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桂坊
蘭桂坊位於香港的中環區,扯旗山北麓上的一條像阿拉伯數字7的鵝卵石舖成的小巷。渾號:「媒人巷」或「紅娘巷」。
歷史
- 原來居住了許多以「媒人」作職業的女士,所以被稱為「媒人巷」或「紅娘巷」。
- 在80年代,有蘭桂坊之父之稱,加拿大藉的商人盛智文(Allan Zeman)獨具慧眼,有感在香港生活的外國人,欠缺社交場所,因此投資3,200萬港幣購入整幢大廈,並將它翻新變成西式餐館。
- 已停止營運的著名同性戀者舞場:「Disco Disco」於1978年在德己立街開張後,更加加速了「蘭桂坊」的發展。同時亦使它成為一個國際聞名的同性戀者集中地。
重大事件
蘭桂坊慘劇
事件經過
1993年12月31日(除夕夜),大批市民及遊客到蘭桂坊慶祝。當晚在德忌笠街架設有舞台及巨型氣球,而電視台則直播現場盛況,警方則派駐120名警員維持秩序。
接近元旦倒數,在場聚集近2萬人,場面亦開始失控,有人噴射氣罐式綵帶、噴灑啤酒及汽水、擲扔酒瓶甚至磚塊,更有人焚燒報紙。子夜過後,有人首先跌倒,人群如骨牌般相繼倒下,而威靈頓街則不斷有人群踴入,令不少人亙相踐踏,有人甚至被四層的人群所壓住。及後現場發現有人受傷,呼救聲始起彼落,人群才停止擠壓。大量傷者倒臥在道路兩旁,遊人的個人物品則散落一地。大部分傷者手腳骨折,部分因腦部窒息而面部發紫[1]。
救援過程
當時在現場的休班醫生紛紛協助救援,並現場指導其他遊人進行心肺復甦法。醫院管理局採取「災難性意外事件處理」,派出流動醫療車到場協助拯救,傷者經現場急救及分流後,骨折及輕傷者送往鄧肇堅醫院;重傷者則送往瑪麗醫院[2]。
死傷人數
- 事件共造成21人死、60多人受傷。
- 大部分死傷者為青少年及外國遊客。
災後檢討
港督彭定康委任包致金大法官作獨立調查,並限於兩週內完成中期報告,供農曆新年多個大型活動的控制人流措施作參考。1993年1月11日,包致金大法官提交中期報告,指警方沒有試圖控制聚集人數,雖然是出於不想破壞節日氣氛的好意,卻低估了控制秩序的困難度。報告提出若干建議,包括建議警方對於大型活動進行預估及必要的人流限制、加強市民注意大型活動安全的宣傳、大型活動安排醫療人員及民安隊支援等[3]。 最後報告於1993年2月26日發表。
事件影響
- 蘭桂坊慘劇於元旦日發生,同時透過傳媒廣泛報道,極端悲慘的畫面造成不少市民心理困擾。當時瑪麗醫院及香港心理學會特別設立心理輔導熱線,為目擊者、救援人員及其他受影響市民提供協助[4]。此為香港首條為災難事故設置,由臨床心理學家接聽的輔導熱線。
- 事後警方接納有關報告的建議,檢討日後大型活動的人流管制措施。現時,香港警察在節日及慶祝活動期間,於蘭桂坊一帶實行人流管制,限制進入蘭桂坊的人數,並引導人群朝單一方向行走。
裝設閉路電視攝影機計劃
2002年年初,警方透露計劃在某些公眾地方安裝永久性閉路電視攝影機,以協助管理人群及防止罪行。保安局其後選定蘭桂坊作為試點,計劃於2003年8月在蘭桂坊一帶裝置九部閉路電視攝影機,進行24小時的全天候監控,試驗期為半年,總預算約350萬港元[5]。
有關宣布引起了社會高度關注,不少人關注到此舉可能侵犯市民的個人私隱,並擔心錄影紀錄的保留與使用缺乏監管。個人私隱專員公署主動介入,先後致函警務處長及委託香港大學進行民意調查[6]。 最後,由於撥款得不到立法會支持,有關計劃於同年5月擱置。
現況
許多年輕中產階級的夜貓族、外國人都喜歡在下班時,到「蘭桂坊」消遣,認識新朋友,亦帶動鄰近這一帶的街道。現時酒吧、迪斯可舞場、卡拉OK、咖啡店、茶餐廳等均一應俱全;附近的威靈頓街亦有星巴克咖啡,及不少藝人名人光顧的翠華餐廳。
男賓盥洗室
蘭桂坊近的榮華里公廁是屬於少數設有安全套售賣機的公眾盥洗室,晚上更聚集許多男同性戀愛好者在這裡遊弋,希望認識新朋友。
公共交通
國外仿傚
蘭桂坊的消費模式,吸引了許多仿效者:
參考資料
- 視聽資料
香港無綫電視新聞及資訊部,「星期日檔案-樂極生悲」,199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