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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条目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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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萝卜炒饭与田中罗密欧留言 | 贡献2013年10月17日 (四) 12:59 名稱都要列明來源?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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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公司活动节目类条目的“所有权者”、“母公司”、“营运单位”的疑问 86 5 HK5201314 2024-12-17 21:07
3 韩国人汉字“正名”、WP:BLPNAME以及NC:名从主人 10 7 HanTsî 2024-12-13 00:04
4 建议把东罗马帝国条目标题改回拜占庭帝国 37 13 自由雨日 2024-12-18 21:33
5 人物立场分类 9 4 YFdyh000 2024-12-10 17:23
6 是时候在阿富汗条目及模板挂上塔利班的旗帜了吧? 18 10 Ericliu1912 2024-12-20 05:22
7 没有目标条目的独立消歧义页 75 8 自由雨日 2024-12-20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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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电影上映日期 3 3 HK5201314 2024-12-14 12:14
10 提议:规范部分铁路条目站名的译法 1 1 Sanmosa 2024-12-17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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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有关轻武器条目中“流行文化”章节的问题 9 5 Yage Wu 2024-12-18 19:10
13 误用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Qqqyyy恶作剧内容的书籍 5 3 Ericliu1912 2024-12-20 04:49
14 建于西夏的建筑物归为“宋朝建筑物”是否合适 13 8 Happyseeu 2024-12-20 02:35
15 关于“西安市市长列表”一条目的名称问题 2 2 Yumeto 2024-12-20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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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广泛征求意见的议题

以下讨论需要社群广泛关注:重新整理

传记

Talk:江歌案 § 提议讨论:关于“江歌案”引用网络参考文献的笔误或失当

本讨论摘要:本条目中存在对事件细节的表述偏差、不当改写或删减可信来源的情况,可能导致事实失真或偏离中立性,敬请讨论。台湾杉在此发言 (会客室) 2024年12月3日 (二) 05:18 (UTC)

经济、贸易与公司

目前此主题无正在讨论的议题 历史与地理

Talk:雪茄 § Vuelta Abajo的翻译

Vuelta Abajo一开始的翻译是“大阿瓦奥”,2008年7月18日被IP用户改为“下布埃尔塔”(Special:diff/7362653/7525810

“下布埃尔塔”英文和西文读音都不像,所以找了一下资料。

  • 2015年《纽时》是用“大阿瓦奥”([1]
  • 一个古巴雪茄网站的中文版用到“下布埃尔塔”这个译名([2]
  • 乐词网是“下弗埃尔塔”([3]

到底哪一个才是准确?--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0月31日 (四) 12:07 (UTC)

Talk:岛屿国家 § 建议把“相对的概念是‘内陆国家’”改成“相关的概念是‘内陆国家’”

建议把引言的“相对的概念是‘内陆国家’”改成“相关的概念是‘内陆国家’”。

因为“相对”一词很容易被读者理解为“相反”,而“相反”又容易被理解为互斥,然而岛屿国家与内陆国家并不是互斥的概念。

逻辑上一个国家可以同时是岛屿国家与内陆国家。比方长野县如果是一个国家,那么它就是一个岛屿国家(因为它全部的国土都位于本州岛上),而它也是内陆国家(因为它完全没有海岸线)。

虽然目前世界上尚无兼为两者的国家,但逻辑不容混淆,维基不应暗示或误导读者这两类国家是互斥的,所以我认为行文应作更改。(内陆国家的引言也应把“相对”改成“相关”,但为避免重复讨论内容,就不在那里发起讨论了)---游蛇脱壳/克劳 2024年11月10日 (日) 13:32 (UTC)

Talk:太平洋岛国 § 请求将本条目恢复到之前稳定的版本


我注意到在向史公哲曰于10天前开始大幅删减本条目的内容之前本条目的内容已有一年多都保持稳定,期间并没有人对本条目的内容提出大幅删减的意见。

向史公哲曰在发起第一条大规模删减编辑时留下这段编辑摘要:

“也不知道是谁胡编的,我只能告诉你:在中国大陆,太平洋岛国的研究范围不包括新西兰,包括巴布亚新几内亚。另外这个注释太自以为是了,觉得自己比prc的大洋洲研究者要聪明,令人忍俊不禁。最后,这个条目充斥大量原创研究,包括将自治政区划为属地,刻意忽略了新西兰的联系邦,我认为条目编者没有资格质疑译名。”

很明显,向君是以PRC的定义为标准来编辑的,但维基百科是全世界中文用户的百科,不是百度百科,况且我们都知道维基百科在中国大陆是被禁的,大多数中文维基的用户都不是中国内地的用户,维基百科向来没有以中国内地的定义为唯一标准这一说。

另外他说“这个条目充斥大量原创研究,包括将自治政区划为属地,刻意忽略了新西兰的联系邦”,这完全颠倒了黑白。首先,该条目是从作风严谨的德语维基翻译过来,其所描述的区域其实跟地质学人文地理学里的Remote Oceania区差不多,属于大洋洲海洋性岛屿聚集的区域,跟大陆地壳覆盖的Australia-New Guinea区完全不一样,这在外文维基上已有大量学术资料支持,并非原创研究。其次,新西兰的两个联系国也是主权国家,并没有被原条目忽略。再者,原条目对该区域的国家、境外属地和境内领土(即普通的一级行政区)有着精准的划分,并没有所谓的把自治政区划为属地的问题,反倒是向君明显搞不太明白后两者的差别。

也就是说,从向君的第一条编辑开始,他的方向就是错的,既没有尊重原作者的既有贡献,也没有对条目进行改良,只是凭一己之见就认为该条目无价值,因此肆无忌惮地进行删减,将好好的一个条目删减成只有两句话的小作品。目前该条目除了列举了十几个大洋洲的国家外无任何有用的资料,着实可惜。

当然,在通过跟向史公哲曰在各种讨论页交流后,我相信他并不是恶意删除本条目的大量内容,只是他并没有对原条目各位编辑的贡献给与足够的重视,犯了先入为主的错误,在没有充分了解原条目内容的情况下对条目进行了大幅删减。我请求将本条目恢复到之前稳定的版本。

链接: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5%A4%AA%E5%B9%B3%E6%B4%8B%E5%B3%B6%E5%9C%8B&oldid=85075246 N. Mortimer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11:53 (UTC)

Talk:汉族 § 汉族名人图组问题

近日,Leoshuo于汉族条目进行了一笔争议性的重大改动:他在原编者被封禁的时候,立即将原有的赵孟𫖯(唯一的元代汉人和画家代表)和蔡伦(影响人类历史进程的100名人排行榜中的第7名)换成了岳飞和史可法这两位具有民族主义意识形态色彩的武将,打破了图组的选人平衡,过于倾斜军政人物。 我虽是一位新用户,但也认为Leoshuo的改动有不妥之处,于是便恢复了稳定版本内容。但Leoshuo仍旧不带任何理由,违反中立方针恢复了争议性编辑。经本人查明,此人曾因为具有民族主义色彩的扰乱性编辑,获得两次警告,并曾被封禁3日。 根据WP:CAUTIOUS的说法,“应谨慎作出重大改动。请在重大修改前先在条目讨论页得出共识,以避免出现编辑战。不同编辑对如何改善条目的看法或有不同。如您决定大胆作出修改,则应在讨论页详细解释。”;根据WP:BRD的说法,““修改、回退、讨论循环”是维基百科上达成共识的一种方法。”所以我便发起此次讨论,力求能够解决问题。--一心扫尽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 2024年12月7日 (六) 05:28 (UTC)

Talk:乡 (波兰) § 行政单位的译名

关于波兰第三级行政区划单位,从现有的中文及英文条目来看,应该译为“市镇”更好。诚然中国外交部使用“乡”的名称,但这层行政区划单位有三种类型:城镇乡、城镇乡村结合乡和乡村乡,听起来怪别扭的!况且县级市也是一个“乡”!但如果称为“市镇”的话就明了了。市镇有三种类型:城镇型市镇、城乡结合型市镇、乡村型市镇。而县级市既是一个县,也是一个市镇。

欧洲(至少是欧盟)各国的基层政权单位都应该译为“市镇”,因为在欧盟文件各语言互译里都会采取英文municipality在各语言里对应的单词(参见之前Talk:希腊行政区划里的讨论)。类似的讨论还有Talk:乌克兰行政区划Talk:丹麦市镇Talk:市镇 (亚美尼亚)Talk:市镇 (格鲁吉亚)。中文来源里至少《欧洲时报》采用“波兰市镇”的说法

波兰有近2500个市镇,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市镇都有自己的条目。另外还牵涉到分类等。因此影响范围很广,希望能在社群内取得共识后统一更新。--万水千山留言) 2024年12月10日 (二) 20:12 (UTC)

Talk:喀尔巴阡山省 § 译名

两本地名词典给出的译名是“喀尔巴阡山麓省”。新华社历史资料库里没有信息。但此译名确实使用度不高。现条目名有绝对高的常用度,且中国外交部也在使用。另外新华社及央视网也使用“喀尔巴阡省”,但总体用法不多。请社群讨论一下条目名该采用那个译名。--万水千山留言) 2024年12月11日 (三) 09:30 (UTC)

Talk:西里西亚省 § 译名

两本地名词典给出的译名都是“希隆斯克省”,在网上找到一份应该是地图出版社出版的地图也是用此译名。谷歌搜索比“西里西亚省”少,但“西里西亚省”有可能包括历史上相关地名的结果。个人觉得应该根据译写导则的精神来采用根据该国官方的标准地名的译名。另外这个讨论结果也适用于下西里西亚省 (波兰),就不再另外提出来讨论。@BigBullfrog @Kethyga--万水千山留言) 2024年12月11日 (三) 23:26 (UTC)

语言及语言学

目前此主题无正在讨论的议题 数学、科学与科技

目前此主题无正在讨论的议题 媒体、艺术与建筑

Talk:Lolly Talk § 厂牌

Herbertman认为天作创意官网提及只是Lolly Talk推广发行代理,并不从属其唱片公司;CD封面及包装只提及由Lolly Management Limited All right reserved。可是根据各大音乐平台,如Apple Music、Spotify等,显示著作权℗ 2024 Daymaker Creatives Limited,应该是经过授权才正式出版。照这种说法,但应该依靠于可靠第三方来源的支持。2001:D08:2932:155D:1806:8A18:4128:5BEC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8:05 (UTC)@ScarsnevergoawayMilkypineTw dramaDabao qian特克斯特

看了一下[4],应该是负责数位发行,所以平台都是写Daymaker Creatives Limited。--Abcet10留言) 2024年11月13日 (三) 14:03 (UTC)

政治、政府与法律

Talk:2024年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 § 中华民国的选举条目不应记述当选人日后死亡、辞职、被停职、被解职、被罢免,或其他人补选当选、递补的信息

如题。

具体实例:2024年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条目不应记述立法委员游锡堃洪申翰任内辞职,并分别由王正旭王义川递补的事项,这些记述在模板{{立法院第十一届立法委员}}或条目立法院第十一届立法委员名单中就已经足够。

理由是,2024年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记述的主体之一应是“立法委员当选人”,而不应是“立法委员”。“立委当选人”不等于“立委”,立委当选人需经过宣誓就职才能成为立委,而日后立委的变动已经不是立委选举条目所应该着眼的范围了,选举条目就应该仅止于选举结果。

请问各位先进认为如何?---游蛇脱壳/克劳 2024年11月24日 (日) 14:09 (UTC)

Talk:中华人民共和国 § “社会主义国家”来源

数月以前我给“社会主义国家”加了{{需要第三方来源}}模板,后被U:The Puki desu移除,U:向史公哲曰倾向认同我的编辑而U:Flyinet不认同。我认为用某国宪法来佐证某国性质实在有悖《WP:可靠来源》指引中的“使用第三方来源”要求。并且这并不是没有争议的问题。建议参考英维,直接写为“国家”。--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7日 (三) 15:26 (UTC)

Talk:太平洋岛国 § 请求将本条目恢复到之前稳定的版本


我注意到在向史公哲曰于10天前开始大幅删减本条目的内容之前本条目的内容已有一年多都保持稳定,期间并没有人对本条目的内容提出大幅删减的意见。

向史公哲曰在发起第一条大规模删减编辑时留下这段编辑摘要:

“也不知道是谁胡编的,我只能告诉你:在中国大陆,太平洋岛国的研究范围不包括新西兰,包括巴布亚新几内亚。另外这个注释太自以为是了,觉得自己比prc的大洋洲研究者要聪明,令人忍俊不禁。最后,这个条目充斥大量原创研究,包括将自治政区划为属地,刻意忽略了新西兰的联系邦,我认为条目编者没有资格质疑译名。”

很明显,向君是以PRC的定义为标准来编辑的,但维基百科是全世界中文用户的百科,不是百度百科,况且我们都知道维基百科在中国大陆是被禁的,大多数中文维基的用户都不是中国内地的用户,维基百科向来没有以中国内地的定义为唯一标准这一说。

另外他说“这个条目充斥大量原创研究,包括将自治政区划为属地,刻意忽略了新西兰的联系邦”,这完全颠倒了黑白。首先,该条目是从作风严谨的德语维基翻译过来,其所描述的区域其实跟地质学人文地理学里的Remote Oceania区差不多,属于大洋洲海洋性岛屿聚集的区域,跟大陆地壳覆盖的Australia-New Guinea区完全不一样,这在外文维基上已有大量学术资料支持,并非原创研究。其次,新西兰的两个联系国也是主权国家,并没有被原条目忽略。再者,原条目对该区域的国家、境外属地和境内领土(即普通的一级行政区)有着精准的划分,并没有所谓的把自治政区划为属地的问题,反倒是向君明显搞不太明白后两者的差别。

也就是说,从向君的第一条编辑开始,他的方向就是错的,既没有尊重原作者的既有贡献,也没有对条目进行改良,只是凭一己之见就认为该条目无价值,因此肆无忌惮地进行删减,将好好的一个条目删减成只有两句话的小作品。目前该条目除了列举了十几个大洋洲的国家外无任何有用的资料,着实可惜。

当然,在通过跟向史公哲曰在各种讨论页交流后,我相信他并不是恶意删除本条目的大量内容,只是他并没有对原条目各位编辑的贡献给与足够的重视,犯了先入为主的错误,在没有充分了解原条目内容的情况下对条目进行了大幅删减。我请求将本条目恢复到之前稳定的版本。

链接: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5%A4%AA%E5%B9%B3%E6%B4%8B%E5%B3%B6%E5%9C%8B&oldid=85075246 N. Mortimer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11:53 (UTC)

Talk:2024年韩国戒严 § “非常戒严”?“紧急戒严”!

