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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條目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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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提議:依據學術規範修正語音學術語,避免直譯英語 77 9 魔琴 2024-12-16 09:18
2 關於公司活動節目類條目的「所有權者」、「母公司」、「營運單位」的疑問 86 5 HK5201314 2024-12-17 21:07
3 韓國人漢字「正名」、WP:BLPNAME以及NC:名從主人 10 7 HanTsî 2024-12-13 00:04
4 建議把東羅馬帝國條目標題改回拜占庭帝國 37 13 自由雨日 2024-12-18 21:33
5 人物立場分類 9 4 YFdyh000 2024-12-10 17:23
6 是時候在阿富汗條目及模板掛上塔利班的旗幟了吧? 18 10 Ericliu1912 2024-12-20 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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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建議把南京大屠殺的條目標題移動到南京事件 27 9 Ericliu1912 2024-12-19 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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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提議:規範部分鐵路條目站名的譯法 1 1 Sanmosa 2024-12-17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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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有關輕武器條目中「流行文化」章節的問題 9 5 Yage Wu 2024-12-18 19:10
13 誤用Wikipedia:持續出沒的破壞者/User:Qqqyyy惡作劇內容的書籍 5 3 Ericliu1912 2024-12-20 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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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江歌案 § 提議討論:關於「江歌案」引用網絡參考文獻的筆誤或失當

本討論摘要:本條目中存在對事件細節的表述偏差、不當改寫或刪減可信來源的情況,可能導致事實失真或偏離中立性,敬請討論。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4年12月3日 (二) 05:18 (UTC)

經濟、貿易與公司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歷史與地理

Talk:雪茄 § Vuelta Abajo的翻譯

Vuelta Abajo一開始的翻譯是「大阿瓦奧」,2008年7月18日被IP用戶改為「下布埃爾塔」(Special:diff/7362653/7525810

「下布埃爾塔」英文和西文讀音都不像,所以找了一下資料。

  • 2015年《紐時》是用「大阿瓦奧」([1]
  • 一個古巴雪茄網站的中文版用到「下布埃爾塔」這個譯名([2]
  • 樂詞網是「下弗埃爾塔」([3]

到底哪一個才是準確?--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0月31日 (四) 12:07 (UTC)

Talk:島嶼國家 § 建議把「相對的概念是『內陸國家』」改成「相關的概念是『內陸國家』」

建議把引言的「相對的概念是『內陸國家』」改成「相關的概念是『內陸國家』」。

因為「相對」一詞很容易被讀者理解為「相反」,而「相反」又容易被理解為互斥,然而島嶼國家與內陸國家並不是互斥的概念。

邏輯上一個國家可以同時是島嶼國家與內陸國家。比方長野縣如果是一個國家,那麼它就是一個島嶼國家(因為它全部的國土都位於本州島上),而它也是內陸國家(因為它完全沒有海岸線)。

雖然目前世界上尚無兼為兩者的國家,但邏輯不容混淆,維基不應暗示或誤導讀者這兩類國家是互斥的,所以我認為行文應作變更。(內陸國家的引言也應把「相對」改成「相關」,但為避免重複討論內容,就不在那裏發起討論了)---游蛇脫殼/克勞 2024年11月10日 (日) 13:32 (UTC)

Talk:太平洋島國 § 請求將本條目恢復到之前穩定的版本


我注意到在向史公哲曰於10天前開始大幅刪減本條目的內容之前本條目的內容已有一年多都保持穩定,期間並沒有人對本條目的內容提出大幅刪減的意見。

向史公哲曰在發起第一條大規模刪減編輯時留下這段編輯摘要:

「也不知道是誰胡編的,我只能告訴你:在中國大陸,太平洋島國的研究範圍不包括新西蘭,包括巴布亞新幾內亞。另外這個註釋太自以為是了,覺得自己比prc的大洋洲研究者要聰明,令人忍俊不禁。最後,這個條目充斥大量原創研究,包括將自治政區劃為屬地,刻意忽略了新西蘭的聯繫邦,我認為條目編者沒有資格質疑譯名。」

很明顯,向君是以PRC的定義為標準來編輯的,但維基百科是全世界中文用戶的百科,不是百度百科,況且我們都知道維基百科在中國大陸是被禁的,大多數中文維基的用戶都不是中國內地的用戶,維基百科向來沒有以中國內地的定義為唯一標準這一說。

另外他說「這個條目充斥大量原創研究,包括將自治政區劃為屬地,刻意忽略了新西蘭的聯繫邦」,這完全顛倒了黑白。首先,該條目是從作風嚴謹的德語維基翻譯過來,其所描述的區域其實跟地質學人文地理學里的Remote Oceania區差不多,屬於大洋洲海洋性島嶼聚集的區域,跟大陸地殼覆蓋的Australia-New Guinea區完全不一樣,這在外文維基上已有大量學術資料支持,並非原創研究。其次,新西蘭的兩個聯繫國也是主權國家,並沒有被原條目忽略。再者,原條目對該區域的國家、境外屬地和境內領土(即普通的一級行政區)有着精準的劃分,並沒有所謂的把自治政區劃為屬地的問題,反倒是向君明顯搞不太明白後兩者的差別。

也就是說,從向君的第一條編輯開始,他的方向就是錯的,既沒有尊重原作者的既有貢獻,也沒有對條目進行改良,只是憑一己之見就認為該條目無價值,因此肆無忌憚地進行刪減,將好好的一個條目刪減成只有兩句話的小作品。目前該條目除了列舉了十幾個大洋洲的國家外無任何有用的資料,着實可惜。

當然,在通過跟向史公哲曰在各種討論頁交流後,我相信他並不是惡意刪除本條目的大量內容,只是他並沒有對原條目各位編輯的貢獻給與足夠的重視,犯了先入為主的錯誤,在沒有充分了解原條目內容的情況下對條目進行了大幅刪減。我請求將本條目恢復到之前穩定的版本。

連結: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5%A4%AA%E5%B9%B3%E6%B4%8B%E5%B3%B6%E5%9C%8B&oldid=85075246 N. Mortimer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11:53 (UTC)

Talk:漢族 § 漢族名人圖組問題

近日,Leoshuo於漢族條目進行了一筆爭議性的重大改動:他在原編者被封鎖的時候,立即將原有的趙孟頫(唯一的元代漢人和畫家代表)和蔡倫(影響人類歷史進程的100名人排行榜中的第7名)換成了岳飛和史可法這兩位具有民族主義意識形態色彩的武將,打破了圖組的選人平衡,過於傾斜軍政人物。 我雖是一位新用戶,但也認為Leoshuo的改動有不妥之處,於是便恢復了穩定版本內容。但Leoshuo仍舊不帶任何理由,違反中立方針恢復了爭議性編輯。經本人查明,此人曾因為具有民族主義色彩的擾亂性編輯,獲得兩次警告,並曾被封鎖3日。 根據WP:CAUTIOUS的說法,「應謹慎作出重大改動。請在重大修改前先在條目討論頁得出共識,以避免出現編輯戰。不同編輯對如何改善條目的看法或有不同。如您決定大膽作出修改,則應在討論頁詳細解釋。」;根據WP:BRD的說法,「「修改、回退、討論循環」是維基百科上達成共識的一種方法。」所以我便發起此次討論,力求能夠解決問題。--一心掃盡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 2024年12月7日 (六) 05:28 (UTC)

Talk:鄉 (波蘭) § 行政單位的譯名

關於波蘭第三級行政區劃單位,從現有的中文及英文條目來看,應該譯為「市鎮」更好。誠然中國外交部使用「鄉」的名稱,但這層行政區劃單位有三種類型:城鎮鄉、城鎮鄉村結合鄉和鄉村鄉,聽起來怪彆扭的!況且縣級市也是一個「鄉」!但如果稱為「市鎮」的話就明了了。市鎮有三種類型:城鎮型市鎮、城鄉結合型市鎮、鄉村型市鎮。而縣級市既是一個縣,也是一個市鎮。

歐洲(至少是歐盟)各國的基層政權單位都應該譯為「市鎮」,因為在歐盟檔案各語言互譯里都會採取英文municipality在各語言裏對應的單詞(參見之前Talk:希臘行政區劃里的討論)。類似的討論還有Talk:烏克蘭行政區劃Talk:丹麥市鎮Talk:市鎮 (亞美尼亞)Talk:市鎮 (格魯吉亞)。中文來源里至少《歐洲時報》採用「波蘭市鎮」的說法

波蘭有近2500個市鎮,我不知道是不是每個市鎮都有自己的條目。另外還牽涉到分類等。因此影響範圍很廣,希望能在社群內取得共識後統一更新。--萬水千山留言) 2024年12月10日 (二) 20:12 (UTC)

Talk:喀爾巴阡山省 § 譯名

兩本地名詞典給出的譯名是「喀爾巴阡山麓省」。新華社歷史資料庫里沒有資訊。但此譯名確實使用度不高。現條目名有絕對高的常用度,且中國外交部也在使用。另外新華社及央視網也使用「喀爾巴阡省」,但總體用法不多。請社群討論一下條目名該採用那個譯名。--萬水千山留言) 2024年12月11日 (三) 09:30 (UTC)

Talk:西里西亞省 § 譯名

兩本地名詞典給出的譯名都是「希隆斯克省」,在網上找到一份應該是地圖出版社出版的地圖也是用此譯名。谷歌搜尋比「西里西亞省」少,但「西里西亞省」有可能包括歷史上相關地名的結果。個人覺得應該根據譯寫導則的精神來採用根據該國官方的標準地名的譯名。另外這個討論結果也適用於下西里西亞省 (波蘭),就不再另外提出來討論。@BigBullfrog @Kethyga--萬水千山留言) 2024年12月11日 (三) 23:26 (UTC)

語言及語言學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數學、科學與科技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媒體、藝術與建築

Talk:Lolly Talk § 廠牌

Herbertman認為天作創意官網提及只是Lolly Talk推廣發行代理,並不從屬其唱片公司;CD封面及包裝只提及由Lolly Management Limited All right reserved。可是根據各大音樂平台,如Apple Music、Spotify等,顯示著作權℗ 2024 Daymaker Creatives Limited,應該是經過授權才正式出版。照這種說法,但應該依靠於可靠第三方來源的支持。2001:D08:2932:155D:1806:8A18:4128:5BEC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8:05 (UTC)@ScarsnevergoawayMilkypineTw dramaDabao qian特克斯特

看了一下[4],應該是負責數位發行,所以平台都是寫Daymaker Creatives Limited。--Abcet10留言) 2024年11月13日 (三) 14:03 (UTC)

政治、政府與法律

Talk:2024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 § 中華民國的選舉條目不應記述當選人日後死亡、辭職、被停職、被解職、被罷免,或其他人補選當選、遞補的資訊

如題。

具體實例:2024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條目不應記述立法委員游錫堃洪申翰任內辭職,並分別由王正旭王義川遞補的事項,這些記述在模板{{立法院第十一屆立法委員}}或條目立法院第十一屆立法委員名單中就已經足夠。

理由是,2024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記述的主體之一應是「立法委員當選人」,而不應是「立法委員」。「立委當選人」不等於「立委」,立委當選人需經過宣誓就職才能成為立委,而日後立委的變動已經不是立委選舉條目所應該着眼的範圍了,選舉條目就應該僅止於選舉結果。

請問各位先進認為如何?---游蛇脫殼/克勞 2024年11月24日 (日) 14:09 (UTC)

Talk:中華人民共和國 § 「社會主義國家」來源

數月以前我給「社會主義國家」加了{{需要第三方來源}}模板,後被U:The Puki desu移除,U:向史公哲曰傾向認同我的編輯而U:Flyinet不認同。我認為用某國憲法來佐證某國性質實在有悖《WP:可靠來源》指引中的「使用第三方來源」要求。並且這並不是沒有爭議的問題。建議參考英維,直接寫為「國家」。--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7日 (三) 15:26 (UTC)

Talk:太平洋島國 § 請求將本條目恢復到之前穩定的版本


我注意到在向史公哲曰於10天前開始大幅刪減本條目的內容之前本條目的內容已有一年多都保持穩定,期間並沒有人對本條目的內容提出大幅刪減的意見。

向史公哲曰在發起第一條大規模刪減編輯時留下這段編輯摘要:

「也不知道是誰胡編的,我只能告訴你:在中國大陸,太平洋島國的研究範圍不包括新西蘭,包括巴布亞新幾內亞。另外這個註釋太自以為是了,覺得自己比prc的大洋洲研究者要聰明,令人忍俊不禁。最後,這個條目充斥大量原創研究,包括將自治政區劃為屬地,刻意忽略了新西蘭的聯繫邦,我認為條目編者沒有資格質疑譯名。」

很明顯,向君是以PRC的定義為標準來編輯的,但維基百科是全世界中文用戶的百科,不是百度百科,況且我們都知道維基百科在中國大陸是被禁的,大多數中文維基的用戶都不是中國內地的用戶,維基百科向來沒有以中國內地的定義為唯一標準這一說。

另外他說「這個條目充斥大量原創研究,包括將自治政區劃為屬地,刻意忽略了新西蘭的聯繫邦」,這完全顛倒了黑白。首先,該條目是從作風嚴謹的德語維基翻譯過來,其所描述的區域其實跟地質學人文地理學里的Remote Oceania區差不多,屬於大洋洲海洋性島嶼聚集的區域,跟大陸地殼覆蓋的Australia-New Guinea區完全不一樣,這在外文維基上已有大量學術資料支持,並非原創研究。其次,新西蘭的兩個聯繫國也是主權國家,並沒有被原條目忽略。再者,原條目對該區域的國家、境外屬地和境內領土(即普通的一級行政區)有着精準的劃分,並沒有所謂的把自治政區劃為屬地的問題,反倒是向君明顯搞不太明白後兩者的差別。

也就是說,從向君的第一條編輯開始,他的方向就是錯的,既沒有尊重原作者的既有貢獻,也沒有對條目進行改良,只是憑一己之見就認為該條目無價值,因此肆無忌憚地進行刪減,將好好的一個條目刪減成只有兩句話的小作品。目前該條目除了列舉了十幾個大洋洲的國家外無任何有用的資料,着實可惜。

當然,在通過跟向史公哲曰在各種討論頁交流後,我相信他並不是惡意刪除本條目的大量內容,只是他並沒有對原條目各位編輯的貢獻給與足夠的重視,犯了先入為主的錯誤,在沒有充分了解原條目內容的情況下對條目進行了大幅刪減。我請求將本條目恢復到之前穩定的版本。

連結: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5%A4%AA%E5%B9%B3%E6%B4%8B%E5%B3%B6%E5%9C%8B&oldid=85075246 N. Mortimer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11:53 (UTC)

Talk:2024年韓國戒嚴 § 「非常戒嚴」?「緊急戒嚴」!

