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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使用時期
公元5世紀至今
書寫方向從左至右 編輯維基數據
語言漢語
相關書寫體系
父體系
漢字
姊妹體系簡化字
粵語白話文
ISO 15924
ISO 15924Hant (502), ​Han (Traditional vari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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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漢字(英語:Traditional Chinese characters[註 3]網頁語言代碼zh-Hant[註 4])是現代漢語中文)書寫的最基本單元——漢字的主要體系之一,也是上古時期各大文字體系中唯一傳承至今、連續使用時間最長的主要書寫系統。這一體系現在常被稱為繁體中文(英語:Traditional Chinese,直譯為「傳統中文」),與簡體中文(英語:Simplified Chinese)相對。

名稱

由於近代歷史演變的複雜因素,中文傳統漢字現有不同名稱及內涵的差異:

臺灣

中華民國稱傳統漢字為「國字」,又名「正體字」(正體中文[1][2][3][4][5][6][7],是台灣唯一的中文字體標準。

教育部函,民國65年(1976年)9月13日臺(65)社字第24416號

主旨:(中華民國)學校學生應習正體字,以學生為對象之用書,亦應以正體字印製,不得使用簡體字。

資料來源:《教育部公報》第21卷,第5-6頁。(1976年9月30日)

國字」、「正體字」、「標準字」是台灣對傳統漢字的官方名稱,但「繁體字」「繁體中文」的叫法在臺灣亦很常見。馬英九總統臺北市長任內要求市府教育局通函各市府、學校與民間單位,推行「正體字」非「繁體字」之正名宣導[8],並於2004年,親自參與撰寫《臺北市政府推行使用正體字說帖》,親自到臺灣微軟公司建議將Windows作業系統中的「繁體字」正名為「正體字」[9][10][11][12][2]

中國香港、澳門

香港澳門迴歸以後,現階段並未徹底隨中國大陸使用簡體字,官方的正式使用文字為英文、傳統漢字(「繁體字」,民間也有「正體字」、「原體字」、「深筆字」等稱法)和簡體字,教學和民間行文普遍使用傳統漢字,但是隨著與內地經貿往來的加強,工商業也開始興起簡體字的使用。

中國大陸

1964年5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直屬的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頒布《簡化字總表》,中國大陸推行簡化字,與之對應的傳統漢字則稱作繁體字(民間亦有「正體字」、「老字」、「深筆字」等稱法)用以與官方實施的簡化字印刷書寫標準區分[13][14][15][16],還有一些漢字未簡化,繼續沿用,稱為傳承字

嚴格來講,「繁體字」這個詞只在一個字存在簡化字時使用,如某漢字無對應的簡化字,則屬於傳承字範疇。但在某些時候,港澳台通行字體會被籠統的稱為「繁體字」;大陸規範漢字(包括簡化字和未被簡化的傳承字)分別會被籠統的稱為「簡體字」,不過其實此系統和台灣香港澳門的用字系統的差異除了簡繁漢字本身的分別外,也有很大部份源於不同的異體字選擇和字形的分別[註 5],所以「簡體中文」的筆畫不一定較少,例如大陸規範字「强」[註 6]比港澳台通行的「強」字多一畫[17],「氾濫」大陸規範字寫作「泛滥」,其中「泛」比「氾」多兩畫[註 7],再如《簡化字總表》將「谷」、「穀」合併為「谷」,「山谷」的「谷」與傳統寫法相同,這類「一簡多繁」的例子還有很多。

新加坡、馬來西亞

新加坡的華文(華語)教學在1969年以前使用繁體中文,1976年後官方採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制訂的簡化字,但民間仍然通行繁體中文。

馬來西亞的華文(華語)學術界在1976年後開始統一使用簡體中文;然而繁體字在大眾媒體中普遍存在著,例如華人商店的招牌、舊告示及許多非學術類中文書籍,香港台灣所出版的書籍也有在市場上流動。當地許多中文報章(印刷版《東方日報》和《南洋商報》除外)都會使用「標題繁體字,內容簡化字」的方式讓簡繁中文並存。除此之外,所有本地中文報章(當中也包括《東方日報》)之官方網站都是以繁體中文為主要文字。

