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存废复核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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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下面提出存废复核,管理员会按所提理据处理,而此前,请参阅删除方针及存废复核方针。如果想先查看被删除内容,请使用已删内容查询。现存而正在进行存废复核的页面参见Category:存废复核候选。
被标示为结束的讨论并不代表不再受理或不可继续回复。只要讨论内容未被存档,若对结果有疑问,可继续提出意见。
请按“添加新请求”按钮提案,并据指示阐述理据,新案将会置底。
用户切勿仅由于反对存废讨论结果,而再以旧理由提案于此。
- 致提案者:请于提案后,按《存废复核方针》于现存页面悬挂模板{{Delrev}}后,使用{{subst:DRPNote|页面名称}}在该页面创建者(从页面历史查看)的对话页底留下讯息。
- 致管理员:请在批准复核请求,撤销条目后,在页面讨论页添加{{Drv-kept}}模板。(现由机器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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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Template:济南古城 | 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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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7 | 红渡厨 | 2024-11-16 1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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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3 | 红渡厨 | 2024-11-18 1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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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Sanmosa | 2024-12-16 2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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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8 | Manchiu | 2024-12-30 2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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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5 | Ericliu1912 | 2025-01-02 18:08 |
13 | Template:天津铁路枢纽RDT/卑水支线 | 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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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 | Ericliu1912 | 2025-01-02 18:09 |
14 | 秋山美月 | 等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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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Manchiu | 2025-01-01 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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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 | Manchiu | 2025-01-02 0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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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状态: 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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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条目被以(不知名人物)删除,现已重新撰写页面补充新资料,烦请予以审核,谢谢。另,以下资料供参考,于google进行关键字之搜寻(中、英文条目,蒋康祖古仁波切(蒋康仁波切);Gyang Khang Tulku Rinpoche(GyangKhang Rinpoche) -皆指同一人),出现中文28页(16+12)、英文122页(100+22)—深季(留言) 2013年10月9日 (三) 15:26 (UTC)
