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級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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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級成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根據經濟狀況,對全國人口進行劃分的一種分類。
概況
最開始是由於在農村推行土地改革,需要對人的經濟情況進行劃分,以確定採取的政策。當時劃分的標準是:
- 如果家庭擁有土地,家庭成員不參加勞動,只依靠地租收入或僱傭農工耕種,屬於「地主」,家中土地要被沒收分給其他農民,只給留下相當全村平均人口用有的土地,自行耕種。或者根本不留土地。地主屬於被打倒的階級,地主家庭的子女被禁止在軍隊服役,禁止擔任黨政職務。
- 如果家庭擁有土地,雖然也收取地租或僱傭農工,但自己和家庭成員也參加勞動,為「富農」,多餘土地也要被沒收,但不屬於被打倒的階級。
- 如果家庭擁有土地,但基本是自給,不收取地租,屬於「中農」。如果在農忙時也僱傭臨時工,要算取僱工與自己全家勞動所得的比例——「剝削量」。剝削量超過20%為「富裕中農」或「上中農」,屬於不被依靠的對象。低於20%為「中農」,屬於「團結對象」。如果家庭收入不足,尚需出外打工,為「下中農」,屬於被剝削的依靠對象。
- 如果家庭只有很少土地,主要收入依靠打工,為「貧農」。
- 如果家中沒有土地,完全依靠打工為生,為「僱農」。貧農、僱農是共產黨在農村的主要依靠對象。
在牧區和漁區,參照上述標準,亦有「牧主」、富牧、「漁主」和「貧下中牧」、「貧下中漁」的階級成份劃分。
蘇聯源頭的影響
斯大林和莫洛托夫是農業集體化的發明者。莫洛托夫是斯大林的親信,支持斯大林的農業集體化政策並參與領導了大清洗。由於反對蘇共二十大後的反斯大林和去斯大林化政策而於1957年被打為「反黨集團」頭目,1964年被開除黨籍,勒令退休。1984年被恢復黨籍,1986年去世。從1969年-1986年的17年間,莫洛托夫接受了蘇聯著名記者丘耶夫139次採訪,談了許多問題,對斯大林給予了很高的評價,莫洛托夫在論及階級成分劃分時說:
- 在我主持下,消滅了四十萬戶富農;農業集體化的成就比衛國戰爭的勝利還大
- 在共產主義實現前,永遠是無產階級專政,而專政只能是幾個人的專政,專政必須株連到婦女和兒童;只要帝國主義存在一天,蘇聯人民的生活就不可能得到改善;因為我們必須要像斯大林那樣集中一切人力、物力和財力來發展重工業(特別是軍事工業);所以共產黨永遠不能代表農民和知識分子的利益;我們只能把有些科學家關押起來工作。
- 斯大林搞鎮壓活動是完全正確的、必要的;口供就是證據;我們全力支持他,我是其中最主要的一個;沒有鎮壓,我們也生存不下去;鎮壓政策是挽救人民、挽救革命的惟一政策,是符合列寧主義及其基本原則的惟一政策;但是,鎮壓還不夠徹底,比如像赫魯曉夫、米高揚、李維諾夫等人,當時就沒有被殺掉,應該鎮壓更多人才對。
- 我反對赫魯曉夫的改革與釋放一切政治犯,赫魯曉夫好歹還繼續推行國有制經濟,吹牛皮要進入共產主義,他在蘇共二十大上譴責斯大林只是局部平反,但卻放出了一個可怕的敵人—人道主義。
批鬥地主
早在1927年,毛澤東就曾經鼓動湖南的農民暴力批鬥地主[1]。而隨着解放戰爭的推進越演越烈。 1949年,農民在中國共產黨的鼓動、安排下,開展大規模批鬥大會。在所謂「階級鬥爭」中許多被劃定為地主的,普遍遭到謾罵、捆綁、毆打、被逼迫認罪、被打死[2]。地主家屬也普遍遭到迫害,逼其交出家中所有值錢家當。許多地主及家屬在運動中被槍斃,或自殺身亡,也有部分地主婆被用驢尾巴拖住辮子,然後驅趕毛驢前進將其活活拖死。
打倒資本家
從1954年開始,中國共產黨在城市中實行「社會主義改造」,將城市中的私營工商業按工作組的意見定價進行贖買、稱為公私合營,每年付給業主一定的定息,然後將領取定息的人的階級成分定為資本家。
中國共產黨發動群眾,隨時可以召開批鬥資本家大會[來源請求],將資本家掃地出門。「寧要社會主義的草,不要資本主義的苗。」(文革後的說法)
由於當時處於「新民主主義革命」階段,按照中國共產黨的教條,民族資本家與地主不同,屬於「人民」。中國共產黨宣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圖案中,四顆小星代表工人、農民、民族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當時將城市中不屬於工人和資本家的都稱為小資產階級)。
紅五類和黑五類
1956年「社會主義改造」階段結束以後,中共政權開始將城市人口都定出各種不同的成分;具有階級成分後,所有這個家庭的成員都具有特定的「家庭出身」。「家庭出身」指本人取得獨立經濟地位前家庭的階級成份。
龍生龍,鳳生鳳,耗子生來配打洞
不論勞動人民家庭出身還是剝削家庭出身的革命軍人、幹部、職工的子女,凡是隨父母生活長大的,他們的家庭出身應按其父母的職業來定;凡是由祖輩或親戚朋友的經濟收入撫養長大的,他們家庭出身,則應按祖輩或親戚的階級成分來定。根據中國共產黨的規定,幹部、軍人、職工,如參加革命工作前生長在貧農家庭的,其家庭出身是貧農;生長在地主家庭的,其家庭出身是地主;剝削階級家庭出身的革命幹部、軍人、職工子女,凡是隨父母生活長大的,他們的家庭出身應按其父母的革命職業來定,而不應沿襲祖輩的階級成分來定;勞動人民家庭出身的革命幹部、軍人、職工子女,凡是隨父母生活長大的,他們的家庭出身,也應按其父母的革命職業來定;不論勞動人民家庭出身還是剝削階級家庭出身的革命幹部、軍人、職工子女,凡是由祖輩或親戚朋友的經濟收撫養長大的,他們的家庭出身,由應按祖輩或親戚朋友的階級成分來定。
文化大革命中,尤其是劉少奇主導的前五十天,家庭出身更成為被批鬥的區分標準和衡量人品質好壞的主要依據,即使某人的祖父是地主,他也會被人當作「地主出身」而受到政治歧視。直到1980年代,家庭出身成為每個人檔案中必備的欄目,是求職、提升、入黨時必須考慮的重要條件。1980年代中期以後,「階級成份」或「家庭出身」欄目在調查統計報表中逐漸消失,但是在加入中國共產黨及其附屬政治團體時仍要填寫家庭出身。
家庭出身代碼
腳註
參考資料
- ^ http://www.boston320.org/articles/1949.pdf 《大江大海一九四九》 龍應台 P21 毛澤東到衡山來對農民演講,鼓動革命。祖母扛著鋤頭去聽演講,而且加入農 民協會,跟群眾闖進地主家裡,打地主,她都做了。後來鬧得太兇了,人家地主回頭 要來抓這些農民,黨才協助祖母這些貧農逃亡到上海。」
- ^ http://www.cuhk.edu.hk/ics/21c/supplem/essay/0701077.htm 在實際操作中,各地普遍地出現捆、綁、吊、打地主等亂鬥亂打現象,多數土改幹部或鼓勵,或聽之任之,或身體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