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字
簡化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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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
使用时期 | 20世紀50年代至今 |
书写方向 | 從左至右 |
语言 | 漢語 |
相关书写体系 | |
父体系 | |
姊妹体系 | 繁體字 粵語白話文 |
ISO 15924 | |
ISO 15924 | Hans (501), Han (Simplified varia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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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字,民间俗稱簡體字[註 1],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以《简化字总表》[註 2]为標準的中文字体,这一体系常被称为简体中文(英語:Simplified Chinese),其簡化字形很多來自草書楷化[註 3]或文獻中筆畫簡單的俗字[註 4]、異體字、古字、假借字[註 5],也有當代人的創造[註 6]。同时,也有很多汉字沒有簡化,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千年以来字体皆未改变,称为傳承字。中國大陸和台湾、香港、澳门的用字系统的差异除了简繁汉字本身的分别外,也有很大部份源于不同的异体字选择和字形的分别[註 7],所以“简体中文”的笔画不一定较少,例如大陸規範字「强」[註 8]比港澳台通行的「強」字多一畫,「氾濫」大陸規範字寫作「泛滥」,其中「泛」比「氾」多兩畫[註 9],再如《簡化字總表》將「谷」、「穀」合併為「谷」,“山谷”的“谷”與傳統寫法相同,這類“一簡多繁”的例子還有很多。
國民政府在大陸時期所推動的漢字簡化運動與中共所推行的廢除漢字運動是完全不同的,兩者不可混淆。中國大陸現今所使用的簡化字為毛澤東時期推行廢除漢字的過渡性政治產物[1][2]。(实为不正确繁体字和简体字都是象形文字与拼音文字没有直接的联系,要说从象形文字过渡到拼音文字就象先前的韩文夹杂着汉字书写随着时间推后汉字数量逐渐减少直到消失,及日文夹杂汉字书写倒象过渡到拼音文字的过渡文字)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奉蘇聯指示編制《漢語拼音方案》,並推動逐步廢除漢字改用拉丁文,1964年公告、1986年修订的《简化字总表》收錄了2274个简化字及14个简化偏旁[註 10];20世纪六七十年代中蘇交惡,中國不再響應蘇聯汉字拉丁化政策,二简字因此廢止,但《简化字总表》中的简化字獲得保留并被定為“規範漢字”,与之相對的繁体字(中华民国官方稱正体字)則被定為“不規範漢字”。
新加坡在1969年曾推出自己的《简体字表》(有别于中国大陆字形),新加坡于1974年正式采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简化字总表》,马来西亚的汉字简化工作稍晚于新加坡,在1981年2月出版了《简化字总表》。[3]日本也有在传统汉字(舊字體)的基础上簡化漢字,此类简笔字称为「新字體」,其中一部分字形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简化字相同。
历史
- 1920年(民国9年),钱玄同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文章,提倡简化汉字。鲁迅提出“汉字不灭,中国必亡”的说法。
- 1931年(民国20年),徐澤敏的《常用簡字研究》出版。
- 1931年9月26日,「中國新文字第一次代表大會」在 海参崴舉行「中國新文字第一次代表大會」,中共代表瞿秋白、吳玉章等人與蘇聯共同草擬「北方話拉丁化新文字」,並發表中蘇雙方13條共同宣言:(節錄)「中國漢字是古代封建社會的產物,成了統治階級壓迫勞苦群眾的工具之一」、「要根本廢除象形文字,以純粹的拼音文字代替。並反對用象形文字的筆劃來拼音或注音」、「大會反對中國資產階級的所謂統一國語運動」[4]。
- 1935年(民国24年)8月中華民國教育部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采用了钱玄同所编《简体字谱》(2400余字)中的324个,[5]附说明:1)简体字为笔画省简之字,易认易写,别于正体字而言,得以代繁写之正体字;2)本表所列之简体字,包括俗字、古字、草书等体,俗字如“体、宝、岩、蚕”等,古字如“气、无、処、广”等,草书如“时、实、为、会”等,皆为已有而通俗习用者。
- 1936年(民国25年)2月,中華民國教育部奉行政院命令,訓令暂不推行简体字。[6][7]
- 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的群众曾经创造了许多简笔字,这些新造字被称为“解放字”,如拥、护、卫、胜、窜、忧、运、动、进、敌、适、积、极、击、华、沟、邓、历、跃、艺、钥、乡、宪、习、团、队、灭、吨、丛等等[8]。
- 1952年在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下成立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重点研究汉字简化问题。
- 1953年3月25日,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汉字整理组成立,开始着手拟定《常用汉字简化表草案》。专家们采用普遍通行的简体字为主,辅以草书楷化的方法,选定了在群众中比较流行的700个简体字,拟出第一稿。但毛泽东看过后却很不满意,提出:“700个简体字还不够简,作简体字要多利用草体,找出简化规律,作出基本形体,有规律地进行简化。汉字的数量也必须大大减缩,一个字可以代替好几个字,只有从形体上和数量上同时精简,才算得上简化。”[9]文改会估計漢字難以在短時間改為拼音文字,中間會有新舊文字的過渡時期,因此在策略上需破壞漢字形體,削弱漢字效用,以簡化字創造漢字內部利於拼音化的條件[10]。
