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汝明
刘汝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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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清朝直隶省献县 |
逝世 | 中华民国台湾省台北市 |
效命 | 中华民国 |
军种 | 中华民国陆军 |
服役年份 | 1912年-1952年 |
军衔 | 二级上将 |
部队 | 西北军 |
统率 | 29军副军长、第68军军长、第四绥靖区司令长官、第8兵团司令官 |
参与战争 | 北伐、中原大战、抗日战争、徐蚌会战 |
获得勋章 | 青天白日勋章 |
刘汝明(1895年—1975年4月28日),字子亮,直隶省献县 (今河北省献县)人,中华民国陆军二级上将。冯玉祥手下的“十三太保”之一。[1]
生平
刘汝明早年入冯玉祥领导的第16混成旅。国民军成立后,刘汝明就任警备第1旅旅长。后来升任西北军暂编陆军第10师师长。北伐后的1929年(民国18年),任国民革命军第5路军总指挥兼第12军军长。1930年(民国19年)中原大战之后,被任命为宋哲元领导的第29军副军长。[1][2]
1933年(民国22年),刘汝明参加长城抗战,任第143师师长。1936年(民国25年),兼任察哈尔省政府主席。抗日战争爆发后的1937年(民国26年),就任第68军军长。不久被剥夺军指挥权。[1][2]
抗日战争结束后,刘汝明出任第4绥靖区司令官。1948年(民国37年),被任命为第8兵团司令官。[1][2]在第二次国共内战中,刘汝明的军队参加了徐蚌会战(淮海战役),其间受到中国共产党方面策反,但被刘汝明拒绝,刘汝明还扣押了前来策反的中国共产党方面的周镐等人,押往南京。蒋介石也极力拉拢刘汝明。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渡江战役时,刘汝明自行决定率其五十五军和六十八军从安徽贵池撤至福建漳州。[3] [1][4]
1949年8月,奉蒋介石、陈诚之命,驻漳州的刘汝明第八兵团率五十五军接防厦门,厦门原来的守军、蒋介石嫡系的李良荣二十二兵团的二十五军和五军的二OO师则奉命调往大小金门。中国人民解放军于1949年10月17日攻占厦门时,刘汝明即率残部乘船逃往台湾高雄港。由于陈诚规定,凡来台湾的部队,首先必须放下武器,然后按指令登陆、行军、宿营。刘汝明残部抵达高雄时,不肯缴械。陈诚遂下令,限期徒手登陆,否则便将船击沉。刘汝明的残部乃被陈诚收编,刘汝明兵团彻底瓦解。刘汝明下船时,有宪兵前来“陪同”。汤恩伯称:“厦门失守,是部队执行命令未能彻底。”台北的《中央日报》也发文责备厦门守军执行上级命令不力,矛头直指刘汝明。刘汝明由此一蹶不振。 [1][4]
1975年(民国64年)4月28日,刘汝明在台湾逝世。享年81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