歷史

在歷史、文化方面,東亞各地受漢文化影響而形成漢字文化圈。在20世紀之前,以傳統漢字書寫的文言文,在中國、朝鮮半島琉球日本越南等地被使用在幾乎所有正式的文書上。

此外,傳統漢字也影響華人以外各國發展本地固有詞彙的書寫系統,例如:

傳統在越南使用的漢字(儒字)今只在學術研究中使用。然而日本現今仍廣泛使用漢字,其中舊字體寫法基本相當於中文正體字。

漢字簡化

漢字簡化可追溯至新文化運動中關於文字及語文教言和國家發展的討論。

1932年中華民國教育部公佈《國音常用字匯》(見現代標準漢語),確定了現代中國國語標準音系,還收錄了部分「破體」、「小字」等宋元以來「通俗的簡體字」。中國正式以國家體制推行簡體字是在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六月發佈《簡體字推行法令案》(編號001090002A008),1935年8月21日,教育部終於以部令11400號正式公佈《第一批簡體字表》,公佈推行的簡體字為324個。1936年1月15日國民黨中央召開第五次政治會議,會上國民黨中央委員和考試院長戴季陶提交簡體字緩行提案,《第一批簡體字表》於是被暫緩執行。[18][19]

195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頒布《漢字簡化方案》,1964年《簡化字總表》共收2274個簡化字及14個簡化偏旁[註 9],簡化字形很多來自草書楷化[註 10]或文獻中筆畫簡單的俗字[註 11]異體字古字假借字[註 12],也有當代人的創造[註 13]。當時中華人民共和國,試圖將中文羅馬化毛澤東在一封給同學的信件中題道:「拼音文字是較便利的一種文字形式。漢字太繁難,目前只作簡化改革,將來總有一天要作根本改革的。[20]」他公布了其文字革命的第一策劃案,並由郭沫若主持,把簡化前的漢字稱作「繁體字」,簡化後的漢字稱作「簡化字[註 14]。另外,未經省略部首並在「規範漢字」(通行文字體)中沿用下來的漢字則被稱作「傳承字」。

各地標準

文字現代化的常見基礎工具為標準化[14][16][21][22],而因為各地政府的漢字標準有所不同,「正體字」、「繁體字」有不同的標準和意涵。

臺灣

臺灣沿用傳統漢字,稱之為正體字,其標準為中華民國教育部頒布的《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稱「甲表」共收常用字4808字、《次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稱「乙表」共收次常用字6334字,並含9個單位詞,共計6343字、《罕用字體表》稱「丙表」收罕用字18388字、《原異體字表》稱「丁表」共收異體字18588字,補遺22字,並以此四表收錄字為現行國家標準中文標準交換碼納編(CNS11643)編碼依據;另於2004年公佈《新異體字表》計收70833字,此五表為臺灣正體字標準總計收錄為十萬零五千五十一字[23][24][25][26]。 並公布用語說明

  • 「正字」為中華民國教育部之《常用字表》、《次常用字表》、《罕用字表》所收錄之字,或2004年公佈《新異體字表》編輯新增之正字[24]
  • 「異體字」為文獻上與正字同音義而異形者,此乃中國文字孳乳演變的實況紀錄,形體流變的自由與旁歧的現象,歷來對它的稱呼很多,除異體字外 ,還有俗字、訛字、雜體、別體等[23]

其選字參考資料為《中文大辭典》、《中華大字典》、《辭海》、《辭源》、《辭通》、《康熙字典》、《說文解字詁林》等合計百餘種,經系統整理歸納成為現行正體字標準,字體的選用乃就現有字形加以挑選,並非另創新形,字體研訂或從古,或從俗,皆以符合六書原理為原則,字體選取具教育意義,所以通行字體仍具原有字構者,優先考慮[27][28],部份因標準字體採用原則而例外,例如「裏」從俗作「裡」,「衆」被認為是俗寫而「眾」才是正寫[29]