- 1954年12月,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改组为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简称文改会,直属于国务院。
- 1955年10月,《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经全国文字改革会议讨论通过,会后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根据讨论的结果作了修改,修改后的草案经国务院汉字简化方案申请委员会审定。
- 1955年12月22日,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公布《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其中收录的39个选用字习惯上看作简化字。
- 1956年1月28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
- 1956年1月31日《人民日报》全文发表了国务院的《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汉字简化方案》。
- 1964年5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出版《简化字总表》。
- 1965年出版《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規定字形,表中用字如「奥(奧)、温(溫)、争(爭)、盗(盜)、遥(遙)、黄(黃)、吕(呂)」等很多時候會被看作简化字。
- 1975年5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拟出《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并报请国务院审阅。
- 1977年12月20日,公佈《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称为“二简字”,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次日,《人民日报》开始试用“二简字”。
- 1978年7月,中宣部发出通知,在报纸、刊物、图书等方面停止试用“二简字”。
- 1986年6月24日,国务院发出《国务院批转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和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的请示〉的通知》,宣布废止“二简字”。
- 1986年10月10日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刊载在10月15日的《人民日报》,共收2274个简化字及14个简化偏旁,赟(贇)等类推简化的生僻字没有收录[11],“叠(疊)”、“覆”、“像”、“囉”(类推简化为“啰”)不再简化为“迭”、“复”、“象”、“罗”。
- 1986年發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內收通用字7000個(含《現代漢語常用字表》中的3500字)。這個表亦代替了1965年出版的《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收6196字),規範了中國大陸的印刷字形標準,另外亦恢復了在《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中被淘汰了的15個異體字為規範字。
- 2009年8月12日,教育部《通用規範漢字表(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新发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收录常用字6500个,比原来的通用字表减少了500个,对于议论颇多的繁体字,并未恢复一个。[12]
- 2013年6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佈《通用規範漢字表》,含附表《规范字与繁体字、异体字对照表》,社会一般应用领域的汉字使用以《通用规范汉字表》为准。[13]
简化原则
錢玄同簡化原則
- 假借字,采用一个同音或者近音的字代替。其中有些是采用了更古的汉字,例如:「丰」与「豐」;「腊」与「臘」。有时候,使用同一个字的更古代的简单版本(如「从」与「從」)。
- 形声字,借用形声字的原理,将原有的形声字更换形旁或声旁使之更简单。
- 草书楷化,将草书的写法转成楷体,如「专」和「專」。
- 特徵字,原来的字可能有多个部分,现在仅保留其具有特徵的一部分,如「医」与「醫」。
- 轮廓字,保留原来字的轮廓,如「鸟」和「鳥」等。
- 会意字,借用会意字的造字原理,用较简单的表意部件来代替原来的复杂笔画。如「泪」和「淚」;「尘」与「塵」。
- 符号字,將原來字中筆畫較繁複的部分變成簡單符號,例如「鸡」与「鷄」。
- 偏旁类推字,从简化的偏旁部首类推出由它们合成的字的简化,如「讠」与「訁」,「钅」与「釒」。
這些原則頗為籠統,尚不能涵括實際的漢字簡化方法。但這些原則頗具代表性,簡化字政策亦採用了不少。
《第一批简体字表》簡化原則
1932年中华民国教育部公布《国音常用字汇》,确定了现代中国国语标准音系,还收录了部分“破体”、“小字”等宋元以来“通俗的简体字”。1935年1月,国语统一筹备会第二十九次常务委员会召开,通过了“搜采固有而较适用的”的《简体字案》。如案名所示,它不是为新文字定策,而是提出将已在流通的简体字加以整理,以作为标准字。所谓"固有的比较实用的简体字"即为:
一,现行的俗体字;
二,宋元以后小说中的俗字;
三,章草(汉魏时代的草书);
六,碑碣上的别字。[15]
《汉字简化方案》簡化原則
以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簡化字研訂時所採用的原則:[來源請求]
- 从俗从简
- 规范化:
- 消除异体字
- 突出形声特性
- 尽量保留表意特性
- 稳定性
- 实用性
- 适当的艺术性
