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暴動
六七暴動亦稱六七左派工會暴動和香港五月風暴,當時參與及支持者稱它為反英抗暴,於1967年5月6日發動,同年10月份基本結束,是一場由香港親中共的左派在毛澤東發動的文化大革命的影響下,展開對抗香港政府(港英政府)的工人运动,港英当局称暴动,大陆政府称反英抗暴。由最初的罷工、示威,發展至後來的工人被打死虐待致死以及暗殺、炸彈放置和槍戰。在事件中,所有警員取消休假候命,多次與工人對峙,作出驅散、鎮壓和拘捕行動。暴動期間,最少造成包括十名警員殉職几十名工人死难在內的51人死亡,包括212名警員在內的802人受傷,1,936人被檢控。事件中共涉及1,167個炸彈。[1]死亡人數僅次於1956年雙十暴動。香港商業電台節目主持人林彬在節目中強烈批評左派的行徑數日後,他與堂弟遭人投擲汽油彈燒死,被認為是香港六七暴動場面慘烈與言論自由受影響的標誌性事件。[2][3]六七暴動可算是香港發展的分水嶺,間接促使當時的殖民政府改善施政。[4]
背景
自香港重光以後,親共人士在香港開始活動,例如成立工會,組織工聯會等。1950年代,隨著中共在大陸取得政權,大批國民黨的軍政人員南下香港,造成香港右左兩派對立,右派為親國民黨人士,左派即指親共產黨的人。香港政府對左右兩派採取超然的態度,同時壓制右左兩派。左派有不少職員被香港政府以「不受歡迎人物」名義送回大陸。
步入1960年代,隨著香港的發展(工人的工作環境惡劣)和人口增加,市民對政府的怨氣愈來愈深。1966年4月由於天星小輪的船票加價,引發九龍出現天星小輪加價騷亂,在港英管理的香港社會中充斥著不穩的情緒。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在大陸爆發。中共負責港澳事務的廖承志在8月指示不在香港發動文化大革命。同年9至10月,各地紅衞兵四處串連。同年12月3日,澳門發生一二·三事件。一件警民衝突事件,引發澳門左派到澳督府示威,要求警方道歉下台。澳葡政府出動軍警鎮壓,導致十多人死亡,百多人受傷。翌年1月初,澳門左派發動罷市,中共更斷了澳門的饮用水供應。葡萄牙政府最後屈服,接受左派的要求,並一度提出即時交還澳門。香港的左派份子到澳門祝賀,同時學習澳門左派的鬥爭經驗。在月中時,負責港澳事務的廖承志被紅衞兵奪權。
經過
人造花廠工潮
1967年4月,位於新蒲崗大有街的香港人造花廠分廠發生勞資糾紛。當時工廠頒佈了極為嚴苛的規定,包括損壞生產機器的工人不會发放工資、廠方不允許工人請假等。勞資雙方談判不果,廠方更在4月28日以「生意收縮」為由解僱92名包括勞方代表的工人,並關閉分廠的啤機部。[5][6]
工潮在5月4日開始惡化,部分工人強行入廠要求資方談判,又在工廠外張貼大字報及毛主席語錄。警察訓練分遣隊到場戒備,封鎖附近道路,有工人甚至阻止廠方出貨。5月6日,約150名工人在廠外集會,抗議資方無理解僱,並要求與資方談判,下午4時許廠方再度被在場工人阻止出貨,管工與示威工人發生肢體衝突,警方調停不果,局面更趨混亂,防暴隊採取行動,逮捕21名工人,過程中亦造成多名示威工人受傷。事後,港九樹膠塑膠總工會主席馮金水與兩名代表到黃大仙警署交涉,但遭當局扣押[5]。
港九樹膠塑膠總工會在5月7日晚上,舉行控訴大會,指事件是警方「有計畫、有組織、有預謀的對我愛國工人和愛國同胞進行瘋狂的迫害」;同日下午,港九工會聯合會派出楊光和郭添海等人會見警務處處長提出「嚴重抗議」,但警方代表以案件進入司法程序為由不願置評[7],而左派報章《大公報》社論開始將事件政治化[5]。之后北京报纸称“港英政府行为是民族迫害,镇压群众是野蛮的法西斯暴行”,支持“香港市民上街抗暴”。
5月11日,工人警察发生暴力冲突,工人囤駐在新蒲崗街道,與警員對峙,石頭和玻璃樽襲擊警員。警方派出由620多人組成的防暴隊以木製子彈開槍鎮壓,並到黃大仙徙置區搜捕騷動者,期間一名13歲少年疑遭石塊擊中而死亡。鑑於事態嚴重,政府宣布當晚9時半起在東九龍實施宵禁,所有警員取消休假並隨時候命。工聯會在5月12日召開緊急理事會議,宣布成立「港九各業工人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同日騷動持續,警方在中午在東頭邨施放催淚彈驅散群眾,騷動至5月13日已蔓延至黃大仙東頭徙置區和土瓜灣,大批群眾在街上聚集,暴徒放火燒車及黃大仙徙置區職員宿舍,又攻入新區辦事處和學校搗亂。當局出動大批英軍和警察訓練分遣隊鎮壓,又將宵禁時間提前至傍晚18時開始,局勢至5月14日才稍為平息[8]。
