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罚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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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罰(拉丁語:Excommunicatio,字面上的意思是斷絕來往),俗称“破門律”、“逐出教会”。現在該詞主要被天主教所使用,是该教所有懲罰中最嚴厲的一種。據天主教教義,被絕罰之人將與教會隔離,沒有教會所予之救贖[1] 。
絕罰的等級
依照天主教的《天主教法典》中之規定,絕罰有兩種等級上的差異:第一個等級為主教保留級,意指該絕罰可由各區主教層級(或以上層級)的神職人員取消之;第二個等級為教宗保留級,便是指該絕罰只能由教宗本人取消。另外,現任教宗可以取消前任教宗所給予的絕罰,並且沒有任何時間限制。而絕罰的種類有兩種,一種是大絕罰(Major Excommunication),即被逐出教會外並不得領受任何聖事。另一種是小絕罰(Minor Excommunication),受罰者仍是教徒,但不能領聖體。
参考资料
- ^ 天特會議中絕罰/咒詛的意思,第13节. [201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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