1952年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确定了以“述而不作”作為漢字簡化的原則。同年,毛泽东指出「简化」不只是字體形象上簡化,更要合併漢字[註 11],減少規範漢字的數量[9]。
簡化方法
有許多簡化字並不依從漢字原來的六書系統。然而簡化字也不是一個獨立的、新的系統,依賴對繁體字之改造,因此也不能完全脫離於六書系統自成體系。整體來說,在制訂簡化字的過程中,採用了以下的方法:
字型結構簡化
以此方法簡化的字,全部收錄在《简化字总表》「第一表」與「第二表」裡。第一表列出「不可用作簡化偏旁的字」,共350個。第二表列出「可作簡化偏旁用的字」,共132個,另含「簡化偏旁」14個。「第一表」與「第二表」的簡化方法大同小異。兩表分開、清楚標明「第二表」裡的簡化字與簡化偏旁,主要是因為這些可以再延伸運用,滋演出「第三表」。
- 以現有同音字或近音字代替
- 通假字固定化,例:余(餘)[註 12]、后(後)、里(裏/裡)
- 大多以普通話為準,例:丰(豐)、谷(穀)、丑(醜)、斗(鬥)、面(麵)、制(製)、征(徵)、症(癥)、划(劃)、干(乾、幹)、台(臺、檯、颱)、冲(衝)、种(種)、郁(鬱)、沈(瀋)、淀(澱)、范(範)、苹(蘋)、松(鬆)、困(睏)、折(摺)、冬(鼕)、板(闆)、帘(簾)、筑(築)、辟(闢)、仆(僕)、朴(樸)、家(傢)、姜(薑)、伙(夥)、秋(鞦)、千(韆)、朱(硃)、致(緻)、刮(颳)、据(據)、出(齣)、才(纔)[註 13]、累(纍)、蒙(矇、濛、懞)、卜(蔔)、回(迴)、旋(鏇)、曲(麯)、才(纔)、克(剋)、舍(捨)、系(係、繫)、咸(鹹)、向(嚮)、御(禦)、吁(籲)、准(準)、几(幾)、合(閤)、胡(鬍)、洒(灑)、涂(塗)、卷(捲)[註 14]、愿(願)、据(據)、表(錶)、夸(誇)[註 15]、漓(灕)、云(雲)、芸(蕓)、沄(澐)、佣(傭)、云(雲)[註 16]、吓(嚇)[註 17]、朮(術)、別(彆)。少数以方言為準,例:叶(葉)、柜(櫃)、价(價)。
- 把現有的行、草書楷化(占字最多,超过一半)[16]
- 例:当(當)、韦(韋)、书(書)、门(門)、长(長)、乐(樂)、车(車)、兴(興)、头(頭)、实(實)、东(東)、专(專)、过(過)、报(報)、尔(爾)、尽(盡)、为(為)、寿(壽)、会(會)、发(簡自「髮」,但「發」亦簡化為該字[17])
- 以簡單符號替換原來的偏旁,最常用的符號為“又”、“乂”
- 例:对(對)、赵(趙)、邓(鄧)、观(觀)、欢(歡)、叹(嘆)、难(難)、鸡(鷄)、聂(聶)、凤(鳳)、冈(岡)、风(風)[18]、刘(劉)
- 省去字形的一部分,約100多字
- 例:广(廣)、厂(廠)[註 19]、宁(寧)[註 20]、习(習)、亲(親)、业(業)、乡(鄉)、开(開)、关(関)、医(醫)、声(聲)、凿(鑿)、号(號)、虫(蟲)、巩(鞏)、时(時)、际(際)、标(標)、录(録)、厌(厭)、压(壓)、赶(趕)、孙(孫)、儿(兒)、扫(掃)、妇(婦)、尸(屍)、洼(窪)、务(務)、雾(霧)、宝(寶)、茧(繭)、粜(糶)、条(條)、随(隨)、椭(橢)、堕(墮)、虽(雖)、齿(齒)、击(擊)、虏(虜)、虑(慮)、卤(鹵、滷)、录(録)、誊(謄)、协(協)、奪(夺)、奮(奋)、糞(粪)、隶(隸)、飞(飛)、类(類)、疖(癤)、竞(競)
- 省去字形的一部分後,再加以變形
- 例:丽(麗)、归(歸)、显(顯)、爷(爺)、缠(纏)、兽(獸)、显(顯)、县(縣)、悬(懸)、处(處)、杂(雜)、胁(脅)、岭(嶺)、节(節)[註 21]
- 改換形聲字的聲旁,大多以普通話為準
- 例:毙(斃)、钟(鐘鍾)、舰(艦)、邻(鄰)
- 加入聲旁。用声旁替换字的一部分,餘下的部分未必是形聲字裏的形旁
- 例:华(華)、毕(畢)、宪(憲)、宾(賓)、胜(勝)、历(歷曆)[註 22]
- 採用俗字、罕用异体字或歸原古字[註 23]
- 例:尘(塵)[19]、灶(竈)[20]、肤(膚)[21]、从(從)[22]、众(眾)[23]、网(網)[24]、与(與)[25]、无(無)、电(電)[26]、礼(禮)[27]、体(體)[28]、国(國)[29]、凭(憑)[30]、双(雙)[31]、阳(陽)[註 24]、阴(陰)[註 25]、踊(踴)、万(萬)[32][33][34]、触(觸)、浊(濁)、独(獨)[35][36]
- 模仿日文假名
- 例:卫(衛)(根據參與文字改革工作的文字改革委員會委員易熙吾書中所述,此字為日文字來自日文片假名ヱ,ヱ的罗马音为we[37][38],然亦有學者以為是「衛」字中的「韋」上部之省。[註 26][39]。
有時候同一個簡化字會採用多種結構簡化方法,例如「与」既是「與」字省去了偏旁,同時也是古字;又如「鬆」減形後簡化為「松」,而本身又是假借字。
类推簡化
《简化字总表》第一表为不可用作简化偏旁的简化字,共350个。第二表列出「可作簡化偏旁用」的132個字:
A | 风〔風〕 | 卢〔盧〕 | 属〔屬〕 | |||
---|---|---|---|---|---|---|
爱〔愛〕 | G | 虏〔虜〕 | 双〔雙〕 | |||
B | 冈〔岡〕 | 卤〔鹵、滷〕 | 肃〔肅〕 | |||
罢〔罷〕 | 广〔廣〕 | 录〔録〕 | 岁〔歲〕 | |||
备〔備〕 | 归〔歸〕 | 虑〔慮〕 | 孙〔孫〕 | |||
贝〔貝〕 | 龟〔龜〕 | 仑〔侖〕 | T | |||
笔〔筆〕 | 国〔國〕 | 罗〔羅〕 | 条〔條〕 | |||
毕〔畢〕 | 过〔過〕 | M | W | |||
边〔邊〕 | H | 马〔馬〕 | 万〔萬〕 | |||
宾〔賓〕 | 华〔華〕 | 买〔買〕 | 为〔爲〕 | |||
C | 画〔畫〕 | 卖〔賣〕 | 韦〔韋〕 | |||
参〔參〕 | 汇〔匯、彙〕 | 麦〔麥〕 | 乌〔烏〕 | |||
仓〔倉〕 | 会〔會〕 | 门〔門〕 | 无〔無〕 | |||
产〔産〕 | J | 黾〔黽〕 | X | |||
长〔長〕 | 几〔幾〕 | N | 献〔獻〕 | |||
尝〔嘗〕 | 夹〔夾〕 | 难〔難〕 | 乡〔鄉〕 | |||
车〔車〕 | 戋〔戔〕 | 鸟〔鳥〕 | 写〔寫〕 | |||
齿〔齒〕 | 监〔監〕 | 聂〔聶〕 | 寻〔尋〕 | |||
虫〔蟲〕 | 见〔見〕 | 宁〔寧〕 | Y | |||
刍〔芻〕 | 荐〔薦〕 | 农〔農〕 | 亚〔亞〕 | |||
从〔從〕 | 将〔將〕 | Q | 严〔嚴〕 | |||
窜〔竄〕 | 节〔節〕 | 齐〔齊〕 | 厌〔厭〕 | |||
D | 尽〔盡、儘〕 | 岂〔豈〕 | 尧〔堯〕 | |||
