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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条目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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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萝卜炒饭与田中罗密欧留言 | 贡献2013年6月12日 (三) 09:12 蘇州版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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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江歌案 § 提議討論:關於「江歌案」引用網絡參考文獻的笔误或失当

本討論摘要:本條目中存在對事件細節的表述偏差、不當改寫或刪減可信來源的情況,可能導致事實失真或偏離中立性,敬請討論。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4年12月3日 (二) 05:18 (UTC)

經濟、貿易與公司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歷史與地理

Talk:島嶼國家 § 建議把「相對的概念是『內陸國家』」改成「相關的概念是『內陸國家』」

建議把引言的「相對的概念是『內陸國家』」改成「相關的概念是『內陸國家』」。

因為「相對」一詞很容易被讀者理解為「相反」,而「相反」又容易被理解為互斥,然而島嶼國家與內陸國家並不是互斥的概念。

邏輯上一個國家可以同時是島嶼國家與內陸國家。比方長野縣如果是一個國家,那麼它就是一個島嶼國家(因為它全部的國土都位於本州島上),而它也是內陸國家(因為它完全沒有海岸線)。

雖然目前世界上尚無兼為兩者的國家,但邏輯不容混淆,維基不應暗示或誤導讀者這兩類國家是互斥的,所以我認為行文應作更改。(內陸國家的引言也應把「相對」改成「相關」,但為避免重複討論內容,就不在那裡發起討論了)---游蛇脫殼/克勞 2024年11月10日 (日) 13:32 (UTC)

Talk:太平洋島國 § 请求将本条目恢复到之前稳定的版本


我注意到在向史公哲曰于10天前开始大幅删减本条目的内容之前本条目的内容已有一年多都保持稳定,期间并没有人对本条目的内容提出大幅删减的意见。

向史公哲曰在发起第一条大规模删减编辑时留下这段编辑摘要:

“也不知道是谁胡编的,我只能告诉你:在中国大陆,太平洋岛国的研究范围不包括新西兰,包括巴布亚新几内亚。另外这个注释太自以为是了,觉得自己比prc的大洋洲研究者要聪明,令人忍俊不禁。最后,这个条目充斥大量原创研究,包括将自治政区划为属地,刻意忽略了新西兰的联系邦,我认为条目编者没有资格质疑译名。”

很明显,向君是以PRC的定义为标准来编辑的,但维基百科是全世界中文用户的百科,不是百度百科,况且我们都知道维基百科在中国大陆是被禁的,大多数中文维基的用户都不是中国内地的用户,维基百科向来没有以中国内地的定义为唯一标准这一说。

另外他说“这个条目充斥大量原创研究,包括将自治政区划为属地,刻意忽略了新西兰的联系邦”,这完全颠倒了黑白。首先,该条目是从作风严谨的德语维基翻译过来,其所描述的区域其实跟地质学人文地理学里的Remote Oceania区差不多,属于大洋洲海洋性岛屿聚集的区域,跟大陆地壳覆盖的Australia-New Guinea区完全不一样,这在外文维基上已有大量学术资料支持,并非原创研究。其次,新西兰的两个联系国也是主权国家,并没有被原条目忽略。再者,原条目对该区域的国家、境外属地和境内领土(即普通的一级行政区)有着精准的划分,并没有所谓的把自治政区划为属地的问题,反倒是向君明显搞不太明白后两者的差别。

也就是说,从向君的第一条编辑开始,他的方向就是错的,既没有尊重原作者的既有贡献,也没有对条目进行改良,只是凭一己之见就认为该条目无价值,因此肆无忌惮地进行删减,将好好的一个条目删减成只有两句话的小作品。目前该条目除了列举了十几个大洋洲的国家外无任何有用的资料,着实可惜。

当然,在通过跟向史公哲曰在各种讨论页交流后,我相信他并不是恶意删除本条目的大量内容,只是他并没有对原条目各位编辑的贡献给与足够的重视,犯了先入为主的错误,在没有充分了解原条目内容的情况下对条目进行了大幅删减。我请求将本条目恢复到之前稳定的版本。

链接: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5%A4%AA%E5%B9%B3%E6%B4%8B%E5%B3%B6%E5%9C%8B&oldid=85075246 N. Mortimer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11:53 (UTC)

Talk:汉族 § 汉族名人图组问题

近日,Leoshuo于汉族条目进行了一笔争议性的重大改动:他在原编者被封禁的时候,立即将原有的赵孟頫(唯一的元代汉人和画家代表)和蔡伦(影响人类历史进程的100名人排行榜中的第7名)换成了岳飞和史可法这两位具有民族主义意识形态色彩的武将,打破了图组的选人平衡,过于倾斜军政人物。 我虽是一位新用户,但也认为Leoshuo的改动有不妥之处,于是便恢复了稳定版本内容。但Leoshuo仍旧不带任何理由,违反中立方针恢复了争议性编辑。经本人查明,此人曾因为具有民族主义色彩的扰乱性编辑,获得两次警告,并曾被封禁3日。 根据WP:CAUTIOUS的说法,“应谨慎作出重大改动。请在重大修改前先在条目讨论页得出共识,以避免出现编辑战。不同编辑对如何改善条目的看法或有不同。如您决定大胆作出修改,则应在讨论页详细解释。”;根据WP:BRD的说法,““修改、回退、讨论循环”是维基百科上达成共识的一种方法。”所以我便发起此次讨论,力求能够解决问题。--一心扫尽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 2024年12月7日 (六) 05:28 (UTC)

Talk:乡 (波兰) § 行政单位的译名

关于波兰第三级行政区划单位,从现有的中文及英文条目来看,应该译为“市镇”更好。诚然中国外交部使用“乡”的名称,但这层行政区划单位有三种类型:城镇乡、城镇乡村结合乡和乡村乡,听起来怪别扭的!况且县级市也是一个“乡”!但如果称为“市镇”的话就明了了。市镇有三种类型:城镇型市镇、城乡结合型市镇、乡村型市镇。而县级市既是一个县,也是一个市镇。

欧洲(至少是欧盟)各国的基层政权单位都应该译为“市镇”,因为在欧盟文件各语言互译里都会采取英文municipality在各语言里对应的单词(参见之前Talk:希腊行政区划里的讨论)。类似的讨论还有Talk:乌克兰行政区划Talk:丹麦市镇Talk:市鎮 (亞美尼亞)Talk:市鎮 (格魯吉亞)。中文来源里至少《欧洲时报》采用“波兰市镇”的说法

波兰有近2500个市镇,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市镇都有自己的条目。另外还牵涉到分类等。因此影响范围很广,希望能在社群内取得共识后统一更新。--万水千山留言) 2024年12月10日 (二) 20:12 (UTC)

Talk:喀尔巴阡山省 § 译名

两本地名词典给出的译名是“喀尔巴阡山麓省”。新华社历史资料库里没有信息。但此译名确实使用度不高。现条目名有绝对高的常用度,且中国外交部也在使用。另外新华社及央视网也使用“喀尔巴阡省”,但总体用法不多。请社群讨论一下条目名该采用那个译名。--万水千山留言) 2024年12月11日 (三) 09:30 (UTC)

Talk:西里西亚省 § 译名

两本地名词典给出的译名都是“希隆斯克省”,在网上找到一份应该是地图出版社出版的地图也是用此译名。谷歌搜索比“西里西亚省”少,但“西里西亚省”有可能包括历史上相关地名的结果。个人觉得应该根据译写导则的精神来采用根据该国官方的标准地名的译名。另外这个讨论结果也适用于下西里西亞省 (波蘭),就不再另外提出来讨论。@BigBullfrog @Kethyga--万水千山留言) 2024年12月11日 (三) 23:26 (UTC)

語言及語言學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數學、科學與科技

Talk:护理学 § 合併請求:護理人員合併到此

目前正在翻譯護理人員條目,但發現英文維基百科的Nursing對應本條目。此外,護理人員和護理學兩者的內容高度重疊,甚至可以說護理人員就是護理學主體,因此建議直接合併。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4年12月21日 (六) 03:20 (UTC)

媒體、藝術與建築

Talk:Lolly Talk § 厂牌

Herbertman认为天作創意官網提及只是Lolly Talk推廣發行代理,並不從屬其唱片公司;CD封面及包裝只提及由Lolly Management Limited All right reserved。可是根据各大音乐平台,如Apple Music、Spotify等,显示版权℗ 2024 Daymaker Creatives Limited,应该是经过授权才正式出版。照这种说法,但应该依靠于可靠第三方来源的支持。@ScarsnevergoawayMilkypineTw dramaDabao qian特克斯特2001:D08:2932:155D:1806:8A18:4128:5BEC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8:05 (UTC)

Talk:智寶國際開發 § 提議將REMOW拆出此條目,改置於集英社之下

如題,根據去年的公開資料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集英社持股48.5%,基本可以肯定雖然集英社不是股東,但對REMOW而言,集英社有遠比智寶的影響力,故建議將智寶國際開發#REMOW一節切過去集英社條目。--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23日 (一) 04:50 (UTC)

政治、政府與法律

Talk:2024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 § 中華民國的選舉條目不應記述當選人日後死亡、辭職、被停職、被解職、被罷免,或其他人補選當選、遞補的資訊

如題。

具體實例:2024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條目不應記述立法委員游錫堃洪申翰任內辭職,並分別由王正旭王義川遞補的事項,這些記述在模板{{立法院第十一屆立法委員}}或條目立法院第十一屆立法委員名單中就已經足夠。

理由是,2024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記述的主體之一應是「立法委員當選人」,而不應是「立法委員」。「立委當選人」不等於「立委」,立委當選人需經過宣誓就職才能成為立委,而日後立委的變動已經不是立委選舉條目所應該著眼的範圍了,選舉條目就應該僅止於選舉結果。

請問各位先進認為如何?---游蛇脫殼/克勞 2024年11月24日 (日) 14:09 (UTC)

Talk:中华人民共和国 § “社会主义国家”来源

数月以前我给“社会主义国家”加了{{需要第三方来源}}模板,后被U:The Puki desu移除,U:向史公哲曰倾向认同我的编辑而U:Flyinet不认同。我认为用某国宪法来佐证某国性质实在有悖《WP:可靠来源》指引中的“使用第三方来源”要求。并且这并不是没有争议的问题。建议参考英维,直接写为“国家”。--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7日 (三) 15:26 (UTC)

Talk:太平洋島國 § 请求将本条目恢复到之前稳定的版本


我注意到在向史公哲曰于10天前开始大幅删减本条目的内容之前本条目的内容已有一年多都保持稳定,期间并没有人对本条目的内容提出大幅删减的意见。

向史公哲曰在发起第一条大规模删减编辑时留下这段编辑摘要:

“也不知道是谁胡编的,我只能告诉你:在中国大陆,太平洋岛国的研究范围不包括新西兰,包括巴布亚新几内亚。另外这个注释太自以为是了,觉得自己比prc的大洋洲研究者要聪明,令人忍俊不禁。最后,这个条目充斥大量原创研究,包括将自治政区划为属地,刻意忽略了新西兰的联系邦,我认为条目编者没有资格质疑译名。”

很明显,向君是以PRC的定义为标准来编辑的,但维基百科是全世界中文用户的百科,不是百度百科,况且我们都知道维基百科在中国大陆是被禁的,大多数中文维基的用户都不是中国内地的用户,维基百科向来没有以中国内地的定义为唯一标准这一说。

另外他说“这个条目充斥大量原创研究,包括将自治政区划为属地,刻意忽略了新西兰的联系邦”,这完全颠倒了黑白。首先,该条目是从作风严谨的德语维基翻译过来,其所描述的区域其实跟地质学人文地理学里的Remote Oceania区差不多,属于大洋洲海洋性岛屿聚集的区域,跟大陆地壳覆盖的Australia-New Guinea区完全不一样,这在外文维基上已有大量学术资料支持,并非原创研究。其次,新西兰的两个联系国也是主权国家,并没有被原条目忽略。再者,原条目对该区域的国家、境外属地和境内领土(即普通的一级行政区)有着精准的划分,并没有所谓的把自治政区划为属地的问题,反倒是向君明显搞不太明白后两者的差别。

也就是说,从向君的第一条编辑开始,他的方向就是错的,既没有尊重原作者的既有贡献,也没有对条目进行改良,只是凭一己之见就认为该条目无价值,因此肆无忌惮地进行删减,将好好的一个条目删减成只有两句话的小作品。目前该条目除了列举了十几个大洋洲的国家外无任何有用的资料,着实可惜。

当然,在通过跟向史公哲曰在各种讨论页交流后,我相信他并不是恶意删除本条目的大量内容,只是他并没有对原条目各位编辑的贡献给与足够的重视,犯了先入为主的错误,在没有充分了解原条目内容的情况下对条目进行了大幅删减。我请求将本条目恢复到之前稳定的版本。

链接: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5%A4%AA%E5%B9%B3%E6%B4%8B%E5%B3%B6%E5%9C%8B&oldid=85075246 N. Mortimer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11:53 (UTC)

宗教與哲學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社會、體育運動與文化

Talk:小沈阳 § 关于繁体“小沈陽”

有资料可以证明“小沈阳”的繁体是“小沈陽”吗,我记得他曾经在歌中唱过“沈是沈阳的沈哪,阳是沈阳的阳”。参见Wikipedia:字词转换/修复请求/存档/2017年5月#小瀋陽。--杰里毛斯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8:28 (UTC)

Talk:中国新闻周刊 § “周刊”与“週刊”

以繁体模式浏览本条目,基本使用“周刊”,但也有一处“週刊”,似应统一用词。查繁体來源发现“《中國新聞周刊》”[1][2]与“《中國新聞週刊》”[3][4][5]都有使用,其中陆委会虽然使用“中國新聞週刊”与“鏡週刊”,但也用了“《商業周刊》”,卓越新闻奖基金会使用“中國新聞周刊”,却也使用“《時代》週刊”。应以哪个写法为准?——杰里毛斯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02:29 (UTC)

Snooker與English billiards

在維基上,有很多條條目把Snooker音譯為「士碌架」(粵音)或「斯諾克」(普音),但現時有「英式桌球」之稱,我認為我們不應捨意譯而採音譯,因此主張把所有音譯易名為「英式桌球」,但是我發現有稱為English billiards的運動被譯為英式桌球。希望在此詢問大家的意見。Professorjohnas留言2013年5月11日 (六) 12:02 (UTC)[回复]

「英式桌球」係以宗主國與器材稱呼 Snooker,而非該字的「意譯」,其意譯應為「菜鳥軍官」;諷刺的是,它反而是 English billiards 的意譯才對。-Kolyma留言2013年5月14日 (二) 10:58 (UTC)[回复]
現時(在香港)雖有「英式桌球」之稱,但 google 搜尋結果,其符合項目數量不如「士碌架」,其普及度大有問題。--Kolyma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14:09 (UTC)[回复]
(~)補充:「en:World Professional Billiards and Snooker Association」被譯為「世界职业台球与斯诺克协会」,「檯球」與「桌球」應同指一物,而桌球較常用。如果把Snooker稱為「英式桌球」,則該會要易名為「世界職業桌球與英式桌球協會」……Professorjohnas留言2013年5月11日 (六) 12:11 (UTC)[回复]
Billiards在台灣叫做撞球,而桌球在台灣是指乒乓球,和其他地區不太一様(可見地區詞轉換很重要)--Wolfch (留言) 2013年5月11日 (六) 12:51 (UTC)[回复]
确实如此,参见Wikipedia:繁简体转换请求/2005年中的讨论:)--zy26 was here. 2013年5月11日 (六) 13:18 (UTC)[回复]

(*)提醒司諾克en:Snooker)與英式撞球en:English billiards)是不一樣的競賽項目,請勿混為一談。--Kolyma留言2013年5月11日 (六) 13:24 (UTC)[回复]

个人见解:
英文名称 zh-tw zh-hk zh-cn
Snooker 諾克 碌架、英式 诺克
English billiards 英式 英式球(东亚运动会、明报)、比力、英式比力 比例球、英式比例球、英式球(字典)、三球落袋式球、英式三球比利(最后两个较少出现)
资料来源:某搜寻器、相关条目、字词转换组(Template:CGroup/Snooker)、[6][7]、'00度百科、[8][9]。mo、sg不知道。另外找不到 English Billiards 翻成英式桌球,初步判断可能是过度转换。--Lakokat 2013年5月11日 (六) 13:32 (UTC) 于 2013年5月11日 (六) 14:22 (UTC) 曾修改[回复]
snooker和English billards是不同的东西,没有证据显示snooker应该被称为“英式桌球/英式撞球/英式台球”(各地区名称),反而English billards是被称为“英式桌球/英式撞球/英式台球”。—Snorri留言2013年5月11日 (六) 13:48 (UTC)[回复]
感觉英式台球跟英式桌球有时候是作为Snooker和English billiards和合称。真乱……--Lakokat 2013年5月11日 (六) 13:53 (UTC)[回复]
有时候确实会这样,但需要区分的时候还是会分清楚。—Snorri留言2013年5月11日 (六) 13:55 (UTC)[回复]
刚才再去搜了一下,更新了上表。--Lakokat 2013年5月11日 (六) 14:22 (UTC)[回复]
按照中国台球协会说法,http://billiards.sport.org.cn/tournaments/rules/ 在zh-cn,应该称English billiards为“英式比利台球”。--zy26 was here. 2013年5月11日 (六) 14:40 (UTC)[回复]
但現在香港的新聞報導也稱Snooker為「(英式)桌球」而非「士碌架」。由於Snooker已有合理意譯,捨音譯而採意譯為較理想的做法,但單採意譯則難以分辨Snooker和English billiards,因此建議音意合用,但有名稱過長的弊端:
英文名称 zh-tw zh-hk zh-cn
Snooker 英式諾克 英式碌架 英式诺克
English billiards 英式比利 英式比利 英式比利
剛發現表內不能以-{乂乂乂}-的方法禁止地區詞轉換,唯有以粗體作阻礙。Professorjohnas留言2013年5月11日 (六) 15:41 (UTC)[回复]
另可加「英式//球」消歧義頁分辨兩者。Professorjohnas留言2013年5月11日 (六) 15:45 (UTC)[回复]
为什么在Snooker前面加上“英式”呢?又不是English Snooker……--zy26 was here. 2013年5月11日 (六) 15:53 (UTC)[回复]
zh-tw 欄位內容與一般認知不符;在台灣未曾聽過「比利球」、「英式司諾克」的說法。感覺上前面 Lakokat 君所寫的比較正確。-Kolyma留言) 2013年5月11日 (六) 17:01 (UTC)-Kolyma留言2013年5月11日 (六) 17:12 (UTC)[回复]
剛才用Google查了一下"比利球",只有2項結果,而且都是「吉諾比利」後面接「球XX」。再查"比利球",有多達31,300項結果,顯見兩地對「比利」一詞用法有別。--Kolyma留言2013年5月11日 (六) 17:47 (UTC)[回复]
香港对snooker的书面称呼多用英式桌球,口语则多用士碌架,需要分清玩法的时候也会特地说明是士碌架还是比力。—Snorri留言2013年5月11日 (六) 16:04 (UTC)[回复]
常用名优先,而不是正确名称优先--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5月13日 (一) 03:16 (UTC)[回复]
(:)回應zy26:因為Snooker常用名為「英式桌球」,把「士碌架」加在詞中是為了與English billiards 作區別。
(:)回應Kolyma:我用「比利撞球」,是因為上面Wolfch君指出Billiards在台灣叫做「撞球」,而桌球在台灣是指乒乓球,到底何者為對?
(:)回應Snorri:維基的稱呼應以書面語為先,但亦要分清玩法。因此我建議Snooker和English billiards都應包含「英式桌球」,中間再加「士碌架」或「比力」作分辨。Professorjohnas留言2013年5月13日 (一) 13:47 (UTC)[回复]
建議各地用語分開討論。--Kolyma留言2013年5月13日 (一) 15:28 (UTC)[回复]