鬥委會成立及宣傳戰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副部長羅貴波在5月15日清晨召見英國駐華代辦霍普森爵士,遞交外交部的抗議聲明,把騷亂事件定性為「英國政府勾結美帝國主義反對中國的陰謀」,又指「港英當局利用人造花廠勞資糾紛,對中國居民和工人進行迫害」,要求英國政府責成港府接受工人和居民的正當要求、停止一切法西斯措施等5項條件。當日,有紅衛兵到北京的英國駐華代辦處門前示威,《人民日報》亦發表題為「香港英國當局必須懸崖勒馬」的評論員文章,重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立場[8]。中国银行亦在中环总行的屋顶装上扬声器,进行革命宣传。
港督戴麟趾不為所動,在15日及18日兩度發表聲明,強調「維持和平與秩序,是香港絕大多數市民最懇切的願望」,港府將盡力促使本港恢復安寧。英國政府在18日亦發表聲明,強調警方行動已保持克制,將全力支持港府履行維持法律及秩序的責任[8]。
北京支持的消息對左派產生鼓舞,《文匯報》、《大公報》等左派報章廣泛報道,左派陣營更在16日於土瓜灣工聯會工人俱樂部舉行會議,成立港九各界同胞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成員有104人,而工聯會理事長楊光出任主任,通過對港英政府「法西斯迫害」的抗議書[8]。同日,在大陸政府組織下,北京40萬群眾遊行至英國駐華代辦處,而國務院總理周恩來在遊行前曾指示外交部,表明遊行隊伍須格守「不衝、不進、不砸」[9]。
5月18日,北京市委举行各界人士支援香港斗争的十万人大会。以周恩来为首的中共中央领导人出席了大会。由于副总理兼外长陈毅正在受批判,所以由副总理兼北京市革委会副主任谢富治发表讲话。除了谴责港英当局的"法西斯暴行",重申外交部声明中的几条要求外,他又宣布,"香港同胞学习,宣传,运用和捍卫毛泽东思想是他们绝对的、神圣的、不侵犯的权利。香港英国当局没有任何权利干预。"[10]
鬥委會在成立翌日,楊光、費彝民等17名鬥委會代表到港督府,要求向港督戴麟趾呈交「反對港英法西斯暴行抗議書」被抗諸門外,眾人在港督府門外揮動《毛主席語錄》及高呼口號。同日,香港政府成立由副輔政司韓美洵(其後改由姬達出任)領導的宣傳委員會,專責發布新聞、製作短片、引導輿論、地區組織等政治宣傳工作,其他成員包括霍德、楊啟彥、麥理覺等[11]。
20日,港督府一度成為集體抗議示威的主要目標。港府重申要維持秩序,限制到港督府請願人數,抗議行動於是轉到中環花園道和皇后像廣場一帶。港九各地陸續有集會和示威,參加者除工人外,亦有學生及其他群眾,期間拱北行政府新聞處舊址(今長江集團大樓)播放歐西流行曲去鎮壓示威者。21日,暴動蔓延至中環並進一步惡化,警察訓練分遣隊發射催淚彈鎮壓。22日,中區的騷亂更加嚴重,示威者與警員發生流血衝突,167人被捕。暴動的工人及學生以左派報館、銀行、國貨公司、學校等為據點,出動示威,襲擊警員及行駛中的公共交通。防暴警察到場以催淚彈驅散後,示威群眾即迅速撤回據點,讓警員疲於奔命,當局最後要在香港島區實施宵禁,是香港島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首次宵禁。23日起,巴士、電車、煤氣公司、天星小輪等亦開始出現定時罷工。
罷市,工人出现死伤與土製炸彈襲擊
同年6月3日及10日,《人民日報》刊登支持香港左派反英抗暴的社論。
6月7日晚,「天星」渡轮,油麻地渡轮和九龙仓三个单位的工人,联合举行反迫害斗争大会。同日广州十万人集会声讨港英当局,海口,佛山等地也爆发了群众游行。[12]
6月8日,港英当局防暴队进入港英工务局属下的电器机械厂镇压示威的工人。424个工人被捕,工人徐田波被捕后死于警署。当日下午,防暴队又到中华煤气场,驱散示威工人,逮捕六十名工人,工人黎松和曾明遇难。6月10日,港英政府机构与英资企业一万多任务人加入罢工的队伍。
6月18日,中国成功試爆第一颗氢弹,香港左派工人大受鼓舞。
6月22日,香港十家大专学院成立了「反迫害斗争委员会」,大专学生们在自己的学院里散发传单与标语。在英皇和皇仁两著名的官立英文书院,也先后出现许多传单和标语。同日左派工人各界为“三烈士”组成治丧委员会。[13]
6月23日晚,港英军警到港九树胶塑料业总工会镇压工人,冲突中拘捕七十余人,工人邓自强被枪击致死,工人邹松胜和罗进苟在被捕后死于警署。