香港、澳門

港澳的繁體字以《常用字字形表》為標準。港澳和臺灣的差異整體來說並不算多,像「攜」等字都一致。但也有些字的分別則較明顯,如港澳用「裏」「衞」「着」[30],台灣用「裡」「衛」「著」[31]

中國大陸

大陸以簡化字傳承字規範漢字,目前大陸出版繁體中文印刷品時,大多使用宋體新字形,《簡化字總表》和《通用規範漢字表》附件《規範字與繁體字、異體字對照表》[32]收錄的繁體字均為宋體新字形,不同於傳統的明體宋體),與港澳臺使用的繁體字有些差異(例如港台從「綠」,大陸繁體從「緑」)。另外,大陸和港台對異體字的認定並不相同,例如大陸認為「强」是正體字,「強」是異體字,但在港台卻恰好相反。在大陸,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錯別字生造字為不規範漢字[3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二、三條規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普通話規範漢字,國家推廣普通話,推行規範漢字;第九、十、十一、十三條規定,公務、教學、出版物、公共服務行業中使用規範漢字;第十七條規定下列情形可以保留或使用繁體字、異體字

書法字用繁體、印刷體用簡體在中國大陸是允許的,且非常普遍。
  1. 文物古蹟;
  2. 姓氏中的異體字[註 15]
  3. 書法、篆刻等藝術作品;
  4. 題詞和招牌的手書字;
  5. 出版、教學、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6.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的特殊情況。

正簡字體對應

大陸與港台正體字取字差別示例
簡化字 簡化字總表
中對應的繁體
香港 臺灣
绿
线

註:實際應用中,兩岸三地的繁體中文出版物並不拘泥於本地的標準,有時也會使用其他字形和異體字。

正簡字體示例
正體字 簡化字
[註 16]
[註 17]
正簡多對一示例
正體字 簡化字
沖/衝
發/髮[註 18]
干/幹/乾[註 19]
后/後
斗/鬥[註 20]
丑/醜
術/朮[註 21]
仆/僕[註 22]
朴/樸[註 23]
葉/叶[註 24]
御/禦
制/製
辟/闢
价/價
谷/穀
面/麵(麪)
丰/豐
淀/澱
沈/瀋
郁/鬱
划/劃
里/裏(裡)
歷/曆
系/係/繫
御/禦
云/雲
適/适[註 25]
咸/鹹

用語差異

由於國共內戰,1949年後台灣香港中國大陸的人民之間長期缺乏交流,使中文在用詞習慣和新詞彙常有所不同。自1980年代以來,各種外來科技術語、文藝作品不斷引進,令這種現象變得更加明顯。同樣地,在台灣及香港也存在一些類似的差異。台灣亦有許多詞彙源自當地,並有別於香港用法的情況。

兩岸三地譯名用語差異範例
原文 中國大陸 香港 台灣
ballpoint pen 圆珠笔 原子筆 原子筆
calculator 计算器 計數機 計算機
hard disk 硬盘 硬碟 硬碟
Inception 《盗梦空间》 《潛行凶間》 《全面啟動》
ブリーチ 《境·界》 《漂靈》 《死神》
Margaret Thatcher 撒切尔夫人 戴卓爾夫人 柴契爾夫人
software 软件 軟件 軟體

因此繁體中文又可細分為「台灣用語」和「香港用語」,而非籠統地歸納作「繁體用語」。除此之外,部分中國大陸人士和許多海外華人亦使用繁體中文,用以學術研究或文化傳承。鑒於他們的用語可能會同時涉及所謂的「繁體用語」和「簡體用語」,僅僅用「繁體用語」和「簡體用語」來區分所有中文用語的差異性是遠遠不夠的。

隨著網絡時代到來,華語人士開始不斷認識相互的用語,各種用語相互滲透,例如廣州地鐵的「出口资讯(Exit Information)」,「資訊」一詞原為港台習慣用語,但後來中國大陸也能經常見到。暫時來說,各地的政府都不會大量更改用語習慣,但在閱讀方面,地區詞不太會成為嚴重的地域問題。