台灣用語

在台灣根本沒有人用「比利」來稱呼 Billiards,都是講「球」。Snooker 大多直稱「司諾克」,較少使用「司諾克撞球」,而「英式司諾克撞球」更是罕見。--Kolyma留言2013年5月13日 (一) 14:53 (UTC)[回复]

綜合以上,建議 zh-tw 以「司諾克」及「英式撞球」定調。--Kolyma留言2013年5月13日 (一) 15:28 (UTC)[回复]

香港用語

剛才用 google 查了一下,"士碌架"有 750,000項結果,多於"英式桌球"的 138,000項。既然英式桌球有歧義(本身是 English billiards 的直譯,而且东亚运动会、明报用英式撞球稱呼 English billiards),為何不用「士碌架」呢?如此一來,English billiards 使用「英式比力」即可,遠比目前Professorjohnas所提的方案簡單明瞭。-Kolyma留言2013年5月13日 (一) 15:28 (UTC)[回复]

再用 google 查詢結果,"英式比力" 有 71,500 項結果,而 Professorjohnas 所提"英式比力桌球"則「找不到」;而"英式士碌架桌球"也是「找不到」。--Kolyma留言2013年5月13日 (一) 15:34 (UTC)[回复]

  • 不可直接以搜索結果的多寡來定奪名稱正確與否。如上所言,Snooker和English billiards同屬「英式桌球」類,加上「比力」或「士碌架」只是為了消除歧義。而雖然「士碌架」的搜索結果比「英式桌球」多,但正式場合則多稱「英式桌球」[10][11](來源中的「英式桌球」非指English billiards),所以其實Snooker比English billiards更應稱為「英式桌球」。而正因English billiards亦稱英式桌球,我提出了上述方案。Professorjohnas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15:15 (UTC)[回复]
(*)提醒WP:命名常規1.2節標題為:「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稱」,而非官方名稱。Google 搜索結果不見得完全正確,但可適度反映名稱的常用程度。現將 zh-hk 的兩個方案列於下表,請依WP:命名常規逐一檢視何者為宜。
英文名称 Professorjohnas方案 Kolyma方案
Snooker 英式士碌架 碌架
English billiards 英式比利 英式
先提醒您香港桌球總會並非 Snooker、English billiards 的擁有者或代表者,所以不適用「名從主人」;但若為該會所舉辦的比賽建立條目,那就適用了。--Kolyma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17:21 (UTC)[回复]
印象中,在香港,snooker叫作「桌球」或「士碌架」,一般來說,書面語會用桌球[12]。至於English billiards,似乎也可叫英式撞球[13]--Gakmo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18:25 (UTC)[回复]
(※)注意,英式桌球並不只由香港桌球總會使用[14][15](這些文章與總會或其舉辦的賽事無關,雖然來源21有提及總會,但並非作主要報導)。Professorjohnas留言2013年5月19日 (日) 14:10 (UTC)[回复]
(*)提醒:您當前的提案並無「英式球」;如果您要放棄提案而改採Gakmo君的意見作為提案內容,那也可以,不過總得說明白。另外,再提醒您一點:香港亦有媒體使用「英式球」來指稱 english billiards。除非您能證明大多數香港人都能明確分辨「英式球」是指 snooker,而「英式球」是指 english billiards,否則就是有歧義,不宜直接用於維基條目中。 --Kolyma留言2013年5月20日 (一) 15:08 (UTC)[回复]
看來您仍未明白我的意思。我的提案無「英式桌球」,但建議使用「英式士碌架桌球」和「英式比利桌球」,正是由於兩者均應稱作「英式桌球」,但有歧義,所以加上「士碌架」和「比利」以作分辨,這點我在上面已經申述過了。至於我剛提供的兩則來源旨在證明使用「英式桌球」字眼的合理性,「士碌架」和「比利」是在使用「英式桌球」的前提上加上作消歧義的。Professorjohnas留言2013年5月21日 (二) 09:56 (UTC)[回复]
那麼請問 Gakmo 君是否要提案?-Kolyma留言2013年5月22日 (三) 04:54 (UTC)[回复]
  1. Professorjohnas君的提案是在常用性和準確性之間選擇了後者,但維基百科條目命名是視乎其是否常用。
  2. 在香港,問題出在英式桌球可以指snooker又可以指English billiards(見[16]))。根據香港政府部門常用辭彙,建議snooker可叫桌球,English billiards可叫英式桌球(雖然會很混淆,請熟悉情況的維基人再斟酌)
  3. 至於撞球,感覺在香港真的不常用,沒有聽過。
--Gakmo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2:39 (UTC)[回复]
(:)回應:其實如果snooker叫「桌球」,English billiards叫「英式桌球」,如您所言,會很混淆。與其如此,我建議使用我的方案。反正「英式桌球」的常用度已無爭議,只是沒有人會說「英式士碌架桌球」或「英式比利桌球」,但實際執行時會建立「英式桌球」消歧義頁,連結往那兩條條目,我認為已同時兼顧常用性和準確性,而且意義清晰,更可避免分類混亂等衍生問題。Professorjohnas留言2013年5月29日 (三) 10:02 (UTC)[回复]

不好意思,現在這裡是討論地区词处理,我先前混淆了。說回來,感覺用「英式士碌架桌球」作為zh-hk的snooker,用「英式比利桌球」作為zh-hk的English billiards,好像不太自然。維基始終是常用性優先,應避免違反原創研究。為免混淆,(&)建議snooker的zh-hk為「士碌架」,English billiards的zh-hk為「英式桌球撞球」。---Gakmo留言2013年6月1日 (六) 05:43 (UTC)[回复]

想了一想,可能叫英式撞球沒有那麼混淆,已改。--Gakmo留言2013年6月1日 (六) 06:06 (UTC)[回复]
這也可以,畢竟香港的確有用英式撞球稱呼 English billiards。--Kolyma留言2013年6月5日 (三) 13:43 (UTC)[回复]

請問Professorjohnas 君是否還主張「英式士碌架桌球」、「英式比利桌球」呢?您的意思是添加「士碌架」、「比利」來消除歧義,那麼為何不用更常用、更簡潔,而且本身就無歧義的「士碌架」、「英式撞球(或英式比利)」,卻硬要使用乏人提及(網路上找不到)的名詞呢?再者,當香港讀者看到「英式士碌架桌球」會不會覺得疊床架屋呢?會不會誤以為這是與「士碌架」有別的另外一種桌球項目呢?-Kolyma留言2013年6月5日 (三) 14:13 (UTC)[回复]

大陸用語

依據 Google 查詢,"斯諾克" 有 6,900,000 項結果,遠多於 "英式斯諾克台球" 的 907,000 項。至於 English billiards 方面,"英式台球" 有 154,000 項結果,也遠多於 "英式比利台球"(26,100 項)、"英式比例台球"(37,100 項)、"英式比力台球"(1,140 項)的總和--Kolyma留言2013年5月13日 (一) 15:45 (UTC)[回复]

我打过几次,初步认为斯诺克的桌子更大 更难打,而桌球就小点容易。。。。。--Qa003qa003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04:25 (UTC)[回复]
好像"英式台球"很多也是指”Snooker“或者”Snooker和English billiards的合称“的。--zy26 was here. 2013年5月26日 (日) 01:11 (UTC)[回复]
剛才查到《阿德瓦尼放弃国际锦标赛 七次世界冠军钟情英式比利》的報導,大陸媒體是否比較常用「英式比利」來稱呼 English billiards ? --Kolyma留言2013年6月5日 (三) 14:04 (UTC)[回复]
請勿使用{{saveto}}存檔至尚未創建的條目,很可能會造成機器人存檔時候發生錯誤導致存檔遺失。--安可留言2013年6月7日 (五) 14:35 (UTC)[回复]

建議刪除「Category:福特貨車」

小弟建議刪除「Category:福特貨車」,因為現已用新分類「福特市售車」來概括這個舊分類,謝謝。攻殼機動隊員留言2013年5月21日 (二) 03:52 (UTC)[回复]

  • 什麼是「市售車」?似乎不是標準漢語。--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21日 (二) 04:26 (UTC)[回复]
  • 您好,「市售車」當然並非標準漢語,而是一般俗成既定的用語,這個詞是相對於「概念車」、「改裝車」的。一般來說,各家車廠先發展出概念車,再修正成可以達到大量生產化的產品,然後上市銷售。消費者購買此產品後想加強懸吊、動力、底盤、制動、內裝外觀等,自行花錢改裝後則稱「改裝車」。如果您有更好的用詞,歡迎提出,甚至可以直接修改。攻殼機動隊員留言2013年5月21日 (二) 15:15 (UTC)[回复]
用「市售車」來當分類名感覺很古怪,一般常見的分類應該是用「量產車」(mass production car)來與概念車或賽車作區隔吧?--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21日 (二) 15:29 (UTC)[回复]
同大象(我想「市售車」應該只是台灣本地的詞彙,在其他華語地區似乎並不流行。)--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22日 (三) 03:03 (UTC)[回复]
怪怪的,難道概念車或原型車就不是福特車系的一部份嗎?--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22日 (三) 03:46 (UTC)[回复]
但是「貨車」應該都算是「量產車」的一種。建議保留「貨車」分類,另建「私家車」分類如何?--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22日 (三) 04:00 (UTC)[回复]
  • 大象兄:將來「福特概念車」可以另立子分類,雖然目前沒有相關條目。

SiuMai兄:我當然贊成保留「貨車」分類,但建議刪除「福特貨車」子分類。請參考英文版維基百科,並沒有「品牌+貨車」這樣的子目錄。
各位大哥:如果沒有更好的用詞,小弟目前傾向「福特量產車」這個名稱。攻殼機動隊員留言2013年5月22日 (三) 04:10 (UTC)[回复]

本人之前就於分類:梅賽德斯-平治車輛之下建了「梅賽德斯-奔馳貨車」的子分類,用以區分Benz的貨車。--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22日 (三) 04:31 (UTC)[回复]
這是台灣所謂的「大貨車」
在台灣所謂的「大卡車」
其實我認為「(某某品牌)貨車」這樣的分類也有點怪怪的。一般來說,雖然也有公司採取比較特例的分法,但世界上大部分車輛製造商都會把產品分類為「commercial vehicle」與「passenger vehicle」兩個部門,然後再細分。因此我建議若要把某家汽車製造廠的車輛產品作分類,可以考慮分成「(某某品牌)商用車」與「(某某品牌)乘用車」。順道一提的是「貨車」這稱呼在台灣這頭其實是有歧義的,因為一般口語上若說「貨車」,大部分的人直接聯想到的都是後面有個貨艙或是頂蓋的商用車,而平板或是開篷設計的通常稱呼為「卡車」。雖然說因為地區用語差異考量分類不見得需要遷就台灣用戶的慣用名,但如果其他地區的慣用稱呼方式可達到避免這種分類模糊狀況的效果,建議還是採用可以更準確說明車輛種類的敘述方式來當分類或條目名稱。
福特目前並沒有生產commercial/truck這個領域的產品,他們旗下的所謂「貨車」應該是指F series吧?F series從最小的F-150到大型的F-750用途與尺寸落差很大,但一般來說這類的車都被分類在pickup至light-truck之間,所以應該同時屬於福特的乘用車與商用車分類底下。--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22日 (三) 05:14 (UTC)[回复]
福特Transit不是「貨車」是甚麼?--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22日 (三) 05:29 (UTC)[回复]
至少在福特自己的品牌內是把Transit分類為「Van」,算是light-commercial分類底下的類別。以台灣來說習慣叫這種車輛為「小貨車」,以便與truck-base的「大貨車」區隔。底盤版本比較短、車重比較輕的van在全世界都是使用一般乘用車(小客車)執照就可以駕駛,所以通常會跟需要特殊商用車駕駛執照的truck作出區隔,只是各國的法規與市場級距算法都不同,所以比較難訂出一個一刀兩斷的分類系統,中間一定有些跨級或是在某些國家屬於A類、其他國家又屬於B類的模糊地帶存在。--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22日 (三) 05:48 (UTC)[回复]
  • SiuMai兄:不過那個「梅賽德斯-奔馳貨車」子分類就沒有相對應的跨語言分類,不是嗎?英文版維基百科是條目最多的版本,小弟一直堅持以此語言版本作為相對應。您建立的分類:梅賽德斯-平治車輛給了我靈感,或者把「福特市售車(量產車)」改成「福特車輛」(可對應英文版的Category:Ford vehicles)?
  • 題外話:要相對應的跨語言分類,到英文維基建個分類不難。--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22日 (三) 07:19 (UTC)[回复]
  • 本人已查證過英文維基,所有汽車品牌的市售車子分類皆用「Category:(品牌名) vehicles」,所以中文維基皆可以「Category:(品牌名)車輛」相對應。另,是否只有管理員才能修改分類名稱?若是的話,麻煩請通知管理員,小弟設立的「Category:福特市售車」、「Category:日產市售車」、「Category:馬自達市售車」、「Category:速霸陸市售車」等四個子分類都要修改名稱,謝謝。攻殼機動隊員留言2013年5月22日 (三) 07:59 (UTC)[回复]
其實分類是沒辦法移動的,要更改分類名稱得先創立新分類後,將舊分類中的條目都移入,然後替舊分類掛上刪除模板。原則上只有管理員可以執行最後一個步驟,其他的部分一般用戶也可進行,但是我經先幫您把Category:福特車輛Category:日產車輛Category:速霸陸車輛Category:馬自達車輛幾個分類與相關的母分類、wikidata連結都設定好,您只需要動手把條目移入就成。--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22日 (三) 09:02 (UTC)[回复]

我自己做了一个转换组,希望大家扩充下:{{CGroup/Traffic}}-- ──★──  2013年5月30日 (四) 09:00 (UTC)[回复]

{{NoteTA|Gx=Traffic}}-- ──★──  2013年6月6日 (四) 08:48 (UTC)[回复]
不好意思我忍不住想小小指正一下:在這場合轉換組的名稱應該用「transportation」比較適合,「traffic」跟「transportation」的意義其實是有點不大相同的。--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6月11日 (二) 04:40 (UTC)[回复]

关于肯尼迪诅咒的相关解释

这条目有“在美国民间流传着三种主要的说法,一是20世纪70年代流传于美国南部的迷信说法,肯尼迪家族的先人约瑟夫·肯尼迪为了换取家族掌握经济政治的资源,曾把灵魂卖给了魔鬼,因而会受到诅咒。二是约瑟夫·肯尼迪在20世纪30年代曾任驻英国大使时,因阻挠逃脱纳粹统治的犹太牧师在船上祷告,而遭到犹太牧师的诅咒。三是约瑟夫·肯尼迪在20世纪30年代曾任驻英国大使时,曾拒绝为500名被送进纳粹死亡集中营的犹太人派发签证,因而遭到犹太人的诅咒。”“--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Inspector)(留言(←防河蟹请用HTTPS 2013年5月22日 (三) 02:30 (UTC)[回复]

而关于肯尼迪诅咒的具体内容,在美国的民间则有多种说法,大体上是出卖灵魂给魔鬼或遭到犹太人诅咒。”这样的说法不少中文媒体(如凤凰网环球网)都有转载,但是我在英文维基询问时(en:Wikipedia:Reference_desk/Archives/Humanities/2013_May_21#The folk explanations of the cause of Kennedy tragedies?)人家却认为这些说法完全不靠谱,那么是否应该删除?