6月24日,左派工會發動聯合大罷工。約6萬名工人響應。政府及公共交通工具公司強硬對付罷工,將曠工僱員即時解僱。6月27日,左派學校罷課一天。6月29日,左派發動聯合大罷市,副食品價格一度上漲。銅鑼灣的中國國貨公司,都挂出了“愛國烈士”黑白的大頭照面向路人,都是死难工人徐田波、黎松、曾明等。[14]
6月29日,工人“烈士家属”举行记者招待会,向港英当局提出五项要求:,一、必须在一个星期内公布烈士死因;二、拨出永久坟场把烈士们安葬于同一个坟场内,并建筑纪念碑;三、不得阻挠港九各界同胞反对港英迫害斗争委员会为烈士举行葬礼的要求;四、交出并严惩杀人凶手;五、赔偿一切损失。同日,宝安县集会游行抗议港英当局,[15][16]
同年7月2日,罷市停止。7月8日,沙頭角槍戰發生,此時香港出現傳言指北京準備收回香港。7月10日,周恩來傳達中共中央主席毛澤東指示對香港「不動武」。7月初後,左派的暴力行動進一步升級,開始以罐頭罐製造土製炸彈及珠江汽水的汽水瓶來製造燃燒彈襲擊警署,並以鏹水(鹽酸和硝酸的混合物)從高處襲擊經過的警車及公共交通,左派學校的實驗室成為了炸彈的製作工場。港府則對左派還擊,首次出動英軍搜查左派工會。之後陸續派軍警搜查各左派據點,使用緊急法例權力,拘捕及關押部份左派份子頭目,將他們拘押在摩星嶺白屋的政治部囚室,部分人之後被遞解出境。7月12日,香港政府同時於港九兩地同時實施宵禁,是暴亂爆發兩個多月來的第一次。同日下午五時,大埔鄉事會會所首次發生土製炸彈爆炸。[6]
7月16日,港英当局试图港英强行埋葬“七烈士”遗体,遭到左派谴责,7月17日工人集会追悼“七烈士”。同日7名记者被逮捕,7月20日港英当局判决新华社记者薛平入狱[17][18]
8月4日,政府出動訪港英軍航空母艦上的直昇機從天台降落,上下夾攻左派在北角的據點、位於英皇道與糖水道交界、大型國貨公司華豐國貨所在的僑冠大廈。警隊在大廈內除搜出各式炸彈武器外,還發現有設備完善、包括有手術室的戰地醫院。8月9日,根據緊急法令,警隊封閉多間左派學校及發出煽動言論的左派報社,包括《香港夜報》、《新午報》和《田豐日報》。在港九各處鬧市放置真假炸彈。炸彈上多數以大字寫有「同胞勿近」,電車、巴士、街道上都有發現。炸彈襲擊除了擾亂市民生活外,人心惶惶,更造成無辜死傷。一名七歲女童及其兩歲弟弟即在北角被一包裝成禮物的土製炸彈炸死。負責拆除炸彈的警隊爆炸品處理課及英軍拆彈專家亦有被炸死或炸傷。
火燒英國代辦處與林彬之死
8月19日中國政府將駐北京路透社記者格雷軟禁,報復香港判新华社记者薜平坐監,后来港督戴麟趾將當時刑期最長的大公報記者黃澤嘅刑期由1971年2月減到去1969年12月,而當黃澤喺12月2日放出之後兩日,北京才放返格雷。
8月20日下午中国外交部提议向英国政府提出限时照会,要求港英当局48小时内取消对三家香港报纸的出版禁令,释放十九名被关押的驻港记者,否则一切后果由英国政府负责,并在报纸上公布。[19]8月22日下午48小时时间到,英國駐北京代辦處被紅衞兵放火燒毀,驻华代办柯利达被红卫兵殴打,强迫给毛主席像下跪柯利达坚决拒绝[20][21];《人民日报》报道:“首都红卫兵和革命群众一万多人昨晚涌到英国驻华代办处举行声势浩大的示威,在门前举行了声讨英帝反华罪行大会,并激于义愤,对英国驻华代办处采取了强烈的行动。”8月23日凌晨,周恩来总理紧急召见外事口造反派组织代表,强烈谴责了这次违法行为,后来在1971年3月2日接见新任英国代办谭森时就这次事件向英方作了正式道歉。[22]之后几天,中国驻英代办处也受到英方的报复,中国使馆人员和英国警察发生肢体冲突,有的还举着毛主席语录,几名外交官受伤,期间还有英国的中国支持者前来支持中国使馆。[23]1971年中国外交部出资为英国代办处修复房屋工程峻工。
至此,香港市民對暴力行為普遍出現反感,很多不受左派控制的傳媒都反對暴動論,支持政府及警隊維持秩序和治安。當中香港商業電台節目主持人林彬多次在節目內對鬥委會的目標和行為加以諷刺及貶斥;並以《欲罷不能》為節目名稱,暗諷左派的罷工號召未能成功癱瘓香港。其称工人为“无耻无良无能污秽邋遢下流贱格的港共分子”,有人写信打电话警告林彬,林彬在电台上说道﹕“左仔,尽管放马过来吧﹗”[24]8月24日,林彬離開窩打老道山寓所往商台上班,途中被人伏擊。兩名偽裝成修路工人的兇徒將林駕駛的汽車截停後,放火將林及其堂弟林光海燒至重傷,二人其後死於醫院。《明報》社長查良鏞(金庸)亦因為在報章內明確反對文革及暴動,收到死亡恐嚇而一度離港暫避。
直至10月以前,真假炸彈未告平息。10月底,政府為提高市民信心及製造太平氣氛,推出本土的香港節,以增強香港人對香港的歸屬感,抗衡左派的十一國慶及右派的雙十國慶,左派則以數百大小真假炸彈阻止市民參加。最後,因為得不到市民支持,到了12月中,周恩來不得不向香港的左派下令停止炸彈風潮,持續8個月的六七暴動以失败告终。