- 搁置,直至存废讨论有所结果。--J.Wong 2013年10月12日 (六) 16:49 (UTC)
- 讨论无共识,无法处理。--广雅 范★ 2013年12月4日 (三) 09:37 (UTC)
- 其符《人物收录准则》,其作品发行逾五千,乃决复还。--J.Wong 2013年12月5日 (四) 11:27 (UTC)
- 状态: 要求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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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不能理解管理员为何在没任何来源支持条目关注度的情况下保留条目。—Risk留言 2013年11月2日 (六) 10:57 (UTC)
- 请其他管理员处理。--J.Wong 2013年11月3日 (日) 09:22 (UTC)
- 陈靖琳既为一儿童节目主持,应符《人物收录准则》相关条款,得予收录。--J.Wong 2013年11月6日 (三) 08:06 (UTC)
- 先不提《人物收录准则》的种种弊病及自相矛盾,“为一儿童节目主持”符合维基百科:人物收录准则哪条条款?--Risk留言 2013年11月8日 (五) 02:14 (UTC)
- 弊病丛生则应提案修订更新。本人所指乃第五款。--J.Wong 2013年11月9日 (六) 05:55 (UTC)
- “儿童节目主持”是制片、导演、编剧、主要演员、配音员、重要配角中哪一样?--Risk留言 2013年11月9日 (六) 07:17 (UTC)
- 我认为只要是主持人,“主要演员、配音员、重要配角”都算是吧,不管是不是儿童节目主持人。
主持人持续被镜头照射,电视机前数量庞大观众长时间聚焦在他脸上、看到他的表情,我认为可以用“主要演员”定义之。
另外,主持人常用口条跟话术宰制节目运行节奏跟控制来宾发言顺序及时间,电视机前数量庞大观众长时间听到他的声音,我认为可以用“配音员”定义之。
另外,主持人有时会播放VCR影片,自己则在影片旁如同会议项目负责人般地在旁介绍此影片,我认为可以用“重要配角”定义之。
我认为主持人的扮演角色跟“主要演员、配音员、重要配角”这三者的精神相同、精神互相呼应。--Znppo(留言) 2013年11月9日 (六) 07:31 (UTC)- 这是对方针的原创研究吧,要这样说的话新闻主播、政客也是“主要演员、配音员、重要配角”。--Risk留言 2013年11月9日 (六) 11:19 (UTC)
- 主播及主持的确应该有其关注度,日日亮相于电视,其累计曝光率甚至多于主演者。既演员均可籍此获得关注度,何以主持与主播不可?此乃合理推论。--J.Wong 2013年11月9日 (六) 16:20 (UTC)
- 方针是由讨论得来,还是靠推论得来?您可以认为“主播及主持的确应该有其关注度”,但请先提案修订更新,现况是存在种种弊病及自相矛盾的《人物收录准则》也不能使“儿童节目主持”有关注度,当中更写明“关注度等于对主题进行深入介绍的独立可靠文献的数量﹔简言之,传记条目的主题必须拥有大于或等于二的参考文献数量”。--Risk留言 2013年11月9日 (六) 16:31 (UTC)
- 其实《维基百科释义》有定,未应照本宣科,而应重其精神所在。而此款,则本人认为其精神乃在表明关注度可籍曝光率获得。如是者,则主持应可予收录。否则,亦不合于理。--J.Wong 2013年11月9日 (六) 17:05 (UTC)
- 回User:Riskchard,新闻主播的确也是如同主持人一样应该有其同类型的关注度,我在两年多前曾经来过存废复核,原因为有用户替一个主播条目来申请复核,当时该主播人物的参考文献仍少,我找不到,来存废复核后,user:Wong128hk乃言及主播同配音员一样,配音员居于幕后都能有关注度了,主播还亮相于电视前,当然也有关注度,我看到他说这些话后觉得言之有理,一直谨记在心。我上面那些并非对方针的原创研究,乃是基于《人物收录准则》第五款之条文之“立文精神”所给予的解释,主播、主持人虽没详载于该条文中,但精神是一体适用的。
我还在当时,就建议不妨在该《人物收录准则》条文写明主播、主持人也包含在内,这样让旁人看到也比较好了解,只是到现在过了两年多了,也没人想要动他。--Znppo(留言) 2013年11月9日 (六) 21:28 (UTC)- 回以上两位,“精神”是什么实由各位自行定义,《人物收录准则》写明“关注度等于对主题进行深入介绍的独立可靠文献的数量﹔简言之,传记条目的主题必须拥有大于或等于二的参考文献数量”,《关注度方针》写明“维基百科收录“值得关注的主题”,亦即已被独立来源在相当程度上予以关注的主题”,这些却是实实在在的方针,我看不到有什么理由要重“精神”轻方针。--Risk留言 2013年11月10日 (日) 04:16 (UTC)
- 各自表述完,待其他管理员处理。--J.Wong 2013年11月10日 (日) 05:01 (UTC)
- 回User:Riskchard,新闻主播的确也是如同主持人一样应该有其同类型的关注度,我在两年多前曾经来过存废复核,原因为有用户替一个主播条目来申请复核,当时该主播人物的参考文献仍少,我找不到,来存废复核后,user:Wong128hk乃言及主播同配音员一样,配音员居于幕后都能有关注度了,主播还亮相于电视前,当然也有关注度,我看到他说这些话后觉得言之有理,一直谨记在心。我上面那些并非对方针的原创研究,乃是基于《人物收录准则》第五款之条文之“立文精神”所给予的解释,主播、主持人虽没详载于该条文中,但精神是一体适用的。
- 我认为只要是主持人,“主要演员、配音员、重要配角”都算是吧,不管是不是儿童节目主持人。
- “儿童节目主持”是制片、导演、编剧、主要演员、配音员、重要配角中哪一样?--Risk留言 2013年11月9日 (六) 07:17 (UTC)
- 提醒:该条目是有报章、周刊等报导。小希~*(留言) 2013年12月5日 (四) 16:10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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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出道4年多来已有许多团体外的个人演艺活动,也具高知名度,页面内容有一定数量,也有附上正确参考资料,不知是否能取消重定向,而有个人新页面—114.39.182.128(留言) 2013年11月25日 (一) 10:02 (UTC)
