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主义
新民主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主席毛泽东提出的关于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无产阶级领导民主革命的理论,曾经是毛泽东思想的核心内容。毛泽东当时认为在实行共产主义之前,必须先经过新民主主义这一过渡性的阶段,这一理论在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1940年1月9日陕甘宁边区)一文中有充分论述。《新民主主义论》的发表,不仅标志着毛泽东创立了完整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而且创立了全新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2月20日毛泽东在延安各界宪政促进会成立大会上《新民主主义的宪政》中否定“由一党一派一阶级来专政”。[1]以后,他在《论联合政府》、《论人民民主专政》等著作中又作了进一步的阐述和发挥使其更加系统和完整。然而1953年毛泽东批判刘少奇提出“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的资本主义倾向观点。[2][3][4]
新民主主义革命
新民主主义革命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它的目标是无产阶级(通过中国共产党)牢牢掌握革命领导权,彻底完成革命的任务,并及时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
按照这种理论,五四运动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始,之前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为中国的旧民主主义革命。1949年中共取得政权前的这一段时期都被称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期间经历了北伐战争(1924-1927年)、土地革命战争(1927-1937年)、抗日战争(1937-1945年)和解放战争(1945-1949年)四个历史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
革命总路线
1948年4月,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完整地提出了中国共产党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线。这就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这条总路线正确地解决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对象、动力、领导力量、性质与前途等一系列基本问题,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民主革命的学说。
1、提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线:“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
2、第一次把官僚资本主义列为中国革命的对象、中国革命的敌人。
3、提出土改的总路线: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
新民主主义社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进入新民主主义社会,社会主义革命开始。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中国进入社会主义时期。
中国共青团在1949年4月,在北平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代表会,改名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并通过《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团章》。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于1957年5月改名为共产主义青年团。
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特点
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压迫,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民主共和国,特点有:
- 新民主主义的国体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其他反帝反封建人们在内的几个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
- 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是采取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
- 新民主主义政治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革命过程中,一定时期采取的一种过渡性质的国家形式,既有社会主义因素也有非社会主义因素,其目标是社会主义。
新民主主义的经济
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性质,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但这个共和国并不没收其他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并不禁止“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这是因为中国经济还十分落后的缘故。
新民主主义的国家
-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1956)
- 尼泊尔联邦民主共和国