监狱的虐待
当时好流行一句:「有事無事,先打三拳」,反映出當時香港警隊一直都有濫用暴力的問題,加上暴動期間,左派更危险所以當時有好多左派被打死的事發生。其中有的人本身無參與過暴動,甚至根本就是路人,不過政府用紧急条例,都被逮捕。
港英当局对被监禁于集中营的左派人士涉嫌虐待,如在寒冷的冬天开动冷气机和电风扇把刺骨的冷风吹入房间,逼被拘人士喝下混有头发的水然后殴打呕吐,严重损害食道和胃部,食物惩罚与强迫苦劳等。十月廿四日,《大公报》社长费彝民举行了记者招待会,指责港英当局的虐待要求港英政府善待狱中左派人士。[25][來源請求]
於1967年7月16日被捕的鬥委鄧全,在1969年12月因患病昏迷,被送往瑪麗醫院羈留病房留醫,至29日病逝,左派陣營指責獄方在鄧全病發期間,不給予及時治療,其中1970年1月《大公報》一篇特稿指出鄧全曾於11月中接受預防霍亂注射,由於當時一枝針筒會為獄方在多名囚犯身上使用,致鄧全感染黃膽病,因獄方未能妥善提供治療而歿。
警員杜雄光殉職
1967年10月13日晚,左派暴徒於香港灣仔告士打道178至180號(現在的華懋世紀廣場)馬路中心放置炸彈,警員杜雄光和見習督察史丹頓於晚上7時許前往現場處理,期間有10餘名市民從樓宇步出,警察即喝令他們離開現場,其間炸彈突然爆炸,杜雄光當場被炸至重傷,被送院後不治;另在現場的史丹頓及警目葉金有亦同被炸傷[26]。同日亦有一名乘搭電車的中學生於灣仔被投擲炸彈炸死。
杜雄光遺體於10月18日出殯,安葬於沙田大圍穀寮墳場。
1968年1月,死因裁判法庭裁定杜雄光死於被一名或多名身份不詳人士謀殺。[27][28]
高級督察麥基雲殉職
1967年11月5日,高級督察麥基雲駕駛電單車途經銅鑼灣怡和街時,發現一可疑物體,當他把該可疑物體移走時,該物體突然爆炸,麥基雲當場慘遭炸死,手腳亦遭炸斷。
荔枝角道炸彈襲擊
1967年11月8日晚,太子道近荔枝角道交界發生騷動,其間有人投擲炸彈襲擊警車,警方防暴隊開槍,當場擊斃兩名暴徒,其中一人手上仍握着炸彈(另有說法指該兩名暴徒遭自炸身亡),同時拘捕一名於馬路渠邊放置炸彈之人士(羅水欣)。
就在警方把羅水欣押上警車之際,該枚炸彈突然爆炸,導至39人受傷,包括7名輔警,其中3名傷者(張雲、周雲英、文圖業)後來傷重不治,另有一名在二樓家中做功課的兒童遭炸盲右眼。
該事件造成5人死亡,包括遭警方擊斃的兩名左派分子和三名遭炸死的市民。涉嫌放置炸彈的羅水欣後被控三項謀殺罪,高等法院於翌年2月29日裁定三項誤殺罪名成立,判處羅水欣入獄12年。
石硤尾殺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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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田殺警案
1967年12月9日,警員李觀生與另一名同袍在錦田警崗附近一帶巡邏,在距警崗30米祠堂村口華昌米酒莊處遭兩名左派暴徒搶奪佩槍,兇徒向李連轟兩槍,李負傷步回警崗,撥打直線電話報警,後於警崗內失救傷重死亡。
警方及政治部連日行動中共拘捕了30多名左派分子,懷疑與案件有關,包括疑兇羅倫、左派打石工會主席兼鬥委會成員劉三、鍾德及前警員蘇長壽等,被捕人士當中,有不少均與一左派武裝組織「新界戰鬥行動組」有關。
至於另一名疑兇何祥(又名何樹祥),警方相信該人為黑社會成員,與8月份尖沙咀一宗金鋪劫案有關,並於此宗殺警案中搶走警槍,案發後一直在逃,據說何祥在潛逃大陸期間,自行把兩把從死者及另一名警員手中奪得之警槍交予當地的武裝組織,使警方無法尋回有關失槍。
至1971年9月22日,何祥於爆竊上水滙豐銀行分行期間失手,其後在八鄉一間木屋被捕。最高法院於同年12月判處何祥死刑,至翌年3月獲港督麥理浩發落,改為25年有期徒刑。
影響
根據統計,六七暴動造成最少52人死亡,當中包括11名警務人員,一名駐港英軍拆彈專家及一名消防員,包括200名警務人員在內的802人受傷,1936人被檢控。暴動期間共發現8,074個懷疑炸彈,以及1,167個真炸彈。[29]
死者名單
姓名 | 身份 | 年齡 | 死亡日期 | 備註 |
---|---|---|---|---|
陳廣生(又名陳永祥) | 理髮學徒 | 13 | 1967-05-12 | 於黃大仙徙置區第26座外被防暴隊打死[30];亦有說指是被群眾石塊擊中[5]。死因庭於同年10月裁定死於橫禍。 |
