上面正在進行中的這則討論嗎?目前看起來大部分的意見都傾向只保留原發片國版本的海報。--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23日 (四) 06:16 (UTC)[回复]
如果你要这么说的话,那么我也可以这么说:我出于版权疑虑和内容一致性考虑,删除了多余的有版权内容,但是用户Gonbom屡次回退本人的合理修改,,並未附任何理由,多次之后才用“只用原始海報僅是個人主觀想法,個人主觀不得帶進維基”,这种本身就很主观的意见回退我的合理修改,请问这种做法可有根据?如沒有根據应当视为破坏行为。--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5月24日 (五) 02:28 (UTC)[回复]
差別很簡單,方針基本上都還有疑義,而你去做回退;而且任何編輯除小修改外,比較重要的編輯都應於編輯摘要說明為何你這麼做,但你很少如此。你要拿掉兩張圖檔、或是刪掉整段文字之類,都不用說明為什麼?換做是你你怎麼想?另外為什麼「只用原始海報」?是依據你自己的主觀意見,還是有方針支持?這你也沒說。在這種情況下我只能判斷你是來亂的,因為在當下你並沒有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你這麼做的正當性。--Gonbom留言2013年5月24日 (五) 03:43 (UTC)[回复]
的确没必要用那么多海报,我觉得没必要。--Qa003qa003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03:56 (UTC)[回复]

如果一个不可靠来源被一些比较可靠的媒体转载,那么算是可靠来源吗?

例如环球网转载了《世界新闻周刊[2]的肯尼迪拒绝500犹太人签证一说。--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Inspector)(留言(←防河蟹请用HTTPS 2013年5月26日 (日) 04:01 (UTC)[回复]

本来还想把这个命题补充为“如果一个不可靠来源被一些比较可靠的媒体转载,且没有对其可靠性做任何补充,那么算是可靠来源吗?”,不知道以后能不能供人参考。再举一例--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Inspector)(留言(←防河蟹请用HTTPS 2013年5月30日 (四) 00:37 (UTC)[回复]
可靠来源转载的内容当然算是来自可靠来源。对于不可靠来源的引用,仅能用于辅助支持可靠来源对其的描述(比如贾君鹏事件中对百度贴吧的帖子的引用),任何超出可靠来源的描述的使用都是原创研究,这包括介绍的深度,并列的方式等等。但是这个内容在一个条目中加入的前提是,这个可靠来源的转载对主题有重要性而值得一提。比如贾君鹏事件可以作为百度贴吧次文化的一个代表被讨论,但是贾君鹏事件对于魔兽世界这个游戏的影响不见经传,不应加入魔兽世界条目。--Skyfiler留言2013年5月30日 (四) 20:14 (UTC)[回复]

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不合理的比重中的多数少数的范围是?

是世界上所有人中的多数少数还是说中文的人中的多数少数?感觉有的时候似乎可能混淆。--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Inspector)(留言(←防河蟹请用HTTPS 2013年5月26日 (日) 13:33 (UTC)[回复]

说中文的人中的多数少数。比如东海,如果是按照全世界范围内的最常用名的话,应该叫东中国海,但是在中文圈内和维基百科上一般用东海。参考Wikipedia:中立的观点/FAQ维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题外话,为什么其他维基的避免系统偏见方针到中文来就变成了只避免地域中心呢?一个对外一个对内啊。--Skyfiler留言2013年5月26日 (日) 20:32 (UTC)[回复]
额。那么涉及外国的事情如钓鱼岛怎么看?还是说中文的人中的多数少数?--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Inspector)(留言(←防河蟹请用HTTPS 2013年5月27日 (一) 02:40 (UTC)[回复]
User:Skyfiler所說:「说中文的人中的多数少数」並非方針。WP:due方針指的是可靠來源裡面摘要出的多數和少數觀點,這和語文並無直接關係。像「天是藍的」所謂的常識,其實也有可靠來源清楚的以知識說明為什麼在一般地表情況和科學原理會是藍的,但並不是永遠藍的,而天不是藍的時候的可能狀況為何。多數和少數指的是「已出版的可靠知識來源」所形成的知識體係。勿把常識當知識,勿把數人頭拿來當知識的多數和少數觀點說明。應該是去看可靠來源中常用的字眼,如「多數的XXX科學家認為...」,「仍有些許採取XXX觀點的學者主張...」來找到何為多數何為少數觀點。維基人不能做出原創研究。--(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9日 (三) 11:23 (UTC)[回复]
WP:due中文方針第一句話:

中立性要求条目应该公平地表达所有以可靠来源发表的重要观点,并应与每个观点的显著性成比例。

en:WP:due英文方針第一句話:

Neutrality requires that each article or other page in the mainspace fairly represents all significant viewpoints that have been published by reliable sources, in proportion to the prominence of each viewpoint in the published, reliable sources.英文註腳: The relative prominence of each viewpoint among Wikipedia editors or the general public is not relevant and should not be considered. 。

換句話說,兩者方針清楚的說明是以可靠來源為主。並沒有提及語文或讀者的偏好,而英文方針更清楚以註腳說明。維基百科編輯(維基人)或一般大眾的觀點顯著與否,不相干且不得考慮。--(研究 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9日 (三) 11:30 (UTC)[回复]

我的意思当然是指可靠来源对多数少数的评估,原创研究的评估是不能上维基百科的。我对问题的理解是在系统偏见存在的情况下,全球性的主流观点和中文来源的主流观点有可能不同,特别是在和中国相关的主题上,这时候将中文来源的主流意见当作主要观点而不是次要观点来介绍是不构成不当比重的。--Skyfiler留言2013年5月30日 (四) 20:51 (UTC)[回复]
那么如果完全撇开大众或者维基人的意见,又如何对来源的多数少数和可靠性作判断呢?比如说一些极端观点的媒体,也可以制造大量来源来满足数量,这时候维基人对于来源可靠性、多数少数的判断是否是应该排除的呢?(例如过去的马克思争议、现在我正在弄的肯尼迪悲剧争议)--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Inspector)(留言(←防河蟹请用HTTPS 2013年5月30日 (四) 00:24 (UTC)[回复]
如果满足独立来源深入介绍的关注度方针,独立成文没有问题。在别的条目,特别是涵盖范围广大或者持久的综合性论述条目,其重要性需要看综合性论述的来源里提到这个观点的有多少,比如文革时代出的书,即使是天文方面的科普书,每隔几段也有毛泽东思想万岁打倒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这是一时一地的系统偏见,不代表我们写天文条目的时候也要跟着引用毛泽东思想和批判刘少奇,当然在介绍文革的时候,介绍对毛泽东思想的引用和对刘少奇的批判是可以的,因为有大部分可靠来源这么做。--Skyfiler留言2013年5月30日 (四) 20:51 (UTC)[回复]