@Alexwikix以「機翻」為由將全文「緊急戒嚴」改為了「非常戒嚴」(見版本差異1版本差異2)等數筆編輯(2024年12月4日 (三) 11:11 (UTC)補充:方才又寫入了註釋)。首先(!)強烈抗議將「緊急戒嚴」稱作「機翻」,不僅新華社中央社等通訊社均使用「緊急戒嚴」一詞,Google搜尋中,「緊急戒嚴」也比「非常戒嚴」多了不止一個數量級。在此申請將全文「非常戒嚴」復原為「緊急戒嚴」。--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4日 (三) 11:09 (UTC)

宗教與哲學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社會、體育運動與文化

Talk:珠海市體育中心駕車撞人事件 § 建議更名:「珠海市體育中心駕車撞人事件」→「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

珠海市體育中心駕車撞人事件」 → 「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習近平對廣東珠海市駕車衝撞行人案件作出重要指示》新華社通稿且是總書記指示,應該會有較多來源轉載使用該名稱,符合NC:常用名稱。--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2日 (二) 12:35 (UTC)

「衝撞行人」應該比「撞人」更突出事件的性質?——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2日 (二) 12:39 (UTC)

Talk:小瀋陽 § 關於繁體「小沈陽」

有資料可以證明「小沈阳」的繁體是「小沈陽」嗎,我記得他曾經在歌中唱過「沈是沈阳的沈哪,阳是沈阳的阳」。參見Wikipedia:字詞轉換/修復請求/存檔/2017年5月#小瀋陽。--傑里毛斯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8:28 (UTC)

Talk:中國新聞周刊 § 「周刊」與「週刊」

以繁體模式瀏覽本條目,基本使用「周刊」,但也有一處「週刊」,似應統一用詞。查繁體來源發現「《中國新聞周刊》」[5][6]與「《中國新聞週刊》」[7][8][9]都有使用,其中陸委會雖然使用「中國新聞週刊」與「鏡週刊」,但也用了「《商業周刊》」,卓越新聞獎基金會使用「中國新聞周刊」,卻也使用「《時代》週刊」。應以哪個寫法為準?——傑里毛斯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02:29 (UTC)

建議替換大陸簡體的「星際旅行」到「星際迷航」

2009年來,經過第11部電影和第12部電影的上映,現在大陸民眾已經基本已經習慣使用「星際迷航」而非「星際旅行」,故在下建議將大陸簡體的「星際旅行」替換為「星際迷航」。----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9月20日 (五) 06:52 (UTC)[回覆]

之前的電影、劇集用習慣了「星際旅行」的,就不要改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9月24日 (二) 00:41 (UTC)[回覆]
我是這麼想的,之前的劇集使用的可以不改,但出於利於讀者閱讀的考慮,在導言需要說明,還有在首頁的特色、優良條目推薦的繁簡轉換也需要改一下--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9月24日 (二) 02:50 (UTC)[回覆]
繁簡轉換可以做更多的功課了,「zh-cn:星际迷航; zh-tw:星艦奇航記; zh-hk:星空奇遇記;zh-hant:星艦奇航記;zh-hans:星际旅行」這樣如何?--JuneAugustRe: 2013年10月1日 (二) 01:15 (UTC)[回覆]
這只影響zh-sg zh-my吧——C933103(留言) 2013年10月3日 (四) 14:49 (UTC)[回覆]
zh-hans和zh-hant只用於繁簡轉換,不用於地區詞轉換。—Chiefwei - - - 2013年10月5日 (六) 07:49 (UTC)[回覆]
目前,在沒有特別標註的情況下,zh-sg預設跟隨zh-hans。——♠白布¤飄揚§§ 2013年10月13日 (日) 19:53 (UTC)[回覆]
zh-sg本身就是預設跟隨zh-cn的,不應使用zh-hans用於地區詞轉換。—Chiefwei - - - 2013年10月14日 (一) 10:02 (UTC)[回覆]
的確現在「星際迷航」知名度好高--Qa003qa003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08:58 (UTC)[回覆]

大熊貓的頁面被替換成大貓熊

這是個長久以來的爭議沒有錯,不過只因為頁面被寫成「大貓熊」,還有裏面是「大貓熊」的事情,就被替換成「大貓熊」也真是太過分了。 在台灣講成「熊貓」的也不在少數,難道一定要硬性規定「貓熊」才是正確的用法嗎?講成「熊貓」難道是錯的。 如果這樣「功夫熊貓」、「熊貓人」等寫成「熊貓」的事物,不都是要換成「貓熊」了。 同理「小熊貓」的部分也被替換成「小貓熊」了。 有人說「小熊貓」才是「熊貓」,「大熊貓」才是「貓熊」,現在被弄成都是「貓熊」,哪來的區分啊! 不聲不響的把頁面給替換掉,也沒有經過大家的共識,好好的一個國寶級動物被改成這樣,真過分。 「中華一番」裏的「大魔術熊貓麻婆豆腐」是不是也要改成「大魔術貓熊麻婆豆腐」才合理啊! 東西都用了這麼久了,還被偷換掉,實在很過分,大家也都講習慣了,而且繁體字典裏也有「熊貓」對那動物的稱法,怎能因此捨棄,對此有些不滿。 所以希望兩邊都可以移回去大熊貓小貓熊58.115.136.6留言2013年9月22日 (日) 04:00 (UTC)[回覆]

完成:全部移回最初名稱(大熊貓與小熊貓),詳見頁面歷史及兩個條目的討論頁。--William915與我討論2013年9月22日 (日) 06:59 (UTC)[回覆]
58.115.136.6,請不要自作主張把語言轉換刪除,台灣官方正式名稱還是如此。--Outlookxp留言
其實,所謂的官方名稱只有拉丁學名才算啊,不管是大熊貓還是大貓熊都不是官方學名,只是common name。另外,其實大陸地區在1980年代學術上還大多用的是大貓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9月23日 (一) 01:13 (UTC)[回覆]

現在已經變成編輯戰並且大熊貓條目已經被保護,所以希望大家討論一下這個問題。雙方所持的觀點和理由可以在編輯摘要、條目討論頁和用戶討論頁看到。--William915與我討論2013年9月23日 (一) 02:15 (UTC)[回覆]

另請注意,User:Chinuan12623涉嫌違反WP:3RR。--William915與我討論2013年9月23日 (一) 05:18 (UTC)[回覆]


鑑於長時間沒有相關的回覆。謹在此重新敘述一下雙方的觀點,並真誠希望大家加入討論。--William915與我討論2013年9月23日 (一) 12:30 (UTC)[回覆]

熊貓

以下1至5點--William915與我討論2013年9月23日 (一) 12:30 (UTC)[回覆]

  1. 命名原則之常用名稱
  2. 命名原則之時間優先,亦是多年前討論的共識
  3. 大陸學術界現時採用的官方名稱
  4. 機械性將全文「熊貓」換成「貓熊」造成多處紅色連結與圖片斷鏈
  5. 「大熊貓」內文「名稱溯源」一節提供的證據

相關指責

貓熊

以下1至4點--William915與我討論2013年9月23日 (一) 12:30 (UTC)[回覆]

  1. 屬於熊科而不是貓科,漢語語法的偏正結構
    (:)回應小熊貓屬於小熊貓/小貓熊科,自成一科。大熊貓所屬的科亦有爭議。--William915與我討論2013年9月23日 (一) 12:30 (UTC)[回覆]
  2. 全文都是寫的貓熊,所以移動到貓熊
    (:)回應全文都是寫的貓熊是某IP用戶與某新用戶無共識編輯的結果,其中亦涉及繁簡破壞。--William915與我討論2013年9月23日 (一) 12:30 (UTC)[回覆]
  3. 台灣的官方名稱,大陸學術界之前採用的官方名稱
  4. 英文cat bear指小熊貓

能有人關注一下嗎?--William915與我討論2013年9月26日 (四) 10:46 (UTC)[回覆]

較早前的討論,請參考:

新的討論

在中國大百科全書以及其他百科全書中都是大熊貓「參見大貓熊」,就像「海帶」要「參見昆布」一樣,私以為從百科全書編寫角度,大熊貓應當移動到大貓熊。但是商務印書館出版的第五版現代漢語詞典中則使用的是大熊貓,並說明又稱「大貓熊」,可見兩種說法在大陸也是常見並可以接受的。可能是詞典和百科全書側重的點不同吧?另外,大熊貓與大貓熊一事,與功夫熊貓神馬真心沒有關係,因為大貓熊的是針對生物學物種的,與流行文化應當側重的點不同。

於是我在中國知網檢索了「大熊貓」與「大貓熊」,發現在中國大陸,1979年及往前,期刊、論文(如《動物學報》)大多使用「大貓熊」,1980年起「大熊貓」才開始超過大貓熊的頻次,但二者在1955年至今一直通用。考慮到中國大百科全書(前兩版)等著作大都採用的是1980年之前的文獻,所以寫作「大貓熊」可能比較合適。

綜上,我參考星際旅行的名稱問題,建議保持原名稱不變,並在註釋或段落中解釋清楚熊貓和貓熊在中國大陸實際上通用等相關資訊。


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9月27日 (五) 04:03 (UTC)[回覆]

在下有不同意見,百科全書必須反映當下的語言使用情況。正如您所說,「大熊貓」是80年代開始在中國大陸發生的語言習慣變化產物。中國大百科全書因為出版較早,因此未能記錄下這一語言變化,而新近出版的《現代漢語詞典》(最新版已是第6版)以及百科全書式的辭書《辭海》(最新版為2009年版)均因應了這一變化。查詢知網期刊可知,現今中國大陸動物學界早已不再使用「大貓熊」一詞,並非「至今一直通用」。因此,至少在大陸而言,「大熊貓」才是合適的稱謂。—Chiefwei - - - 2013年9月27日 (五) 04:16 (UTC)[回覆]

看來大陸火星文的維基者也一堆,如果你要大家在客棧看得懂就不要寫火星文,如「神馬真心」是啥啊!你們那邊學問不是很嚴謹嗎?在維基這裏,你要大家說服,還寫火星文,你是不是有問題啊!而且我也從來沒說過這和功夫熊貓有關,只是說功夫熊貓這動物名字,就是現在常用的「熊貓」,那故事的主角就是隻喜歡動物的大熊貓,就這樣而已,我們還叫熊貓阿波呢!「大熊貓」在台灣也是通用的,我們確實還是有叫「熊貓」的。58.115.136.6留言2013年9月27日 (五) 05:21 (UTC)[回覆]

「火星文」只是台灣的說法,大陸也是不用的。—Snorri留言2013年9月27日 (五) 06:31 (UTC)[回覆]
本來懶得回復了,但IP用戶的的常用度判斷方式也太糟糕了所以跳出來講一下。根據IP用戶的講法大概就是「有個紀錄片叫做《天安門》,由於記錄片這麼命名我們可以知道『天安門XX』比起『XX事件』更常用,所以『天安門XX』才應該是某個政治風波所該使用的條目名稱」(我忘了怎樣用模板解決牆壁問題了,就先用這個方式講吧……),這樣叫做「嚴謹」的條目名稱理由?--KOKUYO留言2013年9月27日 (五) 10:46 (UTC)[回覆]

其實這種紛爭2008年就有過,看編輯歷史就可以知道。當時是以「海獅」為例子解決的。另外大熊貓「名稱溯源」一節提供了不少資訊,可以參考一下。--William915與我討論2013年9月27日 (五) 10:44 (UTC)[回覆]

抱歉!我本來是想用「網絡文」的,可是寫用「網絡文」之後一定有人說我用的就是網絡上人知道的事情,因此我才不得以用同類的「火星文」,要不然難道要說「腦殘文」嗎?當然我也知道「火星文」這名詞是來自於我們台灣。因為這裏是互助客棧,所以既然要說的有理,怎麼會寫這個「神馬真心」呢!說真的由字判斷可能是「什麼??」的錯誤寫法,因此這樣說不是都讓大家很懂的。之前我寫錯了,正確是阿波是隻喜歡功夫的大熊貓。我對於「天安門」什麼的紀錄片是什麼也不知道的,只知道這也叫做「六四事件」。另外我在想,既然如此,哪為何還有人要變更這動物的名稱呢!可見這個人在2008年是不存在於維基上的,也就是近年來才出現的,不然他早就來說了58.115.136.6留言2013年9月27日 (五) 11:24 (UTC)[回覆]

我只是想告訴你Template:BreakLink當作命名來源本來就不是正確的做法,還有誰規定2008年以前的標題就不能改的?--KOKUYO留言2013年9月27日 (五) 13:27 (UTC)[回覆]
另外我就直接講在這樣有命名爭議的情況下,個人認為基於維基百科:命名常規的「先到先得」原則,條目的頁面名稱應該是「大熊貓」,而關於地區用詞的差異則應該是要用轉換的方式解決。在台灣部分(因為我位於台灣所以只了解這一塊),儘管「大貓熊」和「大熊貓」都是常用名稱,但是在使用頻率上並沒有哪個名稱特別明顯地高,更甚者也有許多來源已經提到台灣與中國有分別使用「貓熊熊貓」的傾向。而基於「名從主人」之原則,由於台灣是以貓熊作為官方名稱,因此應該是要以轉換的方式將條目中的主詞統整為「貓熊」。至於那種說什麼用電影標題判斷或者作為反駁之依據,我真的沒看見那種方法哪裏較具有嚴謹性。--KOKUYO留言2013年9月27日 (五) 14:20 (UTC)[回覆]
那麼多大陸人看不懂「火星文」這個詞也沒抱怨,「神馬」這種詞彙你看不懂就要開po來抱怨。真的怨氣那麼大?—Snorri留言2013年9月27日 (五) 14:50 (UTC)[回覆]
= =不是我想說誰,你們真心認為大陸人看不懂「火星文」三個字?如果這麼說的話大陸人還不知道「給力」啥意思呢= =?汗!
我想強調的是,「熊貓」與「貓熊」二者在大陸也是通用的,所以真心感覺沒有必要在條目中說認為大陸叫熊貓,台灣叫貓熊。另外我的意思也不是說80年起語言變化導致「大熊貓」沒有被《中國大百科全書》收錄,《全書》只是採取了類似於我們重新導向的「參見XX條目」處理。文獻結果並沒有顯示出「貓熊」頻次的消亡,而僅僅表現出「熊貓」頻次的上升。考慮到Chiefwei兄也提到應當反映當下的語言使用情況,所以,我也認為「熊貓」是大陸地區的最合適稱謂,但並不是唯一合適稱謂,不應該說「大貓熊」是台灣獨有的說法——因為在大陸,占很大比重的人也是接受「貓熊」的。
(~)補充大陸地區很廣闊,同一名詞,不同地區、不同層次、不同職業有很多不同稱呼,因而常常不能僅憑几個大陸用戶和幾個台灣用戶的常識,就認定某個詞是台灣用法或者是大陸用法,很多用法實際上可能是通用的,只是各地區的使用頻次和習慣程度與人數比例不同而已--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9月27日 (五) 17:38 (UTC)[回覆]

我一直主張根據先佔原則進行命名的。但是對方堅持貓熊才是正確的名稱。大家是否亦認為這純屬地區詞命名的爭議,兩個命名本身沒有對錯之分?謝謝。另回KOKUYO,閣下要找的模版叫{{breaklink}}。--William915與我討論2013年9月27日 (五) 17:53 (UTC)[回覆]

感謝你提供,雖然在這之前的編輯我已經有使用了。我個人的感覺是「時間優先」應當是在「常用名稱」和「名從主人」都無法有個準確的依據時才使用,而「時間優先」只是大家都無法解決問題時使用的最後處理方案。大陸地區因為我不是生在該處所以我不知道其使用傾向為何,但是至少我是判斷說就台灣新聞媒體使用上來看兩者之間並不是那種明顯的使用差距(例如《AIR》與《青空》般這類顯著的落差)。但是一來在探討這類命名問題時許多來源是表示台灣地區以「貓熊」使用之頻率較多,並與大陸可能習慣使用的「熊貓」之用法有所不同;二來至少在作為主要飼養機構也大致上統以使用「貓熊」這一名稱,而並沒有向新聞媒體般舉棋不定。因此在不違反「常用名稱」以及遵循「名從主人」的情況下,個人是認為就維基百科為何這樣命名這方面台灣地區使用「貓熊」可能會比「熊貓」還要更有理據許多。--KOKUYO留言2013年9月27日 (五) 18:30 (UTC)[回覆]

有個瘋子衝進議會,說我是議員,那他就真是議員了,這就是維基百科互助客棧的特性。誰都可以說話,但誰都無法確保說話的人是理性的。既然大貓熊已經確定是「有用但不常用的名字」,而大熊貓現在學術界跟大眾都這麼用了,那大貓熊重新導向至大熊貓不就完事了麼?非得為誰做主吵幾天還要扯上火星文,真是無聊。--109.169.70.175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00:13 (UTC)[回覆]

所以看來有人的意思是指台灣使用「熊貓」是錯的,「貓熊」才是對的囉!請你這位台灣人去看看關於「熊貓寶寶」的討論新聞,回復說是「熊貓」的也有一半以上,而且之前兩隻熊貓來台的時候,也有文章說過不要硬把別人說的「熊貓」改成「貓熊」。當然這裏我再舉電影是不當,不過「神馬真心」我們也不常用,我也不知道大陸如何用這類文,如果這樣建議在「火星文」條目上用上大陸用的「某某文」的轉換,這樣也好和當地溝通,本來是想用「網絡文」的,之前說過用這個有問題。如果這麼說台灣使用「熊貓」的都該去死是不是,很多現在的新漫畫翻譯還是都使用「熊貓」的翻譯,你能否定台灣已經不常用了嗎?至於1996年出道的Puffy,因為當時歌詞已經翻譯成「白色的貓熊」,以至於之後的代理不得以採用這翻譯,不然早就是「白色的熊貓」了。我不否定台灣有說「貓熊」的,但也不能否定台灣說「熊貓」的。雖然說台灣已經硬用「貓熊」為名詞,但是你敢說「熊貓」是非官方的嗎?若是非官方為何大家還在用,這樣不是很奇怪。58.115.136.6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04:19 (UTC)[回覆]
我從前面的發文中從來沒有講過「台灣使用『熊貓』是錯的,『貓熊』才是對的囉」,而且我也已經講了這兩者都是常用名稱。但是基於條目標題我們只能有一個、而且之後內容的主詞也應該與標題統一,在這般情況維基百科勢必必須在兩者中選擇一個較好的名詞,並且有其說服力能夠讓人了解為甚麼要現在是使用這名詞。「熊貓」一方面在使用頻率上並沒有比「貓熊」有出現明顯的差距,探討這類命名時我也沒有看到有來源是說台灣地區是使用「熊貓」居多,而作為主要飼養機構的台北市立動物園也的確是以「貓熊」當作最常使用的寫法(至少我還沒找到他們用過「熊貓」這種寫法)。那麼為何台灣地區應該使用「貓熊」作為命名的依據,我想應該總比一個只使用作為最後調解手段的「先到先得」方案的「熊貓」還要來得好吧。--KOKUYO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0:04 (UTC)[回覆]

