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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志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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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志永
許志永
出生 (1973-03-02) 1973年3月2日51歲)
河南省商丘市民權縣
居住地北京市
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族漢族
語言漢語英語
教育程度博士
母校蘭州大學北京大學
職業學者人權捍衛者
活躍時期2003年-至今
機構北京公盟諮詢有限責任公司
研究領域法律學
知名作品《中國信訪報告》
《致習近平先生的公開信:一個公民對國家命運的思考》
《中國新公民運動》

許志永(1973年3月2日)是中國河南省商丘市民權縣人,公盟創始人之一,新公民運動的主要創始人和標誌性人物。許志永是中國著名青年法學家、憲政學者和公民維權的領軍人物[1]。是中國司法史上里程碑式的「三博士上書」事件即孫志剛事件中建議全國人大對《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進行違憲審查的提議者之一;倡導公民以非暴力的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2013年7月16日當局以「聚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再次將其拘留,目前被羈押在北京市第三看守所。

生平

File:Xu zhiyong at Gongmeng, 2009.jpg
2009年7月,執法人員對公盟檢查時,許志永與他們交談

1973年,許志永生於河南省民權縣,1990年就讀於蘭州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1995年,再入蘭州大學法律系攻讀法學碩士學位。1999年,就讀於北京大學法學院,師從著名法學家朱蘇力,2002年獲法學博士學位。2002年之後為北京郵電大學文法學院講師[1]

2011年7月30日,許志永與崔箏舉行婚禮。證婚人李昌平

2013年12月,許志永與王功權入選《外交政策》雜誌2013年度全球百大思想者。[2]

政治活動

公盟活動階段

2003年5月的「三博士」上書事件中,許志永首次走入公眾視野。那一年,大學畢業生孫志剛在廣州收容站被毆打致死。之後,許志永與另外兩名法學博士俞江、滕彪聯名上書全國人大常委會,要求對《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進行違憲審查,廢除收容遣送制度,對廢止該辦法起了推動作用[1]。同年10月,許志永和滕彪、俞江、張星水共同創辦了公益性民間組織「陽光憲道社會科學研究中心」(簡稱「陽光憲政」)[1]。同年12月4月,許志永和滕彪、俞江被中央電視台和司法部全國普法辦選為「2003年度十大法治人物」。

2003年7月,與張星水律師參與大午集團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的辯護,後孫大午獲釋。

2003年11月當選為北京海淀區人大代表。並於2006年連任成功。

2004年1月,與范亞峰、滕彪、秋風、王怡等法律學者共同起草完成了《完善我國憲法人權保護條款的建議》,提出了全面修改我國憲法人權保護條款使之形成了一個完整的人權保護體系的建議。

2004年2月,許志永博士接受邀請作為《南方都市報》總經理喻華峰案的代理人之一。

2004年起,常年關注河北承德案,廣東揭陽案,江西樂平案、福州陳信滔案等死刑冤案,投入大量精力。

2005年,與高智晟、滕彪、李和平、范亞峰等參與營救因代理陝北民營石油案而被以擾亂公共秩序的罪名逮捕的朱久虎律師。

2005年,陽光憲道社會科學研究中心無法繼續在北京民政局註冊,改名為「北京公盟諮詢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公盟),在北京工商局註冊。

2005年,被《亞洲周刊》選為「2005年度亞洲風雲人物」,一同入選的還有高智晟、郭飛雄、滕彪、李和平等其他十三名中國維權律師。[3]

2005年,為了撰寫《中國信訪報告》,許志永曾在北京南站的「上訪村」住過兩個月,還曾多次探訪京城內關押上訪民眾的「黑監獄」,並受到不法分子的毆打[1]

2005年下半年,為耶魯大學中國法研究中心訪問學者。

2006年初,主持撰寫2005年度《中國人權發展報告》。

2006年,為著名維權人士陳光誠提供法律援助,在辦案過程中多次受到毆打。

2006年12月,公盟著手開始對以北京為主的打工子弟學校的生存狀況和法律保障問題進行的調查研究,開始關注點城市新移民子女的受教育權利問題。

2006年,被《南方人物周刊》選為「年度十大青年領袖」。[4]

2007年8月,受山西黑磚窯受害者陳小軍和龐飛虎委託,許志永和滕彪律師為其提供法律援助。

2007年,主持關於國內法與《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銜接的研究報告。

2008年9月,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爆出,許志永和公盟為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做法律援助,做了大量工作,詳情見三聚氰胺奶粉事件#法律救助