(~)補充:500犹太人一说似乎是出自典型的八卦媒体《世界新聞周刊》。[17]--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Inspector)(留言(←防河蟹请用HTTPS 2013年5月22日 (三) 02:30 (UTC)[回复]

500犹太人一说確實出自於惡搞出名的《世界新聞周刊》,建議把那段話刪去。這玩笑一點都不好笑。--Outlookxp留言2013年6月3日 (一) 14:38 (UTC)[回复]
将此移动到《世界新聞周刊》条目。此外,此条目英文明明应该翻译为肯尼迪悲剧,为何会成了具有宗教或迷信意识的“诅咒”????--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26日 (日) 04:09 (UTC)[回复]
似乎肯尼迪诅咒google结果多一些。还有另外两个说法呢?是否也应该认为是可靠来源的报道?没有可靠来源要不要删除?--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Inspector)(留言(←防河蟹请用HTTPS 2013年5月26日 (日) 04:14 (UTC)[回复]
环球网来源已经说了:“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球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Inspector)(留言(←防河蟹请用HTTPS 2013年5月26日 (日) 13:06 (UTC)[回复]
應該要找個來源去反駁這些說法,而不是在維基裡面原創研究之後而刪去內容。--安可留言2013年6月4日 (二) 14:11 (UTC)[回复]

“高丽”问题

之前讨论已存档,见Talk:高麗#高麗乌拉跨氪 2013年5月31日 (五) 15:47 (UTC)[回复]

在对高丽王朝还是王氏高丽两者的选择上,我们可以明显看出社群存在重大分歧。不管怎样,这种分歧一天不解决,任何条目命名(不管是高丽王朝还是王氏高丽)都理应被视为不合理。而我们展开这个讨论,理应形成共识,结束现在的乱状。那是否为了结束乱状,我们就必须要在二者选其一?维基百科从来就没有这样的方针。——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23日 (四) 05:05 (UTC)

搜索结果的理论

首先我们得感谢牛津大学互联网研究所的廖汉腾博士,虽然他的专业并非历史,对中文地区尤其是中国大陆的历史命名方式一无所知,但他也发挥了他的一技之长,以其固有的论文写作方式,搜索了他认为相当权威的数据库资料。那让我们来看看他的搜索结果:

  • 高丽王朝:找到 1,243 条结果
  • 王氏高丽:找到 311 条结果

从结果我们可以看出,高丽王朝在结果数量上占有绝对优势,单单从这个角度来看,似乎条目的名称应该命名至高丽王朝为主。

但,我们不能无视王氏高丽的311结果的存在,尤其是结果的质量上。如果单从数据分析来说,我们可以依从数据数量来决定何者为主。不过这个条目本身并不是数据统计学,而是一段历史。不管怎样说,单纯的数据统计学理论不能支撑一个历史条目,尤其是这种多地区名称争议的条目的问题。

而且更不要说,这个统计本身存在一个极大的缺陷。廖汉腾博士依赖的是中国大陆的CNKI数据库,其考量角度,以及选材,基本上可以认为是以大陆期刊优先。这就说明了一个严重的问题,高丽王朝这个名称本身的统计数据,就存在着严重的地区性。这是维基百科的方针所不能接受的。所以,我们不能以此作为首要的资料来源考量。

在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到部分象牙塔学者,其对外间社会缺乏实际的认知,以为一切以大学研究为中心指引,用跨学科的技术去分析自己不熟悉的专业,所造成的曲解。当然,不管怎样说我们还是感谢一切对此次讨论提供数据支持的讨论者。——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23日 (四) 05:05 (UTC)

数据库本身所占据的社会地位及影响

我们不能不否认的是,CNKI作为一个中文地区共知的数据库系统,其资料的权威性,是受到包括台湾在内的大学所承认的。但就之前提到的一个短板,CNKI数据库对台湾地区的研究理论,就整个数据库本身(先不说单一的高丽王朝)来说,是缺乏公正性的,因为其考量是以大陆的论文收入标准作为优先去处理问题。

此外,我们抛开数据库本身,从结果数量来看:

  • 高丽王朝:找到 1,243 条结果
  • 王氏高丽:找到 311 条结果

我们可以看到的是,即使是两个结果加在一起,数量也不超过2000。这个2000的数据结果,能代表什么样的社会认知,相信专业研究互联网的人士对此的了解要比我深入的多。

不过作为跟非专业人士的一个讨论,我还是要在此列出一个数据:

金正恩 202

不知道我的搜索方式对不对。但对于一个金正恩,其搜索结果居然也有202个。金正恩这个词,我想出现也不过是一年多的事情。当然,googel的搜索量一对比,两个名字跟金正恩的数量差异根本就不可能是一个等级。

而对比高丽王朝跟王氏高丽几百年历史,可以这样认定,其实高丽王朝跟王氏高丽在绝对数量上均不占有任何优势,不应作为历史学界乃至全世界的一个绝对的认定名称

而这个问题上,我们也是可以从维基百科的方针内找到答案(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

通常來說,條目不應給予少數觀點與更受歡迎的觀點同樣多的描述,且通常根本不應包含極少數的觀點。

我们可以看到的是,我们其实正在为两个根本不中立的名称在纠缠,这是维基百科所不可取的事情,也是纷争本身为何至今未能解决的关键因素。

然后再让我们看看命名规则本身:

  • 遵守上面的一般惯例和大家就命名问题达成的其他共识。
  • 包容的规则:凡是因各地文化差异而导致命名有差异的条目,我们要在条目正文里说明各地的命名,然后我们采用重定向的方式把所有的命名方式都包括进来。

很显然,作为无法达成共识的两个名字,均不宜用于条目名称之内。参考上面廖汉腾博士的排版工作,我们可以明显看出名称使用之间的分歧。那么,这两个名字是应该用作条目主名称吗?我想大家心里有数。——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23日 (四) 05:05 (UTC)

可供查证的两个名字的问题

不过我们也绝对不能否认,两个名字都是有足够的来源作为资料支持的。高丽王朝名称本身不需要解释,王氏高丽也是受到学术界承认的一个名字,而且从时间上来考量,王氏高丽更是一个更为新鲜的名字。又或者我们应该质疑一句:如果高丽王朝这个名称本身是一个学界共识,为何之后会出现王氏高丽?为何同样的事情没有发生在其它国家其它朝代之上?

让我们继续感谢数据提供者们。“王氏高麗”最早在史學界的使用是台灣歷史學家王儀1971年的《蒙古元與王氏高麗及日本的關係》、1980年《趙宋與王氏高麗及日本的關係》等專著。高明士, 張崑將的《中國文化史》(五南圖書出版)、《王民信高麗史研究論文集》(國立臺灣大學出版)等書都是用“王氏高麗”。

那为何学界放着好端端的高丽王朝不用,非要创建一个王氏高丽?我觉得这可以从两点去考量:

  1. 高丽王朝本身的歧义:诚如上面各位讨论的结果,高丽这个名字本身,既用于前朝也就是现在经常被叫做高句丽的政体的名称,也被作为后朝代的名称。从消歧义的角度看,加个“王朝”两字是最省事的办法。但作为两个政权本身,均为封建王朝,均有王这个称号。如果我们不是史学专家,或者从未了解过高丽历史,请问如何区分前朝跟后朝的区别?尤其是两个朝代根本毫无关系可言。
  2. 高丽王朝名字的问题:我们目前可以见到的是,所谓的高丽王朝,是由王氏主导的一个王朝。那让我们再看看“高丽王朝”四个字。到底我们是应该如何理解这四个字呢?到底是“高丽”的“王”的朝代,还是“姓王”的高丽的朝代?在这个问题上,任何历史资料均无法给我们提供名字的由来依据,因为这就是所谓的“约定俗成”带来的问题。

约定俗成本身并非不能使用,比如说前秦后汉南唐。但放在这里,就有一个巨大的疑问。这个所谓的约定俗成本身,都包含着重大的歧义。这就可以比照蒋中正,如果“常申凯”这个名字本身就不太符合中文的命名规则,你还能用这个名字做蒋中正的中文翻译吗?

而且根据Oneam的搜索结果,我们可以发现,高丽王朝一词广泛用于朝鲜语之中。也就是说这个词可能是使用朝鲜语的命名规则,而不太适合使用在中文之内。这就像是我们将日语的“自动车”直接用在汉语上描述目前的汽车一样,显得不伦不类。


回到1970年代,为何台湾有学者舍弃高丽王朝不用,转而使用王氏高丽?大家将我的话放在他们的思量角度去看,会不会也会产生同样的疑惑?相信大家应该仔细考量,是否应该用一个含有巨大歧义的名字,作为条目的主名称使用。

现在,在让我们看看维基百科的命名规则:

请不要在一个页面上使用一个繁复或容易混淆的标题,即使那个标题没有其他的含义。

高丽王朝四个字本身,并没有绝对的,准确的认知,其实就属于一个容易混淆的标题。试想一下,如果有学生问他们的历史老师:“为什么高句丽也有王,但是不叫王朝?”老师该如何作答?我想也只有“嗯,这是惯例”一句话。

而我们再看看王氏高丽这一名字。王氏在中文中可以清晰显示出,这是姓王的家族所控制的一个政治体制,这比起多重含义的“高丽王朝”要准确得多。——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23日 (四) 05:05 (UTC)

陷入两难的困境

于是,我们可以看到,实际上是不同的历史学家们丢给我们一个难题:

  1. 高丽王朝:常用名称,但存在极大的歧义;
  2. 王氏高丽:学界的新命名方式,准确,但明显不如高丽王朝这个名字历史积淀好。,

由于学界并未有开会研讨以哪一个名称为准,我们没有统一的名字。也许有人会说,应该“名从主人”,如Oneam所言,使用朝鲜语的搜索,高丽王朝占比例较大。似乎是应该名从朝鲜或韩国为主。

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大韩民国是“高丽王朝”这个名字的主人吗?不管是哪一个国家的政体,均并非所谓的高丽王朝的政体。在这个问题上,高丽王朝的主人只有一个,就是姓王的所控制的后期高丽政权。在这点问题上,使用朝鲜语去搜索高丽王朝的泛用性,与名从主人本身根本毫无瓜葛。这就像调查行动电话这个词是否应该在中文地区“名从主人”一样,明明你行动电话只用在台湾一地,即使中文出现结果在台湾占优势,在中国大陆就毫无参考意义可言。

由此可见,两个名称虽然都是可供查证,但两个都不合现在的维基百科方针,不能用作主条目名称。——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23日 (四) 05:05 (UTC)

我们该怎么办:名从主人

Oneam提醒了我一件事,根据命名规则:

除非原文比中文翻译在中文中更加常用,否则请使用中文来对条目进行命名,并将外文原文附在条目的首行。

因此疑似朝鲜语的高丽王朝,不应作为首选。

尽量使用人、物或事项的最常见的名称,但是不要和其他的人或物的名称混淆。如果存在同名事物,可以使用消歧义页面。

因此混淆的名字不能使用

根据以上两条,无论是用高丽王朝还是王氏高丽,均为违反命名规则。那么,我们是否应该从名从主人考虑呢?

王氏高丽时,他们自称自己是高丽,所以根据名从主人的理论,这个名字是不二之选。但是根据之前的讨论,高丽这个名字跟高句丽时期有歧义。

同样地,我也十分赞同螺钉的意见:

  • 当一个事物的名称符合“名从主人”的命名原则,但只在某一个或多个中文使用地区为常用,而在其它的中文使用地区并不常用时,应当使用符合“名从主人”命名原则确立的名称,而不应当继续使用“时间优先”命名原则确立的首个常用名称。
  • 如果:发生由于现有的命名原则不足造成的移动战。目前不能通过解释、调解、讨论命名方针达成共识。则:使用條目符合命名方針的最初使用名稱(即將條目名稱恢復為爭議發生或移動戰之前的狀況)。在共识產生之前,作為該條目的名稱。

以上内容同样摘自命名规则。

因此,我们的最后选择只有:

使用高丽这个名字,并用括号作出时间段的消歧义

所以,高麗 (918年-1392年)才是最终的选择。

——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23日 (四) 05:05 (UTC)[回复]

正式讨论区

方便大家讨论。——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23日 (四) 05:09 (UTC)[回复]

實際上維基討論冗長之後,就基本都變成初來者很難進入的小圈子,立場對立也已經很難談及共識。意識到差異存在,不再糾結其中而維持現狀未嘗不是最好。--Zhxy 519留言2013年5月23日 (四) 08:58 (UTC)[回复]
消歧义的原则是,应当尽量避免消歧义--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5月24日 (五) 02:22 (UTC)[回复]
支持使用高麗 (918年-1392年)的想法,與其他語言維基一致。王氏高麗一稱確實尚未成熟通行於東亞學界。--Aaa8841留言2013年5月24日 (五) 02:34 (UTC)[回复]

可靠的百科全書之中的命名結果為:

  • 使用王氏高丽為條目名稱的:外国历史大事典
  • 使用高丽王朝為條目名稱的:大学历史词典、中外文化知识辞典、中国成人教育百科全书·社会·历史、文史哲百科辞典

User:蘇州宇文宙武不要把條目中有關意義和字眼的分岐,和社群中有的分岐意見混在一起。

User:蘇州宇文宙武考慮分岐頁在維基百科中的真正用意,如User:Shizhao所說的,尽量避免消歧义,若真的有必要,請參考模板:Distinguishen:Template:Distinguish,儘量以分岐頁模版行之,而不要執意堅持要用分岐頁面。

User:蘇州宇文宙武區分可靠來源和找可靠來源的工具,可靠來源維基百科方針有,請詳讀。然而CNKI和Google Books類似,是檢索系統,不是來源,只是比一般搜尋引擎更能找到可靠來源的檢索系統工具而已,然而可靠來源是要點進去看是什麼出版物(如此條目所需的著名歷史研究期刊),看其是否符合可靠來源方針。

User:蘇州宇文宙武注意,名從主人的方針原文是「慣例:如果一個條目所描述的主體事物,它的擁有者或代表者的官方中文資料裡有出現到該事物的中文名稱的,一般使用該中文名稱。」而高麗王朝在現在沒有官方的擁有者或代表者,名從主人多指現代或近代的組織或個人。

User:蘇州宇文宙武儘量就事論事,不要針對特定維基人的學歷做文章。

--(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4日 (五) 06:13 (UTC)[回复]

事實區:關於CNKI、數字比較和台灣期刊論文

首先這個討論串是由User:蘇州宇文宙武移動原討論區另開而成,而不少內容有事實上的問題,簡述如下:

在使用CNKI全文检索论文资料的话,用“王氏高丽”进行全文检索结果有3910条,用“高丽王朝”检索的结果有2583条,所以从检索结果来看,王氏高丽在学术界比高丽王朝更加常用。—Snorri留言) 2013年5月18日 (六) 15:43 (UTC)

    • 在使用CNKI全文检索论文资料的话,用“王氏高丽”进行全文检索结果有3910条,用“高丽王朝”检索的结果有2583条。哪个更常用自己判断。PS:维基百科不以CNKI参考结果为标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20日 (一) 02:21 (UTC)
  • 本人只指出這兩位用的搜查方式及結果論證,沒有科學根據,而且見#CNKI擴展查詢效果和誤導
  • 本人用他們的立論,重新以符何科學研究的方式做搜查,而結果恰恰和始作俑者的User:SnorriUser:蘇州宇文宙武立論相反
  • User:蘇州宇文宙武先是引用User:Snorri查的結果來堅持原立場,而後經我質疑其搜查結果並做出相反結論是,User:蘇州宇文宙武反過來質疑我利用學術光環
  • 本人已好言勸說,並鼓勵User:蘇州宇文宙武去多找資料,包括香港台灣的,但他不願採納而反過來質疑我過份依賴CNKI。
  • 台灣國家圖書館的台灣期刊論文檢索系統[18]搜查的結果仍是反駁了User:Snorri的論點「所以从检索结果来看,王氏高丽在学术界比高丽王朝更加常用。」,和CNKI一樣,高丽王朝在学术界(尤其是歷史)比王氏高丽更加常用:
    • 高麗王朝 共25筆資料,含韓國學報, 臺灣師大歷史學報, 臺大歷史學報, 漢學研究通訊, 興大歷史學報, 逢甲人文社會學報, 人文與社會學報, 書畫藝術學刊, 東吳中文研究集刊, 國文天地等等可靠來源
    • 王氏高麗 共3筆資料,為書畫藝術學刊, 國立中央圖書館館刊,臺北商專學報,三者可靠來源。

    --(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4日 (五) 05:58 (UTC)[回复]

    基于某些人的中文水平,我就不对“始作俑者”这个成语的使用发表意见了。只说一句,我说CNKI是因为之前有人用CNKI查询的结果1比4来提出建议。所以,我并非什么“始作俑者”。—Snorri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05:34 (UTC)[回复]
    再次警告User:Snorri,注意Wikipedia:文明#不文明的行為。--(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5日 (六) 14:13 (UTC)[回复]
    關於CNKI見#按時序摘要此討論串的CNKI部份#CNKI是資料庫,不是來源。--(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5日 (六) 14:17 (UTC)[回复]
    (:)回應。我基于善意推定原则没有假定你诽谤兼人身攻击,你反而警告起我来了。我在此警告,hanteng称我为“始作俑者”,对我造成诽谤兼人身攻击,请管理员酌情处理。—Snorri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4:21 (UTC)[回复]
    (:)回應: 您的發言「基于某些人的中文水平,..」已是Wikipedia:文明#不文明的行為,您若要說我是對您造成「诽谤兼人身攻击」請提理據。--(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5日 (六) 14:33 (UTC)[回复]
    (:)回應:始作俑者是贬义词,你将这个词按在我头上,是谓人身攻击。我使用CNKI数量对比是为了回应你使用CNKI进行数量对比,你说我“始作俑者”违反事实,是为诽谤。至于「基于某些人的中文水平,..」是所谓的“不文明的行为”,请提出理据。—Snorri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4:37 (UTC)[回复]
    我清楚的先指出以下事實:

    按時序摘要此討論串的CNKI部份 注意誰先開始使用/誤用CNKI的:(...恕刪,可用search)

    所以我才會說,在此討論串率先引用CNKI數據比較的人是您Snorri,我也按事實指出您誤用的地方,若您有其他理據要反駁,可請您提出。至於我對CNKI的使用與否採取中立,因為最重要的東西不是搜查工具,而是可靠來源。您在此討論串率先使用(但誤用)的情況是事實,而後來蘇和您見正確使用的結果反而讓您們失去理據,則兩位反過來批評CNKI工具或使用CNKI工具的人本身,實有失立場。
    至於“始作俑者”一詞本來就有正反兩面詮釋,學術界亦未有定論,我個人覺得在此處在使用CNKI工具找可靠來源來說,本來就只是找可靠來源的方式之一,沒有絕對錯或對,但兩位一開始打著CNKI的紅旗,後來又見正確使用的結果不合已用,又來反紅旗,所以我才為說在此討論串中,您們是使用CNKI的“始作俑者”。至於使用CNKI的找到的結果、是否合乎科學、自有客觀合理的標準,對或著是錯本應就事情本質來說。若您們的出發展是良意,認為CNKI若能正確使用,可以提供討論的「參考」並能接受正確使用後的結果的話,那麼您們將是在此討論串中使用CNKI的“始作俑者”的正面意思。然而兩位先誤用了CNKI的結果,後來不願自己承認誤用,反到過來攻擊學術或甚至是CNKI的使用,那麼您們就是在此討論串中使用CNKI的“始作俑者”的負面例子了。
    維基方針中,本來就有提到不能攻擊他人語文水平,您可以提醒或糾正他人誤用,就如同我提醒(好幾次)然後(不得不)糾正您們兩人誤用CNKI的問題。本人在糾正兩位時,並沒有攻擊兩位的語文水平。至於誰說出了「基于某些人的中文水平,..」就很清楚了。--(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6日 (日) 16:18 (UTC)[回复]
    事實區:整合摘要百科全書(及字典)的命名

    注意歷史類百科全書的命名可靠性,或許大於字典類的解釋的命名可靠性。

    高丽王朝
    1. 繁體中文版《大英百科全書》(User:Mewaqua提供)
    2. 《大学历史词典》 (User:hanteng搜查CNKI的百科全書查詢結果[19])
    3. 《中外文化知识辞典》(User:hanteng搜查CNKI的百科全書查詢結果[20])
    4. 《中国成人教育百科全书·社会·历史》(User:hanteng搜查CNKI的百科全書查詢結果[21])
    5. 《文史哲百科辞典》(User:hanteng搜查CNKI的百科全書查詢結果[22])
    高丽
    1. 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中國大百科全書•外國歷史 I》的「高麗」條目,只介紹高麗一朝的歷史。(User:Mewaqua轉述clioherodotus 提供)
    2. 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中國百科大辭典》的「高麗」條目以高麗朝為其主要內容。(User:Mewaqua轉述clioherodotus 提供)
    3. 《辭海》(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高麗」(用消歧義方式)、「高句麗」(在前)和「王氏高麗」(在後)(User:蘇州宇文宙武提供)
    王氏高丽
    1. 《外国历史大事典》(User:hanteng搜查CNKI的百科全書查詢結果[23])
    2. 《辭海》(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高麗」(用消歧義方式)、「高句麗」(在前)和「王氏高麗」(在後)(User:蘇州宇文宙武提供)

    歡迎大家AGF直接在上面補充及修改,只要是事實性描述提供的內容及提供的維基編者,我都不會認為是更改個人留言,謝謝。--(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5日 (六) 05:12 (UTC)[回复]


    今天一见廖博士的小标题“事实区”,还真是想起苏联的《真理报》,呵呵。

    再次感谢廖博士的资料研究,廖博士做的大量工作让我们节省了很多时间,且开拓了广阔的视野。

    但是,'廖博士似乎仍然集中在高丽王朝与王氏高丽二者之中不能自拔,且连讨论与共识的差异都分不清,一再强调我提出的观点是伪命题。我此前与其它维基人也发表了大量意见,依然被某些人认为原名称没有问题。所以我在这里要强调一个重点

    我并不否认在搜索结果上,高丽王朝的优势。但同时我也认为,王氏高丽存在有搜索结果,且在时间点上大部分结果比高丽王朝靠后。我承认两个名字均可用,但均不可以作为主要名称使用。

    这是一切冲突产生的根源问题,大家依然在自己的泥泞中出不来的话,自然也就谈不上共识。

    那么既然廖博士做了这么多的研究,我们自然要仔细分析一下这些数据是怎么回事。

    • 高麗王朝 共25筆資料,含韓國學報, 臺灣師大歷史學報, 臺大歷史學報, 漢學研究通訊, 興大歷史學報, 逢甲人文社會學報, 人文與社會學報, 書畫藝術學刊, 東吳中文研究集刊, 國文天地等等可靠來源
    • 王氏高麗 共3筆資料,為書畫藝術學刊, 國立中央圖書館館刊,臺北商專學報,三者可靠來源。

    好吧,上次廖博士所说的CNKI的过千结果我们先不看,我们来看看这个结果,嗯,28条,什么?!只有28条?