- 请提交来源以证明之。--J.Wong 2013年11月25日 (一) 18:04 (UTC)
- http://kpopn.com/2012/05/06/121166/ 以及 http://www.koreatimes.co.kr/www/news/art/2012/10/145_110540.html →个人出演音乐剧
http://www.allkpop.com/article/2011/12/trouble-maker-wins-triple-crown-1-performances-from-december-29ths-m-countdown#axzz2lim7b8kx →于原团体外另组新团并获好成绩
https://en.wikipedia.org/wiki/Jang_Hyun-seung →维基百科个人英文页面—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Surrealtops(对话|贡献)于2013年11月26日 (二) 12:13 (UTC)加入。- 按现行《人物收录准则》,实未足以可独立成文,乃驳回所请。--J.Wong 2013年12月5日 (四) 11:41 (UTC)
- 状态: 待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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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废除的理由是“似乎不存在”。这个产品已经在市场上有售,比如:贵阳和平大药房、贵州“一树舒普玛”以及网上“淘宝”等http://shop107379127.taobao.com/shop/view_shop.htm?tracelog=twddp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骆燕(对话|贡献)于2013年11月26日 (二) 09:36 (UTC)加入。
- 乍看之下,似无异于一般牙刷,请问何以需要另文介绍?何独特之处是有?--J.Wong 2013年12月5日 (四) 11:56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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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没有宣传语,若坚持认为有宣传语,请点明,已经编辑好几天了,有点火了。—跑跑蜗牛(留言) 2013年11月27日 (三) 07:41 (UTC)
- 据《可供查证方针》及《关注度通用指引》,该文需附有来源以备查证及证其关注度。另外,其编排乃至遣词用字亦有欠客观及中立,请参考其他同类条目重撰,以免向隅。--J.Wong 2013年12月5日 (四) 12:45 (UTC)
- 状态: 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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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我只是阐述一个关于微博有关的事实,举例国内外有名的微博门户,并没有做广告—Wzq1996(留言) 2013年11月28日 (四) 16:11 (UTC)
- 未发现日志。--广雅 范★ 2013年11月30日 (六) 07:24 (UTC)
- 仍值存废议,无可受理,结。--J.Wong 2013年12月5日 (四) 12:50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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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没有涉及到任何广告信息,为何直接被认定为是广告,而被删除呢?望管理员指点。—Jinlianpu(留言) 2013年11月30日 (六) 02:59 (UTC)
- “网站发展背景”有欠中立;“服务内容”则未得客观,遂驳回所请。--J.Wong 2013年12月5日 (四) 13:01 (UTC)
- 状态: 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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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请参考此报导,东海大学 (台湾)的教师将此虚拟国家作为教材进行分析,能够被当成大学教材的虚拟事物难道没关注度?—M940504(留言) 2013年11月30日 (六) 11:53 (UTC)
- (*)提醒,我认为可彰显关注度的来源是指大学课程,而不是那一个报导。--M940504(留言) 2013年11月30日 (六) 12:24 (UTC)
- 既援于存废议而未得附议,则已为旧据。鉴无新据,按本方针,驳回所请。--J.Wong 2013年12月5日 (四) 13:10 (UTC)
- (!)意见,好吧,尊重阁下判决。然而是否可改判合并?以补足角色列表的遗漏资料?--M940504(留言) 2013年12月5日 (四) 13:21 (UTC)
- 恕在下未专于此,本人可发予阁下原文,请君补充至合适页面。现见“ONE PIECE用语列表”亦有提及此国。--J.Wong 2013年12月5日 (四) 14:08 (UTC)
- 这倒是不用了,我已经备份资料--M940504(留言) 2013年12月5日 (四) 14:19 (UTC)
- 恕在下未专于此,本人可发予阁下原文,请君补充至合适页面。现见“ONE PIECE用语列表”亦有提及此国。--J.Wong 2013年12月5日 (四) 14:08 (UTC)
- (!)意见,发现新来源:《漫画《航海王》之互文性研究》p.82与p.83有介绍此国。--M940504(留言) 2013年12月7日 (六) 08:16 (UTC)