@Alexwikix以“机翻”为由将全文“紧急戒严”改为了“非常戒严”(见版本差异1版本差异2)等数笔编辑(2024年12月4日 (三) 11:11 (UTC)补充:方才又写入了注释)。首先(!)强烈抗议将“紧急戒严”称作“机翻”,不仅新华社中央社等通讯社均使用“紧急戒严”一词,Google搜索中,“紧急戒严”也比“非常戒严”多了不止一个数量级。在此申请将全文“非常戒严”复原为“紧急戒严”。--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4日 (三) 11:09 (UTC)

宗教与哲学

目前此主题无正在讨论的议题 社会、体育运动与文化

Talk:珠海市体育中心驾车撞人事件 § 建议更名:“珠海市體育中心駕車撞人事件”→“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

珠海市體育中心駕車撞人事件” → “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习近平对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作出重要指示》新华社通稿且是总书记指示,应该会有较多来源转载使用该名称,符合NC:常用名称。--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2日 (二) 12:35 (UTC)

“冲撞行人”应该比“撞人”更突出事件的性质?——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2日 (二) 12:39 (UTC)

Talk:小沈阳 § 关于繁体“小沈陽”

有资料可以证明“小沈阳”的繁体是“小沈陽”吗,我记得他曾经在歌中唱过“沈是沈阳的沈哪,阳是沈阳的阳”。参见Wikipedia:字词转换/修复请求/存档/2017年5月#小沈阳。--杰里毛斯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8:28 (UTC)

Talk:中国新闻周刊 § “周刊”与“週刊”

以繁体模式浏览本条目,基本使用“周刊”,但也有一处“週刊”,似应统一用词。查繁体来源发现“《中國新聞周刊》”[5][6]与“《中國新聞週刊》”[7][8][9]都有使用,其中陆委会虽然使用“中國新聞週刊”与“鏡週刊”,但也用了“《商業周刊》”,卓越新闻奖基金会使用“中國新聞周刊”,却也使用“《時代》週刊”。应以哪个写法为准?——杰里毛斯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02:29 (UTC)

建议替换大陆简体的“星际旅行”到“星际迷航”

2009年来,经过第11部电影和第12部电影的上映,现在大陆民众已经基本已经习惯使用“星际迷航”而非“星际旅行”,故在下建议将大陆简体的“星际旅行”替换为“星际迷航”。----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9月20日 (五) 06:52 (UTC)[回复]

之前的电影、剧集用习惯了“星际旅行”的,就不要改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9月24日 (二) 00:41 (UTC)[回复]
我是这么想的,之前的剧集使用的可以不改,但出于利于读者阅读的考虑,在导言需要说明,还有在首页的特色、优良条目推荐的繁简转换也需要改一下--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9月24日 (二) 02:50 (UTC)[回复]
繁简转换可以做更多的功课了,“zh-cn:星际迷航; zh-tw:星艦奇航記; zh-hk:星空奇遇記;zh-hant:星艦奇航記;zh-hans:星际旅行”这样如何?--JuneAugustRe: 2013年10月1日 (二) 01:15 (UTC)[回复]
这只影响zh-sg zh-my吧——C933103(留言) 2013年10月3日 (四) 14:49 (UTC)[回复]
zh-hans和zh-hant只用于繁简转换,不用于地区词转换。—Chiefwei - - - 2013年10月5日 (六) 07:49 (UTC)[回复]
目前,在没有特别标注的情况下,zh-sg预设跟随zh-hans。——♠白布¤飘扬§§ 2013年10月13日 (日) 19:53 (UTC)[回复]
zh-sg本身就是默认跟随zh-cn的,不应使用zh-hans用于地区词转换。—Chiefwei - - - 2013年10月14日 (一) 10:02 (UTC)[回复]
的确现在“星际迷航”知名度好高--Qa003qa003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08:58 (UTC)[回复]

大熊猫的页面被替换成大猫熊

这是个长久以来的争议没有错,不过只因为页面被写成“大猫熊”,还有里面是“大猫熊”的事情,就被替换成“大猫熊”也真是太过分了。 在台湾讲成“熊猫”的也不在少数,难道一定要硬性规定“猫熊”才是正确的用法吗?讲成“熊猫”难道是错的。 如果这样“功夫熊猫”、“熊猫人”等写成“熊猫”的事物,不都是要换成“猫熊”了。 同理“小熊猫”的部分也被替换成“小猫熊”了。 有人说“小熊猫”才是“熊猫”,“大熊猫”才是“猫熊”,现在被弄成都是“猫熊”,哪来的区分啊! 不声不响的把页面给替换掉,也没有经过大家的共识,好好的一个国宝级动物被改成这样,真过分。 “中华一番”里的“大魔术熊猫麻婆豆腐”是不是也要改成“大魔术猫熊麻婆豆腐”才合理啊! 东西都用了这么久了,还被偷换掉,实在很过分,大家也都讲习惯了,而且繁体字典里也有“熊猫”对那动物的称法,怎能因此舍弃,对此有些不满。 所以希望两边都可以移回去大熊猫小猫熊58.115.136.6留言2013年9月22日 (日) 04:00 (UTC)[回复]

完成:全部移回最初名称(大熊猫与小熊猫),详见页面历史及两个条目的讨论页。--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2日 (日) 06:59 (UTC)[回复]
58.115.136.6,请不要自作主张把语言转换删除,台湾官方正式名称还是如此。--Outlookxp留言
其实,所谓的官方名称只有拉丁学名才算啊,不管是大熊猫还是大猫熊都不是官方学名,只是common name。另外,其实大陆地区在1980年代学术上还大多用的是大猫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9月23日 (一) 01:13 (UTC)[回复]

现在已经变成编辑战并且大熊猫条目已经被保护,所以希望大家讨论一下这个问题。双方所持的观点和理由可以在编辑摘要、条目讨论页和用户讨论页看到。--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3日 (一) 02:15 (UTC)[回复]

另请注意,User:Chinuan12623涉嫌违反WP:3RR。--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3日 (一) 05:18 (UTC)[回复]


鉴于长时间没有相关的回复。谨在此重新叙述一下双方的观点,并真诚希望大家加入讨论。--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3日 (一) 12:30 (UTC)[回复]

熊猫

以下1至5点--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3日 (一) 12:30 (UTC)[回复]

  1. 命名原则之常用名称
  2. 命名原则之时间优先,亦是多年前讨论的共识
  3. 大陆学术界现时采用的官方名称
  4. 机械性将全文“熊猫”换成“猫熊”造成多处红链与图片断链
  5. “大熊猫”内文“名称溯源”一节提供的证据

相关指责

猫熊

以下1至4点--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3日 (一) 12:30 (UTC)[回复]

  1. 属于熊科而不是猫科,汉语语法的偏正结构
    (:)回应小熊猫属于小熊猫/小猫熊科,自成一科。大熊猫所属的科亦有争议。--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3日 (一) 12:30 (UTC)[回复]
  2. 全文都是写的猫熊,所以移动到猫熊
    (:)回应全文都是写的猫熊是某IP用户与某新用户无共识编辑的结果,其中亦涉及繁简破坏。--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3日 (一) 12:30 (UTC)[回复]
  3. 台湾的官方名称,大陆学术界之前采用的官方名称
  4. 英文cat bear指小熊猫

能有人关注一下吗?--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6日 (四) 10:46 (UTC)[回复]

较早前的讨论,请参考:

新的讨论

在中国大百科全书以及其他百科全书中都是大熊猫“参见大猫熊”,就像“海带”要“参见昆布”一样,私以为从百科全书编写角度,大熊猫应当移动到大猫熊。但是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第五版现代汉语词典中则使用的是大熊猫,并说明又称“大猫熊”,可见两种说法在大陆也是常见并可以接受的。可能是词典和百科全书侧重的点不同吧?另外,大熊猫与大猫熊一事,与功夫熊猫神马真心没有关系,因为大猫熊的是针对生物学物种的,与流行文化应当侧重的点不同。

于是我在中国知网检索了“大熊猫”与“大猫熊”,发现在中国大陆,1979年及往前,期刊、论文(如《动物学报》)大多使用“大猫熊”,1980年起“大熊猫”才开始超过大猫熊的频次,但二者在1955年至今一直通用。考虑到中国大百科全书(前两版)等著作大都采用的是1980年之前的文献,所以写作“大猫熊”可能比较合适。

综上,我参考星际旅行的名称问题,建议保持原名称不变,并在注释或段落中解释清楚熊猫和猫熊在中国大陆实际上通用等相关信息。


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9月27日 (五) 04:03 (UTC)[回复]

在下有不同意见,百科全书必须反映当下的语言使用情况。正如您所说,“大熊猫”是80年代开始在中国大陆发生的语言习惯变化产物。中国大百科全书因为出版较早,因此未能记录下这一语言变化,而新近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最新版已是第6版)以及百科全书式的辞书《辞海》(最新版为2009年版)均因应了这一变化。查询知网期刊可知,现今中国大陆动物学界早已不再使用“大猫熊”一词,并非“至今一直通用”。因此,至少在大陆而言,“大熊猫”才是合适的称谓。—Chiefwei - - - 2013年9月27日 (五) 04:16 (UTC)[回复]

看来大陆火星文的维基者也一堆,如果你要大家在客栈看得懂就不要写火星文,如“神马真心”是啥啊!你们那边学问不是很严谨吗?在维基这里,你要大家说服,还写火星文,你是不是有问题啊!而且我也从来没说过这和功夫熊猫有关,只是说功夫熊猫这动物名字,就是现在常用的“熊猫”,那故事的主角就是只喜欢动物的大熊猫,就这样而已,我们还叫熊猫阿波呢!“大熊猫”在台湾也是通用的,我们确实还是有叫“熊猫”的。58.115.136.6留言2013年9月27日 (五) 05:21 (UTC)[回复]

“火星文”只是台湾的说法,大陆也是不用的。—Snorri留言2013年9月27日 (五) 06:31 (UTC)[回复]
本来懒得回复了,但IP用户的的常用度判断方式也太糟糕了所以跳出来讲一下。根据IP用户的讲法大概就是“有个记录片叫做《天安门》,由于记录片这么命名我们可以知道‘天安门XX’比起‘XX事件’更常用,所以‘天安门XX’才应该是某个政治风波所该使用的条目名称”(我忘了怎样用模板解决墙壁问题了,就先用这个方式讲吧……),这样叫做“严谨”的条目名称理由?--KOKUYO留言2013年9月27日 (五) 10:46 (UTC)[回复]

其实这种纷争2008年就有过,看编辑历史就可以知道。当时是以“海狮”为例子解决的。另外大熊猫“名称溯源”一节提供了不少信息,可以参考一下。--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7日 (五) 10:44 (UTC)[回复]

抱歉!我本来是想用“网络文”的,可是写用“网络文”之后一定有人说我用的就是网络上人知道的事情,因此我才不得以用同类的“火星文”,要不然难道要说“脑残文”吗?当然我也知道“火星文”这名词是来自于我们台湾。因为这里是互助客栈,所以既然要说的有理,怎么会写这个“神马真心”呢!说真的由字判断可能是“什么??”的错误写法,因此这样说不是都让大家很懂的。之前我写错了,正确是阿波是只喜欢功夫的大熊猫。我对于“天安门”什么的记录片是什么也不知道的,只知道这也叫做“六四事件”。另外我在想,既然如此,哪为何还有人要更改这动物的名称呢!可见这个人在2008年是不存在于维基上的,也就是近年来才出现的,不然他早就来说了58.115.136.6留言2013年9月27日 (五) 11:24 (UTC)[回复]

我只是想告诉你Template:BreakLink当作命名来源本来就不是正确的做法,还有谁规定2008年以前的标题就不能改的?--KOKUYO留言2013年9月27日 (五) 13:27 (UTC)[回复]
另外我就直接讲在这样有命名争议的情况下,个人认为基于维基百科:命名常规的“先到先得”原则,条目的页面名称应该是“大熊猫”,而关于地区用词的差异则应该是要用转换的方式解决。在台湾部分(因为我位于台湾所以只了解这一块),尽管“大猫熊”和“大熊猫”都是常用名称,但是在使用频率上并没有哪个名称特别明显地高,更甚者也有许多来源已经提到台湾与中国有分别使用“猫熊熊猫”的倾向。而基于“名从主人”之原则,由于台湾是以猫熊作为官方名称,因此应该是要以转换的方式将条目中的主词统整为“猫熊”。至于那种说什么用电影标题判断或者作为反驳之依据,我真的没看见那种方法哪里较具有严谨性。--KOKUYO留言2013年9月27日 (五) 14:20 (UTC)[回复]
那么多大陆人看不懂“火星文”这个词也没抱怨,“神马”这种词汇你看不懂就要开po来抱怨。真的怨气那么大?—Snorri留言2013年9月27日 (五) 14:50 (UTC)[回复]
= =不是我想说谁,你们真心认为大陆人看不懂“火星文”三个字?如果这么说的话大陆人还不知道“给力”啥意思呢= =?汗!
我想强调的是,“熊猫”与“猫熊”二者在大陆也是通用的,所以真心感觉没有必要在条目中说认为大陆叫熊猫,台湾叫猫熊。另外我的意思也不是说80年起语言变化导致“大熊猫”没有被《中国大百科全书》收录,《全书》只是采取了类似于我们重定向的“参见XX条目”处理。文献结果并没有显示出“猫熊”频次的消亡,而仅仅表现出“熊猫”频次的上升。考虑到Chiefwei兄也提到应当反映当下的语言使用情况,所以,我也认为“熊猫”是大陆地区的最合适称谓,但并不是唯一合适称谓,不应该说“大猫熊”是台湾独有的说法——因为在大陆,占很大比重的人也是接受“猫熊”的。
(~)补充大陆地区很广阔,同一名词,不同地区、不同层次、不同职业有很多不同称呼,因而常常不能仅凭几个大陆用户和几个台湾用户的常识,就认定某个词是台湾用法或者是大陆用法,很多用法实际上可能是通用的,只是各地区的使用频次和习惯程度与人数比例不同而已--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9月27日 (五) 17:38 (UTC)[回复]

我一直主张根据先占原则进行命名的。但是对方坚持猫熊才是正确的名称。大家是否亦认为这纯属地区词命名的争议,两个命名本身没有对错之分?谢谢。另回KOKUYO,阁下要找的模版叫{{breaklink}}。--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7日 (五) 17:53 (UTC)[回复]

感谢你提供,虽然在这之前的编辑我已经有使用了。我个人的感觉是“时间优先”应当是在“常用名称”和“名从主人”都无法有个准确的依据时才使用,而“时间优先”只是大家都无法解决问题时使用的最后处理方案。大陆地区因为我不是生在该处所以我不知道其使用倾向为何,但是至少我是判断说就台湾新闻媒体使用上来看两者之间并不是那种明显的使用差距(例如《AIR》与《青空》般这类显著的落差)。但是一来在探讨这类命名问题时许多来源是表示台湾地区以“猫熊”使用之频率较多,并与大陆可能习惯使用的“熊猫”之用法有所不同;二来至少在作为主要饲养机构也大致上统以使用“猫熊”这一名称,而并没有向新闻媒体般举棋不定。因此在不违反“常用名称”以及遵循“名从主人”的情况下,个人是认为就维基百科为何这样命名这方面台湾地区使用“猫熊”可能会比“熊猫”还要更有理据许多。--KOKUYO留言2013年9月27日 (五) 18:30 (UTC)[回复]

有个疯子冲进议会,说我是议员,那他就真是议员了,这就是维基百科互助客栈的特性。谁都可以说话,但谁都无法确保说话的人是理性的。既然大猫熊已经确定是“有用但不常用的名字”,而大熊猫现在学术界跟大众都这么用了,那大猫熊重定向至大熊猫不就完事了么?非得为谁做主吵几天还要扯上火星文,真是无聊。--109.169.70.175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00:13 (UTC)[回复]

所以看来有人的意思是指台湾使用“熊猫”是错的,“猫熊”才是对的啰!请你这位台湾人去看看关于“熊猫宝宝”的讨论新闻,回复说是“熊猫”的也有一半以上,而且之前两只熊猫来台的时候,也有文章说过不要硬把别人说的“熊猫”改成“猫熊”。当然这里我再举电影是不当,不过“神马真心”我们也不常用,我也不知道大陆如何用这类文,如果这样建议在“火星文”条目上用上大陆用的“某某文”的转换,这样也好和当地沟通,本来是想用“网络文”的,之前说过用这个有问题。如果这么说台湾使用“熊猫”的都该去死是不是,很多现在的新漫画翻译还是都使用“熊猫”的翻译,你能否定台湾已经不常用了吗?至于1996年出道的Puffy,因为当时歌词已经翻译成“白色的猫熊”,以至于之后的代理不得以采用这翻译,不然早就是“白色的熊猫”了。我不否定台湾有说“猫熊”的,但也不能否定台湾说“熊猫”的。虽然说台湾已经硬用“猫熊”为名词,但是你敢说“熊猫”是非官方的吗?若是非官方为何大家还在用,这样不是很奇怪。58.115.136.6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04:19 (UTC)[回复]
我从前面的发文中从来没有讲过“台湾使用‘熊猫’是错的,‘猫熊’才是对的啰”,而且我也已经讲了这两者都是常用名称。但是基于条目标题我们只能有一个、而且之后内容的主词也应该与标题统一,在这般情况维基百科势必必须在两者中选择一个较好的名词,并且有其说服力能够让人了解为什么要现在是使用这名词。“熊猫”一方面在使用频率上并没有比“猫熊”有出现明显的差距,探讨这类命名时我也没有看到有来源是说台湾地区是使用“熊猫”居多,而作为主要饲养机构的台北市立动物园也的确是以“猫熊”当作最常使用的写法(至少我还没找到他们用过“熊猫”这种写法)。那么为何台湾地区应该使用“猫熊”作为命名的依据,我想应该总比一个只使用作为最后调解手段的“先到先得”方案的“熊猫”还要来得好吧。--KOKUYO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0:04 (UTC)[回复]