上面的意見歸結起來是說明了台灣地區應該用貓熊作為命名依據。也就是說不管最後標題定為什麼,zh-tw版本都應該用」貓熊「(當然,有不同意見可以再提出來)。那麼zh-cn版本呢?應該用「熊貓」吧(上面的意見似乎沒有明顯偏向某一方)?原始碼的版本呢(本次爭論的核心)?--William915與我討論2013年9月28日 (六) 10:36 (UTC)[回覆]

大陸那邊我不熟就不方便評論了,不過如果是繼續之前咱在台灣地區的理由來看。來源提到命名問題時通常是講是「熊貓」是大陸常用法,至於大陸地區兩者是否有明顯的使用頻率差距或者是主要關聯機構的使用習慣如何我就不得而知了。條目頁面名稱(網址出現的那個)部分,如果台灣和大陸的共識結果是相同的話就是使用該名稱,如果兩者有所差異的話那就是「先到先得」之原則繼續使用「大熊貓」。--KOKUYO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0:48 (UTC)[回覆]
『如果台灣和大陸的共識結果是相同的話就是使用該名稱,如果兩者有所差異的話那就是「先到先得」之原則繼續使用「大熊貓」。』我同意。--William915與我討論2013年9月28日 (六) 11:00 (UTC)[回覆]
個人認為「先到先得」本來就是解決爭論的最後手段,但是前提是應該要在每次爭論時先把過去為何如此命名的依據提出,並且跟為何要求改名的理由相互依照維基百科:命名常規比較討論,設法獲得共識但無效後才能使用「先到先得」之原則。--KOKUYO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2:31 (UTC)[回覆]
依據已經在上面列出。歡迎逐點評述。我也同意先到先得是最後手段,不過還要注意命名原則中的各條是沒有優先級的差別的。按本人理解,衹要按命名原則中不同的原則得出的結論存在差異,就可以並且應該引用命名衝突一節的相關條款。--William915與我討論2013年9月29日 (日) 06:55 (UTC)[回覆]
嗯!是啊!我也只說台灣也還是有一半以上的人使用「熊貓」這稱呼,不過並不能強制規定在台灣一定要把名稱說成「貓熊」。當然不能否認一方堅持「熊貓」,另一方堅持「貓熊」。雖然說沒有看到有來源是說台灣地區是使用「熊貓」居多,但另方面也不能說在台灣使用「貓熊」的也居多的。當然動物機構動物園已經設立為叫「貓熊」,可是也不能說「熊貓」的稱法就不對。要尊重這稱呼,另一個稱呼也要給予相當的尊重,不然硬性規定在台灣稱呼只能有一個,是不妥當的。對於維基百科當然只能用一個作為命名,我認同,不過另一個也要給予適當的輔助就是了。58.115.136.6留言2013年9月29日 (日) 05:57 (UTC)[回覆]

總結

綜合以上討論,可以得到的社群的共識為:

  1. 在中國大陸,最合適的稱呼為「熊貓」,因此大陸簡體版本應該採用「熊貓」內文與「熊貓」標題;
  2. 在台灣,最合適的稱呼為「貓熊」,因此台灣正體版本應該採用「貓熊」內文與「貓熊」標題;
  3. 綜合以上兩點,轉換標籤是必需的;
  4. 由於兩岸存在分歧,按照命名常規中先到先得的原則,原始碼標題統一採用「熊貓」;
  5. 關於地區詞的說明,內文僅僅需要指出「XX,也稱為XX」,不再加入「在台灣也稱為」等字眼。

此外,本人建議:

  1. 由於命名常規明確寫着僅僅適用於標題,為了避免編輯戰,內文一律維持現狀,不再就「熊貓」與「貓熊」進行修改,但可以作不涉及本命名爭議的修改;

以上如有異議,請盡快提出。否則將作為社群共識用{{consensus}}寫入兩條目討論頁頂端,避免將來再出現編輯戰和移動戰。--William915與我討論2013年9月30日 (一) 04:34 (UTC)[回覆]

請在下面提出異議

(+)贊成這個方案好像不錯--Temp3600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13:09 (UTC)[回覆]
(?)疑問那對於繁體也有使用「熊貓」的部分,請一定要解釋的清楚,不然會變成繁體一定要稱為「貓熊」,「熊貓」就會變成錯的。如果台灣這邊可這樣用(「大貓熊」,又稱為「大熊貓」,通常稱呼為「熊貓」或「貓熊」)就可以了,把「在台灣也稱為」拿掉沒問題。另外還是一樣,因為在台灣和大陸稱「熊貓」的也不在少數,如果這方面能解釋清楚就沒問題了。120.124.199.39留言2013年10月1日 (二) 01:39 (UTC)[回覆]
我認為除非有必要,內文的用法應該是要與標題一致才對。--KOKUYO留言2013年10月2日 (三) 10:29 (UTC)[回覆]
那閣下的意思是如何處理「小熊貓」條目?大熊貓條目目前文題已經一致。--William915與我討論2013年10月2日 (三) 11:52 (UTC)[回覆]
如果確實是地區詞的話應該去找每一句話的原作者寫的樣子吧……Liangent留言 2013年10月2日 (三) 20:35 (UTC)[回覆]
這是個大工程。--William915與我討論2013年10月3日 (四) 03:50 (UTC)[回覆]

在香港,只說「熊貓」,不說「貓熊」。--Gakmo留言2013年10月4日 (五) 03:58 (UTC)[回覆]

(+)贊成我也支持感覺不錯--Qa003qa003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09:10 (UTC)[回覆]
(!)意見,目前有分歧的只是台灣正體,其他地區都是稱做「熊貓」,在沒有NoteTA的情況下,現在「熊貓」、「貓熊」在內文中交錯出現,對非台灣讀者來說顯得很唐突。請先暫時恢復NoteTA,使用單向轉換,讓「貓熊」能在其它非台灣正體環境中顯示為「熊貓」。——♠白布¤飄揚§§ 2013年10月13日 (日) 20:29 (UTC)[回覆]

搭車討論:南昌站 (江西省)是否應移動到南昌站

如題。無論按照知名度原則還是「南昌」地名的來源,南昌站都應該以南昌市的這座火車站為主頁面。--Gilgalad 2013年9月25日 (三) 14:16 (UTC)[回覆]

同感。—Chiefwei - - - 2013年9月25日 (三) 15:07 (UTC)[回覆]
重點在於是否有辦法證明這兩個車站的知名度落差有大到一面倒的情況?--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9月25日 (三) 15:09 (UTC)[回覆]
按照人頭數或者搜尋引擎查都再明顯不過,但可能會有港人覺得不甚公平。一個是中國大陸重要火車站,春運指標性車站之一,每年都有大量媒體報道,另一個是香港的一個普通地鐵站,個人覺得知名度差異很大。—Chiefwei - - - 2013年9月25日 (三) 15:16 (UTC)[回覆]
wp:避免地域中心。南昌站在香港也是一個重要的地鐵站。在大陸趨向於指代南昌市的火車站,而在香港則趨向於地鐵站。兩者無一高於另一者,平等消歧義即是最適合的處理。烏拉跨氪 2013年9月25日 (三) 16:53 (UTC)[回覆]
按照類似的理由,李登輝在政治領域趨向於岩里政男,在教育文化領域趨向於復旦校長,為什麼不平等消歧義?南昌站的知名度情況等價於江西省南昌市和香港南昌街的知名度情況,哪一個更具知名度一目了然。另外請參考銀座站銀座站 (香港)的命名方式。--Gilgalad 2013年9月25日 (三) 21:40 (UTC)[回覆]
因為在大陸,「李登輝」一樣存在指代台灣總統的概念,李登輝這個概念在大陸與台灣並不是平等的:大陸的「李登輝」包含了台灣總統與復旦大學校長兩個內含,所以不進行平等消歧義。而對於南昌站而言,大陸只存在江西省南昌市火車站一個內含,不會指代香港的南昌地鐵站,而在香港則反之,兩者不存在隸屬關係,所以應進行平等消歧義。閣下所舉銀座站銀座站 (香港)的命名方式本身就是錯誤的示範。烏拉跨氪 2013年9月26日 (四) 03:08 (UTC)[回覆]
車站之間怎麼會有「隸屬關係」?--Gilgalad 2013年9月26日 (四) 03:18 (UTC)[回覆]
是名稱的內含存在隸屬關係。比如,「李登輝」在大陸包含台灣總統與復旦校長兩個內含,而在台灣只有總統一個內含,所以「總統」的內含跨越了大陸與台灣,而「復旦校長」內含只局限於大陸。即「總統」涵蓋的要大於「校長」,所以在命名時,因優先使用涵蓋面大的內含,而不應平等的將各個內涵並列(因為各內含間的涵蓋範圍存在包含關係)。而南昌站不存在這樣的包含隸屬關係。烏拉跨氪 2013年9月26日 (四) 03:27 (UTC)[回覆]
這是條目命名,不是地區詞轉換。根據WP:消歧義,是否採用主條目消歧義的唯一標準是知名度大小,這與大陸、台灣無關。另外李登輝在台灣也一樣可指復旦校長,因為在台灣有復旦中學。李登輝之所以讓岩里政男佔據主條目,完全是因為他的知名度更大,類似的,南昌火車站知名度遠遠超過香港某地鐵站,應當以前者作為主條目。--Gilgalad 2013年9月26日 (四) 12:34 (UTC)[回覆]
李登輝之所以讓岩里政男佔據主條目,是因為中文區的大部分地區都趨向於把李登輝指代台灣總統。而南昌站不存在這樣的普遍認同,大陸指代的是南昌市火車站,而香港指代的是香港地鐵站。這與不可考的知名度沒有關係,南昌火車站知名度遠遠超過香港某地鐵站這是無從考證的,在大陸與香港兩地做南昌站的直接問卷,肯定會得到相左的結果,無從對比得到誰更知名。問題的關鍵在於這個名詞在各地是否存在統一使用的內涵。若存在統一內涵,如李登輝中台灣總統的內涵,則應將這個廣泛的內含作為主消歧義頁面;而若不存在統一內涵,如南昌站,則應將主條目作為平等消歧義使用。烏拉跨氪 2013年9月26日 (四) 14:49 (UTC)[回覆]
你的觀點有一個誤區:錯誤地用地區間的使用情況代替普遍性標準。我們還是應該回到WP:消歧義的規定:「如該名稱明顯地有一個解釋非常重要及常用,而其他解釋只屬較窄的範疇及較少人知道,那麼我們應讓該名稱成為該主要解釋的條目名稱。」——也就是說,是否常用、使用的範圍是否普遍才是判斷是否能作為主條目的標準。你也承認南昌站在大得多的範圍(除香港外的整個中文世界)被多得多的人口認同為南昌火車站,那麼就應該以南昌火車站作為南昌站的主條目。
另外你的「統一內涵」標準其實是自相矛盾的,比如南京站在南京以外的地區被認為是南京火車站,而在南京本地則又可以指南京地鐵的一個車站,那麼是否也要平等消歧義呢?--Gilgalad 2013年9月26日 (四) 16:55 (UTC)[回覆]
「如該名稱明顯地有一個解釋非常重要及常用,而其他解釋只屬較窄的範疇及較少人知道,那麼我們應讓該名稱成為該主要解釋的條目名稱。」這段話實際應用的結果是為「李登輝」。「較窄的範疇及較少人知道」即是李登輝之復旦大學的內涵。而南昌站大陸與香港的內涵均為地區性的廣為人知,並不存在某一個內涵在兩地均屬「重要及常用」,所以不可能以此為依據將南昌市火車站作為主條目。「你也承認南昌站在大得多的範圍(除香港外的整個中文世界)被多得多的人口認同為南昌火車站」我並不承認這一點,我也沒有看到任何的來源說明這一點。我上面所說的是,在大陸指代南昌市火車站,而在香港指代香港地鐵站。超越這兩地的資訊無從得知。
南京站在大陸,乃至台灣,香港,其內涵都存在指代南京火車站的概念,而僅有南京市本地存在指代南京地鐵站的內涵。這樣的例子與「李登輝」是一樣的,當一個內涵在多地廣泛使用,這個廣泛使用的內涵應作為主條目消歧義。烏拉跨氪 2013年9月27日 (五) 05:46 (UTC)[回覆]
「南京站在大陸,乃至台灣,香港,其內涵都存在指代南京火車站的概念,而僅有南京市本地存在指代南京地鐵站的內涵。」——請給出來源,並請一併用可靠來源證明「南昌站」在香港不可指代南昌火車站。--Gilgalad 2013年9月27日 (五) 12:49 (UTC)[回覆]
南昌站在除香港以外的中文世界都有一致的含義,不是「不存在普遍認同」;大量第三方報道均可以證明二者關注度懸殊,也不是「無從考證」。一個全國鐵路樞紐和一個城市地鐵站,孰重孰輕其實一目了然,這不是地域中心,而是為了最大限度方便全球讀者需求,這也本是主條目消歧義的用意所在。偏偏卻有人希望把一個城市(而且還是國內城市)和偌大個中國乃至全體中文世界等量齊觀,這才是自以為大的地域中心思想。是的,香港是個特殊的城市,因此很多人希望無視人口差距,讓香港具有與中國大陸同等的地位,這在部分情況下沒有問題,但在關注度迥異的本例中,如此偏執地防止所謂地域中心,最終損害的是更多讀者的閱讀體驗。—Chiefwei - - - 2013年9月27日 (五) 04:01 (UTC)[回覆]
南昌站在除香港以外的中文世界都有一致的含義,請求來源。以媒體基數遠於香港的大陸媒體的報道說明懸殊本身就是不公平的。根據什麼認為全球的讀者在查詢南昌站的時候一定是指代大陸的火車站而不是香港的地鐵站?這個最大限度地方便的前提並不明確。避免地域中心的目的就是為了防止當一個地區的強勢概念的覆蓋另一個地區一個常見概念,南昌站既如此。烏拉跨氪 2013年9月27日 (五) 05:46 (UTC)[回覆]
中文裏地名加「站」字一般指代的便是該地車站,這對於每一個中文用戶都是常識,所以如果有特殊情況才需要特別說明。您說應該防止一個概念覆蓋另一概念,說明您已經把南昌站的這兩個含義根據地區徹底割裂開來了。但事實是,香港作為中文世界的有機組成,即便本地人也不能否認,南昌站本是指代南昌的車站的,這和其他中文地區完全一樣。只是因為香港還有一個同名地鐵站,導致香港人在日常生活中更多地用以指代後者。一個是包括香港在內的中文世界都能通行的概念,一個是僅在香港本地通行的概念,孰重孰輕?
當然,其實這麼說理據依舊不夠充分,關鍵還是在於關注度的差異。所以在下對於馬鞍山站的處理並無異議,因為兩個車站關注度都不高。而南昌火車站則不同,這是一個逢年過節都會有大量媒體報道的指標性車站。其關注度若非至此,估計也只會有江西本地媒體常有報道吧?這一點恐怕您也無法否認,所以才會根據媒體基數說這不公平。可是即便把香港和中國大陸割裂開,二者在各自地區的關注度是同一級別的嗎?對於整體中文世界而言,關注度是同一級別的嗎?如果香港媒體也習慣每年跑去南昌地鐵站觀察人流量蹲點做報道,那在下便無話可說。—Chiefwei - - - 2013年9月27日 (五) 08:11 (UTC)[回覆]
完全(+)支持,南昌站 (江西省)的命名完全是瞎搞!--Fxqf·留言簿 2013年9月26日 (四) 02:19 (UTC)[回覆]

請同時參閱Talk:南昌站 (江西省)的討論。--Gakmo留言2013年9月26日 (四) 10:19 (UTC)[回覆]

已經討論過的東西原封不動翻出來再吵一次是有啥意義?早已說過如果不同地區對不同的同名事物認知差異度相反時,就應該考量地區差異的概念用平行消歧義避免紛爭。我不是大陸人也不是香港人,啥春運還啥的我根本從來沒有留意過也不覺得重要(我反而曾經親身去過香港的南昌站),上面覺得江西的南昌站比其他地方的南昌站重要的諸君,你們不該一直拿大陸的媒體報導頻率來這邊說嘴,你們該證明的是「江西的南昌站對香港、台灣、新加坡乃至於居住在歐美地區的中文使用人口而言,都比香港的南昌站知名太多」,原本討論到的李登輝這問題,是因為縱使對中國大陸當地的大部分讀者而言,他仍然比復旦大學校長的李登輝還知名,所以知名度懸殊的前提可以成立而適合使用主從消歧義。但是江西的南昌站對於香港讀者而言並不見得比香港的南昌站知名,所以不適合拿來類比。--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9月27日 (五) 13:07 (UTC)[回覆]
最大的意義就是讓閣下這樣的人跳出來證明一點:中文維基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維基,但可以是港台維基。呵呵。--Gilgalad 2013年9月27日 (五) 13:14 (UTC)[回覆]