建议引入“管理员暂时除权”制度

管理员暂时除权”指管理员因故主动提出暂时解除权限1周到1年(必须有充分理由),以便在事后较方便地回复权限。由于权限恢复方便,有利于防止优秀管理员资源因意外或短期生活原因流失。提案分为两个机制:1.管理员临时防滥用机制;2.管理员自我除权机制。

该制度可供当事管理员援引作为替代方案。使用此方案需进行为期1~3日合理性讨论;若出现紧急情况,可由行政员直接暂时除权并承担相应责任,如(1.2)

在下主要基于两种情况提出该想法:

  1. 管理员由于生活需要,进入一段维基假期,或类似的不活跃期,可主动提出暂时解除权限。
    案例铁铁的火大了上任(第一次)离任上任(第二次)
  2. 管理员由于操作失误或有争议操作,引发社群争议,或使其认定自己需要调整一段时间,可自行申请暂时除权一段时间自我调整。
    可能适用案例:由于相对短期内,操作失误或滥用权限,以致引发罢免案,但愿意改过的,可暂时除权、自我调整,以便日后准备好之后重新归队,而非因为成见排挤于管理团队之外。

尽管提案还很粗糙,仍希望这个方案能够让前管理员们感到“维基百科还在那里等着你”,提案人——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5月26日 (日) 17:04 (UTC)[回复]

目测第一个可以造成很多僵尸管理员(例:我放个10年的维基假期怎么样?),第二个还是要吵。--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Inspector)(留言(←防河蟹请用HTTPS 2013年5月27日 (一) 02:43 (UTC)[回复]
一段时间指的是什么?换句话说今天有人piss me off了,除权3个小时冷静下?--♥VC XC 2013年5月27日 (一) 02:47 (UTC)[回复]
(:)回應已修改,指为期1周到1年。必须有充分理由,比如
  • 第一种情况:管理员临时防滥用机制
    • 情况之一:(1.1)去罗布泊探险,预计6个月到9个月,可申请暂时除权6个月,可延期4个月,如果除权后超过10个月没有回来申请复权或者解释,可以按照死亡处理,授予永久管理员荣誉并禁止一切权限 囧rz……(后面那个是开玩笑啦~)
    • 情况之二:(1.2)媒体、政府或其他压力要求某管理员违背方针修改甚至删除某条目或页面,社群获悉核实后,可暂时除权以保护管理员与方针尊严(类似于前一段时间法语维基的事件等)——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5月27日 (一) 05:52 (UTC)[回复]
  • 第二种情况:管理员自我除权机制
囧rz……,就知道会这样。(我以前提议禁制方针也是这样)--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Inspector)(留言(←防河蟹请用HTTPS 2013年5月27日 (一) 06:39 (UTC)[回复]
要不这样如何:这项制度可以援引作为替代方案,使用时需要经过社群讨论达成合理共识之后才能使用。——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5月27日 (一) 14:26 (UTC)[回复]

建议道是很好,实际操作恐成为万年不碰。Bluedeck 2013年5月27日 (一) 15:40 (UTC)[回复]

很赞成此项建议。尤其是第二点,可以让众多编辑感受维基没有官大压人的制度,实现管理员的真正服务社群终旨,鼓励普通编辑积极参与事务;有效督促管理员提升业务水平。不过,有一疑问,如果导致问题的管理员自己不提出暂时解除权限,那是否应该迫其“自动”提出?否则该人仍然延续过去的错误,增大维基管理的负面形象,那就应该给予强制免职。--維基準天使Gretchen留言2013年5月27日 (一) 16:03 (UTC)[回复]
情节严重的,该罢免的时候自然还要罢免,比如利用维基百科做广告这种性质恶劣的事情私以为“临时除权”是解释不通的——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5月27日 (一) 16:52 (UTC)[回复]
額外的政策工具,可以備而不用,但不代表此意見不值得思考並採納。--(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7日 (一) 16:12 (UTC)[回复]
正是此意。Bluedeck 2013年5月27日 (一) 16:17 (UTC)[回复]
再回到僵尸管理员的问题。如果我说“我上完初中上高中,上完高中上大学,大学上完读研……以学业为重”或者“我要买房买车以工作为重”算不算合理呢?--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Inspector)(留言(←防河蟹请用HTTPS 2013年5月28日 (二) 02:06 (UTC)[回复]
(:)回應刚才说了要经过社群讨论才能施行,像这种典型无理取闹的提案会被直接无视的——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5月28日 (二) 12:49 (UTC)[回复]
那么如果一年就来报到几次然后提一些理由呢?(虽然说一般人没这么蛋疼)--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Inspector)(留言(←防河蟹请用HTTPS 2013年5月29日 (三) 00:56 (UTC)[回复]
「暫時除權制度」聽起來很嚴重,叫「休假制度」不是更好嗎?在這個制度中,管理人員可以憑合理原因向社群申請休假一段特定時間,期間暫時交回管理權限,直到休假結束為止。--Hargau留言2013年5月28日 (二) 13:28 (UTC)[回复]
阁下提议貌似只适用于第一种情况,要是用于第二种情况大有“被请喝茶”一类的感觉——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5月28日 (二) 14:58 (UTC)[回复]
我支持燃玉的提案!--Lanwi1(留言) 2013年5月28日 (二) 16:50 (UTC)[回复]
建议改名为“管理员休假期间防滥用机制”。就是管理员一段时间不上维基,可能去罗布泊探险。他怕那段时间别人把他帐号盗了搞破坏,所以申请暂时除权。--Gqqnb留言2013年5月29日 (三) 14:30 (UTC)[回复]
这样吧,根据GqqnbHargau建议,将提案作一定调整:把提案分为两个子提案——1.管理员临时防滥用机制;2.管理员自我除权机制——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5月29日 (三) 14:42 (UTC)[回复]

这算不算侵犯隐私?