上面的意见归结起来是说明了台湾地区应该用猫熊作为命名依据。也就是说不管最后标题定为什么,zh-tw版本都应该用”猫熊“(当然,有不同意见可以再提出来)。那么zh-cn版本呢?应该用“熊猫”吧(上面的意见似乎没有明显偏向某一方)?源代码的版本呢(本次争论的核心)?--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8日 (六) 10:36 (UTC)[回复]

大陆那边我不熟就不方便评论了,不过如果是继续之前咱在台湾地区的理由来看。来源提到命名问题时通常是讲是“熊猫”是大陆常用法,至于大陆地区两者是否有明显的使用频率差距或者是主要关联机构的使用习惯如何我就不得而知了。条目页面名称(网址出现的那个)部分,如果台湾和大陆的共识结果是相同的话就是使用该名称,如果两者有所差异的话那就是“先到先得”之原则继续使用“大熊猫”。--KOKUYO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0:48 (UTC)[回复]
‘如果台湾和大陆的共识结果是相同的话就是使用该名称,如果两者有所差异的话那就是“先到先得”之原则继续使用“大熊猫”。’我同意。--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8日 (六) 11:00 (UTC)[回复]
个人认为“先到先得”本来就是解决争论的最后手段,但是前提是应该要在每次争论时先把过去为何如此命名的依据提出,并且跟为何要求改名的理由相互依照维基百科:命名常规比较讨论,设法获得共识但无效后才能使用“先到先得”之原则。--KOKUYO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2:31 (UTC)[回复]
依据已经在上面列出。欢迎逐点评述。我也同意先到先得是最后手段,不过还要注意命名原则中的各条是没有优先级的差别的。按本人理解,只要按命名原则中不同的原则得出的结论存在差异,就可以并且应该引用命名冲突一节的相关条款。--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9日 (日) 06:55 (UTC)[回复]
嗯!是啊!我也只说台湾也还是有一半以上的人使用“熊猫”这称呼,不过并不能强制规定在台湾一定要把名称说成“猫熊”。当然不能否认一方坚持“熊猫”,另一方坚持“猫熊”。虽然说没有看到有来源是说台湾地区是使用“熊猫”居多,但另方面也不能说在台湾使用“猫熊”的也居多的。当然动物机构动物园已经设立为叫“猫熊”,可是也不能说“熊猫”的称法就不对。要尊重这称呼,另一个称呼也要给予相当的尊重,不然硬性规定在台湾称呼只能有一个,是不妥当的。对于维基百科当然只能用一个作为命名,我认同,不过另一个也要给予适当的辅助就是了。58.115.136.6留言2013年9月29日 (日) 05:57 (UTC)[回复]

总结

综合以上讨论,可以得到的社群的共识为:

  1. 在中国大陆,最合适的称呼为“熊猫”,因此大陆简体版本应该采用“熊猫”内文与“熊猫”标题;
  2. 在台湾,最合适的称呼为“猫熊”,因此台湾正体版本应该采用“猫熊”内文与“猫熊”标题;
  3. 综合以上两点,转换标签是必需的;
  4. 由于两岸存在分歧,按照命名常规中先到先得的原则,源代码标题统一采用“熊猫”;
  5. 关于地区词的说明,内文仅仅需要指出“XX,也称为XX”,不再加入“在台湾也称为”等字眼。

此外,本人建议:

  1. 由于命名常规明确写着仅仅适用于标题,为了避免编辑战,内文一律维持现状,不再就“熊猫”与“猫熊”进行修改,但可以作不涉及本命名争议的修改;

以上如有异议,请尽快提出。否则将作为社群共识用{{consensus}}写入两条目讨论页顶端,避免将来再出现编辑战和移动战。--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30日 (一) 04:34 (UTC)[回复]

请在下面提出异议

(+)赞成这个方案好像不错--Temp3600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13:09 (UTC)[回复]
(?)疑问那对于繁体也有使用“熊猫”的部分,请一定要解释的清楚,不然会变成繁体一定要称为“猫熊”,“熊猫”就会变成错的。如果台湾这边可这样用(“大猫熊”,又称为“大熊猫”,通常称呼为“熊猫”或“猫熊”)就可以了,把“在台湾也称为”拿掉没问题。另外还是一样,因为在台湾和大陆称“熊猫”的也不在少数,如果这方面能解释清楚就没问题了。120.124.199.39留言2013年10月1日 (二) 01:39 (UTC)[回复]
我认为除非有必要,内文的用法应该是要与标题一致才对。--KOKUYO留言2013年10月2日 (三) 10:29 (UTC)[回复]
那阁下的意思是如何处理“小熊猫”条目?大熊猫条目目前文题已经一致。--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10月2日 (三) 11:52 (UTC)[回复]
如果确实是地区词的话应该去找每一句话的原作者写的样子吧……Liangent留言 2013年10月2日 (三) 20:35 (UTC)[回复]
这是个大工程。--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10月3日 (四) 03:50 (UTC)[回复]

在香港,只说“熊猫”,不说“猫熊”。--Gakmo留言2013年10月4日 (五) 03:58 (UTC)[回复]

(+)赞成我也支持感觉不错--Qa003qa003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09:10 (UTC)[回复]
(!)意见,目前有分歧的只是台湾正体,其他地区都是称做“熊猫”,在没有NoteTA的情况下,现在“熊猫”、“猫熊”在内文中交错出现,对非台湾读者来说显得很唐突。请先暂时恢复NoteTA,使用单向转换,让“猫熊”能在其它非台湾正体环境中显示为“熊猫”。——♠白布¤飘扬§§ 2013年10月13日 (日) 20:29 (UTC)[回复]

搭车讨论:南昌站 (江西省)是否应移动到南昌站

如题。无论按照知名度原则还是“南昌”地名的来源,南昌站都应该以南昌市的这座火车站为主页面。--Gilgalad 2013年9月25日 (三) 14:16 (UTC)[回复]

同感。—Chiefwei - - - 2013年9月25日 (三) 15:07 (UTC)[回复]
重点在于是否有办法证明这两个车站的知名度落差有大到一面倒的情况?--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25日 (三) 15:09 (UTC)[回复]
按照人头数或者搜索引擎查都再明显不过,但可能会有港人觉得不甚公平。一个是中国大陆重要火车站,春运指标性车站之一,每年都有大量媒体报道,另一个是香港的一个普通地铁站,个人觉得知名度差异很大。—Chiefwei - - - 2013年9月25日 (三) 15:16 (UTC)[回复]
wp:避免地域中心。南昌站在香港也是一个重要的地铁站。在大陆趋向于指代南昌市的火车站,而在香港则趋向于地铁站。两者无一高于另一者,平等消歧义即是最适合的处理。乌拉跨氪 2013年9月25日 (三) 16:53 (UTC)[回复]
按照类似的理由,李登辉在政治领域趋向于岩里政男,在教育文化领域趋向于复旦校长,为什么不平等消歧义?南昌站的知名度情况等价于江西省南昌市和香港南昌街的知名度情况,哪一个更具知名度一目了然。另外请参考银座站银座站 (香港)的命名方式。--Gilgalad 2013年9月25日 (三) 21:40 (UTC)[回复]
因为在大陆,“李登辉”一样存在指代台湾总统的概念,李登辉这个概念在大陆与台湾并不是平等的:大陆的“李登辉”包含了台湾总统与复旦大学校长两个内含,所以不进行平等消歧义。而对于南昌站而言,大陆只存在江西省南昌市火车站一个内含,不会指代香港的南昌地铁站,而在香港则反之,两者不存在隶属关系,所以应进行平等消歧义。阁下所举银座站银座站 (香港)的命名方式本身就是错误的示范。乌拉跨氪 2013年9月26日 (四) 03:08 (UTC)[回复]
车站之间怎么会有“隶属关系”?--Gilgalad 2013年9月26日 (四) 03:18 (UTC)[回复]
是名称的内含存在隶属关系。比如,“李登辉”在大陆包含台湾总统与复旦校长两个内含,而在台湾只有总统一个内含,所以“总统”的内含跨越了大陆与台湾,而“复旦校长”内含只局限于大陆。即“总统”涵盖的要大于“校长”,所以在命名时,因优先使用涵盖面大的内含,而不应平等的将各个内涵并列(因为各内含间的涵盖范围存在包含关系)。而南昌站不存在这样的包含隶属关系。乌拉跨氪 2013年9月26日 (四) 03:27 (UTC)[回复]
这是条目命名,不是地区词转换。根据WP:消歧义,是否采用主条目消歧义的唯一标准是知名度大小,这与大陆、台湾无关。另外李登辉在台湾也一样可指复旦校长,因为在台湾有复旦中学。李登辉之所以让岩里政男占据主条目,完全是因为他的知名度更大,类似的,南昌火车站知名度远远超过香港某地铁站,应当以前者作为主条目。--Gilgalad 2013年9月26日 (四) 12:34 (UTC)[回复]
李登辉之所以让岩里政男占据主条目,是因为中文区的大部分地区都趋向于把李登辉指代台湾总统。而南昌站不存在这样的普遍认同,大陆指代的是南昌市火车站,而香港指代的是香港地铁站。这与不可考的知名度没有关系,南昌火车站知名度远远超过香港某地铁站这是无从考证的,在大陆与香港两地做南昌站的直接问卷,肯定会得到相左的结果,无从对比得到谁更知名。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个名词在各地是否存在统一使用的内涵。若存在统一内涵,如李登辉中台湾总统的内涵,则应将这个广泛的内含作为主消歧义页面;而若不存在统一内涵,如南昌站,则应将主条目作为平等消歧义使用。乌拉跨氪 2013年9月26日 (四) 14:49 (UTC)[回复]
你的观点有一个误区:错误地用地区间的使用情况代替普遍性标准。我们还是应该回到WP:消歧义的规定:“如该名称明显地有一个解释非常重要及常用,而其他解释只属较窄的范畴及较少人知道,那么我们应让该名称成为该主要解释的条目名称。”——也就是说,是否常用、使用的范围是否普遍才是判断是否能作为主条目的标准。你也承认南昌站在大得多的范围(除香港外的整个中文世界)被多得多的人口认同为南昌火车站,那么就应该以南昌火车站作为南昌站的主条目。
另外你的“统一内涵”标准其实是自相矛盾的,比如南京站在南京以外的地区被认为是南京火车站,而在南京本地则又可以指南京地铁的一个车站,那么是否也要平等消歧义呢?--Gilgalad 2013年9月26日 (四) 16:55 (UTC)[回复]
“如该名称明显地有一个解释非常重要及常用,而其他解释只属较窄的范畴及较少人知道,那么我们应让该名称成为该主要解释的条目名称。”这段话实际应用的结果是为“李登辉”。“较窄的范畴及较少人知道”即是李登辉之复旦大学的内涵。而南昌站大陆与香港的内涵均为地区性的广为人知,并不存在某一个内涵在两地均属“重要及常用”,所以不可能以此为依据将南昌市火车站作为主条目。“你也承认南昌站在大得多的范围(除香港外的整个中文世界)被多得多的人口认同为南昌火车站”我并不承认这一点,我也没有看到任何的来源说明这一点。我上面所说的是,在大陆指代南昌市火车站,而在香港指代香港地铁站。超越这两地的信息无从得知。
南京站在大陆,乃至台湾,香港,其内涵都存在指代南京火车站的概念,而仅有南京市本地存在指代南京地铁站的内涵。这样的例子与“李登辉”是一样的,当一个内涵在多地广泛使用,这个广泛使用的内涵应作为主条目消歧义。乌拉跨氪 2013年9月27日 (五) 05:46 (UTC)[回复]
“南京站在大陆,乃至台湾,香港,其内涵都存在指代南京火车站的概念,而仅有南京市本地存在指代南京地铁站的内涵。”——请给出来源,并请一并用可靠来源证明“南昌站”在香港不可指代南昌火车站。--Gilgalad 2013年9月27日 (五) 12:49 (UTC)[回复]
南昌站在除香港以外的中文世界都有一致的含义,不是“不存在普遍认同”;大量第三方报道均可以证明二者关注度悬殊,也不是“无从考证”。一个全国铁路枢纽和一个城市地铁站,孰重孰轻其实一目了然,这不是地域中心,而是为了最大限度方便全球读者需求,这也本是主条目消歧义的用意所在。偏偏却有人希望把一个城市(而且还是国内城市)和偌大个中国乃至全体中文世界等量齐观,这才是自以为大的地域中心思想。是的,香港是个特殊的城市,因此很多人希望无视人口差距,让香港具有与中国大陆同等的地位,这在部分情况下没有问题,但在关注度迥异的本例中,如此偏执地防止所谓地域中心,最终损害的是更多读者的阅读体验。—Chiefwei - - - 2013年9月27日 (五) 04:01 (UTC)[回复]
南昌站在除香港以外的中文世界都有一致的含义,请求来源。以媒体基数远于香港的大陆媒体的报道说明悬殊本身就是不公平的。根据什么认为全球的读者在查询南昌站的时候一定是指代大陆的火车站而不是香港的地铁站?这个最大限度地方便的前提并不明确。避免地域中心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当一个地区的强势概念的覆盖另一个地区一个常见概念,南昌站既如此。乌拉跨氪 2013年9月27日 (五) 05:46 (UTC)[回复]
中文里地名加“站”字一般指代的便是该地车站,这对于每一个中文用户都是常识,所以如果有特殊情况才需要特别说明。您说应该防止一个概念覆盖另一概念,说明您已经把南昌站的这两个含义根据地区彻底割裂开来了。但事实是,香港作为中文世界的有机组成,即便本地人也不能否认,南昌站本是指代南昌的车站的,这和其他中文地区完全一样。只是因为香港还有一个同名地铁站,导致香港人在日常生活中更多地用以指代后者。一个是包括香港在内的中文世界都能通行的概念,一个是仅在香港本地通行的概念,孰重孰轻?
当然,其实这么说理据依旧不够充分,关键还是在于关注度的差异。所以在下对于马鞍山站的处理并无异议,因为两个车站关注度都不高。而南昌火车站则不同,这是一个逢年过节都会有大量媒体报道的指标性车站。其关注度若非至此,估计也只会有江西本地媒体常有报道吧?这一点恐怕您也无法否认,所以才会根据媒体基数说这不公平。可是即便把香港和中国大陆割裂开,二者在各自地区的关注度是同一级别的吗?对于整体中文世界而言,关注度是同一级别的吗?如果香港媒体也习惯每年跑去南昌地铁站观察人流量蹲点做报道,那在下便无话可说。—Chiefwei - - - 2013年9月27日 (五) 08:11 (UTC)[回复]
完全(+)支持,南昌站 (江西省)的命名完全是瞎搞!--Fxqf·留言簿 2013年9月26日 (四) 02:19 (UTC)[回复]

请同时参阅Talk:南昌站 (江西省)的讨论。--Gakmo留言2013年9月26日 (四) 10:19 (UTC)[回复]

