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公幹
吳公幹(1876年—1942年), 字若無。近代中國革命志士,實業家。
生平
1876年生於廣東南海。早歳與陳惠甫、李介希共創宏仁演說社,鼓吹革命。後加入同盟會,追隨孫中山多年。1911年黃花崗起義發動前,與潘達微等奔走策劃,襄助實多。起義失敗後又力負埋葬烈士遺體之責[註1、5]。 同年10月,參與謀劃同盟會員李沛基炸死清廣州將軍鳳山之義舉[註2]。
民國成立後,籌組廣東機噐工會等國民團體。1913年二次革命失敗後,與潘達微、王秋湄等入愛國華僑簡昭南創辦之香港南洋菸廠工作,並在其後身上海南洋兄弟菸草公司任職至1920年代,對該公司衝破英美菸草公司重重阻難,躍為"國煙地位之首席",有所貢獻。與此同時,積極參與革命活動。1919一1920年間,在滬經手捐募二十餘萬元(含変賣祖產所得之款),充作國民黨活動經費。1922年秋,以工界代表身份列席國共兩黨之談判[註3]。 同年11月和12月,與鄧泰中、伍朝樞、呂超、徐紹楨、林祖涵五人同時被召參加孫中山召集審議中國國民黨改進案和審查中國國民黨宣言及黨綱黨章之兩次重要會議。1923年2月,被委為中國國民黨上海第一分部部長[註4]。 同年10月,孫中山手令委為宣傳員。之後迭任籌餉局、銓敘局等要職。獲孫中山以大元帥名義頒發之三等勛章暨獎狀[註5]。 1925年孫中山逝世後,不願介入國民黨內各派之爭鬥,退出政界,專以振興實業為務。1929年,與梁培基、簡琴石等創辦民衆煙公司,任經理。1932年一二八淞滬抗戰時,親赴前線慰問十九路軍將士。發行以抗日名將蔡廷鍇之名命名的"蔡廷鍇"牌香菸,深受大衆歡迎。
1937年8月日寇侵犯上海時,其所辦事業悉毀。後雖數經敵偽誘脅合作,胥予峻拒。終以貧病交侵,於1942年逝世。抗戰勝利後,1946年5月,中國國民黨中央撫䘏委員會決議撫䘏其遺屬,並咨請國民政府明令予以褒揚。
注釋
註1、5:台北 國史館藏,「吳公幹褒䘏案」所附"吳同志公幹事略"。
註2:馬超俊:《中國勞工運動史》。
註3:馬超俊口述歷史。
註4:中國國民黨黨史會編:《國父全集》第四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