丁锦昊事件中“5月26日下午南京游府西街小学网站被黑……”我在“南京游府西街小学网站”前面加一个“丁锦昊曾经就读的”算不算?--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Inspector)(留言(←防河蟹请用HTTPS 2013年5月29日 (三) 05:31 (UTC)[回复]

那报导媒体本身有没有侵犯隐私?小学网站被黑是否事实?--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29日 (三) 11:46 (UTC)[回复]
哪有这么多隐私?美国法律规定谁跟谁打过电话都不是隐私。--Gqqnb留言2013年5月29日 (三) 14:25 (UTC)[回复]
只是看到百度百科出了一些人肉搜索资料……--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Inspector)(留言(←防河蟹请用HTTPS 2013年5月30日 (四) 02:08 (UTC)[回复]

2024年12月20日 09:07

不加的话内容就很奇怪了,没有来龙去脉,看了让人觉得完全没有重要性,不满足合理比重要求。不过在事件经过里介绍这个小学被黑事件就是合理么?怎么看怎么像是事件造成的影响的样子。--Skyfiler留言2013年5月30日 (四) 22:48 (UTC)[回复]

分類的合理細分程度(只有一個條目分類的適當性)

分類的功能在方便查找資料,所以如果一個分類太龐大,或是分得太細都是不利於查找資料。很久以前曾經這樣有這樣一個投票,維基百科:投票/創建只有一個條目的分類是否妥當,投票結果是希望大家不要成立只有一條目的分類,當時並沒有嚴格的方針或指引,但後來這個想法也反映在後來產生指引維基百科:頁面分類之中,其中有「空的分類與只有一個條目的分類因沒有功能性,有可能會遭管理員快速刪除」這樣一句話(其中一條目分類快速刪除這點似乎跟快速守則不符,也該調整一下),但總而言之雖然不是很強制性的,正常情況下不要過度細分,成立只有一個條目的分類,應該還算是社群共識。

這裡想討論的就是這樣的共識應該在什麼程度上獲得執行遵守,以及是否有需要修改。這次會提出討論的起因是Qui cherche trouve他前幾天把category:香港酒店中底下各區的酒店條目,有2個條目以上的分類全部再細分到更下一層級,導致原本條目不算多(較多的區頂多20幾個,較少的2-4個)的分類變得很細,總共至少產生15個一條目分類,其中我覺得比較嚴重的是一個原本四條目的分類分類:荃灣區酒店,就被分成3個分類。(各有1條目、1條目、2條目)。我認為這樣不看條目數,齊頭式地全面細分,對於分類系統的作用是減分,對於要使用分類找香港酒店的讀者來說,增加了很多尋找的麻煩。(假如我要找一個名字不大確定的香港酒店是否有條目,還得先確定它的位置在那,否則得在一堆一個條目的分類裡上上下下一直翻找)

我本來誤以為Qui cherche trouve只為了讓分類能取代香港酒店列表才作了這樣的細分。(因隨後即以分類完全可取代該列表提刪了這個列表)但後來的討論中,才知道他認為這樣的細分,未來「擴充空間是有的」、「現在的分類比之前好」。我覺得這和我對分類的作用和便利性的認知相差頗大。我想這不是單一案例的問題,前此有時候也會看到一些架構完整而太細的分類。因此希望了解更多人對此問題的看法,以及目前指引是否有需要增減修改之處,謝謝大家。ffaarr (talk) 2013年5月30日 (四) 08:23 (UTC)[回复]

在中文維基上看過太多聲稱預先建立詳細分類是為了未來要擴充條目,但是分類建完之後就爛尾的故事。依照這樣的經驗,我認為一開始時分類不該分太細,等條目多了之後再來細分、搬移……才是正確的運作順序!(事實上,我覺得一個分類底下如果條目湊不滿五個,此分類本身的橫向搜尋效果根本等同不存在)--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30日 (四) 09:54 (UTC)[回复]
但如果分類的數字太大,同樣做不到橫向搜尋呀?例如CAT:美國公司有269條條目,當然是下分至CAT:各行業美國公司為佳。卍田卐JC1 2013年5月30日 (四) 10:41 (UTC)[回复]
這種搜尋不易是因為目前中文維基的分類內條目排序方式很不合邏輯又凌亂,如果是英文版或日文版就不會有這種困擾,大致上在兩三百個條目的數量之內都還算容易搜尋(配合首字母跳頁工具)。如果條目太多不好搜尋,適度的細分當然有必要,但在1條到269條之間,總是有個比較適當的平衡點吧?--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30日 (四) 12:11 (UTC)[回复]
確實,所以我實際贊同這次是過分細分了,但亦不能說但凡條目不足五個就缺乏橫向搜尋效果,例如上面的各行業美國公司中某行業暫時只有一個條目,但以該公司的實際種類(出版社‎)總比現時一大堆好。卍田卐JC1 2013年5月30日 (四) 15:29 (UTC)[回复]
各行業美國公司分類底下的某分類如果條目過少時,理論上應該能向上合併至至少兩個母分類。隨便舉個例子,如果「美國玩具公司」的分類底下條目太少,理論上那些現在屬於此分類的條目應該可以改移至「美國公司」與「玩具公司」底下,與其他行業的美國公司及其他國家的玩具公司排在一起,而達到足夠的橫向搜尋之效。理論上,除非「美國公司」這分類底下正好出現100種產業、每個產業正好3家公司,所以總數超過300家的公司但都無法湊出5個條目可以細分到下一階的分類中,導致條目太多不好搜尋,但是天下真有這麼巧的事情嗎?如果有的話請通知我,我願意馬上動手替其中某個產業補兩條讓他們可以順利細分出去……--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31日 (五) 03:48 (UTC)[回复]