达〔達〕 | 进〔進〕 | 气〔氣〕 | 业〔業〕 | |||
带〔帶〕 | 举〔擧〕 | 迁〔遷〕 | 页〔頁〕 | |||
单〔單〕 | K | 佥〔僉〕 | 义〔義〕 | |||
当〔當、噹〕 | 壳〔殻〕 | 乔〔喬〕 | 艺〔藝〕 | |||
党〔黨〕 | L | 亲〔親〕 | 阴〔陰〕 | |||
东〔東〕 | 来〔來〕 | 穷〔窮〕 | 隐〔隱〕 | |||
动〔動〕 | 乐〔樂〕 | 区〔區〕 | 犹〔猶〕 | |||
断〔斷〕 | 离〔離〕 | S | 鱼〔魚〕 | |||
对〔對〕 | 历〔歷、曆〕 | 啬〔嗇〕 | 与〔與〕 | |||
队〔隊〕 | 丽〔麗〕 | 杀〔殺〕 | 云〔雲〕 | |||
E | 两〔兩〕 | 审〔審〕 | Z | |||
尔〔爾〕 | 灵〔靈〕 | 圣〔聖〕 | 郑〔鄭〕 | |||
F | 刘〔劉〕 | 师〔師〕 | 执〔執〕 | |||
发〔發、髮〕 | 龙〔龍〕 | 时〔時〕 | 质〔質〕 | |||
丰〔豐〕 | 娄〔婁〕 | 寿〔壽〕 | 专〔專〕 |
再加上讠[訁]、饣[飠]、纟[糹]、钅[釒]、呙[咼]等14個「簡化偏旁」,言、食、糸、金一般只作左旁时简化,讠、饣、纟、钅一般只能用于左偏旁(“辯”、“罰”、“辮”、“絲”、“銜”等字亦簡化為“辩”、“罚”、“辫”、“丝”、“衔”等字,但“信”、“誓”、“燮”、“飧”、“餐”、“系”、“絮”、“紫”、“淦”、“鎜”、“鏖”、“鑫”等字不簡化)。
利用這些簡化字和簡化偏旁,可以系統化地类推出更多簡化字,其中較常用的1,753個字,收錄於《简化字总表》第三表(「签」和「须」在第一表中为「籤」和「鬚」的简化字,在第三表中又作为「簽」和「須」的简化字)。例如:「蟲」已简化作「虫」,「蛊[蠱]」类推简化,但虫部其它汉字不是「虫[蟲]」的类推简化字;「爾」已简化作「尔」,「迩[邇]、弥[彌瀰]、祢[禰]、玺[璽]、猕[獼]」类推简化,但“你”不是「尔[爾]」的类推简化字;「氣」已简化作「气」,「忾[愾]、饩[餼]」类推简化,但“汽”不是「气[氣]」的类推简化字;「幾」归并簡化作“几”,「讥[譏]、叽[嘰]、饥[饑]、机[機]、玑[璣]、矶[磯]、虮[蟣]」类推简化,但“肌”等字不是「几[幾]」的类推简化字;「聖」已简化作「圣」,「柽[檉]、蛏[蟶]」类推简化,但“怪”不是「圣[聖]」的类推简化字;「识[識]、帜[幟]、织[織]、炽[熾]、职[職]」是简化偏旁「只[戠]」的类推简化字,但“枳、咫”等字不是「只[戠]」的类推简化字,“戠”字本身不简化为“只”。運用簡化字和簡化偏旁時,應注意下面幾項要點:
- 《简化字总表》所說的偏旁,不限於左旁和右旁,也包括字的上部下部內部外部,總之指一個字的可以分出來的組成部分而言。這個組成部分在一個字里可以是筆畫較少的,也可以是筆畫較多的。例如「镂[鏤]」字,「钅[釒]」固然是偏旁,但是「娄[婁]」也作偏旁。
- 「第二表」裡的132個簡化字,無論單獨用、或是作其他字的偏旁用,都以同樣的方法簡化。例如「單」在「第二表」裡簡化成「单」,依此方法,可以類推獲得:弹(彈)、婵(嬋)、冁(囅)、等等,收錄於「第三表」。
- 有些偏旁类推简化字是稍加修改的,如“丝(絲,两横相连)、毂(轂,去掉冖下一小横)、宽(寬,去掉“見”旁邊的一點)、变(變,「攵」改为「又」)、飨(饗,改变为左右结构)”等字。
- 「第一表」所收的是「不能作偏旁用」的簡作字,共352個。這些字的繁體一般都不用作其他字的偏旁。有些能作其他字的偏旁,但也不能依照同樣方法簡化。例如“習”在「第一表」裡簡化作「习」,但「褶」、「熠」等字不簡化。
- 在《漢字簡化方案》中已簡化的繁體字,不能再依偏旁類推方法來簡化。換句話說,已經在「第一表」或「第二表」裡簡化的字,不能另外再用其他偏旁來簡化。例如(瀋)已經在「第一表」裡歸併簡化成「沈」,因此不能按「第二表」裡的「审[審]」類推簡化為「渖」。又例如(過)已經在「第二表」裡簡化成「过」,因此不能按「第二表」裡的「呙[咼]」類推簡化。
- 偏旁類推範例:
- 龸(𦥯):学(學)、觉(覺)、黉(黌)
- 单(單):弹(彈)、婵(嬋)、冁(囅)
- 页(頁):颜(顏)、颌(頷)、顺(順)、额(額)
- 专(專):传(傳)、转(轉)、砖(磚)
- 饣(食):饭(飯)、饱(飽)、饲(飼)、饺(餃)
注意所謂「偏旁類推」,必須根據以上所列的要點執行才可。許多人依直覺自行「發掘」簡化原理,造成了不正確的「類推」,將實際使用的簡化方法錯認成一個不合理、前後不一致的系統。也有學者以文字簡化前的中文傳統為基礎,來衡量簡化後的新文字系統,忽略在簡化過程中已從新定義過的「偏旁」與「偏旁類推」,混淆了簡化是否「有條理」與簡化是否「應當」、是否「破壞傳統」兩件不相關的問題[40]。
- 錯誤的類推實例:
- 見了「汉(漢)」、「难(難)」、「瘫(癱)」等簡化字,自以為「又」是「漢」字右方的簡化偏旁,拿來類推「叹(嘆)」、「滩(灘)」可以,但是碰到「叹(歎)」、「欢(歡)」、「劝(勸)」、「灌(不簡化)」、「罐(不簡化)」又不行。
廢除異體字
《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此表名为“第一批”但至今未出台“第二批异体字整理表”,于2013年被《通用规范汉字表》取代)經過多次調整,總共淘汰異體字上千字,從同音(不一定完全同義)的“異體字”中選出一字,當规范字。如果此字已經在《簡化字總表》中簡化,則全部淘汰的異體字一律由簡化字代替。
- 例:于(於[註 27])、耻(恥)、采(採)、册(冊)、踪(蹤)、潜(潛)、查 〔査〕、游(遊)、志(誌)、却(卻)、脚(腳)、伫(佇)、奸(姦)、够(夠)、并(並併)、决(決)、净(淨)、减(減)、晋(晉)、况(況)、凉(涼)、凄(淒)、叙(敘敍)、强(強)、墙(牆)、泛(汎氾)、喂(餵)、烟(煙)、撑(撐)、蝎(蠍)、梁(樑)、淋(痳)、隽(雋)、杆(桿)、棱(稜)。《簡化字總表》的《附录》收录了《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中习惯被看作简化字的39个规范字:呆[獃騃]、布[佈]、痴[癡]、床[牀]、唇[脣]、雇[僱]、挂[掛]、哄[閧鬨]、迹[跡蹟]、秸[稭]、杰[傑]、巨[鉅]、昆[崑崐]、捆[綑]、泪[淚]、厘[釐]、麻[蔴]、脉[脈]、猫[貓]、栖[棲]、弃[棄]、升[陞昇]、笋[筍]、它[牠]、席[蓆]、凶[兇]、绣[繡]、锈[鏽]、岩[巖]、异[異]、涌[湧]、岳[嶽]、韵[韻]、灾[災]、札[剳劄]、扎[紥紮]、占[佔]、周[週]、注[註]。
- 選字時多有採用結構簡單的古字。