徐田波 | 工務局機械部工人 | 42 | 1967-06-08 | 被捕後在黃大仙警署內被警察打死,12條肋骨被打斷[30],死因庭裁定徐田波死於意外[31] |
黎松 | 中華煤氣工人 | 52 | 1967-06-08 | 按左派媒體說法,警方搜捕期間,黎松被警察開槍射中,後跌落煤氣鼓隔氣水池內死亡[30];但按照《工商日報》說法,黎松和曾明因拒絕收受左派利益參與騷動,而被左派分子打死的[32]。死因庭裁定黎松死於橫禍,中煤氣毒窒息身亡。 |
曾明 | 中華煤氣工人 | 29 | 1967-06-08 | 按左派媒體說法,曾明於警方搜捕期間被警察打死[30];但按照《工商日報》說法,黎松和曾明因拒絕收受左派利益參與騷動,而被左派分子打死的[33]。死因庭裁定曾明死於橫禍,浸溺吸入煤油污漬窒息身亡。 |
鄧自強 | 膠業工人 | 30 | 1967-06-23 | 警方搜捕膠業工會期間,被警察開槍射死[30]。死因庭於同年10月裁定死於合法槍殺。 |
李安 | 邵氏工人 | 45 | 1967-06-26 | 由法庭送院期間,右腎爆裂,傷重死亡[30]。事後三名警務人員於同年11月被控誤殺,其中警目張錦賢入獄8年、警員陳文清及張英奇入獄6年,至翌年1月上訴得直,當庭釋放。 |
鄒松勝 | 膠業工人 | 34 | 1967-06-28 | 被捕後被警察打死,脾臟爆裂[30] |
羅進苟 | 膠業工人 | 30 | 1967-06-30 | 被捕後被警察打死[30],死因庭於同年10月裁定死於橫禍。 |
馮燕平 | 華籍警目 | 40 | 1967-07-08 | 編號4009,於沙頭角槍戰中被中共民兵射死 |
江承基 | 華籍警員 | 19 | 1967-07-08 | 編號8868,於沙頭角槍戰中被中共民兵射死 |
摸罕默馬力(Mohamed Nawaz Malik) | 巴籍警員 | 28 | 1967-07-08 | 編號3033,於沙頭角槍戰中被中共民兵射死 |
加薛阿密(Khurshid Ahmed) | 巴籍警員 | 27 | 1967-07-08 | 編號3015,於沙頭角槍戰中被中共民兵射死 |
黃來興 | 華籍警員 | 27 | 1967-07-08 | 編號7266,於沙頭角槍戰中被中共民兵射死 |
張天生 | 大陸民兵 | 41 | 1967-07-08 | 於沙頭角槍戰中被香港警察射死 |
鄭浙波 | 搬運工人 | 32 | 1967-07-09 | 於西區被警察開槍射死[30] |
馬烈 | 搬運工人 | 43 | 1967-07-09 | 於西區被警察開槍射死[30] |
林寶華 | 華籍警員 | 21 | 1967-07-09 | 編號9424,鄭浙波和馬烈被射殺後,最初報導於西區被左派群眾以鐵鈎刺死,但驗屍期間在身上發現彈孔,死因庭證實林為流彈所殺[34],裁定死於橫禍[35],按《香港左派鬥爭史》書中說法,林寶華的真正死因是被同僚槍擊,是港英心戰室的手段之一[36]。 |
蔡惠南(又名蔡南) | 左派暴徒 | 27 | 1967-07-10 | 於莊士敦道被洋警司以卡賓槍射死[30] |
李振興 | 傢俬工人 | 35 | 1967-07-10 | 於莊士敦道近三角街口之騷亂中被刺傷胸部,後不治斃命,死者曾被誤傳為一名陳姓電車司機。死因庭於同年10月裁定李死於被不詳人士謀殺。 |
李四 | 左派暴徒 | 48 | 1967-07-11 | 於灣仔莊士敦道被警察開槍擊斃,死因庭於同年11月裁定死於合法槍殺。 |
麥志華 | 左派暴徒 | 1967-07-12 | 於深水埗元洲街被警察開槍擊斃[30],死因庭於同年10月裁定死於合法槍殺。 | |
余秀文 | 會德豐紗廠工友 | 23 | 1967-07-15 | 於荃灣被警察開槍射死[30] |
何楓 | 九龍船塢勞聯職員 | 1967-07-16 | 於九龍城警署被槍殺[30] | |
熊興澤 | 冷氣學徒 | 15 | 1967-07-16 | 於灣仔被輔警以鐵沙槍擊斃[30],死因庭於同年11月裁定死於橫禍。 |
蘇全 | 左派匪徒 | 28 | 1967-07-26 | 於旺角奶路臣街向一台滿載乘客的九巴6號線雙層巴士縱火及投擲汽油彈,使司機及乘客受傷,過程中遭警察開槍擊斃[30] |
何傳添 | 漁民 | 1967-08-09 | 於6月24日在沙頭角被警方拘捕並遭毒打,延至8月9日傷重不治[30] | |
黃綺文 | 市民 | 8 | 1967-08-20 | 於北角清華街被包裝成禮物的土製炸彈炸死。事後警方懸紅五萬元緝兇[37]。 |
黃兆勳 | 市民 | 4 | 1967-08-20 | |