以上的討論都陷入了一個奇葩的思維,就是,由於語言轉換欄設定了大陸、台灣、香港、澳門、新加坡、馬來西亞六個地區,所以討論時永遠都要將這六個地區平等看待。而這個模糊的「平等看待」的「原則」又滲入到所有的方面。有意去忽略了很多無法忽略的事情。首先,大陸的人口(14億)和上網人口(超過5.9億)都不是其他地區能比較的,甚至遠遠超過其餘所有地區的總和。第二,「大陸」並不是像「新加坡」、「香港」、「澳門」這樣高度同質化的社會,南北差異、東部西部差異、各省份差異、城鄉差異,都遠遠大於其他地區的任何差異。即便是廣西一個自治縣,裏面的民族文化差異也要完爆香港澳門。僅僅因為大陸共有同一套簡化字體就將「大陸」看成「只是一個地方」,是極其狹隘無知的表現。即便大陸只有三分之二的人口認為某件事情是這樣,也說明了這是超過全體華語用戶人口一半的人的認知。維基百科無法認識到這一點,繼續將大陸看成是「共黨統治下的一群無知鄉民」,把14億人口和數百萬、數千萬人口「平等對待」的話,只會繼續鬧出更多的笑話。—Snorri留言2013年9月27日 (五) 13:18 (UTC)[回覆]

有繁簡字體轉換本來就足夠了,英文世界的用詞差異比中文更大,但也沒搞什麼地區詞轉換。某些人喜歡說「地區間意見平等」,但他們真實的意思是「某地用戶的意見比別人更平等」。--Gilgalad 2013年9月27日 (五) 14:32 (UTC)[回覆]
這個問題以前是討論過,可是有結果嗎?沒有共識為何不能再來討論?前面談到,中文裏地名加「站」字一般指代的便是該地車站,這對於全球中文用戶都是常識,而南昌又是中國重要城市之一,因此竊以為對於沒去過香港的海外人士而言,知名度差異很明顯。當然,他們也可以說自己是台灣人是美國人是宇宙人,所以不知道南昌這麼個城市,那在下也沒有辦法。
其實在下所持立場之理據上文已經寫得很清楚,在下也說不出什麼新鮮的了,為了避免重蹈覆轍,在此歇筆。遺憾的是,中文各地對其他地區的漠不關心,部分人對於所謂地區平等的偏執,導致此問題恐怕無解。對了,這麼一來投票也很難說服對方了,因為人頭數不平等,我們要地區平等。—Chiefwei - - - 2013年9月27日 (五) 14:44 (UTC)[回覆]

另外再說一句。沒有對常用性作出合理的解釋,只憑着管理員的常識來判斷,就是這種爭議層出不窮的原因。—Snorri留言2013年9月27日 (五) 13:25 (UTC)[回覆]

那套不看人口規模差異而把各地區意見視為平等的規則,是當初中文繁體版跟中文簡體版合併時共識同意的前提但書,如果現在要翻案這條,請先把中文繁體版與中文簡體版成功拆分之後再來討論。--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9月27日 (五) 14:17 (UTC)[回覆]
哦?「不看人口規模差異而把各地區意見視為平等的規則」?請出示書面證據以供討論。—Snorri留言2013年9月27日 (五) 14:32 (UTC)[回覆]
繁簡轉換體現出的基本精神是公平兩個字。無論是簡體用戶還是繁體用戶,都可以自己選擇合適的tag,不會對另一方造成任何困擾,這是真正的平等。但是現在有些人嘴上說地區間平等,但是實際操作的時候卻是用局部的、少數的觀點,壓制多數的、更廣泛的觀點。這是平等?明明是特權。--Gilgalad 2013年9月27日 (五) 18:42 (UTC)[回覆]
順便說一句,我雖然資歷淺,某前管理員拿分家當要挾的場景卻已經見了差不多五六回了。請就事論事,成熟一些。--Gilgalad 2013年9月27日 (五) 18:48 (UTC)[回覆]
將心比心。--Kolyma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01:35 (UTC)[回覆]

這個問題的核心就在於維基命名常規、消歧義等相關方針指引中虛設的「常用性」這一價值。實際上由於香港、台灣等用戶非常敏感的神經,這一理論上的首要價值判斷根本沒有標準、也不允許有標準。從中文維基出現到今天,在絕大多數領域,大陸的政府、媒體、學術界、出版物在質和量上都有了長足實質的進步,一個外國新興事物或人物在大陸幾星期內就可以形成相對統一的譯名,而港台還是一盤散沙的各自為政。但是由於地區利益驅使,港台用戶根本不願接受更規範、更統一、更常用的名詞和名稱。當然,這種所謂的「平等」對於大陸用戶來說也沒有什麼不可思議的,中國政府對於各少數民族一直就是採取這種名為「平等」實為嚴重「正面歧視」的優惠政策。仫佬族高考加分我們能容忍,香港用戶想要個火車站又何妨呢。-Msuker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07:05 (UTC)[回覆]

給個有趣的比例吧,在過往維基百科的瀏覽紀錄中「南昌站 (江西省)」似乎從來沒有比「南昌站 (香港)」還要多出許多。也就是說儘管中國大陸地區網絡用戶有這麼多,可惜願意踏入維基百科者還是少之又少啊。--KOKUYO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1:01 (UTC)[回覆]
神邏輯。—Snorri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1:14 (UTC)[回覆]
好吧……我對於邏輯錯誤表示抱歉。那麼另外再提個數據吧,2012年12月到2013年2月期間維基百科似乎是以「主題目消歧義」的方式,不過似乎「南昌站」本身的條目瀏覽次數也沒有因而比「南昌站 (香港)」還要來得許多(原本「南昌站」應當是會吸收部分「南昌站 (香港)」的瀏覽人數而略多才對)。而照理來講「主題目消歧義」的主條目較具有知名度,也應該意味着即便是平常時期也會比其他同名稱的條目還要有更多瀏覽次數。但在這方面以當前所呈現的這樣情況,我並不認為有達到「該名稱『明顯地』有一個解釋非常重要及常用」。--KOKUYO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2:09 (UTC)[回覆]
神邏輯+1.—Snorri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2:12 (UTC)[回覆]

學術圖書新聞 --達師 - 270 - 456 2013年9月29日 (日) 11:03 (UTC)[回覆]

順便,還有馬鞍山站呢。 --達師 - 270 - 456 2013年9月29日 (日) 11:05 (UTC)[回覆]
不知道會不會有人真心浪費超多的時間去數學術圖書新聞中的佔有率?這個南昌站有幾百條還算是好的,有的如果有幾千幾萬條那麼就更不可能了。還是隨機抽取100條再統計?--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4:53 (UTC)[回覆]

不如乾脆定個方針:凡是使用中的火車站和地鐵站站名相同時,一律採用主從消歧義(火車站為主、地鐵站為從)。這樣可以避免地域中心的爭議。--Chmarkine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21:39 (UTC)[回覆]

囧rz……--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3年10月1日 (二) 01:48 (UTC)[回覆]
  • (!)意見:除非是同一個城市同一個地點,有伴生關係的鐵路車站與地鐵車站,否則我認為硬要把地鐵站的順位擺在火車站後面很莫名其妙,因為在很多地方地鐵站的規模往往比火車站還大、旅運量更高,但也存在很多位在鄉間門可羅雀、一天停不了幾班車的鄉下小站。還有,如果訂這規則的目的是針對南昌站的爭議,那就更沒用了,因為香港的西鐵線其實是九廣鐵路公司擁有的路線,所以嚴格來說香港的南昌站也可看作是一座地下化的鐵路車站,所以總不能說因為它在地底下就矮人一截?現在全球交通運輸的新趨勢是把城市裏的地鐵系統與近郊運輸用的鐵路線相結合,舉日本的例子來說Tokyo Metro旗下的路線有多條是和東武、西武等私鐵公司的路線直通運行的,火車會開進地鐵系統裏面,地鐵系統的車也會開到地面上抵達市郊的鐵路車站。以後會越來越難將地鐵與火車一刀兩斷,更別說啥火車站順位比地鐵站優先的無聊規定。--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10月1日 (二) 10:53 (UTC)[回覆]
同意泅水大象的說法。當時我沒考慮周全。--Chmarkine留言2013年10月1日 (二) 15:57 (UTC)[回覆]
Chmarkine的建議不錯,但是需要完善一下,在此我表態下首先不能拿兩個條目的瀏覽量來對比,這完全沒有意思,其次香港和江西的本地媒體在報道的時候(特別是香港和南昌)有着很大的區別,在香港那就是說「南昌站」而在南昌除了車站高出的三個大字是「南昌站」車站周邊的公交車站都是清一色的「火車站」「火車站東」「火車站西」因此網上的搜尋很難作為依據,我搜尋的時候發現香港的南昌站由於物業開發等原因經常有新聞,而江西的南昌站在本地媒體報道上使用就有不同。至於地鐵站和火車站 好在在大中華地區區分很明顯不同日本,就好比上海南站會讓人理解成火車站 如果要指地鐵站那就說「上海南站的地鐵站」,異地的可能有些不同特別是香港除了京九線上的車站大部分車站都是地鐵站可能不太好,不過除了這個特例大部分車站都沒什麼爭議。前面說到英文維基百科的處理比如south station 這個東西中文「南站」可以指一大堆城市的南站 而且在南昌也只帶「南昌站」但是兩邊的處理肯定不同(估計外國很少直接用車站名字的方位指代)。--Qa003qa003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09:27 (UTC)[回覆]
我覺得如果一個車站承擔一個市(縣)主要區域的鐵路客運那重要性應該放在前面,港鐵的南昌站明顯不是承擔主要的地鐵客運,而南昌的南昌站承擔了南昌大部分(進賢 向塘 蓮塘有少量車輛停靠,南昌西站剛剛開通)的鐵路客流,這重要性比香港的南昌站高有何不妥?因此想重要城市的鐵路樞紐車站可以高過一般的地鐵站(有無換乘的地鐵站沒太大區別)--Qa003qa003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09:35 (UTC)[回覆]
到頭來根本還是想把中國大陸的觀點強套到香港乃至於全世界頭上,說「好在在大中華地區區分很明顯不同日本」,但其實說的根本是中國大陸自己的分類邏輯而已(台灣哪來的「地鐵」呀)。或許中國大陸的鐵路運輸是先有城際鐵路之後再發展市區內的地鐵,所以會有「火車優先於地鐵」的想法,但同一套邏輯放諸全世界卻不見得永遠成立,這個世界上還是存在很多發展過程跟邏輯完全與中國不同的例子的。例如美國西岸就有很多城市,其市區內的各種有軌運輸系統早已發展超過百年,但卻直到近年來才開始擴充功能成城際高速鐵路系統,此時他們的火車站往往是依附在大型地鐵或區域運輸中心而開發的。
而且,在某甲地一個冠行政區劃名的主要火車站為何重要性一定優先於乙地某個不是地區主車站的車站?您的意思是說松山車站 (愛媛縣)(日本一級行政區愛媛縣境內主要城市松山市的主車站)一定比松山車站松山只是台北市底下的一個區級單位)來得高級囉?但說真的不是轉車站的台北松山車站平均旅運人次其實是日本的松山車站四倍還有剩,縱使沒比較重要,至少不會比較不重要吧?--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10月9日 (三) 12:19 (UTC)[回覆]
應該這樣類比:大陸=香港;大陸一個省=香港一個區;大陸一個城市=香港一座寫字樓;大陸一個城市的火車站=香港一座寫字樓下面的地鐵站。拿澳門來說,南昌站也就等於賭場裏的一間貴賓包房罷了。—Snorri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2:25 (UTC)[回覆]
同樣的類比,新加坡就算傾全國之力,算算人頭也比不上區區一個南昌市,所以新加坡人想啥一點都不重要,中國人只要一個人吐一口口水就足夠讓他們淹死了?--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10月9日 (三) 12:47 (UTC)[回覆]
你類比錯了。大陸=新加坡;江西省=西南社區一部分;南昌市=武吉巴督;南昌站=一個公車站。—Snorri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2:51 (UTC)[回覆]
您是從大範圍break-down,我只是反過來從小地方bottom-up上去而已:南昌市有550萬人口,新加坡只有520萬,所以新加坡人全國的意見只能跟南昌市民的意見相提並論,我泱泱大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間還夾了江西省足足高出兩個等級、人口多了1100倍,才不屑跟你們這些蕞爾小國的國民平起平坐。請跟我說您從來沒有這樣想過?--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10月9日 (三) 14:24 (UTC)[回覆]
對,以人數多少來論常用性是錯誤的。我承認這是社群的主流意見。現在主流的意見就是把中文世界分成六個地區,然後地區之間要平等。我只是從這個基礎上推定而已。—Snorri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4:33 (UTC)[回覆]
說白了就是所謂的一切平等原則,說下去也沒意思,我建議就是在所在地級市承當主要鐵路客運的車站重要性高過所在特區承當地鐵客運的一個車站,前者佔一個城市大部分鐵路運輸比,而後者在港鐵系統站的客流量比例自然達不到(口說無憑希望有能力的人找資料來證明),如果是這樣那就自然是江西的南昌站為主。想距離的馬鞍山站的朋友可以考慮下兩個國鐵車站的規模的客流量,銀座站的話考慮到看過某些日本節目(動漫 電視劇之類的)可能知道日本有銀座,但是銀座一詞在國內現在也有使用,香港銀座站和東京銀座站是否要調整另需討論,應為日本不算是中文維基百科的主要對象(對於日本華人是不平等的)。至於還有什麼例子拿來反駁請注意南昌站還是南局的直屬車站,江西南昌站門口的交通輻射的不止是南昌市 (比如有宜春長運的車輛)這個輻射範圍以及鐵路的輻射範圍都比香港的南昌站廣,不平等有何不妥?--Qa003qa003留言2013年10月11日 (五) 06:01 (UTC)[回覆]
個人覺得沒有不妥,但是就是有人要求絕對平等,您能奈其何?—Chiefwei - - - 2013年10月11日 (五) 07:17 (UTC)[回覆]
呵呵 當時被 香港分子 坑爹我就無語了,哎現在對餵雞失望到一個新低了,絕對的公平在這個條目上就是個笑話,其實松江站也很搞笑,考慮到上海的松江站規模也沒多說啥。--Qa003qa003留言2013年10月11日 (五) 08:02 (UTC)[回覆]

算客運量的話通勤客為主的車站客運量遠遠大於長途客,在一座城市裏鐵路運輸佔比的大頭也是通勤客流,舉例來說2011年全國鐵路客運量18億,北京地鐵22億,上海地鐵21億。換句話說qa003qa003的說法在南昌地鐵通車之後將會遇到麻煩。爭來爭去就是這麼一個名頭,有什麼大不了的。與其對這個有意見不如去找找看哪些體育條目缺NoteTA,哪些NoteTA裏面簡體寫了繁體字。 --達師 - 270 - 456 2013年10月11日 (五) 18:17 (UTC)[回覆]

所以說在絕對中立的原則下會有越來越多這樣的問題,像這種例子不出台一個比較好的方法解決以後會繼續消耗人力物力。體育我不關注--Qa003qa003留言2013年10月13日 (日) 04:14 (UTC)[回覆]
剛剛看 en:WP:RETAIN,發現英文維基人境界真高:「In general, disputes over which English variety to use in an article are strongly discouraged. Such debates waste time and engender controversy, mostly without accomplishing anything positive.」--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3年10月13日 (日) 14:21 (UTC)[回覆]
這個問題沒有折中方法所以導致每次討論都沒有結果。--Qa003qa003留言2013年10月15日 (二) 09:44 (UTC)[回覆]
平行消歧義或者編輯戰都可以。--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3年10月16日 (三) 11:17 (UTC)[回覆]

音樂專輯《吻別》在香港的銷量有100萬張?

