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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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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由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5号公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宗教事务局颁布的部门规章[1]而该局的职责被认为是将宗教维持在国家控制之下。[2][3]该规章宣称,所有祖古(活佛)须由寺庙提交转世申请才能得到官方认可。

藏传佛教的信徒认为,喇嘛与其他宗教人物能够有意识地影响自己转世的过程,并时常通过多次转世来利益众生。而祖古在中文里常被称作“活佛”(即“在世的佛陀”)。该规章在2007年得到中国政府通过,并于同年9月1日生效。这意味着任何计划转世的喇嘛须完成申请并提交至数个政府部门以获得许可。[1]

历史与背景

活佛转世制度乃藏传佛教之特色,始于13世纪。由于其影响及作用,历代王朝均对活佛相当重视。[4]尤其是自清朝开始,中国各时期政权对活佛转世制定了不同程度的政策与方案。乾隆皇帝所著御制《喇嘛说》中就有如下语句:

盖中外黄教[注 1],总司以此二人[注 2]。各部蒙古,一心归之。兴黄教,即所以安众蒙古,所系非小。[4]

基于此,朝廷采取了活佛管理制度,并在乾隆帝治下趋于完善。[4]

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清廷颁布了管理西藏之行政法规《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其内容亦被写入《钦定理藩院则例》《大清会典》与《大清会典事例》。[4]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至二十七年(1938年)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相继颁布了《管理喇嘛寺庙条例》《喇嘛登记办法》《喇嘛任用办法》《喇嘛奖惩办法》与《喇嘛转世办法》等针对藏传佛教僧人的法规,以规范寺庙管理和活佛转世、僧人登记、任用与奖惩。[4]

自1991年以来,有超过1,000名西藏及中国其它地区的活佛通过合法渠道转世。[5]在1995年班禅喇嘛选举问题上,达赖喇嘛中国政府之间的争议备受瞩目。而班禅喇嘛在藏传佛教中的影响力仅次于达赖喇嘛。[6][7]依藏传佛教传统,达赖喇嘛的转世由班禅喇嘛认证。[8][9]

规章与管控

2007年8月3日,中国国家宗教事务局发布了《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旨在令藏传佛教祖古的所有转世行为都需要得到政府批准,否则会被视作“非法”或“无效”。该规章声称其旨在“规范活佛转世事务管理”,并规定“活佛转世应当遵循维护国家统一、维护民族团结”,“不受境外任何组织、个人的干涉和支配”。规章同样要求申请活佛转世的寺庙是“依法登记的藏传佛教活动场所,且具备培养和供养转世活佛的能力”。[1][10]

转世申请须提交至县级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而后逐级上报,由省级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依据重要度与转世影响,申请可能会被要求提交至更高级的四个政府部门审批,由低到高为:省级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省级政府、国家宗教事务局与国务院[10][6][1]

规章的具体管理与落实分为十四条,包括理论、条件、许可过程、转世宗教团体的义务和责任与对违反规章行为的处罚。条款声称依法保障藏传佛教常规宗教活动、保护藏传佛教信徒的宗教信仰。[10]其中第十一条称,违反《办法》擅自办理活佛转世事宜将会遭到行政处罚;如构成犯罪,则会被追究刑事责任。[1]

国家宗教事务局称:“政府仅管理与国家和公众利益相关的宗教事务,并不干涉纯粹的内部宗教事务”。[10]

影响与评价

祖古是藏传佛教的重要部分,形成了具有影响力的宗教人物团体。他们的持续转世被认为是重新执掌其身份地位的过程。通常会有一名以上的候选者竞争最终得到实质上转世的名额,同时由当局来决定谁是真正有能力的申请人。[6]

中国大陆

官方的新华社认为,这一规章“在规范化活佛转世管理方面迈出了关键的一步”。[6]中国政府称,藏教神职者就活佛转世展开与历史传统、仪式相抵触的抗议活动,而规章的实施则是对此作出的回应。[5]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宗教研究所所长李德成认为由《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认定的过程“自始至终坚持了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标志着社会主义条件下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11]

西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珠康·土登克珠活佛表示,“《办法》符合藏传佛教发展的内在需要”,其颁布实施“更好地保护了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12]

《国际先驱导报》曾报道称,达赖喇嘛担心一旦自己圆寂,“中央政府将按照《办法》在中国境内确定达赖喇嘛的转世灵童”,所以匆忙操弄“在世转世”。[需要第三方来源][13]