- 既有新据,乃翻原决并复还之。--J.Wong 2013年12月8日 (日) 06:21 (UTC)
- 状态: 改处合并
- 复核理由: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3/11/13讨论都是合并,不知在何理由下管理员作保留--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2月1日 (日) 13:37 (UTC)
- 早期创建的条目,已长时间存在。参与讨论仅1位提出合并,共识合并则略牵强。乌拉跨氪 2013年12月1日 (日) 13:57 (UTC)
- (:)回应 没有人投保留,没有补充来源,说共识保留岂非更加牵强?--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2月1日 (日) 14:10 (UTC)
- (:)回应 明显不依共识结案,而且条目存在多久从来都不是考虑因素。下同。--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12月1日 (日) 14:13 (UTC)
- 乌拉跨氪所言实可理解,然而一票定存废者实亦比比皆是,况创立时间向非考虑之列,何以仅此例外?结论者,可援方针、指引或既有论点、论据而得出结论。不过,新论则可免则免。鉴之,翻其决,改处合并。--J.Wong 2013年12月5日 (四) 13:27 (UTC)
- 状态: 改处合并
- 复核理由: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3/11/11讨论都是合并,不知在何理由下管理员作保留--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2月1日 (日) 13:47 (UTC)
- 早期创建的条目,已长时间存在。参与讨论仅1位提出合并,共识合并则略牵强。乌拉跨氪 2013年12月1日 (日) 13:57 (UTC)
- (:)回应同上。管理员结案是根据讨论共识、维基方针还是个人喜好?--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2月1日 (日) 14:12 (UTC)
- 这些条目已经存在于zhwiki超过了数年,甚至有些是在2006年创建的。在这数年间其都没有被删除,一直保留了下来。说明保留的事实存在了数年的时间,而合并只是一个用户在一个月内的事实。孰轻孰重?存废讨论一直都是以理由为作出结论的依据,而不是票数的多寡。即是只有一个用户投票,也不会一定需要按照这个用户的建议进行操作。乌拉跨氪 2013年12月1日 (日) 14:16 (UTC)
- (:)回应 一直存在只因从来未被提删,几时创建的条目都应符合关注度指引。--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12月1日 (日) 14:21 (UTC)
- 维基早年的条目不少本来就不合格,在没人处理的情况下一直保留了下来。以此作保留理据于理不合。何况你作出的结论,又是根据何理由?一个用户的意见不一定要跟从,但如何就要跟从一个管理员来没有解释、没有方针支持下的决定?--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2月1日 (日) 14:22 (UTC)
- 我认同维基早年的条目不少质量不佳。但这个条目在事实上已存在了许久,我们在对这样的条目进行大幅度的改动前是否应该获得广泛的用户参与?若是的,仅一位用户的参与是否能够推而广之认为是“已获得了广泛的共识”?存废讨论长期因参与用户少而得到的结论在事后反而又受到部分用户的异议,这根本原因就是在讨论过程中部分用户未知晓某些条目正在接受存废讨论。而只有一位用户参与的存废讨论即是这种类型的存废讨论的典型体现。所以我更认为这些条目未经过充分的讨论应保留。对于处理结果未进行解释,是因为我处理之时使用的是TW,因其为新开发,未有作出进一步注释的功能,若需要我会把理由加上去。乌拉跨氪 2013年12月1日 (日) 14:32 (UTC)
- 在以上原因及情况下, 你最多只应作无共识保留,因为根本没有“保留的共识”出现过,只有你管理员一人的意见--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2月1日 (日) 14:42 (UTC)
- 好的。我对结论作出更改,以更符合其事实。乌拉跨氪 2013年12月1日 (日) 14:49 (UTC)
- 请顺便回服羽入中因此而被移除之关注度模版--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2月1日 (日) 14:54 (UTC)
- 好的。我对结论作出更改,以更符合其事实。乌拉跨氪 2013年12月1日 (日) 14:49 (UTC)
- 在以上原因及情况下, 你最多只应作无共识保留,因为根本没有“保留的共识”出现过,只有你管理员一人的意见--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2月1日 (日) 14:42 (UTC)
- 我认同维基早年的条目不少质量不佳。但这个条目在事实上已存在了许久,我们在对这样的条目进行大幅度的改动前是否应该获得广泛的用户参与?若是的,仅一位用户的参与是否能够推而广之认为是“已获得了广泛的共识”?存废讨论长期因参与用户少而得到的结论在事后反而又受到部分用户的异议,这根本原因就是在讨论过程中部分用户未知晓某些条目正在接受存废讨论。而只有一位用户参与的存废讨论即是这种类型的存废讨论的典型体现。所以我更认为这些条目未经过充分的讨论应保留。对于处理结果未进行解释,是因为我处理之时使用的是TW,因其为新开发,未有作出进一步注释的功能,若需要我会把理由加上去。乌拉跨氪 2013年12月1日 (日) 14:32 (UTC)
- 维基早年的条目不少本来就不合格,在没人处理的情况下一直保留了下来。以此作保留理据于理不合。何况你作出的结论,又是根据何理由?一个用户的意见不一定要跟从,但如何就要跟从一个管理员来没有解释、没有方针支持下的决定?--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2月1日 (日) 14:22 (UTC)