吻別#香港:「由於是國語唱片,而又翻版了之前張學友所唱過的一些歌曲,所以《吻別》在香港的熱度顯然不如台灣和中國大陸,但唱片銷量仍舊接近100萬張,是香港唱片銷量歷史上銷量最高的唱片之一。」

這是真的嗎?要知道當時香港只有約600萬人。前面吻別#臺灣說這個專輯在台銷量超過130萬張,而以台灣的人口計算,當時每20個台灣人就要買一張正版的《吻別》,如果在香港的銷量接近100萬張,那豈不是每6個香港人就要買一張《吻別》了嗎?那又怎麼會「在香港的熱度顯然不如台灣和中國大陸」呢?我懷疑該條目的編者把10萬張錯寫成了100萬張。

還有吻別#新加坡「《吻別》在新加坡的銷量超過了60萬張」也不太可能,因為當時新加坡的人口只有300萬人。--Symplectopedia留言2013年9月29日 (日) 19:12 (UTC)[回覆]

關於銷售量的數字應該都要要求參考文獻來源。中文唱片一般而言能賣超過10萬張都算是賣座作品,吻別再怎樣受歡迎也不太可能動輒超越一般暢銷作品銷售記錄的10倍、20倍吧……--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9月30日 (一) 05:52 (UTC)[回覆]
在台灣的吻別的確破百萬張唱片的銷售紀錄,當年這首歌發佈時我剛好在青少年時期,整張專輯在台灣的銷售數量的的確確破百萬張,這張專輯的銷售量可以說前無古人後無來者,作為此段歷史的見證人,我必須跳出來講一下。20年後的現在,唱片要能破10萬張就偷笑了,根本不可能達到百萬張的榮光。
要挖參考文獻來源也行,台灣之前有個節目叫做《國人都叫好》,黃國倫主持的節目,該節目中某一集就特別談到張學友的《吻別》這張專輯,直說他這張在台灣的銷售量破了百萬,要挖的話youtube應該有相關節目存檔,要費心找一下。--Znppo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6:05 (UTC)[回覆]
我在裝好心的補充一下,為何現代的唱片達不到百萬張的榮光之原因,原因在於這20年間網絡發達起來,這20年可以細分為前半10年跟後半10年,前半10年是因為mp3檔案風行、盜版歌曲傳播容易導致人人不願意花錢買正版專輯,直接用kuro、ezpeer等網絡盜版mp3互傳檔案軟件即可免費聽歌、後半10年是因為youtube(2003年左右)崛起,歌曲跟影像可以傳到網絡上發佈,導致人人不願意花錢買正版專輯,直接在youtube上面聽歌抓歌即可。但你有張良計、我也有過牆梯,現在的影音趨勢變成歌手不靠發售專輯賺錢,歌手變成把自己的專輯拍成MV上傳youtube衝百萬、千萬瀏覽數,瘋狂散佈人氣,當然這種行為他賺不到一毛錢,但可以聚積人氣,然後開始大量的在全亞洲,台灣、韓國、香港、對岸神州天朝等地,開數量驚人的演唱會,現代歌手利用演唱會所收的門票,才是他們獲得報酬的主要來源,他們已經放棄靠賣正版專輯來讓自己獲利。我所說的這種新型態銷售歌曲的模式,在韓國藝人團體上面非常常見,台灣近年也有人在模仿這種賺錢模式(舉例:江蕙在台灣的各大演唱會)。
這就是現在的歌手專輯難以破10萬銷售量的原因。--Znppo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6:21 (UTC)[回覆]
最後再補充,張學友的《吻別》這張專輯發售時,當時還沒有網絡,電腦也只停留在286蘋果電腦時代,光碟CD片還沒有普及,大家都聽卡式唱片為主流,在當時的時空環境下,不能靠網絡交流盜版歌曲,只能在夜市找找看有無盜版卡式唱片,在盜版來源取得不易的情況下,一般人寧願花錢買正版專輯,這就是這張《吻別》專輯銷售量破百萬的原因。--Znppo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6:26 (UTC)[回覆]
就算購買正版音樂,大家都會在iTune上下載,HMV都沒了,唱片已經抵不住歷史洪流,跟影帶租賃一樣完成了它的歷史使命了。--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9月30日 (一) 06:52 (UTC)[回覆]
但在日本還是有像是或是AKB48這種狠角色,雖然音樂到處可以下載(合法 or 非法),但歌迷們還是得為了蒐集裏面附的照片交換卡、握手券或是演唱會門票抽選資格之類的『贈品』跑去買實體唱片,而動輒衝出上百萬張的銷售量。或許有人會批評這些譁眾取寵的東西不是音樂,但是音樂創作賣的其實是一個綜合體驗,難道隨便阿貓阿狗的歌手辦握手會或總選舉投票,大家都會去捧場嗎?只能說時代改變唱片公司也要懂得跟隨改變做調整,才有辦法繼續活下去呀!
話說,縱使是數位下載時代還是有銷售統計數字可以查的,例如日本放送協會的有料配信認定(收費下載認證)。而且,美國的告示牌熱門100排行榜從半個世紀前開始統計時,就已經是採用實體唱片與電台播放次數加總統計的排名方式,2005年時還把合法數位下載的數量加入計算,在這種狀況下排行數字並不會因為實體唱片銷售轉為付費音樂下載而受到影響,雖然數位時代盜版很容易,但在過去也存在很多現在再也看不到的盜版帶,不是嗎?--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9月30日 (一) 11:11 (UTC)[回覆]
日本的國情比較特別,只要有在看youtube就知道,日本的歌曲MV不可以上傳高清版本的,最多480p,若再上去就會被唱片公司以版權理由提刪,理由就是日本現在唱片販賣的機制仍然半停留在舊時代的想法,加上國民較為守法(較有版權概念)守序,會詢合法機制購買自己喜愛的歌手唱片。由此點可見,日本唱片公司在唱片銷售這塊有利潤可賺,當然要努力固守這塊,悍拒youtube的高清MV侵蝕自己的唱片上的收益。
反觀韓國的,唱片公司居然還率先在youtube上傳1080p的歌曲MV,讓你在網絡上就能下載到,等於就是宣告他們已經放棄在這塊獲利,生財機制改為從大量從亞洲各地開演唱會藉由銷售門票來獲利,這是新時代的思維。由此點也可見,韓國唱片公司已經對唱片銷售能否獲利不抱期望。
日本會不會進化到這種新時代思維,這我不曉得。我只能告訴你,「時代的巨輪」是往這個方向在輾動。將來會不會順便也輾死日本人,我也不曉得。日本這個詭異的國度,唱片市場就跟遊戲市場一樣,自成一格,跟世界潮流發展趨勢太相逕庭。
還有雖說數位時代盜版很容易,以前類比時代,那種卡式唱片、卡式盜版影帶,由於時代的問題,你家沒有個人電腦,不是人人在家就能copy重製後傳播,要盜版這些影音產品還要斥資購買專業設備才能辦到,有技術門檻的限制,不是人人都想嘗試,加上當時沒網絡不能經由網絡傳播,這種盜版卡式唱片能流出的數量也是有限,想買盜版還要有門路花時間去找,沒那麼好找。不是你光說「過去也存在很多」就真的很多,網絡傳播能散佈的盜版數量、品質、傳播速度,跟以前的盜版卡式唱片根本不能比。--Znppo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14:52 (UTC)[回覆]
你一直提到「卡式唱片」,這到底是什麼啊?中文維基有這個條目嗎?有卡式錄音帶,也有所謂卡式唱片嗎?你是不是誤把卡式錄音帶與黑膠唱片混合成一個名詞了?--克勞 2013年9月30日 (一) 16:10 (UTC)[回覆]
隨便你怎麼講,看得懂就好,我還沒生在黑膠唱片那麼老的年代。--Znppo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16:17 (UTC)[回覆]
「盜版卡式唱片能流出的數量也是有限,想買盜版還要有門路花時間去找,沒那麼好找」這句,恕我實在無法接受呀,以前台灣的版權維護還不是很徹底時,光華商場中華商場或是一般夜市的唱片行,要找到盜版錄音帶實在是簡單透頂,連那時還是小學生的我都知道哪裏可以買得到,哪來的門檻。如果有興趣可以去查一下有家叫「細胞唱片」的公司,'80年代就開始接觸西洋音樂的台灣人,大概聽到這名字都會微笑一下吧。日本的唱片還可以賣得出去是因為他們在唱片裏面追加了很多有附加價值的東西,讓消費者覺得花些錢獲得這些附加商品還算值得,不是因為日本人比較笨不懂得作弊。
日本不是所有的MV都不放高清的,那要看各家唱片公司、各個樂團或歌手的個別行銷策略,YouTube上的Belief ~春を待つ君へ~(Flumpool)、YouTube上的Listen to me(In 197666)、YouTube上的北川謙二(NMB48)、YouTube上的懺悔(EXILE ATSUSHI × 久石譲)、YouTube上的Re:NAME,上面這些全是各日本唱片公司youtube官方頻道上超過720p畫質的影片。透過演唱會撈錢那種作法不是數位時代的韓國人才發明的,早在還在8-track錄音帶時代美國樂團就已經這麼做了。
回歸原題,古早以前的中文唱片界,不太記得有啥公認的銷售記錄單位,印象中那些華語歌曲排行榜之類的似乎都是各電台用聽眾票選之類的方式產生的。有人知道何處可以尋找公眾的銷售記錄查證這些關於唱片銷量的數字,還是唱片公司說賣幾張就是幾張?--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9月30日 (一) 16:34 (UTC)[回覆]
他說的是盜版卡式唱片,你說的是盜版錄音帶,你能確定你們說的是同一種媒介?我無法確定。我還是想問:什麼是卡式唱片?固然看得懂就好,問題是我看不懂.....--克勞 2013年9月30日 (一) 17:00 (UTC)[回覆]
很顯然Znppo君在說的跟我說的是同一種東西,cassette tape,只是打快筆誤了而已,別計較了。據我所知disc類的東西的確曾經出現過卡匣式的,但那是別種用途的東西不是用來紀錄音樂訊號的。--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9月30日 (一) 17:57 (UTC)[回覆]

感覺樓主的問題完全沒有解決到啊 囧rz……--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3年10月5日 (六) 00:19 (UTC)[回覆]

樓主的問題很難解決吧,因為真的想不起來中文歌到底有啥公正公開的發行量統計單位,可以透過其找到歷史資料作為佐證。在商言商,大部分發行商公佈的數字,多少都有些灌水嫌疑。--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10月9日 (三) 10:20 (UTC)[回覆]

這個問題和維基百科沒什麼關係吧?大家都開始灌水了。—Snorri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0:27 (UTC)[回覆]

至少最後還是有努力把問題拉回來(到底條目中提及的銷售數字正不正確?)可惜缺乏好的資料來源,巧婦難為無米炊……--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10月9日 (三) 14:42 (UTC)[回覆]

重複條目。且雙方在陳良宇的問題上產生重大分歧以致各自編寫自己的版本。希望有人關注並處理。--William915與我討論2013年9月30日 (一) 00:47 (UTC)[回覆]

  • 首先感謝您的關注。不是陳良宇問題,而是上海自由貿易區那個條目的編者整個思路就不大準確,把它基本寫成了一個上海市建立的普通的自由貿易區。《總體方案》以及9月28日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也特地作了澄清,「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不等於普通的自由貿易區,而是全中國新一輪改革開放的標誌性試驗區,是中共中央和國務院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而且「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不是限於上海市一個地方,其着眼點是整個中國,這也是為什麼一定要叫「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而不叫「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等名稱的原因。準確的說,是中央想建一個試驗區,推進改革開放,最終選擇了在上海市建,而正好上海市也是有將保稅區升級為自由貿易區的需求的城市之一,並且也有改革需求,這才形成了這個「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驗區由國務院統籌領導,上海市是在國務院領導下負責組織實施。Sgsg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4:04 (UTC)[回覆]
  • 至於陳良宇,另一條目的編者僅摘了一句他的政府工作報告作為依據,其中並沒有提到「區港聯動」試點,也沒有說明他和「區港聯動」試點的關係。其實「區港聯動」試點也並非「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的前身,只能說是各地保稅區探索突破的嘗試之一,因為恰好發生在上海,所以本條目也寫上而已。況且「區港聯動」試點的申報單位並非上海市,而是由海關總署牽頭聯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商務部提出,這裏為什麼單把上海市的陳良宇提出來,而根本不提海關總署、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商務部的領導呢?說陳良宇下台導致上海市建自由貿易區的計劃擱淺,那位編者又沒給出依據證明這種因果關係。況且當時並非上海市一地申請建自由貿易(園)區,而是天津、深圳、成渝地區等多地都在申請,最終中央一個也沒批,這都是因為上海的陳良宇下台造成的?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其他問題還很多,先說到這裏。Sgsg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4:04 (UTC)[回覆]
  • 至於兩個版本的問題,我認為不必急於處理,畢竟另一個條目也是人家剛辛辛苦苦寫出來的,人家不同意大修大改也在情理之中,我也能理解,不必強求,由讀者自行評說,留待將來再說。Sgsg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4:04 (UTC)[回覆]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上海自由貿易區 指的都是同一個東西,所以應該合併,至於怎麼合併,我支持把上海自由貿易區的一些文章內容併入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在把上海自由貿易區重新導向到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Maibu12345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6:03 (UTC)[回覆]

兩者的主題一樣,所以應該合併。上海自由貿易區的建立時間較早,所以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的內容應該併入前者;至於條目名稱問題,在Talk:上海自由貿易區已有討論,可參考,如有需要,可根據WP:RM提出--Gakmo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6:22 (UTC)[回覆]

應該以官方名字為主。既然官方是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 就該是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上海自由貿易區重新導向到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 。——Maibu12345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7:31 (UTC)[回覆]

(※)注意:我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介面看到這玩意:【此條目已被提出存廢討論。請前往此處討論是否應該被刪除以協助達成共識。 請參考刪除指導以獲取更多資料。提報者在掛上本模板後,可能需手動提交存廢討論。】。。。。

我沒法打開【前往此處】,你讓我怎麼參加? 那玩意被防火牆屏蔽了, 我建議在【互助客棧/條目探討】討論兩個條目的去留問題,不然我沒法參加——Maibu12345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9:11 (UTC)[回覆]

討論+投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上海自由貿易區的條目命名和重新導向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上海自由貿易區兩個條目講述的同一個事物,由於命名不同造成兩邊分別在編輯。兩個條目的編輯歷史都不少,直接重新導向爭議頗大,有必要現在客棧討論。上海自由貿易區上了DYK後,在其討論頁舉行過投票,詳見:討論:上海自由貿易區。兩個條目中:

先前Maibu12345沒有得到社群共識直接重新導向後,將上海自由貿易區頁面內容全部刪除,也沒有遵循條目合併的原則,進行內容的複製,造成一個200次編輯記錄的頁面被清零。本人覺得不妥,故回退其編輯後,再次討論和投票。--天天 (留言) 2013年9月30日 (一) 08:17 (UTC)[回覆]

(-)反對 :應該以官方名字為主。既然官方是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 就該是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上海自由貿易區重新導向到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 。——Maibu12345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8:50 (UTC)[回覆]

上海自由貿易區? 什麼東西?野名字一個。。。正式名稱 是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應該 併入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Maibu12345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8:53 (UTC)[回覆]

(※)注意我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介面看到這玩意:【此條目已被提出存廢討論。請前往此處討論是否應該被刪除以協助達成共識。 請參考刪除指導以獲取更多資料。提報者在掛上本模板後,可能需手動提交存廢討論。】。。。。

我沒法打開【前往此處】,你讓我怎麼參加? 那玩意被防火牆屏蔽了, 我建議在【互助客棧/條目探討】討論兩個條目的去留問題,不然我沒法參加——Maibu12345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9:06 (UTC)[回覆]

  • (!)意見:先充分討論再投票能理清問題焦點,不更好嗎?因為編寫意見的分歧,直接清零重新導向他人的條目,這直接威脅到維基百科的根基,人人可編寫,呼籲管理員懲戒。另外我表妹告訴我說他們學校語文老師說語言粗陋是精神粗陋的外化,和家庭和父母素質有關。相信來維基百科寫條目都是有素質和教養的社會棟樑。協同編寫是個好辦法-- 白開水  囧rz... 2013年9月30日 (一) 09:08 (UTC)[回覆]

由於【存廢討論】已經被防火牆屏蔽,打不開,所以本人建議刪掉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 里的: 【此條目已被提出存廢討論。請前往此處討論是否應該被刪除以協助達成共識。 請參考刪除指導以獲取更多資料。提報者在掛上本模板後,可能需手動提交存廢討論。 刪除頁面 · 移除模板】 ——————Maibu12345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9:21 (UTC)[回覆]