可以給我之前討論的連結嗎?Simon951434留言2013年5月30日 (四) 10:31 (UTC)[回复]

關於這次香港酒店列表的討論見這裡。關於多少條目才適合,我覺得一百多個的確是多了點不好找,但像這次的例子,本來未更細分前,各區酒店的數目都是從幾個到二十幾個,我覺得正好是最適合橫向搜尋一目了然的範圍。另首先還是肯定Qui cherche trouve實際上開始進行增加分類中條目的作法,這表示我們的歧見並沒有那麼高,至少同樣同意目前有很多一條目的分類,的狀況不是理想狀況。但就像我之前討論時提到的,有幾百個酒店不代表都具有關注度可以寫,而且可能主要都還是集中在那些比較熱鬧的區域,所以我覺得一次就把整批分類建立還是不妥的,如果能一個地區一個地區慢慢建立條目,同時建立分類,我覺得就不會有什麼爭議了。ffaarr (talk) 2013年5月30日 (四) 14:16 (UTC)[回复]

建议模板名称不要使用缩写

我发现有一部分模板的名称是缩写,如{{Vfd}}、{{Rfd}}、{{Idw}}等,使得在分类(如Category:刪除模板)里看,不能“望名生义”。所以我建议把模板移动改为全名,不知大家意下如何?另外我个人也支持建立模板的缩写重定向,这样用起来比较方便。--Gqqnb留言2013年5月30日 (四) 08:41 (UTC)[回复]

第三次提请通过Wikipedia:非自由内容使用准则为方针

如题。 --达师 - 270 - 456 2013年5月30日 (四) 14:50 (UTC)[回复]

讨论过几次,感觉内容没什么问题。--Ben.mq 2013年5月30日 (四) 17:35 (UTC)[回复]
英文有非合理使用讨论的讨论页,中文没有,那这个方针如何执行?在引用页讨论?这个和存废讨论不同,在一个条目可以合理使用的内容,在另外一个条目未必可以合理使用。另外,第八条上下文的重要性(Contextual significance)被翻译成意义,而且“只有当其呈现将有助于加深读者对主题的理解”这个条件比英文的标准要低,英文的是有显著性这个副词,不是说加深一点点或者缺失会减少理解一点点就可以的。--Skyfiler留言2013年5月30日 (四) 21:55 (UTC)[回复]
对。就比如说丁锦昊事件的图片是否加深理解还很纠结,就算没有图,还是可以知道他涂了那几个大字。--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Inspector)(留言(←防河蟹请用HTTPS 2013年5月31日 (五) 02:49 (UTC)[回复]
对坦克人那张图的讨论结果是,版权属于新闻社因此无法原大小引用,合理使用范围仅用来评论图片本身,不用来评论图片中的事物。根据最小化原则,合理使用范围不超出一个主题,即使在天安门事件中这张照片有象征意义,也不能合理使用。--Skyfiler留言2013年5月31日 (五) 20:04 (UTC)[回复]
Wikipedia:媒体版权问题 --达师 - 270 - 456 2013年6月2日 (日) 07:56 (UTC)[回复]

因使用傀儡被封禁的用戶是否要所有帳號全封?

根據Wikipedia:傀儡,使用傀儡作出破壞的用戶會被封禁所有帳號,而主帳號被永久封禁後原有的其他傀儡以及新開的傀儡不管是否作出破壞都會被封禁。但User:Edouardlicn因濫用傀儡被永久封禁後,其傀儡User:BlackLotux仍然繼續編輯。而依照User:影武者例子,就算新開的帳號沒有破壞也會被封禁,而User:Tp61i6m42008例子也是這樣處理,直至User:Tp61i6m42008及其所有分身被封禁滿三年才把他的主帳號解封,分身仍然永久封禁。若規則有變,那麼User:影武者近期一些沒有作出破壞的帳號被封禁不是很冤枉嗎?規則沒變的話,User:Edouardlicn及其傀儡User:BlackLotux是否應比照處理?--首醫女張德留言 2013年5月31日 (五) 05:20 (UTC)[回复]

到底有甚麼好討論,標題中的問題,答案是肯定的。就我所知黑雪姬是有分身,而當中是有被永久封禁的。對於黑雪姬聲稱「我相信更多的对话,将有利于大陆社群与香港社群的理解。」,我真的想反問,如果你重視溝通,為甚麼你一直以來都不斷主動引起紛爭,結果都是一些其他維基人對你不滿?Allen Uhomist留言2013年5月31日 (五) 16:48 (UTC)[回复]
的確有差別待遇。為了不雙重標準,User:Edouardlicn及其傀儡User:BlackLotux也應相同處理,既然User:BlackLotux是分身,應當永久封禁。--Tvb10data留言2013年5月31日 (五) 05:55 (UTC)[回复]
應依IP統一封禁。--Aaa8841留言2013年5月31日 (五) 08:06 (UTC)[回复]
(!)意見,我印象中他好像是自己寄信給Bencmq說這是他的分身帳號,Bencmq似乎也說過跟這無關,有興趣者可以到Bencmq之討論頁詢問。--Znppo留言2013年5月31日 (五) 08:37 (UTC)[回复]
(!)意見User:Bencmq的討論頁在看到以下相關討論:

User:Edouardlicn

不知為何Edouardlicn是BlackLotux的傀儡?沒有弄反嗎?--Makecat 2013年3月19日 (二) 02:12 (UTC)

   他本人要將BlackLotux視為主賬號。-Ben.mq 2013年3月19日 (二) 02:51 (UTC) 

這樣的話應是更改用戶名,照正常情況應該是到Wikipedia:更改用户名申請,然後由行政員處理,轉移相關編輯紀錄,而不是封禁舊帳號。但User:Bencmq封禁User:Edouardlicn的理由是「滥用多重账户」,到底User:Edouardlicn是濫用多重帳戶被封,還是因為改名而棄用舊帳號?兩種情況的處理方式並不相同:

如果是因為改名的話,我了解照正常程序改名的過程很繁複,容易令人想跳過程序,也相信User:Bencmq這樣做並非濫權,但剛剛過去的罷免案令我了解到管理員處理事務絕不能貪方便而不依正常途徑,否則很容易引起社群對管理員的信任危機,影響維基百科的發展,也不希望再有其他管理員因為類似的情況被指濫權或被罷免。如果是因為濫用傀儡而被封禁,我不排除管理員會因為不熟悉封禁的標準而沒有同時封禁傀儡,但也在想是否需要改變處理方式,所以希望多些人關注此事--Ws227留言2013年5月31日 (五) 09:22 (UTC)[回复]

一些所謂於各種語言活動並「破壞」的維基百科用戶,不論User:影武者User:李煌老师User:Makecat之流,其實他們都是想用心在編輯維基百科。例如User:影武者的傀儡User:X-BOX ONE也並沒有從事破壞行為並創建一些不錯的電子遊戲條目、分類、模板,就被某位心理不正常的某管理員給永久封禁了!
也許那些被永久封禁的用戶再次創建新用戶,只是抱著「砍掉重練」之心來「重新做人」,並不是使用所謂「傀儡」來破壞,希望管理員和行政員能夠注意這點!--114.36.145.195留言2013年5月31日 (五) 09:39 (UTC)[回复]
在此請User:T.A 白河解釋如何確認User:X-BOX ONE為KAGE,他除了繁簡破壞外又有何問題需要永久封禁?卍田卐JC1 2013年5月31日 (五) 09:51 (UTC)[回复]
Done,卍田卐JC1 2013年5月31日 (五) 10:35 (UTC)[回复]
既然有人提到我的話那我就詳細解釋一下,影武者他的行徑可以從Wikipedia:傀儡賬戶的特點來發現他的行為,一方面從他的使用方式屬於隱藏自己繞過封禁編輯相似的文章參與編輯戰極其偶然的使用方式一次性帳號地理位置虛構自己的身份相似的寫作風格等方式發現,另一方面他的編輯風格就是將條目內簡體字轉換成繁體字,因此符合WP:PRECOCIOUS的要點,此外他會回退User:Liangent的機器人的通知,除此之外他習慣使用IP匿名帳號到特定用戶頁面留言,因此符合他的習性,除此之外他喜歡遊戲類型的條目是從日語維基百科那邊得知,因此我會從日語版的封禁日誌來找到影武者的行為,只要有LTA:KAGE者就是他,然後依照他的習慣每次都會將用戶頁使用固定樣式,如123,這一點不只是我一個人發現的,雖然他每次創造新的傀儡帳號看似沒有進行破壞,但是只要編輯數量達到自動確認用戶之後都會變本加厲開始繞過半保護進行破壞性編輯,另外他長期使用使用中華電信的網段對維基百科進行長期破壞,影武者過去因為恐嚇與威脅他人因此被封禁,從2006年起不斷創造傀儡帳戶進行長時間的破壞,雖然該名用戶因此被其他維基人提出告訴,禁止該名破壞者編輯維基百科,但是他無視於法律上的約束,仍然持續其破壞行為甚至使用維基人的本名做出汙辱性的言論,而開始變本加厲繼續其行為,儘管這次他宣稱沒有進行破壞,但是他過去所進行的破壞行為不被社群所承認,因此只要一發現就會進行封禁。--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3年5月31日 (五) 10:50 (UTC)[回复]
謝謝你的解釋。卍田卐JC1 2013年5月31日 (五) 10:53 (UTC)[回复]
目测上面跑题了。当初我在客栈某一页已经解释过了,懒得去找存档出来。为什么要封禁傀儡?首先,多重账户本身的不违反方针的,但当用户违规使用多重账户时,则违反方针。根据傀儡方针,“傀儡帐号应被永久封禁……主帐号(是否查封)可由[...]管理员[...]决定”。那么纠正一下首段里面的错误:“根據Wikipedia:傀儡,使用傀儡作出破壞的用戶會被封禁所有帳號”,这是不准确的。一般情况下,我会永久封禁违反多重账户使用守则的次账号User:BlackLotux,并对User:Edouardlicn执行短期封禁。但是根据该用户的要求,我将User:BlackLotux视为主账号,执行大约是两周的封禁,并对User:Edouardlicn永久封禁。WP:傀儡方针规定“傀儡帐号应被永久封禁”的目的是什么?我认为唯一的目的是确保用户只使用一个账户编辑,即方针首段提到的“所有注册用户应只使用一个帐号进行编辑”。方针没有明确定义如何判定主账户。虽然常理说来自然是编辑次数最多或注册时间最早的账户,但在发现傀儡后用户本人提出申诉,希望只以BlackLotux一个身份在未来作出编辑。关于用户重命名的问题,我对编辑次数的限制不是很清楚,由于当时正在准备全域重命名,限制是1万次编辑以下,我想当然的认为User:Edouardlicn不可以被重命名(因为那个数字不常涉及),这点上是我的疏忽。鉴于用户提出要求,我认为可以尊重用户本人的意愿,也没有理由强迫用户在不违反多重账户方针的情况下,只能在原本的两个身份中使用身份A而不允许使用身份B(注意:多个账户的编辑历史也是不可以合并,只能二者取其一)。所以这和更改用户名也有一定的区别。既然User:BlackLotux除了违规重复参与讨论外,本身有相当程度的建设性编辑,所以不是一个纯粹用来破坏的账户。我考虑后给予 a very dirty start,我不认为这样的决定是与方针的文本或主旨冲突的。--Ben.mq 2013年5月31日 (五) 11:20 (UTC)[回复]
这是我2013年3月20日的回答:“每一个用户应当都有自主选择账户的权利,假如用户A使用了傀儡B、C、D,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我认为他有权利可以选择放弃其他账户,未来以账户B作为自己在维基百科上唯一的账户使用。但……不能这样来逃过封禁。”,另外补充一点,该用户是自行承认使用多重账户,并提出未来只以BlackLotux的身份进行编辑的,这在情况上又有一定的差别。--Ben.mq 2013年5月31日 (五) 11:27 (UTC)[回复]
(:)回應如果這樣做是正常,那麼一見到User:影武者開新帳號不管有沒有破壞都馬上封禁(我也做過)是不恰當嗎?--Ws227留言2013年5月31日 (五) 13:46 (UTC)[回复]
補充,據我所知封禁舊帳戶並非更改用戶名的正常程序,管理員做事繞過正常程序,不管是否出於善意、是否無心之失,都會引起社群質疑,之前的罷免案已經給我一個深刻的教訓,我實在不希望User:Bencmq或其他管理員再因為這樣惹上不必要的麻煩--Ws227留言2013年5月31日 (五) 13:58 (UTC)[回复]
感觉我前面都白说了。另外影武者?打比方选一个合适的好吗。--Ben.mq 2013年5月31日 (五) 17:37 (UTC)[回复]
我为T.A 白河作证。因为我本人也在日语维基百科活动的关系,所以我就能通过用户名、编辑内容等倾向确定是影武者还是其他破坏者所为。--Lanwi1(留言) 2013年5月31日 (五) 20:47 (UTC)[回复]
製造clean start:MadokaKaname?

