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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加哥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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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加哥警察局(Chicago Police Department)
芝加哥警察局警徽
简称CPD
格言We Serve and Protect
服务与保护
成立时间1855
国家/地区美国USA
司法管辖权芝加哥市芝加哥
性质
驻地/总部3510 South Michigan Avenue
Chicago
管理机构芝加哥市政厅
领导

警长
Jody P. Weis
人员装备
职员数15,250 (2008)
警官13,500 (2010)
非誓约职员1,925 (2010)
Bureau
4
  • Bureau of Administrative Services
  • Bureau of Investigative Services
  • Bureau of Patrol
  • Bureau of Professional Standards
District
25
其他信息
辖区面积237 sq mi (606.2 km²)
辖区人口2,853,114(2008年估计)
网站官方网站

芝加哥警察局(英語:Chicago Police Department,简称CPD),是伊利诺伊州芝加哥市的重要执法机构,受到芝加哥市长的管辖。它是美国中西部地区最大,全国第二大的警察局,仅次于纽约市警察局。该局共有超过13,400位正式警官以及超过1,800位其他雇员。成立于1837年的芝加哥警察局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早的现代警察部门之一。

历史

1825年,早于库科县的成立,当时的芝加哥归属皮奥里亚县管辖。阿奇博尔德·克里伯恩(Archibald Clybourn)被任命为该地区的警员,管辖从杜佩奇河到密歇根湖间的区域。克里伯恩后来成为芝加哥市的重要人物,克里伯恩大道(Clybourn Avenue)就是以其命名的。[1]当1837年芝加哥镇被合并为市后,根据法律条款,需要选举出一名高级警员(High Constable)。接着高级警员将有权为6个城区各指派一位普通警员(Common Constable)。1855年,新选出的市议会通过条例,正式建立芝加哥市警察局。芝加哥被划分为3个辖区,每个辖区都设有一家分局。1860年,警探队伍成立,负责调查和解决犯罪。

1861年,伊利诺伊州议会通过法律,成立独立于芝加哥市市长的执行机构——警局委员会。市长因此被有效地剥夺了对警局的控制权。警局的领导权被委任给三名警察局长,局长任命警长(总警监)。

1875年,伊利诺伊州议会发现警察局长无力控制芝加哥警察局不断蔓延的腐败风气。于是议会通过议案,将领导权重新交给市长。市长可以在市议会的建议和认可下任命一位局长。

尽管在政策和实践上都强调集中,但各辖区的警监们都相对独立于总部,他们的职位都是该区的政客们帮助得来的。

想加入警局,政治关系很重要,在1895年之前,加入警局几乎没有什么正式要求。1856年,警局招募了许多在国外出生的新警员,特别是经验尚浅,但会说英语的爱尔兰移民。1872年,该局雇佣了第一名黑人警员,但是黑人在执勤时只能穿便衣,而且大多是在黑人社区巡逻。1885年,女性被招募来充当看守,负责看管女囚犯。正式的“女警官”直到1913年才出现,负责处理妇女和儿童问题。1895年,芝加哥市采用公务员选拔机制,笔试成为雇佣和提升的前提。招募新警员的标准提升了,但是还是受到政治影响。[2]

组织结构

芝加哥警局使用的警车

局长(the Superintendent of Police)领导芝加哥警察局。局长负责管理四个部门,每个分局都由副局长(Deputy Superintendent)指挥。两名助理局长(Assistant Superintendent)负责日常工作,直接向局长报告情况。目前负责行动事务的助理局长为詹姆斯·B·杰克逊(James B. Jackson),负责管理的助理局长是比崔斯·奎洛(Beatrice Cuello)。

2008年2月1日,乔迪·P·韦斯(Jody P. Weis)被任命为局长。他是该局第二位非本地局长。他的前任菲利普·J·克林(He replaced Philip J. Cline)于2007年8月3日离职。