中国大陆以外

西藏流亡政府(藏人行政中央)宗教文化部与一些藏传佛教的领袖就《办法》发表了联合声明,称这一规章“前后矛盾、逻辑混乱”,乃至“毫无道理、缺乏依据”,是压迫西藏人民的工具。其认为颁布《办法》的目的“是为了削弱和矮化藏传佛教”。[14]

2012年7月13日,藏人行政中央驻德里办事处成立的活动小组组织200多名藏人手持雪山狮子旗和标语在中国驻新德里大使馆门前游行示威,抗议中国共产党“破坏藏传佛教仪轨”并传达了流亡藏人对《办法》的“强烈反对”。随后抗议者还向大使馆递交了一份写给时任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的请愿信,要求尊重藏人信仰,撤销《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15]

藏人行政中央前噶伦赤巴(今称西藏司政,相当于总理)、第五世桑东仁波切英语Samdhong Rinpoche活佛洛桑丹增曾在西藏青年大会上提出多个目标,其中之一便是废除《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16]

参见

注释

  1. ^ 即藏传佛教格鲁派,以黄帽闻名。
  2. ^ 达赖班禅

参考资料

  1. ^ 1.0 1.1 1.2 1.3 1.4 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5号)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 无日期 [2014-05-04] (中文(中国大陆)). 
  2. ^ 赵力涛. 中國的宗教復興與政策轉型 (PDF). 《二十一世纪》双月刊. 2008-10, 一〇九: 15 [2014-05-09] (中文(香港)). 
  3. ^ 中國限制及打壓宗教自由. 中华民国行政院大陆委员会. 无日期 [2014-05-09] (中文(台湾)). 
  4. ^ 4.0 4.1 4.2 4.3 4.4 廉湘民. 清以來中央政府管理藏傳佛教活佛轉世主要法規比較研究 (PDF) (学位论文). 淡江大学西藏研究中心. 2009-06-27 [2014-05-09] (中文(台湾)). 
  5. ^ 5.0 5.1 Rule on living Buddhas aids religious freedom [活佛管理意在宗教自由]. 新华社 (《中国日报》). 2007-12-27 [2010-07-12] (英语). 
  6. ^ 6.0 6.1 6.2 6.3 Reincarnation red tape [转世的繁文缛节]. 《澳洲人报》. 2007-08-04 [2014-05-08] (英语). 
  7. ^ 9. REINCARNATION RED TAPE (Editorial, The Telegraph) [9. 转世的繁文缛节(电讯社论)]. Canada Tibet Committee. 2007-08-05 [2014-05-08] (英语). 
  8. ^ 噶廈在第十一世班禪仁波切二十五歲生日慶祝會上的講話. 达赖喇嘛西藏宗教基金会. 从第四世班禅仁波切洛桑曲坚开始,达赖喇嘛尊者与班禅仁波切便互为师徒,也互为认证对方的转世。 
  9. ^ 达赖、班禅的由来及其转世. 新华网. 请在世的班禅问卜,判断转世方向。 
  10. ^ 10.0 10.1 10.2 10.3 Reincarnation of living Buddha needs gov't approval [活佛转世须政府批准]. 中国日报. 2007-08-04 [2007-08-09] (英语). 
  11. ^ 叶晓楠; 陆培法. 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今昔. 人民日报海外版. 人民网. 2012-08-30 [2014-05-09] (中文(中国大陆)). 
  12. ^ 德吉; 尕玛多吉. 西藏活佛:《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符合藏传佛教发展的要求. 新华社. 新华网. 2008-01-23 [2014-05-09] (中文(中国大陆)). 
  13. ^ 达赖喇嘛违背藏传佛教传统 “戏说”转世灵童. 国际先驱导报 (新华网). 2008-11-28 [2014-05-09] (中文(中国大陆)). 
  14. ^ 藏傳佛教各大教派領袖及西藏流亡政府宗教文化部關於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宗教事務局頒發的所謂 《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聯合聲明. 达赖喇嘛西藏宗教基金会资讯网. 2007-09-02 [2014-05-09] (中文(繁体)). 
  15. ^ 新德里藏人游行示威抗议中共干涉宗教. 西藏之声. 2012-07-13 [2014-05-09] (中文(简体)). 
  16. ^ “藏青会”与达赖集团的双簧. 《环球》杂志 (新华网). 2008-07-01 [2014-05-09] (中文(中国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