不須刪除,所有討論會在這裏進行。--William915與我討論2013年9月30日 (一) 09:26 (UTC)[回覆]
(!)意見:依據討論,已經有基本共識,依據先到先得和常用名稱的要求,將「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併入上海自由貿易區,再對名稱進行討論,上海自由貿易區討論頁已有相關討論。--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9月30日 (一) 09:29 (UTC)[回覆]
同意,沒有遲來先上岸的道理。--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9月30日 (一) 09:35 (UTC)[回覆]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併入上海自由貿易區沒有問題,關鍵是怎麼並。--William915與我討論2013年9月30日 (一) 09:37 (UTC)[回覆]
有問題,反對這樣合併——Maibu12345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9:44 (UTC)[回覆]
(:)回應:什麼叫基本共識?我看了那個討論,叫什麼基本共識?其次什麼【遲來先上岸】?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 是第一個有關「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的條目, 應該是上海自由貿易區喧賓奪主!我贊同合併,但是應該是上海自由貿易區定向到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把上海自由貿易區原來裏面的一些有用的內容納入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Maibu12345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9:42 (UTC)[回覆]
這屬於標題爭議,可以在合併之後再移動過去(繁體字版本沒有什麼編輯歷史,刪除無礙)。但是內容上應該按照先佔原則。--William915與我討論2013年9月30日 (一) 09:50 (UTC)[回覆]
樓上的所謂合併指的是廢除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 之後把 上海自由貿易區移動到新的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 假如是這樣的話,這個重新建立的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 的內容必須以老的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 為主(畢竟,老的內容豐富很多)——Maibu12345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9:57 (UTC)[回覆]
正是,必須在合併後的版本內保留較早建立的上海自由貿易區的所有編輯歷史。閣下的後半句屬於如何合併的問題。--William915與我討論2013年9月30日 (一) 10:00 (UTC)[回覆]
(:)回應:那好吧,我擬定的新的折中方案,不知這個折中方案大家贊同不?同意的話,以此方案為基礎投票:廢除原來的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 ,之後,把 上海自由貿易區移動到新的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考慮到最早「有關上海自貿區版本」的利益),重新建立的新的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的條文內容必須以原來的那個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為基礎(「老試驗區版本」的內容畢竟內容豐富) ————Maibu12345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10:09 (UTC)[回覆]
(:)回應:Maibu12345,你別鬧笑話,你連最基本的「存廢討論模板」不能擅自刪除,不能擅自清空頁面這些最基本方針都不懂的人,你有什麽資格亂開投票!?建議由討論的發起人「天天」開。--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9月30日 (一) 10:19 (UTC)[回覆]
  • (!)意見:中國什麽實驗區那個條目大量侵權內容。。。還叫什麽「豐富」,另,Maibu12345你不要在此叫,的確是除了你外都支持將中國什麽實驗區合併入上海自由貿易區,已有共識無誤。中國什麽實驗區那個條目的建立本身就不對,繞過討論直接建立重複頁面,然後複製黏貼,搞得頁面看起來內容「多」,現在雀占鳩巢,哪有這種道理!?---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9月30日 (一) 10:13 (UTC)[回覆]

你的原話:【的確是除了你外都支持將中國什麽實驗區合併入】 你要臉嗎? 在上海自由貿易區討論版,我看到的就有三四個反對!其次侵權?你建立的上海自由貿易區也是侵權! 不要一副高高在上的樣子——Maibu12345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10:41 (UTC)[回覆]

大家有話好好說嘛,心平氣和一些。我也不同意現在就強行合併起來。從題目到內容都不同,怎麼合?從題目上說,根據相關檔案、報道以及「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的澄清,之前擬定的各種名稱如「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上海自由貿易區」、「上海浦東自由貿易園區」、「上海浦東自由貿易區」等各種名稱最後都未獲採用,均屬被棄用的名稱,採用的只有一個就是「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所以除了這個名稱外,並不存在可以替代的名稱。況且「名從主人」優於「時間優先」和「常用名稱」,維基規定得很明確。9月29日「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成立,沒有相應頁面,不可理解。內容方面的問題我在上面已經談到過一些,但解決方案並不唯一。Sgsg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16:05 (UTC)[回覆]

說這兩個條目說的是同一事物,我認為沒說對。實際上上海自由貿易區條目像個未成型的大雜燴,幾乎是上海市幾十年嘗試自由貿易區的發展史,且內容集中在上海市。就連開頭模板里的「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也是我給改的,後來又被恢復成「上海自由貿易區」。實際上這個條目可以稱為「上海市發展自由貿易區的歷史」,既缺「中國」也缺「試驗」,但由於想包括的方面過於龐雜,內容又過於簡略,結果哪個也沒寫明白,最後弄出一個陳良宇、李克強、韓正一起建的不知道是什麼的東西來。現在將其中「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的部分單寫出來,對相關內容進行擴充,跳出上海市,放眼整個中國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的進程,提供相應的大背景,也符合「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的定位。Sgsg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18:49 (UTC)[回覆]

  • (:)回應:上面的不用繼續這樣搞得自己像個專家似的,上海自貿區條目公佈後我本來就要擴充,也考慮變更名稱,你這樣子一搞大家沒得玩了,總之你是未經討論擅自建立重複頁面,你用大量文字刷版是沒用的,重複就是重複!還有,再次提醒,你不懂自貿區就不要亂叫,你以為弄點什麼網上來源你就能寫自貿區了,就能說自己懂了!?我就在自貿區,清楚得很,我問你,你來過自貿區嗎?見過嗎?如果都不是,那還是那句話你不懂不要裝懂!--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9月30日 (一) 23:25 (UTC)[回覆]

已經有用戶反映本討論串的人言語激烈,雙方罵街多於討論,已經嚴重影響到一些用戶參與的興趣。

請記住,互助客棧的討論是為了改進維基百科的,請各位就事論事,明確自己來這裏的目標是什麼。不要將與事件無關的個人恩怨或幫派因素帶入。請各位以合理的邏輯和方針作為你們發言的依據,而非湊人頭或喊口號,對討論無任何正面意義。

另外,在下已經通過不同渠道獲知,至少有一人正試圖引入外部勢力介入干涉維基站內事務。無論此人動機如何,我必須在此提醒各位,嚴禁任何維基人從事以下行為:

  • 在站內或站外,對任何維基人進行涉及真實世界的恐嚇、威脅;
  • 在站內或站外,任何試圖引入外部勢力(包括任何和維基無關的人、組織、政府、公安)干涉維基百科站務運作,或干涉維基人的正常生活。

希望有此動機的人識時務,儘快收手。如果有人一意孤行,導致維基百科受到不正常擾亂,或使任何維基人的真實生活受到壓迫或干擾,相關人員將負一切責任。(不僅僅是封鎖那麼簡單)

不要試圖去猜或問這個人究竟是誰,我這個警告是給所有的人的。請所有人嚴肅看待。

--♥VC XC 2013年9月30日 (一) 21:52 (UTC)[回覆]

(!)意見:維基不是戰場。大家都心平氣和一些。我認為這個投票設定得不好。本來是一個涉及到至少六七個條目的問題,一定要一下子靠二合一解決,這不現實。有些問題可以慢慢來,我也不認為有了新條目,原來那個條目必須就此刪除。原來那個條目也就是題目不對,內容和新條目完全可以分成好幾個條目,然後分別建立相應的條目進行編輯,從而達到定位差異,效果會更好。比如陳良宇的那部分,完全可以轉到新分出去的條目里去談。解決方案並不止兩個條目消滅一個這樣簡單,而可以有很多種。這是我的基本看法。我也正在給相關編輯者寫信談我的一些編輯意見,相信這兩天就能寫好。維基重在溝通討論,我也希望大家消消火,不要老是一開始就靠投票數人頭解決問題。有問題可先討論。Sgsg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16:05 (UTC)[回覆]

(!)意見:另外存廢討論那個頁面大陸有屏蔽,無法上去。而且既然掛了合併,就不該同時再提存廢。希望管理員把那個存廢討論停掉,全都在這裏討論研究。不要還沒討論完頁面就已經沒有了,討論就沒意義了。謝謝!還有就是我看到因為同時開了好幾個討論,所以上海自由貿易區條目的討論頁里也有用戶發表意見,這部分用戶的意見也理應屬於本討論區的討論意見中。Sgsg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16:44 (UTC)[回覆]

    • (!)意見:時序原則是在名從主人之後才考慮的規定。有名從主人,為何要先到先得?原來那個條目建立時間較早,使用什麼名稱都情有可原,後來正式名稱出台,其他各種之前報道過的名稱包括「上海自由貿易區」均未被採納。此後再用這個已被槍斃的名稱,就不再符合要求了,理應變更。不應該不看情況,只要有了個名字就不許改了,這也不是時序原則應有之意。Sgsg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16:05 (UTC)[回覆]
    • (!)意見:您不必這樣急躁,先消消氣。知道您對您的編輯很看重,我也沒刪除您的頁面,您不讓改,我也就沒改,您為什麼非得刪除我的?完全可以各編各的,互不相擾。Sgsg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16:05 (UTC)[回覆]
      • 「各編各的」!?如果方針允許描述同一事物的兩個條目存在的話,就可以『各編各的』,如果方針不允許,那就只能有一個。請不要混淆視聽,你那個條目本身就是擅自建立重複條目,理應刪除。另,你寫的那個重複條目的存廢討論不是我發起提刪的,是另一位用戶,謝謝!--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10月1日 (二) 03:14 (UTC)[回覆]
    • (!)意見:這個投票只提到兩個條目的問題,而且名稱只是一部分,這樣不解決問題。Sgsg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16:05 (UTC)[回覆]

守望者愛孟,您好!首先請您原諒我的無知和愚蠢。我沒有重視您的再三提示,執意編輯,這是我的不對,但我不是有意冒犯您。我只是一個普通的維基用戶,只想簡單地編輯條目,享受平靜和安寧的生活樂趣,無意捲入到任何政治或紛爭中去,也沒有這方面的打算。兩個條目完全是重複條目,我的編輯違反了維基百科的規定。現在我作為原作者,將我所建立的「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條目全部刪除,並重新保留著作權,任何人包括管理員非經我同意,不得恢復該條目的內容。上海自由貿易區這個條目無論哪方面都是符合維基百科的規定的。我在討論中對該條目的有關評價很不妥當,現予以全部刪除。請原諒我。Sgsg留言2013年10月3日 (四) 08:44 (UTC)[回覆]

以下為具體投票

雖然以上討論和意見有初步共識,為統計方便,請與下面投票,使用上海自由貿易區作為條目的名稱,再在討論頁討論條目的名稱。注意,以下只投票,討論請至上一段。--天天 (留言) 2013年9月30日 (一) 10:23 (UTC)[回覆]

支持

反對

↑該帳號被證實是Maibu123傀儡,而其本人已於較早前投票,故此投票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
註:Maibu12345為已在全站點被永久鎖定的Maibu123的傀儡,此投票為繞過封鎖,故無效。—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10月3日 (四) 04:14 (UTC)[回覆]

中立

繼續討論名稱

現依據社群共識,已將「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併入上海自由貿易區條目,現在討論名稱,用哪個名稱較合適?--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10月5日 (六) 17:44 (UTC)[回覆]
(:)回應<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為正式名稱。見貿易區掛牌名>---- 白開水  囧rz... 2013年10月5日 (六) 18:04 (UTC)[回覆]

從常用名稱和名從主人來看,都應該是「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William915與我討論2013年10月6日 (日) 05:41 (UTC)[回覆]
名從主人是正式方針的一部分,除非該名稱完全不常用,否則在這種事物上根本沒有討論的餘地。-Msuker留言2013年10月7日 (一) 08:34 (UTC)[回覆]
小弟覺得官方名稱比較合理啦。--田中是好人留言2013年10月7日 (一) 08:45 (UTC)[回覆]
我來秀簽名,經過維基人提醒,在下知道不能發表無關內容,特此改正。針對條目又被移動回上海自由貿易區,可以和移動者溝通,看看是否能取得共識,不能就打編輯戰,編輯戰還不能解決問題,我也不知道腫麼辦了。--白開水 開箱維修 抄錶 囧rz... 2013年10月9日 (三) 18:06 (UTC)[回覆]
(:)回應<在維基人再一次的指正下,檢視了wp:編輯戰,在下思路好像又清楚了。我不支持相互刪改的編輯戰,我支持的是公開發表不同意見的討論(俗稱對水)。因為這樣有利於讀者和新老編輯理清分歧重點,繼而能有利於修正和解決分歧。>----白開水 開箱維修 抄錶 囧rz... 2013年10月10日 (四) 13:01 (UTC)[回覆]

Alexandre Brongniart

Alexandre Brongniart

此名,要翻譯做布隆奈爾特還是布隆尼亞爾?雖然咋一看像前者,感覺按法語發音是後者?--淺藍雪 2013年10月5日 (六) 12:59 (UTC)[回覆]

按法語發音是後者。—Snorri留言2013年10月5日 (六) 13:08 (UTC)[回覆]
後者較接近法語發音(不過如果用標準法語的巴黎腔,說不定「布宏尼亞」會更接近?)--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10月7日 (一) 05:24 (UTC)[回覆]
的確聽起來更接近,但沿襲下來的翻譯習慣比較傾向用「拉」來翻譯小舌音的音節,這樣在同語族的西班牙或意大利相近名詞中就容易對接成大舌音。仔細分析起來,小舌音和大舌音都是[l](「拉」)到[r](「日」)漸變音族的一環,和[h]反而較遠。—Snorri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0:11 (UTC)[回覆]
我知道,所以只是以補充說明的方式提及而已。實際上在條目翻譯時我並不推薦過度考究譯名與發音準確,因為那並不見得符合中文維基以最廣為人知譯名為主的政策。--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10月9日 (三) 10:49 (UTC)[回覆]
Template:法語譯音表可以參考下吧--lavixcanvas M T C I ❤ Hart of Dixie + Pretty Little Liars 2013年10月11日 (五) 07:21 (UTC)[回覆]

{{Contains Tibetan text}} 的使用問題

最近發現網民反應在手機上沒裝字體直接就能顯示藏文([10]),我查了一下發現是用了 web font 技術。大家覺得要不要把 {{Contains Tibetan text}} 從使用這個模板的條目裏面撤掉?-- ──★──  2013年10月5日 (六) 14:46 (UTC)[回覆]

這個問題我也留意到了,不過我想如果沒安裝字體的話,沒有加上lang模板的藏文(中文維基條目上)可能會錯誤顯示,但蒙文、彝文、僧伽羅文、因紐特文、奧里雅文、高棉文、老撾文、藏文、阿姆哈拉文這些文字在Vista/Win7系統都可以直接顯示。--Y814756748--留言 2013年10月7日 (一) 09:51 (UTC)[回覆]

有人知道Nursery rhyme翻譯成什麼嗎?

en:Nursery rhyme,現在搖籃曲童謠、兒歌都有了--淺藍雪 2013年10月6日 (日) 15:09 (UTC)[回覆]

童謠吧,而且根據英文條目內容,好像是特定時間特定地點的童謠,並不是普遍意義上的童謠。——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10月6日 (日) 16:02 (UTC)[回覆]
肯定不是搖籃曲,有的nursery rhyme是非常亢奮的。兒歌和童謠,中文也沒有一定明確的區別,誰能指出一首一定是童謠但不是兒歌的作品,或者一定是兒歌但不是童謠的嗎?-Msuker留言2013年10月7日 (一) 08:28 (UTC)[回覆]

我不明白為何別人的祖先可以寫進維基百科?有何關注度與重要性可言被記載到維基百科?