已经讨论过的东西原封不动翻出来再吵一次是有啥意义?早已说过如果不同地区对不同的同名事物认知差异度相反时,就应该考量地区差异的概念用平行消歧义避免纷争。我不是大陆人也不是香港人,啥春运还啥的我根本从来没有留意过也不觉得重要(我反而曾经亲身去过香港的南昌站),上面觉得江西的南昌站比其他地方的南昌站重要的诸君,你们不该一直拿大陆的媒体报导频率来这边说嘴,你们该证明的是“江西的南昌站对香港、台湾、新加坡乃至于居住在欧美地区的中文使用人口而言,都比香港的南昌站知名太多”,原本讨论到的李登辉这问题,是因为纵使对中国大陆当地的大部分读者而言,他仍然比复旦大学校长的李登辉还知名,所以知名度悬殊的前提可以成立而适合使用主从消歧义。但是江西的南昌站对于香港读者而言并不见得比香港的南昌站知名,所以不适合拿来类比。--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27日 (五) 13:07 (UTC)[回复]
最大的意义就是让阁下这样的人跳出来证明一点:中文维基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维基,但可以是港台维基。呵呵。--Gilgalad 2013年9月27日 (五) 13:14 (UTC)[回复]

以上的讨论都陷入了一个奇葩的思维,就是,由于语言转换栏设置了大陆、台湾、香港、澳门、新加坡、马来西亚六个地区,所以讨论时永远都要将这六个地区平等看待。而这个模糊的“平等看待”的“原则”又渗入到所有的方面。有意去忽略了很多无法忽略的事情。首先,大陆的人口(14亿)和上网人口(超过5.9亿)都不是其他地区能比较的,甚至远远超过其余所有地区的总和。第二,“大陆”并不是像“新加坡”、“香港”、“澳门”这样高度同质化的社会,南北差异、东部西部差异、各省份差异、城乡差异,都远远大于其他地区的任何差异。即便是广西一个自治县,里面的民族文化差异也要完爆香港澳门。仅仅因为大陆共有同一套简化字体就将“大陆”看成“只是一个地方”,是极其狭隘无知的表现。即便大陆只有三分之二的人口认为某件事情是这样,也说明了这是超过全体华语用户人口一半的人的认知。维基百科无法认识到这一点,继续将大陆看成是“共党统治下的一群无知乡民”,把14亿人口和数百万、数千万人口“平等对待”的话,只会继续闹出更多的笑话。—Snorri留言2013年9月27日 (五) 13:18 (UTC)[回复]

有繁简字体转换本来就足够了,英文世界的用词差异比中文更大,但也没搞什么地区词转换。某些人喜欢说“地区间意见平等”,但他们真实的意思是“某地用户的意见比别人更平等”。--Gilgalad 2013年9月27日 (五) 14:32 (UTC)[回复]
这个问题以前是讨论过,可是有结果吗?没有共识为何不能再来讨论?前面谈到,中文里地名加“站”字一般指代的便是该地车站,这对于全球中文用户都是常识,而南昌又是中国重要城市之一,因此窃以为对于没去过香港的海外人士而言,知名度差异很明显。当然,他们也可以说自己是台湾人是美国人是宇宙人,所以不知道南昌这么个城市,那在下也没有办法。
其实在下所持立场之理据上文已经写得很清楚,在下也说不出什么新鲜的了,为了避免重蹈覆辙,在此歇笔。遗憾的是,中文各地对其他地区的漠不关心,部分人对于所谓地区平等的偏执,导致此问题恐怕无解。对了,这么一来投票也很难说服对方了,因为人头数不平等,我们要地区平等。—Chiefwei - - - 2013年9月27日 (五) 14:44 (UTC)[回复]

另外再说一句。没有对常用性作出合理的解释,只凭着管理员的常识来判断,就是这种争议层出不穷的原因。—Snorri留言2013年9月27日 (五) 13:25 (UTC)[回复]

那套不看人口规模差异而把各地区意见视为平等的规则,是当初中文繁体版跟中文简体版合并时共识同意的前提但书,如果现在要翻案这条,请先把中文繁体版与中文简体版成功拆分之后再来讨论。--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27日 (五) 14:17 (UTC)[回复]
哦?“不看人口规模差异而把各地区意见视为平等的规则”?请出示书面证据以供讨论。—Snorri留言2013年9月27日 (五) 14:32 (UTC)[回复]
繁简转换体现出的基本精神是公平两个字。无论是简体用户还是繁体用户,都可以自己选择合适的tag,不会对另一方造成任何困扰,这是真正的平等。但是现在有些人嘴上说地区间平等,但是实际操作的时候却是用局部的、少数的观点,压制多数的、更广泛的观点。这是平等?明明是特权。--Gilgalad 2013年9月27日 (五) 18:42 (UTC)[回复]
顺便说一句,我虽然资历浅,某前管理员拿分家当要挟的场景却已经见了差不多五六回了。请就事论事,成熟一些。--Gilgalad 2013年9月27日 (五) 18:48 (UTC)[回复]
将心比心。--Kolyma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01:35 (UTC)[回复]

这个问题的核心就在于维基命名常规、消歧义等相关方针指引中虚设的“常用性”这一价值。实际上由于香港、台湾等用户非常敏感的神经,这一理论上的首要价值判断根本没有标准、也不允许有标准。从中文维基出现到今天,在绝大多数领域,大陆的政府、媒体、学术界、出版物在质和量上都有了长足实质的进步,一个外国新兴事物或人物在大陆几星期内就可以形成相对统一的译名,而港台还是一盘散沙的各自为政。但是由于地区利益驱使,港台用户根本不愿接受更规范、更统一、更常用的名词和名称。当然,这种所谓的“平等”对于大陆用户来说也没有什么不可思议的,中国政府对于各少数民族一直就是采取这种名为“平等”实为严重“正面歧视”的优惠政策。仫佬族高考加分我们能容忍,香港用户想要个火车站又何妨呢。-Msuker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07:05 (UTC)[回复]

给个有趣的比例吧,在过往维基百科的浏览记录中“南昌站 (江西省)”似乎从来没有比“南昌站 (香港)”还要多出许多。也就是说尽管中国大陆地区网络用户有这么多,可惜愿意踏入维基百科者还是少之又少啊。--KOKUYO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1:01 (UTC)[回复]
神逻辑。—Snorri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1:14 (UTC)[回复]
好吧……我对于逻辑错误表示抱歉。那么另外再提个数据吧,2012年12月到2013年2月期间维基百科似乎是以“主题目消歧义”的方式,不过似乎“南昌站”本身的条目浏览次数也没有因而比“南昌站 (香港)”还要来得许多(原本“南昌站”应当是会吸收部分“南昌站 (香港)”的浏览人数而略多才对)。而照理来讲“主题目消歧义”的主条目较具有知名度,也应该意味着即便是平常时期也会比其他同名称的条目还要有更多浏览次数。但在这方面以当前所呈现的这样情况,我并不认为有达到“该名称‘明显地’有一个解释非常重要及常用”。--KOKUYO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2:09 (UTC)[回复]
神逻辑+1.—Snorri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2:12 (UTC)[回复]

学术图书新闻 --达师 - 270 - 456 2013年9月29日 (日) 11:03 (UTC)[回复]

顺便,还有马鞍山站呢。 --达师 - 270 - 456 2013年9月29日 (日) 11:05 (UTC)[回复]
不知道会不会有人真心浪费超多的时间去数学术图书新闻中的占有率?这个南昌站有几百条还算是好的,有的如果有几千几万条那么就更不可能了。还是随机抽取100条再统计?--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4:53 (UTC)[回复]

不如干脆定个方针:凡是使用中的火车站和地铁站站名相同时,一律采用主从消歧义(火车站为主、地铁站为从)。这样可以避免地域中心的争议。--Chmarkine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21:39 (UTC)[回复]

囧rz……--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3年10月1日 (二) 01:48 (UTC)[回复]
  • (!)意见:除非是同一个城市同一个地点,有伴生关系的铁路车站与地铁车站,否则我认为硬要把地铁站的顺位摆在火车站后面很莫名其妙,因为在很多地方地铁站的规模往往比火车站还大、旅运量更高,但也存在很多位在乡间门可罗雀、一天停不了几班车的乡下小站。还有,如果订这规则的目的是针对南昌站的争议,那就更没用了,因为香港的西铁线其实是九广铁路公司拥有的路线,所以严格来说香港的南昌站也可看作是一座地下化的铁路车站,所以总不能说因为它在地底下就矮人一截?现在全球交通运输的新趋势是把城市里的地铁系统与近郊运输用的铁路线相结合,举日本的例子来说Tokyo Metro旗下的路线有多条是和东武、西武等私铁公司的路线直通运行的,火车会开进地铁系统里面,地铁系统的车也会开到地面上抵达市郊的铁路车站。以后会越来越难将地铁与火车一刀两断,更别说啥火车站顺位比地铁站优先的无聊规定。--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10月1日 (二) 10:53 (UTC)[回复]
同意泅水大象的说法。当时我没考虑周全。--Chmarkine留言2013年10月1日 (二) 15:57 (UTC)[回复]
Chmarkine的建议不错,但是需要完善一下,在此我表态下首先不能拿两个条目的浏览量来对比,这完全没有意思,其次香港和江西的本地媒体在报道的时候(特别是香港和南昌)有着很大的区别,在香港那就是说“南昌站”而在南昌除了车站高出的三个大字是“南昌站”车站周边的公交车站都是清一色的“火车站”“火车站东”“火车站西”因此网上的搜索很难作为依据,我搜索的时候发现香港的南昌站由于物业开发等原因经常有新闻,而江西的南昌站在本地媒体报道上使用就有不同。至于地铁站和火车站 好在在大中华地区区分很明显不同日本,就好比上海南站会让人理解成火车站 如果要指地铁站那就说“上海南站的地铁站”,异地的可能有些不同特别是香港除了京九线上的车站大部分车站都是地铁站可能不太好,不过除了这个特例大部分车站都没什么争议。前面说到英文维基百科的处理比如south station 这个东西中文“南站”可以指一大堆城市的南站 而且在南昌也只带“南昌站”但是两边的处理肯定不同(估计外国很少直接用车站名字的方位指代)。--Qa003qa003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09:27 (UTC)[回复]
我觉得如果一个车站承担一个市(县)主要区域的铁路客运那重要性应该放在前面,港铁的南昌站明显不是承担主要的地铁客运,而南昌的南昌站承担了南昌大部分(进贤 向塘 莲塘有少量车辆停靠,南昌西站刚刚开通)的铁路客流,这重要性比香港的南昌站高有何不妥?因此想重要城市的铁路枢纽车站可以高过一般的地铁站(有无换乘的地铁站没太大区别)--Qa003qa003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09:35 (UTC)[回复]
到头来根本还是想把中国大陆的观点强套到香港乃至于全世界头上,说“好在在大中华地区区分很明显不同日本”,但其实说的根本是中国大陆自己的分类逻辑而已(台湾哪来的“地铁”呀)。或许中国大陆的铁路运输是先有城际铁路之后再发展市区内的地铁,所以会有“火车优先于地铁”的想法,但同一套逻辑放诸全世界却不见得永远成立,这个世界上还是存在很多发展过程跟逻辑完全与中国不同的例子的。例如美国西岸就有很多城市,其市区内的各种有轨运输系统早已发展超过百年,但却直到近年来才开始扩展成城际高速铁路系统,此时他们的火车站往往是依附在大型地铁或区域运输中心而开发的。
而且,在某甲地一个冠行政区划名的主要火车站为何重要性一定优先于乙地某个不是地区主车站的车站?您的意思是说松山车站 (爱媛县)(日本一级行政区爱媛县境内主要城市松山市的主车站)一定比松山车站松山只是台北市底下的一个区级单位)来得高级啰?但说真的不是转车站的台北松山车站平均旅运人次其实是日本的松山车站四倍还有剩,纵使没比较重要,至少不会比较不重要吧?--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10月9日 (三) 12:19 (UTC)[回复]
应该这样类比:大陆=香港;大陆一个省=香港一个区;大陆一个城市=香港一座写字楼;大陆一个城市的火车站=香港一座写字楼下面的地铁站。拿澳门来说,南昌站也就等于赌场里的一间贵宾包房罢了。—Snorri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2:25 (UTC)[回复]
同样的类比,新加坡就算倾全国之力,算算人头也比不上区区一个南昌市,所以新加坡人想啥一点都不重要,中国人只要一个人吐一口口水就足够让他们淹死了?--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10月9日 (三) 12:47 (UTC)[回复]
你类比错了。大陆=新加坡;江西省=西南社区一部分;南昌市=武吉巴督;南昌站=一个公车站。—Snorri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2:51 (UTC)[回复]
您是从大范围break-down,我只是反过来从小地方bottom-up上去而已:南昌市有550万人口,新加坡只有520万,所以新加坡人全国的意见只能跟南昌市民的意见相提并论,我泱泱大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间还夹了江西省足足高出两个等级、人口多了1100倍,才不屑跟你们这些蕞尔小国的国民平起平坐。请跟我说您从来没有这样想过?--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10月9日 (三) 14:24 (UTC)[回复]
对,以人数多少来论常用性是错误的。我承认这是社群的主流意见。现在主流的意见就是把中文世界分成六个地区,然后地区之间要平等。我只是从这个基础上推定而已。—Snorri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4:33 (UTC)[回复]
说白了就是所谓的一切平等原则,说下去也没意思,我建议就是在所在地级市承当主要铁路客运的车站重要性高过所在特区承当地铁客运的一个车站,前者占一个城市大部分铁路运输比,而后者在港铁系统站的客流量比例自然达不到(口说无凭希望有能力的人找资料来证明),如果是这样那就自然是江西的南昌站为主。想距离的马鞍山站的朋友可以考虑下两个国铁车站的规模的客流量,银座站的话考虑到看过某些日本节目(动漫 电视剧之类的)可能知道日本有银座,但是银座一词在国内现在也有使用,香港银座站和东京银座站是否要调整另需讨论,应为日本不算是中文维基百科的主要对象(对于日本华人是不平等的)。至于还有什么例子拿来反驳请注意南昌站还是南局的直属车站,江西南昌站门口的交通辐射的不止是南昌市 (比如有宜春长运的车辆)这个辐射范围以及铁路的辐射范围都比香港的南昌站广,不平等有何不妥?--Qa003qa003留言2013年10月11日 (五) 06:01 (UTC)[回复]
个人觉得没有不妥,但是就是有人要求绝对平等,您能奈其何?—Chiefwei - - - 2013年10月11日 (五) 07:17 (UTC)[回复]
呵呵 当时被 香港分子 坑爹我就无语了,哎现在对喂鸡失望到一个新低了,绝对的公平在这个条目上就是个笑话,其实松江站也很搞笑,考虑到上海的松江站规模也没多说啥。--Qa003qa003留言2013年10月11日 (五) 08:02 (UTC)[回复]

算客运量的话通勤客为主的车站客运量远远大于长途客,在一座城市里铁路运输占比的大头也是通勤客流,举例来说2011年全国铁路客运量18亿,北京地铁22亿,上海地铁21亿。换句话说qa003qa003的说法在南昌地铁通车之后将会遇到麻烦。争来争去就是这么一个名头,有什么大不了的。与其对这个有意见不如去找找看哪些体育条目缺NoteTA,哪些NoteTA里面简体写了繁体字。 --达师 - 270 - 456 2013年10月11日 (五) 18:17 (UTC)[回复]

所以说在绝对中立的原则下会有越来越多这样的问题,像这种例子不出台一个比较好的方法解决以后会继续消耗人力物力。体育我不关注--Qa003qa003留言2013年10月13日 (日) 04:14 (UTC)[回复]
刚刚看 en:WP:RETAIN,发现英文维基人境界真高:“In general, disputes over which English variety to use in an article are strongly discouraged. Such debates waste time and engender controversy, mostly without accomplishing anything positive.”--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3年10月13日 (日) 14:21 (UTC)[回复]
这个问题没有折中方法所以导致每次讨论都没有结果。--Qa003qa003留言2013年10月15日 (二) 09:44 (UTC)[回复]
平行消歧义或者编辑战都可以。--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3年10月16日 (三) 11:17 (UTC)[回复]

音乐专辑《吻别》在香港的销量有100万张?