林彬(原名林少波) | 商台廣播員 | 37 | 1967-08-25 | 於8月24日駕車上班途中被左派暴徒放火燒至重傷,翌日不治。事後警方懸紅五萬元緝兇[37]。 |
鄭漢佳(亦作鄭國佳) | 小販 | 39 | 1967-08-28 | 於8月25日晚在西營盤正街被投擲土製炸彈炸傷腹部,延至28日不治。事後警方懸紅五萬元緝兇[37]。 |
華克曼(Charles Workman) | 英軍中士 | 26 | 1967-08-28 | 於獅子山頂拆除土製炸彈期間被炸死 |
何瑞祺 | 機器工人 | 21 | 1967-08-29 | 於東頭村示威期間,被警察開槍射死[30],死因庭於同年10月裁定死於合法槍殺。 |
林光海 | 商台技工 | 22 | 1967-08-29 | 於8月24日隨林彬上班途中被左派暴徒放火燒至重傷,8月29日不治[38]。事後警方懸紅五萬元緝兇[37]。 |
簡文(Aslam Khan,又譯簡民) | 巴籍助理消防區長 | 22 | 1967-09-03 | 試圖拆除土製炸彈期間被炸死。事後警方懸紅五萬元緝兇[37]。死因庭於同年12月裁定死於謀殺。 |
章集 | 九巴工人 | 1967-09-05 | 被捕後被警察打死[30] | |
(未悉) | 英軍軍人 | 1967-09-19 | 於沙頭角新樓街被左派暴徒投擲炸彈炸死 | |
(未悉) | 啹喀兵 | 1967-09-19 | ||
(未悉) | 雜差 | 1967-09-19 | ||
邱進友 | 左派暴徒 | 1967-09-20 | 攜帶炸彈期間,於上水金錢村軍營附近被炸死,與他同行的曾梅亦被炸至重傷,事後曾梅被控非法藏有爆炸品罪名,入獄9年[39] | |
盧漢彬 | 輪船起落貨工人 | 29 | 1967-10-01 | 於西區觀賞慶祝中共國慶煙花期間,被防暴隊從後開槍射死[30],死因庭於翌年2月裁定死於橫禍。 |
(未悉) | 左派暴徒 | 約30 | 1967-10-09 | 於橫頭磡徙置區放置炸彈期間被炸死 |
杜雄光 | 華籍警員 | 19 | 1967-10-13 | 編號6990,於灣仔告士打道疏散市民期間,被土製炸彈炸死 |
唐德明 | 中學生 | 18 | 1967-10-14 | 10月13日乘搭電車期間,於莊士敦道近克街被土製炸彈炸至重傷,送院後翌日凌晨不治 |
(未悉) | 左派暴徒 | 約40 | 1967-10-15 | 於牛頭角道放置炸彈期間被炸死,死因庭於同年12月裁定死於橫禍。 |
鍾志明 | 左派暴徒 | 32 | 1967-10-16 | 於牛頭角道放置炸彈期間被炸至重傷,送院後翌日凌晨不治,死因庭於同年12月裁定死於橫禍。 |
麥基雲(Ronald John McEwen) | 英籍高級督察 | 37 | 1967-11-05 | 於銅鑼灣怡和街拆除土製炸彈期間被炸死,生前曾經為周湛樵的上司 |
(未悉) | 左派暴徒 | 1967-11-08 | 於荔枝角道被警察開槍擊斃 | |
(未悉) | 左派暴徒 | 1967-11-08 | 於荔枝角道被警察開槍擊斃 | |
(未悉) | 警察 | 1967-11-08 | 於荔枝角道被左派暴徒投擲炸彈炸死 | |
張雲 | 市民 | 1967-11-08 | 於荔枝角道被土製炸彈炸死,事後有份投彈的織造工人羅水欣被控3項謀殺罪[40],入獄12年[41],1973年獲提早釋放[42] | |
周雲英 | 市民 | 8 | 1967-11-08 | |
文圖業 | 市民 | 1967-11-08 | ||
(未悉) | 警察 | 1967-11-15 | 於西區被土製炸彈炸死 | |
薛振鴻 | 華籍警員 | 26 | 1967-11-28 | 編號8548,於深水埗石硤尾徙置區被三名左派暴徒刺殺身亡,其配槍亦被搶走 |
李觀生 | 華籍警員 | 21 | 1967-12-09 | 編號3810,於錦田遭兩名左派暴徒搶走配槍射殺,事後多人被捕。 |
(未悉) | 左派囚犯 | 32 | 1968-01-27 | 於1967年8月9日被捕,被控參與非法集會,判監14個月,翌年1月27日被發現於獄中自縊身亡。 |
鄧全 | 太古船塢工人 | 54 | 1969-12-29 | 於1967年7月16日被捕,被控參與暴動及恐嚇性集會,判監6年,1969年12月病死。 |
暴動期間同時造成經濟損失,逼使部分市民變賣財產離開香港,造成香港的第一輪移民潮。[43][44][45]