- (:)回应 始终没有可靠来源的有效介绍,请依照关注度指引结䅁。--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12月1日 (日) 15:04 (UTC)
- 我建议发到互助客栈做更为广泛的意见征求。乌拉跨氪 2013年12月1日 (日) 15:09 (UTC)
- (!)意见 比较合理的做法,是乌君以普通编辑的身份投下保留票及理由,再作出讨论,并由其他管理员以公正的态度结案,而不是由管理员的意见凌架于其他编辑的讨论之上。--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2月1日 (日) 17:56 (UTC)
- 我建议发到互助客栈做更为广泛的意见征求。乌拉跨氪 2013年12月1日 (日) 15:09 (UTC)
- 乌拉跨氪所言实可理解,然而一票定存废者实亦比比皆是,况创立时间向非考虑之列,何以仅此例外?结论者,可援方针、指引或既有论点、论据而得出结论。不过,新论则可免则免。鉴之,翻其决,改处合并。
- 至于奉天街则建议另段再议,并请述明理据。至于未列名者,则未知为何,恕无可受理。--J.Wong 2013年12月5日 (四) 13:38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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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请恢复此条目,以供财富天下官方编辑—财富天下(留言) 2013年12月4日 (三) 04:00 (UTC)
- 无有效理由。--广雅 范★ 2013年12月4日 (三) 09:07 (UTC)
- 状态: 可独立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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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出道四年多于团体外有许多个人演艺活动,包含个人专辑、多部戏剧演出、综艺节目主持等作品,是否能取消重定向而有个人页面。以下附来源参考
维基百科个人英文页面 https://en.wikipedia.org/wiki/Lee_Gi-kwang
推出个人首张迷你专辑 http://newsen.com/news_view.php?uid=200904021024171002&search=title&searchstring=AJ
参与电视剧演出 http://news.nate.com/view/20101212n08851
演出特别剧 http://kpopn.com/2013/06/11/180601/
固定主持音乐节目 http://kpopn.com/2011/03/21/56680/
获得演艺奖项 http://kpopn.com/2010/12/31/47083/
固定主持综艺节目 http://star.mt.co.kr/view/stview.php?no=2010030413573211177&type=1&outlink=1—Surrealtops(留言) 2013年12月4日 (三) 09:02 (UTC) - 鉴有新据,证之符《人物收录准则》,乃翻前决,准予独立成文。--J.Wong 2013年12月5日 (四) 13:52 (UTC)
- 状态: 独立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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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先前因无关注度合并,但是最近出版了一本新书《航海王终极研究 2: 从原始生命与神话导出通往拉乎德尔的道路》里有一整个章节(约连续四页的篇幅)探讨了此虚构人物的能力、有关剧情与行动目的,可见此虚构人物的关注度已有提升,建议独立其文。—M940504(留言) 2013年12月5日 (四) 11:14 (UTC)
- (~)补充:此书于google图书找不到,我只好给出书局的外部链接,请见谅。--M940504(留言) 2013年12月5日 (四) 11:16 (UTC)
- (!)意见 该书日文原版是那一家出版社发行[1]?如和原漫画出版社没有直接关系应可接纳--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2月5日 (四) 11:28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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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马群雄先生的资料属实,并非捏造,他是我父亲,我帮他创建页面,为何要删除! -->—马骏腾(留言) 2013年12月5日 (四) 16:56 (UTC)
- 因为是个人宣传嘛。--广雅 范★ 2013年12月5日 (四) 23:04 (UTC)
- 状态: 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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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确为存在之女歌手—Iacfsunny(留言) 2013年12月5日 (四) 17:31 (UTC)
- 无有效复核理由。--广雅 范★ 2013年12月5日 (四) 23:07 (UTC)
- 状态: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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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非主要街道,没有任何来源。管理员在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3/11/11只有删除票下,并没有任何合符关注度方针的来源补充而作保留决定。—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2月6日 (五) 08:20 (UTC)