吻别#香港:“由于是国语唱片,而又翻版了之前张学友所唱过的一些歌曲,所以《吻别》在香港的热度显然不如台湾和中国大陆,但唱片销量仍旧接近100万张,是香港唱片销量历史上销量最高的唱片之一。”

这是真的吗?要知道当时香港只有约600万人。前面吻别#台湾说这个专辑在台销量超过130万张,而以台湾的人口计算,当时每20个台湾人就要买一张正版的《吻别》,如果在香港的销量接近100万张,那岂不是每6个香港人就要买一张《吻别》了吗?那又怎么会“在香港的热度显然不如台湾和中国大陆”呢?我怀疑该条目的编者把10万张错写成了100万张。

还有吻别#新加坡“《吻别》在新加坡的销量超过了60万张”也不太可能,因为当时新加坡的人口只有300万人。--Symplectopedia留言2013年9月29日 (日) 19:12 (UTC)[回复]

关于销售量的数字应该都要要求参考文献来源。中文唱片一般而言能卖超过10万张都算是卖座作品,吻别再怎样受欢迎也不太可能动辄超越一般畅销作品销售记录的10倍、20倍吧……--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30日 (一) 05:52 (UTC)[回复]
在台湾的吻别的确破百万张唱片的销售记录,当年这首歌发布时我刚好在青少年时期,整张专辑在台湾的销售数量的的确确破百万张,这张专辑的销售量可以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作为此段历史的见证人,我必须跳出来讲一下。20年后的现在,唱片要能破10万张就偷笑了,根本不可能达到百万张的荣光。
要挖参考文献来源也行,台湾之前有个节目叫做《国人都叫好》,黄国伦主持的节目,该节目中某一集就特别谈到张学友的《吻别》这张专辑,直说他这张在台湾的销售量破了百万,要挖的话youtube应该有相关节目存档,要费心找一下。--Znppo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6:05 (UTC)[回复]
我在装好心的补充一下,为何现代的唱片达不到百万张的荣光之原因,原因在于这20年间网络发达起来,这20年可以细分为前半10年跟后半10年,前半10年是因为mp3文件风行、盗版歌曲传播容易导致人人不愿意花钱买正版专辑,直接用kuro、ezpeer等网络盗版mp3互传文件软件即可免费听歌、后半10年是因为youtube(2003年左右)崛起,歌曲跟影像可以传到网络上发布,导致人人不愿意花钱买正版专辑,直接在youtube上面听歌抓歌即可。但你有张良计、我也有过墙梯,现在的影音趋势变成歌手不靠发售专辑赚钱,歌手变成把自己的专辑拍成MV上传youtube冲百万、千万浏览数,疯狂散布人气,当然这种行为他赚不到一毛钱,但可以聚积人气,然后开始大量的在全亚洲,台湾、韩国、香港、对岸神州天朝等地,开数量惊人的演唱会,现代歌手利用演唱会所收的门票,才是他们获得报酬的主要来源,他们已经放弃靠卖正版专辑来让自己获利。我所说的这种新型态销售歌曲的模式,在韩国艺人团体上面非常常见,台湾近年也有人在模仿这种赚钱模式(举例:江蕙在台湾的各大演唱会)。
这就是现在的歌手专辑难以破10万销售量的原因。--Znppo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6:21 (UTC)[回复]
最后再补充,张学友的《吻别》这张专辑发售时,当时还没有网络,电脑也只停留在286苹果电脑时代,光碟CD片还没有普及,大家都听卡式唱片为主流,在当时的时空环境下,不能靠网络交流盗版歌曲,只能在夜市找找看有无盗版卡式唱片,在盗版来源取得不易的情况下,一般人宁愿花钱买正版专辑,这就是这张《吻别》专辑销售量破百万的原因。--Znppo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6:26 (UTC)[回复]
就算购买正版音乐,大家都会在iTune上下载,HMV都没了,唱片已经抵不住历史洪流,跟影带租赁一样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了。--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9月30日 (一) 06:52 (UTC)[回复]
但在日本还是有像是或是AKB48这种狠角色,虽然音乐到处可以下载(合法 or 非法),但歌迷们还是得为了搜集里面附的照片交换卡、握手券或是演唱会门票抽选资格之类的‘赠品’跑去买实体唱片,而动辄冲出上百万张的销售量。或许有人会批评这些哗众取宠的东西不是音乐,但是音乐创作卖的其实是一个综合体验,难道随便阿猫阿狗的歌手办握手会或总选举投票,大家都会去捧场吗?只能说时代改变唱片公司也要懂得跟随改变做调整,才有办法继续活下去呀!
话说,纵使是数位下载时代还是有销售统计数字可以查的,例如日本放送协会的有料配信认定(收费下载认证)。而且,美国的告示牌热门100排行榜从半个世纪前开始统计时,就已经是采用实体唱片与电台播放次数加总统计的排名方式,2005年时还把合法数位下载的数量加入计算,在这种状况下排行数字并不会因为实体唱片销售转为付费音乐下载而受到影响,虽然数位时代盗版很容易,但在过去也存在很多现在再也看不到的盗版带,不是吗?--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30日 (一) 11:11 (UTC)[回复]
日本的国情比较特别,只要有在看youtube就知道,日本的歌曲MV不可以上传高清版本的,最多480p,若再上去就会被唱片公司以著作权理由提删,理由就是日本现在唱片贩卖的机制仍然半停留在旧时代的想法,加上国民较为守法(较有著作权概念)守序,会询合法机制购买自己喜爱的歌手唱片。由此点可见,日本唱片公司在唱片销售这块有利润可赚,当然要努力固守这块,悍拒youtube的高清MV侵蚀自己的唱片上的收益。
反观韩国的,唱片公司居然还率先在youtube上传1080p的歌曲MV,让你在网络上就能下载到,等于就是宣告他们已经放弃在这块获利,生财机制改为从大量从亚洲各地开演唱会借由销售门票来获利,这是新时代的思维。由此点也可见,韩国唱片公司已经对唱片销售能否获利不抱期望。
日本会不会进化到这种新时代思维,这我不晓得。我只能告诉你,“时代的巨轮”是往这个方向在辗动。将来会不会顺便也辗死日本人,我也不晓得。日本这个诡异的国度,唱片市场就跟游戏市场一样,自成一格,跟世界潮流发展趋势太相径庭。
还有虽说数位时代盗版很容易,以前类比时代,那种卡式唱片、卡式盗版影带,由于时代的问题,你家没有个人电脑,不是人人在家就能copy重制后传播,要盗版这些影音产品还要斥资购买专业设备才能办到,有技术门槛的限制,不是人人都想尝试,加上当时没网络不能经由网络传播,这种盗版卡式唱片能流出的数量也是有限,想买盗版还要有门路花时间去找,没那么好找。不是你光说“过去也存在很多”就真的很多,网络传播能散布的盗版数量、品质、传播速度,跟以前的盗版卡式唱片根本不能比。--Znppo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14:52 (UTC)[回复]
你一直提到“卡式唱片”,这到底是什么啊?中文维基有这个条目吗?有卡式录音带,也有所谓卡式唱片吗?你是不是误把卡式录音带与黑胶唱片混合成一个名词了?--克劳 2013年9月30日 (一) 16:10 (UTC)[回复]
随便你怎么讲,看得懂就好,我还没生在黑胶唱片那么老的年代。--Znppo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16:17 (UTC)[回复]
“盗版卡式唱片能流出的数量也是有限,想买盗版还要有门路花时间去找,没那么好找”这句,恕我实在无法接受呀,以前台湾的著作权维护还不是很彻底时,光华商场中华商场或是一般夜市的唱片行,要找到盗版录音带实在是简单透顶,连那时还是小学生的我都知道哪里可以买得到,哪来的门槛。如果有兴趣可以去查一下有家叫“细胞唱片”的公司,'80年代就开始接触西洋音乐的台湾人,大概听到这名字都会微笑一下吧。日本的唱片还可以卖得出去是因为他们在唱片里面追加了很多有附加价值的东西,让消费者觉得花些钱获得这些附加商品还算值得,不是因为日本人比较笨不懂得作弊。
日本不是所有的MV都不放高清的,那要看各家唱片公司、各个乐团或歌手的个别行销策略,YouTube上的Belief ~春を待つ君へ~(Flumpool)、YouTube上的Listen to me(In 197666)、YouTube上的北川谦二(NMB48)、YouTube上的忏悔(EXILE ATSUSHI × 久石譲)、YouTube上的Re:NAME,上面这些全是各日本唱片公司youtube官方频道上超过720p画质的影片。通过演唱会捞钱那种作法不是数位时代的韩国人才发明的,早在还在8-track录音带时代美国乐团就已经这么做了。
回归原题,古早以前的中文唱片界,不太记得有啥公认的销售记录单位,印象中那些华语歌曲排行榜之类的似乎都是各电台用听众票选之类的方式产生的。有人知道何处可以寻找公众的销售记录查证这些关于唱片销量的数字,还是唱片公司说卖几张就是几张?--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30日 (一) 16:34 (UTC)[回复]
他说的是盗版卡式唱片,你说的是盗版录音带,你能确定你们说的是同一种媒介?我无法确定。我还是想问:什么是卡式唱片?固然看得懂就好,问题是我看不懂.....--克劳 2013年9月30日 (一) 17:00 (UTC)[回复]
很显然Znppo君在说的跟我说的是同一种东西,cassette tape,只是打快笔误了而已,别计较了。据我所知disc类的东西的确曾经出现过卡匣式的,但那是别种用途的东西不是用来记录音乐讯号的。--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30日 (一) 17:57 (UTC)[回复]

感觉楼主的问题完全没有解决到啊 囧rz……--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3年10月5日 (六) 00:19 (UTC)[回复]

楼主的问题很难解决吧,因为真的想不起来中文歌到底有啥公正公开的发行量统计单位,可以通过其找到历史资料作为佐证。在商言商,大部分发行商公布的数字,多少都有些灌水嫌疑。--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10月9日 (三) 10:20 (UTC)[回复]

这个问题和维基百科没什么关系吧?大家都开始灌水了。—Snorri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0:27 (UTC)[回复]

至少最后还是有努力把问题拉回来(到底条目中提及的销售数字正不正确?)可惜缺乏好的资料来源,巧妇难为无米炊……--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10月9日 (三) 14:42 (UTC)[回复]

重复条目。且双方在陈良宇的问题上产生重大分歧以致各自编写自己的版本。希望有人关注并处理。--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30日 (一) 00:47 (UTC)[回复]

  • 首先感谢您的关注。不是陈良宇问题,而是上海自由贸易区那个条目的编者整个思路就不大准确,把它基本写成了一个上海市创建的普通的自由贸易区。《总体方案》以及9月28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也特地作了澄清,“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不等于普通的自由贸易区,而是全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的标志性试验区,是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而且“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不是限于上海市一个地方,其着眼点是整个中国,这也是为什么一定要叫“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而不叫“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名称的原因。准确的说,是中央想建一个试验区,推进改革开放,最终选择了在上海市建,而正好上海市也是有将保税区升级为自由贸易区的需求的城市之一,并且也有改革需求,这才形成了这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试验区由国务院统筹领导,上海市是在国务院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Sgsg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4:04 (UTC)[回复]
  • 至于陈良宇,另一条目的编者仅摘了一句他的政府工作报告作为依据,其中并没有提到“区港联动”试点,也没有说明他和“区港联动”试点的关系。其实“区港联动”试点也并非“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前身,只能说是各地保税区探索突破的尝试之一,因为恰好发生在上海,所以本条目也写上而已。况且“区港联动”试点的申报单位并非上海市,而是由海关总署牵头联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提出,这里为什么单把上海市的陈良宇提出来,而根本不提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的领导呢?说陈良宇下台导致上海市建自由贸易区的计划搁浅,那位编者又没给出依据证明这种因果关系。况且当时并非上海市一地申请建自由贸易(园)区,而是天津、深圳、成渝地区等多地都在申请,最终中央一个也没批,这都是因为上海的陈良宇下台造成的?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其他问题还很多,先说到这里。Sgsg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4:04 (UTC)[回复]
  • 至于两个版本的问题,我认为不必急于处理,毕竟另一个条目也是人家刚辛辛苦苦写出来的,人家不同意大修大改也在情理之中,我也能理解,不必强求,由读者自行评说,留待将来再说。Sgsg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4:04 (UTC)[回复]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自由贸易区 指的都是同一个东西,所以应该合并,至于怎么合并,我支持把上海自由贸易区的一些文章内容并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把上海自由贸易区重定向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Maibu12345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6:03 (UTC)[回复]

两者的主题一样,所以应该合并。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创建时间较早,所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内容应该并入前者;至于条目名称问题,在Talk:上海自由贸易区已有讨论,可参考,如有需要,可根据WP:RM提出--Gakmo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6:22 (UTC)[回复]

应该以官方名字为主。既然官方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就该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自由贸易区重定向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Maibu12345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7:31 (UTC)[回复]

(※)注意:我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界面看到这玩意:【此条目已被提出存废讨论。请前往此处讨论是否应该被删除以协助达成共识。 请参考删除指导以获取更多资料。提报者在挂上本模板后,可能需手动提交存废讨论。】。。。。

我没法打开【前往此处】,你让我怎么参加? 那玩意被防火墙屏蔽了, 我建议在【互助客栈/条目探讨】讨论两个条目的去留问题,不然我没法参加——Maibu12345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9:11 (UTC)[回复]

讨论+投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自由贸易区的条目命名和重定向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自由贸易区两个条目讲述的同一个事物,由于命名不同造成两边分别在编辑。两个条目的编辑历史都不少,直接重定向争议颇大,有必要现在客栈讨论。上海自由贸易区上了DYK后,在其讨论页举行过投票,详见:讨论:上海自由贸易区。两个条目中:

先前Maibu12345没有得到社群共识直接重定向后,将上海自由贸易区页面内容全部删除,也没有遵循条目合并的原则,进行内容的复制,造成一个200次编辑记录的页面被清零。本人觉得不妥,故回退其编辑后,再次讨论和投票。--天天 (留言) 2013年9月30日 (一) 08:17 (UTC)[回复]

(-)反对 :应该以官方名字为主。既然官方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就该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自由贸易区重定向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Maibu12345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8:50 (UTC)[回复]

上海自由贸易区? 什么东西?野名字一个。。。正式名称 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应该 并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Maibu12345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8:53 (UTC)[回复]

(※)注意我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界面看到这玩意:【此条目已被提出存废讨论。请前往此处讨论是否应该被删除以协助达成共识。 请参考删除指导以获取更多资料。提报者在挂上本模板后,可能需手动提交存废讨论。】。。。。

我没法打开【前往此处】,你让我怎么参加? 那玩意被防火墙屏蔽了, 我建议在【互助客栈/条目探讨】讨论两个条目的去留问题,不然我没法参加——Maibu12345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9:06 (UTC)[回复]

  • (!)意见:先充分讨论再投票能理清问题焦点,不更好吗?因为编写意见的分歧,直接清零重定向他人的条目,这直接威胁到维基百科的根基,人人可编写,呼吁管理员惩戒。另外我表妹告诉我说他们学校语文老师说语言粗陋是精神粗陋的外化,和家庭和父母素质有关。相信来维基百科写条目都是有素质和教养的社会栋梁。协同编写是个好办法-- 白开水  囧rz... 2013年9月30日 (一) 09:08 (UTC)[回复]

由于【存废讨论】已经被防火墙屏蔽,打不开,所以本人建议删掉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里的: 【此条目已被提出存废讨论。请前往此处讨论是否应该被删除以协助达成共识。 请参考删除指导以获取更多资料。提报者在挂上本模板后,可能需手动提交存废讨论。 删除页面 · 移除模板】 ——————Maibu12345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9:21 (UTC)[回复]