    好吧,我们看看上面的金正恩例子,数量我就不对比了,欢迎各位还没有看清楚原文的朋友再去看一次。

    好吧,回到正题,请牛津大学互联网研究所的廖博士不要开小标题,直接回答我三个问题


    1. 对比另一数量级的数据,较小数据是否具有代表性,是否代表其被世界所广泛采用而不是只限于学院之内
    2. 高丽王朝及王氏高丽(注意,我说的是两个名字,不是一个)是否曾被该政权采用,如果没有,是否属于名从主人?
    3. 高丽王朝出现的严重歧义问题,请问该如何解决,如果不能解决,请问能否使用具有严重歧义的名字作为条目名称?


    当然,以上问题也同样适用于包括mewqua、螺钉等反对修改者及全体维基人前来回答。

    另告知书生,现在的名字正因为是有着巨大的歧义,所以才需要消歧义。这并不属于“尽量避免消歧义”的范围内。且高丽这个名字,实际上是名从主人,因为有歧义所以才需要使用括号消歧义。——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24日 (五) 11:48 (UTC)[回复]

    請您詳讀Wikipedia:消歧义#消歧義的方法後,AGF他人建議。--(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5日 (六) 00:24 (UTC)[回复]

    請回答,在編寫維基時,引用的可靠來源是什麼?是專業期刊文章呢?還是CNKI或Google Search的搜尋數量比較?是什麼東西可以變成維基百科的註腳?維基百科條目的註腳數正常情況應該是要多少?28條可靠來源和28個註腳夠不夠一個維基條目?有多少維基百科條目沒有28條可靠來源?--(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5日 (六) 00:18 (UTC)[回复]

    此處摘要User:蘇州宇文宙武帶有個人主觀判斷,而並非共識的描述:

    我們不能不否認的是,CNKI作為一個中文地區共知的資料庫系統,其資料的權威性,是受到包括台灣在內的大學所承認的。

    這個2000的數據結果,能代表什麼樣的社會認知,相信專業研究網際網路的人士對此的了解要比我深入的多。

    回到1970年代,為何台灣有學者捨棄高麗王朝不用,轉而使用王氏高麗?大家將我的話放在他們的思量角度去看,會不會也會產生同樣的疑惑?相信大家應該仔細考量,是否應該用一個含有巨大歧義的名字,作為條目的主名稱使用。

    而我們再看看王氏高麗這一名字。王氏在中文中可以清晰顯示出,這是姓王的家族所控制的一個政治體制,這比起多重含義的「高麗王朝」要準確得多。

    在此只能說,請User:蘇州宇文宙武將這些個人原創的意見去找歷史期刊出版,強調「王氏高麗」比「高麗王朝」要準確得多,要求台灣和中國的歷史學者和專家不要再用不準確的字詞,但是在那一天來到之前,現實是使用「高麗王朝」的歷史學家和歷史刊物多過使用「王氏高麗」,台灣和中國都一樣,這情況沒變時,主流觀點應該是「高麗王朝」,少數觀點應該是「王氏高麗」,那麼簡單用重定向或分岐模版就可以,沒有什麼好分岐或糾結的。--(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4日 (五) 07:13 (UTC)[回复]

    此段似乎有太多的人身攻击及火药味,我拒绝回应。——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24日 (五) 11:49 (UTC)[回复]
    您可以,任何人都可以,看看這裡所謂有的「人身攻击及火药味」的言語是誰說的?--(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5日 (六) 00:14 (UTC)[回复]

    首先,在此提醒User:蘇州宇文宙武若要真的討論,就要能和他人按理據按方針來討論,您的以下語言就不恰當:

    所以,高麗 (918年-1392年)才是最終的選擇。

    這是一切衝突產生的根源問題,大家依然在自己的泥濘中出不來的話,自然也就談不上共識。

    換句話說,若您不能接受:討論頁就是大家將各自理據來交流這件事,而只是要大力宣傳您的個人「最終的選擇」才是唯一,就如同您在您個人用戶頁的某種政治主張才是唯一,其他您例出的「負面」政治主張都是罪人,那麼交流的空間就很小。

    在此,我和其他人並沒有說這些關於高麗王朝王氏高麗的字眼本質上是否消歧義,而是在「如何」做消歧義。而Wikipedia:消歧義#消歧義的方法就有好幾種方法,而您的提案實為下下策。

    目前按可靠來源(可以納入條目可靠來源註腳)的相關用語來說,高麗王朝是主,王氏高麗是副,我會說按目前的可靠來源,高麗王朝是主流用法,王氏高麗是少數用法(至於是不是少數觀點,我不清楚,要看歷史學家採用高麗王朝王氏高麗是否帶有兩種觀點)。那麼按Wikipedia:消歧義#消歧義的方法,其實可以簡單利用同頁消歧義及主題目消歧義,未必只有您的提案才是唯一「最終的選擇」。

    真理報的問題,就像您個人用戶頁中的政治主張的問題,就是對「最終的選擇」已做出唯一的決定而不允許討論。注意科學研究和歷史研究,強調的是討論的開放性,而按理據的本身是否有價值,而非對「最終的選擇」已做出唯一的決定。陈寅恪的條目或可讀讀,當中國共產黨請他就任歷史研究所所長時,他的回應說明了學術自由及學術獨立的必要,在科學和學術中沒有「最終的選擇」,只有目前的學術主流共識,而少數觀點不能用理據以外的方式惡意打壓,就如同維基百科的編寫一樣。請您注意其中差異。--(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5日 (六) 00:48 (UTC)[回复]

    有必要回顧現在中文維基中實有內容頁消岐義頁重定向頁的頁面空間和對映的實質內容,再討論各別頁面(1)是否要再拆分、合併或改寫,(2)是否要有不同的命名。為避免不必要的爭議和促進討論,我以下以頁面編號稱呼之。若有明顯遺漏,請以AGF直接改之,謝謝。

    頁面編號49302

    此頁面為實有內容頁,頁面資訊在此[24](簡版[25]),為此討論串中有最多實質內容(也似為唯一有實質內容)的主要頁面。

    頁面編號545786

    此頁面為實有消岐義頁,頁面資訊在此[26](簡版[27]),為此討論串中現有含納所有可能分岐資訊(也似為唯一)的主要消岐義頁

    頁面編號317237

    此頁面現為高麗王朝重定向頁,目前重定至到頁面編號49302(實質內容頁)

    頁面編號3459900

    此頁面現為王氏高麗重定向頁,目前重定至到頁面編號49302(實質內容頁)

    建議各位在討論時,可以直接簡單說明各別意見,個人覺得以下的建議格式來說明個別意見會比較清楚:

    我建議現有實質內容的內容頁(頁面編號49302)[28]重新命名(或其他建議動作)為「XXX」(命名建議),因為....
    我建議現有實質分岐資訊內容的(獨立)消岐義頁(頁面編號545786)[29]重新命名(或其他建議動作)為「XXX」(命名建議),因為....

    我建議現有實質內容的內容頁(頁面編號49302)[30]採用「高麗王朝」或「高麗」命名,因為前者為可靠來源內容(含台灣及中國的學術期刊和一般百科全書)來說,在數量比例上為主要使用的字眼,亦是最多用於第三級來源的百科全書中 ,而後者則是大眾所熟知的一般名稱(但使用「高麗」二字則有必要使用分岐頁模版)。

    認識到「王氏高麗」亦有可靠來源支持(但不若「高麗王朝」常用),而這些可靠來源內容指的「王氏高麗」即是「高麗王朝」(無岐義),而未必是「高麗」(有岐義)的可能,本人建議頁面編號3459900[31]維持轉向至實質內容的內容頁(頁面編號49302)。

    認識到「高麗」一詞有分岐義,唯現有(獨立)消岐義頁(頁面編號545786)[32]所列的可能岐義的條目內容,高句麗高麗民主聯邦共和國跆拳道套拳之一、高麗(粵劇演員)(尚未創,可不考慮)、張高麗,個人評估只有前兩者才有為讀者著想的消岐義必要,建議保留此獨立消岐義頁,並在其他頁面以簡單其他消岐義頁的方式行之。換句話說:

    • 「高麗」頁面空間轉向至「高麗王朝」
    • 「高麗王朝」頁面中以Otheruses模版方式方面讀者點含(獨立)消岐義頁:「高麗 (消歧義)」
    • 「王氏高麗」頁面空間轉向至「高麗王朝」
    • 其他「高麗 (消歧義)」涉及的其他條目頁面,則用Otheruses或distinguish等其他行之。

    唯尊重其他維基編者的意見,以上的建議只為個人建議(並附理據),若有其他編輯堅持要把「高麗」一詞定為(獨立)消岐義頁,再包含高麗王朝王氏高麗為該頁第一項內容,本人雖覺得不是最佳作法,但也可以接受。其實目前主要內容實為「高麗王朝」為主,而該條目內容似與「王氏高麗」指涉同一個對象(只是「高麗王朝」的可靠來源出版數量更多),所以不管是「高麗」或「高麗王朝」為主都可,這沒有什麼絕對如此或不如此的部份。然而就目前看是否有「發生岐義」維基內容條目的現狀來說,實無採取更長命名的必要,在此說明。--(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5日 (六) 04:39 (UTC)[回复]

    • 高丽王朝及王氏高丽两个名字是否曾被该政权采用,如果没有,是否属于名从主人?
    • 高丽王朝出现的严重歧义问题,请问该如何解决,如果不能解决,请问能否使用具有严重歧义的名字作为条目名称?

    请不要回避此二问题,直接作答。--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05:28 (UTC)[回复]

    #请堅持反對反共反华用户蘇州宇文宙武注意,另五體投地您封禁解除後還能出此言[33],恭送偉大的编研会与维基人群的創辦人鹿頭 兼 Wikipedia:维基维新会創辦人加參加人。--(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5日 (六) 14:05 (UTC)[回复]
    1. 根據「消歧義」指引,「如果那些定义擁有另外的名称,或是更完整而又同等清晰的名称,我们就可使用它们。」,故可以考慮使用「高麗王朝」或「王氏高麗」。
    2. 但根據「命名常規」方針,我們應使用最常用名字。高麗在中文中最常用(應該是吧),故應該使用。根據维基百科:方針與指引,方針比指引層級較高,應當遵從。
    3. 不過,「高麗」在中文語境中可能造成混淆,故應加消歧義。我建議可使用「高麗 (XX)」的方式。至於XX是什麼,可以是「王氏」、「918年-1392年」、「朝鮮半島」等等。
    4. 最後,各位洋洋灑灑的做論證,令人佩服。只希望大家將同等精力編寫條目(例如维基百科:最多語言版本的待撰條目),功德無量。

    以上--Gakmo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3:07 (UTC)[回复]

    (:)回應:同意您的1及3(部份),然而2無來源支持「高麗在中文中最常用」(且注意此方針指的是無岐義的狀況),再者3的問題讓2有問題,建議以1行之,而1的可靠來源「高麗王朝」>>「王氏高麗」,主副立見。另3建議您注意方針中「請不要在一個頁面上使用一個繁複或容易混淆的標題,即使那個標題沒有其他的含義」,個人認為「高麗 (XX)」的方式不宜,因不必要的繁複,建議您看Wikipedia:D#消歧義的方法,並不是一定要搞這麼長的頁面名稱,特別是在「高麗王朝」及「王氏高麗」本身沒岐意的情況下。--(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5日 (六) 14:08 (UTC)[回复]
    • 高丽王朝及王氏高丽两个名字是否曾被该政权采用,如果没有,是否属于名从主人?
    • 高丽王朝出现的严重歧义问题,请问该如何解决,如果不能解决,请问能否使用具有严重歧义的名字作为条目名称?

    请不要回避此二问题,直接作答。--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4:23 (UTC)[回复]

    高丽王朝(고려왕조)韓國人有用,另一個沒見過韓國人這樣寫。--Outlookxp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4:28 (UTC)[回复]
    我认为,高丽王朝及王氏高丽两个名称均不是现在的大韩民国政府的名称,不属于名从主人。所以现在韩国人叫那个做什么,不要紧,跟他们没什么关系。--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4:52 (UTC)[回复]

    請偉大的编研会与维基人群的創辦人鹿頭 兼 Wikipedia:维基维新会創辦人加參加人爬前文:

    1. 所以名從主人的話,「高麗王朝」與「高麗」其實是相當的。與其維基自創「高麗 (加括號)」作主命名,倒不如用「高麗王朝」。...Oneam 01:00 AM(留言) 2013年5月16日 (四) 05:14 (UTC)
    2. 「當一個事物的名稱符合「名從主人」的命名原則,但只在某一個或多個中文使用地區為常用,而在其它的中文使用地區並不常用時,應當使用符合「名從主人」命名原則確立的名稱,而不應當繼續使用「時間優先」命名原則確立的首個常用名稱。」....螺釘(留言) 2013年5月22日 (三) 23:37 (UTC)
    3. 「名從主人的方針原文是「慣例:如果一個條目所描述的主體事物,它的擁有者或代表者的官方中文資料裡有出現到該事物的中文名稱的,一般使用該中文名稱。」而高麗王朝在現在沒有官方的擁有者或代表者,名從主人多指現代或近代的組織或個人。」...hanteng 2013年5月24日 (五) 06:13 (UTC)

    #hanteng的建議也已說明解決方式,主要有歧义的是高丽不是高丽王朝。 --(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5日 (六) 14:40 (UTC)[回复]

    请不要拿人家的话做挡箭牌,我要求的是你回答我的问题。现在我没打算谈解决方案。--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4:50 (UTC)[回复]

    (!)意見
    39 「高麗」問題

    39.1 搜索結果的理論
    39.2 資料庫本身所佔據的社會地位及影響
    39.3 可供查證的兩個名字的問題
    39.4 陷入兩難的困境
    39.5 我們該怎麼辦:名從主人
    39.6 討論區
    39.7 事實區:關於CNKI、數字比較和台灣期刊論文
    39.8 事實區:整合摘要百科全書(及字典)的命名
    39.8.1 高麗王朝
    39.8.2 高麗
    39.8.3 王氏高麗
    39.9 被忽略的事實:請廖博士回答三個問題
    39.10 請堅持反對反共反華用戶蘇州宇文宙武注意
    39.11 User:蘇州宇文宙武個人主觀判斷區
    39.12 討論的重心在於消歧義的方法
    39.13 當下狀況事實整理
    39.13.1 方便討論的建議
    39.13.2 hanteng的建議
    39.14 請hanteng停止擾亂討論頁,回答我的問題
    39.15 回歸方針和指引

    你能不能不要發長文佔住標題洗版?老實講你打在標題上打一堆,裡面也打一堆字佔住首版內容,這一堆字太多太雜,根本分不出是誰發的言論,讓我一個字都沒看,我只有一個感覺就是覺得你字太多很煩而已,能不能用一個「:」、兩個「::」、三個「:::」如此依次井然有序的討論,敵我叫囂佔住標題的行為是討論不出任何結果的,還有,其他維基人在此討論串中正常發言,都被你這佔住標題發長文的詭異行徑完全蓋掉。--Znppo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4:53 (UTC)[回复]

    之前大法支持者发长文无数,也没见什么人反感。这上面的标题一开始只有6个,后面hanteng加的标题也不少。最后,自己没有耐心看完别人的发言,就不要随便参与讨论。—Snorri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4:58 (UTC)[回复]
    所以你把他的長文都看過了?一堆又多又雜的文也不曉得是哪個人發的,完全無法辨識,最好你能完全看完。還有,這種發長文讓我無法因此看完的整篇討論的,就不要隨便阻止別人發對此厭煩編輯長文的感想討論。--Znppo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5:14 (UTC)[回复]
    我什么时候阻止过你发表感想了?看清楚,我是说不要随便参与讨论。你要发表感想,还要挤在别人的讨论版里面。你连是谁发的文都不想看,直接就出来喷,我也没话说了。—Snorri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5:18 (UTC)[回复]
    你開頭明明就寫「自己没有耐心看完别人的发言,就不要随便参与讨论。」你佬也挺厲害,我連發個對長文佔標的感想也要被你限制不能參與討論,你好大的官威。--Znppo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5:20 (UTC)[回复]
    你要发感想自己另开一段发,发到别人讨论脚下有什么意思?你的感想与这个讨论的实质内容有什么关系么?懒的说了。—Snorri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5:33 (UTC)[回复]

    两位,请不要再为破坏者的破坏而打架了,不值得。--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5:31 (UTC)[回复]

    User:蘇州宇文宙武此次討論編輯[34]一口氣貢獻六個次標題,39.1-39.6算是破壞,請通報破壞。但這個人認為只是不友善(User:蘇州宇文宙武佔六個次標,而給別人的討論區只有一個小次標),還沒有到破壞的程度。另外User:蘇州宇文宙武自己決定將一個討論串封閉重開,使得有必要將其他已發表重要意見的維基人發言再於新討論串摘要,這些狀況其實都可以避免的。--(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6日 (日) 05:45 (UTC)[回复]
    補充,個人支持全用分號取代此高麗討論串的次標,唯警告黑User:BlackLotux不要任意片面動他人的發言,而黑User:BlackLotux也不只一次將本人的發言無來由加次標或改次標,請注意。--(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6日 (日) 05:50 (UTC)[回复]
    hanteng同学又开始人身攻击了?听说上次你在人家Oneam发言前面“排版”加了个(+)支持喔。我这次帮你缩减标题你还这么多意见?我又没有给你加内容。--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26日 (日) 06:42 (UTC)[回复]

    俗称那讨论--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5:04 (UTC)[回复]

    其实,早些时候我已经做过简化,不过又被hanteng恢复了。--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5:06 (UTC)[回复]
    我再次呼吁参与讨论的多方,将讨论限制在一个小标题内。--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5:09 (UTC)[回复]


    再次建议各方冷静,回到讨论之中,并请不要再谈“事实”、“真相”等字眼。--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5:33 (UTC)[回复]

    继续欢迎各位反对者,耐心解答我的问题:

    1. 高丽王朝及王氏高丽两个名字是否曾被该政权采用,如果没有,是否属于名从主人?
    2. 高丽王朝出现的严重歧义问题,请问该如何解决,如果不能解决,请问能否使用具有严重歧义的名字作为条目名称?

