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後大借款
善後大借款是1913年袁世凱的北洋政府向英、法、德、俄、日五國銀行團的一次大借款,款項高達二千五百萬鎊,年息五厘,分47年償清,以解決政府的國庫空虛問題。[1]
歷史
善後大借款的歷史背景
武昌起義之後,孫中山在回國前,就曾經找過美、英、日等列強商洽借款事宜,但列強並不看好孫中山的政治資本而加以婉拒。1911年12月孫中山抵達上海對記者表示借款失敗,稱:「我空着兩手回來,可是我帶回來國人最需要的東西,就是革命精神。」
善後大借款的經過
善後大借款談判始自1912年2月,最早英國的滙豐銀行、法國的法蘭西銀行、德國的德華銀行及美國銀行,前後歷時一年,談判官員三易其人,最早為唐紹儀,唐紹儀曾試圖向比利時某財團借貸借得一百萬英鎊,但不成功,唐因此下台,後由熊希齡接任。5月12日,銀行團的七項辦法進入國會審議,墊款章程簽訂後,立刻遭到強烈反對,革命黨人反對尤烈。熊希齡談判破裂後,總統府內曾設立了財政委員會,主持另闢借款途徑,美國在3月20日退出銀行團,並獎勵個別對中國的投資。善後借款的條件過於苛刻,合同規定以鹽稅、海關稅等作抵押,鹽稅徵收由外國人協管,銀行團在墊款七條之外,又提出非經五大銀行團同意,不允許地方各省自行借款等特別規定。以致遭各界人士的極力反對。參議院正副議長張繼、王正廷求見袁世凱,袁拒不接見。
1912年8月,孫中山應袁世凱之邀抵京共商國是。在京期間,孫袁兩人切磋借債問題,孫中山稱:「目下財政極端困難,勢不能不借外債,以濟眉急,唯不可借多,致啟政府侈肆之心。」[2]
1913年4月26日夜至27日凌晨,趙秉鈞、陸征祥、周學熙等在北京東交民巷滙豐銀行大樓簽署《中國政府善後借款合同》,借款總額2500萬英鎊,換算各國貨幣是:德國51125萬馬克,法國63125萬法郎,俄國23675萬盧布,日本24490萬日元,發行價格九扣,實收八四扣,實際借到不過2100萬英鎊,再扣除前債600萬鎊,省債280萬鎊,另還有各國損失賠償200萬鎊,實得不過債面40%。事件在社會上引起巨大震動。國民黨人等認為袁意在擴張北洋軍隊[3],而借款未經現任國會批准屬非法。5月初,國民黨員江西都督李烈鈞、廣東都督胡漢民、安徽都督柏文蔚通電反對貸款。
黎元洪居中斡旋,希望化解北京及國民黨之爭。6月,北京免除江西都督李烈鈞、廣東都督胡漢民、安徽都督柏文蔚三人的都督職務。之後袁世凱以江西湖口「匪黨謀亂」為藉口,派北洋軍第六師李純部進入江西,二十四團團長張敬堯於5日進至九江附近沙河鎮,與贛軍林虎旅交火。孫中山見戰火迫在眉睫,發動二次革命。7月8日,李烈鈞奉孫中山之命潛抵湖口,發布討袁檄文,痛斥「袁世凱乘時竊柄,帝制自為,滅絕人道,暗殺元勛,弁髦約法,擅借巨款……近復盛暑興師,蹂躪贛省,以兵威劫天下」。7月18日,陳炯明在廣東宣布討袁。二次革命後,善後大借款終於強行通過。
評價
善後大借款是北洋政府不得不然之舉,辛亥革命之前,清政府早已破產,熊希齡回憶當時,「南京庫儲僅餘 3 萬,北京倍之,不及 6 萬。」武昌起義之後,孫中山在回國前,就曾經找過美國、英國、日本等列強商洽借款事宜,但列強並不看好孫中山的政治資本而加以婉拒。孫中山回國後在有記者問他帶回了多少款項時,只好以帶回「革命精神」搪塞。
北京政府本來就已瀕臨財政破產的邊緣,一時又無法打開國內財源,所以只好向外國告貸,當時的第一個借款要求,是南京政府提出的,並不是北京政府。當時由孫中山主導的南京臨時政府仍在執行職務,其中就包括外國謀求借款。
注釋
- ^ 袁世凯最诡异的一次“卖国”. 騰訊. [2013-10-17].
- ^ 《文史资料选编》第19辑 第1版. 北京出版社. 1984年11月: 第98-106頁《孫中山三次北京之行》.
- ^ 《海關冊》記載1913年天津海口輸入的軍火,共值銀四百九十餘萬兩,較1912年增加百分之八十。
參考書目
- 《熊希齡先生遺稿》
- 馬陵合《墊款問題與民國初年政治的動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