不须删除,所有讨论会在这里进行。--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30日 (一) 09:26 (UTC)[回复]
(!)意见:依据讨论,已经有基本共识,依据先到先得和常用名称的要求,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并入上海自由贸易区,再对名称进行讨论,上海自由贸易区讨论页已有相关讨论。-- 上海滩维基悍将  守望者传奇  2013年9月30日 (一) 09:29 (UTC)[回复]
同意,没有迟来先上岸的道理。--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9月30日 (一) 09:35 (UTC)[回复]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并入上海自由贸易区没有问题,关键是怎么并。--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30日 (一) 09:37 (UTC)[回复]
有问题,反对这样合并——Maibu12345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9:44 (UTC)[回复]
(:)回应:什么叫基本共识?我看了那个讨论,叫什么基本共识?其次什么【迟来先上岸】?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是第一个有关“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条目, 应该是上海自由贸易区喧宾夺主!我赞同合并,但是应该是上海自由贸易区定向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把上海自由贸易区原来里面的一些有用的内容纳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Maibu12345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9:42 (UTC)[回复]
这属于标题争议,可以在合并之后再移动过去(繁体字版本没有什么编辑历史,删除无碍)。但是内容上应该按照先占原则。--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30日 (一) 09:50 (UTC)[回复]
楼上的所谓合并指的是废除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之后把 上海自由贸易区移动到新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假如是这样的话,这个重新创建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的内容必须以老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为主(毕竟,老的内容丰富很多)——Maibu12345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9:57 (UTC)[回复]
正是,必须在合并后的版本内保留较早创建的上海自由贸易区的所有编辑历史。阁下的后半句属于如何合并的问题。--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30日 (一) 10:00 (UTC)[回复]
(:)回应:那好吧,我拟定的新的折中方案,不知这个折中方案大家赞同不?同意的话,以此方案为基础投票:废除原来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之后,把 上海自由贸易区移动到新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考虑到最早“有关上海自贸区版本”的利益),重新创建的新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条文内容必须以原来的那个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为基础(“老试验区版本”的内容毕竟内容丰富) ————Maibu12345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10:09 (UTC)[回复]
(:)回应:Maibu12345,你别闹笑话,你连最基本的“存废讨论模板”不能擅自删除,不能擅自清空页面这些最基本方针都不懂的人,你有什么资格乱开投票!?建议由讨论的发起人“天天”开。-- 上海滩维基悍将  守望者传奇  2013年9月30日 (一) 10:19 (UTC)[回复]
  • (!)意见:中国什么实验区那个条目大量侵权内容。。。还叫什么“丰富”,另,Maibu12345你不要在此叫,的确是除了你外都支持将中国什么实验区合并入上海自由贸易区,已有共识无误。中国什么实验区那个条目的创建本身就不对,绕过讨论直接创建重复页面,然后复制黏贴,搞得页面看起来内容“多”,现在雀占鸠巢,哪有这种道理!?--- 上海滩维基悍将  守望者传奇  2013年9月30日 (一) 10:13 (UTC)[回复]

你的原话:【的确是除了你外都支持将中国什么实验区合并入】 你要脸吗? 在上海自由贸易区讨论版,我看到的就有三四个反对!其次侵权?你创建的上海自由贸易区也是侵权! 不要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Maibu12345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10:41 (UTC)[回复]

大家有话好好说嘛,心平气和一些。我也不同意现在就强行合并起来。从题目到内容都不同,怎么合?从题目上说,根据相关文件、报道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的澄清,之前拟定的各种名称如“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自由贸易区”、“上海浦东自由贸易园区”、“上海浦东自由贸易区”等各种名称最后都未获采用,均属被弃用的名称,采用的只有一个就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所以除了这个名称外,并不存在可以替代的名称。况且“名从主人”优于“时间优先”和“常用名称”,维基规定得很明确。9月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没有相应页面,不可理解。内容方面的问题我在上面已经谈到过一些,但解决方案并不唯一。Sgsg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16:05 (UTC)[回复]

说这两个条目说的是同一事物,我认为没说对。实际上上海自由贸易区条目像个未成型的大杂烩,几乎是上海市几十年尝试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史,且内容集中在上海市。就连开头模板里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也是我给改的,后来又被恢复成“上海自由贸易区”。实际上这个条目可以称为“上海市发展自由贸易区的历史”,既缺“中国”也缺“试验”,但由于想包括的方面过于庞杂,内容又过于简略,结果哪个也没写明白,最后弄出一个陈良宇、李克强、韩正一起建的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来。现在将其中“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部分单写出来,对相关内容进行扩充,跳出上海市,放眼整个中国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进程,提供相应的大背景,也符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定位。Sgsg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18:49 (UTC)[回复]

  • (:)回应:上面的不用继续这样搞得自己像个专家似的,上海自贸区条目公布后我本来就要扩充,也考虑更改名称,你这样子一搞大家没得玩了,总之你是未经讨论擅自创建重复页面,你用大量文字刷版是没用的,重复就是重复!还有,再次提醒,你不懂自贸区就不要乱叫,你以为弄点什么网上来源你就能写自贸区了,就能说自己懂了!?我就在自贸区,清楚得很,我问你,你来过自贸区吗?见过吗?如果都不是,那还是那句话你不懂不要装懂!-- 上海滩维基悍将  守望者传奇  2013年9月30日 (一) 23:25 (UTC)[回复]

已经有用户反映本讨论串的人言语激烈,双方骂街多于讨论,已经严重影响到一些用户参与的兴趣。

请记住,互助客栈的讨论是为了改进维基百科的,请各位就事论事,明确自己来这里的目标是什么。不要将与事件无关的个人恩怨或帮派因素带入。请各位以合理的逻辑和方针作为你们发言的依据,而非凑人头或喊口号,对讨论无任何正面意义。

另外,在下已经通过不同渠道获知,至少有一人正试图引入外部势力介入干涉维基站内事务。无论此人动机如何,我必须在此提醒各位,严禁任何维基人从事以下行为:

  • 在站内或站外,对任何维基人进行涉及真实世界的恐吓、威胁;
  • 在站内或站外,任何试图引入外部势力(包括任何和维基无关的人、组织、政府、公安)干涉维基百科站务运作,或干涉维基人的正常生活。

希望有此动机的人识时务,尽快收手。如果有人一意孤行,导致维基百科受到不正常扰乱,或使任何维基人的真实生活受到压迫或干扰,相关人员将负一切责任。(不仅仅是封禁那么简单)

不要试图去猜或问这个人究竟是谁,我这个警告是给所有的人的。请所有人严肃看待。

--♥VC XC 2013年9月30日 (一) 21:52 (UTC)[回复]

(!)意见:维基不是战场。大家都心平气和一些。我认为这个投票设置得不好。本来是一个涉及到至少六七个条目的问题,一定要一下子靠二合一解决,这不现实。有些问题可以慢慢来,我也不认为有了新条目,原来那个条目必须就此删除。原来那个条目也就是题目不对,内容和新条目完全可以分成好几个条目,然后分别创建相应的条目进行编辑,从而达到定位差异,效果会更好。比如陈良宇的那部分,完全可以转到新分出去的条目里去谈。解决方案并不止两个条目消灭一个这样简单,而可以有很多种。这是我的基本看法。我也正在给相关编辑者写信谈我的一些编辑意见,相信这两天就能写好。维基重在沟通讨论,我也希望大家消消火,不要老是一开始就靠投票数人头解决问题。有问题可先讨论。Sgsg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16:05 (UTC)[回复]

(!)意见:另外存废讨论那个页面大陆有屏蔽,无法上去。而且既然挂了合并,就不该同时再提存废。希望管理员把那个存废讨论停掉,全都在这里讨论研究。不要还没讨论完页面就已经没有了,讨论就没意义了。谢谢!还有就是我看到因为同时开了好几个讨论,所以上海自由贸易区条目的讨论页里也有用户发表意见,这部分用户的意见也理应属于本讨论区的讨论意见中。Sgsg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16:44 (UTC)[回复]

    • (!)意见:时序原则是在名从主人之后才考虑的规定。有名从主人,为何要先到先得?原来那个条目创建时间较早,使用什么名称都情有可原,后来正式名称出台,其他各种之前报道过的名称包括“上海自由贸易区”均未被采纳。此后再用这个已被枪毙的名称,就不再符合要求了,理应更改。不应该不看情况,只要有了个名字就不许改了,这也不是时序原则应有之意。Sgsg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16:05 (UTC)[回复]
    • (!)意见:您不必这样急躁,先消消气。知道您对您的编辑很看重,我也没删除您的页面,您不让改,我也就没改,您为什么非得删除我的?完全可以各编各的,互不相扰。Sgsg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16:05 (UTC)[回复]
      • “各编各的”!?如果方针允许描述同一事物的两个条目存在的话,就可以‘各编各的’,如果方针不允许,那就只能有一个。请不要混淆视听,你那个条目本身就是擅自创建重复条目,理应删除。另,你写的那个重复条目的存废讨论不是我发起提删的,是另一位用户,谢谢!-- 上海滩维基悍将  守望者传奇  2013年10月1日 (二) 03:14 (UTC)[回复]
    • (!)意见:这个投票只提到两个条目的问题,而且名称只是一部分,这样不解决问题。Sgsg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16:05 (UTC)[回复]

守望者爱孟,您好!首先请您原谅我的无知和愚蠢。我没有重视您的再三提示,执意编辑,这是我的不对,但我不是有意冒犯您。我只是一个普通的维基用户,只想简单地编辑条目,享受平静和安宁的生活乐趣,无意卷入到任何政治或纷争中去,也没有这方面的打算。两个条目完全是重复条目,我的编辑违反了维基百科的规定。现在我作为原作者,将我所创建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目全部删除,并重新保留著作权,任何人包括管理员非经我同意,不得恢复该条目的内容。上海自由贸易区这个条目无论哪方面都是符合维基百科的规定的。我在讨论中对该条目的有关评价很不妥当,现予以全部删除。请原谅我。Sgsg留言2013年10月3日 (四) 08:44 (UTC)[回复]

以下为具体投票

虽然以上讨论和意见有初步共识,为统计方便,请与下面投票,使用上海自由贸易区作为条目的名称,再在讨论页讨论条目的名称。注意,以下只投票,讨论请至上一段。--天天 (留言) 2013年9月30日 (一) 10:23 (UTC)[回复]

支持

反对

↑该账号被证实是Maibu123傀儡,而其本人已于较早前投票,故此投票无效,但意见可供参考。
注:Maibu12345为已在全站点被永久锁定的Maibu123的傀儡,此投票为绕过封禁,故无效。— 上海滩维基悍将  守望者传奇  2013年10月3日 (四) 04:14 (UTC)[回复]

中立

继续讨论名称

现依据社群共识,已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并入上海自由贸易区条目,现在讨论名称,用哪个名称较合适?-- 上海滩维基悍将  守望者传奇  2013年10月5日 (六) 17:44 (UTC)[回复]
(:)回应<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为正式名称。见贸易区挂牌名>---- 白开水  囧rz... 2013年10月5日 (六) 18:04 (UTC)[回复]

从常用名称和名从主人来看,都应该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10月6日 (日) 05:41 (UTC)[回复]
名从主人是正式方针的一部分,除非该名称完全不常用,否则在这种事物上根本没有讨论的余地。-Msuker留言2013年10月7日 (一) 08:34 (UTC)[回复]
小弟觉得官方名称比较合理啦。--田中是好人留言2013年10月7日 (一) 08:45 (UTC)[回复]
我来秀签名,经过维基人提醒,在下知道不能发表无关内容,特此改正。针对条目又被移动回上海自由贸易区,可以和移动者沟通,看看是否能取得共识,不能就打编辑战,编辑战还不能解决问题,我也不知道肿么办了。--白开水 开箱维修 抄表 囧rz... 2013年10月9日 (三) 18:06 (UTC)[回复]
(:)回应<在维基人再一次的指正下,查看了wp:编辑战,在下思路好像又清楚了。我不支持相互删改的编辑战,我支持的是公开发表不同意见的讨论(俗称对水)。因为这样有利于读者和新老编辑理清分歧重点,继而能有利于修正和解决分歧。>----白开水 开箱维修 抄表 囧rz... 2013年10月10日 (四) 13:01 (UTC)[回复]

Alexandre Brongniart

Alexandre Brongniart

此名,要翻译做布隆奈尔特还是布隆尼亚尔?虽然咋一看像前者,感觉按法语发音是后者?--浅蓝雪 2013年10月5日 (六) 12:59 (UTC)[回复]

按法语发音是后者。—Snorri留言2013年10月5日 (六) 13:08 (UTC)[回复]
后者较接近法语发音(不过如果用标准法语的巴黎腔,说不定“布宏尼亚”会更接近?)--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10月7日 (一) 05:24 (UTC)[回复]
的确听起来更接近,但沿袭下来的翻译习惯比较倾向用“拉”来翻译小舌音的音节,这样在同语族的西班牙或意大利相近名词中就容易对接成大舌音。仔细分析起来,小舌音和大舌音都是[l](“拉”)到[r](“日”)渐变音族的一环,和[h]反而较远。—Snorri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0:11 (UTC)[回复]
我知道,所以只是以补充说明的方式提及而已。实际上在条目翻译时我并不推荐过度考究译名与发音准确,因为那并不见得符合中文维基以最广为人知译名为主的政策。--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10月9日 (三) 10:49 (UTC)[回复]
Template:法语译音表可以参考下吧--lavixcanvas M T C I ❤ Hart of Dixie + Pretty Little Liars 2013年10月11日 (五) 07:21 (UTC)[回复]

{{Contains Tibetan text}} 的使用问题

最近发现网民反应在手机上没装字体直接就能显示藏文([10]),我查了一下发现是用了 web font 技术。大家觉得要不要把 {{Contains Tibetan text}} 从使用这个模板的条目里面撤掉?-- ──★──  2013年10月5日 (六) 14:46 (UTC)[回复]

这个问题我也留意到了,不过我想如果没安装字体的话,没有加上lang模板的藏文(中文维基条目上)可能会错误显示,但蒙文、彝文、僧伽罗文、因纽特文、奥里雅文、高棉文、老挝文、藏文、阿姆哈拉文这些文字在Vista/Win7系统都可以直接显示。--Y814756748--留言 2013年10月7日 (一) 09:51 (UTC)[回复]

有人知道Nursery rhyme翻译成什么吗?

en:Nursery rhyme,现在摇篮曲童谣、儿歌都有了--浅蓝雪 2013年10月6日 (日) 15:09 (UTC)[回复]

童谣吧,而且根据英文条目内容,好像是特定时间特定地点的童谣,并不是普遍意义上的童谣。——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10月6日 (日) 16:02 (UTC)[回复]
肯定不是摇篮曲,有的nursery rhyme是非常亢奋的。儿歌和童谣,中文也没有一定明确的区别,谁能指出一首一定是童谣但不是儿歌的作品,或者一定是儿歌但不是童谣的吗?-Msuker留言2013年10月7日 (一) 08:28 (UTC)[回复]

我不明白为何别人的祖先可以写进维基百科?有何关注度与重要性可言被记载到维基百科?