    以上。--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5:41 (UTC)[回复]

    当然,除Oneam外如果其它反对者不对此问题正面回应,我们是否可以视作他们无法作答呢?--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26日 (日) 03:16 (UTC)[回复]
    “王氏高丽”一词上1971年才出现?我看世界书局1935年章赋浏编的 《东洋史》第49页标题就是“一七 王氏高丽的前期”、第52页标题就是“一八 王氏高丽的后期”。这个名词早就在史学界通用了吧。--zy26 was here. 2013年5月26日 (日) 02:13 (UTC)[回复]
    感谢你的意见。--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26日 (日) 12:16 (UTC)[回复]


    黑雪姬User:BlackLotux不斷重覆發問,只好再重覆摘要他人及本人回應如下:

    1. 所以名從主人的話,「高麗王朝」與「高麗」其實是相當的。與其維基自創「高麗 (加括號)」作主命名,倒不如用「高麗王朝」。...Oneam 01:00 AM(留言) 2013年5月16日 (四) 05:14 (UTC)
    2. 「當一個事物的名稱符合「名從主人」的命名原則,但只在某一個或多個中文使用地區為常用,而在其它的中文使用地區並不常用時,應當使用符合「名從主人」命名原則確立的名稱,而不應當繼續使用「時間優先」命名原則確立的首個常用名稱。」....螺釘(留言) 2013年5月22日 (三) 23:37 (UTC)
    3. 「名從主人的方針原文是「慣例:如果一個條目所描述的主體事物,它的擁有者或代表者的官方中文資料裡有出現到該事物的中文名稱的,一般使用該中文名稱。」而高麗王朝在現在沒有官方的擁有者或代表者,名從主人多指現代或近代的組織或個人。」...hanteng 2013年5月24日 (五) 06:13 (UTC)...也已說明解決方式,主要有歧义的是高丽不是高丽王朝。--hanteng 2013年5月25日 (六) 14:40 (UTC)
    4. 高丽王朝(고려왕조)韓國人有用,另一個(此指王氏高丽沒見過韓國人這樣寫。--Outlookxp留言) 2013年5月25日 (六) 14:28 (UTC)
    注意

    請大家要討論高麗王朝等相關條目時,注意此討論其始原串在#高麗,由Gakmo發起,然而因不明原因某鹿/魔/黑頭將此討論直接準備封存[35],在此提醒各位討論時,應該也要考慮原#高麗討論串的理據內容和各別維基人的意見發表,若此討論串還沒結束前,則#高麗不應該移開至別處,這兩討論串有前後歷史接續性(至於為什麼分開,我就不多說了)。若有人選擇只留此討論串而將#高麗移開,則是不友善的操弄討論頁的作法,大家應注意小心。--(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6日 (日) 15:21 (UTC)[回复]

    簡潔About 多方消岐義

    高麗可用簡潔About 多方消岐義[36]

    本文介紹的是公元918-1392年的高麗王朝(或稱高麗帝國、高麗國或王氏高麗)。關於公元前37年—公元668年的古代韓帝國,請參看「高句麗」。關於「高麗」兩字的可能其他意思,請參看「高麗 (消歧義)」。

    這不可能滿足所有人的要求,但在任何需要新共識的移動頁面動作之間,用消岐義模板是比較可以做的。--(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6日 (日) 15:42 (UTC)[回复]

    hanteng一直说,高丽王朝没有问题;可是我们一直认为,高丽王朝有问题,且不是名从主人。所以就无法达成共识,这就是事实。如果各位维基人都好像hanteng那样处事,我相信维基百科不可能会有共识。这里,让我晒一下最近的进度:

    1. Oneam已经跟我私下沟通过,尽管他觉得我跟苏州提出的部分理由存在问题,但是括号消歧义是可以接受的
    2. 我经过一番查证后,发现高丽王朝或是王氏高丽亦非常用名称,反而是高丽是一个常用的名称

    我不知道hanteng还抱着一个星期前的讨论意见干什么,到底是制造共识,还是制造误解????廖汉腾博士,烦请你去找找你常用的google book,看看大量书籍采用高丽的用法是怎么回事(不要跟我谈那些高丽是对应高句丽,那都是对应王氏政权的)。--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27日 (一) 04:36 (UTC)[回复]

    此外,我发觉廖博士似乎在历史研究方面缺乏独立的思考能力,除了搜索数据库及提交结果数量外根本无法自行回答我提出的几个问题,唯有依赖不断复制他人的意见(也不说这些意见本身对不对,尤其是在名从主人方面)。--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27日 (一) 10:13 (UTC)[回复]
    不是只有你的意見或同意你的意見才是正確的意見,請您拿理據出來。另注意:
    1. WP:共識
    2. 搜尋此頁的「事實區:整合摘要百科全書(及字典)的命名」
    3. 搜尋此頁的「黑雪姬User:BlackLotux不斷重覆發問,只好再重覆摘要他人及本人回應如下」
    4. 搜尋此頁的「簡潔About 多方消岐義」
    5. #CNKI是資料庫,不是來源,同理Google Books也是資料庫,比搜尋引擎找到可靠來源的機會更多,但不是來源
    因此您不要不顧社群他人的發言參與,請您按理據來,不是大聲問別人而不願回答他人的問題就是有理。我的提問您也不願回答,但我也沒有重覆張貼三次。--(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7日 (一) 15:26 (UTC)[回复]
    好像社群就只剩下mewqua、螺钉还有你不同意,mewqua、螺钉我已经反复通知,都不出来回答问题。你的回答的话,老实说,我估计只有你自己看得懂你在说什么。所以我才反复问。中文没学好就满口英文还真是糟糕呢,哦对了,我没说你。--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27日 (一) 17:35 (UTC)[回复]
    当然,我对mewqua、螺钉还是比较尊重的,既然廖博士没有什么“廖”,我只好再等等他们的意见。当然,我不会无限期地等下去,不说话不代表你们可以维持现状。共识不需要每个人都同意,'而且你们的方案违反了命名规则这一最大共识。'廖博士你可以继续回复下去,反正没几个人会继续看某人的糟糕中文表达方式。--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27日 (一) 17:39 (UTC)[回复]

    最后,送大家一句廖博士的经典名言:

    Google Books......比搜尋引擎找到可靠來源的機會更多,但不是來源

    这句真经典!--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27日 (一) 17:42 (UTC)[回复]

    Google Books現在不是出版社,Amazon也不是,但是他們的資料比一般搜尋引擎收的資料,有比較多比例是已出版的來源。--(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7日 (一) 23:59 (UTC)[回复]

    不是只有你的意見或同意你的意見才是正確的意見,請魔黑頭注意:

    1. WP:共識:「編者應在討論頁發起一段討論,通過討論來解決編輯紛爭。共識討論有一特殊形式:編者會嘗試通過基於方針、來源和常識的理由來說服他人。共識討論的目標,是形成對頁面內容的一致意見;該意見也許不能完全讓所有人都滿意,但所有涉事編者均視之為對該主題的合理解釋。」
    2. 搜尋此頁的「事實區:整合摘要百科全書(及字典)的命名」:見Wikipedia:可靠來源「一般公眾的歷史知識都是來自小說、電影、電視劇、導遊等,這些材料充滿了傳說、閒談、虛假和誇大的故事,將一些歷史人物美化,編輯人員應該去尋找靠可靠真實的來源。」
    3. 搜尋此頁的「黑雪姬User:BlackLotux不斷重覆發問,只好再重覆摘要他人及本人回應如下」
    4. 搜尋此頁的「簡潔About 多方消岐義」:本文介紹的是公元918-1392年的高麗王朝(或稱高麗帝國、高麗國或王氏高麗)。關於公元前37年—公元668年的古代韓帝國,請參看「高句麗」。關於「高麗」兩字的可能其他意思,請參看「高麗 (消歧義)」。
    5. #CNKI是資料庫,不是來源,同理Google Books也是資料庫,比搜尋引擎找到可靠來源的機會更多,但不是來源:Wikipedia:可靠來源提到Google Books稱之為檢索(工具),非來源,來源是「可靠的已經出版的來源。」
    因此您不要不顧社群他人的發言參與,WP:共識的形成是看理據,勿惡意邊緣化其他持不同意見的用戶。--(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7日 (一) 23:59 (UTC)[回复]
    Wikipedia:命名常规#命名衝突
    • 根据之前的社群投票共识
      • 如果:
        1. 发生由于现有的命名原则不足造成的移动战
        2. 目前不能通过解释、调解、讨论命名方针达成共识。
      • 则:
        1. 使用條目符合命名方針最初使用名稱(即將條目名稱恢復為爭議發生或移動戰之前的狀況)。
        2. 在共识產生之前,作為該條目的名稱。

    --(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8日 (二) 00:04 (UTC)[回复]

    共识不是让每个人满意,是让大部分人满意的事实。既然你违反了最大的共识,命名规则,就不应该视为共识。--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28日 (二) 04:47 (UTC)[回复]

    一些建議

    參見較早前的討論,當時參與討論者初步形成了一些共識,認為「高麗」應為消歧頁(見Talk:高麗#新的方案展示),主要分歧在於應該使用「高麗王朝」、「王氏高麗」或其他名稱。現在主要是「高麗王朝」與「王氏高麗」爭持不下,不知是否可以用地區轉換,條目名稱叫「高麗國」、「高麗」(配合括號作消歧,如"918年–1392年")等,然後zh-cn用王氏高麗,zh-hk/zh-tw用高麗王朝。--Gakmo留言2013年5月31日 (五) 16:18 (UTC)[回复]

    zh-cn用王氏高麗遠多於高麗王朝嗎? --114.47.40.160留言2013年6月2日 (日) 14:31 (UTC)[回复]
    我在上面已經幾次發言,我不支持此為共識。--Zhxy 519留言2013年6月2日 (日) 16:11 (UTC)[回复]
    不知其他用戶對我的意見有何看法。--Gakmo留言2013年6月6日 (四) 18:28 (UTC)[回复]

    IP用戶(118.73.155.45118.73.216.212118.73.216.140,應該是同一人),在宋朝科技條目做出了相關重大修改([37]):對於[38],他的理由是「修正笔误 删除于宋朝主题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 更正不专业的个人主观错误,是浑天仪。 补充官方参考资料原有信息」,對於[39],他的理由是「修正笔误 更正不专业的个人主观错误,是浑天仪。 补充官方参考资料原有信息」。其實這兩個修改就只有差一段而已,目前版本主要是基於最後修改的。大家可比較一下這三個編輯歷史。大致上問題如下:

    1. 首段引文的最後一段(編輯歷史顯示第6行)「与此同时,在……为阿拉伯后裔等等。」內文有沒有問題?來源有沒有問題?(IP用戶曾刪除它,但後來放棄了)
    2. 在「通才」那段後半部(編輯歷史顯示第13行或第14行),是浑天仪還是天文望远镜?(他沒改資料來源)暗箱前該不該加照相机?(p.s. 他堅持在海什木前面加阿拉伯人,如果文句通順,我是沒意見)
    3. 他在「最早的火藥武器書籍」那一段(編輯歷史顯示第63行或第64行),添加了一句『领先的……称为“希腊火”。』但是沒有資料來源、注釋。
    4. 同樣是「最早的火藥武器書籍」那一段(編輯歷史顯示第64行或第65行),是油泵?還是火器?(他沒改資料來源)
    5. 「桨轮船」(編輯歷史顯示第119行或第120行),到底是自動船?還是人力船?這差很多!(他沒改資料來源)
    6. 在「風力」那一段(編輯歷史顯示第127行或第131行),我就有點看不懂了,他改得有點亂,我先暫時修復。

    以上是IP用戶的一些問題,另外(重要):

    「注釋」中,第6個引用錯誤、第55個「Error Page Messages.」、第71個「Not Found」、第99個「中國載籍中非洲史資料彙編問題漫議」顯示「无法找到该页」

    由於上述我提出來的問題皆不是我擅長的領域,還請大家討論後幫忙修改(可以先修注釋)。感恩,祝順利!Simon951434留言2013年5月24日 (五) 06:28 (UTC)[回复]

    補充:我發現Zcm11用戶也曾做出了大量貢獻([40][41],看似沒什麼問題),其中IP用戶不喜歡的首段引文正是他加進去的。重審時有爭議的「希臘火」(見Talk:宋朝科技)他也有做些修改編輯。再往前的編輯看似沒有問題。我邀請了Zcm11一同進行討論。感恩,祝順利!Simon951434留言2013年5月24日 (五) 06:49 (UTC)[回复]

    我也邀請了Geistcj(貢獻:[42])一同前往討論。Simon951434留言2013年5月24日 (五) 07:04 (UTC)[回复]
    可以有人給我(:)回應嗎……Simon951434留言2013年5月29日 (三) 15:08 (UTC)[回复]
    看起来完全没有资料来支持伊斯兰科技介绍一段的比重,如果介绍伊斯兰科技的意图是将宋朝科技和伊斯兰科技相比较,则应该直接引用比较两个文明的可靠来源以证明这段内容在这个上下文中的重要性,比如宋朝科技在世界上排位如何,然后才可以对其他文明的科技作简介,介绍的时候也不能只介绍伊斯兰文明。光给出对伊斯兰科技的介绍不给出和主题相关的总结,让人看了不知所云。--Skyfiler留言2013年5月30日 (四) 23:12 (UTC)[回复]
    感謝回應。伊斯蘭那部分肯定是有問題的。因為宋朝科技是特色條目,所以才希望有更多人關注。願有人能站出來修一下條目,不然我只好先回退IP部分編輯然後送交重審。Simon951434留言2013年6月1日 (六) 09:06 (UTC)[回复]
    等我一下我晚點把宋朝科技的條目缺點列出來。Simon951434留言2013年6月6日 (四) 09:47 (UTC)[回复]

    為什麼Sky City在中文稱為遠望大廈而不是天空城市

    為什麼Sky City翻成中文變遠望大廈而不是天空城市?是不是有命名上爭議或者需要被移動到天空城市?--36.232.211.213留言2013年5月27日 (一) 16:04 (UTC)[回复]

    您也或许对en:The Four Journeys成中文变成zh:西游记而不是zh:四趟旅行感到疑惑。--Gqqnb留言2013年5月29日 (三) 14:59 (UTC)[回复]
    同上,中文名和外文名有时候不必字字对应。不过The Four Journeys对应的汉语确实是“四趟旅行”(《四游记》)啊,不是《西游记》(Journey to the West)。--Patvoiiage留言2013年6月5日 (三) 02:55 (UTC)[回复]

    難道這是為維基人寫條目所開創的特例嗎?

    為什麼許瑜真條目可以不算是自我參照,其它條目就會被認定是自我參照?難道只因為條目是在撰寫維基人,所以為了歌功頌德維基人貢獻而做出特例?明明每個條目都是在維基百科誕生,但待遇上卻有「不平等」,只要是來源由維基百科提供就視為自我參照,又何來不算是自我參照?還是因為撰寫維基人得必須引用維基百科提供的來源做為第一手的可靠訊息,因此被廣為接受這種你們認為不屬於的自我參照?假如是這樣理由,那麼我提議修改或增訂自我參照,避免這情況一直存留不解,再說這種問題擱了很久也不見有人處理,只用全保護封鎖編輯,真不知道這舉動算不算是證明偏袒維基人條目所開的特例?--36.232.209.54留言2013年5月28日 (二) 17:25 (UTC)[回复]

    为什么法庭可以判人入狱,我们就不能判人入狱?是不是不平等?强烈要求推翻法庭!为什么警察可以随街查人身份证,我就不能随街查人身份证?是不是不平等?强烈要求取消警察制度!为什么男人没有月经,女人就一定要月经?是不是不平等?强烈要求让男人月经!为什么人人都在地球诞生,有人比我漂亮有人比我丑?是不是不平等?强烈要求将每个人整容成和我一样的样貌!啦啦啦,欢乐的六月就要来了。。。—Snorri留言2013年5月28日 (二) 18:07 (UTC)[回复]
    (*)提醒:請不要擾亂!你已經脫離話題,請務必對題答話,這裡不是鬥嘴或閒聊的地方,請參見Wikipedia:討論頁指導。--36.232.209.54留言2013年5月28日 (二) 18:25 (UTC)[回复]
    我已經有說「這種問題擱了很久也不見有人處理」,請務必正視這問題,能有明確答覆及正面回應才是這次討論主要目的,謝謝合作。--36.232.209.54留言2013年5月28日 (二) 18:35 (UTC)[回复]
    你凭什么裁判他人的留言?你是神还是管理员?我觉得我的留言很符合话题。—Snorri留言2013年5月28日 (二) 19:59 (UTC)[回复]
    當局者迷,你自己說的話當然認為符合話題,否則豈不自打嘴巴?瞧你自己說那些話是怎麼答覆這話題的,用很多例子來反問是代表什麼意思?還有最後你還附帶這句「啦啦啦,欢乐的六月就要来了」一看就知道你是來擾亂,更別說前面那些例子所帶的反問。而且我也沒說我是神,也沒說我是管理員,除非你是想轉移話題才這樣做,只要你不擾亂,我怎會說你怎樣?--36.232.211.102留言2013年5月29日 (三) 16:03 (UTC)[回复]
    当局者迷一句原话奉还。你看不懂我的留言就直说看不懂,没有资格评价我在干什么。言尽于此。—Snorri留言2013年5月29日 (三) 16:59 (UTC)[回复]

    請參看對關於維基百科本身的東西的撰寫小節,如果該來源有必要存在,且語調上「沒有特別暗示條目本身是在維基百科看到或是維基百科的一部分」,在使用外部連結方式的情況下,可以引用維基百科的頁面做為來源。--Reke留言2013年5月28日 (二) 18:52 (UTC)[回复]