此次暴動,對香港的親共左派做成致命的打擊,左派組織亦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壞,不少地下組織在事件中曝光,有部分人被遣返大陸。左派暴力抗爭的手法失去民心;暴動後,有不少之前屬於或是接近左派的人士,從此脫離左派組織。直至現在,很多香港市民亦對左派及中共亦懷有戒心,避之則吉。左派的聲勢要到八九十年代才慢慢回復。到現在每逢談到過激行為或選舉的時候,左派會被政敵指責「於六十年代放炸彈」、「殺害林彬」的往事(例如大埔區議會會議討論佔領中環議題,泛民議員斥左派的恐怖主義行為才是破壞香港法治[46])。直到1997年香港回歸後,行政長官董建華宣佈頒發大紫荊勳章予當時左派負責策劃暴動的頭號人物楊光,被認為是對當年左派暴行的一種肯定,引起全港社會各界譁然。[47]
香港殖民地政府研究六六、六七兩次暴動成因後,察覺到有需要適量調整過時的管治策略。政府透過主動關心及改善一般市民民生,減少社會不公平現象,同時緩和市民不安情緒及與政府的對立。政府在暴動結束後一年,即1968年已著手修改勞工法例,大幅加強對勞工的保障。為改善與市民在地區層面上的溝通,進行首次地方行政改革,包括於1968年成立民政處(即今日的民政事務總署)。暴動亦間接催生了香港在1970年代在教育、醫療、廉政、房屋等等各方面的改革。同時政府發現青少年空閒時間缺乏可供參與的活動而被左派招攬,於是決定大量增加文娛康樂活動。暴動後的1969年12月開始舉辦的香港節,就是當中的一個重要節目,藉以加強青年對香港的向心力。此外,漁農處(現漁農自然護理署)也在1968年7月開設林務營以解決青少年問題。
由於六七暴動期間,不少公共巴士路線被迫暫停服務,部份更沒有重投服務,引致不少九座位載客白牌車應運而生,獲准到市區載客,最終致使殖民地政府認為白牌車可以輔助公共交通不足,促成1969年將白牌車合法化,成為今日的公共小巴,座位限制由9座位提升至14座位,1988年更增至16座位,對香港公共交通的發展帶來影響。
香港警隊在暴動中的忠誠及勇敢表現備受讚賞,1969年獲英女皇賜予皇家封號。
個人意見记录片 六七回望
2013年资深传媒创作人黎文卓出任监製製作了纪录片《六七回望》。[48]其认为在港英统治下,事件被贴上“一面倒”的负面标籤,拍摄此片是希望道出歷史真相。当年香港社会毫无福利,亦无劳工保障,工人最后忍无可忍发起争取权益的工潮,同时不可否认事件也受到同期内地爆发“文革”影响,事件最终变成一场本港左派与右派、中英政府角力的事件。港英当局对工人争取合法权利的行动,先採取了暴力手段镇压,打死打伤工人,才有工人以暴易暴的所谓动乱。这些政治运动的参与者祸及三代,不能做公务员。事件不可能以单一角度、非黑即白的方式去定论。[49]
部份相關人物
- 梁威林:時任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不公開的職位為中共香港工委書記;實為中共在香港機構的最高實質領袖。
- 祁 烽:時任新華社香港分社副社長,不公開的職位為中共香港工委副書記;為中共在香港的領袖之一。
- 楊 光:時為港九工會聯合會主席,暴動時為「鬥委會」主任委員。
- 曾德成:香港首位有刑事紀錄的局長級官員。他於1967年暴動時在校內散發共產主義及反政府的傳單,違反《緊急法令》,後來被捕及判監兩年,2007年7月1日出任民政事務局局長,哥哥是現任立法會主席曾鈺成。[50]後來特首曾蔭權頒發金紫荊星章給他。
- 鄧 全:當時為太古船塢華員職工會主席,暴動時為「鬥委會」的常務委員,後來被捕入獄,於服刑期間病死。
- 姬 達:時任港督私人助理,兼副布政司(特別事務)。港督戴麟趾於1967年6月後返回英國治病,姬達為港府內處理暴動的主要決策人。
- 林 彬:於電台節目抨擊嘲諷左派人士的行為,於1967年8月在何文田窩打老道山被伏擊縱火燒死成仁。
- 華克曼:香港皇家陸軍軍需品軍團(RAOC)中士,於獅子山頂拆彈期間遭炸死,至2010年其遺孀及兒子獲英女皇頒授伊麗莎白十字勳章。
- 葉達成和朱志添:暴動期間於荃灣區多處放置炸彈炸傷市民和警員,被判處終身監禁。及至1970年代初,港府陸續釋放在囚的左派人士,赤柱監獄提早釋放葉和朱兩人,他們於1973年5月3日出獄並成為除謀殺犯何樹祥外,最後兩個出獄的左派人士[51]。
- 何樹祥:暴動期間於錦田謀殺警員李觀生,犯案後潛逃三年多,終在八鄉被捕,判處死刑,後改判入獄25年。
- 鄭則文:警察邊境防暴隊成員,在沙頭角槍戰發生前數小時剛換更,避過一劫,現時為民主黨沙田區議會民選議員。
- 曾向群:摩總九龍分會職員,於警方搜捕摩分會所期間被控以「處身於藏有攻擊性武器之場所」,判入獄9個月。香港主權移交後曾擔任東區區議會委任議員,現時為新民黨成員。