(?)疑問Ben.mq說是給User:BlackLotux一個a very dirty start,那麼現在User:BlackLotux黑雪姬正在搬家至User:MadokaKaname(該用戶尚未有編輯,全為User:BlackLotux編的個人用戶頁),是否在逃避此dirty start?注意該用戶和本人最近的談話中,仍不放棄濫用以新帳號重新開始的制度含「以新帳號重新開始後繼續舊帳號與其他用戶的爭執」,包括提刪本人頁面User:Hanteng/討論頁統計。換句話說,我能(勉強)接受Ben.mq做出的處置,至少該管理員在當時比User:Cdip150管理員敢於任事對黑做出處置,然而現在該用戶的言行和編輯舉止似乎再一次不顧方針中被視為濫用多重帳號的行為,並改用新帳戶來製造clean start,並挑明說「以新帳號重新開始後繼續舊帳號與其他用戶的爭執」。

吐个槽,說要休息幾天,結果在忙搬家[3]User:MadokaKaname等於User:Edouardlicn魔法少年爱德华等於User:BlackLotux黑雪姬,名字還真多,還沒列出其他用過即丟或不得不丟的儡傀名字。--(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5月29日 (三) 11:40 (UTC)
谢谢观察,按照我的新计划,恐怕你日后的“列表”将会非常忙碌。--黑雪姬留言) 2013年5月29日 (三) 11:43 (UTC)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4/02#User:MadokaKaname--(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5月29日 (三) 11:49 (UTC)
注意被視為濫用多重帳號的行為包括:濫用以新帳號重新開始的制度含「以新帳號重新開始後繼續舊帳號與其他用戶的爭執」。--(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5月29日 (三) 11:56 (UTC)

請阻止/勸說其不要再開新帳戶,否則新帳戶也得要承接所有之前帳戶的記錄才是。--(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31日 (五) 14:11 (UTC)[回复]

現在就事論事:依據維基方針,如果有任何一位維基使用者,無論是新手還是資深維基人,只要是因為透過傀儡進行破壞而被查獲、導致封禁,那麼就應該要將其他所有的關聯帳號悉數封禁,無論這些傀儡帳號是否有涉及破壞。請各位留心一下,這是有其他破壞者的前例可以依循的,不然的話,那些並未進行任何破壞編輯的新傀儡帳號豈不是相當的冤枉嗎?如果這樣也能成立,那麼這些破壞者新近建立的新傀儡帳號也就不應該被封禁了。在這裡強調一下,「容許多重帳號」的條件是,維基人要在傀儡帳號中清楚宣示本尊帳號的使用者身份,並且不可以做出違反維基方針指引的事。如果在被查獲落網時才承認那是傀儡帳號,那麼他在被抓包之前的行徑就已經是構成破壞了。因此,先前有人留言提到的更改傀儡使用者名稱的程序,很明顯是有問題的,不可這樣執行
另外提醒各位,最近某個罷免案就是因為出現「程序瑕疵」而被視為欠缺「程序正義」,我想大家也都曉得後來的結果了。如果這次的傀儡使用者封禁也不依照程序來走,那麼我們這些被社群所授予管理權限的維基人,以後還能有什麼能耐來辦事呢?俗話說:「名不正,言不順」,不就是最好的寫照嗎?--章安德魯留言2013年5月31日 (五) 15:05 (UTC)[回复]

秋后算账?

所以罢免案结束后现在大家要来秋后算账了?不由得想起六.四快到了,恩,当年GCD也是这么干的。--CHEM.is.TRY 2013年5月31日 (五) 16:20 (UTC)[回复]