2008年6月,許志永與公盟大力協助北京維權律師推動北京律協的民主選舉。8月下旬,律師們起草了《順應歷史潮流,實現律協直選——致全體北京律師、市司法局、市律協的呼籲》和《北京律師協會選舉程序(草案)》等文章,這些文章在網絡上迅速傳播,引起了各界關注。9月中旬,向北京市近16000名律師分別發出了信函。9月13日,直選律師開辦的《律師沙龍》網站開通運行。11月,向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律協發出《關於敦促律協換屆審計並公開財務的公開信》。12月,北京市律師協會七屆五次代表大會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北京市律師協會章程》。推動律協直選的活動以失敗告終。

2009年起許志永被剝奪上課資格,在2013年3月份起停發工資。

2009年7月14日,稅務局對公盟處以總額達142萬元的罰款。7月17日,民政局宣布取締公盟。7月29日早晨5時,一位警察和五名便衣將負責人許志永帶走。後被當局以「涉嫌偷稅」之名義指控並羈押於北京市第一看守所。[5]8月13日,被正式逮捕,逮捕通知書上寫的是「偷稅罪」,但有學者指出:「2009年2月28日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該修正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已經把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的罪名由「偷稅罪」改為「逃稅罪」,北京市公安局和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有關警官和檢察官沒有看該修正案,才會把罪名寫錯」。[6]

2009年8月23日,許志永被取保候審,暫時獲得自由。[7]

公民活動階段

2010年3月,原公盟以「公民」為新組織機構名,繼續從事公益維權活動。「公民」由許志永、王功權、黎雄兵、滕彪、李方平發起成立,是以建立約束權力的民主法治制度為目標,理性、建設性地推動民主、法治和社會正義的公民自發的公益組織。組織發起倡導以「自由,公義,愛」為主旨的新公民精神新公民運動

2010年8月21日,北京市公安局解除了對許志永的取保候審。

2010年12月,浙江樂清發生錢雲會事件。許志永等人組成公民調查團前往調查,得出錢雲會案件是普通交通事故的結論。[8] 此結論引發巨大爭議,受到包括他的好友郭玉閃[9]滕彪[10]等許多人的批評,許志永本人也因此獲得了「許普交」的綽號。

2011年11月,許志永參加北京市海淀區北郵選區的基層人大代表競選。官方推出的候選人包括北郵校長方濱興。許志永在競選過程中受到官方層層阻撓,未能列入正式候選人名單。總有效票數為22000多(一票可投多人)。其中有3500多人用「另填他人」方式投給許志永,但不敵方濱興的16000多票,最終落敗。[11][12]

2012年11月15日,許志永發出《致習近平先生的公開信:一個公民對國家命運的思考》。[13]11月24日,許志永被北京國保人員帶走。[14]

2012年12月22日在《紐約時報》中文網發表「一名漢人對一名自焚藏人的哀悼」,對藏區連環自焚事件‎‎中「為自由而死」的藏人的關注。[15]

2013年2月26日在北京地鐵站口發放傳單,呼籲在京無北京戶口的市民在2月28日到北京市教委大樓前聚眾,表達要求教育權平等的呼聲。27日遭北京國保傳訊[16]

2013年4月12日,許志永應香港中文大學和滕彪的邀請,計劃去香港參加「孫志剛案十周年研討會」。在機場過了邊檢候機之後被限制人身自由,從此被軟禁在家。7月16日正式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被刑事拘留。引發廣泛的抗議[17] 。8月22日,許志永被批捕。[18]

採訪

在2008年《經濟觀察報》的專訪中,許志永說要效仿甘地,他說[19]:

「我覺得中國面臨的改革不僅僅是政治制度的改革,也是政治文化的改革。現代文明政治不僅要有一套憲政制度,還要有一批人作為憲政的第一推動者,讓憲政制度良好的運轉,我覺得我們這代人要扮演這個角色。過去很多從事政治的,就是靠我有多少人馬有多少槍,但是我認為那是一種暴力的力量,我們要走到另一個極端去,走到極致,用自己的承擔、自己的受苦喚醒人性中善良的一面,直到這種善良成為整個社會的主流,讓那些暴虐的氣息蕩然無存,讓那些野蠻暴力的傳統徹底被壓制,它們將成為末流,只有在這個基礎上,這個社會才能真正建立一個現代文明的國家。」

