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县
外观
宣威县,中国旧县名。1913年置县,1994年撤销设宣威市。
1913年,改宣威州为宣威县,隶属云南省第二行政督察区。1949年以后隶属曲靖专区(曲靖地区/曲靖市)。1954年6月30日,改宣威县为“榕峰县”。1959年11月30日,恢复宣威县名。1966年,宣威县及贵州省的盘县划出十个公社置盘县特区(今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1]。1994年2月18日,撤销宣威县,改设宣威市(县级市)。
省政府直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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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行政督察區 | ||
第二行政督察區 | ||
第三行政督察區 | ||
第四行政督察區 | ||
第五行政督察區 | ||
第六行政督察區 | ||
第七行政督察區 | ||
第八行政督察區 | ||
第九行政督察區 | ||
第十行政督察區 | ||
第十一行政督察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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