請各位看看葉五美,連這種都能搬上維基百科來寫,我不明白為何別人的祖先可以寫進維基百科?有何關注度與重要性可言被記載到維基百科?這樣子的話,不要說葉氏族譜上每一位,恐怕世界上每一戶人家的祖先都能搬來維基百科寫了,怎不見有人去提刪?--36.232.214.38留言2013年10月7日 (一) 17:41 (UTC)[回覆]

(:)回應:這個在台灣算是有點有名吧... 每年清明節都會有新聞報導介紹, 是全台灣祭祖活動人數最多的一家--ijliao留言2013年10月8日 (二) 06:45 (UTC)[回覆]
(:)回應:有名在哪?只因為每年掃墓就搬上新聞就算是有名?這樣就可以寫在維基百科的話,會不會太離譜了?他們葉氏裏也沒有名人,單純是掃墓陣容龐大,而且葉五美條目裏寫的都只是說葉氏家族如何在台灣開枝散葉,看不出哪裏需要被收錄在維基百科,難不成維基百科也可以被人當成族譜來寫嗎?--36.232.221.249留言2013年10月8日 (二) 11:52 (UTC)[回覆]
(!)意見ijliao請拿出理據,你提出那些根本不是寫條目的理由,難不成你也同意維基百科能被當成族譜來寫?--36.232.221.249留言2013年10月8日 (二) 11:54 (UTC)[回覆]
把這個條目改寫成「新屋葉家」不就好了?新屋葉家因為掃墓陣容很顯然有一定關注度,ip兄不覺得有關注度可是那堆媒體可覺得有。--祥龍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02:43 (UTC)[回覆]
(~)補充:新屋葉家的《新屋鄉葉氏嘗簿》曾作為兩篇論文〈日治時期臺灣北部民間借貸利率研究——以《新屋鄉葉氏嘗簿》為主的解讀與分析〉與〈日治時期臺灣北部地方米價的新探索——《新屋鄉葉氏嘗簿》的解讀與分析〉的主要參考來源。--祥龍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02:50 (UTC)[回覆]
(:)回應:關注度若是單純只以新聞媒體的報導為準則,何不試想媒體也是有部分存在利益可言地,不會去分這事的大小程度有無報導之必要性,所以不能排除此質疑部分媒體是會有為了利益而報導,所以我個人是建議不該只單純仰賴新聞媒體的報導來支持關注度,而是需要其它方式取得更多支持,比如學術界發出期刊或論文結果,又比如是地方文史工作者蒐集並紀錄下來的資料(不一定是第一手資料),還有最後一點重點之處在於,葉五美條目記載的內容應建議能比照名人或有其社會貢獻之事蹟,假如葉五美此人曾經有參與什麼足以影響歷史之事,像吳沙來宜蘭開墾,那麼吳沙條目也不會看起來像是只寫吳氏家族發生什麼事,所以重點在於「什麼樣的人就會將葉五美寫成什麼樣」(就是看此人會不會寫葉五美),而不會是葉五美這個人的問題。--36.232.215.227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5:53 (UTC)[回覆]

徵求人物關注度的意見

條目陳仙輝,所述為中國一名教授,研究員。巡查時總覺得不符合學者關注度裏面「已獲得世界著名的學術獎項,或取得國家級或國際級等級的榮譽」、「主要的高等教育和研究機構擔任主席或獲委任名為「傑出教授」」、「學術成就於學術界以外已取得了實質性的影響力」等等要求。此人的確在學術界有成就,但是所獲獎項的含金量有多大,是否應該收錄,請大家給意見。--天天 (留言) 2013年10月7日 (一) 23:04 (UTC)[回覆]

重點是條目內容看了半天後,完全不理解此人有什麼與平常的大學教授不同之處。幾乎每個學校都能列出一堆這種成就程度的教授吧。--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10月8日 (二) 04:28 (UTC)[回覆]
(:)回應:已經掛上關注度模板。--天天 (留言) 2013年10月8日 (二) 05:47 (UTC)[回覆]

"中子源觸發托卡馬克核聚變反應堆" 似乎純屬民科研究

中子源觸發托卡馬克核聚變反應堆似乎純屬民科研究 ? 我不是專家, 但網絡上只看到一個叫 "紫言齋" 的人說這是他的獨家觀點 —此條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於2013年10月8日 (二) 14:42 (UTC)之前加入的。

建議使用微軟視窗作為條目名稱。 --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10月8日 (二) 06:58 (UTC)[回覆]

(-)反對: Microsoft Windows 比微軟視窗常用得多。就像人們一般說「Windows 8」,而不是「視窗 8」。百度搜尋:微軟視窗:「相關結果約399,000個」; Microsoft Windows:「相關結果約40,200,000個」。「Microsoft Windows」是「微軟視窗」的100多倍。--Chmarkine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6:50 (UTC)[回覆]
(-)反對:條目不需要非要中文名,英文明顯比中文流行範圍更廣。反正所有商店賣的windows軟件我看說明都是for windows xxx而不是什麼視窗作業系統專用。--脳內補完。◕‿◕。讨论 2013年10月10日 (四) 13:50 (UTC)[回覆]
(!)意見Microsoft官方網站只用「微軟」表示Microsoft,但除了機械翻譯的文章外沒有使用「微軟視窗」來代替「Microsoft Windows」,甚至連「微軟 Windows」也沒有。--Beterc留言2013年10月13日 (日) 17:20 (UTC)[回覆]

我在「某人」的編輯紀錄中發現一種很特別的現象,在「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的修訂歷史查閱之下,最早一筆2007年9月9日 (日) 17:11修訂版本建立這模板之時,建立者原本就是用來做為「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一直到了2010年9月7日 (二) 09:33修訂版本才被「某人」篡改,由修訂歷史這三筆編輯可知,是「某人」在這筆編輯差異將「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改成「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很特別的現象是發生在「Template:臺中市歷史建築」的修訂歷史,他居然自己另外建立「Template:臺中市歷史建築」,那麼當初又何必去將原本「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改成「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直接建立「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就好了,如此多此一舉,依照先建立優先原則,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應該改回來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然後再將Template:臺中市歷史建築合併到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最後再依照官方資料所採用「臺」字去將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移動到Template:臺中市歷史建築,使Template:臺中市歷史建築成為模板名稱(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則是重新導向),這種做法才是維基百科處理條目、模板在命名上的處理程序,至於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則建議另外建立,內容可由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搬過來,但是原本放在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的內容就不要搬,因為現在情況根本就是「某人」在亂搞,使得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Template:臺中市歷史建築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都混在一起了。--36.232.221.249留言2013年10月8日 (二) 12:31 (UTC)[回覆]

粗體之處就是我指的特別現象。--36.232.221.249留言2013年10月8日 (二) 12:36 (UTC)[回覆]

我已經先將[11]不屬於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內容移除了,就等着更名移動之後,再將被移除的內容搬過去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假如要怪,就怪那位「某人」亂搞。--36.232.221.249留言2013年10月8日 (二) 12:42 (UTC)[回覆]

(:)回應:很可笑之人又來亂搞了。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含有台中市境內所有被登錄的文化資產 6大類)、Template:臺中市古蹟(僅有國定古蹟與直轄市古蹟)、Template:臺中市歷史建築(僅列歷史建築) 三個模版的差異性,如果你不了解台灣文化資產(文資法)其中類別差異性,就不要胡搞亂搞。「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是臺中市文化資產當初只有此模板,為了擴大文化資產範圍而新增內容 並且將模版名稱改為範圍更大的「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原模板名稱自然變成重新導向頁面;現在台中是文化資產類的古蹟與歷史建築 因為縣市合併後而擴大到可以獨立成單一模板,所以花了一個下午編輯新增「Template:臺中市古蹟」「Template:臺中市歷史建築」,以方便由模板的設定將其中的古蹟與歷史建築,直接分類到「分類:台中市古蹟」「分類:臺中市歷史建築」(如同「Template:中華民國國定古蹟」「Template:中華民國直轄市定古蹟」可直接分類至相關分類裏)。如果你(36.232.XXX.XXX)真的有心,大可以直接幫我將「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重新導向到「Template:臺中市歷史建築」,而不是拿2009年的事情來攻擊 造謠 在這邊抹黑。 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10月8日 (二) 16:43 (UTC)[回覆]
又來了,才正說着36.232,這邊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都還沒結束,就開始洋洋灑灑地來鬧版。怎麼不見有人去把躲在暗地裏的IP給封鎖起來,任由這樣繼續到處害人,這實在令我無法接受。--少鵬留言2013年10月8日 (二) 17:28 (UTC)[回覆]
(!)意見:其實我覺得既然已經有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就沒必要建立Template:臺中市古蹟Template:臺中市歷史建築,因為功能重覆到,都是按照地區去整理文化資產,有點疊床架屋的感覺。個人覺得要拆分就是將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裏的古蹟與歷史建築撤掉,或是刪掉Template:臺中市古蹟Template:臺中市歷史建築兩個模板,不要同時在一個條目擺兩個功能接近的模板,不然就是改變Template:臺中市古蹟Template:臺中市歷史建築的分法(如從依地區分類改成依「類別」分類)來達到不同的整理方式。--祥龍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02:14 (UTC)[回覆]

維基百科不是有個原則「先建立者優先」?

既然有人質疑,我就想問各位,維基百科不是有個原則「先建立者優先」?我就是根據這原則去處理,因為最早建立是出自這筆2007年9月9日 (日) 17:11修訂版本,所以根據2010年9月7日 (二) 09:33修訂版本以及編輯差異可知道時間,明顯是比較晚於2007年9月9日 (日) 17:11,雖然說「文化資產」不同於「歷史建築」,但是既然「某人」自己跳出來說,那麼就該知道Template:臺中市歷史建築建立時間2013年10月6日 (日) 18:31是明顯晚於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建立時間2007年9月9日 (日) 17:11,只不過是「某人」將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移動過去到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怎可以因此就順理成章地違反「先建立者優先」原則?--36.232.213.245留言2013年10月8日 (二) 18:26 (UTC)[回覆]

我想各位應該很難理解這情況,我就用以下代號說明:
原本只有Y君建立A,後來F君將A移動到B,B理當就取代A,可是突然某天F君建立C,但是C等於A一樣是「歷史建築」,可是B卻是「文化資產」,平白無故地先將歷史建築變成文化資產,然後之後又另外建立一個歷史建築,差別在於C是由F君建立,A是由Y君建立而且被F君給重新導向到B,若是「歷史建築」與「文化資產」不一樣,照此理F君不應當將Y君建立A給移動到F君命名的B,否則造成現在情況是B離不開A(編輯紀錄在一起),同時A也不能併入到C(A編輯紀錄是與B在一起),這就是棘手原因,很難達成「先建立者優先」原則。--36.232.213.245留言2013年10月8日 (二) 18:39 (UTC)[回覆]
(:)回應:基本上就只是A→B,B又拆出C的情況。原先A模板因為欠缺完整的文化資產資訊,所以改成B,之後有人覺得B模板資訊太多需要拆分所以又建了一個新模板,只是這個新模板跟舊模板的功能及名稱類似而已。我個人認為A模版的編輯歷史已經保留在B模板中,沒必要因為同名關係所以一定要將A、C的歷史硬是併在一起,因為實際上A模板的延續是B而不是C。「先建立者優先」指的是同一事物有多個同時可用的稱呼時,在不違背「名從主人」等原則下,以先建立者所使用的條目名稱為準(通常出現於地區詞差異,如Versace可譯為范思哲或凡賽斯,這兩個條目都有人建立的話,以較早創立者為主條目,較晚者改為重新導向頁,視情況合併兩者的編輯歷史),於此處似乎不太適用。--祥龍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02:02 (UTC)[回覆]
(:)回應:我將你的回應拆開來,以方便逐一討論。--36.232.215.227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5:28 (UTC)[回覆]
  • 你說:「因為實際上A模板的延續是B而不是C」
(:)回應:可是根據編輯差異顯示,最早一筆是2007年9月9日 (日) 17:11建立出來就是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怎麼可能變成你說「實際上A模板的延續是B」?這時間上根本被你說顛倒了,而且C會與A延續不是因為編輯紀錄,而是C比A晚建立,再說Template:臺中市歷史建築等於是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所以依照建立者優先原則,應當將C合併到A。
(:)回應:如此一來豈不是成了將錯就錯下去?此舉就違反建立者優先,既然當初2007年9月9日 (日) 17:11建立就已經是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怎能因為F君給移動到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F君又另外建立Template:臺中市歷史建築,因此就要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給覆蓋掉,使F君建立Template:臺中市歷史建築來取代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所以這種情況當初錯在於命名上「台」與「臺」之間不同,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早建立,卻被人移動過去到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而沒有被建立Template:臺中市歷史建築就讓人有機可趁地另外建立,來取代原本已經建立的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這根本可以說是有心人利用這種漏洞導致現在這情況所致,否則也不會有人不會避嫌,同一個人操作,先將A換成B,之後自己再建立一個C出來取代A,是「貍貓換太子」戲碼上場嗎?--36.232.215.227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5:28 (UTC)[回覆]
  • 你說:「原先A模板因為欠缺完整的文化資產資訊,所以改成B,之後有人覺得B模板資訊太多需要拆分所以又建了一個新模板」
(:)回應:這我明白當初F君將A移動到B的理由,但問題在於不應該另外建立出來C,好讓人以為是趁漏洞(我前一回應有解釋),因此意圖取代B原本就有的A,實際上就是C等於A,只是二者差別在「台」與「臺」命名不同罷了。換言之,模板資訊擴充並不是反對,而是A與C是同功能與同性質的模板,反對是有人先將A移動到B,好以為大家是他將B擴充模板資訊以及性質不同而移動,但是他卻事後另外建立出C來取代A,若是因為B覆蓋住A理由只因為「文化資產」功能與性質不同於「歷史建築」,為何卻不避嫌地另外建立C呢?此做法豈不多此一舉,當初就不要將A移動到B,直接將B建立就好了,這才是我質疑之處。--36.232.215.227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5:28 (UTC)[回覆]
  • 你說:「『先建立者優先』指的是同一事物有多個同時可用的稱呼時,在不違背『名從主人』等原則下,以先建立者所使用的條目名稱為準(通常出現於地區詞差異,如Versace可譯為范思哲或凡賽斯,這兩個條目都有人建立的話,以較早創立者為主條目,較晚者改為重新導向頁,視情況合併兩者的編輯歷史)」
(:)回應:既然如此,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Template:臺中市歷史建築也可以比照「先建立者優先」辦理,不會只因為「台」與「臺」字不同就認為不同事物吧?--36.232.215.227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5:28 (UTC)[回覆]
(~)補充:我想我將「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的修訂歷史搬過來,請各位比較時間的前後順序。
  • (當前 | 先前) 2007年9月9日 (日) 17:11‎ Yiken(討論 | 貢獻)‎ . . (1,523位元組) (+1,523)‎
  • (當前 | 先前) 2010年9月8日 (三) 02:49‎ Fcuk1203(討論 | 貢獻)‎ . . (5,517位元組) (+3,602)‎ . . (重新整理排版以及整合古蹟部分)
  • (當前 | 先前) 2010年9月8日 (三) 02:50‎ Fcuk1203(討論 | 貢獻)‎ 小 . . (5,517位元組) (0)‎ . . (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移动到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 整合台中市文化資產,涵蓋古蹟)
我想我將「Template:臺中市歷史建築」的修訂歷史搬過來,請各位比較時間的前後順序。
  • (當前 | 先前) 2013年10月6日 (日) 18:31 Fcuk1203(討論 | 貢獻)‎ . . (4,352位元組) (+4,352)‎ . . (←建立内容为“{{Navbox | name = 臺中市歷史建築 | title = {{fontcolor|white|臺中市歷史建築}} | state = collapsed |...”的新頁面)
綜合對照之下,很明顯的F君建立Template:臺中市歷史建築是晚於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也就是說,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被移動當天是2010年9月8日 (三) 02:50,一直到2013年10月6日 (日) 18:31才建立Template:臺中市歷史建築,既然原本就有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為何當初在2010年9月8日 (三) 02:50這天,不直接建立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卻選擇將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移動,然後到2013年10月6日 (日) 18:31這天去建立Template:臺中市歷史建築,此舉豈不多此一舉?當初就別移動,直接建立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不就好了?--36.232.215.227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5:28 (UTC)[回覆]

轉喻借喻意義不同,是否應加以區分並建立借喻條目?