電腦中的使用

由於電腦及數位網路的廣泛應用,當代漢字現代化的標準重心漸轉移到電腦及網路中的漢字標準[14][16][21][22],這些標準又稱數位漢字[37]

印有注音、倉頡和大易碼的繁體中文鍵盤

由於台灣是使用正體中文的地區中最早發展中文電腦者,且近年經濟發達,電腦中的「國際中文」長期以來其實代指繁體中文,意即絕大部份軟體的國際中文版使用的是台灣的用語和翻譯,此等軟體亦通行於港澳地區或其他使用繁體中文的社群。由於台灣和香港在一些用語上的分別明顯,不少開放原始碼軟體,例如GNOMEKDE的繁體中文版都分拆為「中文(台灣)」和「中文(香港)」兩個版本,分別使用於台灣或港澳地區流行的翻譯用詞。

編碼

繁體中文自1980年代以來通常使用Big5中文編碼,中華民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佈一套名為「中文標準交換碼CNS 11643的官方編碼,並普遍用於台灣的戶政、役政資訊系統中,而國立台灣大學圖書館亦使用CCCII 編碼。

中國大陸於1993年針對GB 2312編碼擴展得到的GBK編碼,以及在2000年提出、2005年修訂的GB 18030編碼中,都採用簡體字形和繁體字形共存的方式,佔據不同的編碼位置。近年來,Unicode跨語言編碼集出現,也得到了廣泛使用。香港所使用的即為採用Unicode的UTF-8編碼,同時因港澳地區使用一些特殊的粵語字,其政府也用UTF-8發行香港增補字符集

網頁

萬維網聯盟建議使用zh-Hanszh-Hant[註 4]這一IETF語言標籤作為語言屬性的值和Content-Language的值,以分別說明網頁使用的是簡體中文或繁體中文[38]

傳統漢字稱呼及地位爭議

中國大陸

江澤民題字「發展現代郵政,滿足社會需要」中,「发(發)」是簡化字,「現(现)」「郵(邮)」「滿(满)」「會(会)」是繁體字。

中國大陸以簡化字和未被簡化的傳承字為「規範漢字[39],大陸官方文件中「繁體字」是簡化字的反義詞,「正體字」則是異體字的反義詞,簡繁體字的標準是《簡化字總表》,如「护」是簡化字,「護」是「繁體字」,而正異體字的標準是《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此表名為「第一批」但至今未出台「第二批異體字整理表」)[40][41][42],如「堤」是正體字,「隄」是異體字[43]。《通用規範漢字表》於2013年6月5日正式頒佈,該字表整合了《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1955年)、《簡化字總表》(1964年初發表,最後修訂於1986年)、《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1965年)、《現代漢語常用字表》(1988年)以及《現代漢語通用字表》(1988年),成爲社會一般應用領域的漢字規範,原有相關字表從即日停止使用。

香港、澳門

香港澳門使用傳統漢字,在歷史政治因素之下為他國管轄,並不受中國大陸推行簡化字之影響,另在回歸之後基於一國兩制亦無改變原有傳統漢字之使用。但由於開放中國大陸自由行的影響,香港和澳門的商店有時會為大陸遊客而之只提供簡化字的宣傳單張、大型廣告板、交通路線圖或路牌等,這亦引起了部份本地居民的不滿[44],而引起許多批評聲浪,並將若干簡化字鄙稱為「殘體字」以示其字體簡化品質不佳與不合理。[45]

臺灣

臺灣的官方文字中華民國教育部所制定的國字標準字體為標準,稱為「國字」、「正體字」或「標準字」[46],並整理歷史文獻上的各種簡筆字異體字俗體字等,歸納統合為異體字[23],用字和香港澳門大致相同,不過也有例外(例如「」和「」字、「」和「」字等)。俗字台灣亦經常出現,例如「臺」寫作「台」(「臺灣」、「台灣」、「台湾」的寫法都可以接受,但「台灣」、「台湾」少用於正式文件)、「鏽」寫作「銹」等[47],在有些變體字方面,如「体」與「辞」等,中華民國教育部雖承認但視為異體字[48]。比較特別的是臺北市政府在馬英九任職市長期間推行正體字運動,內外文宣一律作「臺北市」而非「台北市」。[49]