- 石慧傅奇夫妇:因为支持左派工运,一度被香港政府关押于域多利道扣押中心一年多。出狱后不久,傅奇和石慧于1968年3月中被港英递解出境,两人被送到罗湖桥边界,两人站在罗湖桥上英界处廿几分钟,石慧手持红宝书,其间中方借了张椅子让他们休息。罗湖桥中方边境用大喇叭喊话:“港英迫害傅奇和石慧,要把两人递解出境,其实他们无所谓出境与不出境,因为香港也是中国领土。”最终于3月15号由港英把两人押走羁留告终。[52][53]
相關條目
相關書籍
- 《香港六七暴動內情》
- 《六七暴動秘辛》
- 《香港左派鬥爭史》
- 《六七暴動:香港戰後歷史的分水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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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香港六七暴動勾起痛苦回憶和新爭議, 美國之音, 14.05.2010
- ^ 李鵬飛揭中國封殺香港新聞自由內幕, 新台灣新聞周刊, 2004/06/02
- ^ 圖說往昔 六七暴動:時局混亂. 頭條日報. 頭條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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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港英当局配合美帝反华制造大规模法西斯血腥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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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民日报 1967年07月1日 被港英当局杀害的烈士家属 愤怒控诉英帝滔天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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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港英当局判决新华社记者薛平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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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黃花崗雜誌》,林偉棠
- ^ 暴動事件統計一覽表《文化大革命志 補卷一: 赤禍香港》
- ^ 解密百年香港 第28集Part 2 『滿地〝菠蘿〞』內容文字槁 香港《亞洲電視》本港台
- ^ 區議會赤化歪理反佔中 民建聯林泉:六七暴動才是公民抗命
- ^ 平反文革暴動 董建華膽大妄為?, 新台灣新聞周刊, 2001/10/31
- ^ 《六七回望》还原港英暴行
- ^ 《六七回望》还原港英暴行 港工运受“文革”影响
- ^ 曾德成简历. 大公网. 2012年5月14日.
- ^ 葉達成朱永權光榮出獄 《大公報》 1973年5月4日
- ^ 石慧 香港左派電影界的一姐 文革“反英抗暴”鬥士
- ^ 二公主最革命
參考書目
- 張家偉 著. 《香港六七暴動内情》. 太平洋世紀出版社. 2000年初版. ISBN 9628274295.
- Kevin Sinclair & Nelson Ng. Asia's Finest Marches On. ISBN 9628513028.
外部連結
- 我們必勝 港英必敗—1967年香港左派暴動圖集 1967 Hong Kong Riot
- 香港誌
- WitnessHK67
- 六七暴動Wiki
- 六七暴動.香港.45週年
- 香港警察:警隊歷史:現代警隊的雛型 1945-67
最多人死亡: 1956年雙十暴動(約60死300傷) |
香港史上第二多人死亡的騷亂 | 第三多人死亡: 1992年石崗船民中心縱火騷亂事件(24死126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