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外國駐臺灣準官方代表機構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這是本頁的一個歷史版本,由140.112.63.48對話2014年10月6日 (一) 06:50 西亞及北亚地區編輯。這可能和目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異。

許多國家在中華民國臺灣首都臺北市,或同時於高雄市臺中市設立具備大使館領使館功能之準官方外交代表機構。由於現今全球大部分的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目前聯合國及世界多數國家認定的「中國」)有邦交,基於「一個中國」政策,許多國家以半官方民間團體性質的機構中華民國政府保持實質聯繫,但這些機構具有大使館及領事館一樣的功能,提供簽證辦理、護照換發等外交業務,派駐人員也通常為外交官或是政府授權的人員。

列表

以下機構(以中華民國外交部公佈之資訊)皆可視為「代表官方之外交機構」,但並非事實上的使館。

非洲地區

亞太地區(含大洋洲

  •  澳洲:澳大利亞商工辦事處
  •  汶萊:汶萊—台灣貿易旅遊代表處
  •  斐濟:斐濟駐臺貿易暨觀光代表處
  •  印度:印度─臺北協會
  •  印度尼西亞:印尼駐台北經濟貿易代表處
  •  日本財團法人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高雄事務所
  •  南韓:韓國駐台北代表部
  •  馬來西亞: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
  •  新西蘭:新西蘭商工辦事處
  •  菲律賓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台北本處、台中分處、高雄分處
  •  新加坡:新加坡駐臺北商務辦事處
  •  泰國: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投資業務處
  •  越南:越南駐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西亞北亞地區

歐洲地區

北美洲地區

  •  阿根廷:阿根廷商務文化辦事處
  •  玻利維亞:玻利維亞駐華商務暨金融代表處
  •  巴西:巴西商務中心
  •  智利:智利商務辦事處
  •  秘魯:祕魯駐台北商務辦事處
  •  墨西哥:墨西哥商務辦事處;墨西哥商務辦事處簽證文件暨文化處

參見

外部連結

 中華民國外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