轉喻指的是「借代」而非「借喻」,「隱喻」條目中的「區別」欄可以看出:

  • 「轉喻」指載體與本體有相關、而不是指兩者有相似性,這正正和借代相近;
  • 「借喻」是比喻的一種,它的含義恰恰相反,它指與本體有相似性,而與本體無相關的修辭。

其共同點是只出現載體而本體不出現,但「轉喻」與「借喻」仍有分別。

「轉喻」是對metonymy的翻譯,它比較接近指中文的「借代」而不是「借喻」。

借喻的例子:

  • 天上的黃色大餅令弟弟垂涎三尺。(黃色大餅代替太陽)
  • 小花貓在桌子印上一個個梅花。(梅花代替腳印)

借代的例子:

  • 飛毛腿在運動場上奔跑。(飛毛腿代替了人)
  • 這份報告含有許多汗水。(汗水代替了努力)
  • 過盡千帆皆不是。(帆代替了船)

參考: http://baike.baidu.com/view/398405.htm

--刃之軌跡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3:04 (UTC)[回覆]

李翔宙老是被人亂寫

自從 2013年7月28日 (日) 08:43 出現175.181.181.155開始編輯李翔宙,一直以來都違反生者傳記,多次添加模板及要求改善,即便有來源根據可以寫,但仍然違反生者傳記,像都是照他自己意思去寫的樣子,遲遲不見其改善,就算清除掉不適合的內容,也是被繼續恢復原狀再去寫而已,這方法絲毫對此人無用,其做為可根據「李翔宙」的修訂歷史查得這些IP指向同一人操作,可請各位去點閱以下IP來查閱編輯紀錄:

試問,面對這種情況,除了將條目半保護之外,有其它辦法嗎?爛泥攤還是得靠別人幫這位IP善後。--36.232.247.20留言2013年10月10日 (四) 15:45 (UTC)[回覆]

(:)回應:真有心啊,不過時間點很奇怪,為何不是有帳號的user,而是連帳號都沒有的神密客一直有心在收集相關資訊?真是有心啊--,還有神密客用旳「爛泥攤」,是我們台灣人用「爛攤子」嗎?......下面更神來一筆,問玉山的分類,真是有心啊.User:報應到頭留言) 2013年10月13日 (二)12:50 (UTC)
(:)回應:所以呢?與這討論有關係嗎?現在條目李翔宙已被保護,可是問題仍然還在,而你不知道在討論哪裏?請閣下對題討論。--36.232.208.89留言2013年10月13日 (日) 17:23 (UTC)[回覆]
(:)回應:沒辦法,因此彼此的認知差距應該滿大的,這種狀況要和他溝通也很難。浮動IP也抓不勝抓。--Changnick留言2013年10月13日 (日) 17:36 (UTC)[回覆]
(:)回應:不是啦!維基百科寫條目有太多種人,最怕遇到就是明知故犯而履犯者,所以就算是反破壞,管理員不會認為對方寫條目是在破壞,因為這無論是違反生者傳記或是違反維基百科不是什麼哪一種,只要有照來源寫,而且不是太明顯的違反方針,管理員通常都會以編輯爭議為由叫我們私下討論,就算可以將他封鎖,他可以換個IP繼續上來做同樣,過去曾遇過沈芯菱例子,可是缺乏有意願者長期監管,這就是所謂天高皇帝遠,有那麼多人去成千上百條目都在編輯,內容有問題也很難去抓,抓到給他清除不當內容也只是被回退,管理員看到也只是先對編輯戰3RR那人先封鎖起來,難怪維基百科有這麼多人物條目會夾雜廣告或個人理念宣傳。--36.232.208.89留言2013年10月13日 (日) 17:58 (UTC)[回覆]

玉山這條目到底是指哪一種?

玉山這條目到底是指以下哪一種?

  1. 指的是玉山主峰
  2. 除了玉山主峰,也包括玉山群峰,指的這11座山?
  3. 除了玉山主峰,也包括玉山的前峰西峰南峰東峰本峰北北峰,指的這7座山?
  4. 條目主要介紹是玉山主峰,只有玉山#玉山群峰這章節才是簡短介紹主峰之外的其它高山?
  5. 或者以上皆非,也其它定義者?

請各位釋疑,謝謝。--36.232.247.20留言2013年10月10日 (四) 16:03 (UTC)[回覆]

(:)回應:不會啊,我們的玉山內容很ok啊,為何要問?真有心內容可以調整啊,到底為何要神來一筆,問一個不需要解釋的問題?--User:報應到頭留言) 2013年10月13日 (二)03:34 (UTC)
(:)回應:那是你自己覺得沒問題才如此說,假如不能將別人認為的問題逐一釋疑,那麼別人又如何知道你所說的沒問題是怎樣子沒問題?若你真覺得這問題如你說「問一個不需要解釋的問題」,那你又何必自個跑來回答呢,你豈不自打嘴巴?換個問題來問,若是沒有事先詢問,那麼動手下筆了,事後反而在別人看來這樣寫是很有問題,那為何不事先將問題拿上來問,卻等到事後發生爭議或是編輯戰,把條目搞成二人之間的問題,我想你應該不會認為這問題會是不需要解釋吧?因為編輯不是讓人解釋,而是發現問題才是需要讓人解釋,既然都看到問題在哪,為何不問?--36.232.208.89留言2013年10月13日 (日) 17:06 (UTC)[回覆]
(~)補充:等到問題釐清之後,事後爭議自然少很多,避免被人誤會,因為這其中免不了會將內容清理掉,所以還是等到將這討論出來有結果,再來動手編輯也不遲,可不知為何User:報應到頭這麼心急叫別人不要問,反而叫人是先下手去編輯呢?我想這或許是想製造是非吧!--36.232.208.89留言2013年10月13日 (日) 17:10 (UTC)[回覆]

編輯過程中,若不先將玉山問題釐清,下手改寫勢必有爭議,甚至引發編輯戰,為了能將這些因素事先排除,特開此討論,一旦確定玉山條目寫的是哪一種,處理起來也能名正言順,即使事後有人覺得不妥或其它非議,自然也能用這個討論去回駁,只能怪那些人當時沒來這裏討論,而不是怪有心去寫的人自個兒在瞎胡搞。--36.232.208.89留言2013年10月13日 (日) 17:18 (UTC)[回覆]

(:)回應:不會啊,我們的玉山內容真的很ok啊,自2004年起始至現在,內容都很正常,為何要問?到底為何要神來一筆,問一個不需要解釋的問題?玉山維基的內容已將玉山山塊都納入了啊,火車是不是要分機車頭、貨車廂、客車廂如此來定議清楚才能寫維基嗎?所以到底為何要神來一筆,問一個不需要解釋的問題?36.232.247.20有心在統計維基其他浮動ip的寫作,36.232.247.20自己也用浮動ip,到底為何要神來一筆,問一個不需要解釋的問題?另請回答,我(報應到頭)是在製造是非嗎?--報應到頭留言2013年10月13日 (日) 23:24 (UTC)[回覆]
很明顯就是「4.條目主要介紹是玉山主峰,只有玉山#玉山群峰這章節才是簡短介紹主峰之外的其它高山」。這有何需要問「到底是以下哪一種」嗎?你是真的看不出指的是這一種,還是不贊成此條目如此編寫?--克勞 2013年10月14日 (一) 15:47 (UTC)[回覆]

興奮劑的條目需重寫

興奮劑這個條目很奇怪. 討論頁只有一句2009年的話. 興奮劑(stimulant)應該是提高中樞和外週神經系統活性的藥物. 這個條目英文連接是en:Stimulant 而編寫者混淆了en:Doping_in_sporten:Dopeen:Stimulant之間的差異 而且也沒提到其他運動員禁藥 --140.112.245.21留言2013年10月11日 (五) 13:34 (UTC)[回覆]

小作品有無必要標註{{expand}}/{{unreferenced}}

納胡姆·索嫩貝爾格就被其他巡查員如是處理了,通常我個人不會這樣做。有必要這樣嗎?--Zetifree留言2013年10月13日 (日) 05:59 (UTC)[回覆]

分割條目:語義飽和和格式塔崩壞

背景是有人認為語義飽和和格式塔崩壞是相同的而合併了條目,但這兩個是相似而不同的。英文頁面en:Gestaltzerfall里的附註2文檔里提到了Orthographic satiation和Semantic satiation的區別性。日文頁面ja:ゲシュタルト崩壊更是指出這是兩種或許有關聯但並不一致的現象。具體參見各頁面。現在條目里混在了語義飽和和格式塔崩壞的內容,十分混亂。提議分割條目。--xanκarттaʟκ 2013年10月13日 (日) 15:56 (UTC)[回覆]

(-)反對:參見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6/22#.E5.AE.8C.E5.BD.A2.E5.B4.A9.E5.A3.9E英文頁面en:Gestaltzerfall不一定準確,且來源很少。--脳內補完。◕‿◕。讨论 2013年10月13日 (日) 16:38 (UTC)[回覆]
(~)補充[12] [13] en:Jamais vu,均指的漢字突然不認識是語意飽和,Gestaltzerfall有點原創研究的意味。--脳內補完。◕‿◕。讨论 2013年10月13日 (日) 16:43 (UTC)[回覆]
(:)回應什麼叫不一定準確,合併就準確了麼?即使是英文頁面也沒有說Semantic satiation = Gestaltzerfall。來源不多很正常,因為ゲシュタルト崩壊是在日本發展的概念。但你的那兩個連結更不可能做可靠的來源。在トリビア界,混在"意味的飽和"和"ゲシュタルト崩壊"的例子也有,但心理學會的發表沒有一例這樣指出。沒來源的民科究竟是不能拿來說事的。日文維基里有述"近年では、意味飽和との関連も指摘されているが、ゲシュタルト崩壊の発生要因については未解明な部分が多く、靜止網膜像のように消失が起きないことなどから、感覚器の疲労や順応によるのではなく、「比較的高次な認知情報処理過程によって発生する」ことがわかる程度である。"(二瀬由理・行場次朗「持続的注視による漢字認知の遅延: ゲシュタルト崩壊現象の分析」,『心理學研究』第67巻第3號)語義飽和和格式塔崩壞仍被認為存在不明瞭的差異。松鼠科學會"陌生的熟悉字(三)"里,也指出了理論平移上還沒有確切的答案。這些例子足以說明合併是錯誤的。--xanκarттaʟκ 2013年10月13日 (日) 22:38 (UTC)[回覆]
(:)回應,那就請依照閣下所謂的可靠來源把該條目改寫的讓人看出有區別。--脳內補完。◕‿◕。讨论 2013年10月14日 (一) 13:15 (UTC)[回覆]
(:)回應那也得先分割條目才行。如果沒有異議我就啟動分割了。--xanκarттaʟκ 2013年10月15日 (二) 05:50 (UTC)[回覆]

上綱上線

我新建了個小條目王非籃球學校,然後就被人提刪,跟他好好討論問題他反倒來了勁頭,直接刪了之後再說什麼根據刪除記錄我是在打廣告,事實上我原先的條目一句廣告用語都沒有,我呵呵了,現在沒數的人真是太多了。讓人類平等地認知世界留言2013年10月14日 (一) 09:58 (UTC)[回覆]

問:2013年10月14日的每日圖片解說有錯字

WP:每日圖片/2013年10月14日

「都稱上是世界級城市」,應該是「得」才對吧!?「的、地、得」不分的現象越來越嚴重……

我要編輯變更之,卻發現它被首頁連鎖保護了。--克勞 2013年10月14日 (一) 15:36 (UTC)[回覆]

 已修復 Liangent留言 2013年10月14日 (一) 17:05 (UTC)[回覆]

大模板的問題

例如正在被提刪的二戰模板,各種戰役和各國軍事歷史加入導航頁尚且情有可原,歷史跨度要大得多的國家放在這個模板是為何?有多少人看到南斯拉夫的條目會想導航到七七事變,或者看到七七事變條目會想跳到南斯拉夫?同理,六四事件模板里,不少條目並不以對事件的參與而聞名,比如全國婦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中國法學會等等。要說參與程度的話,中國國民黨和共產黨這樣歷史悠久的組織主導的事件有無數,難道這些黨派的條目就可以掛無數事件模板了? 個人認為,僅僅是參與關係,不夠成掛模板的理由。如果條目內容並未提到模板主題,或者模板生成的篇幅在上下文中構成不當比重,則不應掛模板。--Skyfiler留言2013年10月14日 (一) 19:14 (UTC)[回覆]

就以「正式」而言,劉辯到底是不是漢朝皇帝?

既然劉辯在正史有所爭議,加上多數的史學家並非廣泛認為他是漢朝皇帝,那麼為什麼我在漢靈帝改了就被退回來?就以「正式」而言,劉辯到底是不是漢朝皇帝?我看漢獻帝也是寫劉辯為上一任皇帝。--36.232.208.99留言2013年10月14日 (一) 21:53 (UTC)[回覆]

有這個頭銜是肯定的,在繼承關係上也沒有疑問。蓋棺定論的時候用不用這個頭銜,和是否有過這個頭銜是兩回事情。比如毛澤東曾任北大圖書館管理員,我們一般不用這個頭銜稱呼他,不代表就可以把他從北大圖書館歷史中去掉。--Skyfiler留言2013年10月15日 (二) 03:01 (UTC)[回覆]
你不要跑題(這裏不是討論「毛澤東曾任北大圖書館管理員」),請對題討論即可,否則說了也是白說。--36.232.208.117留言2013年10月15日 (二) 22:13 (UTC)[回覆]
認為一個頭銜是否能代表這個人,和這個人是否有過這個頭銜是兩回事。你的意思是,因為大多數史學家不認為他的蓋棺定論是皇帝,所以就沒有當過皇帝?這不是原創研究麼?有人否認過他當過漢政府首腦麼(儘管是名義上的)?--Skyfiler留言2013年10月17日 (四) 02:24 (UTC)[回覆]

條目命名奇奇怪怪,建議移動到大炮火炮。 --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10月15日 (二) 03:20 (UTC)[回覆]

並無不妥,本來加農炮就是Cannon的音譯名,而且兩者的定義也有所差異。加農炮是火炮的一個分支,無需移動或合併。——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3年10月15日 (二) 05:02 (UTC)[回覆]
這不是命名問題,而是對條目內容理解不足吧=.=Oneam 01:00 AM留言2013年10月15日 (二) 06:06 (UTC)[回覆]
Cannon本身就是炮,稱其為加農炮就好像叫ATM做ATM Machine一樣,M其實就是Machine的簡寫,ATM Machine變得累贅和多餘了。請參考:en:RAS syndrome。--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10月15日 (二) 07:50 (UTC)[回覆]
「加農炮」(cannon)譯法同「來復槍」(rifle)、「沙丁魚」(sardine)甚至「拖拉機」(tractor),其漢語名稱早已約定俗成,不能再照搬英文拆解。—Chiefwei - - - 2013年10月15日 (二) 08:12 (UTC)[回覆]
加農炮是只特定口徑或(口)寬(炮)長比的一種火炮炮種,等級同榴彈炮相當,火炮單指大部分用熱氣體膨脹推動彈體排出彈筒的武器,定義不一致,而且有中文音譯慣例,重複,無需移動或合併。——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3年10月15日 (二) 08:59 (UTC)[回覆]

建立機場專題求助

我認為有必要建立機場專題。首先就是現有大量機場條目命名需要規範,其次條目格式內容儘量統一,最終希望能夠有助於建立一些優良或者特色條目。但我本人對於機場不甚了解,恐不能提出完整且適宜的機場條目編輯建議。故特向各位維基人求助,望共同建立機場專題,以期建立更好的機場條目。 --太虛乎留言2013年10月15日 (二) 04:13 (UTC)[回覆]

條目中所有角色介紹,非常宣傳性的故事,都與「鳳凰天使精品影視」製作的介紹圖上的文字一模一樣。由於鳳凰天使是注冊用戶才可進入,未能查證發佈日期以證是否侵權。請其他編輯幫忙。另一方面,估計文字是從韓文官網翻譯,那又是否有版權問題?--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0月15日 (二) 13:40 (UTC)[回覆]

  • 這是加入懷疑侵權文字的Donna2126之回應:「我的確是有參考各處官網的翻譯資料,也有逐句的看,您有看到一模一樣的地方是當時覺得有些介紹也沒地方好再改了,並非故意的,而且翻譯的東西無論誰來翻,整體內容都會差不多,頂多有些形容詞會因人而異吧。如果您認為這樣不行的話,我再將之重新修改便是,望您見諒。」其實拿官網翻譯,本身已是侵權了吧?--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0月16日 (三) 03:50 (UTC)[回覆]
  • 1.翻譯屬於「改作」的一種,若未取得同意的確侵犯版權。2.在您取得對方授權後所翻譯的文章,本身已經是所謂的「衍生著作」,自然享有著作權。--脳內補完。◕‿◕。讨论 2013年10月16日 (三) 04:44 (UTC)[回覆]

96G式主戰坦克 還是 96式主戰坦克

96G式主戰坦克條目名稱應該命名為"96式主戰坦克", "96G"只不過是96式的一個改進型號而已, 這個重新導向顯然不合適. --頤園新居留言2013年10月15日 (二) 14:56 (UTC)[回覆]

有錯

有錯查集氣法居然用塞橡皮塞的試管加熱???? —此條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於2013年10月16日 (三) 02:42 (UTC)之前加入的。

大連裕景中心

請大連人指教,大連裕景中心現況如何?--淺藍雪 2013年10月16日 (三) 17:44 (UTC)[回覆]

請問大家認為此用戶做出的編輯合適嗎?

個人認為其所有的編輯都像是在寫博客。--William915與我討論2013年10月16日 (三) 22:44 (UTC)[回覆]

名稱都要列明來源?

重言式中某IP用戶多次對「套套邏輯」加上「來源請求」,但tautology本來就有「套套邏輯」的譯法,也非專用或少用的名稱,是否這也要列明來源?--Risk留言 2013年10月17日 (四) 12:25 (UTC)[回覆]

閣下所添加的「套套邏輯」我原先的確沒有發現可靠來源,為何不允許質疑?反倒是閣下,明知道有可靠來源卻不添加,是否應該先檢討下自己?看來閣下又要覺得自己被「針對」了。210.209.117.143留言2013年10月17日 (四) 12:55 (UTC)[回覆]
小弟覺得,這個什麼套套邏輯條目,還是加個來源好,不然很容易被人誤會的。--田中愛好者本季推薦~家族計劃~留言2013年10月17日 (四) 12:59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