(!)意見,我也有相同感覺,似乎在某罷免案底定後確定自己沒事,就開始對支持罷免方的使用者進行秋後算帳的工作,特地找一下這些使用者看有無weak point可以攻破,於是就選擇了某人的疑似傀儡帳號爭議當這次的主題,我在此奉勸此人不要「無謂生事」,因為你的角色在此時間點相當敏感,想搞挾怨報復的行徑最好能免則免,多留意自己執行職權有無違背現存維基百科運作規則還比較實在。--Znppo留言2013年5月31日 (五) 16:32 (UTC)[回复]
(:)回應我有個問題想要提出:依據先前的討論,這裡我們有提到的方針Wikipedia:傀儡的適用情形與條件。所以User:Edouardlicn以及關聯的傀儡帳號需要全部封禁,這是明確要執行的事。--章安德魯留言2013年5月31日 (五) 16:42 (UTC)[回复]
(!)意見,我認為既然User:Bencmq已經給該人Clean Start,則在該人重新開始後的帳號應該享有一般用戶的權利,在該人公開宣告帳戶間的關係後,他的合法傀儡應該獲得保留。
以時間軸的關係來說明:
User:Edouardlicn若疑似用傀儡被封禁→在此時間點之前他所創的非法傀儡都應被Wikipedia:傀儡的適用情形與條件而封禁。
       ↓
時間序列往後推移到User:Bencmq給予的Clean Start
       ↓
之後該人的帳後換成User:BlackLotux→由於他被User:Bencmq給予Clean Start的緣故,他的行為不被溯及過往,等於被以一般帳號視之,則他可以在公開宣告帳戶間的關係後,持有他的合法傀儡。
我的結論:如果不要給該人一個機會重新開始Clean Start,那就不給。既然給了該人一個機會重新開始Clean Start,則要尊重他身為一般用戶皆能持有合法傀儡的權利,不能現在看他不順眼就搞起株連、記起過往,褫奪他能創設合法傀儡的權利。--Znppo留言2013年5月31日 (五) 17:13 (UTC)[回复]
還有下面的IP用戶別用匿名,建議開你自己的帳號出來發言,我的意見半個字都不會改。--Znppo留言2013年6月1日 (六) 11:02 (UTC)[回复]
還有下面的IP用戶別來騷擾我的對話頁,尤其是把我自己的發文回貼到我自己的對話頁,你的發言我想回就會回,反之同理。--Znppo留言2013年6月1日 (六) 11:25 (UTC)[回复]
Clean Start?
注意: 事實錯誤,User:Bencmq給的並非Clean Start,而是強調要給一個very dirty start。請更正並修改意見。--36.239.210.253留言2013年6月1日 (六) 10:56 (UTC)[回复]
(!)意見--關於有朋友提出「秋後算帳」的質疑說法...在下可以善意去理解幾位用戶的心情。但是,面對質疑,「以真相來說明」、「以方針來檢驗」是最佳的方法,何況--這是合理的質疑,不過這裡的討論,似乎「傀儡案真相尚未完整」。
  1. 先談BlackLotux的傀儡案問題,有用戶要求該把程序、實質的判斷認定跟弄清楚,也算非常合理的要求吧!釐清楚,讓管理員做出對的判斷、為裁決說明理由----如果幾位用戶對管理員的判斷有信心、認為BlackLotux傀儡案合理,那就更該把握這個機會,讓事情被說清楚、還原真相,避免可能的誤會、也影響社群的信任。討論後,若管理員有判斷不當的情況,就改正過來。
  2. 不過,BlackLotux傀儡案,目前在此討論情況,似乎尚未呈現「關鍵的故事」(當時還發生CU用戶查核案)。要其他人理解/寬容,也應該把事實說明白,承認錯誤
  3. 關於「秋後算帳」的說法,就涉及到維基百科長期來的爭議過程中,「人人心中,感受不同」,說不定還有人感覺被「不分四季,時時算帳」?或者「沒帳」也被算?不過,用戶提出 是否有「同樣狀況,差別對待的疑問?」---User:Bencmq管理員也虛心的詳細說明,正說明此個案確實有些爭議,是需要釐清的。(另外,GCD的算帳,和這裡的個案有所不同吧!差很多的。GCD 早在秋前就處理了「想算GCD帳的人、給GCD提建言的人」,GCD在秋後算帳的,也是「沒有違法的人--教授、學生、不願開槍的軍人、支持改革者」。GCD 從不認錯。)
  4. A舉報B犯錯,然後,B質疑A有錯---難道B「必然」就是「秋後算帳」?是不是合理的質疑,應當回歸「維基方針」的判斷。否則,豈不「只問立場,不問是非」?維基方針遇到人、遇到區域、遇到議題 就轉彎?
  5. 關於有用戶提出「株連」等說法,在下以為:本案、其他用戶質疑 的重點在於要求查證「是否依據維基方針?」、「是否有差別待遇?」、「事情真相是否如BlackLotux所言」的三個要點...而不是「株連」
  6. 題外話,關於「User:Ws227被罷免案」,在下也去看過了整個討論及投票過程。在下一點個人看法認為:相對於 有的管理員 多次帶有爭議性的封禁 卻違反方針提供理由、對待爭議性條目的處理時所涉及「實質性公正」問題、對不同意見用戶的攻擊...等等過當作法(且又拒絕說明),相比之下,User:Ws227管理員這次被罷免的情況還比較算是「技術性錯誤」,有性質、程度之差別---當然,還是錯誤。慶幸,在下與許多用戶 很高興看到User:Ws227『公開認錯』,他在認錯後也獲得了社群的接納、希望能彌補起來社群的信任。這是一個「強化社群對管理員信任感」、「促使維基方針被落實執行」的好方式,在下樂見 管理員 被監督,希望這樣的罷免監督標準,能一體使用到所有的管理員
  7. 管理員也是一般用戶,也可能錯誤,也可能產生情緒、與其他用戶爭議,這都可以理解,管理員不可能總是「偉大、光榮、正確」、「一貫正確」。但如果能承認錯誤,並改過來,用方針來節制自己,那就很好。Wetrace留言2013年5月31日 (五) 23:45 (UTC)[回复]

以下内容复制自黑雪姬的用户讨论页

首先,感谢ws对本人的关注。而且ws似乎有意主动吸引了几位维基人对本人的关注,在这里我一并感谢。

似乎几个月来,一直有用户质疑我为何会使用此帐号,以及与原帐号的关联性。对于此事的真相,其实我也差不多已经遗忘(因为平日解决太多维基百科的纠纷,这种小事也就忘记了)。

及至ws上面的质疑,才让我想起,其实事情的由来在于我提交改名的失败。几个月前,我曾有修改我原有用户名的打算,并将此要求提交至改名申诉。但最终未获通过,原因我也没去看,对,是至今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当时我留意到改名有一个要求,如果贡献的编辑数太多,是不能做改名移动的。

那,不知道我是不是这个原因(编辑数太多)所以改名失败呢?至今我也不知道,也懒得看。

自此以后,我就打算改用新帐号。至于我改名的初衷,主要是这个名字看多了觉得很讨厌,就换一个用。此后我也没有使用旧帐号参与先前处理的纠纷,二帐号独立使用,除了一个维基人的奖项评选。