- 例:异(異)[41]、尸(屍)、灾(災、烖、菑)[42]
- 選字時多有採用結構簡單的俗字。
- 例:杰(傑)[43]、猫(貓)[44]、猪(豬)[45]、呆(獃、騃)[46]
- 采用异体字之一作為模板,再加以簡化。
- 例:「歎」作「嘆」之異體,再將「嘆」簡化成「叹」[47];「雞」作「鷄」之異體,再將「鷄」簡化成「鸡」;「閒」作「閑」之異體,再將「閑」簡化成「闲」;「豔」作「艷」之異體,再將「艷」簡化成「艳」;「嫋」作「裊」之異體,再將「裊」簡化成「袅」;「牆」作「墻」之異體,再將「墻」簡化成「墙」;「俻」為「備」的异体字,以「俻」简化成「备」;「嵗」為「歲」的异体字,以「嵗」简化成「岁」;「関」為「關」的异体字,以「関」简化成「关」;「閙」為「鬧」的异体字,以「閙」简化成「闹」。
採用新字形
新字形源於1965年出版的《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其中所選用之字形,多以手寫俗體為準。1988年出版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內收通用字7000個,繼而代替了《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由於新字形從俗從簡,有些字筆劃少於傳統舊字形,常被錯認為《简化字总表》裡的簡化字。以下舉出幾個範例。
- 「釆」在新字形成為「米」
- 例:奥(奧)、粤(粵)
- 從「囚」改從「日」
- 例:温(溫)、媪(媼)
- 將折省寫為點
- 例:虚(虛)、嘘(噓)
- 「⺥」與「爫」在新字形成為「⺈」
- 例:争(爭)、静(靜)、睁(睜)
- 「奐」在新字形成為「奂」
- 例:换(換)、焕(煥)
- 其他
- 例:盗(盜)、遥(遙)、黄(黃)、吕(呂)、禄(祿)、别(別)、没(沒)、内(內)、吴(吳)、卧(臥)、荆(荊)、户(戶)、兑(兌)、彦(彥)、毁(毀)、秃(禿)、抛(拋)
合併簡化示例
有不少字简化时被合并至另一字,具体有三类情况:
一是用已经存在的简单的字代替复杂的字,如“丑”代替“醜”、“冲”代替“衝”、“后”代替“後”、“谷”代替“穀”、“朮”(zhú)代替“術”(shù)、“斗”(dǒu)代替“鬥”(dòu)。
二是用一个新的简化字代替两个或多个字,如“發”(fā)和“髮”(fà)合并为“发”、“鐘”和“鍾”合并为“钟”。
三是部分合并,即将某字部分意义加载到另一个笔画简单的字上,该字其他意义仍然保留的,如:藉口、憑藉的「藉」簡化作「借」,慰藉、狼藉等的藉仍用「藉」;瞭读liǎo(瞭解)时,简作「了」,读liào(瞭望)时作「瞭」,不简作「了」;乾坤、乾隆的「乾」讀qián(前),不簡化为「干」;宫商角徵羽的「徵」讀zhǐ(止),不簡化为「征」。
“汉字简化”有时将字源和意义不相关、甚至读音也不同、历史上从未或很少通用的字进行合并,如“叶”(读xié)和“葉”(读yè)合并为“叶”、“适”(读kuò)和“適”(读shì)合并为“适”、“朴”(读piáo或pō、pò)和“樸”(读pǔ)合并为“朴”,这样一来就容易误读,例如:唐德宗李适的“适”(kuò)就常被误读为shì,中药白朮的“朮”(zhú)就常被误读为shù。
許多繁簡轉換的軟體,在簡轉繁無法正確的轉換。常見轉換失敗或錯誤的字有「后」、「干」、「复」,因此許多情況下,簡轉繁的文章仍可識別原文是簡化字,下表列舉了一些漢字及其本義,「被合併的字」列出了該字可能對應的繁體字(不包括其自身),簡化後右邊的字被左邊的代替,左邊的字兼具本義和被合併漢字的意義[48]。
字 | 本義 | 被合併的字 |
---|---|---|
卜 | 占卜/卜姓 | 蔔 |
仆 | 向前跌倒 | 僕 |
朴 | 读pò 朴树,如中药名:厚朴/读piáo 朴姓/读pō,朴刀 | 樸 |
适 | 读kuò(括),罕用古字(古人名:李适、南宫适) | 適 |
朮 | 读zhú。中药名:苍术、白术;人名:金兀术、术赤 | 術 |
叶 | 读xié,同“协” | 葉 |
沈 | 读shěn,沈姓/读chén,同“沉” | 瀋 |
宁 | 作门屏之间解的宁读zhù(柱)。为避免此宁字与寧的简化字混淆,原读zhù的貯、佇、苧、紵作贮、伫、苎、纻 | 寧 |
苧 | 薴(níng)簡化為苧,是芳香有機化合物;但苧(zhù)本是苎麻,多年生草本植物,簡化為苎。 | 薴 |
姜 | 姜姓 | 薑 |
干 | 盾、冒犯、牽連 關涉、請求、水邊、天干 | 乾(读qián时不简化,如“乾坤”)、幹 |
征 | 远行/讨伐 | 徵(读zhǐ时不简化,如“宫商角徵羽”) |
了 | le,助词/liǎo結束、完全,如“了却”、“受不了” | 瞭(读liào时不简化,如“瞭望”) |
斗 | 读dǒu,容量,斗笠、斗篷;星名(北斗、斗宿 ) | 鬥 |
后 | 皇帝的正妻、先秦指代君主 | 後 |
党 | 古族名“党项”/党姓 | 黨 |
蔑 | 蔑有消滅、微小(如蔑視)、拋棄、輕侮等義。 | 衊 |
沖 | 用液體澆、水撞擊的;本义:向上涌流,如“沖天”;幼小,空虚,金庸小说中有冲虚道长 | 衝 |
于 | 文言虛詞,後接動詞,構成動作/于姓 | 於 |
万 | 读wàn,同“萬”/读mò,複姓:万俟 | 萬 |
丑 | 十二地支之一,夜裡一點到三點为丑時 | 醜 |
郁 | 浓郁/郁姓 | 鬱 |
厂 | 厂部,读hàn,山崖(古字);ān,同“庵” | 廠 |
广 | 广部,读yǎn,義為依山而建之屋;ān,同“庵” | 廣 |
表 | 表示、表達 | 錶 |
范 | 范姓 、范陽 | 範 |
谷 | 山谷/谷姓 | 穀 |
淀 | 浅的湖泊 | 澱 |
松 | 松樹 | 鬆 |
里 | 长度单位/故里、巷 | 裏(裡) |
帘 | 帘,酒家帜(后起字)。 | 簾 |
胡 | 胡亂/胡姓/胡人 | 鬍 |
须 | 必須、須要、須知 | 鬚 |
板 | 成片的較硬物體 | 闆 |
布 | 織物/姓氏 | 佈 |
只 | “只”在中古以后与“祗”通,表示“僅僅、惟一”的意思。副词“只”与量词“隻”在古书中绝不通用 | 隻、祗 |
余 | 我/余姓 | 餘 |
几 | 小或矮的桌子 | 幾 |
尸 | 古代祭祀時代表死者受祭的人 | 屍 |
游 | 水裡行動、流動/不固定 | 遊 |
台 | 地名,如台州、天台山/敬辞,如:兄台/通“臺” | 臺、檯、颱 |
吁 | 歎息、歎詞/表示驚疑 | 籲 |
云 | 說話 | 雲 |
价 | jiè价人(古時派遣傳送東西或事情的人) | 價 |
系 | 系統、系列 | 係、繫 |
丰 | 容貌姿態美好 | 豐 |
面 | 面子、表面 | 麪(麵) |
