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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华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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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华侨委员会
第十二届
2013年3月—2018年3月

组成人员
主任委员高祀仁
副主任委员
x
委员
y
机构概况
业务上级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闭会期间)
组织上级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机构类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
行政级别正部级
授权法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条
组织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北京市全国人大机关办公楼
机构沿革
成立时间1983年6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华侨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常设的专门委员会之一。1983年6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并保留至今。

组织结构

根据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其人选,均由全国人大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并经大会通过。

在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补充任命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一般由委员长会议提名,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

组成人员

历任主任委员

  1. 叶 飞(第六、七届)
  2. 甘子玉(第八届)
  3. 陈光毅(第九届)
  4. 姜恩柱(第十届)
  5. 高祀仁(第十一届)
  6. 白志健(第十二届)

历届组成人员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通过,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包括,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