那时候因为初期我懒得做提名票,引来一堆争议,后来我觉得好像不投票就有点对不起那位维基人,于是就用另一帐号投下一票。

直至后来,我自行检视到自己出现的程序漏洞。于是我基于中立的原则,向另一位管理员提交了自己错误使用傀儡的问题的报告。

事情的大概经过就是这样了。

至于各位要求的对方针的修改或解释(因为这里是方针版嘛),我觉得本人首先不具备持续主动的破坏行为,不适宜于对所有傀儡作出封禁,这是任何封禁的前提。

而且,有人提及的“如果在被查獲落網時才承認那是傀儡帳號,那麼他在被抓包之前的行徑就已經是構成破壞了。”我应该不属此例。

本人深知本人所处位置的敏感性,也深知香港团体对本人长期以来的一些积怨甚至误解。在这里,我提供我的新浪微博帐号 @光合作用-EDO,欢迎各位在维基以外的地方与我进行交流。同时我也希望,作为一个普通的维基人,各位不要以本人为目标,将本人的个人行为推断为大陆某社群(尤其是传说的“五毛党”)的意见准则。我可以告诉各位,我所在的工作位置与政府有些许关联,但我不至于为了“每po五毛”为政府做事。 本人欢迎各位维基百科的ACG众,尤其是看着无线电视成长的维基人,以及WS及YUYU,与本人展开更深层次的对话。我相信更多的对话,将有利于大陆社群与香港社群的理解。

此外,就wing是次作出封禁操作,我对此提出质疑。我新开设的账户并没有任何违规的操作,而目前使用的账户之中,被封禁前的版本用户页上清晰列出,此为傀儡账户。

为此,我对是次封禁提出质疑,管理员可能对我的用户页的表述未有详细了解。以至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以上。——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31日 (五) 16:30 (UTC)[回复]

  • 當時在下也曾好奇過這個處理過程,不過,當時,因為在下信任User:Bencmq管理員而尊重其裁決(在下認為User:Bencmq管理員算是相較下較願意承擔壓力處理的了)。
    1. 不過,關於Edo到BlackLotux換帳號的事,故事好像「不全」....情節應該複雜一些。樓上有些用戶,也參與見證了一些過程,包括「發現」;若各位認為有需要,可以找出當時一些對話記錄,比較時序後--故事就會清楚很多。
    2. 在下同意:「封禁」不是目的,更反對濫用封禁方針,但是在問題上應該釐清,以避免類似情形持續發生,也影響社群對管理員的信任。而如果依據方針應該封禁,「在符合維基WP:封禁方針成立要件的「前提」下,當然不應該差別待遇。Wetrace留言2013年5月31日 (五) 16:43 (UTC)[回复]
  • 本人看到WG的讨论页后,找到黑雪姬,他委托我转告社群如下:

可能大家都以为我是拉票的主谋,其实这次罢免我都没有拉票,甚至反对拉票。我认为WS的问题是个人问题,不是香港社群的问题。同样地,我的封禁问题也是我的个人问题,不是大陆社群的问题。但是,我不会告诉你ws,或者这个社群的任何人,拉票的组织着是谁,这个迷让你们这些被仇恨冲昏头脑的人自己慢慢猜好了。卖个关子:这个人不是管理员。

此外,在罢免案前,我曾经打算构筑的跟香港社群沟通的渠道,通过这次罢免被付诸东流。社群被你ws支持者营造出来的所谓救国气氛完全破坏,这是你们香港社群应该反思的事情。总之,你们要拿文字狱对付任何一个人,可以;你们要构造一堵墙,也可以。后果你们自担。

以上。——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6月1日 (六) 09:50 (UTC)[回复]

  • (:)回應:請User:蘇州宇文宙武代為轉告黑雪姬,只要三年內不開任何新帳號、不用傀儡(包括ip)編輯,三年後就有機會解封。最好準備一封悔過書或保證書(類似這樣的),保證不再使用傀儡破壞,用作三年後解封的依據。此做法已有先例--Ws227留言2013年6月1日 (六) 10:34 (UTC)[回复]
    • 既然罷免我的原因是我不依規則,也請大家注意,不管動機為何,違反規則者就會被封禁,動機良善並不是避免封禁的理由。罷免案結束後我只封禁過User:影武者的一個ip傀儡。如果對黑雪姬的封禁還有疑問,請向執行封禁的User:Wing查詢--Ws227留言2013年6月1日 (六) 10:42 (UTC)[回复]
    • 以下是黑雪姬委托我转达的另外一些话:

@ws,你就自己慢慢玩你既封禁游戏啦,我无咩兴趣同你玩喔。哦系喔,我寻日花左少少时间统计左下,我还有3768个傀儡未被发现,其中,每隔11个月,这些傀儡中的300个左右会在维基百科做一次编辑,今后你地对住我个主帐号慢慢CU就系。

@Wing,那一系列帐号,就当作你说的“不要当黑武士”的代价全部封禁好了。我被封禁是小事,但是我最后给你的信,你自己思考好了,我相信你40岁人应该有自己的判断能力。

@大家,中文维基现在至少存在三个严重问题,在今后三年内,这三个问题之中的两个会爆发,到时候中文维基社群的声誉将有可能严重受损。今后这段时间,我会尽力阻止这三个问题爆发。希望能回到当年大家认真编辑条目,而不是为了政治而维基的时代。你们可以当我违规,当我破坏,这是我个人问题。社群的问题,请你们自己考虑。如果你们不想你们的编辑贡献沦为垃圾,希望你们能从自己的心出发,想想应该做的事情。

有事烧纸。

以上。——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6月2日 (日) 01:45 (UTC)[回复]

我不知為什麼聯想到周處除三害的故事。--Iflwlou ☯I♨I☀ 2013年6月2日 (日) 11:27 (UTC)[回复]
可以幫我問黑雪姬「三個嚴重問題」是哪三個嗎?感謝。Simon951434留言2013年6月2日 (日) 05:56 (UTC)[回复]

將互助客棧加回主頁

我不知道這個屬於甚麼分類,放錯的話先行致歉。現在首頁改版後,我都不知道互助客棧的連結在那裡,可以改善嗎?--Temp3600留言2013年6月2日 (日) 11:42 (UTC)[回复]

左侧。--ミカサ留言2013年6月2日 (日) 12:54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