    Talk:許瑜真中的過往存廢討論內容及連結。--White Lotus Society留言2013年5月29日 (三) 08:33 (UTC)[回复]

    根據你們諸位答覆,所以是我的問題嗎?不然怎只有我一人有此異議?否則這條目早就因為自我參照而修改掉。--36.232.211.102留言2013年5月29日 (三) 16:03 (UTC)[回复]

    比較尷尬的是KJ本人應該是一點都不喜歡這個所謂的「稱號」,所以說是歌功頌德其實是反宣傳吧?那個稱號是知名大報的記者在報導中提及,所以算是有可靠來源,但有沒有必要特別在題目中提及此點我認為應該尊重當事人意見。--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6月8日 (六) 18:56 (UTC)[回复]

    「夫婦別姓」是日文,不是標準漢語,條目命名與準則不符。建議移動到日本冠夫姓問題日本妻從夫姓問題。 --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30日 (四) 03:47 (UTC)[回复]

    我覺得比較莫名其妙的是在日文維基中條目在介紹的只是一個夫婦別姓的社會現象,為何到中文維基來就變成「問題」了?至於啥「日本冠夫姓問題」或「日本妻從夫姓問題」就更不恰當了,不止是個人原創研究,而且還曲解了日文中的原意。如果一個概念原本就是中文中沒有的現象,且其日文名稱對於中文用戶而言沒有理解困難的可能,例如是用日文假名命名的事物,或是其漢字與中文意義相距甚遠之類的(但此例不算,因為不管是「夫婦」還是「別姓」(姓氏相別),都與中文中的意義相同),寧可自己亂發明也要強求翻譯成跟日文「不同」的名稱,就是一種走火入魔。
    如果以目前該條目中的內容來說,我認為根本沒必要獨立成條,因為條目兩段主文裡面有一段完全是在介紹各國的狀況,根本與日本無關。建議條目應該直接與冠夫姓一條合併,並在裡面設置專門介紹日本現況的段落。日文維基是因為還收錄了很多背後的法律背景與社會討論等內容,所以才有獨立成條的價值。--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30日 (四) 12:36 (UTC)[回复]
    夫婦別姓一詞較佳,因為日本夫婦別姓問題不只涉及婦人嫁入某男方家是否應易其姓,亦涵括男子入贅女方家後是否應易其姓。--RekishiEJ留言2013年6月2日 (日) 08:42 (UTC)[回复]
    支持。而且我認為目前中文版的條目名稱也應該改為夫婦別姓,理由是因為如果稱呼其為「問題」,就表示條目名稱已經帶有批評這現象不是一件好事的意味。但在日本這其實是一種正在進行中的討論,抱持正反意見者皆有,而日文版的條目也是側重收錄日本自古以來與姓氏規定相關的歷史,與多年來的法規演變,以及正反意見,只是一種社會現象的敘述與介紹而已。--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6月3日 (一) 02:38 (UTC)[回复]
    我對台灣用戶能夠接受直接使用日文中的漢字感到非常驚訝!--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6月3日 (一) 02:54 (UTC)[回复]
    大陆一般叫“夫妻不同姓”或“夫妻异姓”,作为社会现象的话应该是叫“婚后改姓问题/现象/传统”。—Snorri留言2013年6月3日 (一) 03:21 (UTC)[回复]
    如果今天條目的內容不是專指日本當地的風俗,而是包含了其他國家的相關風俗,根據中文環境的習慣用名來命名條目我沒意見。但是,如果今天條目內容是專門在討論日本當地的狀況,但此狀況在中文領域又沒有一個已經存在、廣為人知的稱呼方式時,我想不出強制翻譯成所謂「中文」用語的意義何在?如果真有人是以“夫妻不同姓”或“夫妻异姓”這樣的用法來指稱日本的命名習慣的話,請提出實際的使用範例,如果找不到,那就只能說這種「正名」行為說穿了也只是另一種原創研究罷了。--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6月3日 (一) 03:35 (UTC)[回复]
    当然有范例,标题中有的:日本夫妇的不同姓问题日本妇女呼吁夫妻不同姓日本夫妻子女不同姓法案日本:“夫妇异姓”路漫长日本妇女有望婚后不改姓,另外更多的内文使用例子就不放进来了了。当然“夫妻别姓”也有使用。—Snorri留言2013年6月3日 (一) 04:00 (UTC)[回复]
    實際使用Google進行限縮中文範圍的搜尋後,發現「夫婦別姓」跟「夫婦異姓」都有相當程度的使用頻率,應該二者都符合在中文領域中廣為使用的稱呼方式,因此對二者的取捨保持中立,或許應援引名從主人與先到先得等備用原則。不過,我還是認為目前條目名中的「問題」二字應該改掉。--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6月3日 (一) 04:35 (UTC)[回复]
    按以下兩來源:
    1. 本报驻东京记者 张超. 日首现要求夫妇别姓违宪诉讼[N]. 法制日报,2011-02-22011. 
    2. 肖婷. 浅谈日本夫妇别姓问题[J]. 商业文化(下半月),2011,06:320-321.
    3. 若水. 日本:“夫妇异姓”引发争议[N]. 光明日报,2001-06-08C02.
    本人同意泅水大象的看法,「夫婦別姓」跟「夫婦異姓」都可,至於「問題」二字是否改掉,本人認為應刪之,但主要理由為命名不應沒理由過長。若中文可靠來源中並無明顯並主流的漢語翻譯詞,則User:Snorri的理據似乎有點薄弱。另外,中文維基百科是「中文」維基百科,而不是「漢語」維基百科。--(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6月4日 (二) 10:56 (UTC)[回复]

    这种事情怎么处理

    File:千年之恋.jpg

    偶然看到上古文化艺术馆条目。看过一些网友和博物馆微博上的讨论,很多人认为这个博物馆有问题,用当代仿造甚至是臆造的“艺术品”冒充文物(至少是打擦边球),误导或欺骗观众。我支持这种看法。比如所谓的馆藏“千年之恋”,以我这个票友的眼光来看,有臆造的嫌疑。可惜的是正式的媒体没有这样的报道,搜得到的尽是溢美之辞。按维基的方针,来不得原创研究,看来没法加入质疑的部分。可我也不甘心让维基帮着这种单位宣传。我想请教,除了等某位专家对媒体点破(这样就有来源了),还有什么办法能在文中合规地加入对此馆的质疑?(或者,如果维基上有专家,可不可以对着媒体讲点话?)--如沐西风留言2013年5月30日 (四) 14:41 (UTC)[回复]

    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场,你可以在自己的博客、微博等可以自行发表的地方宣传,也可以向可靠来源提供线索。但是决定条目如何选材仍旧是可靠来源的工作,维基人不能越俎代庖。另外,维基百科并非可靠来源,很多引用维基百科的作文甚至不获通过,以维基上存在负面宣传为由来说服别人并不是一个有力的证据。--Skyfiler留言2013年5月30日 (四) 23:31 (UTC)[回复]
    囧rz……大哥你看懂我写的是什么了么?是我中文太差还是你理解能力不行啊……--如沐西风留言2013年5月31日 (五) 03:02 (UTC)[回复]
    只要有可靠的第三方参考资料就可以了啊,这一点方针里不是说的很清楚么?没有的话就挂关注度然后提删就可以了。
    PS:右边那幅图是搞基图片么?我的眼睛要被亮瞎了 囧rz……。--某人的移动城堡|欢迎调♂教 2013年5月31日 (五) 04:04 (UTC)[回复]
    除非有可靠參考來源,否則主觀地在文中加入帶有質疑味道的評語並不適合。但是,這條目有明顯的廣告嫌疑,主文者本身也疑似該館的相關人員、有自我宣傳之疑慮(連「我館」如何如何都寫出來了,真是不懂瓜田李下呀!)應該可以用這理據將內文裡太過吹捧的敘述砍一砍……--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31日 (五) 04:33 (UTC)[回复]
    WIKI GLAM未必是錯,唯此圖Google Image 搜查的結果[43],看來不妙,似乎真的是上傳者自己的作品有待質疑,建議以此逼上傳者說明和該機構的關係,否則就以侵權刪圖。--(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31日 (五) 15:21 (UTC)[回复]

    注意這張圖已經被覆蓋的早期版本,就會看到圖片上面有該博物館的浮水印與上傳者自己的個人網址,所以擺明他其實就是該博物館的工作人員跑來自吹自擂利用中文維基替其打廣告。該是搬出狗頭鍘來把它給砍了的時候了!--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31日 (五) 16:39 (UTC)[回复]

    (:)回應:Wiki-GLAM的交流什麼是不當廣告,什麼是推廣人類知識,還需要更多實踐和思考。並不是所有博物館的工作人員來中文維基推擴/宣傳其館藏就是不當廣告。砍文章的不當廣告理據在此案是較充分,但砍圖的不當依據,若真的是版權擁有者要上傳/貢獻其內容,那麼應該以確認著作權的機構性釋出為佳。--(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6月4日 (二) 11:04 (UTC)[回复]
    圖片本身已被從WikiCommons上砍除,但砍除前是用什麼理據已經查不到,我之前只有注意到該圖片有三個上傳版本,其中最早的版本有博物館跟User:Sgshine3的浮水印在照片上,所以推論此用戶是該博物館的相關人士。對於圖片本身只要授權符合規定我沒意見,我認為該砍除的是條目內文中明顯屬於廣告性質的敘述。當然維基百科並沒有強制要求相關者不可參與條目編輯的避嫌條款,但是如果已經知道編輯者本身是相關人士的話,在審驗其編輯內容的過程中用比較嚴格的角度去處理,應該是符合一般邏輯的作法,同理其他用戶在編輯與自己有利害關係的條目主題時,也應該用比較嚴謹的態度自我審查。目前經過修改的條目內容我認為算是比較符合中立要求了,所以主要的問題在於欠缺適當的參考來源等技術性問題。--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6月5日 (三) 11:02 (UTC)[回复]

    等侍批准

    這就是DYK,FA,GA連過三關,在首頁輪展的條目的導言的結論。這就是維基百科首頁及特色條目portal出現的文字。這就是眾人精心閱讀,謹慎投票,萬中選一選出來的結果。 --63.139.242.50留言2013年6月1日 (六) 22:58 (UTC)[回复]

    看來大家又把這個當不知所云的陳述了.為什麼不google一下呢?大家就會發現這個維基百科之特色如何影響到眾多資深維基人.以及百度百科的高效率.63.139.242.50留言2013年6月30日 (六) 22:58 (UTC)[回复]

    這條目是使用者破壞?

    無法接受one of the -est翻譯成「有數的」

    會員Snorri屢次到氣旋加菲洛條目把「最……之一」改成「有數的」,然而一般根本沒有這種用法。該會員不僅不接受,首先侮辱我漢語知識不足,後來還到我的討論頁公然毀謗,誣陷我用拙劣謊言說謊並人身攻擊。-- Meow 2013年6月2日 (日) 18:41 (UTC)[回复]

    历史记录谁都可以查,字典谁都可以查。我没有侮辱你汉语知识不足,我只是针对你的问句“什么是有数的?”叫你自行翻查字典。而你查完字典後开始以谎言来作为回退的理由。谎言说的再多也无助于讨论,你拒绝理性沟通,把持条目内容,已经影响到他人的编辑。—Snorri留言2013年6月2日 (日) 19:00 (UTC)[回复]
    (!)意見,我高中英文老師只有教過one of the -est應該翻成「最……之一」,從來沒聽過可以翻成「有數的」。--Znppo留言2013年6月5日 (三) 10:00 (UTC)[回复]
    路過插話:我認為「最……之一」較為貼近一般讀者可以理解的白話用法,如果一定要二選一,我認為此用法較適宜。--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6月3日 (一) 02:32 (UTC)[回复]
    同上,最之一沒有問題,以前做語文題也有作為正確答案出現。--淺藍雪 2013年6月3日 (一) 10:11 (UTC)[回复]
    又或者「其中一個最……的……」。「有數的」是甚麼?--Risk留言 2013年6月3日 (一) 10:18 (UTC)[回复]

    余光中先生曾经就各种英式中文“流毒”作出检讨。载于1987年《明报月刊》的文章:《怎樣改進英式中文?──論中文的常態與變態》就提到了“最……之一”的问题。至于“有数”的含义,真心推荐查字典。—Snorri留言2013年6月3日 (一) 11:06 (UTC)[回复]

    維基百科不是中文學堂,一個翻譯要讀者查字典後才知意思,就是失敗的翻譯。--Risk留言 2013年6月3日 (一) 11:25 (UTC)[回复]
    我翻過字典(民國七十多年出版),上面的解釋:數量不多的;明瞭。現在很多人只知道後一個意思了,不過其實推理一下就能理解,「無數」是很多,「有數」當然就是很少。--全無尊嚴先生留言2013年6月3日 (一) 11:30 (UTC)[回复]
    “有数”真的不是什么难懂的生僻冷词,随便在金庸里面找一句:“郭靖心想,廣宁子郝大通是全真教中有數的高手,江湖上武功胜過他的沒有几人,他說這几句話的聲音微微發顫,對頭自必是极厲害的人物”,各种文章里面也常常用到。—Snorri留言
    不是每人像Snorri你有如此高的語文素質,既然「最……之一」沒有錯,為何不選這個常用又易明的用法?--Risk留言
    金庸怎么就成高素质了?我还可以找出更多国中生写的网络小说,里面“有数”用到烂。至于“最……之一”为什么不好,余光中的文章里面已经说的很清楚了。—Snorri留言2013年6月3日 (一) 11:47 (UTC)[回复]
    上面四位用户都認為「最……之一」沒問題,不是說“有数”錯,但總不能因余光中十多年前的文章就推翻較常用及易明的用法。--Risk留言 2013年6月3日 (一) 11:55 (UTC)[回复]
    虽然可能冒犯,但依照维基百科可靠性的方针,余光中的文章比起四位用户的感受来说才是更应参考的可靠来源。我认为以余光中在中文文学和语言学的地位来说,这样说并不过分。—Snorri留言2013年6月3日 (一) 12:00 (UTC)[回复]
    而且除了“有数”以外,完全可以探讨其他的可能用法。翻译并不是一一对应的转换,one of 就一定要对“之一”,否则和机翻无异。—Snorri留言2013年6月3日 (一) 12:03 (UTC)[回复]
    連普通用語也要可靠來源?翻譯最重要是讓人理解,「最……之一」比「有數」常用及易明,相信絕大部份人包括你都會認同吧?余光中又不是說不可用「最……之一」,而那文章寫在十多年前,語文是會轉變的。--Risk留言 2013年6月3日 (一) 12:07 (UTC)[回复]
    我只是说以可靠性标准来说的话,余光中对“最……之一”的看法比普通用户的看法更有分量。至于“有数”和“最……之一”,哪个更易明,我认为是同样易明,但後者不够好。另外,不用“有数”,也可以用“佼佼者”、“顶尖”、“仅有……之一”,不同的情景下可以用的替代说法有很多。总之我觉得“最……之一”应该少用乃至不用。—Snorri留言2013年6月3日 (一) 12:16 (UTC)[回复]
    維基百科是大眾的百科全書,文字應以user-friendly為目標,看維基的可不只是余光中,而是普羅大眾,我不認為余光中的看法比普通用户及讀者的看法更有分量。你一來就叫人「请自己查字典」,不就說明“有数”是不常用?上面有誰不是查字典才明白“有数”之義?難道你又要讀者自己查字典?--Risk留言 2013年6月3日 (一) 12:28 (UTC)[回复]
    我是不想說哪個較適當,但是又沒說不能改用詞,既然正確就沒什麼好爭的。--全無尊嚴先生留言2013年6月3日 (一) 12:27 (UTC)[回复]
    查字典和常用不常用有什么关系?见过没见过因人而异,想要说明十几亿中文人口的认知的话怎么能仅凭几个人的经验就断定。反正我是认为余光中的见解比普通维基用户的见解有分量得多,而且是可靠的来源。即便不用“有数”,也完全可以有其他更好的用法。另外,遣词用字正确不正确是很模糊的,否则就不会有“劣质翻译”和“好翻译”,“行文粗劣”和“行文流畅”的说法了。有的用法比另一些用法要好,为什么不改用?—Snorri留言2013年6月3日 (一) 12:39 (UTC)[回复]
    余光中又不一定正確,他可是會因為意見不合把人用白色恐怖來迫害的。他誤以為中文本來沒有「之一」這種句法,是外國帶來的,所以認為不是純正的中文用法而反對。但古代明明就有這種用法了,所以「之一」根本不是他說的流毒。對現在人,「最……之一」、「有數」,以前者最白話,讓人明白。--Outlookxp留言2013年6月3日 (一) 12:33 (UTC)[回复]
    余光中不见得正确,但《明报月刊》肯刊登他的文章,说明他的观点起码得到编辑认可,总比维基用户的感受要更符合可靠来源的标准。古代有“最……之一”的用法还请给出证据。我不反对用“之一”,但“最”和“之一”结合是很别扭的。—Snorri留言2013年6月3日 (一) 12:44 (UTC)[回复]
    我是針對余光中所說中文原無「……之一」的舉反例,例如《北齊書》:「亦為佐命之一。」但古代確實有人用“最……之一”如:
    • 周亮工尺牘新鈔》:「誠旋乾轉坤之最捷最易之一着也。」
    • 戴望《颜氏学记》:「又使复还于无始而为最上之一圈。」
    • 胡绍煐《文選箋證》:「凡胜水相合者但取最遠之一源爲源。」
    • 于宝轩《皇朝蓄艾文編》:「則將三人中舉,最多之一一人再舉。」
    • 硏農《西域紀要》:「鄂羅斯,北外最大之一國也。」
    • 盛康《皇朝經世文編續編》:「...且不狻近年最少之一。」
    Snorri閣下,這樣的證據您接受嗎?--Outlookxp留言2013年6月3日 (一) 13:43 (UTC)[回复]
    (:)回應:这里的“最……之一”是指“最……的那一个”,恰好说明“最”只能单指。。。算了,姑且当有吧。大家随意使用就好了。—Snorri留言2013年6月3日 (一) 18:20 (UTC)[回复]

    Snorri,拜託你不要把余光中的雞毛當令箭。語言習慣不是你一個人說改就改得了的。即便不引經據典,之一的用法已經更加通俗也是無疑的。--Zhxy 519留言2013年6月3日 (一) 15:53 (UTC)[回复]

    我真的没有一个人说改就改。我要一个人说改就改的话,还举余光中、金庸为来源干什么?当然现在余光中被搞臭了。—Snorri留言2013年6月3日 (一) 18:20 (UTC)[回复]