- (~)补充 另同日提删之南宁街、信息道、成都道 (香港)两者存废意见各半,但仍未有任何关注度来源出现,请再检验--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2月6日 (五) 08:26 (UTC)
- “奉天街”确未备来源,未符《关注度通用指引》,遂翻前决,续按存废议,改处删除。
- “南宁街”、“信息道”及“成都道 (香港)”亦然,存废议所得共识莫应有违于方针及指引,考虑意见未一,遂决冻其现状,改处无共识。
- 以上。--J.Wong 2013年12月7日 (六) 04:42 (UTC)
- 状态: 独立成文
- 查克拉 (火影忍者):相关删除纪录 · 链入页面 · 恢复
- 写轮眼:相关删除纪录 · 链入页面 · 恢复
- 复核理由:先前以无关注度为由合并,但是今日KevinSET发现了论文《动漫画作品中的《变身》研究―以火影忍者为中心》有介绍。学术论文可彰显关注度,建议独立其文。--M940504(留言) 2013年12月7日 (六) 06:22 (UTC)—M940504(留言) 2013年12月7日 (六) 06:22 (UTC)
- (!)意见 这论文与查克拉 (火影忍者)有关可以理解,但未明与写轮眼的关系。可否引述一二?--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2月7日 (六) 06:38 (UTC)
- 引述内容至此是否会侵犯著作权?我所提供的网站可下载论文,但是必须注册。--M940504(留言) 2013年12月7日 (六) 06:41 (UTC)
- (~)补充在电子全文的部分有提供下载链接,但不是所有的论文都有此项目。--KevinSET 2013年12月7日 (六) 07:26 (UTC)
- 引述内容至此是否会侵犯著作权?我所提供的网站可下载论文,但是必须注册。--M940504(留言) 2013年12月7日 (六) 06:41 (UTC)
- 我还是引述一小部分有关血轮眼的介绍好了,若有任何人认为侵权可直接移除,不用通知我
- “宇智波家族的成员天生拥有写轮眼的潜能(略)写轮眼也可以通过移植眼球的方法进行 ,这就让非宇智波家族也有获得写轮眼的可能。
观察眼:能够在一瞬间看穿所有的忍术(后略)
洞察眼:将只看过一次的术变成术于自己的东西的拷贝能力。(后略) (接下来约有804个字介绍血轮眼,之后尚有作者的总结) ” --M940504(留言) 2013年12月7日 (六) 07:55 (UTC)
- 状态: 搁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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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先前以无关注度合并,但是目前已找到论文《漫画《航海王》之互文性研究》,p.48~49、p.73~74均有介绍,建议独立成文—M940504(留言) 2013年12月7日 (六) 08:44 (UTC)
- 搁置,直至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五日存废讨论有所结果。--J.Wong 2013年12月8日 (日) 06:26 (UTC)
- 复核理由:管理员未有共识情况下删文,要求再次进行废存讨论—Sam16hk(留言) 2013年12月7日 (六) 14:54 (UTC)
- 再次送至存废讨论进行讨论。--广雅 范★ 2013年12月7日 (六) 18:22 (UTC)
- 状态: 转送存废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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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Shi.Zhao在wikipedia删除了我的叫"查理·B"的条目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9F%A5%E7%90%86%C2%B7B)
说的是"条目名称不合适", 可是这个条目名称是你们的管理员重新选的哦 (原名称zh.wikipedia.org/wiki/查理-B_(Charly_B))。直接被删除了,讨论页面也什么都没放,通知也没有。 我的工作就没有了。感觉有点尴尬。。。
如果有一个管理员选一个条目名称,然后这个名称被另一个管理员删除,那我们写条目的人还有什么办法在维基百科分享这个法国明星的资料呢?
我的Skype : zaiban_janin—206.225.134.128(留言) 2013年12月9日 (一) 08:51 (UTC)
- 状态: 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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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没有达成共识就删除;违反方针,挂关注度模板不到30天就删除(关注度模板2013年11月26日挂上)—欢颜展卷(留言) 2013年12月10日 (二) 02:15 (UTC)
- 状态: 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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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请检查2013年12月9日 (一) 09:34所删除版本与2013年8月10日 (六) 04:57所删除版本是否相似,印象中前者内容已能突显其关注度。—L!tt|e+ung?\2o/3=] 2013年12月10日 (二) 05:4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