志 | 志願 | 誌 |
准 | “准”是“準”的俗体,但近代有了分工:“准”字只用於“准許”之意。 | 準 |
出 | 與"入"相對、顯露 | 齣 |
升 | 容量單位,升、陞、昇三字在“升高”的意義上相通 | 陞、昇 |
愿 | 老实谨慎:诚~。 | 願 |
御 | 驾驶车马/治理,统治/对帝王所作所为及所用物的敬称 | 禦 |
才 | ①僅,同“纔”;②才能、能力。 | 纔 |
么 | “幺”(yāo)的俗體。“麼/麽”字由“幺/么”和“麻”合成 | 麼/麽 |
秋 | 四季中的第三季 | 鞦 |
千 | 數字,即1000 | 韆 |
扎 | 刺、鑽、奮力支撐 | 紮 |
凶 | 不吉利/年成不好/喧嘩 | 兇 |
腊 | 腊(xī),乾肉。 | 臘 |
蜡 | 音zhà,古祭名。 | 蠟 |
累 | lěi,积累/lèi,勞累/léi,缠缚,通“纍”。 | 纍 |
克 | 胜/克制,通“剋”。 | 剋 |
合 | “合”义比“閤”宽,“閤”同“闔”,如“闔家”亦作“閤家”、“合家”。 | 閤 |
札 | 書信 | 劄 |
占 | 姓氏/占卜 | 佔 |
并 | 并州/同「併」 | 並、併 |
扣 | 套上、戴上/拘留 | 釦 |
托 | 承舉、襯 | 託 |
划 | 撥水前進/合算 | 劃 |
致 | 緻是密的意思,如“細緻”;古与致通 | 緻 |
制 | 制度、制定、制止 | 製 |
筑 | 筑,乐器名 | 築 |
复 | 反復的復本作复,但是復和複并不是同义词。複只用於重複和複杂的意义 | 復、複 |
蒙 | 蒙,披盖,遭受 | 濛、懞、矇 |
辟 | 法,刑,如大辟/君,如复辟/上古“闢”、“避”曾经通用作“辟”,后代不通用 | 闢 |
苹 | 苹,草名,蒿的一种,《诗经·小雅·鹿鸣》:“食野之苹”。 | 蘋 |
种 | 读chóng,种姓 | 種 |
涂 | 涂姓 | 塗 |
別 | 读bié | 彆 |
伙 | 伙,傢伙。 | 夥 |
痒 | 痒,病,《诗经·小雅·正月》:“癙忧以痒。” | 癢 |
折 | 折断,屈折。 | 摺 |
咸 | 皆。 | 鹹 |
朱 | 朱姓,紅色。 | 硃 |
借 | 借(jiè)本義為借貸。藉口、凭藉的藉(jiè)简化作借,慰藉、狼藉等的藉(jí)仍用藉。 | 藉 |
洒 | “洒”义比“灑”宽。仅在用于洒水义时两字互通。男性自称词“洒家”不能转换成“灑家” | 灑 |
回 | “迴”只用于“迴旋”之意 | 迴 |
刮 | 用刀子去掉物体表面的东西。 | 颳 |
冬 | 第四季。 | 鼕 |
据 | 读jū,拮据。 | 據 |
夸 | 夸父、夸克。 | 誇 |
柜 | 讀jǔ,柜柳。 | 櫃 |
舍 | 讀shè,居住的房子,古代行军一宿或三十里为一舍。 | 捨 |
卷 | 讀juàn,卷宗。 | 捲 |
旋 | ①xuán,如“螺旋”;②xuàn,如“旋風”。 | 鏇 |
佣 | 佣金(作买卖付给中间人的报酬)。 | 傭 |
计算机編碼
简体中文传统上使用GB2312、GBK或GB18030编码(但亦有使用UTF-8等编码),而各种软件操作界面或文档的“繁体中文版”通常使用“BIG5编码”,是另一个独立中文版本,跟“简体中文版”互不兼容。
影响
大陆汉字规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法律规定,简化字已取代繁体字成为中國大陆的规范汉字,而繁体字、異體字则被定为不规范汉字。日常使用汉字,字形要以《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公布的7千多个汉字为依据,而繁体字(收錄於該表的附表)不在这7千多个汉字之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七条规定下列情形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 文物古蹟;
- 姓氏中的异体字;
- 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 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
- 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49]
國際影響
聯合國的正式中文文件记录一度以繁體中文为正式语文之一,但自197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中华民国的中國席位之後,逐漸改以简化字作为联合国的中国语文。基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際地位,世界卫生组织、世界气象组织等其他国际组织也采用了大陆的简化字。大多数国家因与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外交关系,也接受了大陆的简化字和普通话作为中文规范。[50]
马来西亚在1981年2月出版了《简化汉字总表》,收錄了与大陆完全一致的2238個简化字。新加坡在1969年推出自己的《简体字表》,新马两地到1974年采用中国大陆的简化字颁布《简体字总表》正式使用简体字。[3]
繁体字在简化字普及前曾经是汉字在海外华人圈中主流,唐人街上的商業招貼及中文媒体、汉语教学曾一律使用繁体字。《环球时报》引述,中国大陆改革开放以前,美国的汉语教学一直延续着繁体字的传统。改革开放后,第一批大陆留美博士毕业,他们开始编写简化字的中文教材。截止2006年,美国2300多所高中开办中文“先修课程”,采用简化字的比率已有一半。[50]
由于大陆居于国际交往强势地位,半个世纪以来尤其是近30年,外国人学习中文基本使用简化字。[50] 1990年后,中国教育机构推出一系列面向外国非中文使用者的汉语水平考试(HSK,被称为“汉语托福”),以简体中文为标准。
簡化字也滲透入香港、台灣,成為港台俗字。儘管日本有簡化的新字體,一些更簡略的中文簡化字如「汉(漢)」「战(戦)」也在日本作為略字使用。曾有人建議統一中日簡字,但因種種原因未能實現。[51]
爭論
對於漢字簡化與廢除漢字一直存在著兩種完全對立的觀點,近年來對於漢字簡化的反思開始升溫。
支持簡化
支持簡化字的人認為,簡化字可大幅減少書寫所耗費的時間、精力;筆劃減少較為簡單,新造形聲較有系統,可大幅減輕學習難度,達到掃除文盲的效果。[52]此外,簡化字結構清晰,更容易辨認,这一点在一些简化前的形近字身上体现的尤为明显,如「画(畫)」「书(書)」「昼(晝)」)等。这也导致简化字在印刷時可以采用更小的字体,節省油墨和紙資源。