名稱爭議

顏真卿楷書書法,部份文字的寫法與目前的正體中文字有所差異,其異體字如「亰」、「貟」納入中華民國教育部頒布的異體字表。

原本的標準文字皆稱「正書」、「楷書」或稱「正字」,傳統漢字在簡化前並沒有「繁體字」之說[50],只有正體字與俗體字之分區[51][52],1935年8月中華民國教育部曾公布《第一批簡體字表》,採用了錢玄同所編《簡體字譜》(2400餘字)中的324個,明確說明:「簡體字為筆畫省簡之字,易認易寫,別於正體字而言,得以代繁寫之正體字[53]。到了1956年中國大陸頒佈《漢字簡化方案》之後,才開始用繁體字稱呼傳統漢字[50]。因此傳統漢字支持者認為由於傳統漢字的筆畫並未增加,理應保存其「正」稱,稱為「正體字」。[46]馬英九是強調使用「正體字」一詞的政治人物之一,馬英九的總統文稿引用古訓「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註 26]來強調「繁體字」有負面意涵,應使用「正體字」來強調「正規」、「正統」與「正式」之意[9][52]香港亦有人發起「繁體字」改稱「正體字」的運動[54],認為「繁體字」的「繁」含「繁瑣」之貶義[46]

亦有簡化字支持者認為文字變革是自然的事,用「正體字」來稱呼傳統漢字,有暗示簡化字是「歪體」之嫌[55]以來各類手寫文獻使用現今通行簡化字者多不勝數,簡化字既然被定為規範漢字,就是中國大陸的「正體字」[46]

申請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

全球華人目前使用傳統漢字約 4000 萬人,約只有簡化字用戶(絕大多數在中國大陸)的33分之1[9],據統計中國大陸習慣寫簡化字的占95.25%,寫繁體字的只占0.92%,有3.84%的人是繁簡併用[46][50],因此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有意以臺灣通行的「傳統漢字」(正體字)申請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由於中華民國已失去聯合國席位,沒有權利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提請申報世界遺產[50],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些學者認為應以「漢字」申遺[46]北京師範大學教授王寧則表示「我們剛開過申遺名錄的討論會議,漢字被列在名錄上面,但我們把它刪掉了。漢字符號不需要保護,它有延續性,幾千年都沒有間斷過發展和傳承。申遺是為了搶救瀕危的文化,而漢字的情形並不是這樣。」另外他也表示「我從不否認簡體字存在弊端,我們曾經提出恢復八個繁體字,比如『乾濕』的『乾』,和『幹部』的『干』區分開,但就是這八個字也沒能通過」等。[56]在歷經了中國近代歷史演變,對於傳統漢字稱謂與簡化爭議已久,曾經在中華文化圈廣泛使用的傳統漢字,現在的用戶銳減為簡化字用戶的33分之1[9],申遺行動突顯出傳統漢字需受到保護之憾。[50]

繁簡之爭

  • 一些人認為簡化字可減少書寫所耗費的時間、精力;筆畫減少較為簡單,可減輕學習難度,在現代資訊快速流動時具有更大的適應空間,[57]簡化字結構清晰,更容易辨認,這一點在一些簡化前的形近字身上體現的尤為明顯,如「画(畫)」「书(書)」「昼(晝)」等,這也使簡化字在印刷時可以採用更小的字體,節省油墨資源。
  • 簡化字批評者認為現行的簡化字能減省的精力相當有限,例如「夹(夾)」、「涡(渦)」、「凉(涼)」等字只減少了一畫,而且大陸的規範漢字中尚有「餐」、「囊」、「疆」等大量筆畫多的常用漢字。簡化字有諸多問題,例如:部分字形近容易誤認、無法呈現內涵及解釋字源[註 27][58]、合併漢字導致歧義增加、喪失藝術美感、破壞漢字系統性、無法完全廢除傳統漢字導致想要閱讀古代文獻或其它繁體書籍必須額外學習等。
  • 有觀點認為,漢字簡化自始就有一個誤區,即將中國文盲率居高不下歸罪於繁體字「難認、難讀、難寫」,但事實上影響識字率的更多是社會經濟以及教育因素,而非字體難易程度。例如18世紀之前,中國的識字率約為5%,為世界最高,這得益於當時中國經濟繁榮、教育普及,但在中世紀歐洲鄉村,除了牧師之外就再也沒有幾個識字的人[59]台中教育大學中文系教授鄭蕤指出,沒有簡體字時,大家不覺得寫正體字有多辛苦,但一有簡體字,大家在求方便的情況下,很容易就選寫簡體字中華民國前總統陳水扁也曾使用簡體字在公眾場合題字,多次將陳姓寫成簡體;身為中華民國在野黨領袖的蔡英文也使用簡體書寫過公開信[60]

