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仰杜
外观
唐仰杜(1888年—1951年4月29日)[1],字露岩,回族,山东邹县人,生于四川成都。中华民国政治人物。
生平
唐仰杜的父亲在清朝末年在四川省任知府,唐仰杜即生于四川成都。在京師译学館学习俄語後,他中举人,被授予学部七品京官。
中華民国成立後,他任山東省議会議員。1923年(民国12年)4月,他任山東省会市政厅总办。国民政府北伐期间济南事件发生,唐仰杜因有責任而辞職。此後,他一度任山東省政府主席韓復榘手下的北寧铁路局文書科長,不久便辞職。
中華民国臨時政府成立後的1938年(民国27年)3月,山東省公署(省長:馬良)成立,唐仰杜被任命为財政厅厅長。翌年1月,他继馬良之後任山東省省長[2],负责省内的治安強化及扫荡中国共産党的工作。
1940年(民国29年)3月,臨時政府同汪精卫的南京国民政府合流,唐仰杜继续担任山東省省長。同年9月,他兼任華北政務委員会委員。翌年,日本方面认为其貢献很大,東條英機为他亲笔题赠感謝状。1945年(民国34年)2月,他改任華北政務委員会工務总署督办。同年中,他任全国经济委員会常務委員。
日本投降、汪精卫政权崩溃後,唐仰杜被蒋介石的国民政府在北平逮捕,押送南京。然而他没有被判刑,而是继续收监。中華人民共和国成立後,唐被移送济南,交山東省人民法院審理。1951年4月12日,唐以漢奸罪被判处死刑,4月29日執行。唐仰杜享年64岁。
注释
参考文献
- 「唐仰杜」「山東省情網」(山東省地方志办公室网站)内「山東省省情資料庫」
- 劉寿林等編. 民国職官年表. 中華書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 最新支那要人伝. 朝日新聞社. 1941.
中華民国臨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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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民政府(汪精卫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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