在中国大陆,大部分未專門學习過繁體的人也可以基本流畅地閱讀繁体字,這從某種意義上表明簡化字和繁体字的使用人群之间並没有太大的理解、溝通障礙。
支持廢除漢字改行拼音文
鲁迅曾经说过:“漢字不滅,中國必亡”,并认为“汉字是愚民政策的利器”,是“劳苦大众身上的结核”,“倘不先除去它,结果只有自己死。”[53]魯迅臨終前接受《救亡情報》記者訪問時指出:“漢字的艱深,使全國大多數的人民,永遠和前進的文化隔離,中國的人民,絕不會聰明起來,理解自身所遭受的壓榨,理解整個民族的危機。”
毛澤東最早在1940年指出:「文字必須在一定條件下加以改革,言語必須接近民眾。」[5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後,在1956年中國大陸讨论文字改革的時候說“漢字是一種落後的字體”,所以“必須要改革成像拉丁文那樣”[55],方便學習及辨識,以使其能夠符合其救國的思想。
随着中蘇決裂,漢字拼音化亦停止,大陆学者认识到廢除漢字不现实,于是简化字成为主流,而汉语拼音则成為为辅助中文学习的注音工具[56],用於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57]。
反對和批评
批評者則認為,現今的中國簡化字是中國共產黨受蘇聯影響而制定廢除漢字的步驟,並且進行思想文化控制的方法,正如《一九八四》小說中的新語一樣,簡化字只是一個政治性產物而不是一個文字自然的進化過程[58];現行的簡化字能減省的精力相當有限,例如“夹(夾)”、“涡(渦)”、“凉(涼)”等字只减少了一画,而且大陆的规范汉字中尚有“餐”、“囊”、“疆”等大量笔画多的常用汉字。簡化字有諸多問題,例如部分字形近容易誤認、無法呈現內涵及解釋字源、合併漢字導致歧義增加、喪失藝術美感、破壞漢字系統性、無法完全廢除傳統漢字導致想要閱讀古代文獻或其它繁體書籍必須額外學習等。
在學習方面,由於民眾對簡化字的各種簡化方法和官方文件(如《簡化字總表》)不瞭解,對偏旁類推的道理不熟,依直覺自行「發掘」簡化原理,容易造成不正確的「類推簡化」[40][59]。不僅一般民眾對簡化方法不了解,甚至學者也不時出紕漏。有支持簡化字的學者舉「体」字為例,稱讚該「新造」的字又妥當、又巧妙[60],但其實「体」是俗字[61],簡化時將其升格為規範漢字,把原字「體」降為「不規範漢字」。有觀點認為汉字简化运动从一开始就存在一个认识误区,即繁体字难认、难读、难写,所以造成中国人不识字、没文化。实际上,识字水平和文化程度与社会经济发展以及教育的普及提高有很大关系,和字体难易程度的关系不是很大。18世纪之前,中国人的识字率一直是世界上最高的,维持在5%左右,这既得益于中国经济的相对富裕,也得益于中国人“耕读传家”的教育传统。相反,中世纪欧洲的乡村,除了牧师之外就再也没有几个识字的人[62]。
古文字学家陈梦家:“文字是需要简单的,但不能混淆。这些简化字,毛病出得最多的是同音替代和偏旁省略。简化后有些字混淆了。”[62]比如“回(迴)”字,“迴”字是在“回”加“辶”產生的分化字,表示“迴旋”义,这是一个发展的结果,杜甫的詩句“渚清沙白鳥飛迴”简化字寫作“渚清沙白鸟飞回”,难免会讓人誤解為“飞回来”,從而丢失经典文本的特定语境,再如“無”、“无”亦有差別,本来就没有,为“無”,若有若無、若实若虚为“无”,所謂的“一簡多繁”中還有很多這樣的例子。
另外,有些简化字较有争议,例如「羆」是熊的一种,按照字源为“罒+熊”,但《简化字总表》却按照「罢(罷)」类推简化为「罴」,造成表意不明。再如:“聖”簡化為“圣”[註 28]、“僅”簡化為“仅”、“鳳”簡化為“凤”、“風”簡化為“风”等,其中“乂”“又”倾向“符号化”[63];「陝西」的「陝」簡化為「陕」,《简化字总表》列在「夹[夾]」之下,但事實「陝」字右方是「㚒(大+兩個『入』)」而非「夾(大+兩個『人』)」。《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將不少常用於人名的異體字廢除,造成了一些问题,例如废除“浚”的异体字“濬”,会使人混淆晋朝大将王濬和王浚,再如將常用於女子名、帶「愉快」義的「媮」字視為「偷」的異體字廢除,实际上“媮”除了tōu还有另一读音“yú”。[64]
改造
除了支持和反對兩種觀點之外,還有一種觀點認為,應該在簡化字的基礎上恢復部分繁體字,避免簡繁一對多轉換[65]。例如恢復「後」以區分「皇后」和「前后」(恢復後為「前後」)。恢復「發」以區分「头发」和「发生」(恢復後為「發生」),這種新造的漢字系統被一些人稱為「和諧體」,目前有學者專門研究[66],但官方對此未作出任何回應。
注释
- ^ 「簡體字」是中華民國《第一批简体字表》所用的名稱,影響很大,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的稱呼上一向是「簡化字」,包括《简化字总表》及現有的字詞典。
- ^ 於2013年被《通用規範漢字表》取代,但《通用規範漢字表》基本沿襲《簡化字總表》之標準
- ^ 許多偏旁如讠[訁]、饣[飠]、纟[糹]、钅[釒]、呙[咼]、见[見]、页[頁]、贝[貝]、车[車]、东[東]、门[門]、马[馬]等來自草書,其類推簡化字也因而來自草書。
- ^ 比如「观」、「备」、「总」、「关」、「质」等簡化字是从「觀」、「備」、「總」、「關」、「質」等的俗字「覌」、「俻」、「縂」、「関」、「貭」等演变而来。
- ^ 比如谷[穀]、后[後]、斗[鬥]、舍[捨]、卷[捲]、丑[醜]、叶[葉]等等
- ^ 《簡化字溯源》探討了《简化字总表》第一、二表(第三表为以第二表简化字和简化偏旁作部首的类推简化字)482 個簡化字和14个简化偏旁的來源,第一類「在過去的辭書、其他出版物和實物資料中有與現在的簡化字完全相同的字形」共 325 字與 10 個簡化偏旁;第二類「在過去的各種資料中,只有與今天的簡化字相近的字形」佔 49 字與 3 個簡化偏旁;第三類「曾在民眾中廣泛而長期使用,但查不到具體資料的字形。此类字说明其为群众的创造,或在某个范围流行」有 113 字與 1 個簡化偏旁。
- ^ 比如别(別)、没(沒)
- ^ 中國大陸將「強」視為「强」的異體字廢除
- ^ “廣泛”的“泛”是傳承字,《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將「氾」、「泛」合併為「泛」