在《南方人物周刊》對許志永的一次採訪中,許志永表示,在目前中國的現實社會中,在立法方面發展一般、但由於民主制度沒有跟上時代的發展,公權力監督和約束的力度不夠,權大於法的濫行,導致了在執法司法層面所表現出來的法治不健全。並向記者透露了自己目前所做的一切的動因[20]

「有了健全的民主制度,比如真實的公開的選舉,權力會受到制約,再加上民主制度健全過程中強大的道義力量對政治文化的改造,民主制度才能良好運轉。這也是我們一直在推動制度建設的動因。」

在《時尚先生》雜誌一個關於中國夢的專題,問及他的中國夢,許志永說[21]

「我希望我們是個自由幸福的國家。每個人不需要違背良心,只要靠自己的才能和品德就可以找到合適的位置;一個簡單而幸福的社會,人性的善得到最大的張揚,惡得到最大的抑制;誠實、信用、友愛、互助將成為我們生活的常態,沒有那麼多煩惱和憤怒,每一個人臉上是純真的笑容。」

評價

網絡專欄作家、許志永的朋友許知遠在其2007年寫著的文章《我們的進步年代》裡,稱許志永是一個激情洋溢、信念單純的人,並推測許志永是因為擁有著社會底層的生活經驗以及家庭教養,使得他對社會上的弱勢群體有著本能的同情心,因此尋求公正,也就演變成為許志永血液里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到了2009年,在許志永被捕之後,則寫了一篇名為《我們這一代》的文章,文章裡回顧了許志永之前所作的努力,並如此評價許志永和其他合作人員[22]

「對社會滿懷責任與深情,想通過自己的法律知識去幫助困境中的陌生人,以減少這個社會的不公,給那些悲觀無力者希望。」

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1.3 1.4 新闻人物:维权律师许志永. VOA. Aug 6, 2009 [2009-08-12].  Authors list列表中的|first1=缺少|last1= (幫助)
  2. ^ 2013 Global Thinkers. Foreign Policy. Dec 29, 2013 (英語). 
  3. ^ 中国维权律师法治先锋. 亞洲周刊. 2005年12月. 
  4. ^ 青年领袖领跑未来. 南方人物周刊. 2006年4月18日. 
  5. ^ 公盟負責人許志永被刑事拘留
  6. ^ 北京市公安局逮捕通知書把罪名寫錯了,思寧
  7. ^ 中國維權律師許志永獲取保候審
  8. ^ 公盟“钱云会之死真相”调查报告(第二版). 2011-01-25. 
  9. ^ 公民社会该如何行动?——对许志永调查报告的简单诊断. 2011-01-18.  Authors list列表中的|first1=缺少|last1= (幫助)
  10. ^ 分裂的真相——关于钱云会案的对话. 2011-01-17.  Authors list列表中的|first1=缺少|last1= (幫助)
  11. ^ 人大代表选举:许志永PK方滨兴. 德國之聲. 2011-11-11 [2011-11-24]. 
  12. ^ 中国网络防火墙之父方滨兴高票当选地方人大代表. 法廣中文網. 2011-11-11 [2011-11-24]. 
  13. ^ 许志永: 致习近平先生的公开信——一个公民对国家命运的思考. 法廣中文網. [2012年11月19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年11月26日) (中文(中國大陸)). 
  14. ^ 公盟许志永被警方问话至今无音信. 美國之音. [2012年11月26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年11月26日) (中文(中國大陸)). 
  15. ^ 一名漢人對一名自焚藏人的哀悼, 紐約時報中文網, 2012年12月22日
  16. ^ 许志永推特. 
  17. ^ 维权人士许志永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被拘. 紐約時報中文網. 2013年07月18日 [2013-07-18]. 
  18. ^ Gillian Wong. Chinese citizens movement leader arrested. 美聯社. 2013年08月23日. 
  19. ^ 许志永:我有英雄主义情节. 南方周末官方網站. 2008-11-12. 
  20. ^ 最迫切的问题是独立司法. 南方周末官方網站. 2009-06-22 [2009-08-18]. 
  21. ^ 我们的时代-时尚先生许志永的中国梦. 看中國網站. 2009-08-13 [2010-01-06]. 
  22. ^ 我们的进步年代. 金融時報. 2007-07-05 [2009-08-18] (中文(中國大陸)).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