    「最…之一」真的比較普羅,余老先生德高望重但是太陽春白雪,咱們維基是希望下里巴人也能看的。請Snorri不要那麼堅持這種語文教學。--Reke留言2013年6月3日 (一) 16:10 (UTC)[回复]

    我觉得这不是单纯看常用性的问题,语文总有好坏之分。另外我不觉得这是什么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的问题,我倒觉得“有数”才是下里巴人(网络小说言情小说里面到处都在用),反是“最……之一”才是浑身带着欧洲贵族气的阳春白雪。—Snorri留言2013年6月3日 (一) 18:20 (UTC)[回复]

    Snorri你知道余光中將「bumbler」一詞翻譯成什麼嗎?受到眾人嘲笑已經不是第一次了。--章安德魯留言2013年6月3日 (一) 17:13 (UTC)[回复]

    是不是被人耻笑几次就没资格说话了呢?很多人被人耻笑了N次还照样出来秀下限呢。维基百科要不要建一个耻笑记录榜,被耻笑超过一次就不能够作为来源?—Snorri留言2013年6月3日 (一) 18:20 (UTC)[回复]

    鉴于余光中已经被各位搞臭,我也无话可说。下面另外列举几篇讨论“最……之一”的文章,供大家参考。其中意见不一,希望大家摒弃成见看了再说。

    1. 曹国安的《“最……之一”新论》,惠州学院学报,2012年。Google可搜到pdf版本。主要观点是:仅当“最”所修饰的概念是1.几个完全相同的最高级概念,比如某班级有两个最高的人(身高相同),可称一人是班里最高人之一,2.主观上无法分辨的多个概念:我认为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牛腩面之一(最好吃是主观概念,而且作者自己也分不清哪次比较好吃)。客观上可以分清或需要分清的概念不应该用“最……之一”。
    2. 崔国明《“最……之一”正误辨析》,2002年,这篇文章和曹国安的意思相近。
    3. 倪采青,别让西化中文污染了你的作品,观点是“最之一”是不符合中文逻辑的怪句,是西化中文。
    4. 田懋勤,《关于“最……之一”》,1985年,主要意见是:“最”後接的是一个群体,故可以用“最……之一”。
    5. 范庆华,《试论“最……之一”格式》,1985年,并行叙述两个主要观点:1.“最……之一”是自相矛盾,逻辑错误的句式。2.也需要考虑将错就错的惯例,承认“最……之一”合法性。

    以上基本是从1980年代起有关“最……之一”争辩的主要观点。希望大家能够看看。维基百科上面要说服一个人看来是不可能的,反正最后写条目的还是大家。—Snorri留言2013年6月3日 (一) 19:13 (UTC)[回复]

    看到以上各位资深编辑、管理员对维基百科行文质量的看法,感到很无奈。我一直想讨论:到底是否维基百科所有事物都以常用性为唯一判据?这样说来常用错别字是否应当取代正字?常用错误观念(光年是时间单位什么的)是否应当取代正确观念?常用易懂的网络语言、方言口语是否应当取代现代书面语?最后,既然大家都拼常用性,那么大陆13亿人的用法是否该比港澳台地区的用法优先?好像又不是?—Snorri留言2013年6月3日 (一) 18:27 (UTC)[回复]

    涉及地區用語差異時不可以直接大數決論,但是,各地區內部的習慣用語檢討,仍然需要遵循最常用用法為主的原則,兩者並不衝突。或許對於中文用語Snorri君您有自己的理念,如果您想將這樣的理念發揚光大可以自己撰寫blog或個人網頁努力推廣,但是在中文維基這裡既然共識是如此一致的,那就請大家還是遵循之吧!--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6月3日 (一) 19:03 (UTC)[回复]
    这个“最常用用法”是指维基用户的直观感受吗?是否只要有5个维基编辑认为“这很常见啊”,就证明了常用性呢?—Snorri留言2013年6月3日 (一) 19:23 (UTC)[回复]
    既然大家都觉得“最……之一”是最常用最明白最好的用法,我也不多说了。只希望遇到类似的内容时遵循先到先得的惯例,不要强制将之改为“最……之一”。—Snorri留言2013年6月3日 (一) 19:29 (UTC)[回复]

    為了如此冷僻的詞彙脣槍舌戰,擺明唯我獨尊、瞧不起主流意見,既然自認語文能力那麼好,為何不花心思在其他成千上萬水平低下的條目?為了你最愛的「有數的」公開批鬥我「翻譯能力不足,中文水平不夠,導致條目文字質量低下」,即便資深編輯又如何?心態明顯有問題,竟意圖把維基百科搞成古文觀止。-- Meow 2013年6月3日 (一) 20:11 (UTC)[回复]

    文革词语共产中文又出现了。我从未有批斗或被批经验,可能要问问家中长辈到底是什么。至于你「翻譯能力不足,中文水平不夠,導致條目文字質量低下」是我的观点。就我看到的贡献历史,你翻译的水平确实低。起码我认为这里辩论的各位的翻译水平和中文水平都比你好。你无法接受这个批评的话我也没什么办法。不接受他人批评的人多的是。至于我是否想把维基百科搞成古文观止,自有公论,我又不是囧王。—Snorri留言2013年6月3日 (一) 20:46 (UTC)[回复]
    Snorri你是誠心誠意討論,還是抓緊一切時間攻擊對手呢?--Zhxy 519留言2013年6月4日 (二) 03:03 (UTC)[回复]

    (!)意見:有點不明白主題為什麼會從「有數的」換到「最……之一」。雖然Snorri閣下可能會不相信,小弟首次得見「有數的」一詞,正是在維基百科。這詞對小弟來說真的不常見啊。這也不是小弟一個人的看法。另外,試試在搜尋器搜尋「有數的」,卻被一片「心中有數的」所掩蓋。未知閣下對此現像有何看法?-Hijk910 2013年6月3日 (一) 20:14 (UTC)[回复]

    歪楼不是维基的传统么(笑)。实际上“有数的”只是我为了改进“最……之一”提出的一个替代词语,所以最后焦点还是回到了“最……之一”。至于“有数的”是否是古文,以及它的含义。我想说,“有数”作为“稀少”之一当然少于它最常用的义项,但这不说明它本身不常用。提到這不禁想起法国文学界每年会让小说家“领养”一些较少人用的“孤儿词语”,在新的小说中使用,让它们“重见天日”。中文界无此习惯,甚为可惜。—Snorri留言2013年6月3日 (一) 20:40 (UTC)[回复]
    顺便说一句,就心理学的观点来说,产生“首次见到某事物”的时刻并不总是真正首次见到某事物的时刻,因为人往往会忽略细节,“视而不见”是很常见的现象。也许你看书看报的时候已经见过“有数”这个用法,但当时上下文衔接自然,让你很轻易地懂得了整个文段,从而没有追究这单个词语。比如说如果你看过《神雕侠侣》(一本我认为很常见的武侠小说),应该就见过“有数”这个用法,但你应该没有什么印象,这很正常。—Snorri留言2013年6月3日 (一) 20:56 (UTC)[回复]
    請區分「語言習慣」與「科學概念」之間的分別,「語言習慣」本身沒有對錯,只有常用與否。例如維基百科行文中若使用「難兄難弟」一詞,絕對不是「難為兄、難為弟」義,而是取「兩者處境差不多慘」義;行文中若使用「經濟」,除了極少特例得透過前後文提示來做為「經世濟民」義,大多數也都是當成「物質與服務的交換活動」的稱呼;維基上使用「她」字,肯定是指「女性、第三人稱」,而不是當成「姐」字用。上面都是積非成是,或者外來語用法取代地道漢語用法的例子,只不過取代的時間久些罷了。余光中文中還有「劉伶是竹林七賢的同人」的取代建議,你會認為中文維基應該把「同人」當成「之一」用嗎?那中文維基很快就會變成腐女最容易被騙入的網站了。--Reke留言2013年6月4日 (二) 01:20 (UTC)[回复]
    你的意见类似于范庆华的《试论“最……之一”格式》(1985年)的意见。对此,“最之一”论证中其他专家的看法是:积非成是是一个过程,一部分人较快接受的同时,也会有另一部分人较慢接受甚至不接受。一个用法从被少量人接受到被大多数人接受是需要很长时间的。“最之一”还处在积非成是的过程中,接受者有之,不接受者也有之。具体请看我上面列举的从1985年到2012年的各种文章中提出的各种观点。到2012年的论文中,对“最之一”的分析已经很深刻了。—Snorri留言2013年6月4日 (二) 02:20 (UTC)[回复]
    如果我告訴你,日語常用「有數」,你這種用法已經可以被視為歐式中文之外的日式中文了,你還想這麼堅持嗎?你不知道你現在經常見到很多台灣用戶就變得異常亢奮,像戴了有色眼鏡一樣,無理也要爭三分嗎?你這樣的多次爭執,是真的爲了維基好,還是把維基當成你的撒氣桶?--Zhxy 519留言2013年6月4日 (二) 03:03 (UTC)[回复]
    你要這樣說我也無話可說。我說的都是建立在可靠來源之上的。我辛辛苦苦找參考找來源,不知道為什麼就變成了無理的一方。這個討論裡面除了我以外就只有outlookxp能夠將自己的論點建立在自己的參考論據之上。而且在這個討論中我也自問從未因為對方是台灣用戶就改變我的看法和立場,如果對台灣用戶造成了這樣的印象,我感到抱歉。“最……之一”的爭論是兩岸三地中文界持續討論了30年的話題,我現在只是希望大家能夠看一看我辛苦找出來的資料,大家在可靠的參考來源上建立自己的論點,理性地討論難道不好嗎?—Snorri留言2013年6月4日 (二) 03:25 (UTC)[回复]
    Snorri回應我的很有建設性啊,澄清了古代有「最……之一」,也指出古代與現在用法的差別。--Outlookxp留言2013年6月4日 (二) 09:34 (UTC)[回复]
    如果你把這些論文放進一個介紹中文差異的條目裡邊介紹「之一」和「有數」的爭執,那無疑是非常正確的做法。但語言習慣不是,即使有權威如此指點,我們的習慣也不是第二天就能改,維基的用詞的改法也不是這樣。理性不是壞事,但不該站上理性的制高點就看低一切,這樣就像是無理的壓人。--Zhxy 519留言2013年6月4日 (二) 03:38 (UTC)[回复]
    我現在是真心求教:維基百科決定一個詞語用法的常用性的依據是什麼?是否只要有若干個維基編輯覺得“這個用法最常見最好”,就OK了呢?如果是的話以後我就按照這個流程去做了,免得每次辛苦找一大堆資料還讓人覺得我在無理蠻纏,吃力不討好。另:大家雖然都覺得“最……之一”是好中文,但我辛辛苦苦找到的資料也請大家看一眼,裡面的觀點並不是傾向於我的或傾向於這裡的任何一方,而且我覺得說的很有道理,希望大家能夠讀一讀,說不定能對“最……之一”的使用有新的改觀。—Snorri留言2013年6月4日 (二) 03:47 (UTC)[回复]
    看來詞語的用法你真是想太多了。不錯,遣詞造句就是可以多人共識來決定的,還有一點就是先到先得。找資料雖然不得不說你努力錯了方向,終究不是壞事,相信諸位讀過後總會增加瞭解,今後動筆前每每想到也會三思。--Zhxy 519留言2013年6月4日 (二) 04:02 (UTC)[回复]
    那希望能夠把這個流程定為指引,以便後人按此操作。既然“最……之一”最好已經成為共識,我也就不反對了。討論就此結束。順便說一下:強烈建議各位看一看以上的兩篇論文,對“最……之一”問題應該會有更深的認識。—Snorri留言2013年6月4日 (二) 04:08 (UTC)[回复]

    結束?如果我沒理會你偷偷修改成「有數的」,你會特別投下反對票並公開說我語言程度低下?還一直強調我說謊,你這不是公然毀謗加批鬥又是什麼?中文維基百科就是有你這種偽專家才搞得烏烟瘴氣,我沒投訴你人身攻擊就不錯了。-- Meow 2013年6月4日 (二) 05:49 (UTC)[回复]

    我已經收回相關言論。在此向你道歉。—Snorri留言2013年6月4日 (二) 05:53 (UTC)[回复]
    我學過一年翻譯概論,余光中的理論是最主要的教材,因此當然知道要避免「歐化中文」。但這裡是維基百科,應該要用正確而且多數人知道的用法,我才認為「有數的」不太適合。中文維基百科許多條目濫用「一個……」、「做出…的動作」等歐化中文,我起碼避免了很多。-- Meow 2013年6月4日 (二) 07:40 (UTC)[回复]
    • (:)回應:我將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回應在此。我說:「氣旋加菲洛#氣象歷史陳述方式或許可以做個調整……」,這當中抓出不少不適用於自然現象的形容用詞,但不代表這是要求你惕除這些形容用詞(我從沒這麼說),而且你說:「氣象報文那些你們覺得「唱戲」的字眼全是機構慣用語……」,我這建議編者應負起校對責任,不是別人寫什麼就沒思考地照抄進去,否則唱戲不成反成抄襲,這有沒有侵權就得看官方,這只不過純粹對條目提供改善的意見,形容用詞調整的好可使條目閱讀起來更加貼近及順暢,更何況都已經叫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理當會有人提出意見與建議,你想不想改善也沒人控制到你的手去做修改,所以當你說:「各位不要更動結構」,我建議你若沒心理準備去看待別人給條目的意見與建議,請別將條目推薦,因為我們說的都是對條目而言,根據Wikipedia:条目的所有权,別有著條目是編者一人所有,否則別人不會因為你而不去修訂或改善你推薦的條目。另外提醒,維基百科不是在上語文課,也就沒必要特開此討論「最……之一」改成「有數的」,還是別花太多時間在鑽牛角尖上,假如真覺得條目現狀沒有需要被調整或改善之處,那麼又為何討論呢?--36.232.211.242留言2013年6月4日 (二) 17:26 (UTC)[回复]
    很奇怪,是否在维基条目的主要作者就没有条目编辑的主导权呢?--ミカサ留言2013年6月5日 (三) 12:47 (UTC)[回复]
    沒有。條目的編輯權利是由全體參與者公平分享。--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6月5日 (三) 13:03 (UTC)[回复]

    此條目的名稱是「世界各政權受承認狀況列表」,為何沒有美國法國德國之類的國家?這些國家應該也是算是"政權"吧--M940504留言2013年6月3日 (一) 04:45 (UTC)[回复]

    問題出在當初條目命名得不太恰當,如能改為「世界未獲廣泛承認政權列表」之類的條目名,就不會有這種疑慮了。--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6月3日 (一) 05:07 (UTC)[回复]
    剛才查看了一下修訂沿革,發現原本名稱叫做「未被普遍承认的国家列表」,不過有用戶認為“未被普遍承认”的标准有爭議,才改了條目名稱。不過我覺得原本的名稱比較不易被誤解--M940504留言2013年6月3日 (一) 09:11 (UTC)[回复]

    哥斯达黎加拥有多样的动植物。没有陆军和海军,是野生动物的乐园。

    应该是错误叙述。—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83.13.217.94對話貢獻)於2013年6月3日 (一) 05:31 (UTC)加入。[回复]

    請指出錯誤點?--全無尊嚴先生留言2013年6月3日 (一) 09:57 (UTC)[回复]

    編輯受保護條目「香港大學」

    「港大」和「Kong U」是現時學生口耳相傳的中文(粵語)暱稱。「Hong Kong University」是香港大學的英文「簡稱」而不是中文「暱稱」(nickname),只適合在英文維基百科編輯。有關編輯是14.198.203.200在2013年4月3日 (三) 03:54所作之破壞,請回退之。--116.49.137.206留言2013年6月3日 (一) 13:53 (UTC)[回复]

    問:维基中文6月5日首页错误

    --183.62.161.121留言2013年6月5日 (三) 02:25 (UTC) 历史上的今天[回复]


    6月5日: 663年大明宫决定将大明宫作为明朝政府所在地和皇室居住处。

    問:關於標題翻譯

    目前在GA條目上,貌似有著不能翻譯參考文獻之規定,那請問,關於模板{{cite journal}}、{{cite web}}、{{cite book}}等的「trans_title」參數還有必要嗎?還是標題是能翻譯的?謝回答。--Ai6z83xl3g留言2013年6月5日 (三) 08:37 (UTC)[回复]

    然後變成外部連結要翻譯……--KOKUYO留言2013年6月5日 (三) 09:14 (UTC)[回复]
    第一次在dyk時看到就覺得很莫名,參考不準翻、外連要翻...—Ai6z83xl3g留言2013年6月5日 (三) 13:18 (UTC)[回复]
    路過說幾句,下面如果需要直接引用我的話就好,不需要回覆我了。(其實格式方面已經懶得管了)使用cite模板時可以在trans_title里翻譯標題,但不要在title里直接翻譯標題,其他參數類似。而且,參考和外連章節的性質其實不同——參考更像是給編者本人看的,即使大多數讀者無法理解參考的內容,在找不到中文代替品時還是要用它來支撐條目;外連的目的則是讓讀者擴展閱讀,如果外文頁面對不懂外文的人也有一定意義,我可能考慮添加,如果大多數讀者無法理解,它也就沒什麽添加的價值了。基於這點,參考文獻標題很多時候翻譯過來意義不大(而且不翻譯也是慣例),除非內容直接參考標題時,翻譯會有些意義;至於外部連結,如果是我的話可能會選擇“[http://www.example.org Orig. Title] {{xx icon}} - 中文簡短介紹”這種形式,這樣不懂外文的讀者來說,至少可以決定是否應該點進去。--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6月5日 (三) 15:01 (UTC)[回复]

    姊妹项目链接模板有重大调整

    我最近用 {{sister}}、{{sister-inline}} 这两个模板统一了大部分姊妹计划链接模板的样式(被保护模板除外),还从英文维基百科引进了几个同类模板。我还利用这些模板为一部分语言类条目扩充了一些链接,希望大家能继续以此为其它语言类条目扩充内容,并更新 Wikipedia:姊妹项目这个页面。如有必要,可以对此类模板加以改进。-- ──★──  2013年6月5日 (三) 15:13 (UTC)[回复]

    我最近用 {{tl}sister}}、{{tl}sister-inline}} 统一了大部分姊妹项目链接模板有的样式(被保护的模板除外),并且我还从英文维基百科引进了一部分模板。-- ──★──  2013年6月6日 (四) 08:52 (UTC)[回复]

    不光是语言类条目,其他任何条目也可以用这个链接到其他维基项目的内容。另建议馆里猿也调整一下被保护的模板的样式。-- ──★──  2013年6月7日 (五) 10:45 (UTC)[回复]