在韦斯领导下,该局进行了许多结构变动。由之前的五个部门[3]调整为四个部门。

2009年1月,该局的四个部门为:

  • 行政管理部门(Bureau of Administrative Services,简称BAS)- 副局长西奥多·F·奥基夫(Theodore F. O'Keefe)
  • 调查部门(Bureau of Investigative Services,简称BIS)- 副局长斯蒂文·皮特森(Steven Peterson)
  • 巡逻部分(Bureau of Patrol,简称BOP)- 副局长丹尼尔·F·杜根(Daniel F. Dugan)
  • 专业标准部门(Bureau of Professional Standards,BPS)- 副局长皮特·F·巴斯特(Peter F. Brust)


全市共分为2个辖区,每一个辖区委任一名指挥官(Commander),负责监督该区。指挥官向区副警长(Area Deputy Chief)报告,而后者又向巡查部门副局长报告,副局长再向负责行动事务的主力局长报告。


警衔

警衔 标志 注释
局长(Superintendent of Police)
第一副局长(First Deputy Superintendent)
处长(Chief)
副处长(Deputy Chief)
分局长(Commander)
队长(Captain)
小队长(Lieutenant)
督察长穿警督制服
警司(Sergeant)
警员(Police Officer)/警探(Assigned Detective)
芝加哥警探不被视为有警衔的警官,而是根据其所在部门分类,例如:暴力案件、抢劫、帮派、贩毒等(除非他们有警司或以上警衔)
见习警员(Field Training Officer)
见习警员的标志为一条V道加一条横道,中间著名“FTO”,但也不被视为有警衔的警官。
普通警员(Police Officer)
普通警员是最低一级的警官,他们负责巡逻和处理应急事务。

警员组成

芝加哥警局的警察在警用摩托车旁等待2007年芝加哥马拉松赛起跑

按性别

  • 男性:76%
  • 女性:24%

按族群

  • 白人:54%
  • 非裔美国人/黑人:26%
  • 拉美裔:18%
  • 其他:2%[4]

薪酬

芝加哥警局的警员起薪为$43,104,在一年后涨到$55,723,18个月后则为$58,896。如果提升到特殊岗位或领导岗位,基本工资还会随着上涨。除了薪水以外,还有每年$2,920的工作奖金以及$1,800的制服津贴。[5]

因公殉职

自成立以来,共有500名警官因公殉职。[6]

死因 人数 类型 死因
意外 2 飞机事故 2
动物相关 2 遭袭 9
汽车事故 17 炸弹 5
溺水 1 职业病 2
爆炸 1 摔伤 4
火灾 1 中枪 369
意外枪伤 15 心脏病 10
摩托车事故 17 捅伤 3
被电车撞伤 1 被火车撞伤 7
被车辆撞伤 11 训练事故 1
追击嫌犯 13 车辆袭击 7

传记

  • Burke, Edward M.and O'Gorman, Thomas J. 巡逻结束:1853-2006年,芝加哥警局因公殉职人员(End of Watch: Chicago Police Killed in the Line of Duty, 1853–2006). Chicago's Books Press. 2006. ISBN 978-0978866334 (英语). 
  • Bingham, Dennis and Schultz, Russell A. 光荣传统:芝加哥警局绘图史(A Proud Tradition: A Pictorial History of the Chicago Police Department). 芝加哥警察局(Chicago Police Department). 2005 (英语).  ASIN B000W060OS

参考资料

  1. ^ History of the Chicago Police: From the Settlement of the Community to the Present Time, Under Authority of the Mayor and Superintendent of the Force. John Joseph Flinn and John Elbert Wilkie. Published under the auspices of the Police book fund, 1887
  2. ^ Police. Encyclopedia of Chicago. [2007-04-14]. 
  3. ^ 过去的五个部门划分
  4. ^ 2007 Annual Report A Year In Review (PDF). 
  5. ^ A Career with a Future. Chicago Police Department. [2007-04-22]. 
  6. ^ 因公殉职警察一览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