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市鎮
外观
此條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09年3月11日) |
自治市,又譯自治鎮或自治市鎮等等,是歐洲、北美洲國家常見行政區劃。不同國家對「自治市」的定義都有不同,但基本來說「自治市」就是有自治權的城市。
英语国家的Borough
Borough在印歐語系(尤其使用拉丁字母的日耳曼語族、羅曼語族)是同源詞,原解作「堡壘」。
- 英国
现在英格兰,威尔士,北爱尔兰地名中的自治市Borough不一定是有行政权的地方政府,可能只是英国皇室授予的荣誉地区。以前在英格兰,自治市Borough会用于不同等级的行政区划,比如郡自治市(County Borough)或都市自治市(Metropolitan Borough)。
在苏格兰,自治市Burghs有类似英格兰自治市Borough的用法。但是英国皇室已经不再授予新自治市Burghs。
西班牙语国家的Delegación
Delegación在西班牙语国家用于表示一些行政区划,这些自治市通常有自治的公共服务,如城市规划,城市管理,社区发展。如墨西哥首都墨西哥城。
参考文献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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