    求助:請求移除莫名其妙的台灣共和國條目

    台灣共和國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台灣共和國護照條目感覺是一個利用維基百科,試圖使自己存在正當化的條目,第一次想請求刪除條目卻不知道哪邊可以問,所以來這裡問看看了。他們在台中到處發散傳單,宣稱只要台灣宣布不叫中華民國,美國會馬上派XXX多少的陸戰特種部隊來台灣幫忙,還有說在桃園訓練的多少千名幹部,另外還自行散發了身分證,印製自己的鈔票,還自訂匯率來兌換新台幣...感覺這種莫名其妙反社會的資訊應該沒必要存在。 --鳳雩晞風留言2013年6月6日 (四) 10:57 (UTC)[回复]

    只要關注度足夠,也有在維基百科紀錄之資格,與其本身性質、立場無關。—Ai6z83xl3g留言2013年6月6日 (四) 11:06 (UTC)[回复]
    「反社會」?那麼很多政治不正確的條目都要被河蟹了,台灣人居然有這種想法。該些條目多有報導、關注度,最多只能把宣傳文句刪除。--Outlookxp留言2013年6月6日 (四) 13:36 (UTC)[回复]
    閣下誤會大了,我已在詢問處回答閣下問題,回Outlookxp先生他說的是台灣民政府(已被刪),這的確是有點奇怪的組織,他說的不無道理。--全無尊嚴先生留言2013年6月6日 (四) 13:42 (UTC)[回复]
    目測是綠營的人或支持者幹的。-- ──★──  2013年6月7日 (五) 10:48 (UTC)[回复]
    台灣民政府因為被改成宣傳的東西被刪掉了,不過有關條目仍存在,而這三個條目一點問題也沒有跟宣傳無關,他們的時間點都比台灣民政府早,只是獨立運動的一部份而已。閣下感到莫名其妙是正常的,但是這並不是可以刪除條目的理由,只要條目本身不是宣揚莫名其妙的觀點,再怪異的事物有成立條目的可能。--全無尊嚴先生留言2013年6月7日 (五) 13:21 (UTC)[回复]

    如题,例如下面这个彩蛋:

    其外部链接应显示为目前这样,还是应为搜索“字谜的定义”? --Qiyue2001 2013年6月7日 (五) 03:46 (UTC)[回复]

    {{中国历史}}模板的编辑战又爆发了。不过这次和近代史争议无关。蘇州宇文宙武说自己“考虑每个政权时间的长短、疆域大小的情况下对本模板进行了大规模修订”,“比原版更加清晰”。然而实际上模板变得更加复杂,宽度也增加。

    新模板的主要特点,就是反映所谓的疆域大小。于是就出现了不少怪异现象,比如:春秋战国把东周挤到旁边;魏、蜀、吴宽度不同,效果怪异;南北朝的宋、齐、梁、陈变成梯形,朝代相互镶嵌,看起来比较混乱;中华民国(台湾)蜗居一角;等等。而且,朝代名称(周朝、汉朝、三国、晋、南北朝等)都放到右边,也不合从左到右阅读的习惯。

    目前至少有一位台湾和一位大陆的编者提出了异议。请各位讨论一下该模板如何修订。左为原版,右为新版。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DeBit對話貢獻)於2013年6月7日 (五) 12:12加入。

    原版比现在的版本要宽而不是反过来,大家都能看到。要说复杂,同样的朝鲜历史模板比这个还要复杂呢,我泱泱中华就这么点就复杂了?那干脆不要模板算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6月7日 (五) 12:21 (UTC)[回复]
    把模板就弄宽的不就是你自己吗?自己看看原版和你的版本那个更宽,哪个更简洁。--DeBit留言2013年6月7日 (五) 13:10 (UTC)[回复]
    刚才还是上面那个宽呢!况且宽又如何,不是可以改吗?我基本上是在原版的基础上加了一点点东西,也不多,不存在什么更简洁的问题,要更简洁干脆什么都不要得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6月7日 (五) 13:26 (UTC)[回复]

    上面已经说的清楚了,你不愿意接受而已。本模板的主要功能是表明历史朝代更替顺序。至于疆域大小,通过历史地图则表示得更为清楚,不应该是本模板的主要功能。为了表示疆域大小,导致朝代相互镶嵌,模板变宽,且失去了简洁易懂的特色。读者如果未经提示,恐怕也难以得出“北朝的疆域相当于曹魏而非蜀汉和孙吴”之类的结论。因此提出修改意见如下:

    1. 整个模版的方位应为左侧为南,右侧为北,较符合读图习惯。
    2. 唐朝及之前采用原版的排法,但如果要兼顾整个模板的方位,魏、蜀、吴的顺序可变为蜀、吴、魏。
    3. 为表示唐、定难军、西夏的承继关系,将原版五代十国的宽度减小并使西夏和唐相连即可。
    4. 大的朝代应放在左边。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台湾)宽度宜相等,避免争议。用疆域大小来分宽度就会产生弊端。

    --DeBit留言2013年6月8日 (六) 16:17 (UTC)[回复]

    新旧两个版本在内容上貌似没有差异。乌拉跨氪 2013年6月8日 (六) 09:45 (UTC)[回复]
    晕,还是有差异的,虽然不大。。。——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6月8日 (六) 10:26 (UTC)[回复]
    差在哪里,我实在没看出来。乌拉跨氪 2013年6月8日 (六) 10:38 (UTC)[回复]
    晕。这么说吧,增加了一些政权,比如西辽。——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6月8日 (六) 10:49 (UTC)[回复]
    那移动项目位置的意义何在?乌拉跨氪 2013年6月8日 (六) 10:54 (UTC)[回复]
    更好地说明各政权的承继关系,比如西夏及其前身定难军脱离于唐朝,而非五代十国。北朝的疆域相当于曹魏而非蜀汉和孙吴。——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6月8日 (六) 10:58 (UTC)[回复]
    其实没想移动到右边,但不会弄。——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6月8日 (六) 10:59 (UTC)[回复]
    先改回左邊吧,右邊真的很不習慣。而且,疆域變化看地圖是最清楚的。為了疆域把簡表複雜化,是否和簡表的用途相衝突呢--118.165.173.85留言2013年6月8日 (六) 17:34 (UTC)[回复]

    没必要做的修改就不要做了吧,像我这样的新手看得眼疼。--冬菇蚝油捞面留言2013年6月8日 (六) 17:46 (UTC)[回复]

    提醒提案者,此類模版主要是導航性質navigation,而並非infographics,若您要以您的創意製圖(如彊域大小對映圖示大小,還要突顯繼承關係),那麼就有原創研究的問題。記得模板也要有可靠來源支持,如乌拉跨氪在其他導航模版中的討論所要求的。--(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6月9日 (日) 07:25 (UTC)[回复]

    强烈建议 “中国历史”模块 恢复 以前的 版本!!!! 蘇州宇文宙武修改的新版本 把 朝代放右边的做法 不利于阅读,朝代应该放在左边利于阅读(因为我们 一般都说朝代 至于 一个朝代内的政权很少人会去调查,所以 朝代应该放在 利于阅读的位置!!! 又因为我们 是从左往右阅读的,所以放在左边利于阅读!!!综上所述, 朝代应该放在左边!!!) 其次 蘇州宇文宙武修改的新版本中 关于唐朝 的 那行本身就有问题。。。 所以 恢复 以前的 排法!!!!我支持恢复以前的版本,即恢复{{中国历史/原版}}——————Maibu123留言2013年6月11日 (二) 04:13 (UTC)[回复]

    (!)意見,个人感觉还是原版或Gakmo的整合版本比较好,希望无论最后选择哪个版本都不要丢失模板的折叠隐藏功能。建议导航模板尽量简洁,目的在于提供链接,将读者导航到相关条目,深入阅读,像辽朝这种有争议的一些终始年代等类似问题最好就挑一种说法:“916–1125” 或者是 “907–1125”,“907–916–1125”不太好。一些前后延续的政权如西梁、代国、定难军,甚至西楚、玄汉、赤眉汉等实际没什么必要列得那么详细。要太详细的那就盛不下了:12。赞成省略“朝”字(清朝)。--Shibo77 2013年6月12日 (三) 04:40 (UTC)[回复]

    整合

    已把最頂的兩個版本做了整合如右面所示(暫時為不摺疊版本,待討論完畢後才重置)。支持使用較窄版本,主要改良是把連結擴大了,方便用戶點閱。請討論,謝謝。--Gakmo留言2013年6月11日 (二) 04:17 (UTC)[回复]

    既然已经分大小了,那么将显示台湾比大陆大的做法显然是说不过去的。——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6月11日 (二) 14:29 (UTC)[回复]
    對,只有蘇州版有做到,容易理解。--Outlookxp留言2013年6月12日 (三) 06:02 (UTC)[回复]
    我这个版本还不是最终版,还有很多要调整,只不过被保护了,暂时编辑不了。另外,我不支持在仍可以达成共识的情况下贸然开投票,投票不能代替共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6月12日 (三) 06:24 (UTC)[回复]

    投票

    原版

    蘇州版

    各位,请注意这不是我想的最终版本,我只不过不会排版,如果会的话,会把大时代都移回左边的。而且我也不支持在仍可以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急于开投票,投票并不能代替共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6月12日 (三) 06:14 (UTC)[回复]

    Gakmo版

    中國歷史
    中国历史系列條目
    舊石器時代
    中石器時代
    新石器時代
    黄河文化 長江文化
    传说時代三皇五帝
    约前21世纪–约前16世纪
    约前17世纪–约前11世纪

    前11世紀
    |
    前256
    西周 前11世紀–前771
    東周
    前770–前256
    春秋
    前770–前476
    戰國
    前476–前221
    前221–前207
    西楚 前206–前202

    前202
    |
    220
    西漢 前202–9
    9–23
    玄漢 23–25
    東漢 25–220
    三國
    220–280

    220–266

    221–263

    229–280

    266-420
    西晋 266–316
    東晋
    317–420
    十六国
    304–439

    420
    |
    589

    420–479


    479–502
    北魏
    386–534

    502–557
    西魏
    535–557
    東魏
    534–550

    557-589
    北周
    557–581
    北齊
    550–577
    581–619
    618–907武周 690–705
    五代十国
    907–979
    定难军
    881–982
    西夏
    1038–1227
    契丹

    916–1125

    西辽
    1124–1218

    960
    |
    1279
    北宋
    960–1127

    南宋
    1127–1279

    1115–1234
    大蒙古國 1206–1271
    1271–1368
    北元 1368–1388
    1368–1644
    南明 1644–1662
    後金 1616–1636
    1636–1912
    中華民國 1912至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至今
    中華民國臺灣
    1949至今

    关于Template:Infobox Film

    最近看一些电影条目,满屏的万国旗。是实在太难看了,页面的清爽美观和平衡性完全被打破。我已经无法忍受,提以下几个建议:

    • 鉴于维基百科:格式手册/旗帜尚未达成共识,特在此单独为该模板设立旗帜使用规则,避免滥用。建议除“产地”参数外,其余参数禁用旗帜模板。多国产地不宜再使用旗帜。
    • “上映日期”参数中请使用{{Film date}}或直接列出(例子)。所列出的上映日期不宜过多,建议只包含全球首映日期、出产国上映日期,或可加上中港澳台马新等地上映日期,个人认为较为实用,需再权衡。
    • 其他参数中,若各地有不同情况,在各地内容后括号加注信息,均不使用旗帜模板。

    简而言之,我希望部分喜欢用旗帜的朋友们了解一点,旗子多了,真的很丑。--InstantNull留言2013年6月8日 (六) 04:10 (UTC)[回复]

    同意。卍田卐JC1 2013年6月8日 (六) 04:40 (UTC)[回复]
    同意,并且我认为即使在产地也直接使用汉字。发售日期赞成列出首映日期,产地国上映日期和中文版上映日期。--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6月8日 (六) 09:12 (UTC)[回复]

    建議改名:“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维权运动”

    由於參與討論的黑雪姬已被永久封禁而且乌拉跨氪Deltalk本人在此的擴大的討論,我在此重新提請關於“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维权运动”的移動討論:

    我主張移動的理據如下:

    1. 维权运动為特定的中國某段時期的現象,有其特定時空脈絡和使用,此兩字维权的參考書目及可來源為證,並非一般的“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可能包括時間更早的人權維护),目前條目內容指的是特定的维权运动而非中國有史以來的一般性的人权维护运动(如國民黨訓政時期的白色恐怖迫害有的營救活動)。
    2. 避免原創研究,回歸多少可靠來源用語(含外國研究專書和中國法律出版物及人民社團出版物的多方來源)。
    3. 维权一詞原官方用法未必指人權。試考慮並搜查人權日维權日(兩者日期和中國特色有別)。

    原有討論見Talk: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並參考维权的參考書目及可來源。 --(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6月8日 (六) 08:21 (UTC)[回复]

    問:所有中國大陸大學条目里最下面的“中央部属高校”怎麼都自動變打開了?

    這樣影響条目觀感,能不能弄一下?--Chunon425留言2013年6月8日 (六) 08:57 (UTC)[回复]

    今天又變成這樣了,為什麼?--Chunon425留言2013年6月11日 (二) 08:41 (UTC)[回复]

    條目正文第一次提及人物時應使用哪個名稱?

    條目正文提及人物時,若該人物有多個名稱,應使用最常用名稱還是本名?如本因坊道策條目提及毛榮清,但此人在文獻中的最常用名稱是濱比嘉親雲上,應使用哪個?--Ws227留言2013年6月8日 (六) 22:27 (UTC)[回复]

    因為是描述琉球人與日本人下棋,建議寫成「和名(唐名)」,即「濱比嘉親雲上(唐名:毛榮清)」。--Kolyma留言2013年6月11日 (二) 11:36 (UTC)[回复]

    正文内译名与原名的对照问题

    我近日在自己的文本编辑器里翻译堡垒 (电子游戏),但碰到了如题所述的问题,总觉得比较矛盾。

    具体来说,条目内有许多英文人名,按zhwiki的习惯,条目内人名应尽量翻译,尤其是GA/FA;但若无原名参照,就不利于查询。不过,问题是,应怎样对照呢?

    我个人有几个方案:

    1. 使用{{ilh}}跨语言链接对照,即[[譯名]]。不过无论是zhwiki还是enwiki,都无这些人的条目,这样无异于制造“有(英文)条目”的假象。
    2. 使用{{span-tl}}对照,即{{span-tl|译名|原名}},显示为译名,鼠标移上后出现原名。
    3. 使用红链作隐式对照,即[[原名|译名]]。只是,这会造出很多红链,且多无足够关注度,无法立条目。
    4. 译名({{lang-en|原名}})式对照。这是很常用的做法,但一旦多了就很占版面,而且很难看。

    依序带上效果:据说是译名英语据说是原名据说是译名据说是译名,据说是译名(英語:据说是原名)。

    以上方法各有优劣,个人觉得多害相权取其轻(听起来是有点怪……),{{span-tl}}似乎最好。

    不知各位感觉如何呢?如果有什么更好的方法,也请不吝赐教,在此先谢过了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6月9日 (日) 05:31 (UTC)[回复]

    條目文中第一次出現以(4)lang-en為主(符合一般出版品做法),其他再出現可以不用原名,若其他再出現採用(2)span-t也行。現在的多數編輯習慣不是這樣嗎?--(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6月9日 (日) 06:53 (UTC)[回复]
    1的话将来enwiki上建了一个有歧义的条目(同一个名字的另一个人)就乱了。Liangent留言 2013年6月9日 (日) 07:18 (UTC)[回复]
    嗯,没错,而且不仅这样,其实1也有3的问题。{{span-tl}}若要说有什么问题,就是过于“隐式”,看不出来。所以,各种方法都不怎样,但一时间想不出更好的方法……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6月9日 (日) 07:34 (UTC)[回复]
    最近留意到似乎有幾位特定用戶大規模地在把條目中已經有藍鏈的名詞之(第一次出現時之)原文註釋刪除,我經常會斟酌那些被刪除的註釋之知名度,回退恢復一些較為冷門名詞的原文註釋。我個人認為縱使已經有藍鏈,如果一個條目中有著大量陌生名詞、或是譯名版本不統一的名詞,為了搞清楚所指為何還需要反覆點入不同的條目中比對觀看原文,其實是有礙於閱讀方便的一件事。我支持名詞第一次出現時使用(4)來註釋,之後可選擇性的利用(2)的方式補充的作法(看兩次出現時中間的間隔篇幅吧,如果間隔不遠似乎沒必要註釋太多次,但如果上下文差很遠,補充一下也無壞處)。我也認為Liangent君提到的那個問題是個風險,因為英文中出現同名同姓的人物機率還不低,因此在對應語版尚未存在條目之前,不建議使用ILH模板來產生註釋效果。--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6月11日 (二) 04:36 (UTC)[回复]
    不开玩笑地说,大象君的发言挺有意思,谢啦我在正文内也多使用样式4(以前用样式3),而人名译名很可能永无条目参照,更麻烦点。
    说来还有个更麻烦的问题:在首段和信息框内,译名与原名要用什么方式对照?或许这也是我一开始真正想问的问题,“正文”只是附带提到(虽然用着样式4,但仍不喜欢),因为这两部分是条目的门面,如果用显式对照的话,整个条目就显得很难看,但是有些信息下文并未提及,不对照就没地方对照了。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6月11日 (二) 08:24 (UTC)[回复]

    Portal:VRMMO該在主題列表裡放到哪一類?

    • 由於相關技術還在持續研發中,他是基於VR與MMO這兩種領域的整合運用,目前大多出現在科幻類虛構作品裡(小說、動畫、漫畫)。但是在世界各地真的有人提出相關的研究,但是這該算是「娛樂」?還是「科學」?-P1ayer留言2013年6月10日 (一) 11:01 (UTC)[回复]

    "同治陕甘回变"條目非法刪去屠殺漢人事實

    --Leon119留言2013年6月11日 (二) 12:57 (UTC) 爲什麽要刪除屠殺漢人的並有歷史記載的事實?還鎖定?維基百科還有公信力嗎?!!!請問!!? 赤裸裸侵犯漢人人權。這個種族死了千多萬人都不能記載在維基百科上嗎?因為他們是漢人就該死嗎?死了也不準說是誰殺害他們的嗎? 爲什麽回族宗教被清廷壓迫就能寫上去,漢人辛苦種的田地糧食被回民牛羊了也是回漢矛盾之一卻吃不能寫上去?爲什麽回人死了人可以寫上去,爲什麽漢人無辜平民被殺也不能寫上去?厚此薄彼,不分青紅皂白全部以回族主管利益為主,客觀嗎這樣? 誰能夠還一個公道? 建議恢復Smallsky在2013年6月2日 (日) 10:43‎ 的版本,或者給出其他能夠客觀的解決方案。[回复]

    如果欲解除保護得以編輯請至Wikipedia:请求保护页面#请求解除保护提出要求,這裡沒有什麼「回族主管」,保護是因為條目發生編輯戰而採取的措施,當事兩方皆被封禁處理,沒有偏袒的問題。--全無尊嚴先生留言2013年6月11日 (二) 15:00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