请各位看看叶五美,连这种都能搬上维基百科来写,我不明白为何别人的祖先可以写进维基百科?有何关注度与重要性可言被记载到维基百科?这样子的话,不要说叶氏族谱上每一位,恐怕世界上每一户人家的祖先都能搬来维基百科写了,怎不见有人去提删?--36.232.214.38留言2013年10月7日 (一) 17:41 (UTC)[回复]

(:)回应:这个在台湾算是有点有名吧... 每年清明节都会有新闻报导介绍, 是全台湾祭祖活动人数最多的一家--ijliao留言2013年10月8日 (二) 06:45 (UTC)[回复]
(:)回应:有名在哪?只因为每年扫墓就搬上新闻就算是有名?这样就可以写在维基百科的话,会不会太离谱了?他们叶氏里也没有名人,单纯是扫墓阵容庞大,而且叶五美条目里写的都只是说叶氏家族如何在台湾开枝散叶,看不出哪里需要被收录在维基百科,难不成维基百科也可以被人当成族谱来写吗?--36.232.221.249留言2013年10月8日 (二) 11:52 (UTC)[回复]
(!)意见ijliao请拿出理据,你提出那些根本不是写条目的理由,难不成你也同意维基百科能被当成族谱来写?--36.232.221.249留言2013年10月8日 (二) 11:54 (UTC)[回复]
把这个条目改写成“新屋叶家”不就好了?新屋叶家因为扫墓阵容很显然有一定关注度,ip兄不觉得有关注度可是那堆媒体可觉得有。--祥龙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02:43 (UTC)[回复]
(~)补充:新屋叶家的《新屋乡叶氏尝簿》曾作为两篇论文〈日治时期台湾北部民间借贷利率研究——以《新屋乡叶氏尝簿》为主的解读与分析〉与〈日治时期台湾北部地方米价的新探索——《新屋乡叶氏尝簿》的解读与分析〉的主要参考来源。--祥龙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02:50 (UTC)[回复]
(:)回应:关注度若是单纯只以新闻媒体的报导为准则,何不试想媒体也是有部分存在利益可言地,不会去分这事的大小程度有无报导之必要性,所以不能排除此质疑部分媒体是会有为了利益而报导,所以我个人是建议不该只单纯仰赖新闻媒体的报导来支持关注度,而是需要其它方式取得更多支持,比如学术界发出期刊或论文结果,又比如是地方文史工作者搜集并记录下来的资料(不一定是第一手资料),还有最后一点重点之处在于,叶五美条目记载的内容应建议能比照名人或有其社会贡献之事迹,假如叶五美此人曾经有参与什么足以影响历史之事,像吴沙来宜兰开垦,那么吴沙条目也不会看起来像是只写吴氏家族发生什么事,所以重点在于“什么样的人就会将叶五美写成什么样”(就是看此人会不会写叶五美),而不会是叶五美这个人的问题。--36.232.215.227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5:53 (UTC)[回复]

征求人物关注度的意见

条目陈仙辉,所述为中国一名教授,研究员。巡查时总觉得不符合学者关注度里面“已获得世界著名的学术奖项,或取得国家级或国际级等级的荣誉”、“主要的高等教育和研究机构担任主席或获委任名为“杰出教授””、“学术成就于学术界以外已取得了实质性的影响力”等等要求。此人的确在学术界有成就,但是所获奖项的含金量有多大,是否应该收录,请大家给意见。--天天 (留言) 2013年10月7日 (一) 23:04 (UTC)[回复]

重点是条目内容看了半天后,完全不理解此人有什么与平常的大学教授不同之处。几乎每个学校都能列出一堆这种成就程度的教授吧。--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10月8日 (二) 04:28 (UTC)[回复]
(:)回应:已经挂上关注度模板。--天天 (留言) 2013年10月8日 (二) 05:47 (UTC)[回复]

"中子源触发托卡马克核聚变反应堆" 似乎纯属民科研究

中子源触发托卡马克核聚变反应堆似乎纯属民科研究 ? 我不是专家, 但网络上只看到一个叫 "紫言斋" 的人说这是他的独家观点 —此条未加入日期时间的留言是于2013年10月8日 (二) 14:42 (UTC)之前加入的。

建议使用微软视窗作为条目名称。 --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10月8日 (二) 06:58 (UTC)[回复]

(-)反对: Microsoft Windows 比微软视窗常用得多。就像人们一般说“Windows 8”,而不是“视窗 8”。百度搜索:微软视窗:“相关结果约399,000个”; Microsoft Windows:“相关结果约40,200,000个”。“Microsoft Windows”是“微软视窗”的100多倍。--Chmarkine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6:50 (UTC)[回复]
(-)反对:条目不需要非要中文名,英文明显比中文流行范围更广。反正所有商店卖的windows软件我看说明都是for windows xxx而不是什么视窗操作系统专用。--脳内補完。◕‿◕。讨论 2013年10月10日 (四) 13:50 (UTC)[回复]
(!)意见Microsoft官方网站只用“微软”表示Microsoft,但除了机械翻译的文章外没有使用“微软视窗”来代替“Microsoft Windows”,甚至连“微软 Windows”也没有。--Beterc留言2013年10月13日 (日) 17:20 (UTC)[回复]

我在“某人”的编辑记录中发现一种很特别的现象,在“Template:台中市文化资产”的修订历史查阅之下,最早一笔2007年9月9日 (日) 17:11修订版本创建这模板之时,创建者原本就是用来做为“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一直到了2010年9月7日 (二) 09:33修订版本才被“某人”篡改,由修订历史这三笔编辑可知,是“某人”在这笔编辑差异将“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改成“Template:台中市文化资产”,很特别的现象是发生在“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的修订历史,他居然自己另外创建“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那么当初又何必去将原本“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改成“Template:台中市文化资产”,直接创建“Template:台中市文化资产”就好了,如此多此一举,依照先创建优先原则,Template:台中市文化资产应该改回来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然后再将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合并到Template:台中市文化资产,最后再依照官方资料所采用“台”字去将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移动到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使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成为模板名称(Template:台中市文化资产则是重定向),这种做法才是维基百科处理条目、模板在命名上的处理程序,至于Template:台中市文化资产则建议另外创建,内容可由Template:台中市文化资产搬过来,但是原本放在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的内容就不要搬,因为现在情况根本就是“某人”在乱搞,使得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Template:台中市文化资产都混在一起了。--36.232.221.249留言2013年10月8日 (二) 12:31 (UTC)[回复]

粗体之处就是我指的特别现象。--36.232.221.249留言2013年10月8日 (二) 12:36 (UTC)[回复]

我已经先将[11]不属于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内容移除了,就等着更名移动之后,再将被移除的内容搬过去Template:台中市文化资产。假如要怪,就怪那位“某人”乱搞。--36.232.221.249留言2013年10月8日 (二) 12:42 (UTC)[回复]

(:)回应:很可笑之人又来乱搞了。Template:台中市文化资产(含有台中市境内所有被登录的文化资产 6大类)、Template:台中市古迹(仅有国定古迹与直辖市古迹)、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仅列历史建筑) 三个模版的差异性,如果你不了解台湾文化资产(文资法)其中类别差异性,就不要胡搞乱搞。“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是台中市文化资产当初只有此模板,为了扩大文化资产范围而新增内容 并且将模版名称改为范围更大的“Template:台中市文化资产”,原模板名称自然变成重定向页面;现在台中是文化资产类的古迹与历史建筑 因为县市合并后而扩大到可以独立成单一模板,所以花了一个下午编辑新增“Template:台中市古迹”“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以方便由模板的设置将其中的古迹与历史建筑,直接分类到“分类:台中市古迹”“分类:台中市历史建筑”(如同“Template:中华民国国定古迹”“Template:中华民国直辖市定古迹”可直接分类至相关分类里)。如果你(36.232.XXX.XXX)真的有心,大可以直接帮我将“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重定向到“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而不是拿2009年的事情来攻击 造谣 在这边抹黑。 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10月8日 (二) 16:43 (UTC)[回复]
又来了,才正说着36.232,这边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都还没结束,就开始洋洋洒洒地来闹版。怎么不见有人去把躲在暗地里的IP给封禁起来,任由这样继续到处害人,这实在令我无法接受。--少鹏留言2013年10月8日 (二) 17:28 (UTC)[回复]
(!)意见:其实我觉得既然已经有Template:台中市文化资产,就没必要创建Template:台中市古迹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因为功能重复到,都是按照地区去整理文化资产,有点叠床架屋的感觉。个人觉得要拆分就是将Template:台中市文化资产里的古迹与历史建筑撤掉,或是删掉Template:台中市古迹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两个模板,不要同时在一个条目摆两个功能接近的模板,不然就是改变Template:台中市古迹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的分法(如从依地区分类改成依“类别”分类)来达到不同的整理方式。--祥龙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02:14 (UTC)[回复]

维基百科不是有个原则“先创建者优先”?

既然有人质疑,我就想问各位,维基百科不是有个原则“先创建者优先”?我就是根据这原则去处理,因为最早创建是出自这笔2007年9月9日 (日) 17:11修订版本,所以根据2010年9月7日 (二) 09:33修订版本以及编辑差异可知道时间,明显是比较晚于2007年9月9日 (日) 17:11,虽然说“文化资产”不同于“历史建筑”,但是既然“某人”自己跳出来说,那么就该知道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创建时间2013年10月6日 (日) 18:31是明显晚于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创建时间2007年9月9日 (日) 17:11,只不过是“某人”将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移动过去到Template:台中市文化资产,怎可以因此就顺理成章地违反“先创建者优先”原则?--36.232.213.245留言2013年10月8日 (二) 18:26 (UTC)[回复]

我想各位应该很难理解这情况,我就用以下代号说明:
原本只有Y君创建A,后来F君将A移动到B,B理当就取代A,可是突然某天F君创建C,但是C等于A一样是“历史建筑”,可是B却是“文化资产”,平白无故地先将历史建筑变成文化资产,然后之后又另外创建一个历史建筑,差别在于C是由F君创建,A是由Y君创建而且被F君给重定向到B,若是“历史建筑”与“文化资产”不一样,照此理F君不应当将Y君创建A给移动到F君命名的B,否则造成现在情况是B离不开A(编辑记录在一起),同时A也不能并入到C(A编辑记录是与B在一起),这就是棘手原因,很难达成“先创建者优先”原则。--36.232.213.245留言2013年10月8日 (二) 18:39 (UTC)[回复]
(:)回应:基本上就只是A→B,B又拆出C的情况。原先A模板因为欠缺完整的文化资产信息,所以改成B,之后有人觉得B模板信息太多需要拆分所以又建了一个新模板,只是这个新模板跟旧模板的功能及名称类似而已。我个人认为A模版的编辑历史已经保留在B模板中,没必要因为同名关系所以一定要将A、C的历史硬是并在一起,因为实际上A模板的延续是B而不是C。“先创建者优先”指的是同一事物有多个同时可用的称呼时,在不违背“名从主人”等原则下,以先创建者所使用的条目名称为准(通常出现于地区词差异,如Versace可译为范思哲或凡赛斯,这两个条目都有人创建的话,以较早创立者为主条目,较晚者改为重定向页,视情况合并两者的编辑历史),于此处似乎不太适用。--祥龙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02:02 (UTC)[回复]
(:)回应:我将你的回应拆开来,以方便逐一讨论。--36.232.215.227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5:28 (UTC)[回复]
  • 你说:“因为实际上A模板的延续是B而不是C”
(:)回应:可是根据编辑差异显示,最早一笔是2007年9月9日 (日) 17:11创建出来就是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怎么可能变成你说“实际上A模板的延续是B”?这时间上根本被你说颠倒了,而且C会与A延续不是因为编辑记录,而是C比A晚创建,再说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等于是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所以依照创建者优先原则,应当将C合并到A。
(:)回应:如此一来岂不是成了将错就错下去?此举就违反创建者优先,既然当初2007年9月9日 (日) 17:11创建就已经是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怎能因为F君给移动到Template:台中市文化资产,F君又另外创建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因此就要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Template:台中市文化资产给覆盖掉,使F君创建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来取代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所以这种情况当初错在于命名上“台”与“台”之间不同,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早创建,却被人移动过去到Template:台中市文化资产,而没有被创建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就让人有机可趁地另外创建,来取代原本已经创建的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这根本可以说是有心人利用这种漏洞导致现在这情况所致,否则也不会有人不会避嫌,同一个人操作,先将A换成B,之后自己再创建一个C出来取代A,是“狸猫换太子”戏码上场吗?--36.232.215.227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5:28 (UTC)[回复]
  • 你说:“原先A模板因为欠缺完整的文化资产信息,所以改成B,之后有人觉得B模板信息太多需要拆分所以又建了一个新模板”
(:)回应:这我明白当初F君将A移动到B的理由,但问题在于不应该另外创建出来C,好让人以为是趁漏洞(我前一回应有解释),因此意图取代B原本就有的A,实际上就是C等于A,只是二者差别在“台”与“台”命名不同罢了。换言之,模板信息扩充并不是反对,而是A与C是同功能与同性质的模板,反对是有人先将A移动到B,好以为大家是他将B扩充模板信息以及性质不同而移动,但是他却事后另外创建出C来取代A,若是因为B覆盖住A理由只因为“文化资产”功能与性质不同于“历史建筑”,为何却不避嫌地另外创建C呢?此做法岂不多此一举,当初就不要将A移动到B,直接将B创建就好了,这才是我质疑之处。--36.232.215.227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5:28 (UTC)[回复]
  • 你说:“‘先创建者优先’指的是同一事物有多个同时可用的称呼时,在不违背‘名从主人’等原则下,以先创建者所使用的条目名称为准(通常出现于地区词差异,如Versace可译为范思哲或凡赛斯,这两个条目都有人创建的话,以较早创立者为主条目,较晚者改为重定向页,视情况合并两者的编辑历史)”
(:)回应:既然如此,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也可以比照“先创建者优先”办理,不会只因为“台”与“台”字不同就认为不同事物吧?--36.232.215.227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5:28 (UTC)[回复]
(~)补充:我想我将“Template:台中市文化资产”的修订历史搬过来,请各位比较时间的前后顺序。
  • (當前 | 先前) 2007年9月9日 (日) 17:11‎ Yiken(討論 | 貢獻)‎ . . (1,523位元組) (+1,523)‎
  • (當前 | 先前) 2010年9月8日 (三) 02:49‎ Fcuk1203(討論 | 貢獻)‎ . . (5,517位元組) (+3,602)‎ . . (重新整理排版以及整合古蹟部分)
  • (當前 | 先前) 2010年9月8日 (三) 02:50‎ Fcuk1203(討論 | 貢獻)‎ 小 . . (5,517位元組) (0)‎ . . (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移动到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 整合台中市文化資產,涵蓋古蹟)
我想我将“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的修订历史搬过来,请各位比较时间的前后顺序。
  • (當前 | 先前) 2013年10月6日 (日) 18:31 Fcuk1203(討論 | 貢獻)‎ . . (4,352位元組) (+4,352)‎ . . (←建立内容为“{{Navbox | name = 臺中市歷史建築 | title = {{fontcolor|white|臺中市歷史建築}} | state = collapsed |...”的新頁面)
综合对照之下,很明显的F君创建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是晚于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也就是说,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被移动当天是2010年9月8日 (三) 02:50,一直到2013年10月6日 (日) 18:31才创建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既然原本就有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为何当初在2010年9月8日 (三) 02:50这天,不直接创建Template:台中市文化资产,却选择将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移动,然后到2013年10月6日 (日) 18:31这天去创建Template:台中市历史建筑,此举岂不多此一举?当初就别移动,直接创建Template:台中市文化资产不就好了?--36.232.215.227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5:28 (UTC)[回复]

转喻借喻意义不同,是否应加以区分并创建借喻条目?

转喻指的是“借代”而非“借喻”,“隐喻”条目中的“区别”栏可以看出:

  • “转喻”指载体与本体有相关、而不是指两者有相似性,这正正和借代相近;
  • “借喻”是比喻的一种,它的含义恰恰相反,它指与本体有相似性,而与本体无相关的修辞。

其共同点是只出现载体而本体不出现,但“转喻”与“借喻”仍有分别。

“转喻”是对metonymy的翻译,它比较接近指中文的“借代”而不是“借喻”。

借喻的例子:

  • 天上的黄色大饼令弟弟垂涎三尺。(黄色大饼代替太阳)
  • 小花猫在桌子印上一个个梅花。(梅花代替脚印)

借代的例子:

  • 飞毛腿在运动场上奔跑。(飞毛腿代替了人)
  • 这份报告含有许多汗水。(汗水代替了努力)
  • 过尽千帆皆不是。(帆代替了船)

参考: http://baike.baidu.com/view/398405.htm

--刃之轨迹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3:04 (UTC)[回复]

李翔宙老是被人乱写

自从 2013年7月28日 (日) 08:43 出现175.181.181.155开始编辑李翔宙,一直以来都违反生者传记,多次添加模板及要求改善,即便有来源根据可以写,但仍然违反生者传记,像都是照他自己意思去写的样子,迟迟不见其改善,就算清除掉不适合的内容,也是被继续恢撤销状再去写而已,这方法丝毫对此人无用,其做为可根据“李翔宙”的修订历史查得这些IP指向同一人操作,可请各位去点阅以下IP来查阅编辑记录:

试问,面对这种情况,除了将条目半保护之外,有其它办法吗?烂泥摊还是得靠别人帮这位IP善后。--36.232.247.20留言2013年10月10日 (四) 15:45 (UTC)[回复]

(:)回应:真有心啊,不过时间点很奇怪,为何不是有账号的user,而是连账号都没有的神密客一直有心在收集相关信息?真是有心啊--,还有神密客用旳“烂泥摊”,是我们台湾人用“烂摊子”吗?......下面更神来一笔,问玉山的分类,真是有心啊.User:报应到头留言) 2013年10月13日 (二)12:50 (UTC)
(:)回应:所以呢?与这讨论有关系吗?现在条目李翔宙已被保护,可是问题仍然还在,而你不知道在讨论哪里?请阁下对题讨论。--36.232.208.89留言2013年10月13日 (日) 17:23 (UTC)[回复]
(:)回应:没办法,因此彼此的认知差距应该满大的,这种状况要和他沟通也很难。浮动IP也抓不胜抓。--Changnick留言2013年10月13日 (日) 17:36 (UTC)[回复]
(:)回应:不是啦!维基百科写条目有太多种人,最怕遇到就是明知故犯而履犯者,所以就算是反破坏,管理员不会认为对方写条目是在破坏,因为这无论是违反生者传记或是违反维基百科不是什么哪一种,只要有照来源写,而且不是太明显的违反方针,管理员通常都会以编辑争议为由叫我们私下讨论,就算可以将他封禁,他可以换个IP继续上来做同样,过去曾遇过沈芯菱例子,可是缺乏有意愿者长期监管,这就是所谓天高皇帝远,有那么多人去成千上百条目都在编辑,内容有问题也很难去抓,抓到给他清除不当内容也只是被回退,管理员看到也只是先对编辑战3RR那人先封禁起来,难怪维基百科有这么多人物条目会夹杂广告或个人理念宣传。--36.232.208.89留言2013年10月13日 (日) 17:58 (UTC)[回复]

玉山这条目到底是指哪一种?