其他傳統漢字

漢字文化圈中尚有日本韓國等國家有類似正體字的傳統漢字。

日本

1946年,日本內閣公布《當用漢字表》,收錄的1850字中131字採用新字體,原寫法則被稱作「舊字體」。新字體多為略字(簡筆字),但亦有少數增添筆畫的情況,如「歩(步)」。另外,基於同音漢字書寫規則,不少當用漢字外的漢字被替換成另一個不同的漢字,其中一些寫法與中國大陸簡化字相同,如「牴触(觸)」改成「抵触[61]

1981年,日本內閣公告了僅僅作為「目標」而非「強制」的《常用漢字表》,收錄1945字[註 28],其中新字體355個[註 29],加上《人名用漢字表》收錄的11個新字體、《表外漢字字體表》收錄的22個「簡易慣用字體」,日本政府公布的新字體共389字[註 30],其簡化程度總體而言不如中國大陸簡化字言部金部糸部等常用部首沒有簡化。

在日本,日常生活主要使用新字體,但政府並未宣布廢止舊字體。在專有名詞等很多場合中,舊字體仍可使用。

朝鮮、韓國

朝鮮漢字韓語:한자漢字 hanja)也稱「韓國漢字」或「韓文漢字」等,是朝鮮語/韓語中使用的漢字,通常用來書寫由漢語日語傳入的漢字詞。

朝鮮漢字字形大約相同於中國繁體字日本舊字體,唯少數字形有異,如「」(曹)。

朝鮮漢字在年輕人中的使用頻率不高,通常都轉由諺文書寫。

越南

傳統在越南使用的漢字--儒字,目前只在學術研究上使用,用來表示從古代的漢語中引入的漢字詞。

註釋

  1. ^ 詳見名稱
  2. ^ 詳見名稱
  3. ^ 「Traditional Chinese」是專有名詞,兩個詞首字母均大寫。
  4. ^ 4.0 4.1 「zh」代表中文,「Han」代表漢字、「t」代表「Traditional」(傳統)。
  5. ^ 比如别(別)、没(沒)
  6. ^ 中國大陸將「強」視為「强」的異體字廢除
  7. ^ 「廣泛」的「泛」是傳承字,《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將「氾」、「泛」合併為「泛」
  8. ^ 真名」是日本對漢字的古稱,而「假名」是將漢字視作單純表音符號的一種表記法。漢字是語素文字,但假名則為一種表音文字
  9. ^ 簡化字總表》的《說明》裡有提到:「第三表所收的是應用第二表的簡化字和簡化偏旁作為偏旁得出來的簡化字。漢字總數很多,這個表不必盡列。例如車字旁的字,如果儘量地列,就可以列出一二百個,其中有許多是很生僻的字,不大用得到。現在為了適應一般的需要,第三表所列的簡化字的範圍,基本上以《新華字典》為標準。未收入第三表的字,凡用第二表的簡化字或簡化偏旁作為偏旁的,一般應該同樣簡化。」所以盡列(算入生僻的字)的結果,簡化字會突破2,274個字。
  10. ^ 許多偏旁如讠[訁]、饣[飠]、纟[糹]、钅[釒]、呙[咼]、见[見]、页[頁]、贝[貝]、车[車]、东[東]、门[門]、马[馬]等來自草書,其類推簡化字也因而來自草書。
  11. ^ 比如「观」、「备」、「总」、「关」、「质」等簡化字是從「觀」、「備」、「總」、「關」、「質」等的俗字「覌」、「俻」、「縂」、「関」、「貭」等演變而來。
  12. ^ 比如谷[穀]、后[後]、斗[鬥]、舍[捨]、卷[捲]、丑[醜]、叶[葉]等等