- ^ 《簡化字總表》的《說明》裡有提到:「第三表所收的是应用第二表的简化字和简化偏旁作为偏旁得出来的简化字。汉字总数很多,这个表不必尽列。例如车字旁的字,如果尽量地列,就可以列出一二百个,其中有许多是很生僻的字,不大用得到。现在为了适应一般的需要,第三表所列的简化字的范围,基本上以《新华字典》为标准。未收入第三表的字,凡用第二表的简化字或简化偏旁作为偏旁的,一般应该同样简化。」所以盡列(算入生僻的字)的結果,簡化字會突破2,274個字。
- ^ 比如稻穀的穀和山谷的谷,本来是两个字,为了省略笔画,就统一用笔画少的“谷”替代
- ^ 在余和餘意義可能混淆時,餘簡化為馀,如文言句“馀(餘)年無多”。
- ^ 一說「纔」是「才」的通假字。
- ^ 一說「捲」由「卷」分化出。
- ^ 一說「誇」由「夸」分化出。
- ^ 「雲」本作「云」,象形,又借作表示说话的「云」,后人因本意假借而作「雲」。
- ^ “吓”读“下”,為方言用字,同“啥”;“恐嚇”的“嚇”读“赫”,“嚇唬”的“嚇”读“下”
- ^ 亦可認為該字造字方法是省略一部分,“滅”本作“烕”,由“戌”、“火”會意。意思是用戌(器械)滅火
- ^ 「广」「厂」都是古代罕用字,意义读音和「廣」「廠」均不同,不少簡化字都有這個情況。
- ^ 作门屏之间解的宁(古字罕用)读zhù(柱)。为避免此宁字与寧的简化字混淆,原读zhù的貯、佇、苧、紵简化为贮、伫、苎、纻。
- ^ 節的古字为“卩”。
- ^ “歷”、“曆”的古字为“厤”。
- ^ 原理同《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但是這些字列於《简化字总表》「第一表」與「第二表」。「第二表」裡所採用的罕用异体字與歸原古字可以用來類推「第三表」,《一異表》裡所選用的字則不能做類推用
- ^ “陽”的古字为“昜”。
- ^ “陰”的古字为“侌”。
- ^ 小說家倪匡曾在報章撰文反對簡化字,聲稱「衛」字的簡化字其實乃在地上豎立的一支軍旗,是會意字,方便文盲的士兵記憶。
- ^ “於”字有三种读音,即yú、yū、wū,读后两种读音时,仍作“於”,如於戏、於姓、樊於期等
- ^ 「檉、蟶」类推简化作「柽、蛏」,但“怪”字与“聖”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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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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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表所收的是应用第二表的简化字和简化偏旁作为偏旁得出来的简化字。汉字总数很多,这个表不必尽列。例如有“车”旁的字,如果尽量地列,就可以列出一二百个,其中有许多是很生僻的字,不大用得到。现在为了适应一般的需要,第三表所列的简化字的范围,基本上以《新华字典》(1962年第三版,只收汉字八千个左右)为标准。未收入第三表的字,凡用第二表的简化字或简化偏旁作为偏旁的,一般应该同样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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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光作「彳韦」。有用日本字作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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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且「衛」字許多人都寫作「卫 」或「彳卫」,據說是借自日本的片假名,外國字母還可參用,本國字幕當然更可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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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化「卫」字是用保留特徵、局部刪除的方法,保留中間,保留中間上部輪廓特徵「卫」,刪除了其餘部件。
- ^ 40.0 40.1 彭小明. 《漢字簡化得不償失》. 夏菲爾國際出版公司. 2008年. ISBN 9789629380687 (中文(香港)). 已忽略未知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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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彭小明錯將「又」當成「簡化偏旁」,產生不正確的類推,錯舉欢、汉、仅等字為簡化字不規則,不合理之證。又誤解「團」的簡化方法,及草書楷化的原則。 - ^ “冀”、“翼”未簡化
- ^ 康熙字典「灾」
- ^ 康熙字典「杰」
- ^ 康熙字典「猫」
- ^ 康熙字典「猪」
- ^ 康熙字典「呆」
- ^ 康熙字典「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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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钰稱:「比如说举个最突出的例子就是这个“体”字,这个“体”字和繁体字的“體”字完全不一样。是新造的,是极少数新造的,这也是遵循一个规律,会意。
- ^ 亦作為「笨」的俗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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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
- 李乐毅,《简化字源》
- 張書岩,《簡化字溯源》,ISBN 7801263030。(網路文本)
- 蘇培成,《漢字簡化字與繁體字對照字典》
- 语文出版社,《语言文字规范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