玉山这条目到底是指以下哪一种?

  1. 指的是玉山主峰
  2. 除了玉山主峰,也包括玉山群峰,指的这11座山?
  3. 除了玉山主峰,也包括玉山的前峰西峰南峰东峰本峰北北峰,指的这7座山?
  4. 条目主要介绍是玉山主峰,只有玉山#玉山群峰这章节才是简短介绍主峰之外的其它高山?
  5. 或者以上皆非,也其它定义者?

请各位释疑,谢谢。--36.232.247.20留言2013年10月10日 (四) 16:03 (UTC)[回复]

(:)回应:不会啊,我们的玉山内容很ok啊,为何要问?真有心内容可以调整啊,到底为何要神来一笔,问一个不需要解释的问题?--User:报应到头留言) 2013年10月13日 (二)03:34 (UTC)
(:)回应:那是你自己觉得没问题才如此说,假如不能将别人认为的问题逐一释疑,那么别人又如何知道你所说的没问题是怎样子没问题?若你真觉得这问题如你说“问一个不需要解释的问题”,那你又何必自个跑来回答呢,你岂不自打嘴巴?换个问题来问,若是没有事先询问,那么动手下笔了,事后反而在别人看来这样写是很有问题,那为何不事先将问题拿上来问,却等到事后发生争议或是编辑战,把条目搞成二人之间的问题,我想你应该不会认为这问题会是不需要解释吧?因为编辑不是让人解释,而是发现问题才是需要让人解释,既然都看到问题在哪,为何不问?--36.232.208.89留言2013年10月13日 (日) 17:06 (UTC)[回复]
(~)补充:等到问题厘清之后,事后争议自然少很多,避免被人误会,因为这其中免不了会将内容清理掉,所以还是等到将这讨论出来有结果,再来动手编辑也不迟,可不知为何User:报应到头这么心急叫别人不要问,反而叫人是先下手去编辑呢?我想这或许是想制造是非吧!--36.232.208.89留言2013年10月13日 (日) 17:10 (UTC)[回复]

编辑过程中,若不先将玉山问题厘清,下手改写势必有争议,甚至引发编辑战,为了能将这些因素事先排除,特开此讨论,一旦确定玉山条目写的是哪一种,处理起来也能名正言顺,即使事后有人觉得不妥或其它非议,自然也能用这个讨论去回驳,只能怪那些人当时没来这里讨论,而不是怪有心去写的人自个儿在瞎胡搞。--36.232.208.89留言2013年10月13日 (日) 17:18 (UTC)[回复]

(:)回应:不会啊,我们的玉山内容真的很ok啊,自2004年起始至现在,内容都很正常,为何要问?到底为何要神来一笔,问一个不需要解释的问题?玉山维基的内容已将玉山山块都纳入了啊,火车是不是要分机车头、货车厢、客车厢如此来定议清楚才能写维基吗?所以到底为何要神来一笔,问一个不需要解释的问题?36.232.247.20有心在统计维基其他浮动ip的写作,36.232.247.20自己也用浮动ip,到底为何要神来一笔,问一个不需要解释的问题?另请回答,我(报应到头)是在制造是非吗?--报应到头留言2013年10月13日 (日) 23:24 (UTC)[回复]
很明显就是“4.条目主要介绍是玉山主峰,只有玉山#玉山群峰这章节才是简短介绍主峰之外的其它高山”。这有何需要问“到底是以下哪一种”吗?你是真的看不出指的是这一种,还是不赞成此条目如此编写?--克劳 2013年10月14日 (一) 15:47 (UTC)[回复]

兴奋剂的条目需重写

兴奋剂这个条目很奇怪. 讨论页只有一句2009年的话. 兴奋剂(stimulant)应该是提高中枢和外周神经系统活性的药物. 这个条目英文连接是en:Stimulant 而编写者混淆了en:Doping_in_sporten:Dopeen:Stimulant之间的差异 而且也没提到其他运动员禁药 --140.112.245.21留言2013年10月11日 (五) 13:34 (UTC)[回复]

小作品有无必要标注{{expand}}/{{unreferenced}}

纳胡姆·索嫩贝尔格就被其他巡查员如是处理了,通常我个人不会这样做。有必要这样吗?--Zetifree留言2013年10月13日 (日) 05:59 (UTC)[回复]

分割条目:语义饱和和格式塔崩坏

背景是有人认为语义饱和和格式塔崩坏是相同的而合并了条目,但这两个是相似而不同的。英文页面en:Gestaltzerfall里的附注2文档里提到了Orthographic satiation和Semantic satiation的区别性。日文页面ja:ゲシュタルト崩壊更是指出这是两种或许有关联但并不一致的现象。具体参见各页面。现在条目里混在了语义饱和和格式塔崩坏的内容,十分混乱。提议分割条目。--xanκarттaʟκ 2013年10月13日 (日) 15:56 (UTC)[回复]

(-)反对:参见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3/06/22#.E5.AE.8C.E5.BD.A2.E5.B4.A9.E5.A3.9E英文页面en:Gestaltzerfall不一定准确,且来源很少。--脳内補完。◕‿◕。讨论 2013年10月13日 (日) 16:38 (UTC)[回复]
(~)补充[12] [13] en:Jamais vu,均指的汉字突然不认识是语意饱和,Gestaltzerfall有点原创研究的意味。--脳内補完。◕‿◕。讨论 2013年10月13日 (日) 16:43 (UTC)[回复]
(:)回应什么叫不一定准确,合并就准确了么?即使是英文页面也没有说Semantic satiation = Gestaltzerfall。来源不多很正常,因为ゲシュタルト崩壊是在日本发展的概念。但你的那两个链接更不可能做可靠的来源。在トリビア界,混在"意味的饱和"和"ゲシュタルト崩壊"的例子也有,但心理学会的发表没有一例这样指出。没来源的民科究竟是不能拿来说事的。日文维基里有述"近年では、意味饱和との関连も指摘されているが、ゲシュタルト崩壊の発生要因については未解明な部分が多く、静止网膜像のように消失が起きないことなどから、感覚器の疲労や顺応によるのではなく、“比较的高次な认知情报処理过程によって発生する”ことがわかる程度である。"(二瀬由理・行场次朗“持続的注视による汉字认知の遅延: ゲシュタルト崩壊现象の分析”,‘心理学研究’第67巻第3号)语义饱和和格式塔崩坏仍被认为存在不明了的差异。松鼠科学会"陌生的熟悉字(三)"里,也指出了理论平移上还没有确切的答案。这些例子足以说明合并是错误的。--xanκarттaʟκ 2013年10月13日 (日) 22:38 (UTC)[回复]
(:)回应,那就请依照阁下所谓的可靠来源把该条目改写的让人看出有区别。--脳内補完。◕‿◕。讨论 2013年10月14日 (一) 13:15 (UTC)[回复]
(:)回应那也得先分割条目才行。如果没有异议我就启动分割了。--xanκarттaʟκ 2013年10月15日 (二) 05:50 (UTC)[回复]

上纲上线

我新建了个小条目王非篮球学校,然后就被人提删,跟他好好讨论问题他反倒来了劲头,直接删了之后再说什么根据删除记录我是在打广告,事实上我原先的条目一句广告用语都没有,我呵呵了,现在没数的人真是太多了。让人类平等地认知世界留言2013年10月14日 (一) 09:58 (UTC)[回复]

问:2013年10月14日的每日图片解说有错字

WP:每日图片/2013年10月14日

“都称上是世界级城市”,应该是“得”才对吧!?“的、地、得”不分的现象越来越严重……

我要编辑更改之,却发现它被首页连锁保护了。--克劳 2013年10月14日 (一) 15:36 (UTC)[回复]

 已修复 Liangent留言 2013年10月14日 (一) 17:05 (UTC)[回复]

大模板的问题

例如正在被提删的二战模板,各种战役和各国军事历史加入导航页尚且情有可原,历史跨度要大得多的国家放在这个模板是为何?有多少人看到南斯拉夫的条目会想导航到七七事变,或者看到七七事变条目会想跳到南斯拉夫?同理,六四事件模板里,不少条目并不以对事件的参与而闻名,比如全国妇联、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国法学会等等。要说参与程度的话,中国国民党和共产党这样历史悠久的组织主导的事件有无数,难道这些党派的条目就可以挂无数事件模板了? 个人认为,仅仅是参与关系,不够成挂模板的理由。如果条目内容并未提到模板主题,或者模板生成的篇幅在上下文中构成不当比重,则不应挂模板。--Skyfiler留言2013年10月14日 (一) 19:14 (UTC)[回复]

就以“正式”而言,刘辩到底是不是汉朝皇帝?

既然刘辩在正史有所争议,加上多数的史学家并非广泛认为他是汉朝皇帝,那么为什么我在汉灵帝改了就被退回来?就以“正式”而言,刘辩到底是不是汉朝皇帝?我看汉献帝也是写刘辩为上一任皇帝。--36.232.208.99留言2013年10月14日 (一) 21:53 (UTC)[回复]

有这个头衔是肯定的,在继承关系上也没有疑问。盖棺定论的时候用不用这个头衔,和是否有过这个头衔是两回事情。比如毛泽东曾任北大图书馆管理员,我们一般不用这个头衔称呼他,不代表就可以把他从北大图书馆历史中去掉。--Skyfiler留言2013年10月15日 (二) 03:01 (UTC)[回复]
你不要跑题(这里不是讨论“毛泽东曾任北大图书馆管理员”),请对题讨论即可,否则说了也是白说。--36.232.208.117留言2013年10月15日 (二) 22:13 (UTC)[回复]
认为一个头衔是否能代表这个人,和这个人是否有过这个头衔是两回事。你的意思是,因为大多数史学家不认为他的盖棺定论是皇帝,所以就没有当过皇帝?这不是原创研究么?有人否认过他当过汉政府首脑么(尽管是名义上的)?--Skyfiler留言2013年10月17日 (四) 02:24 (UTC)[回复]

条目命名奇奇怪怪,建议移动到大炮火炮。 --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10月15日 (二) 03:20 (UTC)[回复]

并无不妥,本来加农炮就是Cannon的音译名,而且两者的定义也有所差异。加农炮是火炮的一个分支,无需移动或合并。——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3年10月15日 (二) 05:02 (UTC)[回复]
这不是命名问题,而是对条目内容理解不足吧=.=Oneam 01:00 AM留言2013年10月15日 (二) 06:06 (UTC)[回复]
Cannon本身就是炮,称其为加农炮就好像叫ATM做ATM Machine一样,M其实就是Machine的简写,ATM Machine变得累赘和多余了。请参考:en:RAS syndrome。--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10月15日 (二) 07:50 (UTC)[回复]
“加农炮”(cannon)译法同“来复枪”(rifle)、“沙丁鱼”(sardine)甚至“拖拉机”(tractor),其汉语名称早已约定俗成,不能再照搬英文拆解。—Chiefwei - - - 2013年10月15日 (二) 08:12 (UTC)[回复]
加农炮是只特定口径或(口)宽(炮)长比的一种火炮炮种,等级同榴弹炮相当,火炮单指大部分用热气体膨胀推动弹体排出弹筒的武器,定义不一致,而且有中文音译惯例,重复,无需移动或合并。——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3年10月15日 (二) 08:59 (UTC)[回复]

创建机场专题求助

我认为有必要创建机场专题。首先就是现有大量机场条目命名需要规范,其次条目格式内容尽量统一,最终希望能够有助于创建一些优良或者特色条目。但我本人对于机场不甚了解,恐不能提出完整且适宜的机场条目编辑建议。故特向各位维基人求助,望共同创建机场专题,以期创建更好的机场条目。 --太虚乎留言2013年10月15日 (二) 04:13 (UTC)[回复]

条目中所有角色介绍,非常宣传性的故事,都与“凤凰天使精品影视”制作的介绍图上的文字一模一样。由于凤凰天使是注册用户才可进入,未能查证发布日期以证是否侵权。请其他编辑帮忙。另一方面,估计文字是从韩文官网翻译,那又是否有著作权问题?--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0月15日 (二) 13:40 (UTC)[回复]

  • 这是加入怀疑侵权文字的Donna2126之回应:“我的确是有参考各处官网的翻译资料,也有逐句的看,您有看到一模一样的地方是当时觉得有些介绍也没地方好再改了,并非故意的,而且翻译的东西无论谁来翻,整体内容都会差不多,顶多有些形容词会因人而异吧。如果您认为这样不行的话,我再将之重新修改便是,望您见谅。”其实拿官网翻译,本身已是侵权了吧?--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0月16日 (三) 03:50 (UTC)[回复]
  • 1.翻译属于“改作”的一种,若未取得同意的确侵犯著作权。2.在您取得对方授权后所翻译的文章,本身已经是所谓的“衍生著作”,自然享有著作权。--脳内補完。◕‿◕。讨论 2013年10月16日 (三) 04:44 (UTC)[回复]

96G式主战坦克 还是 96式主战坦克

96G式主战坦克条目名称应该命名为"96式主战坦克", "96G"只不过是96式的一个改进型号而已, 这个重定向显然不合适. --颐园新居留言2013年10月15日 (二) 14:56 (UTC)[回复]

有错

有错查集气法居然用塞橡皮塞的试管加热???? —此条未加入日期时间的留言是于2013年10月16日 (三) 02:42 (UTC)之前加入的。

大连裕景中心

请大连人指教,大连裕景中心现况如何?--浅蓝雪 2013年10月16日 (三) 17:44 (UTC)[回复]

请问大家认为此用户做出的编辑合适吗?

个人认为其所有的编辑都像是在写博客。--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10月16日 (三) 22:44 (UTC)[回复]

名称都要列明来源?

重言式中某IP用户多次对“套套逻辑”加上“来源请求”,但tautology本来就有“套套逻辑”的译法,也非专用或少用的名称,是否这也要列明来源?--Risk留言 2013年10月17日 (四) 12:25 (UTC)[回复]

阁下所添加的“套套逻辑”我原先的确没有发现可靠来源,为何不允许质疑?反倒是阁下,明知道有可靠来源却不添加,是否应该先检讨下自己?看来阁下又要觉得自己被“针对”了。210.209.117.143留言2013年10月17日 (四) 12:55 (UTC)[回复]
小弟觉得,这个什么套套逻辑条目,还是加个来源好,不然很容易被人误会的。--田中爱好者本季推荐~家族计划~留言2013年10月17日 (四) 12:5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