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
外觀
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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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N.Y.) | |
上訴法院 | [[美國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 |
建立 | 1789年9月24日 |
法官 | 28名 |
首席法官 | Loretta A. Preska |
官方網站 |
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1](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在案件引用縮寫中寫為「S.D.N.Y.」)是美國的一個美國聯邦地方法院。本法院判決的案件如需上訴,需去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但與專利有關的案件,需去美國聯邦巡迴區上訴法院上訴。紐約南區法院是美國最有影響力、案件處理量最大的法院之一,因為紐約市(除布魯克林、皇后區、斯塔滕島,後三地屬於東區)很多涉及聯邦法的案件都要在此審理。[2]現任首席法官為 Loretta Preska。[3]
司法管轄區
以下地區位於紐約南區法院的司法管轄之下:曼哈頓,布朗克斯,威斯特切斯特郡,帕特南縣,羅克蘭縣,奧蘭治縣,達奇斯縣,沙利文縣。美國紐約南區聯邦檢察院在紐約南區法院中代表聯邦政府充當原告或被告。紐約南區有三座法院,兩座在曼哈頓,一座在白原市。在奧蘭治縣的 Middletown 也有一位基層法官在此審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