  13. ^ 《簡化字溯源》探討了《簡化字總表》第一、二表(第三表為以第二表簡化字和簡化偏旁作部首的類推簡化字)482 個簡化字和14個簡化偏旁的來源,第一類「在過去的辭書、其他出版物和實物資料中有與現在的簡化字完全相同的字形」共 325 字與 10 個簡化偏旁;第二類「在過去的各種資料中,只有與今天的簡化字相近的字形」佔 49 字與 3 個簡化偏旁;第三類「曾在民眾中廣泛而長期使用,但查不到具體資料的字形。此類字說明其為群眾的創造,或在某個範圍流行」有 113 字與 1 個簡化偏旁。
  14. ^ 「簡體字」是中華民國第一批簡體字表》所用的名稱,影響很大,微軟簡體中文版」Windows系統亦用此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的稱呼上一向是「簡化字」,包括《簡化字總表》及現有的字詞典。
  15. ^ 例如中國大陸將「甯」視為「寧」的異體字廢除,再將「寧」簡化為「宁」,導致「寧」、「甯」兩姓合為「宁姓」,《通用規範漢字表》規定「甯」可用於姓氏人名;但《通用規範漢字表》對於議論頗多的繁體字,並未恢復一個[34],「涂」、「塗」兩姓合為「涂姓」,「黨」與「党」兩姓[35]合為「党姓」,因為有不少字簡化時被合併至另一字;還有一類特殊情況,中國大陸已經廢止的二簡字規定「蕭」簡化作「肖」,大陸地區目前蕭姓族人的身份證登記有的使用「萧」字,有的使用「肖」字[36]
  16. ^ 「檉」、「蟶」類推簡化作「柽」、「蛏」,但「怪」字與「聖」無關
  17. ^ 作門屏之間解的古字「宁」讀ㄓㄨˋ,為避免此「宁」字與「寧」的簡化字混淆,原讀ㄓㄨˋ的「貯」、「佇」、「苧」、「紵」簡化為「贮」、「伫」、「苎」、「纻」。
  18. ^ 「發」讀fā,「髮」讀fà。
  19. ^ 「乾枯」的「乾(ㄍㄢ)」簡化為「干」,「乾坤」的「乾(ㄑㄧㄢˊ)」不簡化。
  20. ^ 「斗」讀ㄉㄡˇ,「鬥」讀ㄉㄡˋ。
  21. ^ 「术」(zhú)原寫作「朮」,如中藥白朮,與「術」(shù)不同。
  22. ^ 「前仆後繼」的「仆」讀pū,「僕人」的「僕」讀pú。
  23. ^ 「朴」讀ㄆㄧㄠˊ(朴姓)或ㄆㄛ(朴刀)、ㄆㄛˋ(例如中藥厚朴),「樸」讀ㄆㄨˇ。
  24. ^ 「葉」讀ㄧㄝˋ,「叶」本讀ㄒㄧㄝˊ(協)。
  25. ^ 古人南宮适李适的「适」讀ㄎㄨㄛˋ(括)
  26. ^ 出自《論語·子路》。
  27. ^ 如:「聖」簡化為「圣」、「僅」簡化為「仅」、「鳳」簡化為「凤」、「風」簡化為「风」等,其中「乂」「又」傾向「符號化」。
  28. ^ 2010年,日本追加196個新的常用漢字,並削除5個漢字,合計共2136字。
  29. ^ 由於「」、「」和「」被合併簡化為「」,355個新字體對應的舊字體有357個。
  30. ^ 但亦有不少收錄於辭書,而政府未予以公示的舊字體,如《表外漢字字體表》中有「」無「」,再加上擴張新字體問題,新字體數量遠不止389個。

參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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