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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隆纺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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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Laboreng留言 | 贡献2014年6月13日 (五) 06:20 華隆罷工案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华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1967年
代表人物徐履冰 (董事长)
总部台湾地区苗栗县头份镇自强路二段215号
产业纺织化纤事业
产品纺织及制品制造业务等
实收资本额64.12亿新台币

华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隆纺织台湾的纺织公司。1967年由翁明昌成立,原隶属义新集团,现隶属于华隆集团,主业在于纺织及制品制造,是台湾第一间聚酯丝生产厂。

历史

华隆集团在爆发华隆案等一连串弊案后,翁有铭潜逃出国,翁大铭入监服刑。华隆纺织的经营绩效随之下滑。

1997年,华隆纺织实施冻薪,不再调涨薪水。1999年,华隆纺织取消年终奖金。2001年,华隆纺织开给台电支票跳票,公司营运出现困难。2001年8月,华隆纺织开始积欠员工薪水。2001年10月,华隆纺织对员工实施实质减薪。

2008年,华隆纺织实施生产效率制,要求员工生产绩效要超过130%才能领到全额薪水,约有5成员工领不到《劳动基准法》规定的基本工资;同年,华隆纺织开始无薪假

从1997年至2008年间,华隆纺织陆续关闭莺歌、桃园、中坜与大园四个工厂,将工厂移到海外,在台湾只剩下苗栗头份厂。

2011年,华隆纺织负责人另外成立纺安公司,将华隆纺织的设备卖给纺安公司,并要求华隆纺织员工放弃原有年资、成为纺安公司员工、在原厂原址以原设备生产;不愿意放弃年资的华隆纺织员工,薪水减为七成,将未达基本工资。2011年7月,苗栗县议会副议长陈明朝等以近新台币16亿元标得华隆纺织头份厂房、土地、设备。《壹周刊》曾报导,苗栗县长刘政鸿曾协助通过华隆纺织头份厂都更案,将陈明朝购得的华隆纺织头份厂土地由工业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使陈明朝获利新台币百亿元;但刘政鸿表示这个报导没有根据,准备提出告诉[1]

华隆罢工案

2012年6月6日,华隆纺织厂工会代表,要求公司清偿工资,谈判破裂工会宣布罢工。6月13日,苗栗县政府介入协商,华隆纺织资方代表,同意在20日先结清5月份的欠薪。6月20日,资方承诺跳票,工会重新进行罢工。工会决定25日北上抗议。 8月14日,50名华隆工人在数十名声援者的陪同下,徒步北上至总统府陈情。17日上午10点华隆劳工抵达凯达格兰大道。26日下午苗栗县议会副议长陈明朝派了2台100吨大吊车,准备拆卸厂内设备,遭到女工陈月娇以肉身挡车。

9月10日,苗栗县长刘政鸿分别请资方工会代表进行协商,于晚间八点15分,双方在苗栗县政府会议室达成协议并签下和解书,资方将分3期付给劳方1.95亿元薪资(包括退休金6折、资遣费8折,外加2000万元福利金跟5月的薪资500万元),第1期将从9月13日拨8000万元现金汇入劳工个人账户,第2、3期则先开立“纺安公司”本票做担保,须付余款共1亿1500万元,10月12日、11月13日再分别以现金入账。工会常务理事叶紫庆表示若13日确认入账将结束这场劳资罢工。

华隆罢工媒体报导

按照华隆罢工事件之重要历程发展顺序

华隆自救会

  • 2003年起,华隆公司陆续与退休、退职员工签下退休金及退职金延迟给付契约,明订于二年或三年后分期给付,然而在契约陆续到期后,华隆资方并未支付分文退休金与退职金。
  • 2012年10月9日,华隆自救会成立,成员共336人,尚待追讨3.01亿元。
    • 12月05日上午,自救会会员约200余人至苗栗县府陈情,由劳社处处长陈锦俊接见,提出六项诉求方案。
    • 12月11日下午4时,苗栗县长刘政鸿接见自救会代表,自救会提出退休〈职〉金约2.8亿元,县长请其研商并提出协商底限。
  • 2013年3月18日至19日,立委徐耀昌陪同,前往劳委会行政院陈情,当晚夜宿劳委会,劳委会并未提出解决方案。
    • 5月8日,华隆自救会前往劳委会、总统府陈情无果。
    • 9月16日,华隆自救会前往立法院,参与全国关厂工人连线“扩大劳基法第28条薪资垫偿范围”修法陈情。
    • 9月27日,华隆自救会于头份镇公所中山堂举办会员座谈会,邀请RCA员工关怀协会座谈,分享抗争甘苦谈。
    • 10月28日,华隆自救会前往苗栗县政府第二大楼,要求县府劳资处长陈锦俊出面提供劳退基金专户稽查资料遭拒绝,愤而将工作时数与欠款张贴于大楼梁柱,扬言周三再返县府抗争。
    • 10月30日,华隆自救会前往苗栗县政府,要求劳资处长陈锦俊立即提出退休金稽查纪录,并希望县长刘政鸿出面协调问题,然两大诉求均遭拒绝,现场爆发激烈推挤,后县府代表宣称刘政鸿愿意召见自救会代表,然实际与会仅陈锦俊一人,且未承诺何时提供纪录,导致谈判破局,自救会成员离席抗议。
    • 11月13日至14日,华隆自救会百余人前往监察院、特侦组要求查办苗栗县长刘政鸿、劳资处长陈锦俊,下午前往行政院陈情遭拒,晚间自救会移往台北车站举办工人团结音乐晚会,声援学生向行政院长江宜桦丢鞋抗议,隔日一早突袭华隆(访安)于新北市办公室,遭优势警方与霹雳小组人墙阻挡,愤而在办公大楼大厅撕毁退休金延迟给付协议书。
    • 12月18日,华隆自救会与辩护律师曾威凯至召开抗告记者会,要求行政院长江宜桦聆听工人心声,自救会更重现当年华隆资方手法,要求江宜桦签下“5000元罚锾延迟给付协议书”。
  • 2014年1月13日,华隆自救会丢鞋案抗告开庭,刘继蔚律师对于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5条第1款提出释宪质疑,邱显智、曾威凯律师则质疑江揆当时是否正在执行公务,将声请江揆出庭。
    • 1月27日,华隆自救会于总统府前集结抗争“送灶神”,政府无能怠职,老工人年关将近仍拿不回退休金,希望灶神能把冤屈送上天听,遭警方强制驱离。

外部链接

注释

  1. ^ 杨永盛. 劉政鴻疑助炒華隆地. 苹果日报. 2012年9月6日 (中文(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