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琰(710年代?—752年),原名李嗣真。唐玄宗李隆基第四子,母钱妃。
生年不详,从其兄李亨生年推断,当生于711年或之后,開元四年(714年)封鄫王,十二年(724年)改封棣王,同年改名為李洽。二十四年(736年)再改名為李琰。天宝初,为武威郡都督,经略节度河西、陇右。天宝十一载(752年),因为他的两位孺人争宠引发巫蛊事件,忧惧而死。
家庭
- 妻妾
- 儿子,《旧唐书》称“男女繁衍,至五十五人”。《新唐书》称凡五十五子,得王者四人
參考資料
- 《舊唐書》卷170 列傳第57
- 《新唐書》卷82 列傳第71
- ^ <大唐贈南川縣主墓誌銘并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